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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睿景A(001300)

大成睿景: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大 成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大成睿景 灵活 配 置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份 额 发 售 公告 



大 成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二 ○ 一五年


第 1 页 目


录 重要提示........................................................................................................................................... 2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 况 ................................................................................................................... 4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 规定 ............................................................................................................. 14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 份额 ............................................................................................................. 15 四、直销网点的开户 与认 购流程 ................................................................................................. 17 五、代销网点的开户 与认 购流程 ................................................................................................. 20 六、清算与交割............................................................................................................................. 22 七、退款事项................................................................................................................................. 23 八、基金的验资与备 案 ................................................................................................................. 23 九、发售费用................................................................................................................................. 24 十、本次发行有关当 事人 和中介机构 ......................................................................................... 24


第 2 页 重要提示 1.大成睿景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 “ 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 证监会 证监 许可 【2015 】784 号 文核 准。 2.本 基金 是契 约型 开放 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 3.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下称 “ 本公 司 ” ) , 基金 托管 人为广发 证券 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 登记机 构为 本公 司。 4.本 基金 将自 2015 年 5 月 11 日 至 2015 年 5 月 22 日,通 过本 公司 的直 销网 点和代 销 机构的 代销 网点 公开 发售 。 5.本基金 销售对象 为 符合 法律法规 规定的可 投资于 证券投资 基金的个 人投资 者 和机构 投资者 以及 合格 境外 机构 投资者 。 6.除法律 法规另有 规定外 ,每位投 资者只能 开立一 个本基金 的基金 账 户,投 资者可 以 凭该基 金账 户在 所有 销售 本基金 的网 点办 理认 购 。 投资者 在开 户当 天即 可进 行认购 , 但若 开 户无效 ,认 购申 请也 同时 无效。 7. 投 资者 在申 请开 立基 金 账户时 应指 定一 个银 行账 户为其 结算 账户 (下 称 “ 资 金交收 账 户 ” ) , 用 于该 投资 者的 基 金赎回 、 分 红和 退款 等资 金结算 。 该 账户 的户 名应 与投资 者开 立的 基金账 户名 称相 同。 8.募集期 内, 投资 者 需按 销售机构 规定的方 式全额 交付认购 款项。认 购以金 额申请 , 单笔最 低认 购金 额为 10 元。 投资 者 在 认购 期内 可多 次认购 基金 份额 ,认 购申 请一经 受理 , 不可撤 销。 9.有效认 购款项在 募集期 间产生的 利息将在 基金合 同生效后 折算为基 金份额 归基金 份 额持有 人所 有, 其中 利息 以注册 登记 机构 的记 录为 准。 10 .对于 T 日交 易时 间内 受理的 认购 申请 ,注 册登 记机构 将在 T+1 日 就申 请 的有效 性 进行确 认 。 但 对申 请有 效 性的确 认仅 代表 确实 接受 了 投资 者 的 认购 申请 , 认 购申请 的成 功确 认应以 注册 登记 机构 在本 基金募 集结 束后 的登 记确 认结果 为准 。 投 资者 可以 在 基金合 同生 效 后到各 销售 网点 或以 其规 定的其 他合 法方 式查 询最 终确认 情况 。 投 资者 本人 应 主动查 询认 购 申请的 确认 结果 。 11 . 本 公告 仅对 本基 金募集 发售 的有 关事 项和 规定 予以说 明 。 投资 者欲 了解 本基金 详细 情况, 请阅 读 《 大成 睿景 灵活配 置 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招 募说 明书 》 。 12 .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及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将发布在基金管理 人的网站 第 3 页 (www.dcfund.com.cn ) 。 投资者 可以 在相 关网 站下 载业务 申请 表格 或相 关法 律文件 。 13. 代 销机 构代 销本 基金 的 城市名 称、 销售 网点 、 联 系 方式以 及开 户和 认购 等具 体事项 , 本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未有 说明的 ,请 查阅 该代 销机 构的公 告。 14. 募集 期内 , 本 公司 可 能新增 代销 机构 , 请留 意 近期本 公司 及各 代销 机构 的公告 或通 知,或 拨打 本公 司及 各代 销机构 的客 户服 务电 话咨 询。 15. 本公 司已 开通 了网 上 开户和 认购 服务 , 有关 基 金网上 交易 的具 体业 务规 则请登 录本 公司网 站 (www.dcfund.com.cn )查询。 16. 投 资者 如有 任何 问题 , 可拨 打本 公司 客户 服务 电话 400-888-5558、 广 发 证券 股 份有 限公司 客服 电 话 95575 或 其他代 销机 构的 客服 电话 进行咨 询。 17. 基金份额 类别:指本基金 根据认购/ 申购费用、赎回 费用、销 售服务费收取方 式的 不同, 将基 金份额 分为 不 同的类 别 。 在投 资人认 购/ 申购时 收取 认购/ 申 购费用 、赎回 时收 取 赎回费 用的 , 称为 A 类基 金份额 ; 在投 资人 认购/ 申 购时不 收取 认购/ 申购 费用 、 赎 回时 收取 赎回费 用, 且从 本类 别基 金资产 中计 提销 售服 务费 的,称 为 C 类 基金 份额 18.本 基金 管理 人可 根据 各种具 体情 况对 本次 募集 安排做 适当 调整 ,并 予以 公告。 19.风 险提 示 证券投资 基金(以 下简称 “基金” ) 是一种长 期投资 工具,其 主要功能 是分散 投资, 降 低投资 单一 证券 所带 来的 个别风 险。 基金 不同 于银 行 储蓄和 债券 等能 够提 供固 定收益 预期 的 金融工 具 , 投 资者 购买 基 金, 既可 能按 其持 有份 额 分享基 金投 资所 产生 的收 益, 也可 能承 担 基金投 资所 带来 的损 失。 基金分 为股 票基 金 、 混 合 基金 、 债 券基 金、 货币 市 场基金 等不 同类 型 , 投 资 者投资 不同 类型的 基金 将获 得不 同的 收益预 期 , 也 将承 担不 同 程度的 风险 。 一般 来说 , 基金的 收益 预期 越高 , 投 资者 承担 的风 险 也越大 。 本基 金是 混合 型 基金 , 其 预期 收益 及风 险 水平高 于货 币市 场基金 和债 券型 基 金 ,低 于股票 型基 金, 属于 中高 收益风 险特 征的 基金 。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 基金净 值会 因证 券市 场波 动等因 素产 生波 动 。 投 资 者在投 资本 基金前 , 应仔 细阅 读本 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基 金合 同, 全面 认识 本基 金的 风 险收益 特征 和产 品特性 , 并根 据自 身的 投 资目的 、 投资 期限 、 投 资 经验 、 资 产状 况等 判断 基 金是否 和投 资者 的风险 承受 能力 相适 应, 充 分考虑 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理 性判 断市 场, 对申 购 基金的 意愿 、 时机 、 数 量等 投资 行为 做 出独立 、 谨慎 决策 , 获 得 基金投 资收 益 , 亦 承担 基 金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风 险 。 基金在 投资 运作 过程 中可 能面临 各种 风险 , 既包 括 因政治 、 经济 、 社 会等 环 境因素 对证 第 4 页 券价格 产生 影响 而形 成的 系统性 风险 、 个别 证券 特 有的非 系统 性风 险 、 也 包 括基金 自身 的管 理风险 、 技术 风险 和合 规 风险等 。 巨额 赎回 风险 是 开放式 基金 所特 有的 一种 风险 , 即 当单 个 开放日 基金 的净 赎回 申请 份额超 过上 一开 放日 基金 总份额 的百 分之 十时 , 投 资 者将可 能无 法 及时赎 回持 有的 全部 基金 份额 。 此 外, 本基 金的 投 资范围 中包 括中 小企 业私 募债券 , 该券 种 具有较 高的 流动 性风 险和 信用风 险, 可能 增加 本基 金总体 风险 水平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 保证本 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 不保证 最 低 收益 。 基金 的 过往业 绩及 其净 值高 低并 不预示 其未 来业 绩表现 ,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 其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 构成 对本基 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人 认购 ( 或申 购) 基 金时 , 请 仔细 阅读 本基 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基金 合同 。 基 金管 理人 提 醒投资 者基 金投 资的 “ 买 者自负 ” 原则 , 在 做出 投 资决策 后 , 基 金运 营状 况 与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 者自行 负担 。 投资者 应当 通过 本基 金管 理人或 代销 机构 购买 本基 金, 基 金代 销机 构名 单详 见 本基金 份 额发售 公告 。 20.本 基金 管理 人拥 有对 本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的最 终解释 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 基金 名称 :大成 睿景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金 (二) 基金 代码 :大成 睿景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金 的 A 类 基金 份额 的 基金代 码 为 001300 ,C 类基 金份 额 的基金 代码 为 001301 ; (三) 基金 类 别 :混合 型 基金 (四) 基金 运作 方式 :契 约型、 开放 式 (五) 基金 存续 期限 :不 定期 (六) 基金 份额 初始 面值 :人民 币 1.00 元 (七) 募集 对象 本基金 的发 售对 象为 符合 法律法 规规 定的 个人 投资 者、 机 构投 资者 及合 格境 外 机构投 资 者 和人 民币 合格 境外 机构 投资者 , 以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 国证监 会允 许购 买证 券投 资基金 的其 他 投资者 。 (八) 销售 渠道 与销 售地 点 1.直 销机 构


