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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小盘(257010)

国联安小盘: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5月)查看PDF公告

 
 
 
国联安 德 盛 小盘精选 证 券投资基 金 
 
招募说明 书( 更新) 摘要 
 
基金管理 人:国 联 安基金管 理有限 公 司 
基金托管 人:中 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 限 公司 
 
 
 
 
 
 
 
 
 
重要提示 
 
本 基 金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基 金 字[2004]19 号文 批 准 募 集 设
立 ,核准日期为 2004 年 2 月 27 日。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于 2004 年 4 月 12 日正
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 摘 要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和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编 写 ,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 基金
合 同 是约 定基 金 当事 人之 间 权利 、义 务 的法 律文 件 。基 金投 资 人自 依基 金 合同
取 得 基金 份额 ,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 和本 基金 合 同的 当事 人 ,其 持有 基 金份
额 的 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对 基 金合 同的 承认 和接受 , 并按 照《 基金 法》 、 《 运 作 办
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 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基金 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4 月 12 日,有关 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 年3 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 一、 基金合同生 效 的日期:2004 年 4 月 12 日 二、 基金管理人 (一)基 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9 楼 设立日期:


2003 年4 月3 日 法定代表人:


庹启斌 电话:





021-38992888 联系人:


茅斐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是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基 金 字[2003]42 号 文 批 准 , 由 国 泰 君 安 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德 国 安 联 集 团 共 同 发 起 设 立 的 中 外 合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 公 司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 ,目前股权结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比例为51% ; 德国安联集团出资比例为49%。 ( 二)主 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 )庹启斌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讲 师 、 君 安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万 航 渡 路 营 业 部 经 理 、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研 究 部 经 理 、 香 港 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 副 总 裁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 现 任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 党 委 委 员 ;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并 代 为 履 行 总 经 理 职 责。 (2 )Andrew Douglas Eu (余义焜)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 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 、JF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行 政 总 裁 。 现 任 德 盛 安 联 亚 太 区 行 政 总 裁 及 公 司 全 球 执 ·3 · 行 委 员 会 成 员 、 德 盛 安 联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 董 事 、 研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司(亚太地区)董事。 (3 ) 叶 锦 华 先 生 (IP Kam Wah ) , 董 事 , 学 士 学 位 , 澳 洲 注 册 会 计 师 。 历 任 瑞 士 银 行 香 港 分 行 会 计 经 理 、 财 务 总 监 ; 瑞 士 银 行 集 团 财 务 董 事 、 亚 太 区 财 务 变 更 计 划 负 责 人 及 项 目 总 监 ; 瑞 银 环 球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亚 太 区 首 席 财 务 总 监 及 常 务 董 事 ; 瑞 银 证 券 投 资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及 公 司 监 事 ; 瑞 银 环 球 资 产 管 理 ( 日 本 )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核 数 师 ;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 监 事 长 。 现 任 德 盛 安 联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首 席 财 务 总 监 , 德 盛 安 联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 香 港 、 日 本 、 新 加 坡 、 台 湾 ) 董 事 、 研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亚 太 地 区 ) 董事。 (4 )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 业 , 历 任 君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财 务 部 主 管 、 稽 核 部 副 总 经 理 、 资 金 计 划 部 副 总 经 理 、 长 沙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 财 务 总 部 总 经 理 、 深 圳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计 划 财 务 总 部 总 经 理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计 划 财 务 总 部 总 经 理 、 资 产 负 债 管 理 委 员 会 专 职 主 任 委 员 、 子 公 司 管 理 小 组 主 任 。 现 任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5 ) 程静萍女士, 独 立董事, 高级经济师职称。 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 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 上 海 市 发 展 计 划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兼 上 海 市 物 价 局 局 长 、 上 海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大 代 表 、 上 海 市 决 策 咨 询 委 员 会 专 职 委 员 。 现 任 上 海 银 行独立董事、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会长。 (6 )王鸿嫔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士。历任台湾摩根资产管理旗下的怡富 证 券 投 资 信 托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怡 富 证 券 投 资 顾 问 公 司 总 经 理 , 中 国 摩 根 资 产 管 理 董 事 总 经 理 、 上 投 摩 根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现 主 要 从 事 教 育 工作 和公益活动。 (7 ) 胡斌先生, 独立董 事, 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IUC)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MBA ) 、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管 理 工 程 博 士 。 历 任 纽 约 银 行 梅 隆 资 产 管 理公司担任Standish Mellon 量化分析师、公司副总裁,Coefficient Global 公 司 创 始 人 之 一 兼 基 金 经 理 。2007 年11 月 起 , 于 纽 银 梅 隆 西 部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4 · (筹建)担任筹建组副组长。2010 年7月起,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首席执行官(总经理) 。现任上海系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担任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1 )元湉伟女士,监事会主席,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 任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大 连 分 行 出 纳 、 会 计 、 信 息 技 术 等 工 作 ,1992 年 担 任 工 商 银 行 信 托 公 司 证 券 部 副 主 任 ;1994 年 加 入 君 安 证 券 任 大 连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期 间 兼 任 君 安 物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1999 年 担 任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大 连 西 安 路 营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2004 年 起 任 大 连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2005 年 起 任 辽 宁 营 销 总 部 副 总 经 理;2007 年 起 任 辽 宁 营 销 总 部 总 经 理 ;2009 年 起 担 任 辽 宁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2012 年起任财富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 ) 庄小慧女士, 监事, 法律硕士。 历任Bell, Temple 见习律师、McCague, Peacock, Borlack, McInnis & Lloyd 大律师及事务律师助理、金杜律师事务所 事 务 律 师 助 理 、 瑞 士 再 保 险 公 司 法 律 顾 问 。 现 任 德 盛 安 联 资 产 管 理 ( 亚 太 ) 有 限公司法律顾问。 (3 )朱慧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 (4 )刘涓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事务部副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 )庹启斌先生,董事长,代理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 国 际 金 融 系 讲 师 、 君 安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万 航 渡 路 营 业 部 经 理 、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研 究 部 经 理 、 香 港 公 司 研 究 策 划 部 经 理 、 研 究 发 展 中 心 主 任 、 经 纪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债 券 部 总 经 理 、 副 总 裁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 现 任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 党 委 委 员 ;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并代 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 (2 )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 年2 月 加 盟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现担任国联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5 · (3 )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 业 务 部 、 上 海 联 合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资 金 财 务 部 副 经 理 、 经 理 、 营 运 负 责 人 兼 内 部 审 计 师 、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 总 经 理 助 理 , 现 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 )魏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 任 交 易 部 总 经 理 、 华 宝 兴 业 宝 康 灵 活 配 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和 华 宝 兴 业 先 进 成 长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投 资 副 总 监 及 国 内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职 务 。 2009 年6 月 加 入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先 后 担 任 总 经 理 助 理 、 投 资 总 监 的 职 务。2009 年9月起,担任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 12 月至2011 年8月,兼任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3月起,兼任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担任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 ) 满黎先生, 副总 经理, 研究生学历。 曾 任职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后担任上海分公司高级投资顾问、西安分公司总经理、华东业务总部总经理、 北京总部 高级董事总经理;2012 年9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场 总监。自2012年11月起,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邹新进 先生,硕士。邹 新进 先生于2004 年7 月加盟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前身为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分析师。2007 年7 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曾先后担任 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副总监,2010 年3 月 起 担 任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2 年2 月至2013 年4 月 兼 任 国 联 安 信 心 增 长 定 期 开 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 )历任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 担任本基 金基金经理时间


