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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产债(163827)

中银产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基金管 理人:





中银 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二零一 五年 四 月 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2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 经 2013 年 11 月 25 日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2013 】1500 号文 注册 募集。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 并 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金 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 义 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 投资 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其持 有基 金份 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 并按 照 《 基金 法 》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作 管理 办 法 》 、 基 金合同 及其 他有 关规定 享有 权利 、 承担 义 务。 基金 投资 人欲 了解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 细查 阅 基金合 同。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 完 整 。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 监 会 注册 ,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注册 ,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作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 证,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有 风险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本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者根 据所 持有份 额享 受基 金的 收益 , 但同时 也要 承担 相应 的投 资风险 。 投资者 认购 ( 或申 购) 基 金时应 认真 阅读 本招 募说 明书 , 全 面认 识本 基金 产 品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并承 担基 金投 资中 出 现的各 类风 险 , 包 括 : 因 政治 、 经 济 、 社 会等 环境 因素对 证券 价格 产生影 响而 形成 的系 统性 风险 , 个 别证 券特 有的 非 系统性 风险 , 由于 基金 投 资者连 续大 量赎 回基金 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 基 金管 理人 在基 金管 理 实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 理风险 , 本基 金 投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 中 小企业 私募 债 是 根据 相关 法律法 规由 非上 市中 小企 业采用 非公 开 方式发行 的 债券 。 由于 不 能公开 交易 , 一般 情况 下 , 交 易不 活跃 , 潜在 较大 流动性 风险 。 当 发债主 体信 用质 量恶 化时 , 受 市场 流动 性所 限 , 本 基 金可能 无法 卖出 所持 有的 中小企 业私 募 债, 由此 可能 给基 金净 值带 来更大 的负 面影 响和 损失 , 本基金 的特 定风 险详 见招 募说明 书 “ 风 险揭示 ” 章节 等等 。 本 基 金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于 证 券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 品种 , 本 基金 的 预期收 益和 预期 风险 高于 货币市 场基 金 , 低 于混 合 型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 投 资者应 充分 考虑 自身的 风险 承受 能力 , 并 对于认 购 (或 申购 ) 基金 的意愿 、 时机 、 数量 等投 资行为 作出 独立 决策。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 构成对 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基 金管理 人提 醒投 资者 基金 投资的 “ 买者 自负 ” 原 则, 在投资 者作 出 投资决 策后 ,基 金运 营状 况与基 金净 值变 化引 致的 投资风 险, 由投 资者 自行 负责。 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3 本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截止 日为 2015 年 3 月 4 日,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现截 止 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金 托管 人 中 国工 商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已复 核了 本次更 新的 招 募说明 书。 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4 一、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期 2014 年 9 月 4 日 二、 基 金管 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 况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谭 炯 设立日 期: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话: (021 )38834999 联系人 :高 爽秋 注册资 本:1 亿 元人 民币 股权结 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 资本 的比 例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人民 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 投资 管理 (英 国) 有限公 司 相当于 人民 币 1650 万元 的 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 事会 成员 白志中 (BAI Zhizhong ) 先生, 董事长。上海 交通大学工 商管理专业硕 士,高级经 济 师。 历任 中国 银行 山西 省 分行综合 计 划处 处长 及办 公室主 任 , 中 国银 行宁 夏 回族自 治区 分行 行长 、 党 委书 记, 中国 银行 广西壮 族自 治区 分行 行长 、 党 委书 记, 中国 银行 四川 省分行 行长 、 党委书 记, 中国 银行 广东 省分行 行长 、党 委书 记等 职。现任 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长。 李道滨 (LI Daobin ) 先生 , 董事 。 清 华大 学法 学博 士。2000 年10月至2012 年4 月任职 于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历任市 场部 副总 监 、 总 监 、 总 经理 助理 和公 司副 总 经理 。 现任 中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执 行总 裁。 