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B: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国 泰 国 证 房 地 产 行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房 地 产 A 份额、 房地产 B 份 额 不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后 次 日 前 收 盘 价 调 整 的 公 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及 《 国泰国证房 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简称 “基金合同” ) 的约定, 国泰国证房地产 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 2015 年 4 月 23 日 为基准日, 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基础份额 (以下简称 “国泰地产 ” , 交易 代码: 160218)、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A 份额 (以下简称 “ 房地产 A”,交 易代码:150117)及国泰 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份额 (以下简称“ 房地 产 B ” , 交易代码:150118 ) 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对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 事宜, 详见 2015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 《关 于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2015 年 4 月 27 日复 牌首日房地产 A 、 房地产 B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 2015 年 4 月 24 日的房地 产 A 、 房地产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分 别为 1.000 元和 0.985 元。2015 年 4 月 27 日 当日房地产 A 、房地产 B 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文 件, 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