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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新机遇(001348)

大摩新机遇: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摩 根 士 丹 利 华 鑫 新 机 遇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公 告 基金管 理人:摩根士丹利 华鑫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中国 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56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 遇灵 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 1 、 摩 根士 丹利 华鑫 新 机遇灵 活 配置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 ) 的 募 集已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许 可 【2015 】884 号文 注册 。 中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 的注册 并不 代表 中 国证监 会对 本基 金的 风险 和收益 做出 实质 性判 断、 推荐或 者保 证。 2、本 基金 是契 约型 开放 式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3、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和 注册登 记机 构为 摩根 士丹 利华鑫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本 公司 ” ) , 基金 托管 人为中 国民生 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以 下简 称“ 中国 民生银 行” ) 。 4、 本基 金的 募集 期为 2015 年 5 月 28 日至 2015 年6 月 17 日 。 在 募集 期内 , 本基金 通 过基金 管理人 的直销 机构 (包括 柜台和 网上交 易平 台) 、中 国 民生 银行 等机构 的 销售 网点公 开发售 。 5、 本 基金 募集 对象 为个 人 投资者 、 机构 投资 者和 合 格境外 机构 投资 者以 及法 律法规 或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购买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其他 投资 人。 6、 投 资人 欲购 买本 基金 , 需开立 本公 司基 金账 户。 基金募 集期 内销 售机 构 ( 指基金 管 理人的 直销 机构 和指 定销售 机构 ) 同 时为 投资 人办 理开户 及认 购手 续。 投资 人的开 户和 认购 申请可 同时 办理 ,但 若开 户无效 ,认 购申 请也 同时 无效。 7、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的 规定 , 一 个投 资人 只能 开设 和 使用一 个基 金账 户 ; 不 得 非法利 用 他人账 户或 资金 进行 认购 ,也不 得违 规融 资或 帮助 他人违 规进 行认 购。 8、 在 设立 募集 期内 , 投 资 人可至 本基 金的 直销 机构 认购 , 也 可至销售 机 构认 购, 首次 认购最 低限 额为 人民 币 1000 元, 追加 认购 单笔 最低 限额为 人民 币 1000 元。 投 资人在 募集 期 内 可以 重复 认购 。 多 次认 购的 , 按 单笔 认购金 额对 应的费 率档 次分 别计 费。 认购期 内对 单 个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持有 基金 份额的 比例 或数 量不 设限 制, 法 律另 有规 定的 除外。 认购申 请一 经 基金份 额发 售机 构受 理, 则不可 撤销 。 9、 销 售机 构对 申请 的受 理 并不表 示对 该申 请的 成功 确认 , 而 仅代 表销 售机 构 确实接 受 了认购 申请 , 申请 的成 功确 认应以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 本基金 的注 册登 记机 构由 本公司 担任 ) 的确认 登记 为准 。 投资 人可 以在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到原 认购网 点打 印认 购成 交确 认凭证 或通 过 本公司 网上 交易 平台 查询 最终成 交确 认情 况和 认购 的份额 。 10 、 本公 告 仅对 本基 金 份额 发 售的 有 关事 项和 规 定予 以 说明 。 投资 人欲 了 解本 基 金的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 详细情 况, 请详 细阅 读刊 登在 2015 年 5 月 25 日《 上海证 券 报 》 上 的 《 摩根 士丹利 华鑫 新机 遇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11 、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 基 金 合 同 、 托 管 协 议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www.msfunds.com.cn ) 和中国民生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上发 布。 投资人 亦可 通过 本公 司网 站下载 基金 申请 表格 和了 解基金 发售 相关 事宜 。 12 、 在募 集 期间 ,各 销售 机 构 可能 变 更、 增加 部 分基 金 销售 网 点, 具体 网 点名 单 及开 户认购 事项 详见 各销售 机 构有关 公告 , 或 拨打 各销售 机构 的客 户服 务电 话进 行咨询 , 具 体规 定以各 销售 机构 的说 明为 准。 本 公司 在募 集期 间内 还可能 增加 新的 销售 机构 , 投资 人可 留意 相关公 告信 息或 拨打 本公 司客户 服务 电话 进行 咨询 。 13 、 对 未 开 设销 售 网 点 地区 的 投 资 人 ,请 拨 打 本 公司 的 客 户 服 务电 话 (400-8888-668 免长途 费) 及直 销专 线电 话(0755-88318898 )咨 询 购买事 宜。 14 、基 金管 理人 可综 合各 种情况 对本 次基 金募 集安 排做适 当调 整。 15 、风 险提 示 证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 简称 “基金 ” ) 是 一种 长期 投资 工具, 其主 要功 能是 分散 投资, 降 低投资 单一 证券 所带 来的 个别风 险 。 基 金不 同于 银行 储蓄和 债券 等能 够提 供固 定收益 预期 的 金融工 具 , 投 资人购 买基 金, 既可 能按 其持有 份额 分享基 金投 资所 产生 的收 益, 也可 能承 担 基金投 资所 带来 的损 失。 