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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七天A(161622)

融通七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融通七 天理财 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招募 说明 书摘要 
2015年第1号 
重要提 示 
融通七 天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下 简称 “ 本 基金”) 经 中国 证监 会 2012 年 12 月
19 日 证监 许可[2012]1715 号文核 准募集 。 本基 金基 金合同 于 2013 年3 月14 日正式 生效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 确、 完 整 。 本招 募说明 书经 中国 证 监会核 准,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核 准,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做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
证,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有 风险 。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者 认购 (或申 购) 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本 招募 说明 书。 
基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其 他基 金的业 绩不 构成 对本 基金 业绩表 现的 保证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更新 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并经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 金合同 是 约
定基金 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 义务的 法律 文件 。 基金 投 资人自 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额 , 即成 为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的 当事 人, 其持 有基 金 份额的 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金 合同 的
承认和接 受,并 按照《基 金法》 、 《运 作办法》 、基金 合同及其 他有关 规定享有 权利、承 担 义
务。基 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应 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除特别 说明 外, 本招 募说 明书摘要 所 载内 容截 止日 为 2015 年3 月14 日 , 有 关财务 数 据
截止日 为2015 年 3 月 31 日(财 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 
一、基 金合同 生效 日期 
2013 年3 月14 日 
二、 基 金管 理人 
名称: 融 通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华侨城 汉唐 大 厦13 、14 层


设立日 期:2001 年5 月 22 日


法定代 表人 :田 德军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华侨城 汉唐 大 厦13 、14 层


电话: (0755 )26948070


联系人 :刘 宏 目前公司股东及出资比例为: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 、 日 兴 资 产 管 理有 限 公 司 (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 )40% 。 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1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现 任董 事情 况 董事长 田德 军先 生, 经济 学博士 , 现 任融 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历任 中信证 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投资 银行 业务 主管 ; 上 海远 东证 券有 限 公司董 事长 兼总 经理 ; 新 时代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总经 理。2010 年3 月至今 ,任 公司 董事 长。 独立董 事杜 婕女 士, 民进 会员, 注册 会计 师, 现任 吉林大 学经 济学 院教 授。 历任电 力 部 第一工 程局 一处 主管 会计 ,吉林 大学 教师 、讲 师、 教授。2011 年 1 月 至今 , 任公司 独立 董 事。 独立董 事田 利辉 先生 ,金 融学博 士后 、执 业律 师, 现任南 开大 学 金 融发 展研 究院教 授 。 历任密 歇根 大学 戴维 德森 研究所 博士 后研 究员 ; 北 京大学 光华 管理 学院 副教 授; 南开 大学 金 融发展 研究 院教 授。2011 年 1 月 至今 ,任 公司 独立 董事。 独立董 事施 天涛 先生 , 法 学博士 , 现 任清 华大 学法 学院教 授、 法学 院副 院长 、 博士 研 究 生导师 、中 国证 券法 学研 究会和 中国 保险 法学 研究 会副会 长。2012 年 1 月 至 今,任 公司 独 立董事 。 董事马 金声 先生 , 高 级经 济师, 现任 新时 代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名誉 董事 长。 历任中 国 人 民银行 办公 厅副 主任 、 主 任, 金银 管理 司司 长; 中 国农业 发展 银行 副行 长 ;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党委书 记兼副 董事长; 华 林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党 委书记。2007 年 至今,任 公司 董事。 董事黄 庆华 先生 , 工 科学 士 , 现任 上海 宜利 实业 有限 公 司总裁 助理 兼投 资管 理部 总经理 。 历任上 海宜 利实 业有 限公 司投资 管理 部经 理助 理、 新 时代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经 纪事业 部综 合 管理处 主管 。2015 年 2 月 至今, 任公 司董 事。 董事Frederick Reidenbach ( 弗 莱德)先 生, 毕业 于 美国宾 夕法 尼亚 州斯 克兰 顿大学 , 注册会 计师 , 现任 日兴 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执行 副总 裁兼首 席财 务官 和首 席营 运官 。 历 任日 本 富达投 资首 席行 政官 ;富 达投资 (Fidelity Investment)旗 下 子公 司 KVH 电 信的首 席执 行 长和首 席营 运官 ;日 本 Aon Risk Service 的 首席 财 务官和 首席 营运 官。2010 年 3 月 至今 , 任公司 董事 。 董事Blair Pickerell ( 裴 布雷) 先生 ,工 商管 理硕 士,现 任日 兴资 产管 理香 港有限 公 司亚洲区 总裁及全 球首席 营销总监 。历任摩 根士丹 利亚洲有 限公司董 事总经 理。2012 年 1 月至今 ,任 公司 董事 。 董事孟 朝霞 女士 , 经 济学 硕士, 现任 融通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总 经理 。 