第 5 页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深 圳投资 理财 中心 和上 海投 资理财 中心 等。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本公 司网 上交易 系统 办理 本基 金的 开户 、 认 购等 业务 。 有关 办 理本基 金 开户、 认购 等业 务的 规则 请登录 本公 司网 站(www.dcfund.com.cn )查询 。 全国统 一客 户服 务号 码:400-888-5558 (免固 话长 途 费) (1) 大成 基金 深圳 投资 理 财中心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联系人 :王 欢欢 、白 小雪 电话:0755-83195236/22223555/22223556 传真:0755-83195239/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2) 大成 基金 上海 投资 理 财中心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东 路161 号101 室 联系人 :徐 舲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2.代 销机 构


(1)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西城 区复 兴门内 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 田 国立 客服电 话:95566 联系人 :王 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2)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 街 25 号中 国光 大 中心 法定代 表人 :唐 双宁 客服电 话:95595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312


第 6 页 网址:www.cebbank.com (3)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 法定代 表人 :傅 育宁


客服电 话:95555 联系人 :邓 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4)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客服电 话: 95565 联系人 :林 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5)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徐 浩明 客服电 话:400-888-8788 、95525 联系人 :刘 晨、 李芳 芳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6)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 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客服电 话:95553 、400-888-8001 联系人 :金 芸、 李笑 鸣


第 7 页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7) 申万 宏源 证券 有限 公 司 通讯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 路 171 号 法定代 表人 :丁 国荣 客服电 话:021-962505 联系人 :黄 维琳 、曹 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8)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深圳 市深 南中 路 1099 号 法定代 表人 :孙 建一 电话:0755-22197874 传真:0755-22197701 联系人 :蔡 宇洲 客户服 务热 线:0755-961202 、4006699999 网址:www.18ebank.com (9) 中国 国际 金融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 厦2 座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街 甲 6 号 SK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 剑阁 联系人 :王 雪筠 客服电 话:010-85679238 、010-85679169 网址:www.ciccs.com.cn (10) 国都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第 8 页 联系人 :黄 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11) 中国 民族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北四环 中 路 27 号院5 号楼 40 层-43 层 法人代 表: 赵大 建 联系人 :李 微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12) 北京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阜成门 内大 街 410 号 法定代 表人 :乔 瑞 联系人 :刘 雨喻 联系电 话:010-63229482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 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13) 上海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大 道 981 号 法定代 表人 :胡 平西 客服电 话:021-962999 电话:021-38576985 传真:021-50105124 联系人 :周 睿 网址:www.shrcb.com (14) 德邦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福山 路 500 号 城建 大 厦26 楼 (邮 政编 码:200122 ) 法定代 表人 :王 军 客服电 话:021-68761616-8125