基 金 在投 资 运作 过程 中 可能 面 临各 种 风险 ,既 包 括市 场 风险 , 也包 括基 金 自身 的 管理 风险 、 技 术风 险和合 规风 险等 。 巨 额赎 回风险 是开 放式基 金所 特有 的一 种风 险, 即当 单个 交 易日基 金的 净赎 回申 请超 过基金 总份 额的 百分 之十 时, 投资 人将 可能 无法 及时 赎回持 有的 全 部基金 份额 。 基金 分为 股 票基 金、 混 合基 金 、债 券 基金 、货 币 市场 基 金等 不 同类 型, 投 资人 投 资不 同类型 的基 金将 获得 不同 的收益 预期 , 也将承 担不 同程度 的风 险 。 一般 来说 , 基 金的 收益 预 期越高 ,投 资人 承担 的风 险也越 大。 本 基 金投 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 金 净值 会 因为 证券 市 场波 动 等因 素 产生 波动 , 投资 人 根据 所持有 的基 金份 额享 受基 金收益 , 同时 承担相 应的 投资风 险 。 本 基金投 资中 的风险 包括 : 因 整体政 治 、 经 济、 社会 等 环境因 素对 证券 价格 产生 影响而 形成 的系 统性 风险 , 个 别证 券特 有 的非系 统性 风险 , 由 于基 金投资 人连 续大 量赎 回基 金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 本 基金的 特定 风险 等。 本 基 金为 混 合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 理 论 上长 期来 看 ,其 预 期风 险 和预 期收 益 低于 股 票型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3 基金 , 高 于债 券型基 金和 货币市 场基 金 。 基金 的投 资组合 比例 : 股票资 产占 基金资 产的 比 例 范围为 0%-95% , 权证 投资 比例不 高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 每个 交易 日日 终在 扣除股 指期 货 合约需 缴纳 的保 证金 后 , 本 基金持 有现 金或 到期 日在 一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不低 于基金 资产 净 值的 5% 。 权证 、股 指期 货 及其他 金融 工具 的投 资比 例符合 法律 法规 和监 管机 构的规 定 。 投 资 人在 进 行投 资决 策 前, 请 认真 阅 读本 基金 的 招募 说 明书 及 基金 合同 , 并根 据 自身 的投资 目的 、 投资期 限 、 投资经 验 、 资 产状况 等判 断 基金 是否 和投 资人 的风 险承受 能力 相适 应。 基 金 管理 人 承诺 以诚 实 信用 、 勤勉 尽 责的 原则 管 理和 运 用基 金 资产 ,但 不 保证 本 基金 一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 其他基 金的 业绩 不构 成对 本基金 业绩 表现 的保证 。基 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人 基金 投资 的“ 买者 自负” 原则 ,在 投资 人作 出投资 决策 后 , 基金运 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引 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人 自行 负责 。 16 、基 金管 理人 拥有 对本 基金份 额发 售公 告的 最终 解释权 。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 况 1、 基金名 称: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 新机 遇灵 活配 置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 基金简 称: 大摩 新机 遇灵 活配置 混合 3、 基金代 码:001348 4、 基金类 别: 混合 型 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6、 基金份 额面 值: 基金 份额 的初始 面值 为人 民 币 1.00 元 7、 基金存 续期 限: 不定 期 8、 募集规 模上 限及 规模 控制 措施: 本基 金不 设募 集规 模上限 9、 募集对 象: 个人 投资 者、 机 构投资 者和 合格 境外 机构 投资者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允 许购 买证 券投 资基 金的其 他 投 资者 。 10、 基金份 额销 售机构 本基金 的销 售机 构相 关情 况详见 本公 告第 八部 分 “ 本次发 售 当 事人 及中 介机 构”的 第 3 条“销 售机 构” 部分 。 11 、募 集时 间安 排与 基金 合同生 效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4 本 基 金的 募 集期 为自 基 金份 额 开始 发 售之 日起 到 基金 份 额发 售 结束 之日 止 的时 间 段, 最长不 超 过3 个 月。 本基金 的募 集期 为自 2015 年 5 月 28 日至 2015 年 6 月 17 日。 在 本募 集期 内, 本基金 向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境 内的 个人投 资者 、 机构 投资 者 ( 法律 、 法 规和 有关 规定 禁止 购买者 除外 ) 、 合格境 外机 构投 资者 , 以及 法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购买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其 他投资 人公 开 发售。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认 购的情 况可 适当 调整 募集 时间, 但最 长不 超过 法定 募集期 限。 募集期 满后 ,若 本基 金满 足备案 条件 (即 基金 募集 份额总 额不 少 于 2 亿份 , 基金募 集 金额不 少于2 亿 元人 民币 ,且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人 数不少 于 200 人) ,本 基金 管理人 将按 照 规定办 理验 资和 基金 备案 手续 。 自 中国 证监会 书面 确认之 日起 , 基金合 同生 效。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基金 管理 人将 另行 刊登基 金合 同生 效公 告。 基 金 合同 生 效前 ,投 资 人的 认 购款 项 只能 存入 商 业银 行 专用 账 户, 任何 人 不得 动 用。 认 购 资 金 在 募集 期 形 成 的利 息 在 基 金 合同 生 效 后 折成 投 资 人 认 购的 基 金 份 额, 归 投 资 人所 有。利 息 折 份额 的具 体数 额以登 记机 构的 记录 为准 。 若 募 集期 满 ,本 基金 未 达到 备 案条 件 ,则 本基 金 合同 不 能生 效 ,本 基金 管 理人 将 承担 因募集 而产 生的 债务 和费 用, 并将 投资 人缴 纳的 认购 款项加 计银 行同 期存 款利 息在募 集期 结 束后 30 天 内退 还给 基金 认 购人。