历 任新 华人寿 保 险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2 股份有 限公 司企 业年 金管 理中心 总经 理 、 泰 康养 老 保险股 份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富国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2015 年2 月至 今, 任公 司董 事。 2、现 任监 事情 况 监事李 华先 生, 经 济学 硕 士, 现 任公司 监察 稽核 部 总监。 曾任北 京大 学经 济 管理系 讲师 , 1993 年 起历任 广东省南 方 金融服务 总公司基 金部副 总经理、 广东华侨 信托投 资公司规 划发 展部总 经理 、 广州 鼎源 投 资理财 顾问 有限 公司 总经 理兼广 东南 方资 信评 估公 司董事 长 、 天 一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广 州营 业部总 经理 及华 南业 务总 部总经 理。2011 年 至今 任 公司监 事。 3、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情 况 总经理 孟朝 霞女 士 , 经济 学 硕士 。 历 任新 华人 寿保 险股份 有限 公司 企业 年金 管理中 心 总 经理,泰 康养老保 险股份 有限公司 副总 经理 ,富国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副总经 理。2014 年 9 月至今 任公 司总 经理 。 常务副总经 理颜锡廉 (Allen Yan ) 先生,工 商管理 硕士。历任 美国富达 投资 公司财务 分析员 、 日本 富达 投资 公 司财务 经理 , 日兴 资产 管 理有限 公司 财务 企划 与分 析部部 长 。2011 年至今 任公 司常 务副 总经 理。 督察长 涂卫 东先 生, 法学 硕 士。 历 任国 务院 法制 办公 室(原国 务院 法制 局)财 金司 公务员 , 曾在中国 证监会法 律部和 基金监管 部工作, 曾是中 国证监会 公职律师 。2011 年至今任 公司 督察长 。 4、基 金经 理 (1 ) 现任 基金 经理 情况 王超先 生, 金融 工程 硕士 , 经济 学、 数 学 双学 士,7 年证券 从业 经验 , 具 有基 金从业 资 格。2007 年7 月至 2012 年 8 月 在深 圳发 展银 行 ( 现更名 为平 安银 行) 工作 , 主要 从事 债券 自营交 易盘 投资 与理 财投 资管理 。2012 年 8 月加 入 融通基 金管 理公 司任 投资 经理。 现同 时 担任融 通债 券 、 融 通七 天 理财债 券 、 融 通标 普可 转 债指数 、 融通 通源 短融 债 券 、 融通 四季 添 利债券(LOF) 和 融通 岁岁 添 利定期 开放 债券 基金 经理 。 王涛先生, 经 济学 硕士 ,11 年证 券从 业经 验 , 具 有 基金从 业资 格 。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 ,在 中国 工商 银行 深圳市 分行 工作 ,任 外汇 及衍生 交易 交易 员;2007 年 7 月至 2013 年1 月 , 在招 商银 行总 行 工作 , 从 事固 定收 益证 券 投资管 理 、 理 财产 品开 发 及相关 本 、 外 币 衍生交 易等 工作 , 担 任交 易员职 务;2013 年1 月至2014 年 9 月, 在 东莞 证券 工作, 任固 定 收益类 产品 投资 经理 。2014 年 9 月, 加入 融通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任债 券研 究员。 现同 时 担任 融 通通 源短 融债 券 、 融通易 支付 货币 和融 通七 天理财 债券 基金 经理 。 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3 (2 ) 历任 基金 经理 情况 自本基 金合 同生 效起 至 2014 年1 月1 日 ,由 张李 陵先生 担任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4 年 1 月 2 日至 2014 年 1 月 6 日, 由张 李 陵先生 和王 超先 生共 同担 任本基 金 基 金经 理。 自 2014 年1 月7 日至 2015 年1 月5 日 ,由 王超 先 生担任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5 年1 月 6 日至 今 ,由王 超先 生和 王涛 先生 共同担 任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公司固定收 益投资决 策委 员会成员: 总经理孟 朝霞 女士,常务 副总经理 颜锡 廉(Allen Yan ) 先生 ,固 定收 益部 总 监、基 金经 理韩 海平 先生 。 上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亲 属关系 。 三、基 金托管 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概 况 1、基 本情 况 名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成立时 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 话:010-66105799 联系人 :蒋 松云 2、主 要人 员情 况 截至2014 年12 月末 , 中 国工商 银行 资产 托管 部共 有员 工 207 人, 平均 年龄30 岁,95% 以上员 工拥 有大 学本 科以 上学历 ,高 管人 员均 拥有 研究生 以上 学历 或高 级技 术职称 。 3、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作为中 国大 陆托 管服 务的 先行者 ,中 国工 商银 行 自 1998 年在 国内 首家 提供 托 管服务 以 来, 秉承 “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责 ” 的宗 旨, 依靠 严 密科学 的风 险管 理和 内部 控制体 系 、 规 范 的管理 模式 、 先进 的营 运 系统和 专业 的服 务团 队 , 严格履 行资 产托 管人 职责 , 为 境内 外广 大 投资者 、 金融 资产 管理 机 构和企 业客 户提 供安 全 、 高效 、 专 业的 托管 服务 , 展现优 异的 市场 形象和 影响 力。 建立 了国 内托管 银行 中最 丰富 、最 成熟的 产品 线。 拥有 包括 证券投 资基 金 、 信托资 产、 保险 资产 、社 会保障 基金 、安 心账 户资 金、企 业年 金基 金、QFII 资产、QDII 资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4 产、 股权 投资 基金 、 证 券 公司集 合资 产管 理计 划 、 证券公 司定 向资 产管 理计 划、 商业 银行 信 贷资产 证券 化、 基金 公司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QDII 专户资 产、ESCROW 等 门类 齐全的 托管 产 品体系 , 同时 在国 内率 先 开展绩 效评 估 、 风 险 管 理 等增值 服务 , 可以 为各 类 客户提 供个 性化 的托管 服务 。截 至2014 年12 月, 中国 工商 银行 共 托管证 券投 资基 金407 只 。自 2003 年以 来,本行 连续十 年获得香 港《亚洲 货币》 、 英国《 全 球托管人》 、香港 《财资》 、美国《 环球 金融》 、 内 地 《证 券时 报》 、 《上海 证券 报 》 等 境内 外 权威财 经媒 体评 选 的45 项 最佳托 管银 行 大奖 ; 是 获得 奖项 最多 的 国内托 管银 行 , 优 良的 服 务品质 获得 国内 外金 融领 域的持 续认 可和 广泛好 评。 (二) 基金 托管 人的 内部 控制制 度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自成立 以来 , 各 项业 务飞 速发展 , 始 终保 持在 资产 托管行 业 的 优势地 位 。 这 些成 绩的 取 得, 是与 资产 托管 部 “一 手抓业 务拓 展 , 一 手抓 内 控建设 ” 的做 法 是分不 开的 。 资产 托管 部 非常重 视改 进和 加强 内部 风险管 理工 作 , 在 积极 拓 展各项 托管 业务 的同时 , 把加 强风 险防 范 和控制 的力 度 , 精 心培 育 内控文 化 , 完 善风 险控 制 机制 , 强 化业 务 项目全 过程 风险 管理 作为 重要工 作来 做。 