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传媒A/B: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申 万菱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申 万菱 信申 银万 国传 媒行 业投 资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合 同生 效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5 月 30 日
1 公 告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申 万 菱 信申 银 万国 传 媒行 业 投 资指 数 分级 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31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5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证 券投 资 基 金法 》 及其 配
套法规、 《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传媒行业投资指
数 分 级 证券 投 资基 金 基金 合 同 》 、 《 申万菱信
申 银 万 国传 媒 行业 投 资指 数 分 级证 券 投资 基
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申万传媒 SW 传媒 A SW 传媒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117 150233 150234
2 基 金募 集情 况
基 金 募 集 申 请 获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的 文
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98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5 年 5 月 18 日
至 2015 年 5 月 25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5 月 28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8,106
份额级别
申万传媒 SW
传媒
A
SW
传媒
B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
522,701,984.62
522,701,984.62
认 购 资 金 在 募 集 期 间 产 生 的 利 息 ( 单
位: )
39,396.79
39,396.79
募集份额(单
位: )
有效认购份额 522,701,984.62
522,701,984.62
利息结转的份额 39,396.79
39,396.79
合计 522,741,381.41
522,741,381.41
其中: 募集期间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 )
-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无 无 无 无
其中: 募集期间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 )
-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 - - -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获 得
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5 年 5 月 29 日
注: 按 《申万菱信申银万 国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本基金的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
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
记录为准。 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则, 场内认购份额按整数申
报, 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 剩余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场外认购资金
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 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并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获确认, 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 会计师费、 信息披露费由
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
额总量的区间为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 0。
3 其 他需 要提 示的事 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
始前 2 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