·6 · 袁柏南先生 2004 年 4 月至 2004 年 9 月 张学军先生 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1 月 吴任昊先生 2006 年 12 月至 2007 年 9 月 王轶先生 2006 年 3 月至 2007 年 11 月 吴鹏先生 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3 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是 公 司 基 金 投 资 的 最 高 投 资 决 策 机 构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由 公 司 总 经 理 、 主 管 投 资 的 副总 经 理 、 投 资 组 合 管 理 部 负 责 人 、 固 定 收 益 业 务 负 责 人 、 研 究 部 负 责 人 及 高 级 基 金 经 理1-2 人( 根 据 需 要) 组成。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成 员为: 庹启斌( 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 投委会主席 魏东 (投资总监、副总经理 )投委会执行主席


韦明亮(投资组合管理部总监) 冯俊(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高级基金经理1-2 人(根据需要 )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 元


·7 ·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 年12 月 末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共 有 员 工207 人 , 平 均 年 龄 30 岁,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 高管人员均拥有 研究生 以上学历 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 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 行自1998 年 在 国 内 首家 提 供 托 管 服 务 以 来 , 秉 承 “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 的 宗 旨 , 依 靠 严 密 科 学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 规 范 的 管 理 模 式 、 先 进 的 营 运 系 统 和 专 业 的 服 务 团 队 , 严 格 履 行 资 产 托 管 人 职 责 , 为 境 内 外 广 大 投 资 者 、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机 构 和 企 业 客 户 提 供 安 全 、 高 效 、 专 业 的 托 管 服 务 , 展 现 优 异 的 市 场 形 象 和 影 响 力 。 建 立 了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中 最 丰 富 、 最 成 熟 的 产 品 线 。 拥 有 包 括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信 托 资 产 、 保 险 资 产 、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 安 心 账 户 资 金 、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QFII 资 产 、QDII 资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 门类齐全 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 理等增 值服 务, 可以 为 各类客 户提 供个 性化 的 托管服 务。 截至2014 年12 月,中 国工商银 行共托 管证券 投资基金407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 十年获得香 港 《 亚 洲 货 币 》 、 英 国 《 全 球 托 管 人 》 、 香 港 《 财 资 》 、 美 国 《 环 球 金 融 》 、 内地《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等境内 外 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5 项最佳托 管 银 行 大 奖 ; 是 获 得 奖 项 最 多 的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 优 良 的 服 务 品 质 获 得 国 内 外 金 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 ) 对所托管的不同 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 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 ·8 · 交割事宜; (6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 ) 复核、 审查基金 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 格;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 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 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 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 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 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 要工作来做。继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年六次顺利 通过评估 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 (审计标准第70 号)审阅 后,2013年中国工商银 行资产托管部第七次通过ISAE3402 (原SAS70 ) 审阅获 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 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 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监控制度化的内控 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 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 ·9 · 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 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 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 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 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 合法性原则。 内控 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 完整性原则。 托 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 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 及时性原则。 托 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 规章制度。 (4 ) 审慎性原则。 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 审慎经营, 保证基 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 有效性原则。 内 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 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 独立性原则。 设 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 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 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 严格的隔离制度。 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 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 、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 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 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 ) 高层检查。 主管 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 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 ·10 · 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 人事控制。 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建立 “自控防线” 、 “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树立“以 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 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 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 ) 经营控制。 资产 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 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 效益最大化目的。 (5 ) 内部风险管理。 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 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 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 数据安全控制。 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 数据和传真加密、 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 应急准备与响应。 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 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 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 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 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 察部门, 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 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 ) 完善组织结构,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 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 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 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 控制度的建设, 一贯坚持 ·11 ·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 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 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 内部风险控制始 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 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 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 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 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 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四、 相关服务机 构 (一) 基 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 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 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9 楼 法定代表人: 庹启斌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茅斐 2 、 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662