二、发售 方式与相关 规定 1、 认 购方 式 本基金 认购 采取 金额 认购 的方式 ,认 购价 格 为1.00 元/份。 本基金 认购 采取 “金 额认 购, 全额 缴款 ” 的 方式 。 募集期 投资 人可 以多 次认 购本基 金, 认购费 率按 每笔 认购 申请 单独计 算。 2、 认 购费 率 本基金 的认 购费 率由 基金 管理人 决定 , 并 在招 募说 明书中 列示 。 基 金认 购费 用不列 入基 金财产 。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 心 认购 的 养 老 金 客 户 与 除此 之外 的 其 他 投 资 者 实 施差 别的 认 购 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 老基 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 计划 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 运营 收益形成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5 的补充 养老 基金 , 包 括全 国社会 保障 基金 、 可 以投 资基金 的地 方社 会保 障基 金、 企业 年金 单 一计划 以及 集合 计划 。 如 将来出 现经 养老 基金 监管 部门认 可的 新的 养老 基金 类型, 基金 管理 人可在 招募 说明 书更 新时 或发布 临时 公告 将其 纳入 养老金 客户 范围 , 并按 规定 向中国 证监 会 备案。 非养 老金 客户 指除 养老金 客户 外的 其他 投资 者。 通过基 金管 理人 的直 销中 心认购 本基 金基 金份 额的 养老金 客户 认购 费率 见下 表 认购金 额(M) 认购费 率 M<100 万元 0.40% 100 万元 ≤M <500 万元 0.24% M≥50 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其他投 资者 认购 本基 金基 金份额 认购 费率 见下 表: ( 单位: 元) 认购金 额(M) 认购费 率 M<100 万元 1.00% 100 万 元≤M<500 万元 0.6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基金认 购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资产 , 主 要用 于基金 的市 场推广 、 销售 、 注 册与 过 户登记 等募 集期间 发生 的各 项费 用。 3、 认 购份 额的 计算 公式 本基金 份额 的认 购金 额包 括认购 费用 和净 认购 金额 。计算 公式 如下 : 认购费 用适 用比 例费 率时 :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金 额/ (1+认 购费 率) 认购费 用= 认购 金额 -净 认购金 额 认购份 额=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 期间 的利 息)/基 金 份额初 始面 值 认购费 用适 用固 定金 额时 : 认购费 用= 固定 金额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金 额- 认购费 用 认购份 额=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 期间 的利 息)/基 金 份额初 始面 值 认购费 用以 人民 币元 为单 位,计 算结 果保 留到 小数 点后 2 位 ,第 3 位 四舍 五 入 。认购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6 份额的 计算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 2 位 , 第3 位 四舍 五入 , 由此计 算误 差产 生的 损失 由基金 财产 承 担,产 生的 收益 归基 金财 产所有 。 举例: 某非 养老 金客户 投资 100,000 元认 购本 基金 , 对应 费率 为1.00%, 假设 认购资 金 利息 为19.76 元 ,则 其可 得到的 基金 份额 计算 如下 : 净认购 金额 =100,000/ (1+1.00% )=99,009.90 元 认购费 用=100,000 -99,009.90 =990.10 元 认购份 额= (99,009.90 +19.76 )/1.00 =99,029.66 份 即 该客户 投资 100,000 元 认购本 基金 ,可 得 到99,029.66 份基 金份 额。 4、 认 购最 低限 额 在本基 金募 集期 内 , 投 资人 通过直 销机 构 、 其他 销 售机 构或基 金管 理人 网上 直销 系统 (目 前仅对 个人 投资 者开 通) 首次认 购的 单笔 最低 限额 为人民 币 1,000 元, 追加 认购单 笔最 低金 额为人 民 币1,000 元 。 各 销售机 构对 本基 金最 低认 购金额 及交 易级 差有 其他 规定的 , 以 各销 售机构 的业 务规 定为 准。 投资人 在募 集期 内多 次认 购的, 按单 笔认 购金 额对 应的费 率档 次分 别计费 。 认购 申请一 经销 售机构 受理 , 则不可 撤销 。 基 金募 集期 间不设 置投 资人单 个账 户 最 高认购 金额 限制 。 5、 投资 人在 募集 期内 可以 重复认 购 , 多 次认 购的 , 按单笔 认购 金额 对应 的费 率档次 分 别计费 。认 购申 请一 经基 金份额 发售 机构 受理 ,则 不可撤 销。 6、 基 金募 集期 间不 设置 投 资人单 个账 户最 高认 购金 额限制 。 基金 管理 人可 根 据市场 情 况, 调 整认 购金 额的 数量 限制, 基金 管理 人必 须在 调整前 依照 《信 息披 露管 理办法 》 在 指定 媒体 刊 登公 告并 报中 国证 监会备 案 。 三 、个人投资者的开 户与 认购程序 1、 直 销办 理程 序 (1) 直销 机构 1)注 意事 项: 通过直 销机 构办 理认 购申 请的起 点金 额为 人民 币 1,000 元。 