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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泰利(001231)

银华泰利: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银 华 泰 利 灵 活 配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开 放日 常申 购 、 赎 回、
转 换及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的公 告 
 
公告送 出日期:2015 年 5 月4 日 
 
1 公告 基本信 息 
基金名 称 银华泰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银华泰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 
基金主 代码 00123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4 月24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公 开募 集证 券
投资基 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等法律 法规 以及 《 银华 泰 利
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同 》 ( 以下简 称
“ 《基金 合同 》 ” ) 、 《银华 泰利 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以 下 简称“ 《招 募说 明书》 ” ) 
申购起 始日 2015 年5 月6 日 
赎回起 始日 2015 年5 月6 日 
转换转 入起 始日 2015 年5 月6 日 
转换转 出起 始日 2015 年5 月6 日 
定期定 额投 资起 始日 2015 年5 月6 日 
 
2 日常 申购、 赎回 、转换 、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的 办理 时间 
银华泰利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 简称 “本基金 ” )的 日常申 购、 赎回、 转
换及定 期定 额投 资等 基金 业务的 开放 日为 上海 证券 交易所 、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的 正常交 易日 的
交易时 间, 但基 金管 理人 根据法 律法 规、 中国 证监 会的要 求或 本基 金 《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公
告暂停 申购 、 赎回 、 转 换 及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时除 外。 开放 日的 具体业 务办 理时间 以基 金销
售机构 公布 时间 为准 。 
《基金 合同 》 生效后 , 若 出现新 的证 券/ 期货 交易 市 场、 证券/ 期货 交易 所交 易 时间变 更
或其他 特殊 情况 , 基 金管 理人将 视情 况对 前述 开放 日及开 放时 间进 行相 应的 调整, 但应 在实
施日前 依照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以 下简称 《信 息披 露办 法》 ) 的有关 规定 在
指定媒 介上 公告 。


2 3 日常 申购 业务 3.1 申购 金额限 制 在本基 金其 他销 售机 构的 销售网 点及 本基 金管 理人 网上直 销交 易系 统 (包 括网 上交易 系 统、 手 机交 易系 统及 电话 交易系 统, 下同 ) 进 行申 购时, 投资 者以 金额 申请 , 每个 基金 账户 首笔申 购的 最低 金额 为人 民币 1,000 元, 每笔 追加 申购的 最低 金额 为人 民 币1,000 元。 直 销 机构的 直销 中心 仅对 机构 投资者 办理 业务 , 基金 管理 人直销 机构 或各 销售 机构 对最低 申购 限 额及交 易级 差有 其他 规定 的,以 其业 务规 定为 准。 投资人 将所 申购 的基 金份 额当期 分配 的基 金收 益转 为基金 份额 时 , 不 受最 低申 购金额 的 限制。 本基金 不对 单个 投资 人累 计持有 的基 金份 额上 限进 行限制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根据 市场 情况, 在法 律法 规允 许的 情况下 , 调 整上 述规 定申 购金额 的数 量限制 。 基金 管理人 必须 在调整 实施 前依 照 《 信息 披露办 法 》 的 有关规 定在 指定媒 介上 公 告 并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3.2 申购 费率 本基金 对通 过直 销机 构及 网上直 销交 易系 统申 购的 养老金 客户 与除 此之 外的 其他投 资 人实施 差别 的申 购费 率。 养老金 客户 指基 本养 老基 金与依 法成 立的 养老 计划 筹集的 资金 及其 投资 运营 收益形 成 的补充 养老 基金 , 包 括全 国社会 保障 基金 、 可 以投 资基金 的地 方社 会保 障基 金、 企业 年金 单 一计划 以及 集合 计划 。 如 将来出 现经 养老 基金 监管 部门认 可的 新的 养老 基金 类型, 基金 管理 人将发 布临 时公 告将 其纳 入养老 金客 户范 围, 并按 规定向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非养老 金客 户指 除养老 金客 户外 的其 他投 资人。 通过基 金管 理人 的直 销机 构及网 上直 销交 易系 统申 购本基 金基 金份 额的 养老 金客户 , 所 适用的 特定 申购 费率 如下 所示: 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30% 100 万 元≤M<500 万元 0.18% M≥500 万元 按笔固定 收取 1000 元/笔 除前述 养老 金客 户以 外的 其他投 资人 申购 本基 金基 金份额 所适 用的 申购 费率 如下 所 示 :