·12 · 联系人:查樱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8993 6689 联系人:方爽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3)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6206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13 · 公司网址: www.spdb.com.cn 5)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161 联系人:芮敏琪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6)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7)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cn 8)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 住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公司网址: www.dwzq.com.cn 9)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国元大厦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电话:0551-2257034 联系人:李伟卫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10)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11)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15 ·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079 联系人:吴少彬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2)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 西城 区金 融 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田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3066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4)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 天河 北路 183 号 大都 会广 场 36、38、41、42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755-82558305


·16 ·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15)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29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29 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02 联系人:孟婉娉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16)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281515 联系人:黄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7)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 83077278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17 ·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18)名称: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02、03、 04)、17A、18A 、24A、25A、26A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 、 02、 03、04)、17A 、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电话: 0755-82493561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lhzq.com 19)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7596084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20)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428 联系人:刘军祥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18 · 21)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2)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1-29 层 办公地址: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1-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联系方式:021-63325888-3108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23)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朱海亚 电话:0574-87011947 客户服务电话:96528、962528(上海)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24)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15 层1501


·19 ·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西海国际中心1 号楼 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10-83561149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公司网站:www.xsdzq.cn 25)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西藏中路 336 号 办公地址:上海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王伟力


电话:021-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962518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26)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18 至21 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座18-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或 95532 公司网址:www.cjis.cn 27)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 号3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 号32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20 · 联系电话:021- 62171984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公司网址:www.ajzq.com 28)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 济南 市经 七 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 济南 市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68889157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29)名称: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 号光大银行大厦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 号光大银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黄冰 联系电话:0755-83704098 联系人:曾敬宁 客户服务:400-8505-505 公司网址:www.ytzq.net 30)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 马明哲 联系电话:0755-22197874 联系人:蔡宇洲


·21 ·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31)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地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2)名称: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电话:(0471)4961259 联系人:常向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33) 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5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电话:021-68778081 联系人:刘闻川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22 · 34)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88656100 网址:www.cindasc.com 35)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 王宏


电话:022-5831484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36)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号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霍晓飞 联系电话:021-50586660-8644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37)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 至10 层


·23 · 办公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26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38)名称: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21 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98-88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39)名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电话:0769-22119426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30 联系人:梁健伟 公司网址:www.dgzq.com.cn 40)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24 · 联系电话:010-66594587 联系人:张建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41)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成证大厦 16 楼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成证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电话: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42)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联系人:郑舒丽 联系电话:0755-22626391 公司网址 www.stock.pingan.com 43)名称: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41 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





融大厦A 栋41 层 法定代表人:许雄斌


·25 · 电话: 0791-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scstock.com 44)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1138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www.nesc.cn 45)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46)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 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85130579


·26 · 联系人:张于爱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47)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58568118 联系人: 林长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9999 公司网址: www.hrsec.com.cn 48)名称: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49)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A 座37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联系人:翟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27 · 公司网址: www.tfzq.com 50)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26 联系人:周俊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公司网址: www.jhzq.com.cn 51)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 杭州 市滨 江 区江南 大 道 588 号恒 鑫大 厦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 杭州 市滨 江区江 南大 道 588 号 恒鑫 大厦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6078823 联系人:周妍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52)名称: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1 幢1 层、2 层、9 层、11 层、 1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 3 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 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赵森 电话:010-59539864 客服电话:95162 、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net


·28 · 53)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29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 9010 号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电话:0755-82570586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 54)名称: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55)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室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 010-6604560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29 · 56) 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1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12 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571-28829790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57)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3C-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联系人:练兰兰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58)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联系人:王玉山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59)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30 ·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联系人:宋丽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60)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 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61)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8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80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静波 电话:021-386023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62)名称: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E 座18 楼 法定代表人:王莉


·31 · 电话: 021-68419822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licaike.hexun.com 63)名称: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5 号楼3201 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5 号楼3201 内 法定代表人: 王斐 电话:010-59393923 联系人:廉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081-6655 网址:www.wy-fund.com 64)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B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5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65)名称: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 联系人:李皓


·32 ·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 http://www.zcvc.com.cn ( 二) 注 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 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 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9 楼 法定代表人: 庹启斌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仲晓峰 (三)审 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 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 50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50 楼 负责人:蔡廷基 电话:021-22122888 联系人:彭成初 (四) 出 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 务所 名称:上海市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 浦东南路855 号世界广场 24 楼 负责人:颜学海 联系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冯加庆 经办律师:颜学海、冯加庆


