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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鑫富(001221)

国联安鑫富:关于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联安 鑫富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5 月14 日 
1 公告 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鑫富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2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5 月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 《 公 开 募集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关 于 基 金 从 业 人 员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有
关事项的规定》等 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 国联安 鑫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 《基 金 合同 》 ” ) 、 《 国
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 《招
募说明书》 ” )等相关法律文件 的有关规定 
注: 自 《基金合同》 生 效之日起,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本基金管理人” 、 “基金管理人” )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 
2 基金 募集 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585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5 年5 月6 日至2015 年 5 月8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5 月12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53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1,970,724,467.7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 人
民币元 ) 
215,247.27 
募集份额(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 1,970,724,467.76 
利息结转的份额 215,247.27 
合计 1,970,939,715.03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 份 )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项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 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
确认的日期 
2015 年5 月13 日 
注: (1 ) 《基 金合同 》 生效前发 生的律 师费、 会计师费 、法定 信息披 露费 及其他
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 不另用基金财产支 付。 
(2) 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① 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 
②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均为 0; 
③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 需要 提示的 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 投资者 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 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
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 者应当在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2 个工
作日之后, 按照具体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 及时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投
资 者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 400-7000-365 (免
长途话费) 和网站 (www.gtja-allianz.com 或 www.vip-funds.com) 查询交易确
认状况。 
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 等 法律文件 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
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 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具体时
间 由本基金管理人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 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敬请 投资者 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 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