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长盛生态(000598)

长盛基金:关于增加中国农业银行为代销机构以及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 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增 加 中国 农业 银行 为 旗下 部分 
开 放式 基金 代销 机构 以及 开通 基金 定投 业务 及转 换业 务 的 公告 
 
一、根据 长盛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本公司” ) 与中国 农业 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中国农业 银行 ” )签 署的证券 投资基 金销售 代理协议,
自2015 年5 月15 日起, 中国农业银行将代理长盛 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 简 称 长盛养 老健 康产业 , 基金代码 为 000684 ) 和长盛生态
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长盛生态环境主题, 基金代码
为000598 )的销售业务。


二、 自2015 年5 月15 日起, 投资者可在中国 农业银行的各指定网点进行 长 盛养老健康产业和长盛生态环境主题 的开户、 申 购、 赎回、 定期定额 投资等 业务。 三、开通定投业务 1、 自 2015 年 5 月 15 日起开通中国农业银行 对于长盛养老健康产业和长盛 生态环境主题 的定投业务 ; 2、 定投业务细则详见 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定投业务实施细则 ;





3、 资者 可到 中 国 农业 银行 申请开 办定投 业务并约 定每期 固定的 投资金额, 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元(含申购手续费), 递增级差为100 元。 四、开通转换业务 1、 业务说明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 基金份额, 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 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 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2、 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的相互转换: 长盛成长价值 证券投资 基金(080001) 、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080002) 、 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3) 、 长盛量化红利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5) 、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7 ) 、 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8) 、 长盛同 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代码:080009 ,C 类代码:080010 ) 、 长盛 货币市场基金 (080011 ) 、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12)、 长 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15) 、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000354)、 长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000050, C 类代 码: 000052)、 长盛添利 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 代码: 000424, B 类代 码: 000425)、 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35) 、长盛养老健康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684) 、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000598) 。 3、业务办理机构 自 2015 年5 月15 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 中国农业银行办理 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需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 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4、业务规则


(1)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 分基金份额, 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 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 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2) 基金转换在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进行, 且 转出和转入基金同属一个注册登记机构。


(3)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 同时代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4) 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 式下进行。 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 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 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受上述收费模式的限制。


(5) 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 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 拟转换入 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 赎 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6)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并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7)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 即基金的转换 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 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8)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 分构成。


1)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差 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 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 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计费; 后端收费模式下, 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 基金转换申购 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 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内扣法计费。


3) 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 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金 的基金资产。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 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 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9) 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 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 申购费率, 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 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 率。


(10)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 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11)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 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12)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对T 日(销售 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 工作日) 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 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 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 T+2 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13)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 ×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 ×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资产承担。 5、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 = 转出份额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金额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 —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补差费用: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 ×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 ×补差费率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 ÷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10000 份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80003 ) ,一年后(未满二年)决定转换为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080002) , 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 1.0760 元, 转入基金 的份额净值是1.0135 元, 对应赎回费率为0.2% , 申购补差费率为0.7%, 则可得 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760 =10760 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10760×0.2%=21.52 元 转换金额=10760-21.52=10738.48 元 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0.7%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 10738.48×0.7%/(1 +0.7%)=74.65 转入金额=10738.48-74.65=10663.83 元 转入份额=10663.83/1.0135=10521.79 份 即: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10000 份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一年 后 (未满二年) 决定转换为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假设转 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 1.0760 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35 元, 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10521.79 份。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 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金资产净值。 (3)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 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 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 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 或可能对 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 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五、 投资者可通过 中国农业银行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 咨询:


1、 中国农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99(全国) 网址:www.95599.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公司网址 :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5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