赵春堂(ZHAO Chuntang )先生,董事。南开大学 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历任 中国银行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5 国际金 融研 究所 干部 , 中 国银行 董事 会秘 书部 副处 长、 主管 , 中 国银 行上 市 办公室 主管 , 中 国银行 江西 省分 行行 长助 理、 副行 长、 党委 委员 , 中 国银行 个人 金融 总部 副总 经理等 职 。 现 任中国 银行 财富 管理 与私 人银行 部副 总经 理( 主持 工作) 。 宋福宁 (SONG Funing ) 先生, 董事。厦门大 学 经济学硕 士,经济师。 历任中国银 行 福建省 分行 资金 计划 处外 汇交易 科科 长 、 资 金计 划 处副处 长 、 资 金业 务部 负 责人 、 资 金业 务 部总经 理 , 中 国银 行总行 金融市 场总 部助 理总 经理 , 中 国银 行总行 投 资银 行 与资产 管理 部助 理总经 理等 职。 现任 中国 银行投 资银 行与 资产 管理 部副总 经理 。 葛 岱 炜 (David Graham ) 先 生 , 董 事 。 葛 岱 炜 先 生 于1977 年 —1984 年 供 职 于Deloitte Haskins & Sells (现为 普华 永道) 伦敦 和悉 尼分 公司 , 之后, 在拉 扎兹 (Lazards ) 银行 伦敦、 香 港和 东京分 公司任 职。1992 年,加 入美林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MLIM ) , 曾 担任 欧洲 、中 东、 非洲 、 太 平洋 地区 客 户关系 部门 的负 责人 。 2006 年贝 莱德 与美 林投 资管 理 有限公 司合 并 后, 加入 贝莱 德。 现任 贝 莱德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总经 理 , 主 要负 责管 理 贝莱德 合资 企业 关系方 面的 事务 。 朱善利(ZHU Shanli ) 先生,独立董事。北京大学经济学 博士。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 理学院 经济 管理 系讲 师 、 副教授 、 主任 、 北 京大 学 光华管 理学 院应 用经 济学 系主任 、 北京 大 学光华 管理 学院 副院 长等 职。 现任 北京 大学 光华 管 理学院 教授 、 博士 生导 师 , 北 京大 学中 国 中小企 业促 进中 心主 任 、 21 世纪 创业 投资 中心 主任 、 管理科 学中 心副 主任 , 兼 任中国 投资 协 会理事 、 中国 财政 学会 理 事、 中国 企业 投资 协会 常 务理事 、 中原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独立 董事 等职。 荆新(JING Xin ) 先生, 独立董事。中国人民 大学 会计 学博士。曾任中 国人 民大学会 计系副 主任 , 中 国人 民大 学 审计处 处长 等职 。 现 任中 国 人民大 学商 学院 副院 长、 会 计学教 授、 博士生 导师 、 博士 后合 作 导师 , 兼 任财 政部 中国 会 计准则 委员 会咨 询专 家 、 中国会 计学 会理 事、 全国 会计 专业 学位 教 指委副 主任 委员 、 中国 青 少年发 展基 金会 监事 、 安 泰科技 股份 有限 公司独 立董 事、 风神 轮胎 股份有 限公 司独 立董 事。 赵欣舸 (ZHAO Xinge ) 先 生, 独立 董事 。 美 国西 北 大学经 济学 博士 。 曾在 美 国威廉 与 玛丽学 院商 学院 任教 , 并 曾为美 国投 资公 司协 会 ( 美国共 同基 金业 行业 协会 ) 等 公司 和机 构 提供 咨询。现 任中欧国际工商 学院金融 学与会计学教授 、副教务 长和金融MBA 主任 ,并在 中国的 数家 上市 公司 和金 融投资 公司 担任 独立 董事 。 雷晓波 (Edward Radcliffe ) 先生, 独立 董事 。 法 国INSEAD 工商 管理 硕士。 曾 任白狐 技 术有限 公司 总经 理 , 目 前 仍担任 该公 司的 咨询 顾问 。 在 此之 前, 曾任 英国 电 信集团 零售 部部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6 门 经理 , 贝特 伯恩 顾问 公 司董事 、 北京 代表 处首 席 代表 、 总 经理 , 中英 商会 财务司 库 、 英 中 贸易协 会理 事会 成员 。现 任银硃 合伙 人有 限公 司合 伙人 。 2、监 事 赵 绘坪(ZHAO Huiping )先 生,监 事。国 籍:中国。 中央党 校经济 管理专业本 科、人 力资源 管理 师 、 经 济师 。 曾任中 国银 行人 力资 源部 信息团 队主 管 、 中 国银 行 人力资 源部 综合 处副处 长、 处长 、人 事部 技术干 部处 干部 、副 处长 。 乐妮 (YUE Ni )女士 ,职工监 事。国籍 :中国。 上海交 通大学工 商管理硕 士。曾 分别 就职于上 海浦东发 展银行 、山西证 券有限责 任公司 、友邦华 泰基金管 理公司 。2006 年7 月加 入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现 任基 金运 营部 总经 理 。 具 有14 年证 券从 业年 限 ,11 年基 金行 业 从业经 验 。 3.高级 管理 人 员 李道滨 (LI Daobin )先 生 ,董事 、执 行总 裁。 简历 见董事 会成 员介 绍。 欧 阳向军 (Jason X. OUYANG )先生 ,督察 长。国籍: 加拿大 。中国 证券业协会-沃顿 商学院高级管 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 证书, 加 拿大西 部大学毅伟 商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 工商 管理 硕士 (MBA )和经 济学 硕 士。 曾在 加拿 大太 平洋 集 团公司 、 加拿 大帝 国商 业 银行和 加拿 大伦 敦人 寿保 险公司 等海 外机 构从事 金融 工作 多年 ,也 曾任蔚 深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现 英大 证券 )研 究发 展中心 总经 理 、 融通基 金管 理公 司市 场拓 展总监 、 监 察稽 核总 监和 上 海复旦 大学 国际 金融 系国 际金融 教研 室 主任、 讲师 。 张 家文(ZHANG Jiawen )先 生,副 执行总 裁。国籍: 中国。 西安交 通大学工商 管理硕 士。 历任 中国 银行 苏州 分 行太仓 支行 副行 长 、 苏 州 分行风 险管 理处 处长 、 苏 州分行 工业 园区 支行行 长、 苏州 分行 副行 长、党 委委 员。 4.基金 经理 白洁(BAI Jie )女士, 中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助理 副总裁(A VP ),上海财经 大学经济 学硕士。 曾任金盛 保险有 限公司投 资部固定 收益分 析员。2007 年 加入中银 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曾 担任 固定 收益 研究 员、基 金经 理助 理。2011 年 3 月至 今任 中银 货币 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2 年 12 月至 今任 中银 理财 7 天债 券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3 年 12 月 至今 任中 银理 财 21 天债 券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4 年 9 月至 今任 中银 产业 债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4 年 10 月 至今任 中银 安 心回报 债券 基金 基金 经理 。具有 10 年证 券从 业年 限 。具备 基金 、证 券、 银行 间本币 市场 交 易员从 业资 格 。 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7 5、投 资决 策委 员 会 成员 的 姓名及 职务 主席: 李道 滨( 执行 总裁 ) 成员: 陈军 (助 理执 行总 裁) 、 杨军 (资 深投 资经 理) 、 奚鹏 洲 ( 固定 收益 投资部 总 经 理)、 张发 余( 研究 部总 经理) 、李 建( 固定 收益 投资部 副总 经理 ) 列席成 员: 欧阳 向军 (督 察长) 6、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三、 基 金托 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 本情 况