投 资 人可 以 使用 存折 转 账、 信 汇、 电 汇或 支票 等 主动 付 款方 式 进行 认购 交 款, 但 不接 受现金 方式 认购 。 在直销 机构 开立 基金 及交 易账户 的基 金投 资人 应指 定一个 银行 账户 作为 其 认 购、 申购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7 赎回 、 分 红及 退款 等资 金 往 来的结 算帐 户 。 银 行账 户名 称必须 同投 资人 基金 账户 的户名 一 致 。 业务办 理时 间: 基金 份额 发售 日 9:00 ~17:00 (周 六、周 日及 节假 日不 受理 ) 。 请 有 意认 购 本基 金的 个 人投 资 者尽 早 向直 销机 构 索取 账 户和 交 易业 务申 请 表。 个 人投 资者也可 从摩根 士丹利华 鑫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的网 站(http://www.msfunds.com.cn) 上下 载 有关直 销业 务表 格, 但必 须在办 理业 务时 保证 提交 的材料 与下 载文 件中 所要 求的格 式 一 致 。 直销机 构与 销售 机构 网点 的业务 申请 表不 同, 个人 投资者 请勿 混用 。 投资人 在办 理基 金账 户开 户 的同 时可 以办 理基 金的 认购申 请手 续。 2)开 户及 认购 程序 I、 开立基 金账 户 投 资 人开 户 资料 的填 写 必须 真 实、 准 确, 否则 由 此引 起 的错 误 和损 失, 由 投资 人 自己 承担。 个人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基金 账户时 应提 交下 列材 料: ○ 1 本人 有效 身份 证件 (身 份 证、军 官证 、警 官证 、士 兵证等 )原 件及 复印 件; ○ 2 若是 由代 理人 办理 ,需 要 提供经 公证 的授 权委 托书 及代理 人有 效身 份证 件原 件 以及复 印件 ; ○ 3 指定 银行 账户 的银 行存 折 或银行 卡原 件及 复印 件; ○ 4 填妥 的《 个人 账户 业务 申 请表》 ; ○ 5 经本 人签 字确 认的 投资 人 权益须 知; ○ 6 填妥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调 查 问卷。 II、 提出认 购申 请 个人投 资者 办理 认购 申请 需准备 以下 资料 : ○ 1 填写 完整 的《 交易 业务 申 请表》 ; ○ 2 加盖 银行 受理 章的 银行 付 款凭证 回单 联原 件及 复印 件; ○ 3 出示 本人 身份 证件 原件 , 提供复 印件 ; ○ 4 若是 由代理 人办 理, 需提 供经公 证的 授权 委托 书及 代理人 有效 身份 证件 原件 以 及复印 件。 尚未开 户者 可同 时办 理开 户和认 购手 续。 III、 交款方 式 通过直 销机 构认 购的 个人 投资者 , 应在 提出 认购 申 请当 日 16 :30 之 前, 通过 汇款等 方 式将足 额认 购资 金汇 入本 公司如 下直 销专 户: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 1 直销专 户1 : 账户名 称: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开户行 :中 国建 设银 行深 圳分行 营业 部 账号:44201501100052515800 ○ 2 直销 专户2: 账户名 称: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开户行 :中 国银 行深 圳分 行福田 支行 账号:7536 5792 3708 ○ 3 直销 专户3: 账户名 称 :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开户行 :中 国工 商银 行深 圳 福田 支行 账号:4000023329200180361 ○ 4 直销专 户4 : 账户名 称 :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直销 专户 开户行 :交通 银 行深 圳 彩 田支行 账号:443066175018010020733 ○ 5 直销 专户5: 账户名 称: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直销 专户 开户行 :中 国光 大银 行深 圳分行 营业 部 账号:38910188000018773 投资人 在办 理汇 款时 须注 意以下 事项 : ○ 1 投资 人在 “汇 款人 ”栏 中 填写的 汇款 人名 称必 须与 认购申 请人 名称 一致 。 ○ 2 投资 人在 银行 填写 划款 凭 证时, 请写 明用 途。 ○ 3 投资 人若未 按上 述办 法划 付认购 款项 ,造 成认 购无 效的, 本公 司及 直销 专户 的 开户银 行不 承担 任何 责任 。 ○ 4 如果 投资人 认购 资金 在当 日规定 时间 内未 划入 本公 司指定 直销 专户 的, 则当 日 提交的 申请 无效 (投 资人 在认购 申请 表上 注明 以资 金到账 日为 受理 申请 日除 外) 。 至募集 期结 束, 以下 情况 将被视 为无 效认 购, 款项 将退往 投资 人指 定的 银行 账户: ○ 1 投资 人划 入认 购资 金, 但 未办理 开户 手续 或开 户不 成功的 ; ○ 2 投资 人划 入认 购资 金, 但 逾期未 办理 认购 手续 的;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9 ○ 3 投资 人划 入的 认购 资金 金 额小于 其申 请的 认购 金额 的; ○ 4 在募 集期 截止 日 16:30 之 前认购 资金 未划 入本 公司 指定直 销资 金账 户的 ; ○ 5 本公 司确 认的 其它 无效 或 认购失 败情 形。 (2) 网上 交易 平台 1)注 意事 项 个 人 投资 者 可以 通过 本 公司 网 上交 易 平台 办理 本 基金 的 开户 和 认购 业务 , 但认 购 金额 会受相 关银 行卡 单笔 认购 金额和 日交 易金 额限 制。 目前本 公司 基金 网上 直销 业务已 开通 的银 行卡 如下 :


