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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丝路(001236)

博时丝路: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博时丝路 主题 股 票型 
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份 额发 售 公告 
 
 
 
 
 
 
基金管 理人: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 示 
1 、博时 丝路 主题 股票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以下 简称 “ 本基金 ” ) 的份额 发售 已 获证监 许
可【2015】434 号文 准予 募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投 资价 值和 市场 前景 作出实 质性 判断 或保 证, 也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 有风险 。 
2 、本 基金 为契 约型 开放 式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3 、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和 登记机 构为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本 公司 ” ) ,
基金托 管人 为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 中国银行 ” )。 
4 、本 基金的 发售 对象 为符 合法律 法规 规定的 可投 资 于证券 投资 基金的 个人 投 资者、 机
构投资 者、 合格 境外 机构 投 资者和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允 许购 买证 券投 资基 金的其 他投 资
者。 
5 、本 基金的 销售 机构 包括 直销机 构和 中国银行 等 , 其中直 销机 构指本 公司 , 包括北 京
分公司 及北 京直 销中 心、 上海分 公司 和深 圳总 公司 。 
6 、 本 基金 自 2015 年 5 月 7 日起 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止 ( 具体 办理 业务 时间 见各销 售
机构的 相关 业务 公告 或拨 打客户 服务 电话 咨询 )通 过销售 机构 公开 发售 。 
7 、投 资者欲 购买 本 基 金, 须开立 本基 金 登记 机构 提 供的基 金账 户。本 基金 份 额发售 期
内各基 金销售 机 构网 点和 直销机 构同 时为 投资 者办 理开立 基金 账户 的手 续。 
8 、投 资者需 开立 “ 基 金账 户 ” 和 “ 交 易账户 ” 才 能 办理本 基金 的认购 手续 。 投资者 可
在不同 销售 机构 开户 , 但 每个投 资者 只允 许开 立一 个基金 账户 。 已经 开立 登 记机构 提供 的开
放式基 金基 金账 户的 投资 者无需 再开 立基 金账 户 , 直接办 理新 基金 的认 购业 务即可 。 若投 资
者在不 同的 销售 机构 处重 复开立 基金 账户 导致 认购 失败的 , 基 金管 理人 和销 售 机构不 承担 认
购失败 的责 任 。 如 果投 资 者在开 立基 金账 户的 销售 机构以 外的 其他 销售 机构 购买 本 基金 , 则
需要在 该销售 网 点增 开 “ 交易账 户 ” , 然后 再认 购 本基金 。 投资 者在 办理 完 开户和 认购 手续
后,应 及时 到销 售网 点查 询确认 结果 。 
9 、在 基金 份额 发售 期间 基 金账户 开户 和认 购申 请手 续可以 同时 办理 。 
10 、 投资 者通 过代 销机 构 认购的 ,首 次认 购本 基金 份额的 最低 金额 为 500 元 ,追加 认
购最低 金额 为 100 元; 投 资者通 过基 金管 理人 直销 机构认 购的 ,首 次认 购本 基金份 额的 最
低金额 为 100 元 ,追 加认 购最低 金额 为 100 元。 各 代销机 构在 不低 于上 述规 定的前 提下 ,
可根据 自己 的情 况调 整首 次最低 认购 金额 和追 加最 低认购 金额 限制 , 具 体以 各 代销机 构的 规
定 为准 。 直 销网 点最 低认 购金额 由基 金管 理人 制定 和调整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11 、 销售 机 构对 认 购申 请的 受 理 并不 代 表该 申请 一定 成 功 ,而 仅 代表 销售 机构 收 到了
认购申 请 , 申 请的 成功 与 否应以 登记 机构 的确 认结 果为准 。 投资 者在 份额 发 售期内 可以 多次
认购基 金份 额。 投资 者 T 日提交 认购 申请 后, 通常 可于 T+2 日到 办理 认购 的 网点查 询认 购
申请的 受理 情况 。 
12 、 本公 告 仅对 本 基金 份额 发 售 的有 关 事项 和规 定予 以 说 明。 投 资者 欲了 解本 基 金的
详细情 况, 请详 细阅 读刊 登在 2015 年 5 月 4 日的《 证券 时报 》上 的《 博时 丝路主 题股 票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13 、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发 布 在 各 基 金 销售 机 构 网 站 和 本 公 司 网 站 (www.bosera.com ) 。 投 资者亦 可通 过本 公司 网站 下载基 金业 务申 请表 格并 了解本 基金 份 额发售 的相 关事 宜。 14 、 中国 银行 销售 本基 金的 城 市 名称 、 网点 名称 、联 系 方 式以 及 开户 和认 购等 具 体事 项请详 见中国 银行 的 相关 业务公 告或 拨打 中国 银行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6 ) 咨询。 15 、 在发 售 期间 , 除本 公告 所 列 的基 金 销售 机构 外, 如 增 加其 他 基金 销售 机构 , 本公 司将及 时公 告 。 请 留意 近 期本公 司及 各基 金销售 机 构的公 告 , 或 拨打 本公 司 及各基 金销售 机 构客户 服务 电话 咨询 。 16 、 本公 司 开通 了 网上 开户 和 认 购服 务 ,详 细的 业务 规 则 和交 易 指南 ,请 投资 者 查阅 或下载 我公 司网 站上 的相 关业务 规则 和交 易指 南文 件。 17 、 投 资 者 可 拨 打 博 时 一 线 通 95105568 ( 免 长 途 话 费 ) 或 中国银行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66 )咨 询购 买事 宜 。 18 、 当日 (T 日 )在 规定 时间内 提交 的申 请, 投资 者通常 可在 T+2 日到 基 金 销售网点 查询交 易确 认情 况, 投资 者可 在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后 到基 金销 售 网 点打 印交 易确认 书 。 19 、 募集 期 间募 集 的资 金存 入 专 门账 户 ,在 基金 募集 行 为 结束 前 ,任 何人 不得 动 用。 有效 认 购款 项在 基金 合同 生效前 产生 的利 息将 折算 为基金 份额 归基 金份 额持 有人所 有, 其 中 利息 转 份额 的具 体数 额 以 登记机 构 的 记录 为准 。 20 、 本公 司 可综 合 各种 情况 对 本 基金 份 额发 售安 排做 适 当 调整 , 可根 据基 金销 售 情况 适当延 长或 缩短 基金 发售 时间, 并及 时公 告。 21 、 风险 提示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者在 投资 本基金 前 , 应 全面 了解 本 基金的 产品 特性 , 理性 判 断市场 , 并承 担基 金投 资 中出现 的各 类风 险, 包括 : 因政 治、 经济 、 社会等 环境 因素 对证 券价 格产生 影响 而形 成的 系统 性风险 、 个 别 证券特 有的 非系 统性 风险 、 基 金管 理人 在基 金管 理 实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 理风险 、 本基 金 的特定 风险 等。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包 括中 小企业 私募 债券 ,中 小企 业私募 债是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规由 非 上市中 小企 业采 用非 公开 方式发 行的 债券 。 中小 企 业私募 债的 风险 主要 包括 信用风 险 、 流 动 性风险 、 市场 风险 等。 信 用风险 指发 债主 体违 约的 风险 , 是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 最大的 风险 。 流 动性风 险是 由于 中小 企业 私募债 交投 不活 跃导 致的 投资者 被迫 持有 到期 的风 险。 市 场风 险 是 未来市 场价 格 (利 率、 汇 率、 股票 价格 、 商 品价 格 等) 的不 确定 性带 来的 风 险, 它影 响债 券 的实际 收益 率。 这些 风险 可能会 给基 金净 值带 来一 定的负 面影 响和 损失 。 本基金 以 1.00 元初 始面 值 进 行募 集, 在市 场波 动等 因素的 影响 下, 存在 单位 份额净 值 跌破 1.00 元 初始 面值 的风 险。 本基金 属于 股票 型基 金 , 预期收 益和 预期 风险 高于 混合型 基金 、 债券 型基 金 和货币 市场 基金, 属于 证券 市场 中的 高 预期风 险高 预期 收益 的基 金品种 。 同 时, 本基 金为 主 题投资 基金 , 在享受 “一 带一 路” 主题 收益的 同时 ,也 须承 担单 一投资 主题 带来 的风 险。 基金不 同于 银行 储蓄 与债 券,基 金投 资者 有可 能获 得较高 的收 益, 也有 可能 损失本 金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 在进 行 投资决 策前 , 请 仔细 阅读 本 基金的 《招 募说 明书 》 及 《 基金合 同》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 人基 金投资 的 “买 者自 负” 原 则, 在投 资人 作出 投资 决 策后 , 基 金 运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 人自行 负责 。 