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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康乐股票(519673)

银河康乐股票:关于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开通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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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开 通 银河 康 乐 股 票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转
换 业 务 的 公告 
 
 
 
 
 
 
 
 
 
 
 
 
 
 
 
 
 
 
 
 
 
 
 
 
公告送 出日期:2015 年 6 月4 日 
 
 
 
 
 关于开通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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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 基本信 息 
基金名 称 银河康 乐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银河康 乐股 票基 金 
基金主 代码 519673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1 月 18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中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公告依 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公 开募 集证 券投
资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 《 银河康 乐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 合 同 》 、 《 银 河 康 乐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转换转 入起 始日 2015 年 6 月 4 日 
转换转 出起 始日 2015 年 6 月 4 日 
注:1) 银河 康乐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以下 简称 “本 基金 ” ; 
2)银河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以下简 称 “ 本公 司 ” 。 
 
2 日常 转换 业务 
2.1 转换 费率 
1 、本 基金 与银 河灵 活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简 称:银 河灵 活配 置混 合, 基金代 码: A
类:519656 ; C 类:519657 ,A 类和C 类 不能 互转 ) 、银河 美丽 优萃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简 称:
银河美 丽股 票, 基金 代码 : A 类:519664 ; C 类:519665 ,A 类和C 类 不能 互转) 、银 河银 信添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简称: 银河 银信 添利 债券 ,基金 代码 :A 类 519667 ; B 类:519666)、
银河竞 争优 势成 长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简称: 银 河成长 股票 , 基 金代 码:519668 ) 、 银 河行 业优
选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简称: 银河 行业 股票, 基 金代码 :519670 ) 、 银 河沪 深300 价值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 简称: 银河 沪 深 300 价值 指数 , 基 金代 码:519671 ) 、 银 河蓝 筹精 选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简 称: 银河 蓝筹 股票 , 基金 代码 :519672 ) 、 银 河创新 成长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简 称: 银河
创新股 票 , 基 金代 码 :519674 ) 、 银 河定 投宝 中证 腾安 价值100 指 数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 简称 :
银河定 投宝 , 基 金代 码:519677 ) 、 银 河消 费驱 动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简称 : 银河 消费 股票, 基
金代码 :519678 ) 、 银 河主 题策略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简称 : 银 河主 题股 票 , 基 金代 码:519679)、
银河增 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简 称: 银河 增 利债券 , 基 金代 码: A 类519660 、 C 类 519661 ,
A 类和C 类 不能 互转 )开 通转换 业务 。基 金转 换费 用由转 出基 金的 赎回 费用 和转出 与转 入基 金的
申购补 差费 用两 部分 构成 。具体 收取 情况 视每 次转 换时两 只基 金的 申购 费率 差异情 况和 赎回 费率关于开通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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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定。 基金 转换 费用 由投 资人承 担。 
2 、 基 金转 换费 用由 转出 基 金的赎 回费 用和 转出 与转 入基金 的申 购补 差费 用两 部分构 成。 具体
收取情 况视 每次 转换 时两 只基金 的申 购费 率差 异情 况和赎 回费 率而 定。 基金 转换费 用由 投资 人承
担。 
3 、 当 转出 基金 申 购 费率 低 于转入 基金 申购 费率 时, 申购费 用补 差为 按照 转出 基金金 额计 算的
申购费 用差 额; 当转 出基 金申购 费率 高于 或等 于转 入基金 申购 费率 时, 不收 取申购 费用 补差 。 
2.2 其他 与转换 相关 的事 项 
1 、转 换业 务办 理时 间 
办理基 金转 换业 务的 开放 日为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和深 圳证券 交易 所交 易日 (本 公司公 告暂 停转
换时除 外) 。具 体办 理时 间 与基金 申购 、赎 回业 务办 理时间 相同 。 
2 、基 金转 换费 及份 额的 计 算 
采用外 扣法 计算 ,具 体为 : 
A =[B ×C ×(1-D) / (1+E)] /F 
其中,A 为 转入 基金 份额 ;B 为 转出 基金 份额 ;C 为 转换申 请当 日转 出基 金的 基 金份 额净 值;
D 为转 出基 金的 对应 赎回 费率,E 为 对应 的申 购补 差 费率;F 为 转换 申请 当日 转 入基金 的基 金份 额
净值; 