第 9 页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网址:www.tebon.com.cn (15) 华福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157 号 新天 地大 厦7 、8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金琳 客服电 话:0591-96326 联系人 :张 腾 电话:0591-87278701/ 传真:0591-87841150 网址:www.gfhfzq.com.cn (16) 华鑫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28 层A01 、B01 (b)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肇 嘉浜 路 750 号 法定代 表人 :洪 家新 联系人 :陈 敏 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2109999 ;029-68918888 ;4001099918 (17) 湘财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长沙 市黄 兴中 路 63 号中 山国 际大 厦12 楼 法定代 表人 :林 俊波 客服电 话:400-888-1551 联系人 :钟 康莺 电话:021-68634518-8503 传真:021-68865938 网址:www.xcsc.com (18) 东莞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东莞 市运 河东 一路 193 号 法定代 表人 :廖 玉林 联系人 :胡 昱


第 10 页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客服电 话: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9) 长城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耀华 客户服 务热 线:0755-33680000 、400-6666-888 联系人 :高 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www.cgws.com (20)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天河 区天 河北 路 183-187 号大 都会 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 5 、18 、19、36、38、39、41、42 、43 、 44 楼 法定代 表人 : 孙 树明 客服电 话:95575 联 系人 :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21) 华林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民田 路 178 号华 融大 厦 5 、6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民田 路 178 号华 融大 厦 5 、6 楼 法定代 表人 : 薛 荣年 客服电 话:400-188-3888


联系人 :杨 玲 电话:0755-82707855 传真:0755-23613751 网址:www.chinalions.com


第 11 页 (22) 国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西 南宁 市滨 湖路 46 号 办公地 址: 广西 南宁 市滨 湖路 46 号 客服电 话:400-888-8100 (全国 ) 、96100 (广 西) 法定代 表人 :张 雅锋 联系人 :覃 清芳 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网址:www.ghzq.com.cn (23)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9 、4008-888-999 联系人 :李 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24) 中航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 41 楼 法人代 表: 杜航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66567 联系人 :戴 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25) 天风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东 湖新技 术开 发区 关东 园 路2 号高 科大 厦四 楼 法定代 表人 :余 磊 联系人 :翟 璟 联系电 话: (027 )87618882/(028) 86711410


第 12 页 传真: (027 )87618863 公司网 站:www.tfzq.com (26) 洛阳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洛阳 市洛 龙区 开元大 道 256 号 办公地 址: 洛阳 市洛 龙区 开元大 道 256 号 客服电 话:0379-96699 法定代 表人 :王 建甫


联系人 :胡 艳丽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21851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27) 郑州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郑州 市郑 东新 区商务 外环 路 22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天宇 客户服 务电 话:0371-967585 网址:www.zzbank.cn (28) 中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地址: 郑州 市 郑 东新 区商 务外环 路 10 号 法定代 表人 : 菅 明军 客服电 话:0371-967218 、4008139666 联系人 :卢琳 联系电 话: 0371-68599287 联系 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29) 方正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芙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24 层 法定代 表 人 :雷 杰 客服电 话:95571 联系人 :邵 艳霞 电话:010-57398063 传真:010-57398058


第 13 页 网址:www.foundersc.com (30) 江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地址: 南京 市洪 武北 路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黄 志伟 联系人 :田 春慧 客户服 务电 话:96098 、400-86-96098 电话:025-58588167 传真:025-58588164 网址:www.jsbchina.cn (31) 吉林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吉林 省长 春市 东南湖 大 路 1817 号 法定代 表人 :唐 国兴 客服电 话:400-88-96666( 全国) 96666(吉 林省) 网址:www.jlbank.com.cn (32)哈 尔滨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哈尔 滨市 道里 区尚 志大 街 160 号


办公地 址: 哈尔 滨市 道里 区尚志 大 街 160 号


法人: 郭志 文


联系人 :王 超


联系电 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007


客服电 话:95537


公司网 址:www.hrbb.com.cn (九) 募集 期限 与发 售募 集期 本基金 的募 集期 限自 本基 金发售 之日 起最 长不 超 过 3 个月 。 本基金 的发 售募 集期 (或 称募集 期、 首次 募集 期、 首次发 行期 等) 为 2015 年 5 月 11 日至 2015 年 5 月 22 日。 基金管 理人 有权 根据 基金 募集的 实际 情况 依照 相关 程序延 长或 缩短 发售 募集 期。 基 金 发 售募集 期若 经延 长, 最长 不得超 过前 述募 集期 限。 部分销售机构在本基金发 售募集期内对于机构或个 人的发售日以及每 日 具 体业 务 办 理 第 14 页 时间可 能不 同, 具体 安排 详见各 销售 机构 公告 或通 知 。 如遇突 发事 件及 其他 特殊 情况, 以上 基金 募集 期的 安排可 以适 当调 整。 (十) 基金 合同 生效 本基金 自基 金份 额发 售之 日起 3 个月 内 , 在 基金 募 集份额 总额 不少 于2 亿份 , 基 金募 集 金额不 少 于2 亿 元人 民币 且基金 认购 户数 不少 于 200 户的 条件 下, 基 金管 理人 依据法 律法 规 及招募 说明 书可 以决 定停 止基金 发售 ,并 在 10 日 内 聘请法 定验 资机 构验 资, 自收到 验资 报 告之日 起 10 日 内, 向中 国 证监会 办理 基金 备案 手续 。 基金募 集达 到基 金备 案条 件的, 自基 金管 理人 办理 完 毕基金 备案 手续 并取 得 中 国证监 会 书面确认 之日起, 《基金合 同》生效 。基金管 理人在 收到中国 证监会确 认文件 的次日对 《 基 金合同 》 生效 事宜 予以 公 告。 基金 管理 人应 将基 金 募集期 间募 集的 资金 存入 专 门账 户 , 在 基 金募集 行为 结束 前, 任何 人不得 动用 。 《基金 合同 》 生效 时, 认购 款项在 募集 期内 产生 的利 息将折 合成 基金 份额 归投 资者 所 有 。 基金募 集期 限届 满, 不能 满足基 金备 案的 条件 的, 则基金 募集 失败 。基 金管 理人 应 当 : 1、以 其固 有财 产承 担因 募 集行为 而产 生的 债务 和费 用; 2、 在基 金募 集期 限届 满后30 日 内返 还投 资者 已缴 纳 的认购 款项 , 并加 计银 行 同期存 款 利息; 3、 如 基金 募集 失败 , 基金 管理人 、 基金 托管 人及 销 售机构 不得 请求 报酬 。 基 金管理 人、 基金托 管人 和销 售机 构为 基金募 集支 付之 一切 费用 应由各 方各 自承 担。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 本公 司的 直销 网点 和 广发证 券 股 份有 限公 司 等 代销机 构的 代销 网点 同时 面向个 人 和机构 投资 者销 售本 基金 。 (二) 认购 受理 : 在 基金 份 额发售 期间 , 销 售网 点按 规 定的时 间受 理 投 资者 的认 购申请 。 (三 ) 认 购方 式: 本基 金 采用金 额认 购方 式 。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柜面 委托 、 网 上委托 等方 式进行 认购 。 (四 ) 资 金缴 纳: 投资 者 须在募 集期 内将 足额 资金 存入销 售网 点指 定的 账户 后, 方可 进 行基金 认购 。认 购申 请一 经受理 ,不 可撤 销。 (五) 认购 限额 : 投 资者 单笔最 低认 购金 额为 10 元 ,可多 次认 购, 累计 认购 份额或 金 额不设 上限 。


