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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A类(150267)

银行A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博时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 告 送 出 日期 :2015 年 6 月 10 日 1 、 公 告 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博时中证 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银行 基金主代码 1605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 中证 银行指数分 级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 《博时 中证银行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 、 基 金 募 集情 况 基 金 募 集 申 请 获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757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5 年 5 月 25 日 至 2015 年 6 月 2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募 集 资 金 划 入 基 金 托 管 专 户 的 日 期 2015 年 6 月 8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5,20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元) 287,111,881.09 认 购 资 金 在 募 集 期 间 产 生 的 利 息 (单位: 元) 57,148.11 募 集 份 额 ( 单 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 287,111,881.09 利 息 结 转 的 份 额 56,589.61 合计 287,168,470.70 其中: 募集期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 份) 0.00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例


0.00%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事项 -- 其中: 募集期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单位:份) 999.69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基金情况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例 0.00035%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的 条件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5 年 6 月 9 日 注: (1 ) 本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 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 不从基金财 产中列支;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4 )场外认 购利息折算 的基金份额 按截位法保 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小 数点第三位 以 后 部分舍去归基金资产; 场内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采用截位的方式, 保留到整数位 (最小 单位为 1 份) ,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5 ) 本基金 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 (本息) 确认为 146,541,881.09 份, 场内认购的基金 份额(本息) 确认为 140,570,000.00 份。 3 、 其 他 需 要提 示 的 事项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 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 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