名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成立时 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 话:010-66105799 联系人 : 蒋 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 年 12 月 末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共 有 员 工 207 人 , 平 均 年 龄 30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 称 。 (三)基金托管业务 经营 情况 作 为 中 国 大 陆 托 管 服 务 的 先 行 者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自 1998 年 在 国 内 首 家 提 供 托 管 服 务 以 来 , 秉 承 “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 的 宗 旨 , 依 靠 严 密 科 学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 规 范 的 管 理 模 式 、 先 进 的 营 运 系 统 和 专 业 的 服 务 团 队 , 严 格 履 行 资 产 托 管 人 职 责 , 为 境 内 外 广 大 投 资 者 、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机 构 和 企 业 客 户 提 供 安 全 、 高 效 、 专 业 的 托 管 服 务 , 展 现 优 异 的 市 场 形 象 和 影 响 力 。 建 立 了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中 最 丰 富 、 最 成 熟 的 产 品 线 。 拥 有 包 括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信 托 资 产 、 保 险 资 产 、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 安 心 账 户 资 金 、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8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QFII 资 产 、QDII 资 产 、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 证 券 公 司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证 券 公 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商 业 银 行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 基 金 公 司 特 定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 QDII 专 户 资 产 、ESCROW 等 门 类 齐 全 的 托 管 产 品 体 系 , 同 时 在 国 内 率 先 开 展 绩 效 评 估 、 风 险 管 理 等 增 值 服 务 , 可 以 为 各 类 客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托 管 服 务 。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共 托 管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407 只 。 自 2003 年 以 来 , 本 行 连 续 十 年 获 得 香 港 《 亚 洲 货 币 》 、 英 国 《 全 球 托 管 人 》 、 香 港 《 财 资 》 、 美 国 《 环 球 金 融 》 、 内 地 《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等 境 内 外 权 威 财 经 媒 体 评 选 的 45 项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大 奖 ; 是 获 得 奖 项 最 多 的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 优 良 的 服 务 品 质 获 得 国 内 外 金 融 领 域 的 持 续 认 可 和 广 泛 好 评 。 四、 相 关服 务机 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1、场 外销 售机 构 (1) 直销 机构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直 销中心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谭 炯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联系人 :徐 琳 (2) 其他 销售 机构


(1)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


田国 立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联系人 :











宋亚 平 (2) 申万 宏源 证券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徐 汇区长 乐 路 989 号 45 层 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9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徐 汇区长 乐 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