第 15 页 (六) 份额 确认 :对 于 T 日交易 时间 内受 理的 认购 申请, 注册 登记 机构 将在 T+1 日就 申请的 有效 性进 行确 认 。 但对申 请有 效性 的确 认仅 代表确 实接 受了 投资 者 的 认购申 请 , 认 购 申请的 成功 确认 应以 注册 登记机 构在 本基 金募 集结 束后的 登记 确认 结果 为准 。 投资者 可以 在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到各 销售 网点或 以其 规定 的其 他合 法方式 查询 最终 确认 情况 。 投资者 本人 应 主动查 询认 购申 请的 确认 结果。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一) 基金 收费 模式 的分 类与基 金份 额的 分类 本基金 目前 开通 前端 收费 模式, 将来 根据 市场 发展 状况和 法律 法规 、监 管机 构的规 定 , 可能增 加新 的收 费模 式 。 增加新 的收 费模 式 , 应 当 按 照法 律法 规 、 监 管机 构 的规定 , 履行 适 当的程 序, 并及 时公 告。 新的收 费模 式的 具体 业务 规则, 请见 有关 公告 、通 知。 本基 金根据认 购/ 申购费 用、赎 回费用、 销售服务费收取 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 分为 不同的 类别 。在投 资者 认 购/ 申购时 收取 前端 认购/ 申 购费用 ,在 赎回 时根据 持 有期限 收取 赎 回费用 的基 金份 额, 称为 A 类; 从本 类别 基金 资产 中计提 销售 服务 费、 不收 取认购/ 申购 费 用,但 对持 有期 限少 于 30 日的本 类别 基金 份额 的赎 回收取 赎回 费的 基金 份额 ,称 为 C 类。 本基 金 C 类基 金份 额销 售 服务费 按前 一 日 C 类基 金 份额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0.8% 年费率 计提 。


(二) 认购 费率 本基金 基金 份额 分为 A 类和 C 类基 金份 额。 投资 人 认购 A 类 基金 份额 在认 购 时支付 认 购费用 ,认 购C 类基 金份 额不支 付认 购费 用, 而是 从该类 别基 金资 产中 计提 销售服 务费 。 募集期投资 人可以 多次认 购本基金, 认购费 率按每 笔认购申请 单独计 算。本 基金 A 类 和C 类基 金份 额的 认购 费 率如下 表所 示: 认购费 率 认购金 额(M) A 类认 购费 率 C 类认 购费 率 M<50 万 1.20% 0 50 万 ≤M<2 00 万 1.00% 200 万 ≤M< 500 万 0.60% M≥50 0 万 1000 元/笔 基金认 购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主要 用于 基金 的市 场推广 、 销 售、 注册登 记 等募集 期 间 发生的 各项 费用 。 在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 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 根据市场 第 16 页 情况制 定基 金促 销计 划, 针 对通过 官网 直销 等特 定交 易方式 进行 认购 的投 资人 进行认 购费 率 的优惠 。 (三) 基金 认购 费用 和认 购份额 的计 算 1、A 类 基金 份额 的计 算 基金认 购采 用金 额认 购的 方式 。 基 金的 认购 金额 包 括认购 费用 和净 认购 金额 。 基 金份 额 的认购 份额 计算 方法 为: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金 额/ (1+认 购费 率) 认购费 用= 认购 金额 -净 认购金 额 认购份 额=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 资金 利息 )/ 基金 份 额初始 发售 面值 认购费 为固 定金 额时 ,计 算方法 为: 认购费 用= 固定 金额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金 额- 认购费 用 认购份 额=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 资金 利息 )/ 基金 份 额初始 发售 面值 例一 : 某 投资 人投 资 5 万元 认购 本基 金A 类份 额 , 如果认 购期 内认 购资 金获 得的利 息为 5 元, 则可 得到 的 认 购份 额为: 净认购 金额 =50,000/ (1 +1.2% )=49,407.11 元 认购费 用=50,000 -49,407.11 =592.89 元 认购份 额= (49,407.11 +5)/1.00 =49,412.11 份 即: 投资 人投 资5 万元 认购 本基 金A 类 份额 , 则其 可得 到 49,412.11 份 本基 金A 类份 额 。 2、C 类基 金份 额的 认购 如果投 资人 选择 认购 本基 金的 C 类 基金 份额 ,则 认 购份额 的计 算 方 法为 : 认购总 金额 =申 请总 金额 认购份 额= (认 购总 金额 +认购 利息 )/ 基金 份额 初始面 值 例二:某 投资 人投资 5 万元 认购 本基 金C 类份 额 , 如果认 购期 内认 购资 金获 得的利 息为 5 元, 则可 得到 的 认 购份 额为: 净认购 金额 =50,000/ (1 +0%)=50,000 元 认购费 用=50,000 -50,000 =0 元 认购份 额= (50,000 +5 )/1.00 =50,005.00 份 即:投 资人 投资 5 万元 认 购本基 金 C 类份 额 , 则其 可得到 50,005.00 份 本基 金 C 类份 额 。