·33 · 五、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 国联安 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 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 七、 基金的投资 目 标 本基金是一只积极成长型股票基金,专注投资于中国 A 股市场上具 有成长 潜 力 的 小 盘 股 。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充 分 利 用 国 内 外 成 功 的 基 金 管 理 经 验 , 在 严 格 的 风 险 控 制 机 制 下 , 采 用 积 极 主 动 的 投 资 策 略 , 通 过 多 角 度 、 多 层 次 的 基 本 面 研 究 , 充 分 发 掘 小 盘 股 所 具 有 的 潜 在 成 长 性 带 来 的 投 资 机 会 , 并 通 过 波 段 操 作 的 择时策略追求较高的资本利得收益,从而实现投资者资产的长期增值。 八、 基金的投资 方 向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为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国 内 依 法 发 行 上 市 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 九、 基金的投资 策 略 及投资程序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基 于 基 金 管 理 人 国 际 化 的 研 究 平 台 , 融 全 球 分 析 的 资 源 与 中 国 研 究 团 队 的 智 慧 为 一 体 , 将 定 性 与 定 量 分 析 贯 穿 于 公 司 价 值 评 估 、 投 资 组 合 构 建 以 及 组 合 风 险 管 理 的 全 过 程 之 中 , 依 靠 坚 实 的 基 础 分 析 和 科 学 的 金 融 工 程 模 型 , 把 握 股 票 市 场 和 债 券 市 场 的 有 利 投 资 机 会 , 构 建 最 佳 的 投 资 组 合 , 实 现 长期优于业绩基准的良好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主要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自下而上的证券选择。 总 体 上 说 , 对 于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重 点 —— 小 盘 股 而 言 , 将 采 取 自 下 而 上 的 方 式 , 综 合 使 用 数 量 化 的 金 融 工 程 模 型 、 科 学 严 谨 的 财 务 分 析 和 深 入 的 上 市 公 司 调 研 与 独 特 的 草 根 研 究 等 多 种 手 段 精 选 个 股 , 并 在 此 基 础 上 构 建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 第 二 个 层 次 是 资 产 类 别 配 置 层 面 的 风 险 管 理 , 即 对 基 金 资 产 在 股 票 、 债 券 和 现 金 三 大 资 产 类 别 间 的 配 置 进 行 实 时 监 控 , 并 根 据 当 时 的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和 证 券 市 场 行 情 调 整 资 产 配 置 比 例 , 达 到 控 制 基 金 风 险 的 目 的 。 总 之 , 本 基 金 在 投 资 管 理 ·34 · 的 每 一 个 层 次 都 将 定 性 研 究 和 量 化 分 析 有 机 地 结 合 起 来 , 从 而 保 证 投 资 决 策 的 科学性与风险收益结构的最优性。 1、 自下 而上的股票选择策略 本 基 金 整 体 的 投 资 策 略 以 “ 自 下 而 上 ” 的 股 票 选 择 为 核 心 。 在 股 票 投 资 方 面 的 主 要 对 象 是 未 来 具 备 良 好 成 长 性 并 且 现 时 估 值 水 平 较 低 , 股 价 中 尚 未 充 分 反 映 公 司 未 来 高 成 长 性 的 小 盘 股 。 通 常 情 况 下 , 小 盘 股 投 资 将 占 本 基 金 股 票 总 投资的80%以上。在当前中国证券市场环境中,本基金对小盘股的界定方式为: 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将对中国 A 股市场中的股票 按流通市值从小到大排序并相加, 累计流通市值达到总流通市值 50% 的股票归入小盘股集合; 期间对于未纳入最近 一次排序范围内的股票(如新股、恢复上市股票等) ,则参照最近一次排序的结 果 决 定 其 是 否 纳 入 小 盘 股 集 合 。 若 因 某 些 小 盘 股 市 值 的 相 对 变 化 而 导 致 小 盘 股 的 投 资 比 例 低 于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范 围 , 本 基 金 将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 本 着 投 资 人 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适时予以调整,最长不超过一年。 本 基 金 对 于 小 盘 股 的 界 定 方 式 将 随 中 国 证 券 市 场 未 来 的 发 展 与 变 革 情 况 作 出相应的调整。 成 长 性 和 估 值 水 平 是 本 基 金 选 择 股 票 过 程 中 考 虑 的 两 个 最 主 要 因 素 , 基 于 对这两方面因素的考量,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下两类股票。 (1 )在行业处于高速增长时期或公司在行业中具有独特的、短期内难以被 模 仿 的 竞 争 优 势 , 使 得 公 司 在 未 来 具 有 可 持 续 的 高 成 长 性 , 并 且 目 前 的 估 值 水 平较低的上市公司; (2 )公司的现状不甚理想,但经过深入调研发现,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将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发 生 实 质 性 变 化 , 使 公 司 的 业 绩 得 以 大 幅 度 增 长 , 并 且 这 种 基 本 面的变化尚未充分反映到股票价格中的上市公司。 2、资产 类别配置层面的风险管 理 虽 然 本 基 金 在 股 票 投 资 方 面 采 取 的 是 “ 自 下 而 上 ” 的 投 资 策 略 , 但 仍 然 要 通 过 灵 活 的 资 产 配 置 手 段 在 股 票 、 债 券 、 现 金 三 大 类 资 产 的 配 置 过 程 中 严 格 控 制 基 金 的 市 场 风 险 。 本 基 金 将 根 据 宏 观 经 济 发 展 、 金 融 市 场 的 利 率 变 化 和 经 济 运 行 周 期 的 变 动 , 积 极 有 效 地 调 整 基 金 的 资 产 类 别 配 置 比 例 , 以 控 制 基 金 资 产 的市场风险暴露。 在 正 常 市 场 情 况 下 , 本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资 产 类 别 配 置 的 基 本 范 围 为 : 股 票 资 ·35 · 产20%-75%; 债券资产 20%-65%; 现金类资产5%-15%。 在资产配置方面, 本基 金 在 强 调 基 金 投 资 偏 股 型 的 同 时 也 注 重 保 持 整 体 投 资 组 合 较 高 的 流 动 性 , 以 规 避 小盘股的流动性风险。 资产类别和配置比例 资产类别 选择的资产 资产配置低限 资产配置高限 股票 以中国 A 股市场上的小盘股为主 20% 75% 债券 国债、 金融债、 企业债 (包括可转债) 等固定收益类证券 20% 65% 现金 银行存款等现金管理工具 5% 15% 3、债券 投资组合的构建和管理 为 了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规 避 小 盘 股 市 场 的 市 场 风 险 , 在 进 行 股 票 、 债 券 与 现 金 三 大 类 资 产 配 置 的 基 础 上 , 本 基 金 将 把 基 金 资 产 中 的 一 部 分 进 行 债 券 投 资 , 并 根 据 市 场 环 境 的 变 化 适 时 构 建 与 调 整 债 券 投 资 组 合 。 本 基 金 的 债 券 投 资 对 象 目 前 主 要 是 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 和 交 易 所 债 券 市 场 中 的 债 券 品 种 , 投 资 工 具 包 括 : 国 债 、 金 融 债 、 企 业 债 ( 包 括 可 转 换 债 券 ) 等 固 定 收 益 类 证 券 。 此 外 , 未 来 市 场 可能推出的各类固定收益证 券及其衍生金融工具也将成为本基金的投资对象。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 国内财政货币政策以及结构调整 因 素 ( 包 括 资 金 面 结 构 调 整 、 制 度 建 设 和 品 种 创 新 、 投 资 者 结 构 变 化 ) 对 债 券 市 场 的 影 响 , 判 断 债 券 市 场 的 走 势 , 采 取 相 应 的 资 产 配 置 策 略 。 本 基 金 在 债 券 投 资 组 合 构 建 和 管 理 过 程 中 , 将 采 取 利 率 预 期 、 久 期 管 理 、 收 益 率 曲 线 策 略 、 收益率利差策略等积极的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4、投资 管理流程 分为投资研究、 投资决策 、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投资核对与监督、 风险控制六个环节。 (1 )投 资研究


