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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新动力A(001273)

民生新动力: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民 生 加银 基 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民生加银 新动 力 灵 活 配置 定期开放 混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份 额 发售 公 告 
 
 
 
 
 
 
基 金 管理 人 : 民 生 加银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 金 托管 人 : 包商银行 股 份有 限 公司 
 
 
二零 一 五年 四 月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录 
一、本 次募 集基 本情 况 ................................................................................................................... 5 
二、发 售方 式及 相关 规定 ............................................................................................................... 6 
三、认 购费 用及 认购 份额 ............................................................................................................... 6 
四、直 销网 点的 开户 与认 购流程 ................................................................................................... 8 
五、其 他销 售网 点的 开户 与认购 流程 ......................................................................................... 12 
六、清 算交 割 ................................................................................................................................. 16 
七、退 款事 项 ................................................................................................................................. 16 
八、基 金合 同的 生效 ..................................................................................................................... 16 
九、发 售费 用 ................................................................................................................................. 17 
十、本 次发 行有 关当 事人 和中介 机构 ......................................................................................... 17 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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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提 示 
1 、 民生加银新动力灵 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
基金” )的募集申请已获 2015 年 4 月 21 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679 号文
注册。 
2、本基金是 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本基金运作方式是 契约型、定期 开放式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 司” ) ,
基金托管人为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包商银行” ) , 登记机构为本公
司。 
4、 本基金将自2015 年5 月4 日起至2015 年5 月11 日止公开发售, 本基金
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 和其他销售机构 进行公开发售。 
5 、本基金销售对象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 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投
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 、投资人欲购买本基 金,需事先开立本公司 基金账户和在各 销售机 构 开 立
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 已经有该类账户的 投 资 者 不 须 另 行 开 立 。 
7 、投资人应保证用于 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 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 ,不存
在任何法律上、 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
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 、投资人在申请开立 基金账户时应指定一个 银行账户为其结算账户 (以下
简称 “资金账户 ” ) , 用于该投资人的基金赎回 、 分红和退款等资金结算。 该账
户的户名应与投资人开立的基金账户名称相同。 
9 、 募集期内,投资人 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 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认购以
金额申请,通过 其他销售 机构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含认购费 ) ,民生加
银基金直销每笔 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含认购费), 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
设金额级差, 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 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
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笔
认购, 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
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 投资人认购费率须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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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10、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1、 对于 T 日(指发售募集期内的工作日, 下文同)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
申请, 在正常情况下, 基金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但对
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以
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
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
本基金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5 年4 月30 日《 上海证券报》 上的 《 民
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13 、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本 公 告 将 发 布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网 站
(www.msjyfund.com.cn ) 。 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发售的其他相关
事宜。 
14、 其他销售机构 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 销售网点、 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
认购等具体事项, 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 请参见该 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定。 
15、 募集期内, 本公司可 能新增 销售机构, 请留意近期本公司的公告或通知,
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 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 有关基 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
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查询。 
17、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88 或代
销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8、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基金” )是一种长 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 能是分
散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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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 既包括市场风险, 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 技术风险、 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巨额赎回风险是开
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 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 工作日
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 二 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 获取赎回款项。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 混合基金、 债券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
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 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般
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是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 、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 预期风险和中高 预期
收益 基金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
主要包括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市场风险等。 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
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最大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交投不活
跃导致的 投资者 被迫持 有到期的 风险。 市场风 险是未来 市场价 格(利 率、汇率、
股票价格、 商品价格等) 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 这
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 发售面值 1.00 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 发售面值,投资人存在遭受损失的风险。 
因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
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 信息披露文件, 了解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
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
做出投资 决策, 自行承 担投资风 险 。投 资人应 当通过本 基金管 理人购 买本基金。
如在募集期间增设 销售 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
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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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业 绩表现 的保证 。基金管 理人提 醒投资 人基金投 资的“ 买者自 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
行负担。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认购 (或申购) 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
募说明书。 
20、 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 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
解释权。 
 
 
 
 
 
 
 
 
 
 
 
 
 
 
 
 
 
 
 
 
 
 
 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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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A 类:001273