继 2005 、2007、2009 、2010 、2011 、2012 年六 次 顺利通 过评 估组 织内 部控 制和安 全措 施是 否充 分的 最权威 的 SAS70 ( 审计 标 准第 70 号) 审 阅后,2013 年 中国 工商 银 行资产 托管 部第 七次 通 过 ISAE3402(原 SAS70 ) 审 阅获得 无保 留 意见的 控 制 及有 效性 报告 , 表 明独 立第 三方 对我 行 托管服 务在 风险 管理 、 内 部控制 方面 的健 全性和 有效 性的 全面 认可 。 也证明 中国 工商 银行 托管 服务的 风险 控制 能力 已经 与国际 大型 托 管银行接轨 ,达到 国际先 进水平。目 前,ISAE3402 审阅已经成 为年度 化、常 规化的内控 工 作手段 。 1、内 部风 险控 制目 标 保证业 务运 作严 格遵 守国 家有关 法律 法规 和行 业监 管规则 , 强 化和 建立 守法 经营、 规 范 运作的 经营 思想 和经 营风 格,形 成一 个运 作规 范化 、管理 科学 化、 监控 制度 化的内 控体 系 ; 防范和 化解 经营 风险 , 保 证托管 资产 的安 全完 整 ; 维护持 有人 的权 益 ; 保 障 资产托 管业 务安 全、有 效、 稳健 运行 。 2、内 部风 险控 制组 织结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内部 风险 控制 组织 结构 由中国 工商 银行 稽核 监察 部门 ( 内 控 合规部、 内部审计 局) 、资 产托管部 内设风险 控制处 及资产托 管部各业 务处室 共同组成 。 总 行稽核 监察 部门 负责 制定 全行风 险管 理政 策, 对各 业务部 门风 险控 制工 作进 行指导 、监 督 。 资产托 管部 内部 设置 专门 负责稽 核监 察工 作的 内部 风险控 制处 , 配备 专职 稽 核监察 人员 , 在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5 总经理 的直 接领 导下 , 依 照有关 法律 规章 , 对业 务 的运行 独立 行使 稽核 监察 职权 。 各 业务 处 室在各 自职 责范 围内 实施 具体的 风险 控制 措施 。 3、内 部风 险控 制原 则 (1 )合法性 原则。 内控制 度应当符合 国家法 律法规 及监管机构 的监管 要求, 并贯穿于 托管业 务经 营管 理活 动的 始终。 (2 ) 完整 性原 则。 托管 业 务的各 项经 营管 理活 动都 必须有 相应 的规 范程 序和 监督制 约; 监督制 约应 渗透 到托 管业 务的全 过程 和各 个操 作环 节,覆 盖所 有的 部门 、岗 位和人 员。 (3 )及时性 原则。 托管业 务经营活动 必须在 发生时 能准确及时 地记录 ;按照 “内控优 先”的 原则 ,新 设机 构或 新增业 务品 种时 ,必 须做 到已建 立相 关的 规章 制度 。 (4)审慎 性原则 。各项 业务经营活 动必须 防范风 险,审慎经 营,保 证基金 资产和其 他委托 资产 的安 全与 完整 。 (5 )有效性 原则。 内控制 度应根据国 家政策 、法律 及经营管理 的需要 适时修 改完善, 并保证 得到 全面 落实 执行 ,不得 有任 何空 间、 时限 及人员 的例 外。 (6 )独立性 原则。 设立专 门履行托管 人职责 的管理 部门;直接 操作人 员和控 制人员必 须相对 独立 , 适 当分 离; 内 控制度 的检 查、 评价 部门 必 须独立 于内 控制 度的 制定 和执行 部门 。 4、内 部风 险控 制措 施实 施 (1 )严格的 隔离制 度。资 产托管业务 与传统 业务实 行严格分离 ,建立 了明确 的岗位职 责、 科学 的业 务流 程、 详 细的操 作手 册 、 严 格的 人 员行为 规范 等一 系列 规章 制度 , 并 采取 了 良好的 防火 墙隔 离制 度, 能够确 保资 产独 立、 环境 独立、 人员 独立 、业 务制 度和管 理独 立 、 网络独 立。 (2 )高层检 查。主 管行领 导与部门高 级管理 层作为 工行托管业 务政策 和策略 的制定者 和管理 者 , 要 求下 级部 门 及时报 告经 营管 理情 况和 特别情 况 , 以 检查 资产 托 管部在 实现 内部 控制目 标方 面的 进展 ,并 根据检 查情 况提 出内 部控 制措施 ,督 促职 能管 理部 门改进 。 (3 ) 人事 控制。 资产 托管 部严格 落实 岗位 责任 制, 建立 “ 自控 防线 ” 、 “ 互控 防线” 、 “ 监 控防线 ” 三道 控制 防线 , 健全绩 效考 核和 激励 机制 , 树 立 “ 以人 为本 ” 的 内 控文化 , 增强 员 工的责 任心 和荣 誉感 , 培 育团队 精神 和核 心竞 争力 。 并 通过 进行 定期 、 定 向 的业 务 与职 业道 德培训 、签 订承 诺书 ,使 员工树 立风 险防 范与 控制 理念。 (4 )经营控 制。资 产托管 部通过制定 计划、 编制预 算等方法开 展各种 业务营 销活动、 处理各 项事 务, 从而 有效 地控制 和配 置组 织资 源, 达到资 源利 用和 效益 最大 化目的 。 (5 )内部风 险管理 。资产 托管部通过 稽核监 察、风 险评估等方 式加强 内部风 险管理,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6 定期或 不定 期地 对业 务运 作状况 进行 检查 、 监控 , 指导业 务部 门进 行风 险识 别、 评估 , 制 定 并实施 风险 控制 措施 ,排 查风险 隐患 。 (6 )数据安 全控制 。我们 通过业务操 作区相 对独立 、数据和传 真加密 、数据 传输线路 的冗余 备份 、监 控设 施的 运用和 保 障 等措 施来 保障 数据安 全。 (7 )应急准 备与响 应。资 产托管业务 建立专 门的灾 难恢复中心 ,制定 了基于 数据、应 用、 操作 、 环 境四 个层 面 的完备 的灾 难恢 复方 案 , 并组织 员工 定期 演练 。 为 使演练 更加 接近 实战 , 资 产托 管部 不断 提高 演练标 准 , 从 最初 的按 照预 订时间 演练 发展 到现 在的 “ 随机演 练” 。 从演练 结果 看, 资产 托管 部完全 有能 力在 发生 灾难 的情况 下两 个小 时内 恢复 业务。 5、资 产托 管部 内部 风险 控 制情况 (1 )资产托 管部内 部设置 专职稽核监 察部门 ,配备 专职稽核监 察人员 ,在总 经理的直 接领导 下 , 依 照有 关法 律 规章 , 全 面贯 彻落 实全 程 监控思 想 , 确 保资 产托 管 业务健 康 、 稳 定 地发展 。 (2 )完善组 织结构 ,实施 全员风险管 理。完 善的风 险管理体系 需要从 上至下 每个员工 的共同 参与 , 只有 这样 , 风险控 制制 度和 措施 才会 全面 、 有 效。 资产 托管 部 实施全 员风 险管 理, 将风 险控 制责 任落 实 到具体 业务 部门 和业 务岗 位, 每位 员工 对自 己岗 位 职责范 围内 的风 险负责 , 通过 建立 纵向 双 人制 、 横 向多 部门 制的 内 部组织 结构 , 形成 不同 部 门、 不同 岗位 相 互制衡 的组 织结 构。 (3 )建立健 全规章 制度。 资产托管部 十分重 视内控 制度的建设 ,一贯 坚持把 风险防范 和控制 的理 念和 方法 融入 岗位职 责 、 制 度建 设和 工 作流程 中 。 经 过多 年努 力 , 资 产托 管部 已 经建立 了一 整套 内部 风险 控制制 度 , 包 括 : 岗 位职 责、 业务 操作 流程 、 稽核 监察制 度 、 信 息 披露制 度等 , 覆盖 所有 部 门和岗 位 , 渗 透各 项业 务 过程 , 形 成各 个业 务环 节 之间的 相互 制约 机制。 (4 )内部风 险控制 始终是 托管部工作 重点之 一,保 持与业务发 展同等 地位。 资产托管 业务是 商业 银行 新兴 的中 间业务 , 资产 托管 部从 成 立之日 起就 特别 强调 规范 运作 , 一 直将 建 立一个 系统 、 高效 的风 险 防范和 控制 体系 作为 工作 重点 。 随 着市 场环 境的 变 化和托 管业 务的 快速发 展 , 新 问题 、 新 情 况不断 出现 , 资产 托管 部 始终将 风险 管理 放在 与业 务发展 同等 重要 的位置 ,视 风险 防范 和控 制为托 管业 务生 存和 发展 的生命 线。 