为 保 障 基 金 持 有 人 利 益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投 资 研 究 过 程 中 , 将 定 期 召 开 投 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和投资研究联席会,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36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对 目 前 宏 观 经 济 、 金 融 形 势 、 货 币 政 策 及 利 率 水 准 等 总 体 经 济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和 讨 论 , 对 基 金 经 理 提 交 的 报 告 进 行 讨 论 和 表 决 , 决 定 各 基 金在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 基 金 经 理 和 研 究 组 定 期 召 开 的 投 资 研 究 联 席 会 议 主 要 讨 论 可 投 资 股 票 、 确 定 股 票 库 等 , 为 基 金 投资 提 供 投 资 对 象 , 并 防 止 基 金 介 入 内 幕 交 易 或 陷 入 不 必 要的关联交易。 (2 )投 资决策 ①基金投资策略 报告的形成 基 金 经 理 定 期 制 作 的 《 投 资 策 略 报 告 》 根 据 国 内 外 经 济 形 势 、 市 场 走 势 及 投资研究会议的讨论结果拟订《投资策略报告》 ,阐述自身的投资策略,并明确 下一阶段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和融资的投资比例。 《投资策略报告》经 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签阅后备案。 ②可投资证券备选 库的建立和维护 每 季 度 研 究 组 和 基 金 经 理 针 对 不 同 产 业 的 特 征 , 依 据 各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 盈利能力及未来成长性等,提出可投资证券名单,讨论后确定可投资证券名单, 并 上 报 分 管 投 资 的 副 总 经 理 。 若 证 券 备 选 库 中 公 司 的 基 本 面 有 重 大 变 化 , 研 究 员 应 该 及 时 提 出 最 新 的 研 究 报 告 , 并 通 知 分 管 投 资 的 副 总 经 理 , 在 取 得 投 资 组 合管理部同意后作相应调整。 ③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和维护 研 究 员 或 基 金 经 理 对 可 投 资 证 券 备 选 库 名 单 中 的 公 司 和 其 他 公 司 进 行 深 入 的 研 究 和 调 研 , 并 出 具 研 究 报 告 , 经 投 资 研 究 联 席 会 议 讨 论 后 列 入 基 金 的 核 心 证券库中。 基 金 经 理 制 定 或 调 整 投 资 组 合 时 , 原 则 上 须 选 择 核 心 证 券 库 中 的 证 券 。 研 究 员 或 基 金 经 理 对 于 核 心 证 券 库 中 的 证 券 须 持 续 追 踪 其 基 本 面 及 股 价 变 化 , 并 适时提出修正报告,以利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投资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投资组合管理, 并对其投资组合负全责。 (3 )投 资执行 基 金 所 有 的 交易 行 为 都 通 过 基 金 交 易 部 统 一 执 行 , 一 切 交 易 在 交 易 资 讯 保 ·37 · 密的前提下,依既定程序公开运作。 对于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 、 《基金合同》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公司投 资 管 理 制 度 的 交 易 指 令 , 交 易 部 经 理 应 暂 停 执 行 该 等 指 令 , 及 时 通 知 相 关 基 金 经理,并向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汇报。 (4 )投 资跟踪与总结 基 金 经 理 定 期 进 行 投 资 总 结 , 对 已 发 生 的 投 资 行 为 进 行 分 析 和 总 结 , 为 未 来的投资行为 提供正确的方向。 1 、 基 金 经 理 定 期 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提 交 所 管 理 基 金 的 《 投 资 总 结 报 告 》 , 对其投资组合的 表现进行分析,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2、 如果发现基金 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的基本面情况有 变 化 的 , 基 金 经 理 可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投 资 研 究 联 席 会 议 , 讨 论 是 否 要 修 改 备 选 证 券库和核心证券库。 3、基金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项 目方案的,应先起草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 ,经分管投资的副 总经理签阅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 (5 )投 资核对与监督 基 金 事 务 部 交易 清 算 员 通 过 交 易 数 据 的 核 对 , 对 当 日 交 易 操 作 进 行 复 核 , 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 、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的 交 易 操 作 , 须 立 刻 向 分 管 投 资 的 副 总 经 理 汇 报 , 并 同 时 通 报 监 察 稽 核 部 、 风 险管理部、相关基金经理、基金交易部。 基金交易部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6 )风 险控制 基 金 投 资 管 理 过 程 中 的 风 险 控 制 包 括 两 个 层 次 , 一 个 层 次 是 基 金 投 资 管 理 组 织 体 系 内 部 的 风 险 管 理 , 另 一 个 层 次 是 独 立 的 风 险 管 理 机 构 ( 包 括 风 险 控 制 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管理过程的风险监控。 分 管 投 资 的 副 总 经 理 负 责 基 金 投 资 管 理 全 流 程 的 风 险 控 制 工 作 , 一 方 面 在 投资管理过程中切实贯彻风险控制的原则; 另一方面根据独立风险管理机构 (包 括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 督 察 长 、 监 察 稽 核 部 、 风 险 管 理 部 ) 的 风 险 评 估 意 见 , 及 ·38 · 时制定相应的改进和应对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切实落实和执行。 十、 基金的业绩 比 较标准 本 基 金 股 票 投 资 部 分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 天 相 小 盘 股 指 数 与 天 相 中 盘 股 指 数 的加权平均,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基准 为 (天相小盘股指数×60%+天相中盘股指数×40%) ×60%+上证国债指数×40% 如 果 今 后 市 场 有 其 他 代 表 性 更 强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推 出 时 , 本 基 金 可 以 在 经 过合适的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一、 基金的风 险 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积极成长型的股票基金, 由于其股票投资组合以小盘股为主, 本 基 金 的 风 险 与 预 期 收 益 都 要 高 于 平 衡 型 基 金 , 属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的 中 高 风 险 品 种 。 本 基 金 力争 使 基 金 的 单 位 风 险 收 益 值 从 长 期 平 均 来 看 高 于 业 绩 比 较 基 准的单位风险收益值。 十二、 基金的投 资 组合报告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复 核了本 报 告 中 的 财 务 指 标 、 净 值 表 现 和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等 内 容 , 保 证 复 核 内 容 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 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 报告期末 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 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697,667,530.79 76.44 其中:股票 1,697,667,530.79 76.44


