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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量化精选(000978)

景顺量化精选: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景 顺长 城量 化精 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关于 开放 日常 申购 、赎
回 、转 换及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公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5 年 4 月 10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 量化精选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09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2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 
公告依据 《 景 顺 长 城 量 化 精 选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景
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4 月 1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4 月 13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 年 4 月 13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5 年 4 月 13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5 年 4 月 13 日 
2. 日 常申购 、赎 回、转换 、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的 办理 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 额投资
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
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3. 日 常申购 业务 
3.1 申购金 额限 制 
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 为 10 元,追加申购 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 
 
2 
的交易限额, 具体以本公司及各家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购投
资申请 时,应 遵循 本 公 司及各 销售机 构的 相关 业务规 则) 。 直销 中心 每个账 户首
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 万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
可多次申购, 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 率 
3.2.1 前 端收 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 万 1.5% 
50 万≤M<100 万 1.0% 
100 万≤M <200 万 0.8% 
200 万≤M <500 万 0.5% 
M≥5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3.3 其他与 申购 相关的事 项 
无 
4. 日 常赎回 业务 
4.1 赎回份 额限 制 
本基金 不设 最低赎 回份 额(其 他销 售机构 另有 规定的 ,从 其规定 ) , 但某笔
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时,余额部 分基金份额
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 率 
持有期 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 
7 日以上 (含 )-30 日 以内 0.75% 
30 日以上(含)--1 年以内 0.5% 
1 年以上(含)-2 年 0.25% 
2 年以上(含) 0


3 注:就赎回费而言,1 年指 365 天,2 年指 730 天。 4.3 其他与 赎回 相关的事 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 1.5% 的赎回费,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 0.75%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 0.5% 的赎回费,并将赎回 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 取 0.5% 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 将赎回费总额的 25% 归入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 必要的手续 费。 5. 日 常转换 业务 5.1 转换费 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5.2 其他 与转换 相关 的事 项 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 1 份 (其他销售机构 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 ,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 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 其他销售 机构提交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时间、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直销或 其 他销售 机 构 于 约 定 扣 款 日 在 投 资 者 指 定 的 资 金 账 户 内 自 动 完 成 扣 款 以 及 基 金 申 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 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 、 凡 申请 办 理本 基金“ 定 期定 额 投资 业务 ”的 投 资者 须 首先 开立 本基 金 注 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 4 定。 b、已 开立 本基金 注册 登记机 构开 放式基 金账 户的投 资者 携带本 人有 效 身份 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 到直销或 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 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 其他销售 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 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 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 每期最低申购金 额为 10 元 (具体以直销或各 销售 机构公告为准) , 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 直销或 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 应与原定期定额 投资业 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 、 投 资者 应 遵循 直销或 其 他销 售 机构 的有 关规 定 ,由 投 资者 与直 销或 其他 销售 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 、 如 果在 约 定的 扣款日 前 投资 者 开办 定期 定额 投 资业 务 的申 请得 到成 功 确 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 日) 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 、 投 资者 变 更每 期扣款 金 额、 扣 款账 户等 ,须 携 带本 人 有效 身份 证件 及 相 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 其他销售 机构 相关规定; b、 投资者终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 到直销或 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 其他销售 机 5 构相关规定; c 、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 生效日遵循直销或 其他销售 机 构相关规定。 7. 基 金销 售机构 7.1 场外 销售机 构 7.1.1 直销机 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 (包括深圳直销中心及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 淘宝网景 顺长城基金淘宝官方旗舰店 ) 7.1.2 场外非 直销 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国都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 (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 西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天 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万银财富 (北京) 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 有限 公司、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 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 (北京) 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 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注:1 、淘 宝网景 顺长 城基金 淘宝 官方旗 舰店 、 诺亚 正行 (上海 )基 金销售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和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 暂不开 通基 金转 换业务 。2、 淘宝 网景 顺长城 基金淘 宝官 方旗 舰店、 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国都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 有限公司、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和深圳市新 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2 场内 销售机 构 无 8 基 金份 额净 值公告/ 基 金收 益公告 的披 露安排 自 2015 年 4 月 13 日起, 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基金管理 人网站、 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9.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一、 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服务平台) 申购 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自 2015 年 4 月 13 日起,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及定期定 额投资申购本基金的, 享受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具体费率优惠标 准 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 金转 换业务 是指 在基金 存续 期间,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按基金 招募 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 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 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 再申购目标基金 7 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 金转 换只能 在同 一销售 机构 进行。 转换 的两只 基金 必须都 是该 销售机 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目前本公司已开通了以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包括: (1) 景顺 长城景 系列 开放式 证券 投资基 金下 设之景 顺长 城优选 股票 证券投 资 基 金 ( 基 金 代 码 :260101 ) 、 景 顺 长 城 货 币 市 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基 金 代 码 : 260102(A 级)/260202(B 级) ) 和 景 顺 长 城 动 力 平 衡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基 金 代 码 : 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5)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6)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7)景顺长城能源基 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8)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261001 ,C 类 261101); (9)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10)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6); (11 )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 类 261002 ,C 类 261102); (12) 景顺 长城 上证 180 等权 重交 易型 开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联 接基金 (基金代码:263001); (13)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7); (14)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0); (15) 景顺长城策略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0242); (16)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A 类 000181 , C 类 000182); (17) 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 类 000385 ,C 类 000386);


8 (18) 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A 类 000252 , C 类 000253); (19)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 000380 (A 级) /000381 (B 级) ) ; (20)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 (21)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8 ); (22)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1); (23)景顺长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2); (24) 景顺长城中小板 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0586); (25)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88) ; (26) 景顺长城中国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0772 ) 。 自 2015 年 4 月 13 日起, 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可实现与上 述基金的相互转换。 具体直销机构及上述 销售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请咨 询本公司或各 销售机构。 注: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开通 同一基金 A/C 类基金 份额间 的 相互转换业务 , 其他同一基金的不同 类别/ 级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 转换业务 。 3、通 过本 公司基 金直 销网上 交易 系统, 以下 基金间 的转 换享受 转换 费率优 惠。 以下基金转换转出往景顺长城 量化精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A/B 级份额(基金代码:260102 (A 级)/260202 (B 级) ) ; (2)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代码:261101); (3)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代码:261102); (4)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基金代码: 000182); (5)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代码:000386); (6) 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 (基金代码: 000253); (7)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A/B 级份额 (基金代码:000380(A 级) 9 /000381 (B 级) ) 。 具体费率优惠标准 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4、投 资者 办理基 金转 换业务 时, 应留意 本公 司相关 公告 ,确认 转出 方的基 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5、本 公司 有权根 据市 场情况 或法 律法规 变化 调整上 述转 换的程 序及 有关限 制, 但应按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6、基 金转 换视同 为转 出基金 的赎 回和转 入基 金的申 购, 因此暂 停基 金转换 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 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 规定。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5 年 1 月 8 日 《证券时报》 上的《 景顺长 城量 化精 选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投 资人 亦可通 过 本 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 )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 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 )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