四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 基金 份额 发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7 基金管 理人 通过 在深 圳设 立的理 财中 心、 在北 京和 上 海设立 的分 公司 以及 网上 直销为 投 资者办 理开 放式 基金 开户 、认购 、申 购、 赎回 、基 金转换 等业 务: (1 ) 融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机构 理财 部机 构销 售及 服务深 圳小 组 地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华侨 城汉唐 大 厦 13 、14 层 邮政编 码:518053 联系人 : 陈 思辰 联系电 话: (0755 )26948034 传真: (0755 )26935139 客户服 务中 心电 话:400-883-8088( 免 长途 通话 费用)、( 0755 )26948088 (2 ) 融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机构 理财 部机 构销 售及 服务北 京小 组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厦C 座 1241-1243 室 邮编:100033 联系人 : 魏 艳薇 联系电 话: (010 )66190989 传真: (010 )88091635 (3 ) 融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机构 理财 部机 构销 售及 服务上 海小 组 地址: 上海 市世 纪大 道 8 号国金 中心 汇丰 银行 大 楼6 楼601 -602 邮编:200120 联系人 :杨雁 联系电 话: (021 )38424950 传真: (021 )38424884 (4 ) 融通 基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网上 直销 地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华侨 城汉唐 大 厦 13 、14 层 邮政编 码:518053 联系人 :刘晶 联系电 话: (0755 )26948105 传真: (0755 )26948079 2、代 销机 构 (1) 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 55 号 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8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联系人 :刘 秀宇 电话: (010 )66107909 (2) 深 圳众 禄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I、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童 彩平 电话: (0755 )33227950 (3) 上 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峨山 路 613 号 6 幢 551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 号楼 C 座9 楼 法定代 表人 :其实 联系人 : 高 莉莉 电话:(021)54509998 (4) 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 斯国际 大 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 杨 文斌 联系人 :张 茹 电话:(021)58870011 (5) 杭 州数 米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道海 曙路 东 2 号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3588 号 恒生大 厦12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联系人 :周 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6) 北 京展 恒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后沙峪 镇安 富 街6 号


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9 法人代 表: 闫振 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 : 王婉 秋 客服电 话:400-888-6661 (7)浙 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文二西 路一 号元 茂大 厦 903 室 办公 地址 :浙 江省 杭州 市 翠柏 路 7 号 杭州 电子 商务 产业 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 代表 人: 凌顺 平 联系 人: 胡璇 联系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服 电话 :0571-88920897


4008-773-772 (8)中 国国 际期 货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门 外光 华 路14 号 1 幢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麦子店 西 路 3 号 新恒 基国 际大 厦 15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兵 联系人 : 赵森


电话: 010-59539864 传真: 010-59539806 客户服 务电 话: 95162 (9) 中 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4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联系人 :张 颢


电话: (010 )85156398 客服电 话:95587 或400888108 (10) 申万 宏源 证券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10 联系人 :曹 晔 电话: (021 )33389888 客服电 话:95523 或4008895523 (11)信 达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志刚 联系人 :鹿 馨方 联系电 话: (010 )63080994 客服电 话:4008008899 (12) 长城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福田 区深 南大 道 6008 号 特区 报业 大 厦 14 、16 、17 楼 法定代 表人 :黄 耀华 联系人 :刘 阳 电话: (0755 )83516289 客服电 话:4006666888 (13)东 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杨 树财


联系人 :安 岩岩 电话: (0431 )85096517 客服电 话:4006000686 (14)平 安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路 荣超 大 厦 4036 号 16-20 法定代 表人 :谢 永林 联系人 :吴 琼 电话: (0755 )22621866 客服电 话:95511-8 (15)恒 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市新 城区 新华 东 街 111 号 法定代 表人 :庞 介民 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11 联系人 :魏 巍 电话: (0471 )4974437 客服电 话: (0471 )4961259 (16) 申万 宏源 西部 证券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 新市 区) 北 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 表人 :许 建平 联系 人 : 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选择 其他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代理 销售 本基金 , 并 及时公 告。 (二) 注册 登记 机构 融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华侨城 汉唐 大 厦13 、14 层 设立日 期:2001 年5 月 22 日 法定代 表人 :田 德军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 :杜嘉 (三) 律师 事务 所 名称: 广东 嘉得 信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深 圳市 罗湖 区 笋岗东 路中 民时 代广 场 A 座 201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笋岗东 路中 民时 代广 场 A 座201 法定代 表人 :闵 齐双


