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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现金货币(000677)

工银现金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信 现 金快 线 货币 市 场基 金 
更新的 招 募 说明 书 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 人:工 银 瑞信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基金托管 人: 兴 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2 重要提示 本基金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员 会2014 年5月27 日证监 许可 【2014 】530号文 注册 。 本基 金基金 合同 于2014年9月23 日起生 效, 自该 日起 基金 管理人 正式 开始 管理 本基 金。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 完 整 。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 监 会 注册 ,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注册 ,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作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 证,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有 风险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者认 购 (或 申购 ) 基 金份 额时 应 认真阅 读本 招募 说明 书 , 全面认 识本 基金产 品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 应 充分 考虑 投资 者自 身 的风险 承受 能力 , 并对 认 购 ( 或申 购) 基 金的意 愿 、 时 机、 数量 等 投资行 为作 出独 立决 策 。 基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 者基 金投资 的 “买 者 自负 ” 原 则, 在投 资者 作 出投资 决策 后 , 基 金运 营 状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 导致 的投资 风险 , 由 投 资者 自行 负担 。 投资者 购买 货币 市场 基金 并不等 于将 资金 作为 存款 存放在 银行 或存 款类 金融 机构, 基 金 管理人 不保 证基 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 投资人 在投 资本 基金 前 , 应全面 了解 本基 金的产 品特 性 , 理 性判 断 市场 , 并 承担 基金 投资 中 出现的 各类 风险 , 包括 : 市场风 险 、 利 率 风险 、 信用 风险 、 再 投资 风险、 流动 性风 险、 操作 风险 、 其他 风险 及本 基金 特有风 险 等 等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本摘 要根 据 基金合 同和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编写 , 并 经中国 证监 会核 准 。 基 金 合同是 约定 基金 当事 人之 间权利 、 义务 的法 律文 件 。 基 金投 资人 自 依基金 合同 取得 基金 份额 , 即 成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和本基 金合 同的 当事 人 , 其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本 身即表 明其对基 金合同的 承认和 接受,并 按照《基 金法》 、 《 运作办 法》 、基金 合 同 及其他 有关 规定 享有 权利 、 承 担义 务。 基金 投资 人 欲了解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权利和 义务 , 应 详细查 阅基 金合 同。 基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其 它基 金的业 绩并 不构 成对 本基 金业绩 表现 的保 证。 基金 管 理人依照 恪尽职 守 、 诚 实信 用、 谨 慎勤勉 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财 产 , 但 不 保 证基 金 一定盈 利 , 也 不 保证最 低收 益。 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 内容截 止日为2015年3月22日, 有 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 表现数 据截止日 为2014 年12 月31 日。 本招 募说明 书已 经基 金托 管人 复核。


