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关于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 于 开 通 招商 国 证 生 物医 药 指 数 分级 证 券 投 资基 金 跨 系 统 转 托管 业 务 的 公告 招商 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 已于2015 年5 月27 日正式生效。 为了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根据 《招商 国证生物医药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将自 2015 年6 月5 日 开通办理招商 国证生物医药基础份额 (基金代码:161726, 场内简称: 生物医药 ) 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自 2015 年6 月5 日起可以通过认购本基金的 销售机构办理招商 国证生物医药 基础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本基金在开放日常 申购业务后,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招商 国证生物医药 基础份额 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场外认购/申购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 基础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成功后方能申请场内赎回或申请分拆为招商 国证生物医药A 份额与招商 国证生 物医药 B 份额, 分拆后的招商 国证生物医药 A 份额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 B 份额方 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 本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 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招商 国证生物医药A 份额与招商 国证生物医药B 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敬请场外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根据自身情况办理跨系统转 托管业务, 在本基金开放申购后, 本公告中跨系统转托管的相关规则将自动适用 于在场内、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 如有疑问, 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 (免长话费) , 或登 陆网站 www.cmfchina.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