联系人 : 崔卫 群 经办律 师: 闵 齐双


崔卫群 电话:075533382888 (总 机)


075533033936 (直 线) 13480989076 传真:075533033086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12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233 号汇 亚大 厦1604-1608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湖 滨 路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 心 11 楼(邮 编:200021 ) 法人代 表: 杨绍 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刘 莉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 竞、 王灵 五、基 金的名 称 融通七 天理 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六、基 金的类 型 契约型 开放 式 七、基 金的投 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投资 风险 和 保 持资产 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追求稳 定的 当期 收益 , 力 争获取 高 于 业绩比 较基 准的 投资 收益 。 八、基 金的投 资方 向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括: 现金, 通知 存款, 一 年以内 (含 一年) 的银 行定 期存 款和 大额存 单, 剩余 期限 (或 回售期 限) 在 397 天 以内 (含 397 天) 的债券 、 资产 支持 证券 、 中期票 据 , 期 限在 一年 以 内 ( 含一 年) 的债 券回 购 , 期 限在 一年 以 内 ( 含一 年) 的中 央银 行 票据 , 短 期融 资券 , 及 法 律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本基金 投资 的其 他固定 收益 类金 融工 具。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九、基 金的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固 定收 益类品 种。 本基 金采 取自 上而下 的投 资分 析方 法, 在预判 宏 观 经济形 势的 基础 上 , 跟 踪 通胀走 势和 政策 取向 , 对 收益率 曲线 的变 动进 行分 析和预 测 。 在 此 基础上 , 综合 使用 各种 投 资策略 , 以确 定组 合构 成 。 本 基金 的具 体投 资策 略 包括利 率预 期和 资产配 置策 略 、 估值 策略 、久期 控制 和流 动性 管理 策略、 选时 与套 利策 略 等 部分。 1、利 率预 期和 资产 配置 策 略 根据宏 观经 济指 标( 存贷 款利率 水平 、CPI 指 标、GDP 增 长率 、货 币供 应量 、 汇率等 )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13 判断当 前经 济周 期所 处的 阶段 , 关 注并 预测 未来 利 率变化 趋势 , 以此 决定 基 金投资 组合 的平 均剩余 期限 ; 依照 投资 时 钟理论 , 根据 各大 类属 资 产的收 益水 平 、 平 均剩 余 期限 、 流 动性 特 征(如平 均日交易 量、交 易场所、 机构投资 者持仓 情况、回 购抵押情 况等) , 决定基金 投 资 组合中 各类 属资 产的 配置 比例。 2、估 值策 略 根据以 往债 券收 益率 变动 与宏观 经济 变量 之间 的联 系, 结 合当 期经 济形 势特 点, 建 立 不 同品种 债券 的收 益率 曲线 预测模 型 , 并 通过 这些 模 型对债 券进 行估 值 , 测 算 不同经 济情 景下 各品种 债券 的价 格中 枢和 变动趋 势 。 根 据收 益率 、 流动性 、 风险 匹配 原则 以 及对债 券估 值变 动的预 测构 建投 资组 合 , 合理选 择不 同市 场中 有投 资价值 的券 种 , 并 根据 投 资环境 的变 化相 机调整 。 3、久 期控 制和 流动 性管 理 策略 为控制 风险 、 保 证流 动性 , 根据 持有 人的 平均 持有 期限确 定组 合的 平均 持有 期限, 保 证 组合的 平均 剩余 期限 控制 在 127 天以 内。 关注 宏观 经济指 标和 政策 取向 ,预 判资金 面状 况 , 提前安 排资 金以 应对 流动 性紧张 的市 场环 境。 具体 操作上 ,通 过 主 动控 制同 业存款 的比 例 、 保留充 足的 可变 现资 产和 平均安 排回 购到 期期 限 , 确保组 合具 有充 足的 流动 性资产 ; 预判 市 场流动 性状 况 , 提 前对 债 券投资 的比 例和 久期 进行 调整 , 在 确保 组合 收益 的 前提下 增强 变现 能力 。 4、选 时与 套利 策略 市场和 品种 的多 样性 以及 风险收 益差 异提 供了 丰富 的无风 险套 利机 会, 如: (1 )分析市 场变动 趋势, 把握回购利 率波动 规律, 对回购资产 进行时 间方向 上的动态 配置策 略。 根据 回购 利差 进行回 购品 种的 配置 比例 调整。 (2 )把握大 盘新股 发行、 季节因素、 日历效 应等, 捕捉回购利 率的高 点。对 银行间市 场和交 易所 市场 出现 的跨 市场套 利机 会, 进行 跨市 场套利 。 (3 )对于跨 期限套 利,进 行严格的实 证检验 ,在控 制风险的基 础上进 行操作 。在短期 债券的 单个 债券 选择 上利 用收益 率利 差策 略、 收益 率 曲线策 略选 择收 益率 高或 价值被 低估 的 短期债 券, 进行 投资 决策 。 5、其 他衍 生工 具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密 切跟 踪国 内各 种衍生 产品 的动 向, 一旦 有新的 产品 推出 市场 , 在 履行适 当 程 序后 , 将 在届 时相 应法 律 法规的 框架 内 , 制 订符 合 本基金 投资 目标 的投 资策 略, 同时 结合 对 衍生工 具的 研究 , 在充 分 考虑衍 生产 品风 险和 收益 特征的 前提 下 , 谨 慎进 行 投资 。 本 基金 将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14 按照相 关法 律法 规通 过利 用其他 衍生 金融 工具 进 行 套利 、 避 险交 易, 控制 基 金组合 风险 , 并 通过灵 活运 用趋 势投 资策 略获取 收益 。 (四) 投资 操作 程序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是公 司投 资方面 最高 层决 策机 构, 定期就 投资 管理 重大 问题 进行讨 论 , 确定基 金投 资策 略。 1、宏 观分 析师 根据 宏观 经 济形势 、物 价形 势、 货币 政策等 分析 市场 利率 的走 向; 2、固 定收 益研 究团 队分 析 债券市 场基 本面 、债 券市 场供求 、收 益率 曲线 变化 情况; 3、固 定收 益研 究团 队负 责 信用风 险的 评估 、信 用利 差的分 析及 信用 评级 的调 整; 4、固定收益 研究团 队根据 宏观经济形 势和债 券市场 投资策略的 研究结 果,结 合基金特 点向基 金经 理提 供债 券投 资策略 和资 产配 置方 案建 议; 5、基金经理 参考固 定收益 研究团队投 资建议 ,拟定 下一阶段基 金投资 债券配 置方案, 报投资 决策 委员 会讨 论; 6、投资决策 委员会 根据上 报的投资策 略建议 和资产 配置方案, 进行久 期决策 并形成决 议; 7、根据投资 决策委 员会批 准的资产配 置决议 ,基金 经理综合流 动性、 收益和 久期策略 构建资 产组 合和 进行 个券 选择, 并负 责债 券组 合日 常管理 和动 态优 化; 8、债 券交 易员 接受 指令 进 行询价 和反 馈后 达成 交易 ,并且 跟踪 券款 交割 情况 ; 9、 风 险管 理部 负责 完成 基 金内部 业绩 和风 险评 估, 提交评 价报 告。