转入 基金 份额 的计 算精 确到小 数点 后两 位, 小数 点后两 位以 后的 部分 四舍 五入 , 由此 产生 的收益 和损 失由 基金 财产 承担。 例: 某 客户 将 10 ,000 份 银河银 信添 利债 券 A 转 换 成银河 行业 股票 , 持 有期 一年, 转换 申请 当日银 河银 信添 利债 券A 基金份 额净 值 为 1.05 元 , 银河行 业股 票基 金份 额净 值为1.15 元, 则 转出金 额= 转出 基金 份额 ×转出 基金 份额 净值=10 , 000×1 .05 =10 ,500 元 转出基 金赎 回费 =转 出金 额×转 出基 金赎 回费 率=10 ,500 ×0 =0 元 净转出 金额 =转 出金 额- 转 出基金 赎回 费=10 ,500-0=10 ,500 转入金 额= 净转 出金 额 净转入 金额=转 入金 额/ (1+ 申购 补差 费率 )=10 ,500/ (1+0.7% )=10427.01 元 申购补 差费=转 入金 额- 净 转入金 额=10 ,500-10427.01=72.99 元 转换费 用= 转出 基金 赎回 费+申 购补 差费=0+72.99 =72.99 元 转入份 额= 净转 入金 额/ 转 入基金 份额 净值=10427.01/1.15 =9066.97 份 3 、转 换业 务规 则 1、转 换的 两只 基金 必须 都是由 同一 销售 机构 销售 的同一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 、在同 一基 金注关于开通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第 4 页 共 6 页 册登记 机构 处注 册登 记的 基金。 投资 者办 理基 金转 换业务 时, 转出 方的 基金 必须处 于可 赎回 状态 , 转入方 的基 金必 须处 于可 申购状 态。 同一 基金 不同 类别基 金份 额间 不开 放相 互转换 业务 。 2 、 基 金转 换采 取未 知价 法 , 即 基金 的转 换价 格以 申 请受理 当日 各转 出 、 转 入 基金的 基金 份额 净值为 基础 进行 计算 。 3 、 基 金转 换以 份额 为单 位 进行申 请 , 遵 循 “ 先进 先 出 ”的 原则 , 即份 额注 册 日期在 前的 先转 换出, 份额 注册 日期 在后 的后转 换出 ,如 果转 换申 请当日 ,同 时有 赎回 申请 的情况 下, 则遵 循先 赎回后 转换 的处 理原 则。 投资者 可以 发起 多次 基金 转换业 务, 基金 转换 费用 按每笔 申请 单独 计 算 。 4 、注 册登 记机 构以 收到 有 效转换 申请 的当 天作 为转 换申请 日(T 日 ) 。 正常 情 况下, 投资 者 转换基 金成 功的 ,注 册登 记机构 将 在T+1 日 对投 资 者T 日 的基 金转 换业 务申 请进行 有效 性确 认, 办理转 出基 金的 权益 扣除 以及转 入基 金的 权益 登记 , 在T +2 日后 ( 包括 该日 ) 投 资者 可向 销售 机 构查询 基金 转换 的成 交情 况,并 有权 转换 或赎 回该 部分基 金份 额。 5 、单 笔转 换份 额不 得低 于 10 份。 投资 者可 将其 全 部或者 部分 基金 份额 转换 成其他 基金 ,单 笔转换 申请 不受 转入 基金 最低申 购限 额限 制。 6 、 如果 某笔 转换 申请 导 致 转出基 金在 单个 交易 账户 的基金 份额 余额 少于 基金 最低保 留余 额 限 制(目 前 为10 份) , 则该 部分转 出基 金的 基金 份额 余额将 被同 时强 制赎 回。 7 、单 个开 放日 基金 净赎 回 份额及 净转 出申 请 份 额之 和超过 上一 开放 日基 金总 份额 的 10% 时, 为巨额 赎回 。发 生巨 额赎 回时, 基金 转出 与基 金赎 回具有 相同 的优 先级 ,基 金管理 人可 根据 基金 资产组 合情 况, 决定 全额 转出或 部分 转出 ,并 且对 于基金 转出 和基 金赎 回, 将采取 相同 的比 例确 认(另 行公 告除 外) 。在 转 出申请 得到 部分 确认 的情 况下, 未确 认的 转出 申请 将不予 以顺 延。 8 、 转 换后 , 转入 基金 份额 的持有 时间 将重 新计 算 , 即转入 基金 份额 的持 有期 将自转 入基 金份 额被确 认日 起重 新开 始计 算。 4 、暂 停基 金转 换的 情形 及 处理 出现下 列情 况之 一时 ,本 公司可 以暂 停基 金转 换业 务: 1) 不可 抗力 的原 因导 致基 金无法 正常 运作 。 2) 基金 账户 冻结 期间 ,不 受理基 金转 换交 易申 请。 3) 证券 交易 场所 在交 易时 间非正 常停 市, 导致 本公 司无法 计算 当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4) 因市 场剧 烈波 动或 其他 原因而 出现 连续 巨额 赎回 ,本公 司认 为有 必要 暂停 接受该 基金 单位 转出申 请。 5) 法律 、法 规、 规章 规定 的其他 情形 或其 他在 《基 金合同 》 、 《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已 载明 并获 中国证 监会 批准 的特 殊情 形。 关于开通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第 5 页 共 6 页 6) 发生 上述 情形 之一 的, 本公司 将立 即向 中国 证监 会备案 并于 规定 期限 内在 至少一 种中 国证 监会指 定的 媒体 上刊 登暂 停公告 。重 新开 放基 金转 换时, 本公 司将 最迟 提 前3 个工 作日 在至 少一 种中国 证监 会指 定的 媒体 上刊登 重新 开放 基金 转换 的公告 。 3 基金 销售 机构 3.1 场外 销售机 构 3.1.1 直销机 构 (1)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1568 号15 层 法定代 表人 :许 国平 公司网 站:www.galaxyasset.com (支 持网 上交 易)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0-0860 直销业 务电 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 易电 话:(021)38568985 联系人 :赵 冉、 郑夫 桦、 张鸿 (2) 银河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北京 分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月坛 西街 6 号A-F 座3 楼 (邮 编:100045 )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 56086939


