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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聚鑫宝A(000771)

诺安聚鑫宝: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理人: 诺安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基 金 托管人: 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送 出 日期:2015 年 3 月26 日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1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 告财 务资 料已 经审 计, 德勤 华永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 合伙 )为 本基 金出 具了 2014 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 9 月 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1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情 况 基金简称 诺安聚鑫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7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9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175,516,852.0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诺安聚鑫宝货币 A 诺安聚鑫宝货币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771 000779 报告期末 下属分 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11,453.47 份 5,175,305,398.54 份 2.2 基 金 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稳定的、高于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 金供求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和判断利率走势与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并综 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对基金资产组合进行 积极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货币市场基金,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和债券型基金。 2.3 基 金 管 理人 和基 金 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陈勇 黄兴越 联系电话 0755-83026688 025-58588093 电子邮箱 info@lionfund.com.cn huangxingyue@jsbchina.cn 客户服务 电话


400-888-8998 40086-96098 传真 0755-83026677 025-58588155 信 息 披 露方 式


登载基 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lionfund.com.cn 基金年度 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 层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1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 要 会 计数 据和 财 务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 年 9 月 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诺安聚鑫宝货币 A 诺安聚鑫宝货币 B 本期已实现收益 1,812,213.51 34,067,333.71 本期利润 1,812,213.51 34,067,333.71 本期净值收益率 1.5208% 1.455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1,453.47 5,175,305,398.5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 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②自 2014 年9 月4 日起 , 本基 金分 设为 两级 基金 份额 :A 级基金份额和B 级基 金份 额, 详情 请参 阅相关公告。 3.2 基金净值 表现 3.2.1 基金份额 净值 收益 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诺安聚鑫宝货币 A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 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121% 0.0006% 0.0894% 0.0000% 1.0227% 0.000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5208% 0.0010% 0.1186% 0.0000% 1.4022% 0.0010% 诺安聚鑫宝货币 B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 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121% 0.0006% 0.0894% 0.0000% 1.0227% 0.000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4558% 0.0013% 0.1157% 0.0000% 1.3401% 0.0013% 注:①本基金的利润分配方式是“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 ②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1 页


3.2.2 自 基 金 合同 生效 以 来基 金累 计净值收益率 变动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变 动 的 比较 诺安聚鑫宝货币 A 诺安聚鑫宝货币 B 注:①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9 月 1 日生效,自 2014 年 9 月 4 日起,本基金分设为两级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1 页


份额:A 级基金份额和 B 级基金份额。截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止,本基金成立未满1 年。 ②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成立未满 6 个月。 3.2.3


自 基 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基金 每年 净值 增长 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比较 诺安聚鑫宝货币 A 诺安聚鑫宝货币 B 注: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2014 年9 月1 日生 效,2014 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按本基金实际存续期计算;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1 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成立未满 1 年。 3.3 过 去 三 年基 金的 利 润分 配情 况











单位:人民币元 诺安聚鑫宝货币 A 年度 已按 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 合计 备注 2014 年 1,788,920.14 23,264.94 28.43 1,812,213.51


合计 1,788,920.14 23,264.94 28.43 1,812,213.51


单位:人民币元 诺安聚鑫宝货币 B 年度 已按 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 分配 合计 备注 2014 年 32,585,084.94 786,305.36 695,943.41 34,067,333.71


合计 32,585,084.94 786,305.36 695,943.41 34,067,333.71


注: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 2014 年9 月1 日生 效,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基 金成 立未 满 1 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 金 管 理人 及基 金 经理 情况 4.1.1 基 金 管 理人 及其 管 理基 金的 经验 截至 2014 年 12 月, 本基 金管 理人 共管 理 37 只开 放式 基金 : 诺安 平衡 证券 投资 基金 、 诺安 货 币市场基金、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 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上证新兴产 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 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 、诺 安新 动力 灵活 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 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信 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泰 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1 页


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 货币市场基金、诺安 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 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 金 经 理( 或基 金 经理 小组 )及 基金 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 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汪波 现金管理 组负责人, 诺安增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诺安双 利债券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诺安天 天宝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 诺安理财 宝货币市 场基金基 金经理、诺 安聚鑫宝 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 经 理及诺 安货币市 场基金基 金经理 2014 年 11 月 29 日 - 3 硕士 , 具有 基金 从业 资格 。 曾先 后任 职 于上 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从 事固 定收 益类 品种 的 研究 、投 资工 作。2014 年 2 月加入诺安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历任 债券 基金 经 理助 理, 现任 现金 管理 组 负责 人 。2014 年 4 月起任诺安增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以及 诺安 双 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4 年 11 月起任诺 安天 天宝 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诺 安理 财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 金经 理以 及诺 安聚 鑫宝 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经理。2015 年 1 月起任 诺安 货币 市 场基 金 基 金经 理。 张乐 赛 固定收益 部总监、诺 安货币市 场基金基 金经理、诺 安保本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诺安汇鑫 2014 年 9 月 1 日 2014 年 12 月 13 日 10 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曾就 职于 南 京商 业银 行资 金运 营中 心;2004 年 12 月加 入诺 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现 任 固定 收益 部总 监。曾于 2009 年 8 月至 2012 年1 月担任诺安优化 收益 债券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06 年 8 月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1 页


