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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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 国 中证 军 工指 数 分级 证 券投 资 基金
招 募 说明 书 (更 新 )
( 摘要 )
( 二〇 一 五年 第一 号)
富国中证 军工指 数 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简 称 “本 基 金” ) 经中
国证监会 2014 年 2 月 28 日【2014 】236 文核 准募集 。本 基金的基 金
合同于2014 年4 月4 日生效 。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 保 证 本招 募 说明 书 的内 容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本 招募
说 明 书经 中国 证监会 注 册 , 但中 国证监 会 对本 基金 募集的 注册 , 并不
表 明 其对 本基 金的价 值 和收 益做 出实质 性 判断 或保 证,也 不 表明 投资
于本基金 没有风 险 。
本 基 金投 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 金 净值 会因 为 证券 市 场波 动等 因 素产
生 波 动。 投资 有风险 , 投资 人认 购(或 申 购) 基金 时应认 真 阅读 本招
募 说 明书 ,全 面认识 本 基金 产品 的风险 收 益特 征和 产品特 性 ,充 分考
虑 自 身的 风险 承受能 力 ,理 性判 断市场 , 对认 购基 金的意 愿 、时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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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等投 资行 为作出 独 立决 策。 投资人 在 获得 基金 投资收 益 的同 时,
亦 承 担基 金投 资中出 现 的各 类风 险,可 能 包括 :证 券市场 整 体环 境引
发 的 系统 性风 险、个 别 证券 特有 的非系 统 性风 险、 大量赎 回 或暴 跌导
致 的 流动 性风 险、基 金 管理 人在 投资经 营 过程 中产 生的操 作 风险 以及
本 基 金特 有风 险等。 基 金管 理人 提醒投 资 者基 金投 资的“ 买 者自 负”
原 则 ,在 投资 者作出 投 资决 策后 ,基金 运 营状 况与 基金净 值 变化 引致
的投资风 险,由 投 资者自行 负责。
本基金为 股票型 基 金, 具有较 高预期 风 险、 较高预 期收益 的 特征。
从本基金 所分离 的 两类基金 份额来 看 ,富国 军工 A 份额 具有低预 期风
险、预期 收益相 对 稳定的特 征;富 国 军工 B 份 额具有 高 预期风险 、预
期收益相 对较高 的 特征。
基 金 的过 往 业绩 并不 预 示其 未 来表 现。 基 金管 理 人管 理的 其 他基
金的业绩 并不构 成 新基金业 绩表现 的 保证。
基 金 管理 人 依照 恪尽 职 守、 诚 实信 用、 谨 慎勤 勉 的原 则管 理 和运
用基金财 产,但 不 保证基金 一定盈 利 ,也不保 证最低 收 益。
本招募说 明书所 载 内容截止至2015 年4 月4 日 , 基 金投资 组合报
告和基金 业绩表 现 截止至 2015 年3 月31 日 (财务 数据未 经审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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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 薛爱东
总经理: 陈戈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13 日
电话: (021)20361818
传真: (021)20361616
联系人: 范伟隽
注册资本:1、8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截止于 2015 年4 月4 日) :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山东省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 16.675%
公 司 设 立 了 投 资决 策 委员 会 和 风 险 控 制委 员 会等 专 业 委 员 会 。投 资 决策 委 员
会 负 责 制 定基 金 投 资的重 大 决 策 和投 资 风 险管理 。 风 险 控制 委 员 会负责 公 司 日 常
运 作 的 风 险控 制 和 管理工 作 , 确 保公 司 日 常经营 活 动 符 合相 关 法 律法规 和 行 业 监
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十九个部门、 三个分公司和二个子公司, 分别是: 权益 投资部、
固 定 收 益 投资 部 、 量化与 海 外 投 资部 、 权 益专户 投 资 部 、养 老 金 投资部 、 权 益 研
究 部 、 集 中交 易 部 、机构 业 务 部 、零 售 业 务部、 营 销 管 理部 、 客 户服务 部 、 电 子
商 务 部 、 战略 与 产 品部、 监 察 稽 核部 、 计 划财务 部 、 人 力资 源 部 、行政 管 理 部 、
信息技术部、 运营部、 北京分公司、 成都分公 司、 广州分公司、 富国 资产管理 (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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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 ) 有 限 公司 、 富 国资产 管 理 ( 上海 ) 有 限公司 。 权 益 投资 部 : 负责权 益 类 基 金
产 品 的 投 资管 理 ; 固定收 益 投 资 部: 负 责 固定收 益 类 公 募产 品 和 非固定 收 益 类 公
募 产 品 的 债券 部 分 (包括 公 司 自 有资 金 等 )的投 资 管 理 ;量 化 与 海外投 资 部 : 负
责 量 化 权 益投 资 、 量化衍 生 品 投 资及 境 外 权益等 各 类 投 资的 研 究 与投资 管 理 ; 权
益 专 户 投 资 部: 负 责 社保 、 保 险 、QFII、 一 对一 、 一 对 多 等非 公 募 权益 类 专 户 的
投 资 管 理 ;养 老 金 投资部 : 负 责 养老 金 ( 企业年 金 、 职 业年 金 、 基本养 老 金 、 社
保 等 ) 及 类养 老 金 专户等 产 品 的 投资 管 理 ;权益 研 究 部 :负 责 行 业研究 、 上 市 公
司 研 究 和 宏观 研 究 等;集 中 交 易 部: 负 责 投资交 易 和 风 险控 制 ; 机构业 务 部 : 负
责 年 金 、 专户 、 社 保以及 共 同 基 金的 机 构 客户营 销 工 作 ;零 售 业 务部: 管 理 华 东
营销中心、 华中营销中心、 华南营销中心 (广州分公司) 、 北方营销中心 (北京分
公司) 、 西部营销中心 (成都分公司) 、 华北营销中心, 负责共同基金的零售业务;
营销管理部: 负责营销 计划的拟定和落实、 品 牌建设和媒体关系管理,为零售和机
构 业 务 团 队、 子 公 司等提 供 一 站 式销 售 支 持;客 户 服 务 部: 拟 定 客户服 务 策 略 ,
制 定 客 户 服务 规 范 ,建设 客 户 服 务团 队 , 提高客 户 满 意 度, 收 集 客户信 息 , 分 析
客 户 需 求 ,支 持 公 司决策 ; 电 子 商务 部 : 负责基 金 电 子 商务 发 展 趋势分 析 , 拟 定
并 落 实 公 司电 子 商 务发展 策 略 和 实施 细 则 ,有效 推 进 公 司电 子 商 务业务 ; 战 略 与
产 品 部 : 负责 开 发 、维护 公 募 和 非公 募 产 品,协 助 管 理 层研 究 、 制定、 落 实 、 调
整 公 司 发 展战 略 , 建立数 据 搜 集 、分 析 平 台,为 公 司 投 资决 策 、 销售决 策 、 业 务
发 展 、 绩 效分 析 等 提供整 合 的 数 据支 持 ; 监察稽 核 部 : 负责 监 察 、风控 、 法 务 和
信 息 披 露 ;信 息 技 术部: 负 责 软 件开 发 与 系统维 护 等 ; 运 营 部 : 负责基 金 会 计 与
清 算 ; 计 划财 务 部 :负责 公 司 财 务计 划 与 管理; 人 力 资 源部 : 负 责人力 资 源 规 划
与 管 理 ; 行政 管 理 部:负 责 文 秘 、行 政 后 勤;富 国 资 产 管理 ( 香 港)有 限 公 司 :
证券交易、 就 证 券 提供意 见 和 提 供资 产 管 理;富 国 资 产 管理 ( 上 海)有 限 公 司 :
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截止到 2015 年4 月 4 日,公司有员工270 人,其中 60%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
历。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1、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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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 爱 东 先 生 , 董事 长 ,研 究 生 学 历 , 高级 经 济师 。 历 任 交 通 银行 扬 州分 行 监
察 室 副 主 任、 办 公 室主任 、 会 计 部经 理 、 证券部 经 理 , 海通 证 券 股份有 限 公 司 扬
州 营 业 部 总经 理 , 兴安证 券 有 限 责任 公 司 托管组 组 长 , 海通 证 券 股份有 限 公 司 黑
龙 江 管 理 总部 总 经 理兼党 委 书 记 、上 海 分 公司总 经 理 兼 党委 书 记 、公司 机 关 党 委
书记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陈 戈 先 生 , 董 事, 总 经理 , 研 究 生 学 历。 历 任国 泰 君 安 证 券 有限 责 任公 司 研
究 所 研 究 员, 富 国 基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研 究 员、基 金 经 理 、研 究 部 总经理 、 总 经 理
助理、 副总经理, 2005 年 4 月至2014 年4 月任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
理。
麦陈婉芬女士(Constance Mak ) , 董 事 , 文 学及 商 学 学 士 , 加 拿 大 注册 会 计
师。 现任BMO 金融集团亚洲业务总经理 (General Manager, Asia,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 ,中加贸易理事会董事和加拿大中文电视台顾问团的成员。
历任 St. Margaret’s College 教师,加拿大毕马威 (KPMG) 会计事务所的合伙
人。
方 荣 义 先 生 , 董事 , 研究 生 学 历 , 高 级会 计 师。 现 任 申 万 宏 源证 券 有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历 任 北 京 用友 电 子 财务技 术 有 限 公司 研 究 所信息 中 心 副 主
任, 厦门大学工商管理 教育中心副教授, 中国 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深圳市
中心支行)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处处长,
中 国 银 行 业监 督 管 理委员 会 深 圳 监管 局 财 务会计 处 处 长 、国 有 银 行监管 处 处 长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裴 长 江 先 生 , 董事 , 研究 生 学 历 。 现 任海 通 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副 总 经理 。 历
任 上 海 万 国证 券 公 司研究 员 、 营 业部 总 经 理助理 、 营 业 部总 经 理 ,申银 万 国 证 券
公 司 浙 江 管理 总 部 副总经 理 、 经 纪总 部 副 总经理 , 华 宝 信托 投 资 有限责 任 公 司 投
资总监,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Edgar Normund Legzdins 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现任
BMO 金融集团国际业务全球总裁(SVP & Managing Director,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1980 年至1984 年在Coopers & Lybrand 担任审 计工作;1984
年加入加拿大BMO 银行金融集团蒙特利尔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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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 增 光 先 生 , 董事 , 本科 学 历 , 高 级 会计 师 。现 任 山 东 省 国 际信 托 有限 公 司
纪 委 书 记 、风 控 总 监。历 任 山 东 省济 南 市 经济发 展 总 公 司会 计 ; 山东正 源和信有
限 责 任 会 计师 事 务 所室主 任 , 山 东鲁 信 实 业集团 公 司 财 务, 山 东 省鲁信 投 资 控 股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张 克 均 先 生 , 董事 , 研究 生 学 历 。 现 任申 万 宏源 证 券 有 限 公 司战 略 规划 总 部
总 经 理 。 历任 福 建 兴业银 行 厦 门 分行 电 脑 部副经 理 、 计 划部 副 经 理、证 券 部 副 经
理、 杏林支行副行长;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营业部副经理、 经理、