联系人 :孙 妍 (3) 银河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广州 分公 司 地址: 广州 市越 秀区 天河 路 1 号 锦绣 联合 商务 大 厦25 楼 2515 室( 邮编:510075) 电话: (020 )37602205 传真: (020 )37602384 联系人 :史 忠民 (4) 银河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哈尔 滨分 公司 地址: 哈尔 滨市 南岗 区果 戈里大 街 206 号 电话: (0451 )82812867 传真: (0451 )82812869 联系人 :崔 勇 (5) 银河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南京 分公 司 关于开通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第 6 页 共 6 页 地址: 南京 市太 平南 路 1 号新世 纪广 场B 座805 室 (邮编 :210002 ) 电话: (025 )84671299 传真: (025 )84523725 联系人 :李 晓舟 (6) 银河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深圳 分公 司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景田 西路 17 号 赛格 景苑2 楼 ( 邮编:518048 ) 电话: (0755 )82707511 传真: (0755 )82707599 联系人 :史 忠民 3.1.2 场外代 销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交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华 泰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4 其他 需要 提示的 事项 1 、 本公 告仅 对银 河康 乐股 票与银 河灵 活配 置混 合 、 银河增 利债 券 、 银 河主 题 股票 、 银 河创 新 股票、 银河 蓝筹 股票 、银 河沪 深 300 价值 指数 、银 河行业 股票 、银 河成 长股 票、银 河消 费股 票、 银河定 投宝 、 银河 银信 添 利债券 、 银河 美丽 股票 之 间的基 金转 换业 务予 以说 明, 解释 权归 本公 司。 其他基 金间 相互 转换 业务 见相关 公告 。投 资者 欲了 解本公 司旗 下基 金的 详细 情况, 请仔 细阅 读本 公司旗 下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基 金合 同 等相关 法律 文件 ;亦 可登 陆本公 司网 站。 (www.galaxyasset.com ) 或拨打 本公 司客 户服 务电 话(400-820-0860 ) 查询 。 2 、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根据 法 律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对上述 收费 方式 和费 率进 行调整 , 并 应于 调整后 的收 费方 式和 费率 实施 前 3 个 工作 日在 中国 证监会 指定 媒体 上公 告。 3 、 风险 提示 : 本基 金管 理 人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 勤 勉 尽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产 ,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并 不代 表其 将来 表现 。投资 有风 险, 敬请 投资者 认真 阅读 基金 的相 关法律 文件 ,并 选择 适合 自身风 险承 受能 力的 投资 品种进 行投 资。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