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诺 安天天宝 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 经理、诺安 理财宝货 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 理、诺安聚 鑫宝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 诺安聚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 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诺安 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1 年 5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 任 诺安 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2012 年5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 任 诺安 汇 鑫保 本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诺安天 天宝 货币 市 场基 金基 金经 理,2014 年 5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 任 诺安 理 财宝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2014 年9 月至2014 年 12 月担任诺安聚鑫宝货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4 年11 月至2014 年12 月担 任诺 安聚 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 ①此处张 乐赛先生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张乐赛先生的离 职日期和汪波先生的任 职日期为公司作出决定并对外公告之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 理 人 对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运 作遵 规守 信情 况的 说明 报告期间,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了《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规 定,遵守了本公司管理 制度。本基金投资管理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报 告期 内 公平 交易 情况 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制 度和 控 制方 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1 年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本公司更 新并 完善 了 《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公 平交 易制 度》 。 制度 的范 围包 括境 内上 市股 票、 债券 的一 级 市场 申购 、 二级 市场 交易 等投 资管 理活 动, 同时 涵盖 投资 授权 、 研究 分析 、 投资 决策 、 交易 执行 、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投资研究方面,公司设立全公司所有投资组合适用的证券备选库,在此 基础上,不同投资组 合根据其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的不同,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 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 手备选库;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 监、投资 组合经理等各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1 页


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 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 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管理平台,所有内外 部研究报告均通过该研 究管理平台发布,并保障该平台对所有研究员和投资组合经理开放。 交易执行方面,对于场内交易,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 平交易功能,交易中 心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如果多个投资组合在同 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 了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并且市价在指令限价以内,投资交易系统自动将 该证券的每笔交易报单 都自动按比例分拆到各投 资组合;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 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 易的交易分配,在参与申购之前,各投资组合经理独立地确定申购价格和 数量,并将申购指令下 达给交易中心。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 如果申购价格相同,则 根据该价位各投资组合的申购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 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 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中心下达投资指令, 交易中心向银行间市场 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 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 交易机会。 4.3.2 公 平 交 易制 度的 执 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 度的情况。此外,公 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 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 差进行了分析,未发现同向交易价差在上述时间窗口下出现异常的情况。 4.3.3 异 常 交 易行 为的 专 项说 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 的交 易所 公开 竞价 同日 反 向交 易成 交较 少的 单 边交 易量 不存 在超 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 况。 4.4 管 理 人 对报 告期 内 基金 的投 资策 略和 业绩 表现 的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基 金投 资 策略 和运 作分 析 该基金规模持续增长,在以流动性管理作为重点的同时努力提高收益, 效果显著。灵活进行 逆回购和存款运作,在流动性的关键时点,安排相应的资金到期,使资产 保持较强的流动性,以 满足投资者日常的申购、赎回需求。 管理人始终坚持“确保本金的安全性、资产的流动性,力争为投资者提 供高于投资基准的稳 定收益”的原则,注重信用风险的控制,严格执行内部债券评级制度,确 保资产的安全性。在投 资管理过程中,注重控制投资、交易及操作风险,对基金资产进行合理配置。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1 页


4.4.2 报 告 期 内基 金的 业 绩表 现 截至 报告 期末 , 本基 金基 金投 资组 合的 剩余 期限 为 76 天, 影子 定价偏离度为-0.0936% 。 本报 告期诺安聚鑫宝货币 A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1.5208% ,诺 安聚 鑫宝 货 币 A 的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为 0.1186% ; 本报 告期 诺安 聚鑫 宝货 币 B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1.4558% , 诺安 聚鑫 宝货 币 B 的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1157% 。 4.5 管 理 人 对宏 观经 济 、证 券市 场及 行业 走势 的简 要展 望 随着资金面紧张局面的缓解,短融收益率有望小幅下降,管理人将继续 灵活进行逆回购和存 款操作,在保证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秉持债券分散化投资的 原则,通过动态调整债 券资产比例,释放收益,为投资者创 造更高的回报。 4.6 管 理 人 对报 告期 内 基金 利润 分配 情况 的说 明 根 据 本基 金 基金 合同 约 定, 本基 金 收益 “ 每 日 分配 ,按 日 支付 ” 。 本 基金 本期 实 现收 益 为 35,879,547.22 元,应分配利润 35,879,547.22 元,已实 施利 润分 配 35,879,547.22 元,符合合同 约定。 4.7 报 告 期 内管 理人 对 本基 金持 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 预警 情形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 告 期 内本 基金 托 管人 遵规 守信 情况 声明 在托管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 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 — 江苏 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严 格遵 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诺安聚鑫 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 同》 、 《诺 安聚 鑫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托管 协议 》的 约定 ,对 诺安 聚鑫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基金的投资运作, 进行了认真、 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 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 管 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运作 遵规 守信 、净 值计 算、 利润 分配 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 金的 投 资运 作、 基金 资产 净 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 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1 页