一、本次 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 基金名 称 博时丝路 主 题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基金 代码: 001236 ) (二) 基金类 型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三) 基金份 额面 值 基金份 额初始 面值为 1.00 元 (四) 直销机 构与 直销 网 点 1 、博 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北京分 公司 及北 京直 销中 心 地址: 北 京 市建 国门 内大 街 18 号恒 基中 心 1 座 23 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 、010-65187592 联系人 :尚 继源 博时一 线通 :95105568 ( 免长途 话费 ) 2 、博 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分 公司 地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中山 南路 28 号 久事 大 厦 25 层 电话:021-33024909 传真:021-63305180 联系人 : 周 明远 3 、博 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总公司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 厦 29 层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9450 联系人 : 程 姣姣 (五) 份额发 售时 间安排 根据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规定 ,本基 金的 募集 期为 自基 金份额 发售 之日 起不 超 过 3 个月 。 本基金 的份 额发 售时 间 自 2015 年 5 月 7 日起 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 止。 (六) 基金的 认购 费率及 认购份 额的计 算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1 、基 金份 额的 初始 面值 : 人民 币 1.00 元 2 、认 购费 用: 表 1 : 本基 金的 认购 费率 结构表 认购金 额(M ) 认购费 率 M < 50 万元 1.20% 50 万元 ≤ M <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 ≤ M <500 万元 0.50% M ≥ 500 万元 收取固 定费 用 1000 元/ 笔 来源: 博时 基金 投资人 多笔 认购 适用 费率 按单笔 分别 计算 。 基金认 购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 主 要用 于基 金的 市 场推广 、 销售 、 注 册登 记 等募集 期间 发生的 各项 费用 。 3 、认 购份 额的 计算 认购份 额的 计算 方法 如下 : 1 )认 购费 用适 用比 例费 率 的情形 下: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金 额/ (1 +认 购费 率) 认购费 用= 认购 金额 -净 认购金 额 认购份 额=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 利息 )/ 基 金份 额初 始面值 2 )认 购费 用适 用固 定金 额 的情形 下: 认购费 用= 固定 金额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金 额- 认 购费用 认购份 额=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 期间 利息 )/ 基 金份 额初始 面值 4 、计 算举 例 例 1 : 某 投资 人投 资 30 万 元认购 本基 金 , 假 设其 认 购资金 的利 息 为 30 元, 其 对应的 认 购费率 为 1.20% ,则其 可 得到的 认购 份额 为: 净认购 金额 =300,000/ (1+1.20%)=296,442.69 元 认购费 用=300,000 -296,442.69 =3,557.31 元 认购份 额= (296,442.69+30 )/1.00 =296,472.69 份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即 :投 资人 投资 30 万 元认 购本 基金 ,假设 其认 购资 金的 利息为 30 元, 则其 可得到 296,472.69 份基 金份 额。 例 2 :某 投资 人投 资 1550 万 元认 购本 基金 ,假 设 其认购 资 金 的利 息 为 1550 元 ,其 对 应的认 购费 用 为 1000 元 ,则其 可得 到的 认购 份额 为: 认购费 用=1000.00 元 净认购 金额 =15,500,000 -1000 =15,499,000.00 元 认购份 额= (15,499,000+1550 )/1.00 =15,500,550.00 份 即:投 资人 投 资 1550 万 元认购 本基 金, 假设 其认 购资金 的利 息 为 1550 元 ,则其 可得 到 15,500,550.00 份基 金 份额。 5 、募 集期 利息 的处 理方 式 有效认 购款 项在 募集 期间 产生的 利息 将折 算为 基金 份额归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 有, 其 中 利 息转份 额以 登记 机构 的记 录为准 。 6 、认 购份 额余 额的 处理 方 式 认购份 额的 计算 保留 到小 数点后 两位 , 小数 点 两 位 以后的 部分 四舍 五入 , 由 此误差 产生 的收益 或损 失由 基金 财产 承担。 7 、认 购限 制 投资者 通过 代销 机构 认购 的,首 次认 购本 基金 份额 的最低 金额 为 500 元, 追 加认购 最 低金额 为 100 元; 投资 者 通过基 金管 理人 直销 机构 认购的 ,首 次认 购本 基金 份额的 最低 金 额为 100 元, 追加 认购 最 低金额 为 100 元。 各代销 机构 在不 低于 上述 规定的 前提 下, 可根 据自 己 的情况 调整 首次 最低 认购 金额和 追 加最低 认购 金额 限制 ,具 体以各 代销 机构 的规 定为 准。 本基金 对募 集期 间的 单个 投资人 的累 计认 购金 额 不 设上限 。二、个人 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 序 (一) 中国银行 受 理个人 投资者 的开户 与认 购程序 1 、 办 理开 户和 认购的 时间 : 基金 发售 日的 9 :00 ~16 :00。 周六 、 周 日部 分网 点只 受 理个人 投资 者业 务申 请。 2 、开 立中 国银 行的 交易 账 户 。 个人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中国 银行的 交易 账户 时应 提交 下列材 料: (1 ) 有效 身份 证件 原件 ( 身份证 、军 官证 、士 兵证 、武警 证等 ) ; (2 ) 中国 银行 长城 借记 卡 ;


(3 ) 填妥 的《 中国 银行 开 放式基 金业 务申 请表 (个 人) 》 ; (4 ) 与中 国银 行签 订的 《 中国银 行开 放式 基金 交易 协议书 》 ( 一式 两份) 。 3 、提 出认 购申 请 个人投 资者 在开 立中 国银 行交易 账户 后 , 可 提出 基 金认购 申请 。 提出 认购 申 请时应 提供 以下材 料: (1 ) 中国 银行 长城 借记 卡 ; (2 ) 填妥 的《 认购 申请 表 》 ; (3 ) 中国 银行 基金 交易 卡 。 中国银 行在 接收 到投 资者 的认购 申请 后, 将自 动向 本 公司提 交投 资者 开立 基金 账户的 申 请和认 购申 请, 经本 公司 确认后 , 投 资者 可在 T +2 日 (工 作日 ) 在 中国 银行 销售网 点打 印 基金开 户确 认书 和认 购业 务确认 书 。 但 此次 确认 是 对认购 申请 的确 认 , 认 购 的最终 结果 要待 本基金 发行 成功 后才 能确 认。 若有其 他方 面的 要求 ,以 中国银 行的 说明 为准 。 (二) 其他 商 业银 行受理 个人投 资者的 开户 与认购 程序 以下程 序原 则上 适用 于销售 本基 金的 其他 商业 银行 , 此 程序 原则 仅供 投资 者 参考 , 具 体 程序以 基金 销 售 机构 的规 定为准 ,新 增销售 渠 道的 认购程 序以 有关 公告 为准 。 1 、业 务办 理时 间 基金份 额发 售日 的 9 :00-17:00。 2 、开 户及 认购 程序 (1 ) 事先 办妥 银行 借记 卡 并存入 足额 认购 资金 (2 ) 个人 投资 者办 理开 户 时,需 本人 亲自 到网 点并 提交以 下材 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1 )已 办妥 的银 行借 记卡 ; 2 )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件原 件 及复印 件; 3 )填 妥的 开户 申请 表。 (3 ) 提交 下列 资料 办理 认 购手续 1 )已 办妥 的银 行借 记卡 ; 2 )填 妥的 认购 申请 表。 (三) 销售本 基金 的证券 公司受 理个人 投资 者的开 户与认 购程序 以下程 序原 则上 适用 于销售 本基 金的 证券 公司 , 此 程序原 则仅 供投 资者 参考 , 具 体程 序 以基金 销 售 机构 的规 定为 准,新 增销售 渠 道的 认购 程序以 有关 公告 为准 。 1 、业 务办 理时 间: 基金份 额发 售日 的 9 :30-15:00( 周六 、周 日及 法 定节假 日不 营业 )。 2 、资 金账 户的 开立 (已 在 该券商 处开 立了 资金 账户 的客户 不必 再开 立该 账户 ): 个人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资金 账户应 提供 以下 材料 : (1 ) 填妥 的《 资金 账户 开 户申请 表》 ; (2 ) 本人 有效 身份 证明 原 件及复 印件 ; (3 ) 营业 部指 定银 行的 存 折(储 蓄卡 )。 3 、基 金账 户的 开立 : 个人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基金 账户应 提供 以下 材料 : (1 ) 填妥 的《 开户 申请 表 》; (2 ) 本人 有效 身份 证件 及 复印件 ; (3 ) 在本 基金 销 售 机构 开 立的资 金账 户卡 ; (4 ) 营业 部指 定银 行的 存 折(储 蓄卡 )。 4 、提 出认 购申 请: 个人投 资者 在开 立资 金账 户和基 金账 户并 存入 足额 认购资 金后 , 可申 请认 购 本基金 。 个 人投资 者申 请认 购本 基金 应提供 以下 材料 : (1 ) 填妥 的《 认购/ 申 购 申请表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2 ) 本人 有效 身份 证件 原 件及复 印件 ; (3 ) 在本 基金 销售 机构 开 立的资 金账 户卡 。 投资 者还可 通 过各销售券商的 电话委托 、自助/ 热自助委 托、网上 交易委托等方式 提交 认购申 请。 5 、注 意事 项: 若有其 他方 面的 要求 ,以 各基金 销售 机构 的说 明为 准。 (四) 本公司 北京 直销中 心受理 个人投 资者 的开户 与认购 程序 1 、本 公司 北京 直销 中心 受 理个人 投资 者的 开户 与认 购申请 。 2 、受 理开 户和 认购 的时 间 : 基金份 额发 售日 的 9:30 —17:00 (周 六、 周日 不营 业 )。 