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厦门夏禾路证券营业部经理、经纪总部总经理。
戴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财经大学 MBA 学院 院长、党
委 书 记 。 历任 上 海 财经大 学 助 教 、讲 师 、 副教 授 、 教 授 ,金 融 学 院副院 长 、 金 融
学 院 常 务 副院 长 、 金融学 院 院 长 ;上 海 财 经大学 教 授 、 博士 生 导 师, 金融学院党
委书记, 教授委员会主任。
伍时焯 (Cary S. Ng) 先生,独立董事,研究 生学历,加拿大特许会 计师。
现任圣力嘉学院(Seneca College) 工商系会计及财务金融科教授。1976 年加入加
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 Thorne Riddell 公司担任审计工作,有 30 余年财
务管理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经验, 曾任职在 Neo Materials Technologies Inc. 前
身AMR Technologies Inc., MLJ Global Business Developments Inc., UniLink
Tele.com Inc. 等国际性公司为首席财务总监(CFO) 及财务副总裁。
李 宪 明 先 生 , 独立 董 事, 研 究 生 学 历 。现 任 上海 市 锦 天 城 律 师事 务 所律 师 、
高级合伙人。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
2、监事会成员
金 同 水 先 生 , 监事 长 ,本 科 学 历 。 现 任山 东 省金 融 资 产 管 理 股份 有 限公 司 董
事 长 。 历 任山 东 省 国际信 托 有 限 公司 科 员、 项目 经 理 、 业务 经 理; 鲁信( 香港) 投
资 有 限 公 司财 务 经 理;山 东 省 国 际信 托 有 限公司 计 财 部 经理 ; 山 东省国 际 信 托 有
限 公 司 风 险管 理 部 经理; 山 东 省 鲁信 投 资 控股集 团 有 限 公司 投 资 发展部 ( 产 权 管
理部)部长。
沈 寅 先 生 , 监 事, 本 科学 历 。 现 任 申 万宏 源 证券 有 限 公 司 合 规与 风 险管 理 总
部 总 经 理 助理 及 公 司律师 。 历 任 上海 市 中 级人民 法 院 助 理审 判 员 、审判 员 、 审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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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夏 瑾 璐 女 士 , 监事 , 研究 生 学 历 。 现 任蒙 特 利尔 银 行 上 海 代 表处 首 席代 表 。
历 任 上 海 大学 外 语 系教师 ; 荷 兰 银行 上 海 分行结 构 融 资 部经 理 ; 蒙特利 尔 银 行 金
融机构部总裁助理;荷兰银行上海分行助理副总裁。
仇 夏 萍 女 士 , 监事 , 研究 生 学 历 。 现 任海 通 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计 划 财务 部 总
经 理 。 历 任中 国 工 商银行 上 海 分 行杨 浦 支 行所任 职 ; 在 华夏 证 券 有限公 司 东 方 路
营业部任职。
孙琪先生, 监事, 本科学历。 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T 副总监。 历任杭
州 恒 生 电 子股 份 公 司职员 , 东 吴 证券 有 限 公司职 员 , 富 国基 金 管 理有限 公 司 系 统
管理员、系统管理主管、IT 总监助理。
唐洁女士,监事,本科学历,CFA。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策略研究员。
历 任 上 海 夏商 投 资 咨询有 限 公 司 研究 员 , 富国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研究助 理 、 助 理
研究员。
王 旭 辉 先 生 , 监事 , 研究 生 学 历 。 现 任富 国 基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华 东 营销 中 心
总 经 理 。 历任 职 于 郏县政 府 办 公 室职 员 , 郏县国 营 一 厂 厂长 , 富 国基金 管 理 有 限
公司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
3、督察长
范 伟 隽 先 生 , 研究 生 学历 。 现 任 富 国 基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 督 察 长。 历 任毕 马 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
4、经营管理层人员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
林志松先生,本科学历,19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 副 总 经理 。 历 任漳州 进 出 口 商品 检 验 局秘书 、 办 事 处负 责 人 ,厦门 证 券 公 司
业 务 经 理 ,富 国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 司监 察 稽 核部稽 察 员 、 部门 副 经 理、经 理 、 督 察
长。
陆文佳女士,研究生学历,13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 公 司 副 总经 理 。 历任中 国 建 设 银行 上 海 市分支 行 职 员 、经 理 , 华安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上 海营 销 总 部投资 顾 问 、 总监 助 理 、市场 部 总 监 助理 、 上 海分公 司 总 经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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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市场部总经理、市场总监、公司副营销总裁。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3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
国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副总 经 理 兼 基金 经 理 。历任 国 家 教 委外 资 贷 款办公 室 项 目 官
员,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 Barra 公司 (MSCIBARRA)BARRA 股票风险评估部高级研究
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 理公司 (BarclaysGlobal Investors) 大 中 华 主 动 股 票 投
资 总 监 、 高级 基 金 经理及 高 级 研 究员 , 富 国基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量 化与海 外 投 资 部
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朱少醒先生,研究生学历,16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 公 司 副 总经 理 兼 基金经 理 。 历 任富 国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 司产 品 开 发主管 、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基金 经 理 、研究 部 总 经 理兼 基 金 经理、 总 经 理 助理 兼 研 究部总 经 理 兼 基
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5、本 基金基金经理
王保合先生, 博士。 自 2006 年 7 月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 曾任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富国沪深 300 增强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1 年 3
月 起 任 上 证综 指 交 易型开 放 式 指 数证 券 投 资基金 、 富 国 上证 综 指 交易型 开 放 式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9 月起任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副总监。
章椹元 先生,硕士。 自 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5 月在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任研究员助理、 初级研究员、 研究员; 自2011 年5 月至2013 年12 月在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3 年 12 月起任富国创业 板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4 月起任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14 年9 月起任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成 员 构成 如 下 : 公 司 总经 理 陈戈 先 生 、 主 动 权益 及 固定 收 益
投资副总经理朱少醒先生和量化与海外投资副总经理李笑薇女士。 列席人员包括:
督察长、集中交易部总经理以及投委会主席邀请的其他人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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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 金托 管人
( 一) 基金托 管人 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拥 有 悠 久 的 经 营 历 史 , 其 前 身 “ 中 国 人 民 建 设 银 行 ” 于 1954
年成立, 1996 年易名为 “中国建设银行” 。 中国 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 年9 月分立而成立, 承继了
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
939) 于2005 年10 月27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
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 年9 月11 日, 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 H 股公
司晋身恒生指数。 2007 年 9 月25 日中国建设银行 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
始交易。A 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 股(包
括240,417,319,880 股 H 股及9,593,657,606 股 A 股)。
2014 年上半年, 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 1,695.16 亿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9.23%;
净利润1,309.70 亿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9.17%。 营业收入 2,870.97 亿元, 较上年
同期增长14.20%; 其中, 利息净收入增长 12.59% , 净利息收益率(NIM)2.80%;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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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增 长 8.39% , 在 营 业 收 入 中 的 占 比 达 20.96% 。成本收入比
24.17% , 同 比 下 降 0.45 个 百 分 点 。 资 本 充 足 率 与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率 分 别 为
13.89% 和 11.21%,同业领先。
截至2014 年6 月末, 本 集团资产总额163,997.90 亿元, 较上年末增长6.75%,
其中,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91,906.01 亿元, 增长 6.99%;负债总额 152,527.78
亿元, 较上年末增长6.75% , 其中, 客户存款总额 129,569.56 亿元, 增长 6.00%。
截至 2014 年6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机构客户 326.89 万户,较上年末增
加 20.35 万户,增长 6.64% ;个人客户近 3 亿户,较上年末增加 921 万户,增长
3.17% ;网上银行客户 1.67 亿户,较上年末增长 9.23%,手机银行客户数 1.31 亿
户,增长12.56%。
截至 2014 年6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境内营业机构总量 14,707 个,服务覆盖
面进一步扩大; 自助设备 72,128 台, 较上年末增加 3,115 台。 电子银行和自助渠