李梅 联系人 :








黄莹 客服电 话:





95523 公司网 站:





www.swhysc.com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 选 择其 他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销售 基金 , 并 及时 公 告。 2、场内 销售 机构 场内销售 机 构是 指具 有基 金 销售 业务 资格 、 并 经深 圳 证券交 易所 和中 国证 券登 记结算 有 限责任 公司 认可 的深 圳证 券交易 所会 员单 位, 具体 名 单详见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或相关 业务 公 告 。 (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 证券 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西城 区 太平桥 大 街 17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西城 区 太平桥 大 街 17 号


法定代 表人 : 周明 电话:








(010 )58598839


传真:








(010 )59378835


联系人 :





任瑞 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 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韩 炯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经办律 师: 黎明 、孙 睿 联系人 :孙 睿 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10 (四)审计基金财产 的会 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 安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 永大 楼 16 层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吴 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 :汤 骏


经办会 计师 :徐艳 、 许培 菁 五、 基 金的 名称 中银产 业债 一年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六、 基 金的 类型 契约型 、 上市 开放 式 ( 本基 金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每 封闭一 年集 中开 放申 购与 赎回 一 次 ) 七、 基 金的 投资 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并保 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 通过对产业债券积极主动 的投资管 理,追 求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增 值。 八、 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 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 交易的国 债、 金 融债、 央行 票据、 地方政 府债 、 企 业债、 公 司债、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 中期票 据、 短期 融资券、 超级短期 融资券 、资产支 持证券、 次级债 、可转换 债券(含 分离交 易可转债) 、 债 券回购 、 银行 存款 、 货 币 市场工 具等 , 以及 股票 、 权证等 权益 类品 种和 法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它金 融工具 ,但 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的 相关 规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本基金 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 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 ,其中 产业债的投 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 金资产 的 80% 。应开放期 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利 益 , 开 放期 开 始前三 个月 至开 放期 结束 后三个 月内 不受 前述 比例 限制 。 本 基金 还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11 可投资于可转债转股 所得 股票以及权证 等 中 国证 监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非固 定收 益 类 金 融 品 种。 本基 金持有 的全 部权 证, 其市 值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3% 。 开放 期内 ,基 金持 有 现 金或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不低 于 5% , 在封闭 期内 ,本 基 金 不受上 述 5% 的限 制。 本基金 所指 产业 债 , 具 体 包括公 司债 、 企业 债 、 短 期融资 券 、 中 期票 据 、 商 业银行 金融 债与次 级债 、 可分 离交 易 可转换 债券 的纯 债部 分等 除国债 、 中央 银行 票据 及 政策性 金融 债之 外、非 国家 信用 的固 定收 益类金 融工 具, 但不 包括 城投债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九、 基 金的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采取 自上 而下 和自 下而上 相结 合的 投资 策略 , 在 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 下, 实现 风 险和收 益的 最佳 配比 。 1、类 属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定性 和定 量地 分析 不同类 属债 券类 资产 的信 用风险 、 流 动性 风险 及其 经 风险调 整 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 利能 力,通过比较或合理 预期 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 的风 险与收益率变 化, 确定 并动 态地 调整 不 同类属 债券 类资 产间 的配 置比例 , 确定 最能 符合 本 基金风 险收 益特 征的资 产组 合。 2、久 期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认真 研 判 中国 宏观 经济运 行情 况 , 及 由此 引 致的货 币政 策 、 财 政政 策 , 密 切跟 踪 CPI 、PPI 、M2 、M1 、 汇 率 等利率 敏感 指标 , 通 过定 性与定 量相 结合 的方 式, 对未来 中国 债 券市场 利率 走势 进行 分析 与判断 ,并 由此 确定 合理 的债券 组合 久期 。 (1)宏观 经济环境 分析: 通过跟踪 、研判诸 如工业 增加值同 比增长率 、社会 消费品 零 售总额 同比 增长 率 、 固 定 资产投 资额 同比 增长 率 、 进出口 额同 比增 长率 等宏 观经济 数据 , 判 断宏观 经济 运行 趋势 及其 在经济 周期 中所 处位 置 , 预测国 家货 币政 策 、 财 政 政策取 向及 当前 利率在 利率 周期 中所 处位 置;基 于利 率周 期的 判断 ,密切 跟踪 、关 注诸 如 CPI 、PPI 等物价 指数 、 银 行准 备金 率 、 货 币供应 量 、 信 贷状 况等 金 融运行 数据 , 对外 贸易 顺 逆差 、 外 商直 接 投资额 等实 体经 济运 行数 据,研 判利 率在 中短 期内 变动趋 势, 及国 家可 能采 取的调 控 政 策 ; (2)利率 变动趋势 分析: 基于对宏 观经济运 行状态 以及利率 变动趋势 的判断 ,同时 考 量债券 市场 资金 面供 应状 况、市 场主 流预 期等 因素 ,预测 债券 收益 率变 化趋 势; 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12 (3)久期 分析:根 据利率 周期变化 、市场利 率变动 趋势、市 场主流预 期,以 及当期 债 券收益 率水 平 , 通 过合 理 假设下 的情 景分 析和 压力 测试 , 最 后确 定最 优的 债 券组合 久期 。 当 预期市 场总 体利 率水 平降 低 时 , 本 基金 将延 长所 持 有的债 券组 合的 久期 值 , 从而可 以在 市场 利率实 际下 降时 获得 债券 价格上 升收 益 ; 反 之, 当 预期市 场总 体利 率水 平上 升时 , 则 缩短 组 合久期 ,以 规避 债券 价格 下降的 风险 带来 的资 本损 失,获 得较 高的 再投 资收 益。 3、期 限结 构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综 合考 察收 益率 曲线和 信用 利差 曲线 , 通 过 预期收 益率 曲线 形态 变化 和信用 利 差曲线 走势 来调 整投 资组 合的头 寸。 在考察 收益 率曲 线的 基础 上, 本基 金将 确定 采用 集 中策略 、 哑铃 策略 或梯 形 策略等 , 以 从收益 率曲 线的 形变 和不 同期限 信用 债券 的相 对价 格变化 中获 利 。 一 般而 言 , 当预期 收益 率 曲线变 陡时 , 本基 金将 采 用集中 策略 ; 当预 期收 益 率曲线 变平 时 , 将 采用 哑 铃策略 ; 在预 期 收益率 曲线 不变 或平 行移 动时, 则采 用梯 形策 略。 4、产 业债 投资 策略 (1) 产业 债选 择策 略 本基金 在债 券投 资中 以产 业债投 资为 主 。 更 加关 注 债券的 信用 风险 , 利用 有 效严格 的内 部风险 控制 系统 , 选取 合 格的产 业债 作为 投资 标的 , 在 规避 信用 风险 的同 时 , 取 得较 好的 投 资收益 。 本基 金采 取自 上 而下与 自下 而上 相结 合的 投资策 略 。 通 过内 部的 信 用分析 方法 对可 选债券 品种 进行 筛选 过滤 , 通 过自 上而 下地 考察 宏 观经济 环境 、 国家 产业 发 展政策 、 行业 发 展状况 和趋 势 、 监 管环 境 、 公 司背 景、 竞争 地位 、 治理结 构 、 盈 利能 力、 偿 债能力 、 现金 流 水平等诸多因素,通 过给 予不同因素不同权重 ,采 用数量化方法把主体 所发 行债券分为 6 个信用 级别 ,其 中,1-3 级资质 较好 ,可 以长 期持 有,被 视为 配置 类资 产;4-5 级则资质 稍 差, 可以 短期 持有 , 被视 为交易 类资 产 ; 而 规避 类 则资质 很差 , 信用 风险 很 高, 限制 对其 投 资。