·39 · 2 固定收益投资 471,113,718.80 21.21 其中:债券 471,113,718.80 21.21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17,885,585.76 0.81 7 其他资产 34,260,535.74 1.54 8 合计 2,220,927,371.09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2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 资组合 代 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77,175,000.00 3.71 B 采矿业 93,885,000.00 4.51 C 制造业 1,219,449,318.75 58.61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53,087,293.50 7.36 G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 业 35,502,918.54 1.71


·40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27,900,000.00 1.34 K 房地产业 90,668,000.00 4.3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697,667,530.79 81.6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3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序 号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 元) 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00062 5 长安 汽车 10,800,00 0 249,480,0 00.00 11.99


·41 · 2 30017 1 东富 龙 5,000,000 206,000,0 00.00 9.90 3 00202 2 科华 生物 3,770,000 119,735,2 00.00 5.76 4 60033 7 美克 家居 8,737,923 109,923,0 71.34 5.28 5 60051 1 国药 股份 2,856,158 101,365,0 47.42 4.87 6 60015 7 永泰 能源 16,500,00 0 93,885,00 0.00 4.51 7 60037 6 首开 股份 7,600,000 90,668,00 0.00 4.36 8 00271 4 牧原 股份 1,050,000 77,175,00 0.00 3.71 9 00234 0 格林 美 3,700,000 70,337,00 0.00 3.38 1 0 00220 2 金风 科技 3,000,000 57,180,00 0.00 2.75 4 报告期末 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 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7,937,000.00 5.1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7,937,000.00 5.19


·42 · 4 企业债券 275,465,352.80 13.2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87,711,366.00 4.22 8 其他 - - 9 合计 471,113,718.80 22.64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5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 代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 元) 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1260 18 08江铜 债 699,99 0 66,821,04 5.40 3.21 2 1130 08 电气转 债 481,15 0 66,802,86 6.00 3.21 3 1260 19 09长虹 债 499,86 0 49,316,18 7.60 2.37 4 1403 52 14进出 52 500,00 0 47,970,00 0.00 2.31 5 1223 04 13兴业 03 394,30 0 40,336,89 0.00 1.94 6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43 · 7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 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的股指 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 资股指期货的投资 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10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的国债 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基金投 资国债期货的投 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10.2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的国 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基金投 资国债期货的投 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 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11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 11.1 本 报告 期 内, 本基 金 投资 的 前十 名证 券的 发 行主 体 没有 出现 被监 管 部 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 基金 投 资的 前十 名 股票 中 ,没 有投 资于 超 出基 金 合同 规定 备选 股 票 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44 · 序 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23,396.7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671,037.8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517,639.72 5 应收申购款 1,548,461.4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4,260,535.74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 号 股 票代码 股票 名称 流通受限部 分的公允价值 ( 元) 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流通受 限情况说明 1 000 625 长安 汽车 249,480,000 .00 11.99 重大事 项 2 600 337 美克 家居 109,923,071 .34 5.28 重大事 项 3 600 157 永泰 能源 93,885,000. 00 4.51 重大事 项


·45 · 十三、 基金的业 绩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不 代 表 未 来 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同期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①- ③ 净值 增长率 标准差 ② 业 绩比较 基准收 益率标 准差④ ②- ④ 2004-4-1 2 至 2004-12-31 -6.50 % -19. 71% 13.2 1% 0.55 % 0.9 0% -0. 35% 2005-1-1 至 2005-12-31 0.21% -4.1 7% 4.38 % 0.72 % 0.9 3% -0. 21% 2006-1-1 至 2006-12-31 77.59 % 54.6 3% 22.9 6% 1.07 % 1.0 3% 0.0 4% 2007-1-1 至 2007-12-31 121.9 1% 94.8 9% 27.0 2% 1.67 % 1.5 1% 0.1 6% 2008-1-1 至 2008-12-31 -47.9 9% -39. 72% -8.2 7% 2.13 % 1.9 5% 0.1 8% 2009-1-1 至 2009-12-31 47.16 % 61.7 4% -14. 58% 1.37 % 1.2 8% 0.0 9% 2010-1-1 至 2010-12-31 3.98% 4.25 % -0.2 7% 1.31 % 1.0 1% 0.3 0% 2011-1-1 至 2011-12-31 -23.9 6% -18. 05% -5.9 1% 1.15 % 0.8 6% 0.2 9% 2012-1-1 至 2012-12-31 10.80 % 4.25 % 6.55 % 1.15 % 0.8 6% 0.2 9%