3 一 、基金 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丙 17 号北 京银 行大 厦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5 号新 盛大 厦 A 座 邮政编 码:100033 法定代 表人 :郭 特华 成立日 期:2005 年6 月 21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 中国 证监 会 批准设 立文 号: 中国 证监 会证监 基金 字[2005]93 号 经营范 围: 基金 募集 、基 金销售 、资 产管 理及 中国 证监会 许可 的其 他业 务 组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资 本: 贰亿 元人 民币 联系人 :朱 碧艳 联系电 话:400-811-9999 股权结 构 : 中 国工 商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占 公司 注册 资本 的 80% ; 瑞士 信贷 银 行股份 有 限公司 占公 司注 册资 本 的 20% 。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董 事会 成员 陈焕祥 先生 ,董 事长 ,经 济学硕 士, 现任 中国 工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总 行集 团派驻 子 公司董 监事 办公 室专 职派 出董监 事。1984 年加 入中 国工商 银行 , 曾 任中 国工 商银行 四川 省 分行行 长、 党委 书记 、中 国工商 银行 贵州 省分 行行 长、党 委书 记、 中国 工商 银行三 峡分 行 (副厅 级) 行长 、党 委书 记等职 。目 前兼 任中 国工 商银行 四川 省分 行资 深专 家、工 银金 融 租赁公 司董 事长 及四 川省 第十二 届人 大常 委、 财经 委副主 任。 Neil Harvey 先生, 董事, 瑞士信 贷(香港) 有 限公 司董 事总经 理, 常驻 香港。 现 任香港 首席执 行官 和大 中华 地区 联席首 席执 行官 ,负 责私 人银行 和财 富管 理部 与投 资银行 部的 各 项业务 。 他目 前还 是亚 太 地区资 产管 理副 主席 以及 亚太地 区管 理委 员会 成员 。 Harvey 先生 从事投 资银 行和 资产 管理 业务长 达 27 年, 在亚 太区 工作达 15 年,拥 有对 新兴 市场和 亚 太 4 区的丰 富知 识和 深入 了解 。 Harvey 先生在瑞 士信 贷 集团工 作 了 13 年, 曾在 多 个地区 工作 , 担任过 多项 职务 , 最近 担 任的职 务是 资产 管理 部亚 太区和 全球 新兴 市场 部主 管。Harvey 先 生还担 任过 亚洲 ( 不含 日 本) 投资 银行 部和 固定 收 益部主 管 。Harvey 先生是瑞士信 贷集 团 全球新 兴市 场固 定收 益业 务的创 始人 ,曾 担任 过多 项高管 职务 ,负 责澳 大利 亚、非 洲、 日 本、拉 美、 中东 、土 耳其 和俄罗 斯的 业务 。 郭特华 女士 :董 事, 博士 ,现任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总 经理 ,兼 任工 银瑞信 资 产管理 (国 际)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历 任中 国工 商银 行总行 商业 信贷 部、 资金 计划部 副处 长, 中国工 商银 行总 行资 产托 管部处 长、 副总 经理 。 库三七 先生 ,董 事, 硕士 ,现任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兼任 工银瑞 信 资产管 理( 国际 )有 限公 司副董 事长 、工 银瑞 信投 资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历任中 国工 商 银行北 京市 分行 方庄 支行 副行长 ,中 国工 商银 行总 行办公 室秘 书, 中国 工商 银行信 贷管 理 部、信 用审 批部 信贷 风险 审查处 长, 中国 工商 银行 (亚洲 )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中国 工 商银行 香港 分行 总经 理。 王一心 女士 ,董 事, 高级 经济师 ,中 国工 商银 行战 略管理 与投 资者 关系 部高 级专家 、 专职董 事。 历任 中国 工商 银行专 项融 资部 (公 司业 务二部 、营 业部 )副 总经 理;中 国工 商 银行营 业部 历 任副 处长 、 处长; 中国 工商 银行 总行 技术改 造信 贷部 经理 。 王莹女 士, 董事 ,高 级会 计师, 中国 工商 银行 集团 派驻子 公司 董监 事办 公室 专家、 专 职派出 董事 , 于 2004 年 11 月获 得国 际内 审协 会注 册内部 审计 师 (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 资格证 书。 历任 中国 工商 银行国 际业 务部 外汇 清算 处负责 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清算中 心外 汇 清算处 负责 人、 副处 长, 中国工 商银 行稽 核监 督局 外汇业 务稽 核处 副处 长、 处长, 中国 工 商银行 内部 审计 局境 外机 构审计 处处 长, 工行 悉尼 分行内 部审 计师 、风 险专 家。 田国强 先生 ,独 立董 事, 经济学 博士 ,上 海财 经大 学经济 学院 院长 ,上 海财 经大学 高 等研究 院院 长, 美国 德 州 A&M 大学 经济 系 Alfred F. Chalk 讲席 教授 。首 批中 组部 “ 千人 计划 ” 入选 者及 其国 家特 聘专家 ,首 批人 文社 会科 学长江 学者 讲座 教授 ,曾 任上海 市人 民 政府特 聘决 策咨 询专 家, 中国留 美经 济学 会会 长(1991-1992)。 2006 年被 《华 尔街电 讯》 列为中 国大 陆十 大最 具影 响力的 经济 学家 之一 。主 要研究 领域 包括 经济 理论 、激励 机制 设 计、中 国经 济等 。 孙祁祥 女士 ,独 立董 事, 经济学 博士 ,现 任北 京大 学经济 学院 院长 ,教 授, 博士生 导 师, 享 受国 务院 政府 特殊 津贴专 家。 兼任 北京 大学 中国保 险与 社会 保障 研究 中心主 任, 中 国金融 学会 学术 委员 会委 员、常 务理 事, 中国 保险 学会副 会长 ,教 育部 高等 学校经 济学 类 5 学科专 业教 学指 导委 员会 委员 , 美 国国 际保 险学 会董 事会成 员 、 学 术主 持人 , 美 国 C.V . Starr 冠名教 授。 曾任 亚太 风险 与保险 学会 主席 、美 国国 家经济 研究 局、 美国 印第 安纳大 学、 美 国哈佛 大学 、香 港大 学访 问学者 。在 《经 济研 究》 等学术 刊物 上发 表论 文 100 多篇 ,主 持 过 20 多项 由国 家部 委和 国 际著名 机构 委托 的科 研课 题。 Jane DeBevoise 女士 ,独 立董事 ,香 港大 学艺 术系 博士, 历任 银行 家信 托公 司(1998 年与德 意志 银行 合并 ) 董 事总经 理、 所罗 门 · 古根 海姆基 金会 副主 席及 项目 总监、 香港 政 府委任 的展 览馆 委员 会成 员、 香 港西 九龙 文娱 艺术 馆咨询 小组 政府 委任 委员 。 2003 年至 今 担任香 港亚 洲艺 术文 献库 董事局 董事 及主 席,2009 年至今 担任 美国 亚洲 艺术 文献库 总 裁 。 2、监 事会 成员 史泽友 先生 : 监事 , 高 级经 济师 。 1994.10-2004.11 历 任中国 工商 银行 营业 部副 总经理 、 总经理 。2004.11-2011.07 历任中 国工 商银 行内 部审 计局昆 明分 局局 长 、 成 都 分局局 长、内 部审计 局副 局长 。2011.07 至今, 任中 国工 商银 行专 职派出 董事 (省 行行 长级 ) 。