3 、个 人投 资者 办理 基金 交 易账户 和基 金账 户开 户申 请时须 提交 的材 料: (1 ) 本人有 效身 份证 件原 件(包 括居 民身份 证、 户 口本、 军官 证、警 官证 、 文职证 、 士兵证 等 ) 及 经其 签字 的 复印 件 ; 如委 托他 人代 办 , 还 需提 供代 办人 有效 身 份证件 原件 、 经 其签字 的复 印件 以及 投资 者授权 代办 人办 理基 金业 务的公 证书 原件 ; (2 ) 本人 指定 的银 行账 户 信息( 开户 银行 、账 户名 、账号 )及 银行 卡/ 存 折复 印件; (3 ) 填妥 的《 开户 申请 表 (个人 )》 并签 字确 认; (4 ) 如需开 通远 程服 务办 理业务 ,还 需签订 《个 人 投资者 远程 委托服 务协 议 》,一 式 两份; (5 ) 填妥 的《 证券 投资 基 金投资 人权 益须 知》 一份 。 注: 其中 指定 银行 账户 是 指投资 者开 户时 预留 的作 为赎回 、 退款 的结 算账 户 , 银 行账 户 名称必 须同 投资 者基 金账 户的户 名一 致。 4 、个 人投资 者办 理认 购 申 请时须 提交 填妥的 《开 放 式基金 交易 业务申 请表 》 和投资 者 本人的 有效 证件 原件 及经 其签字 的复 印件 。 注:个 人投 资者 办理 基金 认购业 务前 ,需 登陆 “ 博 时快 E 通 ” 系 统进 行风 险 承受力 能 力的测 评。 5 、认 购资 金的 划拨 (1 ) 个人投 资者 办理 认购 前应将 足额 认购资 金通 过 银行转 账汇 入本公 司指 定 的直销 专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户: 1 )建设 银 行直 销专 户: 账户名 称: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银行全 称: 中国 建设 银行 北京地 坛支 行 银行账 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 换号 :429 联行行 号:50190 人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行 号:105100002037 2 )交 通银 行直 销专 户: 账户名 称: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银行全 称: 交通 银行 北京 分行营 业部 银行账 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 换号 :060149 联行行 号:61113 人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行 号:301100000015 3 ) 工 商银 行直 销专 户: 账户名 称: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银行全 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北 京王 府井 金街支 行 银行账 号:0200000729027305830 同城交 换号 :1221 工行实 时清 算系 统行 号:20100042 人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行 号:102100000072 4 )工 商银 行直 销专 户( 个 人投资 者 “ 汇款 买基 ” 业 务优惠 专用 接收 账户 ): 账户名 称: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银行全 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北 京王 府井 金街支 行 银行账 号:0200000719027307551 同城交 换号 :122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工行实 时清 算系 统行 号:20100042 人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行 号:102100000072 (2 ) 认购 申请 当日 下午 17 :00 之前 ,若 投资 者的 认购资 金未 全额 到本 公司 指定直 销 专户, 则认 购 申 请无 效 。 6 、注 意事 项: (1 ) 基金 份额 发售 期结 束 ,以下 将被 认定 为无 效认 购: 1 )投 资者 划来 资金 , 但 逾 期未办 理开 户手 续或 开户 不成功 的; 2 )投 资者 划来 资金 ,但 逾 期未办 理认 购手 续或 认购 申请未 被确 认的 ; 3 )投 资者 未足 额划 来认 购 资金; 4 )本 公司 确认 的其 它无 效 资金或 认购 失败 资金 。 (2 ) 投资 者 T 日提 交开 户 申请后 , 应 于 T+2 日后 ( 包括 T+2 日, 如遇 非工 作 日网点 不办公 则顺 延 ) 及时 到 办 理开户 网点 查询 确认 结果 , 或 通过 本公 司客 户服 务 中心查 询 。 本 公 司将为 投资 者寄 送确 认书 。 (3 ) 投资 者 T 日提 交认 购 申请后 , 应 于 T+2 日后 ( 包括 T+2 日, 如遇 非工 作 日网点 不办公 则顺 延) 及时 到办 理认购 网点 查询 认购 接受 情况, 或通 过本 公司 客户 服务中 心 查 询 。 (4 ) 办理汇 款时 ,投 资者 必须仔 细阅 读《博 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于 直销 个 人投资 者 汇款购 买基 金的 提示 性公 告》, 并注 意以 下事 项: 1 ) 投 资者 必须 使用 其预 留 账户 ( 投资 者在 本公 司直 销开立 交易 账户 时登 记的 银行账 户) 办理汇 款 , 如 使用 非预 留 账户 、 现 金或 其他 无法 及 时识别 投资 者身 份的 方式 汇款 , 则 汇款 资 金无效 ; 2 )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 用途/ 摘要/ 备注栏正确填写 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 效的联系 方式, 便于 发生 资金 异常 时及时 通知 ; 3 )投 资者 应在 每次 使用 预 留账户 汇款 后于 汇款 当日 17 点 前将 汇款 单传 真至 本 公司汇 款指定 专用 传真 号码 (010-65187031), 并 拨打 电 话(010-65187055 ) 确认 ; 4 )投 资者 应足 额汇 款, 认 购申请 当日 下午 17 :00 之前, 若投 资者 的认 购资 金未全 额 到本公 司指 定直 销专 户, 则认购 申请 无效 ; 5 )投 资者 采用 汇款 交易 方 式发生 的银 行转 账手 续费 由投资 者自 行承 担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五) 通过博 时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网站 开户 与认购 程序 1 、受 理开 户及 认购 的时 间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日 全 天 24 小 时 接 受 开 户 及 认 购 业 务 ( 认 购 期 首 日 认 购 的 起 始 时 间 为 9:30 ) , 但 工作 日 17 :00 之后以 及法 定节 假日 的认 购申请 , 视 为下 一工 作日 提交的 认购 申 请。 2 、开 户及 认购 程序 (1 ) 投 资者 可登 录本 公司 网站 www.bosera.com 参 阅 《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开放 式 基金业 务规 则》 、 《 博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网上 交易 业务规 则》 办理 相关 开户 和 认购等 业务 ; ( 2 ) 尚未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 , 使 用中国 建设 银行 、 中国 工 商银行 、 中国 农业 银行 、 中国银 行 、 招 商银行 、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 行、 中国 民生 银行 、 兴 业 银行 、 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 、 中 信银 行、 交 通银行 、 光大 银行 、 平 安 银行 、 广 发银 行 、 华夏 银 行、 上海 银行 等银 行借 记 卡, 或者 使用 招 商银 行 i 理财 账户 、 上 海汇 付数据 服务 有限 公司 天天 盈账户 、 支付 宝理财 专户 , 根 据页 面提 示进行 直销 交易 账户 开户 , 在 开户 申请 提交 成功 后 , 即可直 接通 过博 时网 上交 易平台 进行 认 购和支 付 ; (3 ) 已经开 通博 时基 金网 上交易 的个 人投资 者, 请 直接登 录博 时基金 网上 交 易系统 进 行网上 认购 ; (4 )个 人投 资 者通 过本公 司 网站 (www.bosera.com ) 提交 认购 申请 后 ,仅可 以 通过 直销交 易账 户网 上银 行、 或现金 宝支 付, 原汇 款买 基支付 方式 已取 消 。 (5 )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博时手机基 金交易系统(http://wap.bosera.com ,进行交 易 需开通 手机 交易 )、 博时 移动版 直销 网上 交易 系统 (http://m.bosera.com ) 和博时 App 版 直销网 上交 易系 统进 行认 购, 对使 用中 国工 商银 行 、 中 国建 设银 行、 中国 农 业银行 、 招商 银 行、 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 中 国民生 银行 借记 卡和 招商 银行 i 理 财账 户、 汇 付天 下 天天盈 账户 、 支付宝 理财 专户 , 以及 使用 通联支 付网 络服 务股 份有 限公司 支持 的中 国建 设银 行、 中国 银行 、 中国农 业银 行 、 交 通银 行 、 中 国邮 政储 蓄银 行 、 中 国光大 银行 、 平安 银行 、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 华夏 银行 、 上 海银 行 借记卡 开立 的直 销交 易账 户下的 认购 申请 , 可以 通 过前述 系统 进行 认购款 项的 支付 。 也 可以 采用汇 款买 基方 式将 资金 汇入如 下账 户: 账户名 称: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银行全 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北 京王 府井 金街支 行 银行账 号:0200000719027307551 人行支 付系 统机 构号 :102100000072 3 、认 购申请 当日 网上 支付 截止时 间为 17:00 ,未 在 规定时 间内 足额支 付的 申 请将按 失 败处理 。 三、机构 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 序 (一) 中国银行 受 理机构 投资者 的开户 与认 购申请 程序 1 、业 务办 理时 间: 基金 发 售日 的 9 :00 ~16 :00 ( 周六、 周日 不受 理) 。 2 、开 立中 国银 行的 交易 账 户 。 