信用债 收益 率是 在基 准收 益率基 础上 加上 反映 信用 风险收 益的 信用 利差 。 基 准 收益率 主 要受宏 观经 济政 策环 境的 影响, 信用 利差 收益 率主 要 受该信 用债 对应 信用 水平 的市场 信用 利 差曲线 以及 该信 用债 本身 的信用 变化 的影 响 。 因 此 , 产业债 的投 资策 略可 细分 为 基于 信用 利 差曲线 变化 的投 资策 略、 基于产 业债 个券 信用 变化 的投资 策略 。 1)基 于信 用利 差曲 线变 化 的投资 策略 首先, 信用 利差 曲线 的变 化受到 经济 周期 和相 关市 场变化 的影 响。 如果 宏观 经济向 好 , 企业盈 利能 力增 强, 现金 流好转 ,信 贷条 件放 松, 则信用 利差 将收 窄; 如果 经济陷 入萧 条 ,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13 企业亏 损增 加 , 现 金流 恶 化, 信贷 条件 收紧 , 则信 用利差 将拉 大 。 其 次 , 分 析产业 债市 场容 量、 产业 债债 券结 构、 流 动性等 变化 趋势 对信 用利 差曲线 的影 响 ; 同 时政 策 的变化 也影 响可 投资产 业债 的投 资主 体对 产业债 的需 求变 化 。 本 基 金将综 合各 种因 素 , 分 析 信用利 差曲 线整 体及分 行业 走 势 ,确 定不 同风险 类别 的产 业债 的投 资比例 。 2)基 于个 券信 用变 化的 投 资策略 除受宏 观经 济和 行业 周期 影响外 , 产 业债 发行 人自 身 素质也 是影 响个 券信 用变 化的重 要 因素, 包括 股东 背景 、法 人治理 结构 、管 理水 平、 经营状 况、 财务 质量 、融 资能力 等因 素 。 本基金 将通 过公 司内 部的 信用债 评级 系统 , 对 债券 发 行人进 行资 质评 估并 结合 其所属 行业 特 点, 判断 个券 未来 信用 变 化的方 向 , 采 用对 应的 信 用利差 曲线 对产 业债 定价 , 从 而发 掘价 值 低估债 券或 规避 信用 风险 。 (2) 产业 债信 用风 险控 制 措施 本基金 实施 审慎 的风 险控 制措施 , 以便 有效 评估 和 控制组 合信 用风 险暴 露 。 通过建 立信 用风险 评估 体系 和精 选交 易对手 ,严 格控 制各 信用 级别持 仓量 、组 合持 仓分 布等重 要指 标 , 控制投 资风 险。 5、流 动性 管理 策略 为合理 控制 本基 金开 放期 的流动 性风 险 , 并 满足 每 次开放 期的 流动 性需 求 , 本基金 在投 资管理 中将 持有 债券 的组 合久期 与封 闭期 进行 适当 的匹配 。 6、息 差策 略 当回购 利率 低于 债券 收益 率时, 本基 金将 实施 正回 购并将 融入 的资 金投 资于 信用债 券 , 从而获 取债 券收 益率 超出 回购资 金成 本( 即回 购率 )的套 利价 值。 7、资 产支 持证 券( 含资 产 收益计 划)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管理 人通 过考 量宏 观经济 形势 、 提前 偿还 率 、 违 约率 、 资 产池 结构 以 及资产 池资 产所在 行业 景气 情况 等因 素, 预判 资产 池未 来现 金 流变动 ; 研究 标的 证券 发 行条款 , 预测 提 前偿还 率变 化对 标的 证券 平均久 期及 收益 率曲 线的 影响, 同时 密切 关注 流动 性 变化对 标的 证 券收益 率的 影响 , 在严 格 控制信 用风 险暴 露程 度的 前提下 , 通过 信用 研究 和 流动性 管理 , 选 择风险 调整 后收 益较 高的 品种进 行投 资。 本基金 可根 据市 场发 展, 精选投 资夹 层工 具, 在控 制风险 的前 提下 谋求 收益 增强。 8、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的 投 资策略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券本 质上 为公司 债 , 只 是发 行主 体 扩展到 未上 市的 中小 型企 业, 扩大 了 基金进 行债 券投 资的 范围 。 由 于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 发行主 体为 非上 市中 小企 业, 企业 管理 体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14 制和治 理结 构弱 于普 通上 市公司 , 信息 披露 情况 相 对滞后 , 对企 业偿 债能 力 的评估 难度 高于 普通上 市公 司 , 且 定向 发 行方式 限制 了合 格投 资者 的数量 , 会导 致一 定的 流 动性风 险 。 因 此 本基金 对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的投 资将 重点 关注 信用 风险和 流动 性风 险。 本基 金 采取自 下而 上 的方法 建立 适合 中小 企业 私募债 券的 信用 评级 体系 , 对 个券 进行 信用 分析 , 在 信用风 险可 控 的前提 下 , 追 求合 理回 报 。 本基金 根据 内 部 的信 用分 析方法 对可 选的 中小 企业 私募债 券品 种 进行筛 选过 滤 , 重 点分 析 发行主 体的 公司 背景 、 竞 争地位 、 治理 结构 、 盈 利能 力、 偿债 能力、 现金流 水平 等诸 多因 素 , 给予不 同因 素不 同权 重 , 采用数 量化 方法 对主 体所 发行债 券进 行打 分和投 资价 值评 估 , 选 择发 行主体 资质 优良 , 估值 合理 且流通 相对 充分 的品 种进 行适度 投 资 。 十、 业 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1 年期 定期 存款 利率 (税 后)+1% 。 每 个封 闭期 首日 ,1 年期 定期存 款利 率根 据当 日中 国人民 银行 公布 并执 行的 利率水 平调 整。 本基金选择 一年期 定期存 款利率(税 后)+1% 作为 业 绩比较基准 主要考 虑 如下 :本基金 是债券 型基 金 , 主 要投 资 于各类 固定 收益 类金 融工 具, 强调 基金 资产 的稳 定 增值 , 以1 年期 定期存款 利率(税 后)+1% 作为业绩 比较基准 ,符合 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 特征, 且与本基 金每 封闭 满1 年 开放 一次 的运 作方式 相匹 配。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者 中国 人民 银行 调 整或停 止该 基准 利率 的发 布, 或者 有 更权威 的 、 更 能为 市场 普 遍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推 出, 或者 是市 场上 出现 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指数 时, 本基 金管 理人 在与 基 金托管 人协 商一 致 , 并 履 行适当 程序 后调 整或变 更业 绩比 较基 准并 及时公 告, 而无 需召 开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 十 一、 风 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 本 基金 的预 期 收益和 预期 风险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 十 二、 投 资组 合报 告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 —— 中国 工商 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基 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复核 了本报 告中的 财 务指标、 净值表现 和投资 组合报告 等内容, 保证复 核内容不 存在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15 虚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大 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 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238,388,519.70 76.44 其中: 债券 2,238,388,519.70 76.44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660,615,802.99 22.56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9,351,242.88 1.00 8 合计 2,928,355,565.57 100.00 ( 二) 报告期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 四) 报告期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28,316,245.00 1.22 2 央行票 据 - - 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16 