黄敏女 士: 监事 , 金 融学 学士。 黄敏 女士 于 2006 年 加入 Credit Suisse Group ( 瑞士信 贷 集团) , 先 后担 任全 球投 资 银行战 略部 助理 副总 裁、 亚太区 投资 银行 战略 部副 总裁、 中国 区 执行首 席运 营官 ,现 任资 产管理 大中 国区 首席 运营 官。 张舒冰 女士 :监 事, 硕士 。2003 年 4 月至 2005 年 4 月, 任职 于中 国工 商银 行,担 任 主任科 员。 2005 年 7 月加 入工银 瑞信 , 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 担任 综合 管理部 翻译 兼 综合, 2007 年至 2012 年担 任战略 发展 部副 总监, 2012 年至 2014 年 9 月 任职 于 机构客 户部 , 担任机 构客 户部 副总 监及 总监职 务;2014 年 9 月至 今,担 任机 构产 品部 总监 。2014 年 11 月至今 ,担 任工 银瑞 信投 资管理 有限 公司 监事 。 洪波女 士: 监事 ,硕 士。ACCA 非 执业 会员 。2005 年至 2008 年任 安永 华明 会 计师事 务所高 级审 计员 ; 2008 年至 2009 年 任民 生证 券有 限 责任公 司监 察稽 核总 部业 务主管 ; 2009 年 6 月 加入 工银 瑞信 法律 合规部 ,现 任内 控及 稽核 业务主 管。 倪莹女 士 : 监 事 , 硕 士。2000 年至 2009 年任 职于 中 国人民 大学 , 历任 副科 长 、 科 长 , 校团委 副书 记。2009 年至 2011 年 就职 于北 京市 委教 工委, 任干 部处 副调 研员 。2011 年加 入工银 瑞信 战略 发展 部, 现任副 总监 。 3、高 级管 理人 员 郭特华 女士 :总 经理 ,简 历同上 。 朱碧艳 女士 :硕 士, 国际 注册内 部审 计师 ,现 任工 银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督察长 , 兼任工 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董事 、工 银瑞信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监事。1997 - 6 1999 年中 国华 融信 托投 资 公司证 券总 部经 理 , 2000 -2005 年中 国华 融资 产管 理 公司投 资银 行部、 证券 业务 部高 级副 经理。 库三七 先生 :副 总经 理, 简历同 上。 毕万英 先生 ,工 商管 理硕 士,现 任工 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 任工银 瑞 信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2000 年5 月至2004 年8 月任 职于 美国The Vanguard Group , 担任数 量工 程师 ;2004 年8 月至2005 年 10 月 任职 于美 国 Evergreen Investments ,担 任 固定收 益部 总经 理助 理;2005 年10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职 于美 国 ING Investment , 担 任风 险管理 部副 总经 理;2007 年 6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 职于嘉 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担 任风 险 管理部 总监 (首 席风 险官 )。 4、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魏欣女 士, 10 年 证券 从业 经验;2005 年加 入工 银瑞 信, 现任 固 定收 益部 副总 监;2011 年4 月20 日至 今 , 担任 工 银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2 年8 月22 日 至今 , 担任工 银瑞 信 7 天理 财债券 型基 金基 金经理 ;2012 年 10 月 26 日至今 ,担 任工 银 14 天 理 财债券 型基 金的基 金经 理;2014 年 9 月 23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 信现金 快线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经 理; 2014 年10 月 22 日 至今 , 担任 工 银添 益快 线货 币市 场基金 基金 经理 。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郭特华 女士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主 任, 简历 同上 。 江明波 先生 ,15 年 证券 从 业经验 ; 曾任 鹏华 基金 普 天债券 基金 经理 、固 定收 益负责 人 ; 2004 年6 月至2006 年12 月, 担 任全 国社 保基 金二零 四组 合和 三零 四组 合基金 经理 ; 2006 年加 入工 银瑞 信, 现 任 投资 总监 , 兼任 工银 瑞 信资产 管理 ( 国际 ) 有限 公司固 定收 益 投资总 监 , 工 银瑞 信投 资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2011 年起担 任全 国社 保组 合基 金经理 ;2008 年4 月14 日至 今, 担任 工 银添利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1 年2 月 10 日 至今 , 担 任 工银四 季收 益债券 型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3 年3 月6 日 至今, 担任 工银瑞 信增 利分 级债 券基 金基金 经理 。 