同一机 构投 资者 只能 在中 国银行 开立 一个 基金 交易 账户, 并只 能指 定一 个人 民 币活期 结 算账户 作为 与之 关联 的资 金账户 。 机构 投资 者申 请 开立中 国银 行的 交易 账户 时, 应提 交下 列 材料: (1 ) 组织机 构代 码证 、营 业执照 或注 册登记 证书 原 件正本 及上 述文件 加盖 公 章的复 印 件; (2 ) 投资者 填写 ,并 加盖 机构公 章、 法定代 表人 签 章和与 资金 账户一 致的 预 留印鉴 的 开户申 请表 ; (3 ) 授权 委托 书( 加盖 法 定代表 人签 章和 机构 公章 ) ; (4 ) 经办 人有 效身 份证 件 原件及 其复 印件 ; (5 ) 预留 印鉴 (与 资金 账 户预留 印鉴 一致 ) ; (6 ) 加盖 法定 代表 人签 章 和单位 公章 的 《 中国 银行 开 放式基 金交 易协 议书 》 ( 一 式两份 ) , 加盖 机构公章、法 定代表人签 章和与资金账 户一致的预 留印鉴的《中 国银行开放 式基金开/ 销户申 请书 (单 位) 》 。 T+2 日 , 机构 投资 者在 中国 银行柜 台查 询开 户是 否成 功, 中国 银行 为机 构投 资者 打印 《 开 放式基 金代 销业 务确 认书 (单位 ) 》 。 3 、提 出认 购申 请 (1 ) 机构投 资者 在开 立中 国银行 交易 账户后 ,可 提 出基金 认购 申请。 机构 投 资者应 先 从中国 银行 基金 代销 网点 取得 《开 放式 基金 认、 申 购申请 书 (单 位) 》 , 填 妥 后加盖 银行 预留 印鉴 ; (2 ) 中国银 行代 销网 点柜 员对机 构投 资者提 供的 资 料审核 无误 后,为 其 办 理 认购并 打 印 “开 放式 基金 认购 、申 购业务 回单 ” 。 中国银 行在 接收 到投 资者 的认购 申请 后, 将自 动向 本 公司提 交机 构投 资者 开立 基金账 户 的申请 和认 购申 请, 经本 公司确 认后 , 投 资者 可在 T +2 日 ( 工作 日) 在中 国 银行代 销网 点 打印基 金开 户确 认书 和认 购业务 确认 书 。 但 此次 确 认是对 认购 申请 的确 认 , 认购的 最终 结果 要待本 基金 发行 成功 后才 能够确 认。 若有其 他方 面的 要求 ,以 中国银 行的 说明 为准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二) 其他商 业银 行受理 机构投 资者的 开户 与认购 申请程 序 以下程 序原 则上 适用 于销售 本基 金的 其他 商业 银行 , 此 程序 原则 仅供 投资 者 参考 , 具 体 程序以 基金 销售 机构 的规 定为准 ,新 增销售 渠 道的 认购程 序以 有关 公告 为准 。 1 、办 理时 间 基金份 额发 售日 的 9 :00-17:00( 周六 、周 日及 法 定节假 日不 受理 )。 2 、开 户及 认购 程序 (1 ) 事先 办妥 商业 银行 借 记卡并 存入 足额 认购 资金 ; (2 ) 机构 投资 者到 网点 办 理开户 手续 ,并 提交 以下 资料: 1 )加 盖单位 公章 的企 业法 人营业 执照 复印件 及副 本 原件; 事业 法人、 社会 团 体或其 他 组织提 供的 民政 部门 或主 管部门 颁发 的注 册登 记证 书原件 及加 盖单 位公 章的 复印件 ; 2 )法 定代 表人 授权 委托 书 (加盖 公章 并经 法定 代表 人亲笔 签字 或签 章); 3 )业 务经 办人 有效 身份 证 件原件 及复 印件 ; 4 )填 妥的 开户 申请 表并 加 盖单位 公章 和法 定代 表人 人名章 。 (3 ) 提交 下列 资料 办理 认 购手续 : 1 )业 务经 办人 有效 身份 证 件原件 ; 2 )加 盖预 留印 鉴的 认( 申 )购申 请表 。 (三) 销售本 基金 的证券 公司受 理机构 投资 者的开 户与认 购程序 如下 : 以下程 序原 则上 适用 于销售 本基 金的 证券 公司 , 仅 供投资 者参 考 , 具 体程 序 以基金 销售 机构的 规定 为准 。新 增销售 渠道 的认 购程 序以 有关 公告为 准。 1 、业 务办 理时 间: 基金份 额发 售日 的 9:30-15:00 (周 六、 周日 及法 定节 假日不 营业 )。 2 、开 立资 金账 户: 机构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机构 账户应 提 供 以下 材料 : (1 ) 资金账 户开 户申 请表 (加盖 机构 公章和 法定 代 表人章 ), 已开立 了资 金 账户的 客 户不必 再开 立该 账户 ; (2 ) 企业法 人营 业执 照或 其他法 人的 注册登 记证 书 原件( 营业 执照或 注册 登 记证书 必 须在有 效期 内且 已完 成上 一年度 年检 )及 复印 件( 加盖机 构公 章)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3 ) 法定 代表 人授 权委 托 书(加 盖机 构公 章和 法定 代表人 章) ; (4 ) 法定 代表 人证 明书 ; (5 ) 法定 代表 人身 份证 件 复印件 ; (6 ) 预留 印鉴 ; (7 ) 经办 人身 份证 件及 其 复印件 。 3 、开 立基 金账 户 机构投 资者 开立 基金 账户 应提供 以下 材料 : (1 ) 开户 申请 表( 加盖 机 构公章 和 法 定代 表人 章) ; (2 ) 经办 人身 份证 件及 复 印件; (3 ) 授权 委托 书( 加盖 机 构公章 和法 定代 表人 章) 。 4 、提 出认 购申 请: 机构投 资者 申请 认购 本基 金应提 供以 下材 料: (1 ) 购买 申请 表( 加盖 机 构公章 和法 定代 表人 章) ; (2 ) 经办 人身 份证 件及 复 印件; (3 ) 授权 委托 书( 加盖 机 构公章 和法 定代 表人 章) ; (4 ) 该券 商开 立的 资金 账 户卡。 投资者 还可 通过 电话 委托 、自助/ 热自 助委 托、 网上 交易等 方式 提出 认购 申请 。 5 、注 意事 项: (1 ) 若有 其他 方面 的要 求 ,以 该 券商 的说 明为 准; (2 ) 投资 者认 购时 要注 明 所购买 的基 金名 称或 基金 代码 。 (四) 本公司 北京 直销中 心受理 机构投 资者 的开户 与认购 申请程 序如 下: 本公司 北京 直销 中心 受理 机构投 资者 的开 户与 认购 申请。 1 、开 户和 认购 的时 间: 基金份 额发 售日 的 9:30 —17:00 (周 六、 周日 不营 业 )。 2 、机 构投 资者 办理 基金 交 易账户 和基 金账 户开 户申 请时须 提交 的材 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1 ) 企业营 业执 照副 本原 件及加 盖单 位公章 的复 印 件;事 业法 人、社 会团 体 或其他 组 织提供 民政 部门 或主 管部 门颁发 的注 册登 记证 书原 件及加 盖单 位公 章的 复印 件; (2 ) 经法 定代 表人 签字 并 盖章的 《基 金业 务授 权委 托书》 (加 盖公 章) ; (3 ) 经办 人有 效身 份证 件 原件及 经其 签字 复印 件; (4 ) 填写 完毕 的印 鉴卡 一 式三份 ; (5 ) 指 定银 行账 户信 息 ( 开户银 行 、 开 户行 名称 、 银行账 号 ) 及 账户 证明 文 件复印 件/ 银行开 户确 认文 件复 印件 (加盖 公章 ); (6 ) 填妥 的《 开户 申请 表 (机构 )》 ,并 加盖 公章 ; (7 ) 企业 组织 机构 代码 证 原件及 加盖 单位 公章 的复 印件; (8 ) 企业 税务 登记 证原 件 及加盖 单位 公章 的复 印件 ; (9 ) 企业 法定 代表 人有 效 身份证 件复 印件 (加 盖公 章); (10 ) 如 需采 用远 程服 务 办理业 务 , 还 需签 订 《机 构投资 者传 真委 托服 务协 议》 或 《机 构投资 者电 话和 网上 委托 服务协 议》 一式 两份 ; (11 )填 妥的 《 证 券投 资 基金投 资 人 权益 须知 》一 份。 注: 其中 指定 银行 账户 是 指投资 者开 户时 预留 的作 为赎回 、 退款 的结 算账 户 , 银 行账 户 名称必 须同 投资 者基 金账 户的户 名一 致。 其他 非法 人 机构投 资者 办理 开户 业务 流程可 致电 直 销中心 (电 话:010-65187055 )咨 询。 3 、机 构投资 者办 理认 购申 请时须 提交 填妥的 《开 放 式基金 交易 业务申 请表 》 ,并加 盖 预留交 易印 鉴, 同时 提供 经办人 有效 身份 证件 原件 及经其 签字 复印 件。 (1 ) 认购 资金 的划 拨 机构投 资者 办理 认购 前应 将足额 认购 资金 通过 银行 转账汇 入本 公司 指定 的直 销专户 : 1 )建设 银 行直 销专 户: 账户名 称: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银行全 称: 中国 建设 银行 北京地 坛支 行 银行账 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 换号 :429 联行行 号:5019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人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行 号:105100002037 2 )交 通银 行直 销专 户: 账户名 称: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银行全 称: 交通 银行 北京 分行营 业部 银行账 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 换号 :060149 联行行 号:61113 人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行 号:301100000015 3 ) 工 商银 行直 销专 户: 账户名 称: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银行全 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北 京王 府井 金街支 行 银行账 号:0200000729027305830 同城交 换号 :1221 工行实 时清 算系 统行 号:20100042 人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行 号:102100000072 4 )工 商银 行直 销专 户( 个 人投资 者 “ 汇款 买基 ” 业 务优惠 专用 接收 账户 ): 账户名 称: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银行全 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北 京王 府井 金街支 行 银行账 号:0200000719027307551 同城交 换号 :1221 工行实 时清 算系 统行 号:20100042 人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行 号:102100000072 (2 ) 认购 申请 当日 下午 17 :00 之前 ,若 投资 者的 认购资 金未 全额 到本 公司 指定直 销 专户, 则当 日申 请无效 。 4 、注 意事 项: (1 ) 基金 份额 发售 期结 束 ,以下 情况 将被 认定 为无 效认购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1 )投 资者 划来 资金 ,但 逾 期未办 理开 户手 续或 开户 不成功 的; 2 )投 资者 划来 资金 ,但 逾 期未办 理认 购手 续或 认购 申请未 被确 认的 ; 3 )投 资者 未足 额划 来认 购 资金; 4 )本 公司 确认 的其 它无 效 资金或 认购 失败 资金 。 (2 ) 投资 者 T 日 提交 开 户申请 后, 应 于 T+2 日 后 (包 括 T+2 日,如 遇非 工 作日网 点 不办公 则顺 延 ) 及时 到 本 公司直 销中 心查 询确 认结 果, 或通 过本 公司 客户 服 务中心 查询 。 基 金合同 生效 后, 本公 司将 为投资 者寄 送确 认书 。 (3 ) 投资 者 T 日 提交 认 购申请 后, 应 于 T+2 日 后 (包 括 T+2 日,如 遇非 工 作日网 点 不办公 则顺 延 ) 及时 到 本公 司直销 中心 查询 认购 接受 结果 , 或 通过 本公 司客 户服 务中心 查 询 。 (4 ) 办理 汇款 时, 投资 者 必须注 意以 下事 项: 1 )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 用途/ 摘要/ 备注栏正确填写 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 效的联系 方式, 便于 发生 资金 异常 时及时 通知 ; 2 )投 资者 应在 每次 使用 预 留账户 汇款 后于 汇款 当日 17 点 前将 汇款 单传 真至 本 公司汇 款指定 专用 传真 号码 (010-65187031), 并 拨打 电 话(010-65187055 ) 确认 ; 3 )投 资者 应足 额汇 款, 认 购申请 当日 下午 17 :00 之前, 若投 资者 的认 购资 金未全 额 到本公 司指 定直 销专 户, 则认购 申请 无效 。 (五) 本公司 直销 网上交 易系统 受理机 构投 资者的 认购申 请程序 如下 : 本公司 直销 网上 交易 系统 受理机 构投 资者 的认 购申 请 , 机 构投 资者 办理 基金 交 易账户 和 基金账 户开 户 需 通过 本公 司 北京 直销 中心 办理 。 1 、受 理认 购的 时间 基金份 额发 售日 全 天 24 小 时接受 认购 业务 (认 购期 首日认 购的 起始 时间 为 9:30 ) ,但 工作 日 17 :00 之 后以 及 法定节 假日 的认 购申 请, 视 为下 一工 作日 提交 的认 购申请 。 2 、认 购程 序 (1 ) 投 资者 可登 录本 公司 网站 www.bosera.com 参 阅 《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开放 式 基金业 务规 则》 、《 博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网 上交 易业务 规则 》办 理认 购等 业务; (2 ) 尚未开 通博 时基 金网 上交易 的机 构投资 者, 需 通过本 公司 北京直 销中 心 开通网 上 交易;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3 ) 已经开 通博 时基 金网 上交易 的机构 投资 者, 请 直接登 录博 时基金 网上 交 易系统 进 行网上 认购 ; 3 、认 购资 金的 划拨 : 本公司 直销 网上 交易 系统 暂不为 机构 投资 者提 供认 购资金 的划 拨服 务, 认购 资 金的划 拨 和注意 事项 按照 本公 司北 京直销 中心 受 理 机构 投资 者认购 申请 的资 金划 拨程序 办理 。 四、公司 北京直销中心受理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 与认购申请程序 1 、合 格境 外机 构投 资者 办 理开户 申请 时需 提供 的材 料: (1 )QFII 为客 户提 供资 产管理 服务 的, 应当 开立 名义持 有人 账户 ; (2 ) 填妥 的《 开户 申请 表 (机构 )》 ,并 加盖 托管 行公章 ,以 及外 方负 责人 签章; (3 ) 合格 境外 机构 投资 者 证券投 资业 务许 可证 复印 件(加 盖托 管行 公章 ); (4 ) 国家 外汇 局颁 发的 外 汇登记 证原 件及 复印 件; (5 ) 托管人 出具 的基 金业 务授权 委托 书,加 盖托 管 人公章 和法 定代表 人章 , 同时提 供 经办人 有效 身份 证复 印件 ; (6 ) 外方出 具的 基金 业务 授权委 托书 ,加盖 外方 负 责人签 章, 同时提 供经 办 人有效 身 份证复 印件 ; (7 ) 托管 人出 具的 印鉴 卡 一式三 份 ; (8 ) 外方 出具 的印 鉴卡 一 式三份 ; (9 ) 由托 管人 加盖 公章 的 银行开 户证 明; (10 )如 果 开通 传 真交 易方 式 , 须提 供 填妥 的《 机构 投 资 者传 真 委托 服务 协议 》 一式 两份 , 加盖 与开 户申 请表 相同的 印章 ; (11 )填 妥的 《 证 券投 资 基金投资 人 权益 须知 》一份 。 注: 其中 指定 银行 账户 是 指投资 者开 户时 预留 的作 为赎回 、 退款 的结 算账 户 , 银 行账 户 名称必 须同 投资 者基 金账 户的户 名一 致。 2 、合 格 境外 机构 投资 者的 认购申 请和 资金划 拨等 事 项参照 境内 机构投 资者 的 相关流 程 办理。 五 、清算 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 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 由登记机构开 立 的 本 基 金募 集 专 户 中,认 购资 金冻 结期 间的 资金利 息折 算为 投资 者的 基金份 额。 本基金 权益 登记 由基 金 登 记机构 在发 售结 束后 完成 。 六 、基金 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 发售 期截 止后 , 由 银行出 具基 金募 集专 户存 款证明 , 由基 金管 理人 委 托具有 证券 从业资 格的 会计 师事 务所 对认购 资金 进行 验资 并出 具验资 报告 , 基 金 登 记机 构 出具认 购户 数 证明。 基金管 理人 应将 验资 报告 及本基 金备 案材 料提 交中 国证监 会, 中国 证监 会将 于 收到前 述 材料后 予以 书面 确认 , 自 中国证 监会 书面 确认 之日 起 《 基金 合同 》 生 效。 基金 管理人 将于 收 到 中国 证监 会书 面确 认 的 次日 发 布基 金募 集情 况及 基金合 同生 效公 告 。 七、本次 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 机构 (一)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省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29 层 办公地 址: 广东省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29 层 法定代 表人 : 洪 小源 成立时 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 中国 证监 会 批准设 立文 号: 中国 证监 会证监 基字 【1998 】26 号 组织形 式: 有限责 任公 司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2.5 亿元 存续期 间: 持续经 营 (二)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首次注 册登 记日 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贰 仟柒 佰玖拾 壹亿 肆仟 柒佰 贰拾 贰万叁 仟壹 佰玖 拾伍 元整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 【1998 】24 号 托管业 务部 总经 理: 李爱 华 托管部 门信 息披 露联 系人 :王永 民 客服电 话:95566 传真: (010 )66594942 (三) 其他销 售机构 1 、商业 银行 及第 三方销 售 机构列 表 (1)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法定代 表人 : 田国立 联系人 : 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2) 交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银城 中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银城 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 牛锡明


联系人 : 曹榕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3) 招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市 福田 区深 南大 道 7088 号 办公地 址: 深圳市 福田 区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法定代 表人 : 李建红 联系人 :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55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4) 上海浦 东发 展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中山 东一 路 12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北京 东 路 689 号东 银大 厦 25 楼 法定代 表人 : 吉晓辉 联系人 :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5) 平安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市 深南 东 路 5047 号 办公地 址: 深圳市 深南 东 路 5047 号 法定代 表人 : 孙建一 联系人 : 张莉 电话: 021-38637673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6) 上海农 村商 业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 8 号 15-20 楼、22-27 楼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法定代 表人 : 胡平西 联系人 : 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 务电 话: 021-962999;400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7) 东莞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东莞市 莞城 区体 育 路 21 号 办公地 址: 东莞市 莞城 区体 育 路 21 号 法定代 表人 : 廖玉林 联系人 : 巫渝峰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8) 渤海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市 