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富 国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调 整旗 下 基金 最低 申购 金 额的 公告 为更好地向 投资者提供服务,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 公司” ) 决定 自 2015 年 4 月 17 日起, 将本公司旗下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前端代码: 161027)、 富国中证新能 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前 端代码: 161028 ) 采用 前端收费模式的 单个账户 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 10 元。 上述基金各代销机构设置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 申购 金额,但 可以等于或高于 该最低申购金额。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 上述基 金的 ,须遵循代销机构所设定的最低 申购金额的限制,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采用前端收费模式申购上 述 基金的 , 须遵守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 申购金额限制, 即 单个账户单笔最低 申 购 金额从原先的 100 元 调整 为 10 元;投资者 通过 本公司直销网点申购上述 基金 的, 仍保持 “单个账户首次 申购最低金额 50,000 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20,000 元 ” 的规则不变 (已在 直销网点有该基金 申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 申购 最低金 额的限制 ) 。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http://www.fullgoal.com.cn 或拨打本公司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88-0688 ( 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 :本公 司承诺 以诚实信 用、勤 勉尽责 的原则管 理和运 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 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 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