杜海涛 先生 ,18 年 证券 从 业经验 ; 先 后在 宝盈 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担 任基 金经 理助理 , 招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担 任招商 现金 增值 基金 基金 经理;2006 年加 入工 银瑞 信, 现 任投资 总监 兼 固定 收益 部总 监; 2006 年9 月 21 日至2011 年 4 月 21 日, 担 任工 银货 币市场 基金 基金经 理; 2010 年8 月16 日至2012 年1 月 10 日 ,担任 工银 双利 债券 型基 金基金 经理 ; 2007 年5 月 11 日至 今, 担任工 银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基金基 金经 理;2011 年8 月10 日至 今 , 担任工 银瑞 信添 颐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2 年 6 月 21 日 至今 ,担 任工银 纯债 定期开 放基 金基 金经 理;2013 年 1 月 7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 货币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3 年 8 7 月 14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月 月薪定 期支 付债 券型 基金 基金经 理;2013 年 10 月 31 日至 今, 担任工 银瑞 信添 福债 券基 金基金 经理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薪 金货币 市场 基 金基金 经理 。 何江旭 先生 ,18 年 证券 从 业经验 ;曾 担任 国泰 基金 金鑫、 基金 金鼎 、金 马稳 健回报 、 金鹰增 长以 及金 牛创 新成 长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基金 管理部 总监 兼权 益投 资副 总监;2009 年 加入工 银瑞 信, 曾任 工银 瑞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联 席总经 理 , 现任 权益 投资 总监 , 兼任 工 银瑞信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总经 理;2010 年 4 月 12 日至 2014 年 7 月 30 日,担 任 工 银核心 价值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1 年 4 月 21 日至 2014 年 7 月 30 日, 担任 工银 消费服 务行 业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曹冠业 先生 ,14 年 证券 从 业经验,CFA 、FRM ; 先 后 在东方 汇理 担任 结构 基金 和亚太 股 票基金 经理 ,香 港恒 生投 资管理 公司 担任 香港 中国 股票和 QFII 基 金投 资经 理 ;2007 年加 入工银 瑞信 ,现 任 权 益投 资总监 兼权 益投 资部 总监 ,兼任 工银 瑞信 资产 管理 (国际 )有 限 公司权 益投 资总 监 ;2007 年11 月29 日至 2009 年5 月 17 日, 担 任工 银核 心价 值基金 基金 经理;2008 年 2 月 14 日至 2009 年 12 月 25 日 , 担任工 银全 球基 金基 金经 理;2009 年 5 月18 日至2014 年6 月 12 日, 担 任工 银成 长基 金基 金经理 ;2011 年10 月24 日至 2014 年 6 月 12 日, 担任 工银 主题 策略股 票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3 年9 月23 日至2014 年6 月 12 日, 担任工 银瑞 信中 国机 会全 球配置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3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4 年6 月 12 日, 担任工 银瑞 信信 息产 业股 票型基 金基 金经 理。 宋炳珅 先生 ,11 年证 券从 业经验 ; 曾任 中信 建投 证 券有限 公司 研究 员 ;2007 年加入 工 银瑞信 , 现 任研 究部 总监 。2012 年 2 月 14 日 至今 ,担任 工银 瑞信 添颐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2013 年 1 月 18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双 利债券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3 年 1 月 28 日至2014 年 12 月5 日, 担任工 银瑞 信 60 天 理财 债 券型基 金基 金经 理;2014 年1 月 20 日 至今, 担任 工银 红利 基金 基金经 理;2014 年 1 月 20 日至今 ,担 任工 银核 心 价值基 金基 金 经理;2014 年 10 月 23 日 至今, 担任 工银 瑞信 研究 精选股 票型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4 年 11 月18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 信医疗 保健 行业 股票 型基 金基金 经理 ;2015 年 2 月16 日 至今 , 担任工 银瑞 信战 略转 型主 题股票 型基 金基 金经 理。 欧阳凯 先生 ,13 年证 券从 业经验 ; 曾任 中海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 经理 ;2010 年加 入 工银瑞 信 , 现任 固定 收益 部联席 总监 。2010 年 8 月 16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双 利债券 型基 金 基金经 理, 2011 年12 月 27 日至 今担 任工 银保 本混 合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3 年2 月 7 日至 今 担任工 银瑞 信保 本 2 号混 合型 发 起式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3 年 6 月 26 日 起至 今担任 工银 瑞 8 信保 本3 号 混合 型基 金基 金经理, 2013 年7 月4 日 起至今 担任 工银 信用 纯债 两年定 期开 放 基金基 金经 理,2014 年 9 月 19 日起 至今 担任 工银 瑞 信新财 富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基金 基 金经 理。 上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近 亲属关 系。 二 、基金 托管人 名称: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 154 号