河西 区马 场 道 201-205 号 办公地 址: 天津市 河西 区马 场 道 201-205 号 法定代 表人 : 刘宝凤 联系人 :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81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9) 江苏张 家港 农村商 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张家港 市杨 舍镇 人民 中 路 66 号 办公地 址: 张家港 市杨 舍镇 人民 中 路 66 号 法定代 表人 : 王自忠 联系人 : 孙瑜 电话: 0512-58236370 传真: 0512-58236370 客户服 务电 话: 0512-96065 网址: http://www.zrcbank.com (10) 哈尔滨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哈尔滨 市道 里区 尚志 大 街 160 号 办公地 址: 哈尔滨 市道 里区 尚志 大 街 160 号 法定代 表人 : 郭志文 联系人 : 遇玺 电话: 0451-86779018 传真: 0451-86779218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37 网址: http://www.hrbb.com.cn (11) 河北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河北省 石家 庄市 平安 北大 街 28 号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办公地 址: 河北省 石家 庄市 平安 北大 街 28 号 法定代 表人 : 乔志强 联系人 : 王娟 电话: 0311-88627587 传真: 0311-88627027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12-9999 网址: http://www.hebbank.com (12) 重庆农村商 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重庆市 江北 区洋 河东 路 10 号 办公地 址: 重庆市 江北 区洋 河东 路 10 号 法定代 表人 : 刘建忠 联系人 : 范亮 电话: 023-67637962 客户服 务电 话: 966866 网址: www.cqrcb.com (13) 江苏吴江农 村商 业银 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苏省 苏州 市吴 江区 中山 南路 1777 号 办公地 址: 江苏省 苏州 市吴 江区 中山 南路 1777 号 法定代 表人 : 陆玉根 联系人 : 傅巍群 电话: 0512-63969900 传真: 0512-6396907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696068 0512-96068 网址: www.wjrcb.com (14) 苏州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苏省 苏州 市工 业园 区钟 园路 728 号 办公地 址 : 江苏省 苏州 市工 业园 区钟 园路 728 号 法定代 表人 : 王兰凤 联系人 : 熊志强 电话: 0512-69868390 传真: 0512-69868370 客户服 务电 话: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15) 威海市商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威海市 宝泉 路 9 号 办公地 址: 威海市 宝泉 路 9 号 法定代 表人 : 谭先国 联系人 : 刘文静 电话: 0631-5211651 传真: 0631-5208116 客户服 务电 话: 96636 (省 内) 、40000-96636( 境内 ) 网址: http://www.whccb.com 、http://www.whccb.com.cn (16) 晋商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山西省 太原 市万 柏林 区长 风西街 一号 丽华 大厦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 办公地 址: 山西省 太原 市万 柏林 区长 风西街 一号 丽华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上官永 清 联系人 : 董嘉文 电话: 0351-6819579 传真: 0351-6819926 客户服 务电 话: 9510-5588 网址: http://www.jshbank.com (17) 深圳市新兰 德证 券投 资咨询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市 福田 区华 强北 路赛 格科技 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35 号国企 大 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 表人 : 杨懿 联系人 : 张燕 电话: 010-58325388 传真: 010-58325300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166-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18) 深圳众禄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市 罗湖 区梨 园路 物资 控股置 地大 厦 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市 罗湖 区梨 园路 物资 控股置 地大 厦 8 楼 法定代 表人 : 薛峰 联系人 : 童彩平 电话: 0755-3322795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传真: 0755-33227951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9) 上海天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徐汇 区龙 田 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徐汇 区龙 田 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 表人 : 其实 联系人 :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20) 上海好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虹口 区场 中 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浦东 南 路 1118 号鄂 尔多 斯国 际大 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 杨文斌 联系人 : 蒋章 电话: 021-58870011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21) 杭州数米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注册地 址: 杭州市 余杭 区仓 前街 道文 一西 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省 杭州 市滨 江区 江南 大道 3588 号恒 生大 厦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 陈柏青 联系人 : 徐昳绯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22) 浙江同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市 西湖 区文 二西 路 1 号元茂 大 厦 903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省 杭州 市翠 柏 路 7 号 杭州电 子商 务产 业 园 2 楼 法定代 表人 : 凌顺平 联系人 :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 务电 话: 0571-88920897 、4008-773-776 网址: http://www.5ifund.com (23) 宜信普泽投 资顾 问( 北京)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朝阳 区建 国 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朝阳 区建 国 路 88 号 SOHO 现 代城 C 座 18 层 1809 法定代 表人 : 沈伟桦 联系人 : 程刚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电话: 010-52855713 传真: 010-85894285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099-200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24) 北京恒天明 泽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北京 经济 技术 开发 区宏达 北 路 10 号 5 层 512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朝阳 区东 三环 中 路 20 号 乐成 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 表人 : 周斌 联系人 : 马鹏程 电话: 010-57756074 传真: 010-56810782 客户服 务电 话: 010-56810777 网址: http://www.chtfund.com (25) 一路财富( 北京 )信 息科技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车 公庄 大 街 9 号院 5 号楼 702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阜 成门 外大 街 2 号万 通新 世 界 A 座 2208 法定代 表人 : 吴雪秀 联系人 : 段京璐 电话: 010-88312877 传真: 010-88312099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001-156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网址: http://www.yilucaifu.com 2 、证券 公司 列表 (1) 天相投 资顾 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金 