D 类:001274 (三)基金类型: 混合型 (四)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定期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 发售 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七)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八) 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西 、 福 中 路 北 新 世 界 商 务 中 心 4201.4202-B.4203-B.4204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西 、 福 中 路 北 新 世 界 商 务 中 心 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 汤敏 电话:0755-23999847 传真:0755-2399982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投 资 人 可 以 通 过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直 销 网 点 及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办 理 本基金的开户、 认购等业务。 有关办理本基金开户、 认购等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 司网站 (www.msjyfund.com.cn )查询。 2、其他销售 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投资者如需查询详细销售地点, 请向有关 销售机构咨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九)募集期限与发售募集期 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为 2015 年5 月4 日-2015 年5 月11 日, 本基金于该期 间向社会公开发售。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基 金 管 理 人 有 权 根 据 基 金 募 集 的 实 际 情 况 按 照 相 关 程 序 延 长 或 缩 短 发 售 募 集期,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 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 其他销售机构的 销售网点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 机构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二) 认购受理: 在基 金份额发售期间, 销售网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投资 人的认购申请。 (三) 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人可以通过柜面委托、 网 上委托等方式进行认购。 (四) 资金缴纳: 投资 人须在募集期内将足额资金存入资金账户, 基金认购 方可成功。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 撤销 。 (五) 认购限额: 投资 人通过 销售机构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 (含认购 费) ,民生加银基金直销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含认购费), 超过最低认购 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 构规定为准。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 一)认购费率 民生加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在认购时收 取基金认购费用 , 民生加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D 类份 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 本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单笔认购金额 M 认购费率 M<100 万元 0.45% 100 万元 ≤M<200 万元 0.20% 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 200 万元 ≤M<500 万元 0.10% M≥500 万元 每笔500 元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认购, 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当 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 投资人认购费率按照认 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二)基金的面值、认购价格、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1、 基金份额发售 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 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认购价格 本基金认购价格以基金份额 发售 面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 认购份额的计算 (1 )民生加银新动力A认购份额的计算 1)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 发售面值 2)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 发售面值 例:假设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民生加银新动力 A,适用的认购费率 为 0.45%,认购期利息为 10 元,则该投资者认购可得到的 民生加银新动力 A 的 份额 为: 认购费用=(100,000 ×0.45%)÷(1+0.45%)=447.98(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 -447.98=99,552.02(元) 认购份额=(99,552.02+10 )÷1.00=99,562.02(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 民生加银新动力 A,假定认购期利息为 10 元, 可得到 民生加银新动力 A 的99,562.02 份(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 注: 上述举例中的 “认购期利息为 10 元” , 仅供举例说明, 不代表实际的最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终利息计算结果, 最终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的具体数额以基金 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 )民生加银新动力D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发售 面值 例:假设某投资者投资100,000 元认购民 生 加 银 新 动 力D , 认 购 期 利 息 为10 元,则该投资者认购可得到的 民生加银新动力D 的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 +10)÷1.00=100,01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 元认购民生加银新动力D, 假定认购期利息为10 元, 可 得到 民生加银新动力D 的份额100,010.00份(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注: 上述举例中的 “认购期利息为10元” , 仅供举例说明, 不代表实际的最 终利息计算结果, 最终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的具体数额以基金 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 基金份额、余额处理 上述计算结果 (包括认购份额)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 2 位以后的 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直销网点:发售募集期 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 网上交易系统: 发售募集期 9:30-17:00 (T 日17:00 以后及周六、 周日、 节 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为下一工作日申请受理) 。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直销网点: (1 )本人有效身份证 明原件(居民身份证、 军官证、士兵证、户口 本、文 职证、中国护照) ; (2 )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 ; (3 ) 资金账户的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卡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4 )签名确认的销售适用性调查问卷(个人投资者) ; 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5 )签名确认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 网上交易系统: (1 )本人有效身份证 明原件(居民身份证、 军官证、士兵证、户口 本、文 职证、中国护照) ; (2 )本公司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卡。 4 、个人投资者在网上 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 手续时凭交易密码办理 ;到直 销网点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 明原件(居民身份证、 军官证、士兵证、户口 本、文 职证、中国护照) ;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 )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签名。 5、资金划拨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 办理认购时应将足额资金以电汇结 算 方式通过银行汇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1 )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1825014040000058 大额支付号:305584018256 联行号:96255 (2 )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1581500052514917 大额支付号:105584000021 联行号:56780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并 确保在申请当天17:00 前到账。 6、注意事项 (1 )投资人 T 日提交 开户申请后,应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 遇非工 作日网点不办公, 则顺延) 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通过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2 )投资人 T 日提交 认购申请后,应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 遇非工 作日网点不办公, 则顺延) 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认购 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 服务中 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 )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 )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7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 规定进行办理,造成认 购无效的,民生加银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流程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发售募集期 9:3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 日不受理) 。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正 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 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 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6 )业务经办人有效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士兵 证、户口本、文职证、中国护照) ; (7 )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8 )指定银行账 户 资 金 账 户 的 银 行 《 开 户 许 可 证 》 或 《 开 立 银 行 账 户 申 请 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 (9 )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 ,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10 )签名确认的销售适用性调查问卷(机构投资者) ; (11 )签名确认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 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已填好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并加盖预留印鉴; (2 )同城支票结算的 ,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 “ 受理回执 ” 复 印 件 ; 异 地 电 汇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 “电汇凭证回单 ”复印件; (3 )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金划拨 机 构 投 资 者 办 理 认 购 时 应 将 足 额 资 金 以 “ 支票结算” 或 “ 电 汇 结 算 ” 方式 通过银行汇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1 )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1825014040000058 大额支付号:305584018256 联行号:96255 (2 )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1581500052514917 大额 支付号:105584000021 联行号:56780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并 确保在申请当天17:00 前到账。 