第 17 页 3、基 金份 额、 余额 的处 理 认购份 额计 算结 果按 照四 舍五入 方法 , 保留 到小 数 点后两 位 , 由 此误 差产 生 的损失 由基 金财产 承担 ,产 生的 收益 归基金 财产 所有 。 (四) 募集 期间 认购 资金 利息的 处理 方式 有效认 购款 项在 基金 募集 期间形 成的 利息 折算 成基 金份额 计入 基金 投资 者的 账户, 具 体 份额以 注册 登记 机构 的记 录为准 。 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 注意 事项 1.投资者 应按 《大成 睿景 活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招募说 明书》 规 定的程 序办理 相 关事项 。 2.投 资者 可以 使用 转账 、 电汇等 主动 付款 方式 进行 认购缴 款。 3.首次在 直销网点 开立基 金账户及 交易账户 的基金 投资者应 指定一个 银行账 户作为 其 资金交 收账 户 , 以 便进 行 赎回 、 分 红及 无效 认 (申 ) 购 的资 金退 款等 资金 结 算。 资金 交收 账 户的账 户名 称必 须与 投资 者的名 称一 致。 已开 立大 成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账 户的投 资者 无 需再次 开立 ,但 办理 业务 时需提 供基 金账 户号 和身 份证件 。 4.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 的 9:00-17:00 (周六、周日照常受理本基金认购 业 务) 。 5.请有意 在直销网 点认购 基金的个 人和机构 投资者 尽早向直 销网点索 取开户 和认购 申 请 表及相 关资料 ,投资者也 可从本 公司的 网站(www.dcfund.com.cn )上下载有 关表格 ,但 必须在 办理 业务 时保 证提 交的材 料与 下载 文件 中所 要求的 格式 一致 。 有 意在 本 公司网 上交 易 系统认 购基 金的 个人 投资 者请依 照网 上交 易规 则自 助完成 交易 , 不 详之 处请 致 电本公 司客 户 服务热 线(400-888-5558)。 6.直 销网 点与 代理 销售 网 点的申 请表 不同 ,投 资者 请勿混 用。 (二) 开户 及认 购程 序 1.开 户 (1)投资 者可以到 直销网 点办理开 户手续。 开户资 料的填写 必须 真实 、准确 ,否则 由 此引起 的客 户资 料寄 送等 错误的 责任 ,由 投资 者自 己承担 。 (2)选择 在直销网 点认购 的投资者 应同时申 请开立 基金账户 和交易账 户。交 易账户 卡 第 18 页 由直销 网点 交给 投资 者, 以便其 进行 认购 。 (3) 个人 投资 者: 填写《 开放 式基 金账 户类 业务申 请表 》 , 同时 提交 下 列材料 : 1)最 新办 理的 有效 身份 证 明文件 及复 印件 ; 2)预 留印 鉴( 签名 或私 章 ) ; 3)预 留的 同名 收款 账户 的 银行存 折或 银行 借记 卡原 件及复 印件 ; 4)委 托他 人代 办开 户, 则 需要提 供: ① 代 办人 最新 办理 的身 份 证件原 件及 复印 件; ② 授 权委 托书 (授 受双 方 亲临 投 资理 财中 心签 立或 经过公 证) ; ③ 注 册登 记机 构要 求的 其 他相关 资料 。 (4) 机构 投资 者: 填写《开 放式基金 账户类 业务申请 表》 ,加盖 单位公 章及法定 代表人私 章,由 代理人 签 名并提 供以 下材 料: 1)现今有 效并有最 新年检 记录 的企 业法人营 业执照 或注册登 记证书等 法人有 效身份 证 明文件 正、 副本 原件 (或 经发证 机关 盖章 确认 与原 件相一 致的 复印 件) 及复 印件; 2)现 今有 效并 有最 新年 检 记录的 国税 、地 税税 务登 记证原 件及 复印 件; 3)现 今有 效并 有最 新年 检 记录的 组织 机构 代码 证原 件及复 印件 ; 4)加 盖公 章的 法定 代表 人 证明书 原件 (境 内法 人提 供) ; 5)法 定代 表人 身份 证等 有 效身份 证明 文件 复印 件( 境内法 人提 供) ; 6)QFII 资格证书(QFII 提供) ; 7)法 定代 表人 授权 委托 书 (境内 法人 提供 ) ; 8)境外法 人董事会 、董事 或主要股 东授权委 托书、 能够证明 授权人有 权授权 的文件 , 以及授 权人 的有 效身 份证 明文件 复印 件(QFII 提供) ; 9)经 办人 身份 证等 有效 身 份证明 文件 及复 印件 ; 10) 预留 的同 名收 款账 户 的银行 《 开户 许可 证 》 或 《开 立银 行账 户申 请表 》 原件及 复印 件或指 定银 行出 具的 开户 证明文 件 ( 如保 险或 理财 产 品开立 的基 金账 户户 名与 托管银 行开 立 的银行 账户 户名 不一 致 , 需由 托 管行 出具 托管 账户 证明书 , 证明 该银 行账 户 为该产 品的 托管 专用账 户) ; 11 ) 理 财产 品应 提供 相关 监管机 构对 该理 财产 品的 设立批 复、 备案 证明 或产 品的成 立 公 告;


第 19 页 12) 依法 成立 的理 财产 品 申请开 立基 金账 户 , 应 提 供证明 开户 办理 机构 具有 代表理 财产 品申请 开立 基金 账户 的资 格的法 定证 明文 件 (包 括 但不限 于托 管协 议 、 资 产 管理协 议 、 理 财 产品说 明书 等) 之首 、末 页及相 关条 款复 印件 ; 13) 资产 委托 人如 依据 相 关协议 内容 授权 资产 保管 人 ( 托管 银行 ) 和 资产 受 托人 (资 产 管理人 )分 别办 理账 户类 业务和 交易 类业 务还 需出 具授权 委托 书原 件; 14)注 册登 记机 构要 求提 供的其 他相 关资 料; 15)在 填写 完整 的本 申请 表左下 方空 白处 加盖 公章 ; 16)上 述资 料复 印件 均需 加盖公 章。 (5)选择 在本公司 网上直 销交易系 统认购基 金的个 人投资者 无需提供 任何纸 质材料 , 但需保 证所 填写 的电 子文 档资料 的真 实性 、准 确性 及完整 性。 (6) 开户 申请 得到 受理 的 投资者 ,可 在自 申请 日(T 日) 起第 2 个 工作 日到 直销网 点 进行确 认查 询 。 2.缴 款 (1)投资 者申请认 购本基 金,应事 先将足额 认购资 金以银行 认可的付 款方式 ,划入 本 公司投 资理 财中 心在 银行 开立的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直 销资 金收 款专 用账 户。 (2)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直销 资金 收款 专用 账户 。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开户地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交通银 行深 圳红 荔支 行 443066041018002247518 深圳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 行营业 部 44201507300052506349 深圳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深 圳蛇 口支 行 811289006810001 深圳 (3) 投资 者在 办理 汇款 时 必须注 意以 下事 项: 1) 投 资者 应在 “ 汇款 人 ” 栏 中填写 其在 直销 网点 开立 基金账 户时 登记 的姓 名或 单位 名 称 。 2 )投资者应 在 “ 汇 款备注栏 ” 或“ 用途栏 ” 中准确填 写其在 直销网点的 交易账号,因 未填 写或填 写错 误导 致的 认购 失败或 资金 划转 错误 由投 资者承 担。 3.认 购汇 款已 经到 账并 完 成开户 的投 资者 ,可 以办 理认购 手续 并应 当提 交以 下材料 : (1) 已填 好的 《开 放式 基 金交易 类业 务申 请表 》 , 并 加盖预 留印 鉴; (2) 投资 者或 代理 人身 份 证明文 件原 件; (3) 加盖 银行 受理 章的 汇 款或存 款凭 证。