融 街 19 号 富凯大 厦 B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新 街口 外大 街 28 号 C 座 5 层 法定代 表人 : 林义相 联系人 : 尹伶 电话: 010-66045529 传真: 010 -66045500 客户服 务电 话: 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2) 中信建 投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朝阳 区安 立 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朝阳 门内 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 王常青 联系人 : 权唐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3) 招商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注册地 址: 深圳市 福田 区益 田路 江苏 大厦 A 座 38 -45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市 福田 区益 田路 江苏 大厦 A 座 38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 宫少林 联系人 : 林生迎 电话: 0755-82960223 传真: 0755-82943636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111 ;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4) 中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市 深南 路 7088 号招 商 银行大 厦 A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朝 阳区 新源 南 路 6 号 京城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 王东明 联系人 : 陈忠 电话: 010-84588888 传真: 010-84865560 客户服 务电 话: 010-8458888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5) 中国银 河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35 号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35 号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2 -6 层 法定代 表人 : 陈有安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联系人 : 田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 010-66568990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888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6) 安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市 福田 区金 田 路 4018 号安联 大 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市 福田 区金 田 路 4018 号安联 大 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 牛冠兴 联系人 : 陈剑虹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55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001001 网址: http://www.essences.com.cn (7) 中信证 券( 浙江)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浙江省 杭州 市解 放东 路 29 号迪凯 银 座 22 、23 层 办公地 址: 浙江省 杭州 市解 放东 路 29 号迪凯 银 座 22 、23 层 法定代 表人 : 沈强 联系人 : 姚锋 电话: 0571-86087713 传真: 0571-8578377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客户服 务电 话: 0571-95548 网址: http://www.bigsun.com.cn/ (8) 万联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州市 天河 区珠 江东 路 11 号高德 置地 广 场 F 栋 18、 19 层 办公地 址: 广州市 天河 区珠 江东 路 11 号高德 置地 广 场 F 栋 18、 19 层 法定代 表人 : 张建军 联系人 : 王鑫 电话: 020-38286686 传真: 020-22373718 -1013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133 网址: http://www.wlzq.com.cn (9) 渤海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市 经济 技术 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写 字楼 101 室 办公地 址: 天津市 南开 区宾 水西 道 8 号 法定代 表人 : 王春峰 联系人 : 胡天彤 电话: 022 -28451861 传真: 022 -28451892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515988 网址: http://www.bhzq.com (10) 山西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注册地 址: 太原市 府西 街 69 号 山西 国 际贸易 中心 东塔 楼 办公地 址: 太原市 府西 街 69 号 山西 国 际贸易 中心 东塔 楼 法定代 表人 : 侯巍 联系人 : 郭熠 电话: 0351-8686659 传真: 0351-8686619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661618 网址: http://www.i618.com.cn/ (11) 中信证券( 山东 )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青岛市 崂山 区深 圳路 222 号青岛 国际 金融 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 址: 青岛市 崂山 区深 圳路 222 号青岛 国际 金融 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 杨宝林 联系人 : 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48 网址: http://www.citicssd.com (12) 东兴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5 号新盛 大 厦 B 座 12-15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5 号新盛 大 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 表人 : 徐勇力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联系人 : 汤漫川 电话: 010-66555316 传真: 010-66555246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993 网址: http://www.dxzq.net (13) 信达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闹 市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闹 市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 张志刚 联系人 : 唐静 电话: 010-63080985 传真: 010-63080978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008899 网址: http://www.cindasc.com (14) 方正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湖南长 沙芙 蓉中 路 2 段华 侨国际 大 厦 22-24 层 办公地 址: 湖南长 沙芙 蓉中 路 2 段华 侨国际 大 厦 22-24 层 法定代 表人 : 雷杰 联系人 : 郭军瑞 电话: 0731-85832503 传真: 0731-85832214 客户服 务电 话 : 9557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15) 长城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市 深南 大 道 6008 号 特 区报业 大 厦 16 、17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市 深南 大 道 6008 号 特 区报业 大 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 黄耀华 联系人 : 高峰 电话: 0755 -83516094 传真: 0755 -83515567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666888 网址: http://www.cgws.com (16) 广州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州市 天河 区珠 江西 路 5 号广州 国际 金融 中心 主 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 址: 广州市 天河 区珠 江西 路 5 号广州 国际 金融 中心 主 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 表人 : 邱三发 联系人 : 林洁茹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654 客户服 务电 话: 020-961303 网址: http://www.gzs.com.cn (17) 东北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注册地 址: 