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有权 根据 市场变 化和 实际 情况 ,对 上述管 理程 序作 出调 整。 (五) 投资 限制 1、禁 止行 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 承销 证券 ; (2 ) 向他 人贷 款或 者提 供 担保; (3 )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国 务院 另有 规定 的除 外; (5 )向其基 金管理 人、基 金托管人出 资或者 买卖其 基金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 发行的股 票或者 债券 ; (6 )买卖与 其基金 管理人 、基金托管 人有控 股关系 的股东或者 与其基 金管理 人、基金 托管人 有其 他重 大利 害关 系的公 司发 行的 证券 或者 承销期 内承 销的 证券 ; 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15 (7)从 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8 ) 依照 法律 法规 有关 规 定,由 中国 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其 他活 动。 2、本 基金 不得 投资 于以 下 金融工 具: (1 ) 股票 、权 证; (2 ) 可转 换债 券; (3 ) 剩余 期限 (或 回售 期 限)超 过 397 天的 债券 ; (4 ) 信用 等级 在 A+ 级以 下的企 业债 券; (5 ) 以定 期存 款利 率为 基 准利率 的浮 动利 率债 券, 但市场 条件 发生 变化 后另 有规定 的, 从其规 定; (6 ) 非在 全国 银行 间债 券 交易市 场或 证券 交易 所交 易的资 产支 持证 券; (7 ) 中国 证监 会 、 中国 人 民银行 禁止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具 。 法律法 规或 监 管 部门 取消 上述限 制后 ,本 基金 不受 上述规 定的 限制 。 3、组 合限 制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应遵 循以 下限制 : (1 ) 本基 金投资 组 合的 平 均剩余 期限 在每 个交 易日 均不得 超 过 127 天; (2 )投资于 同一公 司发行 的短期企业 债券及 短期融 资券的比例 ,合计 不得超 过基金资 产净值 的10% ; (3 )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发 行的证 券, 不超 过该 证券 的 10% ; (4 )本基金 进入全 国银行 间同业市场 进行债 券回购 的资金余额 不得超 过基金 资产净值 的40% ; (5 ) 本基 金的 存款 银行 应 为至少 具有 基金 托管 资格 、 基金 代销 资格 或 QFII 托 管人资 格 之一的 商业 银行 ; (6 )本基金 投资于 定期存 款(根据协 议可提 前支取 且没有利息 损失的 银行存 款除外) 的比例 ,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30% ; (7 )存放在 具有基 金托管 资格的同一 商业银 行的协 议存款,不 得超过 基金资 产净值的 30% ; 存放 在不 具有 基金 托 管资格 的同 一商 业银 行的 存款,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8 ) 本基 金持 有的 剩余 期 限不超 过 397 天 但剩 余存 续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 率债券 摊 余成本 总计 不得 超过 当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20% ; (9 )本基金 投资于 同一原 始权益人的 各类资 产支持 证券的比例 ,不得 超过基 金资产净 值的 10% ;本 基金 持有 的 全部资 产支 持证 券, 其市 值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本基 金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16 持有的 同一(指 同一 信用 级 别)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比例 , 不得超 过该 资产 支持 证券 规模 的 10% ; 本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 全部 基金投 资于 同一 原始 权益 人的各 类资 产支 持证 券, 不 得超过 其各 类 资产支 持证 券合 计规 模 的10%; 本基 金应 投资 于信 用 级别评 级 为AAA 以上(含 AAA) 的 资产 支 持证券 。 基金 持有 资产 支 持证券 期间 , 如果 其信 用 等级下 降 、 不 再符 合投 资 标准 , 应 在评 级 报告发 布之 日 起3 个月 内 予以全 部卖 出; (10) 本基 金投 资的 短期 融资券 的信 用评 级, 应不 低于以 下标 准: 1)国 内信 用评 级机 构评 定 的 A-1 级 或相 当于 A-1 级 的短期 信用 级别 ; 2)根据有关 规定予 以豁免 信用评级的 短期融 资券, 其发行人最 近三年 的信用 评级和跟 踪评级 具备 下列 条件 之一 : i)国 内信 用评 级机 构评 定 的 AAA 级 或相 当于 AAA 级 的长期 信用 级别 ; ii) 国 际信 用评 级机 构评 定的低 于中 国主 权评 级一 个级别 的信 用级 别 ( 例如 , 若中 国 主 权评级 为A-级 ,则 低于 中 国主权 评级 一个 级别 的 为BBB+ 级 ) 。 3)同 一发 行人 同时 具有 国 内信用 评级 和国 际信 用评 级的, 以国 内信 用级 别为 准。 4)本基金持 有短期 融资券 期间,如果 其信用 等级下 降、不再符 合投资 标准, 应在评级 报告发 布之 日 起20 个交 易日内 予以 全部 减持 。 (11) 中国 证监 会规 定的 其他比 例限 制。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 上 市公 司合并 、 基 金规 模变 动、 股权分 置改 革中 支付 对价 等基金 管 理 人之外 的因 素致 使基 金投 资比例 不符 合上 述规 定投 资比例 的,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 行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应当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之日 起 14 个 交易 日 内使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符合基 金 合同的 有关 约定 。基 金托 管人对 基金 的投 资的 监督 与检查 自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起 开始 。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上述限 制, 如适 用于 本基 金,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序 后 , 则本基 金 投 资不 再受 相关 限制。 十、基 金的 业 绩比 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绩 比 较基 准为 :七天 通知 存款 税后 利率 。 通知存 款是 一种 不约 定存 期, 支 取时 需提 前通 知银 行, 约 定支 取日 期和 金额 方能支 取 的 存款, 具有 存期 灵活 、存 取方便 的特 征, 同时 可获 得高于 活期 存款 利息 的收 益。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 者有 更权 威的 、 更 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者 是市 场上 出现 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业 绩基 准时 , 经 与基 金托 管人 协 商一致 , 本基金 可以在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后变更 业绩 比较 基准 并及 时公告。 