第 20 页 4.汇 款未 到账 的投 资者 只 能在其 资金 划到 直销 网点 资金专 户后 ,才 能进 行认 购。 五、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 在代 销银 行办 理开 户与认 购的 流程


以下程 序原 则上 适用 于代 销本基 金的 商业 银行 , 此 程序原 则仅 供投 资者 参考 , 具 体程 序 以各代 销银 行的 规定 和说 明为准 。


1.业 务办 理时 间


各代销 银行 营业 日的 受理 时间, 以代 销银 行的 具体 规定为 准。


2.个 人投 资者 开户 与认 购 的程序


(1) 开立 银行 交易 账户


个人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银行 的交易 账户 时应 提交 下列 资料:


1)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明原 件 (身份 证、 户口 本、 军人 证等) ;


2)代 销银 行借 记卡 ;


3)填 妥的 开户 申请 表;


4)代 销银 行要 求的 其他 资 料。


(2) 提出 认购 申请 :


个人投 资者 在开 立银 行交 易账户 后, 可提 出基 金认 购 申请 ,应 提供 以下 资料 :


1)代 销银 行借 记卡 ;


2)填 妥的 认购 申请 表;


3)基 金交 易卡 ;


4)代 销银 行要 求的 其他 资 料。


(3) 注意 事项 :


1)没 有银 行借 记卡 的投 资 者可当 场办 理, 但建 议有 意认购 的投 资者 提前 办理 ;


2)个人投 资者在代 销银行 开户和认 购的详细 程序如 与上述规 定有所不 同,或 若代销 银 行有其 他方 面的 要求 ,以 各代销 银行 的规 定和 说明 为准。


3.机 构投 资者 开户 与认 购 的程序


(1) 开立 银行 交易 账户


机构投 资者 必须 由指 定的 经办人 亲自 到网 点办 理银 行交易 账户 的开 户手 续, 并 提交以 下 资料:


第 21 页 1)加盖单 位公 章的 企业法 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 及副本 原件;事 业法人、 社会团 体或其 他 组织提 供民 政部 门或 主管 部门颁 发的 注册 登记 证书 原件及 加盖 单位 公章 的复 印件;


2)基 金业 务授 权委 托书 ;


3)业 务经 办人 有效 身份 证 件原件 ;


4)机 构活 期存 款账 户的 印 鉴卡;


5)填 妥的 开户 申请 表并 加 盖单位 公章 和法 定代 表人 名章。


(2) 提出 认购 申请 :


机构投 资者 在开 立银 行交 易账户 后, 可提 出基 金认 购申请 ,应 提供 以下 资料 :


1)业 务经 办人 有效 身份 证 件原件 ;


2)加 盖预 留印 鉴的 认购 申 请表。


(3) 注意 事项 :


1)同一机 构投资者 只能在 代销银行 开立一个 基金交 易账户, 并只能指 定一个 人民币 活 期结算 账户 作为 与之 关联 的资金 账户 ;


2)机构投 资者在代 销银行 开户和认 购的详细 程序如 与上述规 定有所不 同,或 若代销 银 行有其 他方 面的 要求 ,以 各代销 银行 的规 定和 说明 为准。


(二) 在代 销证 券公 司办 理开户 与认 购的 流程


以下开 户和 认购 程序 原则 上适用 于代 销本 基金 的证 券公司 。 此程 序仅 供投 资 人参考 , 具 体程序 以各 证券 公司 的规 定和说 明为 准。


1.业 务办 理时 间


基金发 售日 的 9:30-11:30 和 13:00-15:00 。 周六 、周 日及法 定节 假日 不办 理业 务 。


2.个 人投 资者 开户 与认 购 的程序


(1) 事先 在证 券公 司营 业 部开立 资金 账户 ,并 存入 足额认 购资 金。


(2)如果 没有开立 资金账 户,需携 带如下材 料到营 业部办理 资金账户 开户, 同时办 理 基金账 户开 户:


1)填 妥的 《资 金账 户开 户 申请表 》 ;


2)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明原 件 及复印 件;


3)营 业部 指定 银行 的存 折 (储蓄 卡) 。


(3) 如果 已有 资金 账户 , 到营业 网点 提交 以下 材料 办理开 户手 续:


1)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件原 件 及复印 件;


2)本 人资 金账 户卡 ;


第 22 页 3)填 妥的 《开 放式 基金 基 金账户 开户 申请 表》 。 (4) 开户 同时 可办 理认 购 手 续, 需填 妥并 提交 基金 认购申 请表 。


3.机 构投 资者 开户 和认 购 的程序


(1) 事先 在证 券公 司营 业 部开立 资金 账户 ,并 存入 足额认 购资 金。


(2)如果 没有开立 资金账 户,需携 带如下材 料到营 业部办理 资金账户 开户, 同时办 理 基金账 户开 户:


1)机构证 件原件和 加盖公 章的复印 件:营业 执照副 本原件和 加盖公章 的复印 件或民 政 部门或 主管 部门 颁发 的注 册登记 证书 原件 和加 盖公 章的复 印件 ;


