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基金:关于增加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平安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招 商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关 于 招 商 中证 银 行 指 数分 级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增加 中国银
行、 交 通 银行 和 平 安 银行 为 代 销 机构 的 公 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
行” ) 、 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 以及 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平安银行 ” ) 签署的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
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 及 《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补充协议》 , 中国银
行、 交通银行和平安银行自2015年5月4日起代理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代码 :161723) 的销售业务 。 投资者欲了解 本
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 、 办 理 场所
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和平安银行 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 招商中证银行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的账户开户、 认购等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上述各银
行的相关规定。
二 、 投 资 者可 通 过 以 下途 径 了 解 或咨 询 相 关 情况
1、各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销 售 机 构 名称 网
址 客服电话
中国银行 www.boc.cn 95566
交通银行 www.bankcomm.com 95559
平安银行 bank.pingan.com 95511-3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三 、 风 险 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