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17 十一、 基金的 风险 收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预 期收益 和风 险 水 平低 于混 合型基 金、 股票 型基 金, 高于货 币 市 场基金 。 十二、 基金投 资组 合报告 本基金 托管 人中 国工 商银 行根据 本基 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5 年4 月20 日 复核 了本报 告 中 的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 容,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本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计 。 1. 报告 期末 基金 资产 组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10,009,283.43 84.44 其中: 债券 10,009,283.43 84.44 资产支 持证 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 合计 1,473,694.26 12.43 4 其他资 产 371,304.03 3.13 5 合计 11,854,281.72 100.00 2. 报告 期债 券回 购融 资情 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0.0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报 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报 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融资余 额 占资产 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债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20% 的 说明 本基金 合同 约定 : “ 本基 金 进入全 国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进行债 券回 购的 资金 余额 不得超 过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40% ” ,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生超标 情况 。 3. 基金 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3.1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基本 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88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88 报告期 内投 资 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1 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18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超 过180 天情 况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理 财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未超 过 127 天。 3.2 报 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 分布 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12.56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60 天 -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90 天 -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180 天 85.30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含)-397 天( 含) -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97.86 - 4. 报告 期末 按债 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0,009,283.43 85.3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0,009,283.43 85.30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10,009,283.43 85.30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5. 报告 期末 按摊 余成 本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债券 投资 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 张)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40218 14 国开 18 100,000 10,009,283.43 85.30 6. “影 子定 价 ” 与“ 摊余 成本法 ”确 定的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436%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450%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 值 0.0115% 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19 7.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8.1 本 基 金 采 用摊 余 成 本法 计 价, 即 计 价 对 象 以 买入成 本 列 示, 按 照 票 面 利 率或协 议 利 率 并 考虑其 买入 时的 溢价 和折 价,在 其剩 余期 限内 按照 实 际利率 法每 日计 提收 益。 8.2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没 有出现 持有 剩余 期限 小 于397 天 但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 的浮 动利 率债券 的摊 余成 本超 过当 日基金 资产 净 值20% 的情 况。 8.3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报告 期内 没有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 或在 报告 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 8.4 其 他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306,081.03 4 应收申 购款 65,223.00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371,304.03 十三、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 勉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不 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无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金 的各 项费 用。