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86.55%,较上年末提高1.15 个百分点。
2014 年上半年, 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 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 先后荣
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 40 余个重要奖项。 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4 年“世
界银 行1000 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 2,较上年上升3 位;在美
国《福布斯》杂志2014 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 强排名中位列第 2;在美国《财富》
杂志世界500 强排名第 38 位,较上年上升12 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
处、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
员工240 余人。 自2007 年起, 托管部连续聘 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
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 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
信贷部、 总行信贷二部、 行长办公室工作, 并 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 行 个 人 银行 业 务 部、总 行 审 计 部担 任 领 导职务 , 长 期 从事 信 贷 业务、 个 人 银 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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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
设 银 行 总 行计 划 财 务部、 信 贷 经 营部 、 公 司业务 部 , 长 期从 事 大 客户的 客 户 管 理
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 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
建 设 银 行 总行 零 售 业务部 、 个 人 银行 业 务 部、行 长 办 公 室, 长 期 从事零 售 业 务 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 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 贷 二 部 、信 贷 部 、信贷 管 理 部 、信 贷 经 营部、 公 司 业 务部 , 并 在总行 集 团 客 户
部 和 中 国 建设 银 行 北京市 分 行 担 任领 导 职 务,长 期 从 事 信贷 业 务 和集团 客 户 业 务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 “ 以 客 户为 中 心 ”的经 营 理 念 ,不 断 加 强风险 管 理 和 内部 控 制 ,严格 履 行 托 管
人 的 各 项 职责 , 切 实维护 资 产 持 有人 的 合 法权益 , 为 资 产委 托 人 提供高 质 量 的 托
管 服 务 。 经过 多 年 稳步发 展 , 中 国建 设 银 行托管 资 产 规 模不 断 扩 大,托 管 业 务 品
种 不 断 增 加, 已 形 成包括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社保基 金 、 保 险资 金 、 基本养 老 个 人 账
户、QFII 、 企 业年 金 等产 品 在 内 的 托管 业 务 体系 , 是 目 前 国内 托 管 业务 品 种 最 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 截 至 2014 年9 月末, 中 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389 只证券投资基
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业 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赢得了业内 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 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 评为 “中国
最佳托管银行” ; 获和讯网的中国 “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奖; 境内权威经济媒体 《每
日经济观察》 的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优
秀托管机构”奖。
( 二) 基金托 管人 的内部 控制 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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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 监 管 规 章和 本 行 内有关 管 理 规 定, 守 法 经营、 规 范 运 作、 严 格 监察, 确 保 业 务
的 稳 健 运 行, 保 证 基金财 产 的 安 全完 整 , 确保有 关 信 息 的真 实 、 准确、 完 整 、 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 , 对 托 管业 务 风 险控制 工 作 进 行检 查 指 导。投 资 托 管 业务 部 专 门设置 了 监 督 稽
核 处 , 配 备了 专 职 内控监 督 人 员 负责 托 管 业务的 内 控 监 督工 作 , 具有独 立 行 使 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 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 、 岗 位 职责 、 业 务操作 流 程 , 可以 保 证 托管业 务 的 规 范操 作 和 顺利进 行 ; 业 务
人 员 具 备 从业 资 格 ;业务 管 理 严 格实 行 复 核、审 核 、 检 查制 度 , 授权工 作 实 行 集
中 控 制 , 业务 印 章 按规程 保 管 、 存放 、 使 用,账 户 资 料 严格 保 管 ,制约 机 制 严 格
有 效 ; 业 务操 作 区 专门设 置 , 封 闭管 理 , 实施音 像 监 控 ;业 务 信 息由专 职 信 息 披
露 人 负 责 ,防 止 泄 密;业 务 实 现 自动 化 操 作,防 止 人 为 事故 的 发 生,技 术 系 统 完
整、独立。
( 三 ) 基金托 管人 对基金 管理 人运作 基金 进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 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 利用自行开发的 “ 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基金监督子系统” , 严格按照现行法
律 法 规 以 及基 金 合 同规定 , 对 基 金管 理 人 运作基 金 的 投 资比 例 、 投资范 围 、 投 资
组 合 等 情 况进 行 监 督,并 定 期 编 写基 金 投 资运作 监 督 报 告, 报 送 中国证 监 会 。 在
日 常 为 基 金投 资 运 作所提 供 的 基 金清 算 和 核算服 务 环 节 中, 对 基 金管理 人 发 送 的
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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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 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 例 行 监 控, 发 现 投资比 例 超 标 等异 常 情 况,向 基 金 管 理人 发 出 书面通 知 , 与 基
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 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对象及
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 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 对各基
金 投 资 运 作的 合 法 合规性 、 投 资 独立 性 和 风格显 著 性 等 方面 进 行 评价, 报 送 中 国
证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 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 一) 基金份 额发 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总经理:陈戈
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 588 号宝地广场A 座23 楼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 、4008880688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361544
联系人:林燕珏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场外代销机构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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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姜建清
联系电话: (010 )66107900
传真电话: (010 )66107914
联系人员: 杨菲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人代表: 蒋超良
联系电话: (010 )85108227
传真电话: (010 )85109219
联系人员: 曾艳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人代表: 王洪章
联系电话: (010 )66275654
传真电话: 010 -66275654
联系人员: 张静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 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人代表: 牛锡明
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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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电话: (021 )58408483
联系人员: 曹榕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人代表: 李建红
联系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电话: (0755 )83195109
联系人员: 曾里南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 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C 座
法人代表: 田国立
联系电话: (010 )65550827
传真电话: (010 )65550827
联系人员: 丰靖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bank.ecitic.com
( 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
法人代表: 吉晓辉
联系电话: (021 )61618888
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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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021 )63604199
联系人员: 唐小姐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 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大街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人代表: 李国华
联系电话: (010 )68858057
传真电话: (010 )68858057
联系人员: 王硕
客服电话: 95580
公司网站: www.psbc.com
( 9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法人代表: 廖玉林
联系电话: 0769-22100193
传真电话: 0769-22117730
联系人员: 巫渝峰
客服电话: 0769-96228
公司网站: www.dongguanbank.cn
( 10 )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12、13 层
法人代表: 董祥
联系电话: 0351-4130322
传真电话: 0351-4130322
招募说 明书
17
联系人员: 薛津
客服电话: 4007121212
公司网站: www.dtsbc.com.cn
( 11 )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C 座5 层