3 3.2.1 前端收 费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00% 100 万 元≤M<500 万元 0.60% M≥500 万元 按笔固定 收取 1000 元/笔 3.2.2 后端收 费 本基金 未开 通后 端收 费模 式。 3.3 其他 与申购 相关 的事 项 本基金 申购 费在 投资 人申 购基金 份额 时收 取。 投资 人在一 天之 内如 果有 多笔 申购, 适用 费率按 单笔 分别 计算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在法 律法 规和 《基 金合 同》 规定 的 范围内 , 在不 影响现 有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益 的前 提下 , 基 金管 理人可 以调 整费 率或 收费 方式 , 并 应在 调整实 施前 按照 《信 息披 露 办法》 等相 关法 律法 规的 有关规 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刊 登公告 。 4 日常 赎回 业务 4.1 赎回 份额限 制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在销 售机 构办理 赎回 时, 每笔 赎回 申请的 最低 份额 为 500 份 基金份 额 ;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可将 其全 部或部 分基 金份 额赎 回 , 但 某笔赎 回业 务导 致单 个交 易账户 的基 金 份额余 额少 于500 份 时, 余额部 分基 金份 额必 须一 同赎回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根据 市场 情况, 在法 律法 规允 许的 情况下 , 调 整上 述规 定赎 回份额 的数 量限制 。 基金 管理人 必须 在调整 实施 前依 照 《 信息 披露办 法 》 的 有关规 定在 指定媒 介上 公 告 并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4.2 赎回 费率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天 1.50% 7 天≤Y<30 天 0.75%


4 30 天 ≤Y<1 年 0.50% 1 年≤Y<2 年 0.05% Y≥2 年 0 注:1 年指365 天,2 年指 730 天。 4.3 其他 与赎回 相关 的事 项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份 额的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担 , 赎回 费用 在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赎回本 基金 份额 时收 取。 对持续 持有 期少 于 30 日 的 投资人 收取 的赎 回费 ,将 全额计 入基 金财 产; 对持 续持有 期 长于 30 日 但少 于3 个月 的 投资人 收取 的赎 回费 ,将 赎回费 总额 的 75% 计 入基 金财产 ;对 持 续持有 期长 于3 个月 但少 于 6 个 月的 投资 人收 取的 赎回费 , 将赎 回费 总额 的50% 计入 基金 财 产;对 持续 持有 期长 于6 个月的 投资 人, 将赎 回费 总额 的25% 归入 基金 财产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在法 律法 规和 《基 金合 同》 规定 的 范围内 , 在不 影响现 有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益 的前 提下 , 基 金管 理 人可 以调 整费 率或 收费 方式 , 并 在调 整实施 前按 照 《 信息 披露 办 法》等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有 关规定 在指 定媒 介上 刊登 公告。 5 日常 转换 业务 5.1 转换 费率 1 、 基 金转 换费 用按 照转 出 基金赎 回费 用加 上转 出与 转入基 金申 购费 用补 差的 标准收 取。 当转出 基金 申购 费率 低于 转入基 金申 购费 率时 ,费 用补差 为按 照转 出基 金金 额(不 含转 出基 金赎回 费) 计算 的申 购费 用 差额; 当转 出基 金申 购费 率高于 转入 基金 申购 费率 时,不 收取 费 用补差 。


2 、基 金转 换后 的基 金份 额 持有时 间自 转换 入确 认日 开始重 新计 算。 3 、 基 金转 换采取 未知 价法 , 以申 请当 日( 以 下简 称 “T”日) 基金 份额 资产 净值 为基础 计 算(计 算公 式详 见本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 4 、通 过本 公司 代销 机构 进 行转换 时, 不同 基金 转换 方向转 换费 率设 置详 见本 公司网 站 《银华 旗下 基金 转换 费率 表》 。 5.2 其他 与转换 相关 的事 项


5 1 、 本 基金、 银华 优势 企业 证券投 资基 金 ( 基金 代码 :180001 ) 、 银华 保本 增值 证券投 资 基金 ( 基金代 码:180002 ) 、 银华- 道琼 斯88 精选 证 券投资 基金 ( 基金 代码:180003 ) 、 银华 货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A 级基金 份额 代码 :180008 ,B 级 基金 份额 代码:180009 ) 、 银华 优 质增长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代 码:180010 ) 、 银华富 裕主 题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 金代码 :180012 ) 、 银 华领 先策略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代 码:180013 ) 、 银华增 强收 益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代码 :180015 ) 、 银 华和 谐主题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代码 :180018 ) 、 银 华成 长先锋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代 码:180020 ) 、 银华信 用双 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代码 :A 类:180025 ;C 类:180026 ) 、 银华 永祥 保本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代 码:180028 ) 、银 华永 泰积 极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码:A 类: 180029 ;C 类:180030 ) 、 银华中 小盘 精选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代 码:180031 ) 、 银 华 上证 50 等 权重 交易 型开 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 基金 (基 金代 码:180033 ) 、 银 华中 证成 长股债 恒定 组 合30/70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代 码:000062 ) 、 银华 信用 四 季红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 基金 代码 : 000194 ) 、 银 华信 用季 季红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代 码: 000286)、 银华永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基金代 码:A 类:000287 ;C 类:000288 ) 、 银 华多利 宝货 币 市场基 金 (基 金代 码:A 类:000604 ;B 类:000605 ) 、 银华活 钱宝 货币 市场 基 金 F 类 基金 份 额 ( 基金 代码 : 000662 ) 、 银 华高端 制造 业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 代码 : 000823 ) 及银华 回报 灵活 配置 定期 开放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 基金 代码 :000904 ) 相 互之 间可 以进行 转换 业务 。 本公 司今 后发行 的其 他开 放式 基金 将视具 体情 况确 定是 否开 展基金 转换 业 务。 2 、投 资者 可以 通过 银华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网上 直销 交易系 统 办 理转 换业 务 , 如业务 办 理机构 发生 变动 , 本 公司 将按照 规定 在指 定媒 介上 另行公 告。 不同 业务 办理 机构所 支持 的可 以办理 转换 业务 的基 金可 能会有 所不 同, 具 体 业务 办理情 况请 以各 业务 办理 机构的 规定 为 准,敬 请投 资者 留意 。 3 、本 基金 的转 换业 务适 用 本公 司 2010 年3 月10 日 公布的 《银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关 于调整 旗下 开放 式基 金转 换业务 规则 的公 告》 及后 续做出 的修 订。 4 、投 资者 可在 基金 开放 日 申请办 理基 金转 换业 务, 具体办 理时 间与 基金 申购 、赎回 业 务办理 时间 相同 (本 公司 公告暂 停基 金转 换时 除外 ) 。


