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基非银ETF联接:关于增加中国光大银行为销售机构、参加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中国光大 银行 为易方达沪 深300 非银行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销售机构 、 参加 中国光 大银行 定期定额投 资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根据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 “ 本公 司 ”)与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称 “中 国光 大银 行 ” ) 签 署的 基金 销售服务 协 议, 自 2015 年4 月16 日 起, 本公 司将 增 加 中国 光大 银行 为易 方达 沪深 300 非 银行 金融 交易 型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联接 基金 (以 下简称 “本 基金 ” ) 的销 售 机构 并 开通 相关 业务 。同时 ,为 满足 广大 投资 者的 理财需 求, 经 本公司 与 中 国光 大银 行 协 商一致 , 本 基金 参加 中国 光大银 行 定 期定 额投 资 费 率优惠 活动 。 现将有 关事 项公 告如 下: 一、适 用基 金及 业务 范围 投资者 可通 过 中 国光 大银 行 办理 本基 金的 相关 业务 , 具体 的业 务流 程、 办 理时 间和办 理 方式以 中国 光大 银行 的规 定为准 。 基金 代码 基金名 称 申购、 赎回 业务 定期定 额 投资 转换 业务 是否参 加 费率优 惠 000950 易方达 沪 深300 非银 行金 融交易 型 开放式 指数 基金 联接 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参加 二、 关于 本基 金 在 中国 光大 银行 推 出定 期定 额投资 业务 及参 加中 国光 大银 行 定 期定额 投 资费率 优惠 活动 1. 关于本 基金 在中 国光 大银 行 推出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定期定 额投 资业 务是 指投 资者可 通过 基金 管理 人指 定的销 售机 构提 交申 请 , 约 定每期 扣 款时间 、 扣 款金 额, 由 指定 的销售 机构 于每 期约 定扣 款日在 投资 者指 定资 金账 户内自 动完 成 扣款, 并提 交基 金申 购申 请的一 种长 期投 资方 式, 该业务 相关 规定 如下 : (1)除 另 有公 告外 ,定 期 定额投 资费 率与 日常 申购 费率相 同。 (2) 定期 定额 投资 每期 扣 款金额 : 投资 者 通过 中国 光大银 行办理 定 期定 额投 资业务 , 起 点金额 为300 元。 中 国光 大银行 将按 照与 投资 者申 请时所 约定 的每 期约 定扣 款日、 扣款 金额 扣款 , 并 在与 基金日 常申 购业务 相同 的受 理时 间内 提交申 请 。 若 遇非基 金开 放日时 , 扣款 是 否顺延 以 中 国光 大银 行 的 具体规 定为 准 。 具 体扣 款方 式以 中 国光 大银 行 的 相关 业务规 则 为 准 。 (3) 基 金的 注册 登记 人按 照基金 申购 申请 日 (T 日) 的基金 份额 净值 为基 准计 算申购 份 额, 申购 份额 通常 将在 T+1 工作 日确 认成 功后 直接 计入投 资者 的基 金账 户, 投 资者可 自 T+2 工作日 起查 询申 购成 交情 况。 (4) 当发 生限 制申 购或 暂 停申购 的情 形时 , 除 另有 公告外 , 定期 定额投 资与 日常申 购按 相同的 原则 确认 。 (5)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的 其它具 体办 理程 序请 遵循 中国光 大银 行 的 有关 规定 。 2. 关于本 基金 参加 中国 光大 银行 定 期定 额投 资费 率优 惠活动 费率优 惠活 动 自2015 年4 月16 日起 开展 , 暂 不设 截 止日期 。 若有 变动 , 本 公 司或中国 光大银 行 将 另行 公告 。 投资者 通过 中国 光大 银行 定期定 额投 资 本 基金 , 享 有如下 优惠 : 原申购 费率 (含 分级 费 率) 高于0.6% 的 , 基 金申 购费率 按 8 折优 惠 , 即 实 收申购 费率 =原 申购 费率 ×0.8 , 优惠 后 费率如 果低 于0.6% , 则按0.6%执 行; 原申 购费 率 ( 含分级 费率 ) 低 于 0.6% 或 等于0.6% 或为 固定费 用的 ,则 按原 申购 费率执 行。 本 基金 的原 申购 费率 参见 基金的 相关 法律 文件 及本 公司发 布的 最新 相关 公告 。 三、 重要 提示 1 .本 公司 所管 理的 尚未 参 加本优 惠活 动的 开放 式基 金及今 后发 行的 开放 式基 金是否 参 与此项 优惠 活动 将根 据具 体情况 确定 并另 行公 告 。 本 优惠活 动的 规则 以 中 国光 大银行 的规 定 为准 。 投 资者 欲了 解 基金 产品的 详细 情况 , 请 仔细 阅读各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 更新的 招募 说 明 书等法 律文 件。 本优 惠活 动仅适 用于 处于 正常 申购 期的基 金产 品的 定期 定额 投资手 续费 , 不 包括 日 常申 购、 基金 转换 业务等 其他 业务 的基 金手 续费。 2. 本公 司所 管理 的尚 未开 通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的开 放式基 金及 今后 发行 的开 放式基 金 是否开 通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将根 据具 体情 况确 定并 另行公 告 。 若 今后 中国 光大 银行 依 据法 律 法规及 基金 相关 法律 文件 对 定期 定额 投资 起点 金额 进行调 整 , 在 不低 于本 公司 对各基 金设 定 的 定期 定额 投资 起点 金额 的前提 下, 以 中 国光 大银 行 最新 规定 为准 。 3 .基 金转 换是 指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按照 《基 金合 同》 和基金 管理 人届 时有 效公 告规定 的 条件 , 申 请将 其持有 基金 管理人 管理 的 、 某一 基金 的基金 份额 转为 基金 管理 人管理 的 、 且 由 同一注 册登 记机 构办 理注 册登记 的其 他基 金基 金份 额的行 为 。 基 金转 换业 务规 则与转 换费 用 请仔细 阅读 各基 金的 基金 合同、 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 等法律 文件 及相 关公 告。 4 .本 公告 的解 释权 归易 方 达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所有 。 四 、投 资者 可通 过以 下途 径咨询 有关 详情 1. 中国光 大银 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外大 街 6 号光 大大 厦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 街 25 号金 融街F3 大厦(中 国光 大中 心) 法定代 表人 :唐 双宁 联系人 :朱 红 联系电 话:010-63636153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5 传真:010-63639709 网址:www.cebba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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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 示 : 基 金管理 人承 诺以诚 实信 用 、 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投 资者 投资 于 本基 金前 应认 真阅 读 本 基金的 基金 合同 和招募 说明 书 。 敬请 投资 者注意 投资 风险 。 特此公 告。
易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015 年4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