法人代表: 林义相
联系电话: 010-66045529
传真电话: 010-66045518
联系人员: 尹伶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公司网站:
www.txsec.com
( 1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 万建华
联系电话: (021 )38670666
传真电话: (021 )38670666
联系人员: 芮敏琪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 1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人代表: 王常青
联系电话: (010 )65183888
传真电话: (010 )65182261
联系人员: 权唐
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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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 14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法人代表: 何如
联系电话: (0755 )82130833
传真电话: (0755 )82133952
联系人员: 周杨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 15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9—45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9—45 层
法人代表: 宫少林
联系电话: (0755 )82943666
传真电话: (0755 )82943636
联系人员: 林生迎
客服电话: 95565 、400-8888-111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 16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43楼( 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41 和
42 楼
法人代表: 孙树明
联系电话: (020 )87555305
传真电话: (020 )87555305
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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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员: 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 1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 王东明
联系电话: (010 )84588888
传真电话: (010 )84865560
联系人员: 顾凌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 18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人代表: 陈有安
联系电话: (010 )66568430
传真电话: (010 )66568990
联系人员: 田薇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 19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人代表: 王开国
联系电话: (021 )23219000
传真电话: (021 )23219000
联系人员: 李笑鸣
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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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 20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人代表: 李梅
联系电话: (021 )33389888
传真电话: (021 )33388224
联系人员: 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或40088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 21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 杨泽柱
联系电话: (027 )65799999
传真电话: 027-85481900
联系人员: 李良
客服电话: 95579 或4008-888-999
公司网站: www.95579.com
( 22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28 层A02 单元
法人代表: 牛冠兴
联系电话: (0755 )82558305
传真电话: (0755 )82558002
联系人员: 陈剑虹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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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公司网站: www.essence.com.cn
( 23 )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法人代表: 沈强
联系电话: 0571-85776114
传真 电话: 0571-85783771
联系人员: 李珊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站: www.bigsun.com.cn
( 24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101 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人代表: 杜庆平
联系电话: 022-28451991
传真电话: 022-28451892
联系人员: 蔡霆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公司网站: www.bhzq.com
( 25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 吴万善
联系电话: 0755-82569143
传真电话: 0755-82492962
联系人员: 孔晓君
客服电话: 95597
公司网站: www.htsc.com.cn
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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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人代表: 杨宝林
联系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电话: 0532-85022605
联系人员: 吴忠超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站: www.citicssd.com
( 27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人代表: 张志刚
联系电话: 010-63080985
传真电话: 01063080978
联系人员: 唐静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公司网站: www.cindasc.com
( 28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人代表: 雷杰
联系电话: (010 )57398062
传真电话: (010 )57398058
联系人员: 徐锦福
客服电话: 95571
公司网站:
www.foundersc.com
( 29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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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人代表: 黄耀华
联系电话: (0755 )83516289
传真电话: (0755 )83515567
联系人员: 刘阳
客服电话: (0755 )33680000(深圳) 、400-6666-
公司网站: www.cgws.com
( 30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人代表: 薛峰
联系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电话: 021-22169134
联系人员: 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 31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法人代表: 龚德雄
联系电话: (021 )53519888
传真电话: (021 )53519888
联系人员: 张瑾
客服电话: (021 )962518
公司网站: www.962518.com
( 32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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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人代表: 杨宇翔
联系电话: 95511-8
传真电话: 95511-8
联系人员: 吴琼
客服电话: 95511-8
公司网站: www.pingan.com
( 33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8 层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8 层
法人代表: 蔡一兵
联系电话: (0731 )4403319
传真电话: (0731 )4403439
联系人员: 郭磊
客服电话: (0731 )4403319
公司网站: www.cfzq.com
( 34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人代表: 常喆
联系电话: (010 )84183333
传真电话: (010 )84183311-3389
联系人员: 黄静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公司网站: www.guodu.com
( 35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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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许刚
联系电话: 021-20328309
传真电话: 021-50372474
联系人员: 王炜哲
客服电话: 400-620-8888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 36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 杨炯洋
联系电话: 010-52723273
传真电话: 028-86157275
联系人员: 张曼
客服电话: 95584
公司网站: www.hx168.com.cn
( 37 )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厦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厦20 楼 2005 室
法人代表: 许建平
联系电话: 010-88085858
传真电话: 010-88085858
联系人员: 李巍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公司网站: www.hysec.com
( 38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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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23 层
法人代表: 李玮
联系电话: 0531 -68889155
传真电话: 0531 -68889185
联系人员: 吴阳
客服电话: 95538
公司网站: www.qlzq.com.cn
( 39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法人代表: 王宜四
联系电话: 0791-86768681
传真电话: 0791-86770178
联系人员: 戴蕾
客服电话: 400-8866-567
公司网站: www.avicsec.com
( 40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10 层
法人代表: 黄金琳
联系电话: 0591-87383600
传真电话: 0591-87383610
联系人员: 张宗锐
客服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 41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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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04、 18 层至
21 层
法人代表: 龙增来
联系电话: (0755 )82023442
传真电话: (0755 )82026539
联系人员: 刘毅
客服电话: 95532 、400-600-8008
公司网站: www.china-invs.cn
