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基金:关于增加兴业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南 方基 金关于 南方 改革基金 增加 兴业 银行 为代销 机构 的公告
根据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 本公 司 ”)与 兴业银 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 以下简 称
“ 兴业银 行 ” ) 签署 的销 售 代理协 议, 本公 司决 定增 加 兴业 银行 为南 方中 证国 有企业 改革 指数
分级 证 券投 资基 金( 以下 简称“ 南方 改革 基金 ”) 的代销 机构 。
从 2015 年5 月27 日 起, 投资 人可 前往 兴业 银行 在全国 的营 业网 点办 理南 方 改革 基金 的
认购及 其他 相关 业务 。具 体 业务 办理 规则 请遵 循 兴 业银行 的相 关规 定。
投 资人 可通 过以 下途 径咨询 有关 详情 :
兴 业银 行 客 服电 话:95561
兴 业银 行 网 址:www.cib.com.cn
南 方基 金客 服电 话:400-889-8899
南方基 金网 址:www.nffund.com
风 险提 示:
投 资人 应认 真阅 读拟 投资基 金的 《 基金 合同》 、 《招募 说明 书》 等 法律 文件, 了 解所 投
资基金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并根据 自身 情况 购买 与本 人风险 承受 能力 相匹 配的 产品。
特 此公 告
南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二 〇一 五年 五月 二十 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