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 管 人 对本 年度 报 告中 财务 信息 等内 容的 真实 、准 确和 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诺安聚鑫宝 货币市场基金的年度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 告等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明 静 、洪 锐明 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出具了 德师报(审)字(15) 第 P0548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 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 产 负 债表 会计主体: 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619,465,782.57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49,820,416.45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749,820,416.4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782,368,505.06 应收证券清算款 -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1 页


应收利息 24,810,931.2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5,176,465,635.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应付托管费 186,967.3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25,844.09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695,971.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40,000.00 负债合计 948,783.30 所 有 者 权益 :


实收基金 5,175,516,852.01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5,175,516,852.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76,465,635.31 注: ①报 告截 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 值 1.0000 元 , 基金 份额 总额 5,175,516,852.01 份。其中,诺安聚鑫宝货币 A 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元,基金份额总额 211,453.47 份;诺安聚鑫 宝货币 B 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元,基金份额总额 5,175,305,398.54 份。 ②本会计期间为 2014 年 9 月 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诺安聚鑫宝货 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 9 月 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1 页


2014 年9 月1 日(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36,332,623.86 1. 利息收入 36,332,623.8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5,660,952.45 债券利息收入 5,086,516.2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585,155.18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 4. 汇兑收益 (损 失以 “- ” 号填 列) -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 列) - 减: 二 、费 用 453,076.64 1.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 398,609.51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 5.利息支出 4,467.1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467.13 6.其他费用 50,000.00 三、 利 润总 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35,879,547.2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损 以 “- ” 号填 列) 35,879,547.22 7.3 所 有 者 权益 (基 金 净值 )变 动表 会计主体: 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 9 月 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9 月 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1 页


一、 期初 (基金合同后生 效日)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值) 201,327,573.00 - 201,327,573.00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本 期利 润) - 35,879,547.22 35,879,547.22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减 少 以“-”号填 列) 4,974,189,279.01 - 4,974,189,279.01 其中:1. 基金申购款 15,833,407,525.70 - 15,833,407,525.70 2. 基金赎回款 -10,859,218,246.69 - -10,859,218,246.69 四、 本期 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列) - -35,879,547.22 -35,879,547.22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5,175,516,852.01 - 5,175,516,852.0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奥成文______














______ 薛有为______














____ 薛有为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情 况 诺安 聚鑫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简称 “ 本基金 ”) ,经 中国 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简称 “ 中 国证 监 会”) 证监许可[2014]809 号文《关于核准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 的批复》核准,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向社会进行公开募集,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资 , 共募 集资 金 人民币 201,327,573.00 元, 折合 201,327,573.00 份基 金份 额。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4 年9 月 1 日,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为 201,327,573.00 份基金单位。 根据《诺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 诺安 聚鑫 宝货 币市 场 基金 新增 基金 份额 类别 的公 告 》 ,自 2014 年 9 月 4 日起,本基金设两级基金份额:A 级基金份额和 B 级基金份额。A 级基金份额的基 金代码为 000771( 与分级前基金代码相同), 新设 B 级份 额代 码 为 000779 。 两级 基金 份额 单独 公布 基金万份净值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不同级别的基金份额均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 《诺安聚鑫宝 货币市场基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1 页


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已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 会备案。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7.4.2 会 计 报 表的 编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包括于 2014 年颁布的新的和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及 相关 规定( 以下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和中 国证 监会 发 布的 关于 基金 行业 实 务操 作 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 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7.4.3 遵 循 企 业会 计准 则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的 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 规定 的要 求, 真实 、 完整 地反 映了 本基 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 及 2014 年 9 月 1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 要 会 计政 策和 会 计估 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 即每年 1 月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本会 计期 间为 2014 年 9 月 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 账 本 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4.4.3 金 融 资 产和 金融 负 债的 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 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回收金额固定或 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 始确认时全部划分为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1 页