I、





中 国建 设银 行龙 卡借 记卡 II、 招商银 行“ 一卡 通” 借记 卡


III、 光大银 行借 记卡 IV、 中信银 行借 记卡 V、





兴 业银 行借 记卡 VI、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借 记卡 VII、 广发银 行借 记卡 VIII、 浙商银 行借 记卡 IX、 南京银 行借 记卡 X、





金 华银 行借 记卡 XI、 温州银 行借 记卡 XII、 上海农 村商 业银 行借 记卡 XIII、 顺德农 村商 业银 行借 记卡 业务办 理时 间: 基金 份额 发售 日 7*24 小 时受 理(17:00 以 后的 认购 申请 于下 一工作 日 提交; 周六 、周 日及 法定 节假日 正常 受理 客户 申请 ,期间 的认 购申 请于 下一 工作日 提交 ) 。 2)开 户及 认购 程序


持 有 上述 借 记卡 的个 人 投资 者 可以 直 接通 过本 公 司网 站 办理 开 户手 续, 并 通过 摩 根士 丹利华 鑫网 上交 易平 台进 行本基 金的 认购 。具 体交 易细则 请参 阅本 公司 网站 公告。


本公司 网上 交易 平台 网址 :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本公司 网上 交易 咨询 电话 :400-8888-668 (免 长途 费) 。 2、中国 民生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1) 业务 办理 时间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0 办理时间:9:30-15:00 ;周 六 、 周 日及 法 定 节假 日正 常 受 理 客户 申 请 ,该 认购 申 请 计 入下一 工作 日。


(2) 个人 投资 者开 户与 认 购的程 序


1)开 户程 序及 注意 事项


I、请 投资 人在 中国 民生 银 行营业 网点 先行 办理 好个 人借记 卡并 存入 认购 资金 。


II 、提 交下 述材 料、 填妥 申请表 交至 柜台 确认 ,开 立本公 司的 基金 账户 。


① 民 生借 记卡 ;


②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公民 有 效身份 证件 原件 及复 印件 ;