( 42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9 楼
法人代表: 其实
联系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电话: 021-64385308
联系人员: 潘世友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公司网站: www.1234567.com.cn
( 43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2 楼4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 室
法人代表: 杨文斌
联系电话: (021 )58870011
传真电话: (021 )68596916
联系人员: 张茹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公司网站: www.ehowbuy.com
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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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1 栋202 室
办公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人代表: 陈柏青
联系电话: 021- 60897840
传真电话: 0571-26697013
联系人员: 张裕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公司网站: www.fund123.cn
( 45 )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6 层
法人代表: 闫振杰
联系电话: (010 )62020088
传真电话: (010 )62020088
联系人员: 宋丽冉
客服电话: 4008886661
公司网站: www.myfund.com
( 46 )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 B 座46 楼06-10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 B 座46 楼06-10 单元
法人代表: 赵学军
联系电话: 021-20289890
传真电话: 021-20280110
联系人员: 张倩
客服电话: 400-021-8850
公司网站: www.harvestwm.cn
其他代销机构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变更代销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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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3、场内代销机构:本 基金办理场内认购业务的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
( 二) 登记机 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 (010)59378839
传真: (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 三) 出具法 律意 见书的 律师 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 孙睿
经办律师: 黎明、孙睿
( 四) 审计基 金财 产的 会 计师 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法定代表人: 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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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四 、基 金的 名称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 金的 类型
股票型
六 、基 金份 额的 分级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份额 包 括富 国 中 证 军 工 指数 分 级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基 础 份额 ( 即
“ 富 国 军 工份 额 ” ) 、 富国 中 证 军 工指 数 分级 证券 投 资 基 金之 稳 健收 益类 份 额 ( 即
“富国军工 A 份额 ” ) 与富国中证 军工指数 分 级证券投资 基金之积 极 收益类份额
(即 “富国军工 B 份额 ” ) 。 其中, 富国军工 A 份额、 富国军工 B 份额 的基金份额
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例不变。
七 、基 金份 额的配 对转 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富国军工 A 份额、 富国军工 B 份额的存续 期内,
基金管理人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配对转换业务。
( 一) 配对转 换是 指本基 金的 富国军 工份 额与富 国军 工 A 份额、 富国 军工 B
份 额之 间的配 对转 换,包 括以 下两种 方式 的配对 转换 :
1.分拆
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2 份富 国军工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
成1 份富国军工 A 份额与 1 份富国军工B 份额的行为。
2.合并
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1 份富国军工 A 份额与 1 份富 国军工 B
份额申请转换成2 份富国军工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八 、基 金的 投资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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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基 金 采 用 指 数化 投 资策 略 , 紧 密 跟 踪中 证 军工 指 数 。 在 正 常市 场 情况 下 ,
力 争 将 基 金 的 净 值 增 长 率 与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之 间 的 日 均 跟 踪 偏 离 度 绝 对 值 控 制 在
0.35% 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九 、基 金的 投资 方向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具有 良 好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具 , 包括 中 证 军 工 指 数的 成 份股 、 备
选 成 份 股 、固 定 收 益资产 ( 国 债 、金 融 债 、企业 债 、 公 司债 、 次 级债、 可 转 换 债
券 、 分 离 交易 可 转 债、央 行 票 据 、中 期 票 据、短 期 融 资 券( 含 超 短期融 资 券 ) 、
资 产 支 持 证券 、 质 押及买 断 式 回 购、 银 行 存款等 ) 、 衍 生工 具 ( 股指期 货 、 权 证
等 ) 及 法 律法 规 或 中国证 监 会 允 许基 金 投 资 的其 他 金 融 工具 ( 但 须符合 中 国 证 监
会的相关规定)。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管 机 构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资 其 他品 种 , 基 金 管 理人 在 履行 适 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其 中 投 资 于 中 证 军 工 指 数 成 份 股 和 备 选 成 份 股 的 资 产 不 低 于 非 现 金 基 金 资 产 的
80%, 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如 果 法 律 法 规 对该 比 例要 求 有 变 更 的 ,以 变 更后 的 比 例 为 准 ,本 基 金的 投 资
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十 、基 金的 投资 策略
本 基 金 主 要 采 用完 全 复制 法 进 行 投 资 ,依 托 富国 量 化 投 资 平 台, 利 用长 期 稳
定 的 风 险 模型 和 交 易成本 模 型 , 按照 成 份 股在中 证 军 工 指数 中 的 组成及 其 基 准 权
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以拟合、 跟踪中证军工 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
份 股 及 其 权重 的 变 动而进 行 相 应 调整 。 本 基金力 争 将 基 金的 净 值 增长率 与 业 绩 比
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 0.35% 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
内。
当 预 期 成 份 股 发生 调 整, 成 份 股 发 生 配股 、 增发 、 分 红 等 行 为, 以 及因 基 金
的 申 购 和 赎回 对 本 基金跟 踪 中 证 军工 指 数 的效果 可 能 带 来影 响 , 导致无 法 有 效 复
制 和 跟 踪 标的 指 数 时,基 金 管 理 人可 以 根 据市场 情 况 , 采取 合 理 措施, 在 合 理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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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资产配置策略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主要 按 照中 证 军 工 指 数 的成 份 股组 成 及 其 权 重 构建 股 票投 资 组
合,并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 , 其中投资于中证军工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
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 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2.股票投资组合构建
(1)组合构建方法
本 基 金 将 采 用 完全 复 制法 构 建 股 票 投 资组 合 ,以 拟 合 、 跟 踪 中证 军 工指 数 的
收益表现。
(2)组合调整
本 基 金 所 构 建 的股 票 投资 组 合 原 则 上 根据 中 证军 工 指 数 成 份 股组 成 及其 权 重
的 变 动 而 进行 相 应 调整。 同 时 , 本基 金 还 将根据 法 律 法 规和 基 金 合同中 的 投 资 比
例 限 制 、 申购 赎 回 变动情 况 、 股 票增 发 因 素等变 化 , 对 股票 投 资 组合进 行 实 时 调
整 , 以 保 证基 金 净 值增长 率 与 中 证军 工 指 数收益 率 之 间 的高 度 正 相关和 跟 踪 误 差
最小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 月内使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① 定期调整
根 据 中 证 军 工 指数 的 调整 规 则 和 备 选 股票 的 预期 , 对 股 票 投 资组 合 及时 进 行
调整。
② 不定期调整
A. 当上市公司发生增发、 配股等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 本基金
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B.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 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从而有效跟踪
中证军工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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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根据法律、 法规的 规定, 成份股在中证军工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原因发生
相 应 变 化 的, 本 基 金将做 相 应 调 整, 以 保 持基金 资 产 中 该成 份 股 的权重 同 指 数 一
致。
3.债券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将基 于 对国 内 外 宏 观 经 济形 势 的深 入 分 析 、 国 内财 政 政策 与 货
币 市 场 政 策等 因 素 对债券 市 场 的 影响 , 进 行合理 的 利 率 预期 , 判 断债券 市 场 的 基
本 走 势 , 制定 久 期 控制下 的 资 产 类属 配 置 策略。 在 债 券 投资 组 合 构建和 管 理 过 程
中 , 本 基 金管 理 人 将具体 采 用 期 限结 构 配 置、市 场 转 换 、信 用 利 差和相 对 价 值 判
断、信用风险评估、现金管理等管理手段进行个券选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 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降低跟踪误差。
