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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基金(160136)

改革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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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 中证 国有 企业 改革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
资基 金开 放日 常申 购、 赎回 及定 投业务
的公 告 
 
 
 
 
 
 
 
 
 
 
 
 
 
 
 
 
 
 
 
 
 
 
 
 
公 告 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6 月 10 日 
 



第 2 页 共 9 页 1 公 告 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中 证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指 数 分 级 ( 场 内 简 称 : 改 革基金) 基金主代码 160136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 月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 南 方 中 证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南 方 中 证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指 数 分 级 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6 月1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6 月15 日 定投起始日 2015 年 6 月1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改革 A 改革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295 15029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定 投业务 否 否 2 日 常申 购、 赎 回 、 定投 业 务 的 办理 时 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定投,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 交易市场、 证券/ 期货交 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 常申 购业 务 3.1 申 购 金额 限 制 1 、本基金场 外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000 元,场内单笔最低申购金额 为 50,000 元 ,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直销机构最 低申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2 、本基金不 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 、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 第 3 页 共 9 页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实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公告。 3.2 申 购 费率 本基金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0.6% ,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 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M <100 万 0.6% M≥100 万 每笔 500 元 本基金场内申购费率按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 由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 册登 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 他 与申 购 相 关 的事 项 1 、基金管理 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 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 日) ,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 +1 日内对该 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 有效 申请,投资人 应在 T +2 日后( 包括该 日) 及时到销 售 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 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 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 申请的确认以登记 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 、申购以金 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南方 国企改革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3 、投资人申 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 购申请不成立 ; 4 、当日的申 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 5 、场内申购 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 规则执行 。 4 日 常赎 回业 务 4.1 赎 回 份额 限 制


第 4 页 共 9 页 1 、本基金单 笔赎回申请不低于 1 份 ,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 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 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 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 准, 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直销机构最低赎回份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 调整。 2 、本基金不 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 、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 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实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公告。 4.2 赎 回 费率 本基金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最高不高于 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 而递减(其中 1 年为365 天) 。具体 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N <1 年 0.5% 1 年≤N <2 年 0.25% N ≥2 年 0 本基金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 0.5%。投资人可 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南 方国企改革份额赎回。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 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 他 与赎 回 相 关 的事 项 1 、基金管理 人应以交易 时间结束前 受理 有效赎 回申请的当 天作为赎回 申请日(T 日) ,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 +1 日内对 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 申请,投资人 应在 T +2 日后( 包括该 日) 及时到销 售 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 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 2 、赎回以份 额申请,遵 循“未知价 ”原则,即 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 市后计算的 南方 国企改革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3 、场内赎回 业务,按照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 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相关 业 务 规则执行 ; 4 、场外赎回 遵循 “先进 先出 ” 原则 ,即 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 场外销售机 构赎回基金 份 额 第 5 页 共 9 页 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 人场外认购、申购 确认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 5 、当日的赎 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6 、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 请时须持有 足够的基金 份额余额, 否则所提交 的赎回申请 不成 立。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 +7 日( 包括该日) 内支付赎回 款项。在发生 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定 投业 务 一、基金定投业务 1 、开通定投 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 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世 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 券 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 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信 证 第 6 页 共 9 页 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诺亚 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 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 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万银财富 (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宜 信 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 有 限公司、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排名 不分先后) 2 、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 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 申 请办理本基金 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 、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 、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 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 关申购金额的限制。 (1 )投资人 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 )销售机 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 开 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T 日) 。 (3 )投资人 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 、定投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 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 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 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 、扣款和交 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 (T 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申 购份额将在 T +1 日进行确 认,投资人可自 T+2 日 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 、变更与解 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 扣款日期、 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 请遵循销售机 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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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基 金销 售机 构 6.1 场 外 销售 机 构 6.1.1 直 销机 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2 场 外代 销 机 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 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齐鲁 证券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 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 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 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 券 (山东) 有 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 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 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国盛证 券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 鑫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诺亚正行 (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 第 8 页 共 9 页 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 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万银财富 (北京) 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 有限公司、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 有 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排名不分先后) 6.2 场 内 销售 机 构 场内代销机构 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 具体名单如下: 爱建证券、 安信证券、 渤海证券、 财达证券、 财富证券、 财通证券、 川 财证券、 大通证券、 德邦 证券、 第一创业、 东北证券、 东方证券、 东莞证券、 东海证券、 东 吴证券、 东兴证券、 方正证券、 光大证券、 广发华福证券、 广发证券、 广州证券、 国都证券 、 国海证券、 国金证券、 国开证券、 国联证券、 国盛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 国信证券、 国元证 券、 海通证券、 恒泰证券、 红塔证券、 宏信证券、 宏源证券、 华安证券、 华宝证券、 华创 证 券、 华林证券、 华龙证券、 华融证券、 华泰联合证券、 华泰证券、 华西证券、 华鑫证券、 江 海证券、 金元证券、 联讯证券、 民生证券、 民族证券、 南京证券、 平安证券、 齐鲁证券、 日 信证券、 瑞银证券、 厦门证券、 山西证券、 上海证券、 申银 万国证券、 世纪证券、 首创证券 、 太平洋证券、 天风证券、 天源证券、 万联证券、 西部证券、 西藏同信证券、 西南证券、 湘财 证券、 新时代、 信达证券、 兴业证券、 银河证券、 银泰证券、 长城证券、 长江证券、 招商 证 券、 浙商证券、 中航证券、 中金公司、 中山证券、 中天证券、 中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 中 信万通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 、中 银国际证券、中原证券 (排名不分先后,若 有变动,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为准) 。 7 基 金份 额净 值 公 告/基 金 收 益 公告 的 披 露 安排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在 国企改革 A 份 额与国企改革 B 份额开 始上市交易前或南方国企 改革份额 开始办理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 南方 国企改革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国企改革 A 份 额与国企改革 B 份额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 在国企改革A 份额与国企改革B 份额开始上市交易或南方国企改革份额 开始办理申购或 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 其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以及其他 媒介,披露开放日的 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国企改革 A 份额与国企改革 B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 基金资产净值 、 南方国企改革份 第 9 页 共 9 页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国企改革 A 份额 与国企改革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 。 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南方国企改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国企改革 A 份额 与国企改革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 登载在指定媒介 上。


8 其 他需 要提 示 的 事 项 1 、 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包括基础份额和分级份额。 基础份额为 “南方 国企改革份额” (基 金简称“改革基金 ” ,基 金代码“160136 ” ) ,分为 场外和场内两部分 ;分级份额包括 国企改 革 A 份额 ( 基金简称 “改革 A ”, 基金代码 “150295 ”)和 国企改革 B 份 额 (基金简称 “改 革 B ”,基金 代码 “150296 ”)。 2 、投资人可 以通过场外或场内方式申购赎回南方 国企改革份额。 国企改革 A 份额 和 国 企改革 B 份 额不接受投资 人的申购赎回。 3 、 本公告仅 对 南方国企改革份额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和定 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 《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 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4 、未开设销 售网点地区的投资 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的投 资人, 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nffund.com ) 或拨 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 客服热线(400 -889 -8899)。 5 、由于各销售 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 人应以各 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6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