③ 填 写《 开放 式基 金业 务 账户申 请表 (个 人) 》 。


III、 投资 人在 开户 申请 未 确认前 不能 撤销 开立 基金 账户的 申请 。 2)认 购程 序及 注意 事项


I、填 写《 中国 民生 银行 开 放式基 金业 务交 易申 请表 (个人 ) 》 。


II 、在 认购 期内 ,投 资人 认购金 额低 于最 低限 额申 请会被 拒绝 。


III、 在认 购期 内, 投资 人 可以追 加认 购金 额, 但不 允许撤 单。 3、其 他销 售机 构 个人投 资者 在其 他销 售机 构的开 户与 认购 程序 以各 销售机 构的 规定 为准 。 四、机构投资者 的开 户与 认购程序 机 构 投资 者 认购 本基 金 可以 在 摩根 士 丹利 华鑫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直 销机 构 、中 国 民生 银行及 其他 销售 机构 指定 的基金 销售 网点 认购 。 1、 直 销机 构 (1) 注意 事项 : 通过直 销机 构办 理认 购申 请的起 点金 额为 人民 币 1,000 元。 投 资 人可 以 使用 转帐 、 电汇 或 支票 等 主动 付款 方 式进 行 认购 交 款, 但不 接 受现 金 方式 认购。 在直销 机构 开立 基金 及交 易账户 的基 金投 资人 应指 定一个 银行 账户 作为 其 认 购、 申购 、 赎回、 分红、 退款 等资 金往 来的结 算账 户 。 银行 账户 名 称必须 同投 资人 基金 账户 的户名 一致 。 业务办 理时 间: 基金 份额 发售 日 9:00 ~17:00 (周 六、周 日及 节假 日不 受理 ) 。 请 有 意认 购 本基 金的 机 构投 资 者尽 早 向直 销机 构 索取 账 户和 交 易业 务申 请 表。 机 构投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1 资者也可 从本公 司的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 上下 载有关直 销业务 表 格,但必 须 在办理 业务 时保 证提 交的 材料与 下载 文件 中所 要求 的格式 一致 。 直销机 构与 销售 机构 网点 的业务 申请 表不 同, 机构 投资者 请勿 混用 。 投资人 在办 理基 金账 户开 户的同 时可 以办 理基 金的 认购申 请手 续。 (2) 开户 及认 购程 序 1)开 立基 金账 户 投 资 人开 户 资料 的填 写 必须 真 实、 准 确, 否则 由 此引 起 的错 误 和损 失, 由 投资 人 自己 承担。 机构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基金 账户时 应 提 交下 列材 料: I、 填写完 整并 加盖 单位 公章 和法定 代表 人签 章 ( 或负 责人) 的 《 机构 账户 业


务申请 表》 ; II、 营业执 照或 民政 部门 等颁 发的注 册登 记书 原件 及复 印件; III、 税务登 记证 原件 及复 印件 ; IV、 组织机 构代 码证 原件 及复 印件; V、 指定银 行出 具的 开户 证明 原件及 复印 件; VI、 基金业 务授 权委 托书 ; VII、 预留印 鉴卡 ; VIII、 经办人 的身 份证 件原 件及 复印件 ; IX、 法定代 表人 证明 书及 法定 代表人 身份 证复 印件 ; X、 开放式 基金 传真 交易 协议 书; XI、 签字并 加盖 单位 公章 确认 的《投 资人 权益 须知 》 ; XII、 填妥并 加盖 交易 类预 留印 鉴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调 查问 卷; XIII、 本公司 要求 提供 的其 他资 料。 注:以 上复 印件 均应 加盖 单位公 章。 2)提 出认 购申 请 机构投 资者 在直 销机 构认 购应提 交以 下资 料: I、 加盖交 易类 预留 印鉴 的《 交易业 务申 请表 》 ; II、 加盖银 行受 理章 的银 行付 款凭证 回单 联原 件及 复印 件。 尚未办 理开 户手 续的 投资 人可提 供规 定的 资料 将开 户与认 购一 起办 理。 3) 认 购资 金的 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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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2 通过直 销机 构认 购的 机构 投资者 , 应在 提出 认购 申 请当 日 16 :30 之前 将足 额 认购资 金 汇入本 公司 直销 专户 , 具体 账户信 息请 参见 本公 告第 三部分 “ 个人 投资 者的 开户 与认购 程序 ” 第(一 )条 中列 示的 直销 专户。 投资人 在办 理汇 款时 须注 意以下 事项 : I、 机构投 资者 在填 写银 行划 款凭证 时, 请写 明用 途。 II、 投资人 若未 按上 述办 法划 付认购 款项 , 造 成认 购无 效的, 本公 司及 直销 专户 的 开户银 行不 承担 任何 责任 。 III、 如果投 资人 认购 资金 在当 日规定 时间 内未 到本 公司 指定直 销专 户的 , 则当 日提 交 的 申 请 无 效 ( 投 资 人 在 认 购 申 请 表 上 注 明 以 资 金 到 账 日 为 受 理 申 请 日 除 外) 。 至募集 期结 束, 以下 情况 将被视 为无 效认 购, 款项 将退往 投资 人的 指定 银行 账户: I、 投资人 划入 认购 资金 ,但 未办理 开户 手续 或开 户不 成功的 ; II、 投资人 划入 认购 资金 ,但 逾期未 办理 认购 手续 的; III、 投资人 划入 的认 购资 金金 额小于 其申 请的 认购 金额 的; IV、 本公司 确 认 的其 它无 效或 认购失 败情 形。 2、中国 民生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1) 业务 办理 时间