3 金融债 券 103,320,000.00 4.46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03,320,000.00 4.46 4 企业债 券 631,248,028.84 27.28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99,506,000.00 12.94 6 中期票 据 865,389,000.00 37.39 7 可转债 310,609,245.86 13.42 8 其他 - - 9 合计 2,238,388,519.70 96.72 ( 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 1 101453022 14 五 矿股 MTN001 1,700,000 172,176,000.00 7.44 2 110023 民生转 债 896,660 123,981,178.20 5.36 3 1480540 14 铁道 10 1,100,000 110,836,000.00 4.79 4 140362 14 进出 62 1,000,000 103,320,000.00 4.46 5 113005 平安转 债 570,220 102,879,092.40 4.45 (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 支持 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 七) 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 属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 八) 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 九) 报告期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 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 资政策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未包 括国 债期货 ,无 相关 投资 政策 。 2、 报告期末本基金 投资的 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 明细 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17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 债期货 投资 。 3、 本期国债期货投 资评价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 债期货 投资 ,无 相关 投资 评价。 ( 十) 投资组合报告 附注 1、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本 期没 有出 现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 查, 或在报 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2、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 票没有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67,146.37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306,373.79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8,977,722.72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9,351,242.88 4、 报告期末持有的 处于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1 110023 民生转 债 123,981,178.20 5.36 2 113005 平安转 债 102,879,092.40 4.45 3 110015 石化转 债 21,921,801.60 0.95 4 110017 中海转 债 6,642,240.00 0.29 5、 报告期末前十名 股票中 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6 投资组合报告附 注的其 他文字描述部分 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18 由于计 算中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本 报告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项之 间可 能存 在尾 差 十 三、 基 金的 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4 年 9 月 4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以来 基金 投资 业绩 与同 期业绩 比 较基 的 比较 如下 表所 示 :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7.10% 0.28% 1.29% 0.01% 5.81% 0.27% 十 四、 基 金费 用概 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 关的 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5)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6)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7)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8)基 金上 市费 用及 年费 ; 9)证 券账 户开 户费 用、 银 行账户 维护 费用 ; 10)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 2 、基金费用计提方 法、计 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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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19 本基金 收取 浮动 年管 理费 , 即本 基金 管理 费的 适用 费率 (m ) 是根 据业 绩考 核 周期内 的 基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R )和 一年 期定 期存 款基 准利 率(r )的 大小 来决 定的 。 基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R) 管理费 率(m) R ≤(r+1%) 0.20% (r+1%)(r+4%) 0.90% 其中,R=(NA V 1 + ∑D)/NAV 0 – 1 NAV 1 为第 N 个 封闭 期最 后一日 的未 扣除 管理 费的 基金份 额净 值;NAV 0 为第 N-1 个 开放期 最后 一日 的基 金份 额净值 (若 N=1,则 NAV 0 =1.000); ∑D 为 以第 N 个业绩 考核 周 期内的 任一 日为 除息 日的 份额红 利的 总和 ;R 的 计 算, 保 留到 小数 点 后 4 位 ,小数 点后 第 5 位四舍 五入 。 本基 金的 业 绩考核 周期 为自 每个 封闭 期首日 起 (包 括该 日) 至 该封闭 期最 后一 日(包 括该 日) 的期 间。 1年期 定期 存款 利率 根据 每 个封闭 期首 日 中 国人 民银 行公布 并执 行的 利率 水平 调整。 本基金 在封 闭期 内不 计提 管理费 ,在 每个 开放 期首 日对管 理费 进行 一次 性计 提并支 付 , 由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 人发送 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基 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 次 月起2 个工 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节 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日 期顺 延 。 本基金 对非 业绩 考核 周期 的存续 期不 收取 管理 费, 即每个 开放 期期 间不 收取 管理费 。 管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E×m÷365×第N 个业 绩考核 周期 实际 天数 其中,