4.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在 法 律 法 规 许 可时 , 本基 金 可 基 于 谨 慎原 则 运用 权 证 、 股 票 指数 期 货等 相 关
金 融 衍 生 工具 对 基 金投资 组 合 进 行管 理 , 以控制 并 降 低 投资 组 合 风险、 提 高 投 资
效率,降低跟踪误差,从而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投 资 股 指期 货 将根 据 风 险 管 理 的原 则 ,主 要 选 择 流 动 性好 、 交易 活 跃
的 股 指 期 货合 约 。 本基金 力 争 利 用股 指 期 货的杠 杆 作 用 ,降 低 股 票仓位 频 繁 调 整
的交易成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建立 股 指期 货 交 易 决 策 部门 或 小组 , 授 权 特 定 的管 理 人员 负 责
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审 批事项 , 同 时 针对 股 指 期货交 易 制 定 投资 决 策 流程和 风 险 控 制
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 四) 投资决 策与 交易机 制
1、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负 责 确定 本 基 金 的 大 类资 产 配置 比 例 、 组 合 基准 久 期、 回 购
的最高比例等重大投资决策。
基 金 经 理 在 投 资决 策 委员 会 确 定 的 投 资范 围 内制 定 并 实 施 具 体的 投 资策 略 ,
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
集 中 交 易 室 设 立债 券 交易 员 , 负 责 执 行投 资 指令 , 就 指 令 执 行过 程 中的 问 题
及 市 场 面 的变 化 对 指令执 行 的 影 响等 问 题 及时向 基 金 经 理反 馈 , 并可提 出 基 于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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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面 的 具 体建 议 。 集中交 易 室 同 时负 责 各 项投资 限 制 的 监控 以 及 本基金 资 产 与 公
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公平交易控制。
2、投资程序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负 责 决定 基 金 投 资 的 重大 决 策。 基 金 经 理 在 授权 范 围内 , 制
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并执行。集中交易室负责执行投资指令。
(1) 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趋势、 运行的格局和特点, 并结合基金合同、 投资
风格拟定投资策略报告。
(2) 投资策略报告提 交给投资决策 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决定基金的
投资比例、大类资产分布比例、组合基准久期、回购比例等重要事项。
(3) 基金经理根据批 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的资产分布比例、 组 合基准久
期和个券投资分布方式等。
(4)对已投资品种进行跟踪,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十 一、 业绩 比较 基准
95%×中证军工价格指数收益率 + 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由 于 本 基 金 投 资标 的 指数 为 中 证 军 工 价格 指 数, 且 每 个 交 易 日日 终 在扣 除 股
指 期 货 合 约需 缴 纳 的交易 保 证 金 后, 投 资 于现金 或 者 到 期日 在 一 年以内 的 政 府 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因此,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 95%×中证军工价
格指数收益率 + 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如 果 今 后 法 律 法规 发 生变 化 , 或 者 有 更权 威 的、 更 能 为 市 场 普遍 接 受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推出 , 或 者是市 场 上 出 现更 加 适 合用于 本 基 金 的业 绩 基 准的指 数 时 , 本
基 金 可 以 在与 本 基 金托管 人 协 商 同意 后 变 更业绩 比 较 基 准并 及 时 公告。 若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和 标的 指 数 变更涉 及 本 基 金投 资 范 围 或投 资 策 略 的实 质 性 变更, 则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就 变更 业 绩 比较基 准 、 标 的指 数 召 开基金 份 额 持 有人 大 会 ,报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 并 在指 定 媒 体上公 告 。 若 业绩 比 较 基准、 标 的 指 数变 更 对 基金投 资 无 实 质
性影响( 包括 但 不 限于编 制 机 构 变更 、 指数 更名 、 指 数 编制 方 案调 整等) ,则无需
召 开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大会 审 议 , 基金 管 理 人应与 基 金 托 管人 协 商 一致后 报 中 国 证
监会备案,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二 、 风险 收益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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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基 金 为 股 票 型基 金 ,具 有 较 高 预 期 风险 、 较高 预 期 收 益 的 特征 。 从本 基 金
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富国军工 A 份 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
定的特征; 富国军工B 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十 三、 基金 投资 组合 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 资 14,004,502,707.57 92.95
其中: 股票 14,004,502,707.57 92.95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849,463,540.28 5.64
7
其他资 产 212,901,140.34 1.41
8
合计 15,066,867,388.19 100.00
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2,541,501,330.41 85.98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153,780,373.44 1.05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1,251,800,343.15 8.58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57,420,660.57 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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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4,004,502,707.57 96.01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989 中国重 工 145,065,149 1,456,454,095.96 9.98
2 000768 中航飞 机 27,351,058 742,854,735.28 5.09
3 600150 中国船 舶 14,203,208 639,428,424.16 4.38
4 600271 航天信 息 12,575,171 623,602,729.89 4.28
5 300024 机器人 10,798,542 560,984,256.90 3.85
6 600893 中航动 力 12,050,431 463,821,089.19 3.18
7 002465 海格通 信 16,449,108 460,739,515.08 3.16
8 600118 中国卫 星 12,187,057 422,159,654.48 2.89
9 002405 四维图 新 9,978,923 407,140,058.40 2.79
10 600879 航天电 子 17,141,971 343,353,679.13 2.35
(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
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资产。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资产。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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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
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
的交易成本。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 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 证金 5,609,125.58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97,307,541.81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24,513.72
5 应收申 购款 109,759,9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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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2,901,140.34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0271 航天信 息 623,602,729.89 4.28 筹划重 大事 项
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 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
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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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四、 基金 的业 绩
基金管 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 信用、 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富国 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4.4.4-2014.12.31 53.17% 1.69% 64.79% 1.77% -11.62% -0.08%
2015.1.1-2015.3.31 29.86% 1.63% 30.29% 1.64% -0.43% -0.01%
2014.4.4-2015.3.31 98.90% 1.67%
114.70% 1.74% -15.80%
-0.07%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 2015 年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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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基金于2014 年4 月4 日成立, 建仓期6 个月, 从 2014 年4 月4 日起至 2014
年10 月 3 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 五、 基金 的费 用与 税收
( 一) 基金费 用的 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
9.基金上市费用;
10.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11.依法可以 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 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 二) 上 述基 金 费 用由 基金 管 理 人 在法 律 规 定的范 围 内 参 照公 允 的 市场价 格 确