办理时 间:9:30-15:00 ; 周六、 周日 及法 定节 假日 正常受 理客 户申 请, 该认 购申请 计入 下一工 作日 。


(2) 机构 投资 者开 户与 认 购的程 序


1 )开 户程 序及 注意 事项


I 、请 投资 人在 中国 民生 银 行营业 网点 先行 办理 好机 构活期 存款 账户 并存 入认 购资金 。


II 、提 交下 述材 料、 填妥 申请表 交至 柜台 确认 ,开 立本公 司的 基金 账户 。


○ 1 法定 代表 人授 权委 托书 ;





业 务经 办人 身份 证件 原件及 复印 件;





填 写《 开放 式基 金业 务账户 申请 表( 机构 ) 》 ( 盖预留 印鉴 及公 章) 。


III、 在开 户申 请未 确认 前 不能撤 销开 立基 金账 户的 申请。


2 )认 购程 序及 注意 事项


I 、填 写《 中国 民生 银行 开 放式基 金业 务交 易申 请表 (机构 ) 》 。


II 、在 认购 期内 ,投 资人 认购金 额低 于最 低限 额申 请会被 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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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3 III、 在认 购期 内, 投资 人 可以追 加认 购金 额, 但不 允许撤 单。


IV 、机 构客 户办 理认 购业 务时, 还需 开具 转账 支票 作为支 付依 据, 交易 委托 单作 附 件 。


(3) 若有 其他 方面 的要 求 ,请以 中国 民生 银行 规定 和说明 为准 。 3、其 他销 售机 构 机构投 资者 在其 他销 售机 构的开 户与 认购 程序 以各 销售机 构的 规定 为准 。 五、清算与交割 本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 全 部募 集 资金 将 被冻 结在 基 金募 集 专户 中 ,在 基金 募 集行 为 结束 前, 任 何人 不得 动用。 投资 人有效 认购 款项 在募 集期 内产生 的银 行同 期存 款利 息归投 资人 所 有, 在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 折 算为 基金份 额计 入投资 人的 账户 , 具 体份 额以登 记机 构 的 记录为 准。 本 基 金权 益 登记 由基 金 登记 机 构( 摩 根士 丹利 华 鑫基 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在 募集 结 束后 完成过 户登 记。 六、退款事项 1、 基 金发 行结 束后 ,以 下 情况将 被视 为无 效认 购: (1) 投资 人划 入认 购资 金 ,但逾 期未 办理 开户 手续 或开户 不成 功; (2) 已开 户投 资人 划入 认 购资金 ,但 逾期 未办 理认 购手续 ; (3) 投资 人划 入的 认购 资 金小于 其认 购申 请金 额; (4) 投资 人认 购资 金的 到 账时间 晚于 规定 的资 金最 迟到账 时间 ; (5) 基金 登记 机构 确认 的 其他无 效资 金。 2、 投资 人的 无效 认购 资金 , 将 由各 直销 机构 、 销售 机构于 本基 金募 集结 束之 日起 3 个 工作日 内划 往投 资人 指定 的银行 账户 。 3、 募集 失败 : 在 募集 期结 束后, 如果 本基 金募 集份 额总份 额小 于 2 亿 份或 募 集资金 金 额少于 2 亿 元人 民币 或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的 人数 少于 200 人 ,则 本 基 金基 金合 同不能 生效 。 届时本 基金 管理 人承 担因 募集行 为产 生的 债务 和费 用, 并将 投资 人缴 纳的 认购 款项并 加计 中 国人民 银行 规定 的商 业银 行同期 活期 存款 利息 在募 集期结 束 后30 天内 退还 投资人 。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4 七 、基金的验资与基 金合 同生效 1、 募集 期截 止后 , 基 金管 理人根 据登 记机 构确 认的 数据 , 将 募集 的属 于本 基 金财产 的 全部资 金划 入基 金托 管人 为基金 开立 的资 产托 管专 户中 , 并 委托 具有 资格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对 基金资 产进 行验 资并 出具 报告, 登记 机构 出具 认购 人数、 认购 份额 、利 息等 证明。 2、 若本 基金 合同 达到 生效 条件 , 基 金管 理人 向中 国 证监会 提交 验资 报告 , 办 理基金备 案手续 。 自中 国证监 会书 面确认 之日 起 , 基金 合同 生效 。 基 金管 理人在 收到 中国证 监会 书 面 确认的 次日 刊登 基金 合同 生效公 告。 八 、本次发售当事人 及中 介机构 1、 基 金管 理人


名称: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 四路 1 号嘉 里建 设广 场第 二座 第 17 层 01-04 室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四 路 1 号嘉 里建 设广 场第二 座 第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YU HUA (于 华) 设立日 期: 2003 年3 月14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金字[2003]33 号 组织形 式: 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资 本: 22,750 万元 人民币 存续期 限: 50 年 联系电 话:0755-88318883 2、 基 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简称 :中国 民 生银行 )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 2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2 号 法定代 表人 :洪 崎 成立时 间:1996 年2 月7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和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人民 银行 银复 【1996 】14 号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上市 ) 注册资 本:28,365,585,227 元人 民币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5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 :赵 天杰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金字 【2004 】101 号 3、销售 机构


