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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利B(150082)

信达利B: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信达澳银稳定 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信 达 澳银 稳 定 增利分级 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分 级 运作 期 届满 与 基金 份 额转 换 的 第 二 次提 示 性公 告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于 2012 年 5 月 7 日生效, 根据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信达澳银稳定 增利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分级运作期将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届满。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4 年 4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 和信 达澳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cinda.com) 上发
布了《关于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年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
换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为了保障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现发布本基金三年运作期
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 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 、 分 级 运作 期 届 满 后的 基 金 存 续形 式 
分级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继续存续,并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的份额转换规则自动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 基金名称变更为 “ 信达澳银稳定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二 、 基 金 转型 时 信 达利 A 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届满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 3 年的对应日。如该 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届满日与信达利 B 的封闭期届满日为同一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届满日前,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并提示 信达利 A 的处理 方式: 信达利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 3 年内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 信达利 A 份额; 没 有赎回的 信达利 A 份额, 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届满日其自动转换为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份 额。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信达利 A 的最 后一个赎回开放日为 2015 年 5 月 6信达澳银稳定 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日。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 信达利 A 的赎回, 开放日为不可抗 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三 、 基 金 转型 时 的 份 额转 换 规 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届满日,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 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 金无法按时在最后一个开放日开放 信达利 A 的赎回的,份额转换基准日一并顺延。 2、份额转换方式 在 份 额 转换基 准 日 ,本基 金 转 换成上 市 开 放式基 金 (LOF ) 后 的 基金份 额 净 值 调 整为 1.000 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信达利 A 、 信达利 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信达利 A (或信达利 B ) 的转换比率= 份额转换基准日信达利 A (或信达利 B)的 基金份额净值/1.000 信达利 A (或信达利 B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 信达利 A (或信达利 B ) 的份额数× 信达利 A (或 信达利 B )的转换比率 在 进 行 份额转 换 时 , 信达 利 A 、信达利 B 的 场 外 份额将 转 换 成上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场外份额, 且 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 信达利 B 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 )场 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信达利 A (或信达利 B )的转换比率、 信达利 A (或信 达利 B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份额 的具体计算见基 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信达澳银稳定 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信达利 A 、信达利 B 的份额全 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份额之日起 30 日内,本基金将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 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 相关公告。 四 、 基 金 转型 后 基 金 的投 资 管 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投资管 理的相关内容将保持不变。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本基金履 行适当程序后,投资管理的相关内容可随之改变并及时公告。 五 、 重 要 提示


1、 为保证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份额转换期间的平稳运作, 在本基金分级运作期 届满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停 止办理信 达利 A 和信达利 B 的转托管 (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业务。 届 时请详见 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分级运作期届满,信达利 B 将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届时请详见 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 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 本基金将更名为 “ 信达澳银稳定增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 ) ” 。


4、 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 办理 信达澳银稳定 增 利 债 券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LOF )的 申 购 、赎回 业 务 ;并按 照 基 金合同 的 规 定,向 深 圳 证 券 交易所 申 请 信达澳 银 稳 定 增 利 债 券 型证券 投 资 基金 (LOF )的 上 市 交 易。届 时 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5、 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 在信达澳银稳定 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之前,投资人将无法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在 信达澳银稳定 增利债券型信达澳银稳定 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 券 投 资基金 (LOF )上 市 交 易之前 , 投 资人将 无 法 进行基 金 份 额的交 易 , 存在一 定 的流动性风险。 投 资 者 可 以 拨 打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8-118 或 登 录 网 站 (www.fscinda.com )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