办公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 154 号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成立日 期:1988 年 8 月 26 日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190.52 亿元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金字[2005]74 号 托管部 门联 系人 :李 峰


电话:021-52629999-212050 传真:021-62159217


三 、相关 服务机 构 (一) 基金 份额 发售 机构 1 、直销 机构 名


称 :工 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5 号新 盛大 厦 A 座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丙 17 号北 京银 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郭 特华 全国统 一客 户服 务电 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11 联系人 : 赵 雪莎


9 电话:010-66583233 公司网 站:www.icbccs.com.cn 2 、代 销机 构 (1)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传真:010 -66107914


客户服 务电 话:95588


网址:http://www.icbc.com.cn/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和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等的规 定, 选择 其他 符合 要求的 销售 机 构销售 本基 金, 并及 时履 行公告 义务 。 (二) 基金 登记 机构 名


称 :工 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 北京 市 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丙 17 号北 京银 行 大厦 注册登 记业 务 办 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5 号新盛 大 厦A 座 法定代 表人 : 郭 特华 全国统 一客 户服 务电 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100 联系人 :朱 辉毅 (三) 律师 事务 所及 经办 律师 名 称 :上 海市 通力 律师 事 务所 住 所 :上 海市 银城 中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 俞 卫锋 电 话: (021 )31358666 传 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 :孙睿


10 经办律 师: 黎明 、孙 睿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及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名


称 :安 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住


所: 北 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街1号 东方 广场 东方 经 贸城, 东三 办公 楼16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安 街1 号东 方广 场东 方 经贸城 ,东 三办 公楼16层 法定代 表人 :葛 明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李 慧民 ,王珊 珊 联系电 话: (010 )58152145 传真: (010 )58114645 联系人 :王 珊珊 四 、基金 的 名称 工银瑞 信现 金快 线货 币市 场基金 五 、基金 的 类型 货币市 场基金 六 、基金 的投资 目标 在控制 风险 并 保 持资 产流 动性的 基础 上 , 力争 实现 超过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投资 收益。 七、基金 的 投资 方向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具 有良 好流动 性的 工具 , 包 括现 金、 通 知存 款、 一年 以内 ( 含一年 ) 的银行 定期 存款 和大 额存 单、 剩余 期限 ( 或回 售期 限 ) 在 397 天 以内 ( 含397 天) 的债 券、 资产支 持证 券、 中期 票据 ;期限 在一 年以 内( 含一 年)的 债券 回购 、期 限在 一年以 内( 含 一年) 的中 央银 行票 据、 短期融 资券 ,及 法律 法规 或中国 证监 会、 中国 人民 银行认 可的 其 他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货币 市场工 具。 未来若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允许 货币 市场 基金 投资 同业存 单的 ,在 不改 变基 金投资 目 标、不 改变 基金 风险 收益 特征的 条件 下, 本基 金可 参与同 业存 单的 投资 ,不 需召开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具体 投资 比例限 制按 届时 有效 的法 律法规 和监 管机 构的 规定 执行。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以后 允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 品种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11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其投资 比例 遵循 届时 有效 法律法 规或 相关 规定 。 八、基金 的 投资 策略 (一)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采 取利 率策 略 、 信用策 略 、 相 对价 值策 略 等积极 投资 策略 , 在严 格 控制风 险的 前提下 ,发 掘和 利用 市场 失衡提 供的 投资 机会 ,实 现组合 增值 。 1、利 率策 略 通过全 面研 究 GDP 、 物价 、就业 以及 国际 收支 等主要 经济 变量 ,分 析宏 观经 济运行 的 可能情 景, 并预 测财 政政 策、货 币政 策等 宏观 经济 政策取 向, 分析 金融 市场 资金供 求状 况 变化趋 势及 结构 。在 此基 础上 , 预测 金融 市场 利率 水平变 动趋 势, 以及 金融 市场收 益率 曲 线斜度 变化 趋势 。 2、信 用策 略 根据国 民经 济运 行周 期阶 段, 分 析债券 发 行人 所处 行 业发展 前景 、 发 展状 况 、 市 场地位 、 财务状 况 、 管 理水 平 和 债 务水平 等因 素 , 评 价债 券 发行人 的信 用风 险 。 跟 踪 债券发 行人 和债 券工具 自身 的信 用质 量变 化, 并结 合外 部权 威评 级 机构的 信用 评级 结果 , 确 定基金 资产 对相 应债券 的投 资决 策。 3、类 属配 置策 略