6、注意事项 (1 )投资人 T 日提交 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 遇非工 作日网点不办公, 则顺延) 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通过 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2 )投资人 T 日提交 认购申请后,应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认购 接受结果,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认购份额确认结果 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网上 查询系统查询。 (3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7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 规定进行办理,造成认 购无效的,民生加银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其他销售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 )在中国民生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 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9:30-15:00; 周六、 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 该认 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 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 )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 )请投资人在中国民 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 理好个人借记卡并存入 认购资 金。 2)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民生加银基金账户。 ① 民生借记卡;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 》 。 3)投资人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 )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 (个人) 》 。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3、 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 )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 )请投资人在中国民 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 理好机构活期存款账户 并存入 认购资金。 2)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民生加银基金账户。 ① 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 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机构) 》 (盖预留印鉴及公章) 。 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3)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 )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机构) 》 。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4 )机构客户办理认购 业务时,还需开具转账 支票作为支付依据,交 易委托 单作附件。 4、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民生银行规定和说明为准。 (二 )在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 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 参与,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各代销银行营业日的受理时间,以代销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2、 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 )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 )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 )没有银行借记卡的 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 建议有意认购的投资者 提前办 理; 2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 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 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 不同, 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 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1 )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 、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 )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2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 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 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 不同, 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三 )在代销证券公司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此程序仅供投资 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 和 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 2、 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 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份额认购申请表。 (4 )注意事项 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1 )个人投资者在不同 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 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的 具体手 续可能有所区别,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 工作人员; 2 )个人投资者在证券 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 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 联网、 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 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 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 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4 )在证券公司代销网 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的 ,以代 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流程 (1 )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或其他主管部 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 ,上述 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 )注意事项 1 )机构投资者在不同 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 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的 具体手 续可能有所区别,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 工作人员; 2 )机构投资者在证券 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 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 联网、 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 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 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 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4 )在证券公司代销网 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 以代销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六、清算交割 (一)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 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 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七、退款事项 (一)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 户不成功; 2、 已开户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 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 投资人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 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退款 投资人的无效认购资金, 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划往 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 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 会书面 确认之 日起, 《 基金合 同》生 效;否则 《基金 合同》 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 》 生 效 事 宜 予 以 公 告 。 (二)基金合同不 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基金募集期限届满, 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 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 并加计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3 、 如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 报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九、发售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 律师 费以及其他费用, 不得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 十、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 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 基金管理人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西 、 福 中 路 北 新 世 界 商 务 中 心 4201.4202-B.4203-B.4204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西 、 福 中 路 北 新 世 界 商 务 中 心 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 万青元 电话:010-88566528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 李良翼 2、 基金托管人 名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 号 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010-64822271 传真:010-64822271 联系人:唐佶 3、 直销机构 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西 、 福 中 路 北 新 世 界 商 务 中 心 4201.4202-B.4203-B.4204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西 、 福 中 路 北 新 世 界 商 务 中 心 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 万青元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 汤敏 电话:0755-23999847 传真:0755-2399982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4、 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西 、 福 中 路 北 新 世 界 商 务 中 心 4201.4202-B.4203-B.4204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西 、 福 中 路 北 新 世 界 商 务 中 心 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电话:0755-23999888 传真:0755-23999833 联系人:蔡海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经办律师: 黎明、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 吴翠蓉、乌爱莉 电话:010-581530000755 —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联系人: 吴翠蓉 民生加 银新动力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二 〇 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