吉林省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办公地 址: 吉林省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法定代 表人 : 矫正中 联系人 : 潘锴 电话: 4006-000-686 传真: 0431-85096795 客户服 务电 话: 0431-85096709 网址: http://www.nesc.cn (18) 大同证券经 纪有 限责 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大同市 城区 迎宾 街 15 号 桐 城中 央 21 层 办公地 址: 太原市 长治 路 111 号山 西 世贸中 心 A 座 F12 、F13 法定代 表人 : 董祥 联系人 : 薛津 电话: 0351-4130322 传真: 0351-4192803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7121212 网址: http://www.dtsbc.com.cn (19) 国都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 常喆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 联系人 : 黄静 电话: 010-84183333 传真: 010-84183311-3389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8-8118 网址: http://www.guodu.com (20) 恒泰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内蒙古 呼和 浩特 市新 城区 新华东 街 111 号 办公地 址: 内蒙古 呼和 浩特 市新 城区 新华东 街 111 号 法定代 表人 : 刘汝军 联系人 : 张同亮 电话: 0471-4913998 传真: 0471-4930707 客户服 务电 话: 0471-4961259 网址: http://www.cnht.com.cn/ (21) 齐鲁证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山东省 济南 市经 十 路 20518 号 办公地 址: 山东省 济南 市经 七 路 86 号 23 层 法定代 表人 : 李玮 联系人 : 吴阳 电话: 0531-81283938 传真: 0531-81283900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3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网址: http://www.qlzq.com.cn/ (22) 世纪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市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招 商银行 大 厦 40 -42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市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招 商银行 大 厦 40 -42 楼 法定代 表人 : 姜昧军 联系人 : 袁媛 电话: 0755-83199511 传真: 0755-83199545 客户服 务电 话: 0755-83199599 网址: http://www.csco.com.cn/ (23) 华林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市 福田 区民 田 路 178 号华融 大 厦 5、6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市 福田 区民 田 路 178 号华融 大 厦 5、6 楼 法定代 表人 : 薛荣年 联系人 : 耿贵波 电话: 0755-82707855 传真: 0755-23613751 客户服 务电 话: 全 国 统 一客 服 热线 4001883888 全国 统 一电 话 委托 号 码 4008802888 网址: http://www.chinalions.com/ (24) 西部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陕西省 西安 市东 新 街 232 号陕西 信托 大 厦 16-17 楼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1 办公地 址: 西安市 西五 路海 惠大 厦 4 层 422 室 法定代 表人 : 刘建武 联系人 : 冯萍 电话: 029-87406488 传真: 029-87406387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82 网址: http://www.westsecu.com/ (25) 华福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市 五四 路 157 号 新天 地大 厦 7、8 层 办公地 址: 福州市 五四 路 157 号 新天 地大 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 黄金琳 联系人 : 张宗悦 电话: 0591-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客户服 务电 话: 96326 (福 建省 外请 加拨 0591 ) 网址: http://www.hfzq.com.cn (26) 华龙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甘肃省 兰州 市静 宁 路 308 号 办公地 址: 甘肃省 兰州 市城 关区 东岗 西路 638 号 财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李晓安 联系人 : 李昕田 电话: 0931-888808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2 传真: 0931-4890515 客户服 务电 话: 0931-4890619 4890618 4890100 网址: http://www.hlzqgs.com/ (27) 中国国际金 融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中国北 京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 贸大 厦 2 座 28 层 办公地 址 : 中国北 京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 贸大 厦 2 座 28 层 法定代表 人: 李剑阁 联系人 : 王雪筠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1156 客户服务 电话: (010)85679238/85679169;(0755)83195000;(021)63861195;638 61196 网址: http://www.cicc.com.cn/ (28) 中山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市 南山 区科 技中 一路 西华强 高新 发展 大 楼 7 层、8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市 南山 区科 技中 一路 西华强 高新 发展 大 楼 7 层、8 层 法定代 表人 : 黄扬录 联系人 : 罗艺琳 电话: 0755-82570586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102201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3 网址: http://www.zszq.com.cn (29) 江海证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黑龙江 省哈 尔滨 市香 坊区 赣水 路 56 号 办公地 址: 黑龙江 省哈 尔滨 市香 坊区 赣水 路 56 号 法定代 表人 : 孙名扬 联系人 : 张背北 电话: 0451-85863696 传真: 0451-82287211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662288 网址: http://www.jhzq.com.cn (30) 中国民族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西 城区 金融 大 街 5 号 新盛大 厦 A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西 城区 金融 大 街 5 号 新盛大 厦 A 座 613 法定代 表人 : 赵大建 联系人 : 李微 电话: 010-59355941 传真: 010-66553791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9-5618 网址: http://www.e5618.com ( 四) 直销机 构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有关内 容同 上。 公司网 址:www.bosera.com (五) 登记机 构 名称: 博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4 住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 区深南 大 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8 号 中粮 广 场 A 座 5 层 法定代 表人 : 洪 小源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鹏 (六) 出具法 律意 见书的 律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 市 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电话:021- 31358666 传真:021- 31358600 联系人 :安冬 经办律 师: 安冬 、孙 睿


(七) 审计基 金财 产的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 星展 银 行大 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湖滨 路 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 心 11 楼 首席合 伙人 :杨 绍信 联系电 话: (021 )23238888 传真电 话: (021 )23238800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 竞、 沈兆杰 联系人 :沈 兆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5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