H 为在 第N 个开 放期 首日 应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第 N 个封 闭期 最后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未扣 除管理 费) m 为第 N 个封 闭期 适用 的 基金管 理费 率。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2% 的年 费率计 提 。 托 管费的 计算 方法 如 下 : H =E× 0.2%÷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20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金托 管费划款 指令, 基金托管 人复核后 于次月 前 2 个工 作日内 从基金 财 产中一次 性支 取。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 上述 “1 、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中第 3 ) -10 ) 项费 用” , 根据有 关法 规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 按 费用实 际支 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用 ,由 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财 产中 支付 。 3 、不列入基金费用 的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金管 理人和基 金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未完 全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用支 出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4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 况, 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 基金 管理费率 和基金托管费率 。 降低基 金管理费率或改变浮 动管 理费率收取的条件以 及降 低 基金托管费 ,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 大会。基金管理人应 当依 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 的费 率实施日前在 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5 、基金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 (二)与基金销售有 关的 费用 1 、申购费用 本基金 申购 费用 由投 资人 承担, 不列 入基 金财 产。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率如 下: 单笔申 购金 额 M 申购费 率 场外申 购 M <100 万元 0.80% 100 万 元≤M <200 万元 0.50% 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21 200 万 元≤M <500 万元 0.30% M ≥500 万元 1000 元/ 笔 场内申 购 由销售 机构 参照 场外 申购 费率执 行 2 、赎回费用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在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收 取。赎 回费 归入 基金 财产 的比例 为赎 回费 总额 的 100% 。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率如 下: 持有期 限(Y ) 赎回费 率 场外赎 回 Y <30 天 0.75% Y ≥30 天 0 场内赎 回 0 注:Y <30 天指 在一 个开 放期内 持有 期限 小 于 30 天。 投资人 通过 日常 申购 所得 基金份 额, 持有 期限 自登 记机构 确认 登记 之日 起计 算。 3 、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 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 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 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 在 T+1 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 中国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 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 。 4 、 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 整费 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于 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 告。 5 、 销售机构可以在 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允 许的范围内对基金销 售费 用实行一 定的优惠,并应按《 信息 披露办法》的要求进 行公 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 其他 费用 根据 相关 法律法 规执 行。 中银 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22 十 五、 对 招募 说明 书更 新部 分的 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运 作 管理办 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其 它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结合 本基 金运 作的 实 际情况 , 对 本基 金的 原招 募 说明书 进行 了更 新, 主要 更 新的内 容: 如下:


(一) 在 “基 金管 理人 ” 部 分, 对董事 会成 员、 基金 经理 、 基金 管理 人的 内部 控制 制度等信 息进行 了更 新 ; (二) 在 “基 金托 管人 ” 部 分, 对 基金 托管 人基 本情 况、 主要人 员情 况、 基金 托管 业务经 营 情况等 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 (三) 在 “相 关服 务机构 ” 部 分 , 对 基 金份 额发售 机构 、 审计基 金财 产的 经办 注册 会计师 的 相关信 息 进 行了 更新 ; (四) “基金 的募 集“ 部分 ,对 基金首 次募 集的 基本 情况 进行了 说明 ; (五) 在 “基 金合 同的 生效 ” 部 分, 对 基金 合同 生效 时间 进行了 说明 , 并 根据 《公 开募集 证 券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的 规定 , 对 基金 持有 人人 数或基 金资 产净 值达 到预 警线 时 基金管 理人 须进 行信 息披 露和报 告监 管机 构解 决方 案的职 责进 行了 更新 ; (六) 在“基 金份 额的 上市 交易 ”部分 ,对 基金 上市 交易 的时间 进行 了说 明; (七) 在“基 金份 额的 封闭 期和 开放期 ”部 分, 对基 金尚 在封闭 期的 情况 进行 了说 明; (八) 增加 “ 投资 组合 报告” 部分 , 根据 《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 式准则 第 5 号》 及 《基 金 合 同》 , 披露了 本基 金最 近一 期投 资组合 报告 的内 容 ; (九) 增加“ 基金 的业 绩” 部分 ,披露 了基 金 自 合同 生效 以来的 投资 业绩 ; (十) 在“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部 分,列 明了 前次 招募 说明 书公布 以来 的其他 应 披露 事项 。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