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 本 基 金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如 下: 融通七 天理 财债 券 A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 年 3 月 14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 起至2013 年12 月31 日 3.1690% 0.0028% 1.0837% 0.0000% 2.0853% 0.0028% 2014 年 4.2272% 0.0087% 1.3500% 0.0000% 2.8772% 0.0087% 融通七 天理 财债 券 B 阶段 份额净 值 份额净 值 业绩比 较 业绩比 较基 ①-③ ②-④ 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20 增长率 ①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基准收 益 率③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2013 年 3 月 14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 起至2013 年12 月31 日 3.4249% 0.0029% 1.0837% 0.0000% 2.3412% 0.0029% 2014 年 3.7649% 0.0101% 1.3500% 0.0000% 2.4149% 0.0101% 十四、 基金费 用与 税收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 4、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6、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 基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7%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 如 下 : H= E×0.27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2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 期顺延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0.08%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 如 下: H= E×0.08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21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托 管费划款 指令, 基金托管 人复核后 于次月 前 2 个工 作日内 从基金 财 产中一次 性支 取。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3、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本基 金 A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 售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30% 。对于 由 B 类 降级 为 A 类 的基金 份 额持有 人, 基金 年销 售服 务 费率应 自其 达 到 A 类 条件 的开放 日后 的下 一个 工作 日起适 用 A 类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的费 率。 本基 金 B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 售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01% ,对于 由 A 类 升级 为 B 类 的基金 份 额持有 人, 基金 年销 售服 务 费率应 自其 达 到B 类 条件 的开放 日后 的下 一个 工作 日起适 用 B 类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的费 率。 各类基 金份 额的 基金 销售 服务费 计提 的计 算公 式如 下: H= E×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 托管人 发送 销售 服务 费划 付指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核后 于次月 首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从 基 金资产中 划出,由 注册登 记机构代 收, 注册登 记机 构收 到后 按相 关合同 规定 支付 给基 金销 售机构 等。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公 休日 等 , 支付日 期顺 延。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中 第 4-9 项 费用 ” ,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按 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金管理 人和基 金托管 人因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 义务导致的 费用支 出或基 金财产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基金 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十五、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的 说明 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22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基金 法》 、 《运 作管理办法 》 、 《 销售管理办法 》 、 《信息 披 露管理办 法》 及 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 的 要求, 对本 基金 管理 人于2014 年10 月27 日刊 登的 本基金 招募 说 明书进 行了 更新,主 要更 新 的内容 如下 : 1、在 “第 三节 基金 管理 人”部 分部分 对 “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进行 了更 新; 2、 在“第四 节、基 金托管 人”部分, 对基金 托管人 的基本情况 及相关 业务经 营情况按 照最新 资料 进行 了更 新; 3、 在 “第 五节 相关 服务 机构” 部分, 更 新了 直销 机构和 代销 机构 的相 关信 息; 4、 在 “第 九节 基金 的投 资”部 分, 对本 基 金 2015 年第 1 季 度报告 中的 投资 组合数 据 进行了 列示 ; 5、 在 “ 第十 节 基 金的 业 绩” 部分 , 按 规定 要求 对 基金的 投资 业绩 数据 进行 了列示 , 已 经基金 托管 人复 核; 6、在 “二 十二 、 对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的 服务 ”部 分的 内容进 行了 更新 ; 7、 在 “ 二十 三、 其他 应披 露的事 项 ” 部 分, 对本 报 告期内 的基 金公 告进 行了 列表说 明 。 融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5年4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