定 ,法 律法规 另有 规定时 从其 规定。
( 三) 基金费 用计 提方法、 计提 标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年费率计提。计算
方法如下:
H=E ×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计 提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金 托 管人 根 据 与 基 金 管理 人 核对 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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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财 务 数 据, 自 动 在月初 五 个 工 作日 内 、 按照指 定 的 帐 户路 径 进 行资金 支 付 , 基
金 管 理 人 无需 再 出 具资金 划 拨 指 令。 费 用 自动扣 划 后 , 基金 管 理 人应进 行 核 对 ,
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休 息日 或 不 可 抗 力 致使 无 法按 时 支 付 的 , 顺延 至 最近 可 支
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2%年费率计提。 计算
方法如下:
H=E ×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计 提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金 托 管人 根 据 与 基 金 管理 人 核对 一 致
的 财 务 数 据, 自 动 在月初 五 个 工 作日 内 、 按照指 定 的 帐 户路 径 进 行资金 支 付 , 基
金 管 理 人 无需 再 出 具资金 划 拨 指 令。 费 用 自动扣 划 后 , 基金 管 理 人应进 行 核 对 ,
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休 息日 或 不 可 抗 力 致使 无 法按 时 支 付 的 , 顺延 至 最近 可 支
付日支付。
3、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本 基 金 作 为 指 数基 金 ,需 根 据 与 中 证 指数 有 限公 司 签 署 的 指 数使 用 许可 协 议
的 约 定 向 中证 指 数 有限公 司 支 付 指数 使 用 许可费 。 如 上 述指 数 许 可使用 协 议 约 定
的 指 数 使 用许 可 费 的费率 、 计 算 方法 及 其 他相关 条 款 发 生变 更 , 本条款 将 相 应 变
更 , 而 无 需召 开 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 大会 。 基 金管理 人 应 及 时按 照 《 信息披 露 办 法 》
的 规 定 在 指定 媒 体 进行公 告 。 指 数使 用 许 可费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之 日起 从基金资产
中计收,计算方法如下: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的年费率计提。 指数许可使
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E×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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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日 所 在季 度 的 指 数 使 用许 可 费, 按 实 际 计 提 金额 收 取, 不 设
下 限 。 自 基金 合 同 生效之 日 所 在 季度 的 下 一个季 度 起 , 指数 使 用 许可费 的 收 取 下
限为每季度5 万元。指数使用许可费将按照上述指数许可协议的约定进行支付 。
4. 除 管 理 费 、 托管 费 和基 金 的 指 数 使 用许 可 费之 外 的 基 金 费 用, 由 基金 托 管
人 根 据 其 他有 关 法 规及相 应 协 议 的规 定 , 按费用 支 出 金 额支 付 , 列入或 摊 入 当 期
基金费用。
( 四) 不列入 基金 费用的项 目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金 托 管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完 全 履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用 支 出或 基 金
财 产 的 损 失, 以 及 处理与 基 金 运 作无 关 的 事项发 生 的 费 用等 不 列 入基 金费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前 所 发 生的信 息 披 露 费、 律 师 费和会 计 师 费 以及 其 他 费用不 从 基 金 财
产中支付。
( 五) 基 金管 理 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 可 根据 基 金 发展情 况 调 整 基金 管 理 费率和 基 金
托 管费 率。 基 金管 理人必 须最 迟于新 的费 率实施 日 2 日前 在指定 媒体上 刊登 公告。
二 、与 基金销 售有 关的费 用
1、申购费
投 资 人 申 购 本 基金 份 额时 , 需 交 纳 申 购费 用 ,费 率 按 申 购 金 额递 减 。投 资 人
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1)场外申购费率
本 基 金 对 通 过 直销 中 心场 外 申 购 的 养 老金 客 户与 除 此 之 外 的 其他 投 资者 实 施
差 别 的 申 购费 率 。 养老金 客 户 指 基本 养 老 基金与 依 法 成 立的 养 老 计划筹 集 的 资 金
及 其 投 资 运营 收 益 形成的 补 充 养 老基 金 , 包括全 国 社 会 保障 基 金 、可以 投 资 基 金
的 地 方 社 会保 障 基 金、企 业 年 金 基金 、 企 业年金 理 事 会 委托 的 特 定客户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以 及 企业 年 金 养老金 产 品 。 如将 来 出 现经养 老 基 金 监管 部 门 认可的 新 的 养 老
基 金 类 型 ,基 金 管 理人可 在 招 募 说明 书 更 新时或 发 布 临 时公 告 将 其纳入 养 老 金 客
户 范 围 , 并按 规 定 向中国 证 监 会 备案 。 非 养老金 客 户 指 除养 老 金 客户外 的 其 他 投
资者。
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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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的 直 销中 心 申 购 本 基 金基 金 份额 的 养 老 金 客 户申 购 费率 见 下
表:
申购金额M(含认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36%
100万元≤M<200万元 0.18%
200万元≤M<500万元 0.12%
M≥500 万元 每笔1000元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场外申购富国 军工份额,申购费率 如下:
申购金额M(含认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20%
100万元≤M<200万元 0.60%
200万元≤M<500万元 0.40%
M≥500 万元 每笔1000元
(2) 场内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 申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 费率执行。
2、赎回费率
本基金场内 场外赎回费率 都为0.50%。
本 基金赎 回 费 用由 赎 回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份 额 持有 人 承 担 , 在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
赎 回 基 金 份额 时 收 取。 不 低 于 赎 回费 总 额 的 25% 应 归 基 金财 产 , 未归入 基 金 财 产
的部分 用于支付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
于 新 的 费 率或 收 费 方式实 施 日 前 依照 《 信 息披露 办 法 》 的有 关 规 定在指 定 媒 体 上
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 况 制 定 基金 促 销 计划, 针 对 以 特定 交 易方 式( 如 网 上 交易 、 电话 交易 等) 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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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 交 易 的投 资 人 定期或 不 定 期 地开 展 基 金促销 活 动 。 在基 金 促 销活动 期 间 , 按
相 关 监 管 部门 要 求 履行必 要 手 续 后, 基 金 管理人 可 以 适 当调 低 富 国军工 份 额 的 申
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三、 基 金税收
基金 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 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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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六、 基金 份额 折算
(一 ) 定期份 额折 算
每年的基金份额定期 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将按以下规则对富国军工 A 份额和
富国军工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1.基金份额 折算基准日
每年 12 月 15 日 (若该 日 为 非 工 作 日 ,则 提前 至 该 日 之 前 的 最后 一个 工 作
日) 。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 折算基准日 登记在册的富国军工 A 份额、富国军工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4.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定期份额折算后富国军工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
份额 折算基准日 折算前富国军工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的部分
将折算为富国军工份额的场内份额分配给富国军工 A 份额持有人。 富国中证军工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富国军工份额将按一份富国军工 A 份额获 得新增富国军
工 份 额 的 分配 , 经 过上述 份 额 折 算后 , 富 国中证 军 工 份 额的 基 金 份额净 值 将 相 应
调整。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 富国军工 A 份额和富国军工 B 份 额的份额配
比保持 1:1 的比例。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 富国军工份额
富国军工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富国军工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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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折算后富国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折算前富国军工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下同
:折算前富国军工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持有场外富 国 军工 份 额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 将 按前 述 折 算 方 式 获得 新 增场 外 富
国 军 工 份 额的 分 配 ;持有 场 内 富 国军 工 份 额的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将 按前述 折 算 方 式
获得新增场内富国军工份额的分配。
(2) 富国军工 A 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富国军工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 1.000 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富国军工 A 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富国军工 A 份
额的份额数
富国军工 A 份 额 持 有 人 新 增 的 场 内 富 国 军 工 份 额 的 份 额 数 =
其中:
:折算前富国军工 A 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3) 富国军工 B 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富国中证军工板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
数。
(4) 折算后的富国军工份额总份额数
折算后富国军工份额的总份额数 = 折 算 前 富 国 军 工 份 额 的 份 额 数 + 富国军
工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富国军工份额的份额数+ 富国军工 A 份额持有人 新增的场内
富国军工份额的份额数
(二 ) 不定期 份额 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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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 以 上 定 期 份 额折 算 外, 本 基 金 还 将 在以 下 两种 情 况 进 行 不 定期 份 额折 算 ,
即:当富国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 1.500 元或以上;当富国军工 B 份额的
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低至 0.250 元或以下。
1.当富国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 1.500 元或以上, 本基金将按以下规则
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1)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富国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 1.500 元或以上, 基金管理人 将确定 折算基
准日 。
(2) 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 折算基准日 登记在册的富国军工 A 份额、 富国军工 B 份额和 富国军
工份额。
(3) 基金份额折算频率
不定期。
(4) 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富国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 1.500 元或以上, 本基金将分别对富国军
工 A 份额、 富国军工 B 份额和富国军工份额 进行份额折算, 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
确保富国军工 A 份额和富国军工 B 份额的比例为 1:1,份额折算后富国军工 A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富国军工 B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富国军工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折算前富国军工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及富国军工 A 份额、 富国军工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的部分均将折算为富国军工份额分别分配给富国军工份额、 富国军工 A 份额和
富国军工 B 份额的持 有人。
1)富国军工份额
富国军工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富国军工份额数=
持 有 场 外 富 国 军工 份 额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 将 按前 述 折 算 方 式 获得 新 增场 外 富
国军 工 份 额的 分 配 ;持有 场 内 富 国军 工 份 额的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将 按前述 折 算 方 式
获得新增场内富国军工份额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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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富国军工 A 份额
折算后富国军工 A 份额的份额数保持不变,即
富 国 军 工 A 份 额 持 有 人 新 增 的 场 内 富 国 军 工 份 额 的 份 额 数
=
其中,
:折算后富国军工 A 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3)富国军工 B 份额
折算后富国军工 B 份额 的份额数保持不变,即
富 国 军 工 B 份 额 持 有 人 新 增 的 场 内 富 国 军 工 份 额 的 份 额 数
=
其中,
:折算后富国军工 B 份 额的份额数,下同
:折算前富国军工 B 份 额的份额数,下同
:折算前富国军工 B 份 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下同
4)折算后富国军工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 富国军 工份额 的 总份额 数= 折算前 富国 军工份 额的份 额数+ 富 国军工份
额持有人新增的富国军工份额数+ 富国军工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富国军工份
额数+ 富国军工 B 份额 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富国军工份额数
2.当富国军工 B 份额的 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低至 0.250 元或以下, 本基金将按以
下规则进行 不定期份额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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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富国军工 B 份额的基 金 份额参考净值低至 0.250 元或以下,基金管理人 将确
定折算基准日 。
(2) 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 折算基准日 登记在册的富国军工 A 份额、 富国军工 B 份额、 富国军
工份额。
(3) 基金份额折算频率
不定期。
(4) 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富国军工 B 份额的 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低至 0.250 元或以下,本 基金将分别
对富国军工 A 份额、 富国军工 B 份额和富国军 工份额进行份额折算, 份额折算后
本基金将确保富国军工 A 份额和富国军工 B 份额的比例为 1: 1, 份额折算后 富国
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富国军工 A 份额和富国军工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
值均调整为 1.000 元。富国军工份额、 富国军工 A 份额和富国军工 B 份额 的份额
数将相应缩减。
1)富国军工 B 份额
2)富国军工 A 份额
折算后富国军工 A 份额与富国军工 B 份额的份额 配比保持 1:1 不变,即
富国军工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富国军工份额的份额数=
3)富国军工份额
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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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军工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的富国军工份额的份额数, 下同
4)折算后富国军工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 算 后 富 国 军 工份 额 的总 份 额 数 = 富 国军 工 份额 持 有 人 持 有 的折 算 后的 富 国
军工份额的份额数+富国军工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富国军工份额数
(三 ) 折算份 额数 的处理 方式
折 算 后 , 场 外 份额 的 份额 数 采 用 四 舍 五入 的 方式 保 留 到 小 数 点后 两 位, 由 此
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场内份额的份额数取整计算 (最小单位为 1 份) , 余额
计入基金资产。
(四 ) 基金份 额折 算期间 的基 金业务 办理
为 保 证 基 金 份 额折 算 期间 本 基 金 的 平 稳运 作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据 深 圳证 券 交
易 所 、 中 国证 券 登 记结算 有 限 责 任公 司 的 相关业 务 规 定 暂停 相 关 份额 的上市交易
和 富 国 军 工份 额 的 申购或 赎 回 等 相关 业 务 ,具体 见 基 金 管理 人 届 时发布 的 相 关 公
告。
(五 ) 基金份 额折 算结果 的公 告
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 在指定媒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 ) 特殊情 形的 处理
1.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基金管理人可以不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2. 若 在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基 准 日 发 生 发 生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本 基 金 不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的 情 形 时 ,基 金 管 理人本 着 维 护 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利 益 的 原则 , 根 据具体 情 况 选 择
按照定期份额折算的规则或者不定期份额折算的规则进行份额折算;
3.在市场出 现极端 情况 时,基金管 理人可 以在 富国军工 B 份 额未跌 至 0.250
元 以 下 时 提前 进 行 不定期 份 额 折 算, 无 须 召开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但 须 由 基 金
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折算方式参照富国军工 B 份额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低
至 0.250 元或以下时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的规则,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七 ) 其他事 项
基 金 管 理 人 、 深圳 证 券交 易 所 、 基 金 注册 登 记机 构 有 权 调 整 上述 规 则, 本 基
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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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 基 金 合同 》 将 相应予 以 修 改 ,且 此 项 修改无 须 召 开 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大 会 , 并
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七、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富国 中证军工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
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 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 财务数据的截
止日期。
2、 在 “三、 基金管理人” 中, 对基金管理人 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 “四、 基金托管人” 中, 对基金托管人的 基本情况及基金托管业务经营
情况 进行了更新。
4、 在 “五 、 相关服务机 构” 中, 对直销机构 、 代销机构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 。
5、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增加了对养老金客户的具体说明。
6、 “十三、 基金的投资 ” 部分对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 2015 年3 月 31 日。
7、 “十四、 基金的业绩 ” 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 2015 年3 月31 日, 并更新
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8、 “二十七、 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对报告期内应披露的本基金相关事项进
行了更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