(1)直 销方 式 1)直 销机 构 I、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四 路 1 号嘉 里建 设广 场第二 座 第 17 层 联系人 :吴 海灵 电话: (0755 )88318898 传真: (0755 )82990631 全国统 一客 服电 话:400 -8888-668 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 II、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北 京分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 街 18 号丰 融国 际 大厦 1005 室 联系人 :杨 雪 电话: (010 )66155568-6100 传真: (010 )66158135 III、 摩根士 丹利 华鑫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上 海分 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000 号恒 生 银行大 厦 45 楼011-111 单元 联系人 :栾 倩 电话: (021 )63343311-2100 传真: (021 )63343988 2)网 上交 易平 台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上 交 易 平 台 网 址 :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目前 已开通 中国 建设 银行 龙卡 借记卡 、 招 商银 行 “ 一卡 通” 借 记卡 、 光 大银 行借 记卡、 中信 银行 借记卡 、兴 业银 行借 记卡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 借记 卡、广 发银 行借 记卡 、浙 商银行 借记 卡 、 南京银 行借 记卡 、 金 华银 行借记 卡、 温州 银行 借记 卡、 上 海农 村商 业银 行借 记卡、 顺德 农村 商业银 行借 记卡 的基 金网 上直销 业务 , 持有 上述 借记 卡的个 人投 资者 可以 通过 本基金 管理 人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6 网上交 易平 台办 理开 户手 续,并 办理 本基 金的 认购 手续。 深圳 、 北 京或 上海 的投 资 人单笔 认购 金额 超 过100 万元 (含100 万元 ) 人民 币以上 的, 可拨打 直销 中心 的上 述电 话进行 预约 ,本 公司 将提 供上门 服务 。 (2) 销售 机构 1)中 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2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2 号 法定代 表人 :洪 崎 联系人 :王 继伟 联系电 话:(010 )58560666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 )国 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城 路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168 号上 海银 行 大厦29 楼 法定代 表人 :万 建华 联系人 :芮 敏祺 联系电 话:021-3867616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 )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路989 号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联系人 :曹 晔 联系电 话: (021 )33389888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7 4 )山 西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街69号 山西 国贸 中心 东塔楼 办公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街69号 山西 国贸 中心 东塔楼 法定代 表人 :侯 巍 联系人 :郭 熠 联系电 话:0351-868665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5 )东 吴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苏州 工业 园区 翠园路181 号商 旅大 厦 办公地 址: 苏州 工业 园区 星阳街5号 法定代 表人 :范 力 联系人 :方 晓丹 联系电 话:0512-65581136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6 )宏 信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人民南 路二 段 18 号 川信 大 厦 10 楼 办公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人民南 路二 段 18 号 川信 大 厦 10 楼 法定代 表人 :吴 玉明 联系人 :刘 进海


联系电 话:028-8619927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366-366 网址:www.hxzq.cn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8 7 )招 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厦A座38 —45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厦A座38 —45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林 生迎 联系电 话:0755-82960223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5 、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8 )平 安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路4036 号荣 超大 厦16-20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路4036 号荣 超大 厦16-20 层 法定代 表人 :谢 永林 联系人 :吴 琼 联系电 话: (0755 )22621866 客户服 务电 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9 )杭 州数 米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道海 曙路 东2 号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3588 号 恒 生大 厦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联系人 :周 嬿旻 联系电 话: 0571-28829790 ; 021-6089786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10 )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9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 斯国际 大 厦 903-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联系人 :张 茹 联系电 话:021-2061399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1 )深 圳市 新兰 德证 券投 资咨询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懿 联系人 :张 燕 联系电 话:010-58325388-158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66-1188 网址: 8.jrj.com.cn 12 )北 京创 金启 富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民丰胡 同 31 号5 号楼 215A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民丰胡 同 31 号5 号楼 215A 法定代 表人 :梁 蓉 联系人 :张 旭 联系电 话:010-6615482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如本次 募集 期间 新增 销售 机构, 将另 行公 告。 5、登记 机构


名称: 摩根 士丹 利华 鑫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0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四 路 1 号嘉 里建 设广 场第二 座 第 17 层 01-04 室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四 路 1 号嘉 里建 设广 场第二 座 第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YU HUA (于 华) 成立时 间:2003 年3 月 14 日 客户服 务中 心电 话:400-8888-668 联系人 : 何 永胜 电话: (0755 )88318729 6、 律 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19 楼 负责人 :俞 卫锋 联系人 :陆 奇 电话:021-31358666 经办律 师: 安冬 、陆 奇 7、 会 计师 事务 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 大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 银行大 厦 6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绍信 电话:021-23238189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 俞 伟敏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单 峰、 俞伟敏















































摩根士丹利华 鑫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1





2015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