研究国 民经 济运 行状 况, 货币市 场及 资本 市场 资金 供求关 系, 以及 不同 时期 市场投 资 热 点, 分析 国债 、 金 融债 、 企 业债券 等不 同债 券种 类的 利差水 平 , 评 定不 同债 券 类属的 相对 投 资价值 ,确 定组 合资 产在 不同债 券类 属之 间配 置比 例。 4、个 券选 择策 略 本基金 认为 普通 债券 的估 值, 主 要基 于收 益率 曲线 的拟合 。 在 正确 拟合 收益 率曲线 的 基 础上 , 及 时发 现偏 离市 场 收益率 的债 券 , 并 找出 因 投资者 偏好 、 供求 、 流动 性、 信用 利差 等 导致债 券价 格偏 离的 原因 ; 同 时, 基于 收益 率曲 线 判断出 定价 偏高 或偏 低的 期限段 , 从而 指 导相对 价值 投资 ,选 择出 估值较 低的 债券 品种 。 对于含 回售 条款 的债 券, 本基金 将仅 买入 距回 售日 不超过397 天以 内的 债 券 , 并在回 售 日前进 行回 售或 者卖 出。 5、相 对价 值策 略 本基金 认为 市场 普遍 存在 着失效 的现 象, 短期 因素 的影响 被过 分夸 大。 债券 市场的 参 与 者众多 , 投资 行为 、 风 险 偏好 、 财 务与 税收 处理 等 各不相 同 , 发 掘存 在于 这 些不同 因素 之间 12 的相对 价值 , 也是 本基 金 发现投 资机 会的 重要 方面 。 本 基金 密切 关注 国家 法 律法规 、 制度 的 变动 , 通 过深 入分 析市 场 参与者 的立 场和 观点 , 充 分利用 因市 场分 割 、 市 场 投资者 不同 风险 偏好或 者税 收待 遇等 因素 导致的 市场 失衡 机会 , 形 成相对 价值 投资 策略 , 运 用回购 、 远期 交 易合同 等交 易工 具进 行不 同期限 、 不同 品种 或不 同 市场之 间的 套利 交易 , 为 本基金 的投 资带 来增加 价值 。 6、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当前国 内资 产支 持证 券主 要为以 银行 贷款 资产 、 住房 抵押贷 款等 作为 基础 资产 的信 贷 资 产证券 化产 品 , 本 基金 侧 重于对 基础 资产 质量 及未 来现金 流的 分析 , 采用 基 本面分 析和 数量 化模型 相结 合 , 对 个券 进 行风险 分析 和价 值评 估后 进行投 资 。 本 基金 将严 格 控制资 产支 持证 券的投 资比 例、 信用 等级 并密切 跟踪 评级 变化 ,采 用分散 投资 方式 以降 低流 动性风 险。 (二) 投资 管理 程序 本基金 管理 人实 行 “ 投资 决策委 员会 领导 下的 团队 制 ”管 理模 式, 建立 了严 谨、科 学 的投资 管理 流程 ,具 体包 括投资 研究 、投 资决 策、 组合构 建、 交易 执行 和风 险管理 及绩 效 评估等 全过 程, 如 图1 所 示。


13 图1


固定收益证券投资 管理程序 1、投 资研 究及 投资 策略 制 定 本基金 管理 人在 固定 收益 证券投 资与 研究 方面 ,实 行投资 策略 研究 专业 化分 工制度 , 由基金 经理 与研 究员 组成 专业小 组, 进行 宏观 经济 及政策 、产 业结 构、 金融 市场、 单个 证 券等领 域的 深入 研究 ,分 别从利 率、 债券 信用 风险 、相对 价值 等角 度, 提出 独立的 投资 策 略建议 ,经 固定 收益 投资 团队讨 论, 并经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批准 后形 成固 定收 益证券 指导 性 投资策 略。 该投 资策 略是 公司未 来一 段时 间内 对该 领域的 风险 和收 益的 判断 ,对公 司旗 下 管理的 所有 基金 或组 合的 固定收 益类 证券 投资 具有 指导作 用。 各个专 业领 域的 投资 策略 专业小 组每 季度 定期 举行 策略分 析研 讨会 议, 提出 下一阶段 投资策 略, 每周 定期 举行 策略评 估会 议, 回顾 本周 的各项 经济 数据 和重 大事 项,分 析其 对 季度投 资策 略的 影响 ,检 讨投资 策略 的有 效性 ,必 要的时 候进 行调 整。 2、投 资决 策 基金经 理在 公司 固定 收益 证券总 体投 资策 略的 指导 下,根 据基 金合 同关 于投 资目标 、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投资小 组 研究小 组 久期配 置/ 期 限结构 配置 类属配 置 个券选 择 组合构 建 绩效评 估 基 金 经 理 投 资 经 理 中央交 易室 风险管 理部 风险管 理委 员会 宏 观 策 略 研 究 信 用 、 转 债 个 券 研 究


