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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A(150261)

医疗A:关于开通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开通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配对转
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 《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的约定, 本基金管理人华宝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自 2015 年 6 月 8 日起, 开通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1 、份额配对转换 
份额配对转换是指本基金的 华宝医疗份额 (场内简称 “医疗分级 ” , 基金代 码: 162412 )
与华宝医疗 A 份额 (场内简称 “医疗 A ” , 基金代码:150261) 、 华宝 医疗 B 份额 (场内
简称“医疗 B ”,基金代码:150262 )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1 )场内份额的分拆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在场内持有的每2 份华宝 医疗份额申请转换成1 份华宝医疗A 份额
与 1 份华宝 医疗 B 份额 的行为。 
(2 )场内份额的合并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1 份 华宝医疗A 份额与1 份 华宝医疗B 份额申请转换成2
份场内华宝医疗份额的行为。 
2 、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获得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份额
配对转换业务。 截至 2015 年 6 月 8 日, 具有配对转换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包括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 、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 通 证 券 、 长 城 证 券 、
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 一 创 业 、 东 北 证 券 、
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 正 证 券 、 光 大 证 券 、
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 联 证 券 、 国 盛 证 券 、
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 塔 证 券 、 宏 源 证 券 、
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 龙 证 券 、 华 融 证 券 、
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 源 证 券 、 联讯证券、
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 银 证 券 、 山 西 证 券 、
上海证券、 申银万国、 世纪证券、 首创证券、 太平洋证券、 天风证券、 天源证券、 万和证券、
万联证券、 西部证券、 西藏同信、 西南证券、 厦门证券、 湘财证券、 新时代证券、 信达证券、
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 航 证 券 、 中 金 公 司 、
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 信 证 券 、 中 银 证 券 、
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 后) 。 
3 、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交易时间内 (上午 9 ∶30-11∶30 和下 午 13 ∶00-15 ∶00 ) 可办
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 基金管理人可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
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4 、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的原则 
(1 )份额配对转换以份额方式进行申请。


(2 )投资者申请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需备足对价,即投资者提出“合并”申 请时,其 所申报的深圳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华宝医疗 A 与华宝医 疗 B 份额; 投资者提 出“分拆”申 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圳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华宝医疗 份额。 (3 )申请进行分拆的华宝医疗 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必须为偶数。 (4 ) 申请进行合并的华宝医疗 A 份 额 与 华 宝 医 疗 B 份额 的 份 额 数 必 须 为 整 数 且 相 等 。


(5 )华宝医疗份额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托管为华宝医疗份额的 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 (6 )投资者提出的份额配对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 束后不得撤销。 (7 ) 正常情 况下, 中登深圳分公司在 T 日收市 后对投资者 T 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份额 配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自 T+1 日起(包括该日),投资者可查询份额配对转 换的成交情况。 (8 )份额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5 、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资者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 受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机构可酌情收取一定的 佣金,具体见相关业务办理机构的相关公告或规则。 6 、重要提示


(1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 并在正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2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和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咨询有 关情况。 (3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