·46 · 2013-1-1 至 2013-12-31 8.14% 8.37 % -0.2 3% 1.32 % 0.8 2% 0.5 0% 2014-1-1 至 2014-12-31 37.53 % 25.8 6% 11.6 7% 1.10 % 0.6 9% 0.4 1% 2015-1-1 至2015-3-31 27.33 % 19.2 3% 8.10 % 1.29 % 0.8 2% 0.4 7% 2004-4-1 2 至 2015-3-31 368.9 0% 227. 38% 141. 52% 1.32 % 1.1 4% 0.1 8% 十四、 费用概览 (一)基 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的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会 计 师 费 和 律 师 费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费 用 ; 基 金 的 证 券 交 易 费 用 ; 以 及 其 它 按 照 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的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1.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于 次 月 前 两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付 给 基 金 管 理 人 。 若 遇 节 假 日 、 公 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47 ·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于 次 月 前 两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取 。 若 遇 节 假 日 、 公 休 假 等 , 支 付 日期顺延。 3、其他 其它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 定 , 按 费 用 实 际 支 出 金 额 支 付 , 列 入 当 期 基 金 费 用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从 基 金 财 产 中支付 。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 基 金财产的损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二)与 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 在基金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2 )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基金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 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①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前端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 (含申购费) 费率 100万元以下 0.60% 100 万(含)至500万 0.40% 5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②


非养老金客户前端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 (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0% 100 万(含)至500万 1.00% 500万元(含)以上 每笔交易1000元


·48 · 投资者通过国联安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可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 惠。 具体优惠申购费率以最新的相关公告为准。 基 金 管 理 人 不 设 置 申 购 金 额 上 限 , 但 各 银 行 卡 具 体 的 申 购 上 限 要 遵 守 各 银 行 网 上 银 行 上 限 标 准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业 务 情 况 调 整 上述 交易 费用 和限额 要求 ,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 提前 进行公告。 本 基 金 并 适 时 参 加 相 关 代 销 机 构 申 购 费 率 优 惠 活 动 , 具 体 活 动 细 则 及 费 率 情 况 详 情 参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有 关 公 告 。 该 等 申 购 费 率 优 惠 活 动 最 终 解 释 权 归 相关 代 销 机 构 所 有 , 活动 具 体 规 定 如 有 变 化 , 敬 请 基 金 投 资 人 留意 相 关 代 销 机 构 的 有关公告。 (3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1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 赎回费率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25%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注: 其中1 年按 365 天计算 ,2 年按730 天计算 。 (2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持有期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 0.50% ,由赎 回人 承担 , 赎 回费 总额 的 25% 归入 基金 财产 ,其 余部 分作 为注 册登 记费 归注册 登记人所有 。 (3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 市 场 情 况 制 定 基 金 促 销 计 划 , 针 对 特 定 地 域 范 围 、 特 定 行 业 、 特 定 职 业 的 投 资 人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 或 不 定 期 地 开 展 基 金 促 销 活 动 。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部 分 基 金 投 资 人 费 用 的 减 免 不 构 成对其他投资人的同等义务。 (4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 率、赎回费率和收费 方式 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49 · 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 至少一种中 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转换费 基 金 转 换 是 指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将 其 持 有 某 只 基 金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份 额 转 换 为 同 一 基 金 管理 人 管 理 的 另 一 只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 基 金 转 换 只 能 在 同 一 销 售 机 构 进 行 。 转 换 的 两 只 基 金 必 须 都 是 该 销 售 机 构 代 理 的 同 一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 )适用基金范围: 基 金 转 换 是 指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将 其 持 有 某 只 基 金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份 额 转 换 为 同 一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另 一 只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 基 金 转 换 只 能 在 同 一 销 售 机 构 进 行 。 转 换 的 两 只 基 金 必 须 都 是 该 销 售 机 构 代 理 的 同 一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2 )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① 进 行 基 金 转 换 的 总 费 用 包 括 转 换 手 续 费 、 转 出 基 金 的 赎 回 费 和 转 入 基 金 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A 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B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其中:转出金额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C 转 入 基 金 与 转 出 基 金 的 申 购 补 差 费 按 转 入 基 金 与 转 出 基 金 之 间 申 购 费 率 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max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 基金的申购费率) ,0 ] ,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为负数 则取零。 前 端 份 额 之 间 转 换 的 申 购 补 差 费 率 按 转 出 金 额 对 应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率 和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 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 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50 · 投 资 者 通 过 网 上 直 销 平 台 办 理 前 端 收 费 模 式 下 本 基 金 与 本 公 司 旗 下 其 他 开 通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的 开 放 式 基 金 间 的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 享 受 转 换 费 中 相 应 前 端 申 购 补 差 费 率 的 优 惠 , 其 他 费 率 标 准 不 变 。 在 确 定 基 金 转 换 补 差 费 率 时 , 对 于 转 出 基金、转入基金的标准申购费率高于 0.6% 的 ,申购费率按各基金对应的 4 折优 惠申购费率执行,但优惠申购费率不得低于 0.6% ;转出基金、转入基金的标准 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 的,则依据标准申购费率计算。 基 金 管 理 人 有 权 根 据 业 务 情 况 调 整 上 述 交 易 费 用 , 并 依 据 相 关 法 规 要 求 进 行公告。 D 其他销售 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转换费率将在开通时另行公告。 ②转换 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A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B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C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D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 中 , 转 入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率 和 转 出 基 金 的 申 购 费 率 均 以 转 出 金 额 作 为 确 定 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③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某 投 资 者 于 某 日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平 台 将 其 持 有 的 国 联 安 精 选 股 票 基金 500,000 份转换为国联安安心混合基金,该投资者使用的是工行卡(非通 联 支 付 ) 。 假 设 转 换 申 请 受 理 当 日 国 联 安 精 选 股 票 基 金 的 基 金 单 位 资 产 净 值 为 ·51 · 1.250 元,国联安安心混合基金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 1.050 元,假设该投资 者持有国联安精选股票基金不满 1 年。该金额档次下,国联安精选网上交易转 换为国联安安心成长的网上交易申购补差费率为 0.75%-0.6%=0.15%,则该投资 者最终得到的安心成长的份额计算为:


国 联 安 精 选 股 票 基 金 赎 回 费 = 转 出 份 额 × 国 联 安 精 选 股 票 基 金 当 日 基 金 单 位 资 产 净 值 × 国 联 安 精 选 股 票 基 金 赎 回 费 率 =500,000.00 ×1.250 ×0.5 %= 3,125 元 申购补差费= ( 转 出 金 额 - 转 出 金 额 × 转 出 基 金 赎 回 费 率) × 申 购 补 差 费 率/(1+ 申 购 补 差 费 率)= (500,000 ×1.250-500,000 ×1.250 ×0.5% )×0.15% / (1+0.15%)=931.42 元 转 入 金 额 = 转 出 份 额 × 国 联 安 精 选 股 票 基 金 当 日 基 金 单 位 资 产 净 值 - 赎 回 费-申购补差费=500,000.00 ×1.250-3,125-931.42=620,943.58 元 转入份额 = 转 入 金 额/ 国 联 安 安 心 混 合 基 金 当 日 单 位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 620,943.58 / 1.050 =591,374.84 份


(4 )业务规则: ① 基 金 转 换 以 份 额 为 单 位 进 行 申 请 。 投 资 者 办 理 基 金 转 换 业 务 时 , 转 出 方 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② 基 金 转 换 采 取 未 知 价 法 , 即 以 申 请 受 理 当 日 各 转 出 、 转 入 基 金 的 单 位 资 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③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 基金转 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 销业务平台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 况。 ④目前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 原则上为 100 份基金单位。基金份额持有 最低为100 份基金单位。 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出后该基金份额不足 100 份时, 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⑤ 单 个 开 放 日 基 金 净 赎 回 份 额 及 净 转 出 申 请 份 额 之 和 超 过 上 一 开 放 日 基 金 总份额的10%时, 为巨额赎回。 发生巨额赎回时, 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 的 优 先 级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基 金 资 产 组 合 情 况 , 决 定 全 额 转 出 或 部 分 转 出 , ·52 · 并 且 对 于 基 金 转 出 和 基 金 赎 回 , 将 采 取 相 同 的 比 例 确 认 。 在 转 出 申 请 得 到 部 分 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 不予以顺延。 ⑥ 目 前 , 原 有 基 金 为 前 端 收 费 的 基 金 份 额 只 能 转 换 为 其 他 前 端 收 费 的 基 金 份额,后端收费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的基金份额。 本 公 司 有 权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调 整 上 述 转 换 的 程 序 及 有 关 限 制 , 但 最 迟 应 在 调 整 生 效 前 按 照 《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在 至 少 一 种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公告。 (5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② 证 券 交 易 场 所 在 交 易 时 间 非 正 常 停 市 , 导 致 基 金 管 理 人 无 法 计 算 当 日 基 金资产净值。 ③ 因 市 场 剧 烈 波 动 或 其 他 原 因 而 出 现 连 续 巨 额 赎 回 , 基 金 管 理 人 认 为 有 必 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 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 生 上 述 情 形 之 一 的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立 即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并 于 规 定 期 限 内 在 至 少 一 种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上 刊 登 暂 停 公 告 。 重 新 开 放 基 金 转 换 时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按照 《 信 息 披 露 办 法 》 在 至 少 一 种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媒 体 上 刊 登 重 新 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三) 其 他费用


本 基 金 可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的 条 件 下 按 照 国 家 的 有 关 规 定 增 加 其 他 种 类 的 基金费用。 (四)基 金税收 根据财政部财税[2004]7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的要求,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管 理 人 运 用 基 金 买 卖 股 票 、 债 券 的 差 价 收 入 , 继 续 免 征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53 · 本 基 金 运 作 过 程 中 的 各 类 纳 税 主 体 , 依 照 国 家 法 律 、 法 规 的 规 定 , 履 行 纳 税义务。


根据财税字[2005]11 号 文 《关于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 , 自 2005 年 1 月 24 日起,基金 买卖股票按照 0.1% 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税字[2005]102 号文 《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自 2005 年 6 月 13 日起, 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暂减按 50% 计入个人应 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税[2008]1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 的 通 知 》 , ( 一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从 证 券 市 场 中 取 得 的 收 入 , 包 括 买 卖 股 票 、 债 券 的 差 价 收 入 , 股 权 的 股 息 、 红 利 收 入 , 债 券 的 利 息 收 入 及 其 他 收 入 , 暂 不 征 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 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 基 金 运 作 过 程 中 的 各 类 纳 税 主 体 , 依 照 国 家 法 律 、 法 规 的 规 定 , 履 行 纳 税义务。


十五、 对招募说 明 书更新部分 的说 明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办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 理人于2014年11 月25日刊登的本基 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的内容。 2、 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内容。 3、 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的内容。 4、 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部分的内容。 5、 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部分的内容。


6、





更新了“十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的内容。 7、 更新了“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部分的内容。


·54 · 8、 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 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