14 投资范 围及 投资 限制 等规 定,制 定相 应的 投资 计划 ,报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审批 。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是基 金投 资的最 高决 策机 构 , 决 定基 金总体 投资 策略 及资 产配 置方案 , 审核基 金经 理提 交的 投资 计划, 提供 指导 性意 见, 并审核 其他 涉及 基金 投资 管理的 重大 问 题。 3、投 资组 合构 建 基金经 理根 据投 资决 策委 员会的 决 议 ,在 权限 范围 内,评 估债 券的 投资 价值 ,选择 证 券构建 基金 投资 组合 ,并 根据市 场变 化调 整基 金投 资组合 ,进 行投 资组 合的 日常管 理。 4、交 易执 行 交易员 负责 在合 法合 规的 前提下 ,执 行基 金经 理的 投资指 令。 5、风 险管 理及 绩效 评估 风险管 理部 对投 资组 合的 风险水 平及 基金 的投 资绩 效进行 评估 ,报 风险 管理 委员会 , 抄送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投 资总监 及基 金经 理, 并就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提出 风险 管理建 议。 法律合 规部 对基 金的 投资 行为进 行合 规性 监控 ,并 对投资 过程 中存 在的 风险 隐患向 基 金经理 、投 资总 监、 投资 决策委 员会 及风 险管 理委 员会进 行风 险提 示。 九、基金的 业绩 比 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国 人民 银行 公布 的七 天通知 存款 税后 利率 。 十、基金 的 风险 收 益特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在所有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 是风险 相对 较低 的基 金产 品。在 一 般情况 下, 其风 险与 预期 收益均 低于 一般 债券 型基 金,也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与 股票型 基 金 。 十一、 基 金的投 资 组合报告 本报告 期 为2014 年10 月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1. 报告 期末 基金 资产 组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73,099,963.26 28.56 其中: 债券 73,099,963.26 28.56 资产支 持证 券 -


-


15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3,500,000.00 5.27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68,218,176.76 65.72 4 其他资 产 1,137,352.40 0.44 5 合计 255,955,492.42 100.00


注: 由于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金额 占基 金总 资产 的比 例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 尾差。 2. 报告 期债 券回 购融 资情 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5.9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17,999,773.00 7.57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报告 期内 债券 融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报 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融资余 额占 资 产余额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20% 的 说明 本基金 债券 正回 购的 资金 余额没 有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20% 的情 况 3. 基金 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3.1 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基本 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58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17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2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超 过120 天情 况说 明 本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没有超 过 120 天 的情 况 。 3.2 末 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分 布比 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40.29


7.57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60 天 27.75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 -


16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3 60 天( 含)-90 天 34.91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180 天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含)-397 天( 含) 4.20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107.16 7.57


4. 期末 按债 券品 种分 类的 债券投 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0,058,340.00





16.8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0,060,497.01 8.44 4 企业债 券 5,027,828.71





2.11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8,028,999.23





7.58


6 中期票 据 9,984,795.32 4.20 7 其他 - - 8 合计 73,099,963.26 30.74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 动利率 债券 - -


注: 上表 中, 债券 的成 本包括 债券 面值 和折 溢价 。 5. 期末 按摊 余成 本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十名 债券 投资 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00209 10 国开 09 200,000 20,060,497.01 8.44 2 041456001 14 漳电 CP001 100,000 10,029,511.85 4.22 3 071440005 14 东 吴证 券 CP005 100,000 9,998,925.42 4.20 4 071411003 14 国 信证 券 CP003 100,000 9,998,917.57 4.20 5 1282433 12 山钢 MTN1 100,000 9,984,795.32 4.20 6 011499093 14 阳泉 SCP003 80,000 7,999,487.38 3.36 7 098041 09 永 煤债 50,000 5,027,828.71 2.11


17





注 :上 表中 ,债 券的 成本包 括债 券面 值和 折溢 价。 6. “影 子定 价 ” 与“ 摊余 成本法 ”确 定的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间的 次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226%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1703%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 值 0.0273%


注: 上表 中“ 偏离 情况 ”根据 报告 期内 各工 作日 数据计 算。 7.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 组合 报告 附注 8.1 采 用固 定份 额净 值, 基金账 面份 额净 值始 终保 持为人 民 币 1.00 元。 本 基金估 值采 用 摊余成 本法 ,即 估值 对象 以买入 成本 列示 ,按 票面 利率或 商定 利率 并考 虑其 买入时 的溢 价 与折价 ,在 其剩 余期 限内 按实际 利率 法进 行摊 销, 每日计 提收 益或 损失 。 8.2 期 内, 本基 金持 有的 剩余期 限小 于 397 天 但剩 余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券 的 摊余成 本总 计在 每个 交易 日均未 超过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20 %。 8.3 投 资的 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主 体本 期未 出现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或 在报 告编制 日前 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情形 。 8.4 其 他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1,137,352.40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137,352.40


8.5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 分 无。


18 十 二、基 金的业 绩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恪 尽职 守、 诚实 信用 、 勤 勉尽 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不 向 投资者 保证 最低 收益 。 基 金的过 往业 绩并 不代 表其 未来表 现 。 投 资 有风险 ,投 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策 前应 仔细 阅读 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 1. 本基金 合同生 效日为2014 年9 月23 日,基 金合同 生效 以来( 截至2014年12月31 日)的 投资业 绩及 同期 基准 的比 较如下 表所 示: 阶段 净值收 益率 (1 ) 净值收益 率标准差 (2 ) 业绩比较 基 准收益率 (3 ) 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标 准差(4 ) (1) -(3) (2) -(4) 2014.9.23-2014-12.31 0.8805% 0.0025% 0.3736% 0.0000% 0.5069% 0.0025% 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累 计 净 值 收益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较