6 6 定期 定额 投资业 务 申请办 理 “定 期定额 投资 计划 ” 的 投资 者可自 行约 定每期 扣款 金额 , 但 最低 不少于 人 民 币100 元( 含100 元 ) , 具 体业务 规则 请以 各参 加活 动 的销 售 机 构的 规定 为准 。


7 基金 销售 机构 7.1 场外 销售机 构 7.1.1 直销机 构 (1) 银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北京 直销 中心


地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 安街 1 号东 方广 场东 方经 贸城 C2 办 公楼15 层


电话:010-58162950


传真: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 璐


网址:www.yhfund.com.cn


全国统 一客 户服 务电 话:400-678-3333


(2) 银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深圳 直销 中心


地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深南 大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大 厦 19 层


电话:0755-83515002


传真:0755-83515082


联系人 :饶 艳艳 (3) 银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网上 直销 交易 系统 网上交 易网 址: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手机交 易网 站:m.yhfund.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7.1.2 场外代 销机 构 无。 7.1.3 网上直 销交 易系统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本公 司网 上直销 交易 系统 办理 本基 金的日 常申 购 、 赎回 、 转 换、 定期 定 7 额投资 业务 ,具 体交 易细 则请参 阅本 公司 网站 公告 。 7.2 场内 销售机 构 无。 8 基金 份额净 值公 告的披 露安 排 自 2015 年5 月6 日 起, 本 基金管 理人 将在 每个 开放 日的次 日, 通过 其网 站、 基金份 额 发售网 点以 及其 他媒 介 , 披 露开放 日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和基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 敬请 投资者 留 意 。 9 其他 需要 提示的 事项 1 、本 公告 仅对 本基 金开 放 日常申 购、 赎回 、转 换、 定期定 额投 资业 务事 项予 以说明 。 投资者 欲了 解本 基金 详细 情况, 请认 真阅 读本 公司 网站上 刊登 的《 招募 说明 书》 , 亦可 登陆 本公司 网站 (www.yhfund.com.cn )进 行查 询。 2 、投 资者 应当 在销 售机 构 办理基 金销 售业 务的 营业 场所或 按销 售机 构提 供的 其他方 式 办理 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赎 回、转 换、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3 、投 资者 T 日交 易时 间内 受理的 申请 ,正 常情 况下 ,本基 金登 记机 构在 T+1 日对该 交 易的有 效性 进行 确认 , 投资 者应 在 T+2 日后(包 括该 日) 及时 到销 售网 点柜 台或 以 销售机 构规 定的其 他方 式查 询申 请的 确认情 况。 若申 购不 成功 或无效 , 则 投资 人已 缴付 的申购 款项 全额 退还给 投资 人账 户。 销售机 构对 申购 与赎 回申 请的受 理并 不代 表申 请一 定成功 , 而仅 代表 销售 机构 已经接 收 到申购 、 赎回 申请 。 申 购 与赎回 的确 认以 基金 登记 机构的 确认 结果 为准 。 对 于申请 的确 认情 况,投 资者 应及 时查 询。 4 、申 购与 赎回 的原 则 (1) “ 未知 价” 原则, 即申 购、 赎 回价 格以 受理 申请 当日收 市后 计算 的基 金份 额净值 为 基准进 行计 算; (2) “ 金额 申购 、份 额赎 回”原 则, 即申 购以 金额 申请, 赎回 以份 额申 请; (3) 当日 的申 购与 赎回 申 请可以 在基 金管 理人 规定 的时间 以内 撤销 ,在 当日 业务时 间 办理结 束后 不得 撤销 ; (4) 赎回 遵循 “先 进先 出 ”原则 ,即 按照 投资 人持 有份额 登记 日期 的先 后次 序进行 顺 序赎回 。


8 基金管 理人 可在 法律 法规 允许的 情况 下, 对上 述原 则进行 调整 。 基 金管 理人 必须在 新规 则开始 实施 前依 照《 信息 披露办 法》 的有 关规 定在 指定媒 介上 公告 。 5 、风 险提 示: 本公 司承 诺 以诚实 信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敬 请投 资者 留意投 资风 险。 特此公 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5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