2)经 办人 证件 原件 和复 印 件;


3)填 妥的 《开 放式 基金 基 金账户 开户 申请 表》 ;


4)法定代 表人身份 证件及 其复印件 ,法定代 表人签 发的授权 委托书( 法定代 表人签 字 并加盖 公章 ) ;


5)法 定代 表人 身份 证明 书 (加盖 公章 ) 。


(3) 如果 已有 资金 账户 , 到网点 提交 以下 材料 办理 基金账 户开 户手 续:


1)填 妥的 开户 申请 表;


2)有效法 人营业执 照(副 本)或其 他主管部 门颁发 的注册登 记证书, 上述文 件需同 时 提供复 印件 (加 盖公 章) ;


3)机 构经 办人 身份 证件 及 复印件 ;


4)开 户授 权委 托书 (加 盖 公章和 法定 代表 人章 ) ;


5)法 定代 表人 身份 证明 文 件(加 盖公 章) ;


6)证 券公 司资 金账 户卡 。


(4) 开户 同时 可办 理认 购 手续, 需填 妥并 提交 基金 认购申 请表 。


4.注 意事 项


(1) 个人 投资 者需 本人 到 代销机 构指 定的 代销 网点 办理开 户和 认购 手续 ,机 构投资 者


需由授 权的 业务 经办 人本 人到代 销机 构指 定的 代销 网点办 理开 户和 认购 手续 。


(2) 若有 其他 方面 的要 求 ,以各 证券 公司 的说 明为 准 。 六、清算与交割 (一 ) 本 基金 募集 期间 , 投 资者的 认购 资金 将归 集在 本公司 于商 业银 行开 立的 清算总 账 第 23 页 户中。 在基 金募 集结 束前 , 任何人 不得 动用 。 投 资者 的 认购资 金在 基金 募集 期间 产生的 利息 , 将 折算 成基 金份 额, 归投 资者所 有 , 具体 份额 以注 册登记 机构 的记 录为准 。 (二) 本基 金权 益登 记由 本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在募 集结束 后完 成。 七、退款事项 (一) 基金 募集 结束 后, 以下情 况将 被视 为无 效认 购: 1.投 资者 划来 资金 ,但 逾 期未办 理开 户手 续或 开户 不成功 ; 2.已 开户 投资 者划 来资 金 ,但逾 期未 办理 认购 手续 ; 3.投 资者 划来 的认 购资 金 小于其 认购 申请 金额 ; 4.投 资者 认购 资金 到账 晚 于本公 司规 定的 最迟 到账 时间; 5.本 公司 确认 的其 他无 效 资金。 (二 ) 投 资者 的无 效认 购 资金 , 将 于本 基金 合同 生 效之日 起 2 个工 作日 内划 往投资 者指 定的银 行账 户 , 该退 回款 项产生 的利 息等 损失 由投 资者自 行承 担 。 (三) 募集 失败 的处 理 基金募 集期 限届 满, 不能 满足基 金备 案的 条件 的, 则基金 募集 失败 。基 金管 理人 应 当 : 1.以 其固 有财 产承 担因 募 集行为 而产 生的 债务 和费 用; 2. 在基 金募 集期 限届 满后 30 日 内返 还投 资者 已缴 纳 的认购 款项 , 并加 计银 行 同期存 款 利息; 3、 如 基金 募集 失败 , 基金 管理人 、 基金 托管 人及 销 售机构 不得 请求 报酬 。 基 金管理 人、 基金托 管人 和销 售机 构为 基金募 集支 付之 一切 费用 应由各 方各 自承 担。 八、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本基金 自基 金份 额发 售之 日起 3 个月 内 , 在 基金 募 集份额 总额 不少 于2 亿份 , 基 金募 集 金额不 少 于2 亿 元人 民币 且基金 认购 户数 不少 于 200 户的 条件 下, 基 金管 理人 依据法 律法 规 及招募 说明 书可 以决 定停 止基金 发售 ,并 在 10 日 内 聘请法 定验 资机 构验 资, 自收到 验资 报 告之日 起 10 日 内, 向中 国 证监会 办理 基金 备案 手续 。 基金募 集达 到基 金备 案条 件的, 自基 金管 理人 办理 完 毕基金 备案 手续 并取 得 中 国证监 会 书面确认 之日起, 《基金合 同》生效 。基金管 理人在 收到中国 证监会确 认文件 的次日对 《 基 金合同 》生 效事 宜予 以公 告。


第 24 页 九、发售费用 本次基 金发 售中 所发 生的 与基金 有关 的法 定信 息披 露费、 会计 师费 和律 师费 等 发行费 用 由基金 管理 人承 担 , 不 从 基金财 产中 支付 。 若基 金 募集失 败 , 基 金管 理人 应 以其固 有财 产承 担因募 集行 为而 产生 的债 务和费 用。 十、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 基金 有关 当事 人及 销售机 构 1.基 金管 理人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2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 :肖 冰 2.基 金托 管人 名称: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 广 发证 券 ” ) 注册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天河北 路 183-187 号 大都 会广 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天河北 路 183-187 号大 都 会广场 5 楼、7 楼、18 楼、19 楼、 36 楼、38 楼、39 楼、41 楼、42 楼、43 楼和 44 楼 法定代 表人 : 孙 树明 成立时 间:1994 年 01 月21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和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人民 银行 广东 省分行 粤银 管字 【1991】第 133 号 组织形 式 :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5,919,291,464.00 元 存续期 间: 长期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 证监 许可 【2014 】510 号 电话:020-87555888 3.直 销机 构:


第 25 页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2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 : 王 为开 公司网 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 金客 户服 务热 线: 400-888-5558 (免 长途 固话 费) (1) 大成 基金 深圳 投资 理 财中心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联系人 :王 欢欢 、白 小雪 电话:0755-83195236/22223555/22223556 传真:0755-83195239/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2) 大成 基金 上海 投资 理 财中心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东 路 161 号 101 室 联系人 :徐 舲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4.代 销机 构 (1)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西城 区复 兴门内 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 田 国立 客服电 话:95566 联系人 :王 娟 电话:010-66594909 传真:010-66594942 网址:www.boc.cn (2)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 街 25 号中 国光 大 中心