(2014 年 9 月 2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9 注:1 、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2014 年9 月23 日生 效, 截 至报告 期末 ,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生 效不 满一年 。


2、 按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基 金建仓 期 为6 个 月。 建仓 期满, 本基 金的 各项 投资 比例应 符合 基 金合同 关于 投资 范围 及投 资限制 的规 定: 本基 金主 要投资 于具 有良 好流 动性 的工具 ,包 括 现金 、 通知 存款 、一 年以 内(含 一年 )的 银行 定期 存款和 大额 存单 、剩 余期 限(或 回售 期 限) 在 397 天 以内 ( 含397 天 ) 的 债券 、 资 产支 持 证券 、 中 期票 据; 期限 在 一年以 内 (含 一年) 的债 券回 购、 期限 在一年 以内 (含 一年 )的 中央银 行票 据、 短期 融资 券,及 法律 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本基 金投资 的其 他货 币市 场工 具。 十 三、基 金的费用 概览 (一) 与基金 运作 有关 的费 用 1、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


20 (3)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信 息披 露费 用; (4)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会 计师 费、 律师费 、仲 裁费 和诉 讼费 ; (5) 、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费用 ; (6) 、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 (7) 基金 的银 行汇 划费 用 ; (8)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2、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30%年 费率计 提 。 管 理费 的计 算 方法如 下 : H=E×0.3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于次 月前3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 金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05% 的 年费率 计提 。托 管费 的计 算方法 如 下: H=E×0.0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于次 月前3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 金财产 中一 次性 支取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日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上述 “1 、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中第 (4 ) - (8 ) 项 费用” , 根 据有 关法 规及 相应 协 议 规定, 按费用 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费 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3、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1 )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因 未履 行或 未完 全履 行义务 导致 的费 用支 出或 基金财 产 的损失 ; (2)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 管人处 理与 基金 运作 无关 的事项 发生 的费 用;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相关 费用 ; (4) 其他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 规及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 定不得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21 (二) 与基金 销售 有关 的费 用 1、本 基金 不收 取申 购费 用 与赎回 费用 。 2、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 的年 销售 服务 费率 为 0.25% , 销售 服务 费计 提的计 算公 式具 体如 下: H=E×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当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 性支付 给注 册登 记机 构, 由注册 登记 机构 代付 给销 售机构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休息 日或 不 可抗力 致使 无法 按时 支付 的,支 付日 期顺 延至 最近 可支付 日支 付。 (三)费 用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可 按照 基金 发展情 况, 并根 据法 律法 规规定 和 基金合 同约 定, 针对 全部 或部分 份额 类别 ,调 整基 金管理 费率 、基 金托 管费 率或基 金销 售 服务费 率等 相关 费率 。调 低前述 费率 的, 无须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基 金管理 人必 须 按基金 合同 的规 定进 行公 告并办 理备 案手 续。 (四)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十 四、对 招募说 明 书更新部 分的说 明 本招募 说明 书 依 据《 基金 法》 、 《 运作 办法 》 、 《 销售 管理办 法》 、 《信 息披 露管 理办法 》 及其它 有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对 本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进行了 更新 ,更 新内 容如 下: 1、 在 “ 三、 基 金管 理人” 部分, 更新 了 基 金管 理人 办公地 址和 主要 人员 情况 的 相关 信 息。 2、在 “四 、基 金托 管人 ” 部分, 更新 了 基 金托 管人 的相关 信息 。 3、 在 “ 五、 相 关服 务机 构 ” 部分, 更新 了基 金份 额 发售机 构和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的 有 关信息 。 4、在 “六 、基 金的 募集 ” 部分, 更新 了募 集 方 式、 募集期 限 等 相关 信息 。 5、在 “ 七 、基 金合 同的 生 效 ”部 分, 更新 了基 金合 同生效 的相 关信 息。 6、在“ 八、 基 金份 额的 申 购与赎 回 ” 部分, 更新 了 申购与 赎回 的开 放日 及业 务办理 时 22 间 的相 关信 息。 7、 在“ 九、 基 金的 投资 ” 部分, 更新 了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的 投资 组 合报告 。 8、在“ 十 、基 金的 业绩 ” 部分, 更新 了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的 基金 的业 绩。 9、 在“ 二 十一 、 对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的 服务 ” 部分 , 更 新了 关 于对 账单 服务 的相 关信息 。 10、在“ 二 十二 、其 他应 披露事 项 ” 部分 ,更 新了 本报告 期内 的相 关公 告。 11、在 “附 件二 、基 金托 管协议 摘要 ”部 分, 更新 了基金 管理 人的 办公 地址 信息。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