第 26 页 法定代 表人 :唐 双宁 客服电 话:95595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312 网址:www.cebbank.com (3)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 法定代 表人 :傅 育宁


客服电 话:95555 联系人 :邓 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4)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客服电 话: 95565 联系人 :林 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5)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徐 浩明 客服电 话:400-888-8788 、95525 联系人 :刘 晨、 李芳 芳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第 27 页 (6)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 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客服电 话:95553 、400-888-8001 联系人 :金 芸、 李笑 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7) 申万 宏源 证券 有限 公 司 通讯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 路 171 号 法定代 表人 :丁 国荣 客服电 话:021-962505 联系人 :黄 维琳 、曹 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8)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深圳 市深 南中 路 1099 号 法定代 表人 :孙 建一 电话:0755-22197874 传真:0755-22197701 联系人 :蔡 宇洲 客户服 务热 线:0755-961202 、4006699999 网址:www.18ebank.com (9) 中国 国际 金融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 厦2 座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街 甲 6 号 SK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 剑阁 联系人 :王 雪筠 客服电 话:010-85679238 、010-85679169


第 28 页 网址:www.ciccs.com.cn (10) 国都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联系人 :黄 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11) 中国 民族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北四环 中 路 27 号院5 号楼 40 层-43 层 法人代 表: 赵大 建 联系人 :李 微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12) 北京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阜成门 内大 街 410 号 法定代 表人 :乔 瑞 联系人 :刘 雨喻 联系电 话:010-63229482 传真:010-66506163 客服电 话:96198 网址:www.bjrcb.com (13) 上海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大 道 981 号 法定代 表人 :胡 平西 客服电 话:021-962999 电话:021-38576985 传真:021-50105124 联系人 :周 睿


第 29 页 网址:www.shrcb.com (14) 德邦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福山 路 500 号 城建 大 厦26 楼 (邮 政编 码:200122 ) 法定代 表人 :王 军 客服电 话:021-68761616-8125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网址:www.tebon.com.cn (15) 华福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157 号 新天 地大 厦7 、8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金琳 客服电 话:0591-96326 联系人 :张 腾 电话:0591-87278701/ 传真:0591-87841150 网址:www.gfhfzq.com.cn (16) 华鑫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28 层A01 、B01 (b)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肇 嘉浜 路 750 号 法定代 表人 :洪 家新 联系人 :陈 敏 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2109999 ;029-68918888 ;4001099918 (17) 湘财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长沙 市黄 兴中 路 63 号中 山国 际大 厦12 楼 法定代 表人 :林 俊波 客服电 话:400-888-1551 联系人 :钟 康莺 电话:021-68634518-8503 传真:021-68865938


第 30 页 网址:www.xcsc.com (18) 东莞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东莞 市运 河东 一路 193 号 法定代 表人 :廖 玉林 联系人 :胡 昱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客服电 话: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9) 长城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耀华 客户服 务热 线:0755-33680000 、400-6666-888 联系人 :高 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www.cgws.com (20)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天河 区天 河北 路 183-187 号大 都会 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 5 、18 、19、36、38、39、41、42 、43 、 44 楼 法定代 表人 : 孙 树明 客服电 话:95575 联 系人 :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21) 华林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民田 路 178 号华 融大 厦 5 、6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民田 路 178 号华 融大 厦 5 、6 楼 法定代 表人 : 薛 荣年


第 31 页 客服电 话:400-188-3888


联系人 :杨 玲 电话:0755-82707855 传真:0755-23613751 网址:www.chinalions.com (22) 国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西 南宁 市滨 湖路 46 号 办公地 址: 广西 南宁 市滨 湖路 46 号 客服电 话:400-888-8100 (全国 ) 、96100 (广 西) 法定代 表人 :张 雅锋 联系人 :覃 清芳 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网址:www.ghzq.com.cn (23)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9 、4008-888-999 联系人 :李 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24) 中航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 41 楼 法人代 表: 杜航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66567 联系人 :戴 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第 32 页 (25) 天风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东 湖新技 术开 发区 关东 园 路2 号高 科大 厦四 楼 法定代 表人 :余 磊 联系人 :翟 璟 联系电 话: (027 )87618882/(028) 86711410


传真: (027 )87618863 公司网 站:www.tfzq.com (26) 洛阳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洛阳 市洛 龙区 开元大 道 256 号 办公地 址: 洛阳 市洛 龙区 开元大 道 256 号 客服电 话:0379-96699 法定代 表人 :王 建甫


联系人 :胡 艳丽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21851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27) 郑州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郑州 市郑 东新 区商务 外环 路 22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天宇 客户服 务电 话:0371-967585 网址:www.zzbank.cn (28) 中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地址: 郑州 市 郑 东新 区商 务外环 路 10 号 法定代 表人 : 菅 明军 客服电 话:0371-967218 、4008139666 联系人 :卢琳 联系电 话: 0371-68599287 联系 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29) 方正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芙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24 层


第 33 页 法定代 表人 :雷 杰 客服电 话:95571 联系人 :邵 艳霞 电话:010-57398063 传真:010-57398058 网址:www.foundersc.com (30) 江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地址: 南京 市洪 武北 路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黄 志伟 联系人 :田 春慧 客户服 务电 话:96098 、400-86-96098 电话:025-58588167 传真:025-58588164 网址:www.jsbchina.cn (31) 吉林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吉林 省长 春市 东南湖 大 路 1817 号 法定代 表人 :唐 国兴 客服电 话:400-88-96666( 全国) 96666(吉 林省) 网址:www.jlbank.com.cn (32)哈 尔滨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哈尔 滨市 道里 区尚 志大 街 160 号


办公地 址: 哈尔 滨市 道里 区尚志 大 街 160 号


法人: 郭志 文


联系人 :王 超


联系电 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007


客服电 话:95537


公司网 址:www.hrbb.com.cn (二) 注 册 登记 机构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第 34 页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2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39 联系人 :范 瑛 (三)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名称: 北京 市金 杜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 7 号 财富 中心 写字 楼 A 座 4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 7 号 财富 中心 写字 楼 A 座 40 层 负责人 :王 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 师: 靳庆 军、 冯艾 联系人 :冯艾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 大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 银行大 厦 3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绍信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 竞、 俞伟敏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俞 伟敏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5年5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