7.4.4.4 金 融 资 产和 金融 负 债的 初始 确认 、后 续计 量和 终止 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 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 确认 , 相关 交易 费用 计入 初始 确认 金额 。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资产 , 取得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 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 确认为应收项目。 本基金对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以摊余成 本法进行后续计量。 本会计期间内,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接近其公允价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 予 以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 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 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 债或其一部分。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买入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于交易日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不含 应收 利息)入账,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债券投资的初始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等贴现债券,于交易日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全 部价款入账,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债券投资的初始成本。 卖出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按移 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 本。 (2) 贷款及应收款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本基金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 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 出的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交易日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返售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3) 其他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款为本基金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票 据、证券等金融资产 所融入的资金。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1 页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交易日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回购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7.4.4.5 金 融 资 产和 金融 负 债的 估值 原则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均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估算公 允价值。在本基金存 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定期计算本基金投资组合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 价值指标之间的偏离程 度,并定期测试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确定方法的有效性。投资组合的 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 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 离的,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 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 为 “公 允价 值变 动损 益” , 并按 其他 公允 价值 指标 进行 后续 计量 。 如基 金份 额净 值恢 复至1 元, 恢 复使用摊余成本估算公允价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不能客观反映交易性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 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确定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 本基金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 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 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 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4.6 金 融 资 产和 金融 负 债的 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 种法 定权 利现 在是 可执 行的, 同时 本基 金计 划以 净额 结 算或 同时 变 现该 金融 资产 和清 偿 该金 融负 债时, 金融 资产 和金 融 负债 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 元。 申购 、 赎回 及红 利再 投 资等引起 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上述各交易确认日认列。 7.4.4.8 损 益 平 准金 本基金不适用。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 和计 量 1. 利息收入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1 页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2) 本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贴现券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在返售期内 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 提,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则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于交易日按卖出债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 投资成本与应收利息 (若有)后的差额 确认。 7.4.4.10 费 用 的 确认 和计 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 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卖出 回 购金 融资 产 支出 按卖 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 的摊 余成 本 在回 购期 内以 实 际利 率法 逐 日计 提,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则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支出。 7.4.4.11 基 金 的 收益 分配 政 策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 每日 分配 、 按日 支付 ”。 本基 金根 据每 日基 金收 益情 况, 以每 万份 基金 已实 现收 益为 基 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投资 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4)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支付, 并只采用红利再投资的方式。 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 则 增加投资者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者基金份 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 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已实现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 时,相应缩 减投资人基 金份额; (5)T 日申购且成功确认的基金份额,自 T+1 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 权益;T 日赎回且成 功确认的基金份额,自 T+1 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在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 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7.4.4.12 分部报告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 一个报告分部,且向 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一致。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1 页


7.4.4.13 其 他 重 要的 会计 政 策和 会计 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为处理对基金财务状况及基金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而采取的其他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 计 政 策和 会计 估 计变 更以 及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 政 策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 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 估 计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 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 》 、财 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 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 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 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由发行债 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 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7.4.7 关 联 方 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管理人股东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人股东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股东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起人、管理人、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直销机构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代销机构 注: 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1 页


7.4.8 本 报 告 期及 上年 度 可比 期间 的关 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 关 联方 交易 单 元进 行的 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 支 付 关联 方的 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 联 方 报酬 7.4.8.2.1 基 金 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9 月 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 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 的管理费 0.00 其中 :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 客户维护费 0.00 注: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3%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0.33%÷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 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经管 理人 、 基金 销售 服务 机构 友好 协商 一致 同意 , 自该 基金 成立 之日(2014 年 9 月 1 日)起暂 免收取该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及基金销售服 务费, 具体恢复收取时间由双方 共同商议后给出。截至 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尚未恢复收取基金管理费。 7.4.8.2.2 基 金 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9 月 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 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 398,609.51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1 页


的托管费 注: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0.0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 向基 金托 管人 发送 基 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 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 售 服 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 9 月 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诺安聚鑫宝货币 A 诺安聚鑫宝货币 B 合计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 -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 - - - 合计 - - - 注: 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 ,具体如 下: H= E×年销售服务费率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 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 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 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经管 理人 、 基金 销售 服务 机构 友好 协商 一致 同意 , 自该 基金 成立 之日(2014 年 9 月 1 日)起暂 免收取 该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及基金销售服务费,具体恢复收取 时间 由双 方 共同 商议 后给 出。 截至 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尚未恢复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 7.4.8.3 与 关 联 方进 行银 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1 页


2014 年 9 月 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 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 10,000,000.00 2,087.67 - - 7.4.8.4 各 关 联 方投 资本 基 金的 情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基 金管 理 人运 用固 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 告 期 末除 基金 管 理人 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 关 联 方保 管的 银 行存 款余 额及 当期 产生 的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9 月 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 末余额 当期 利息收入 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19,465,782.57 8,017,638.70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本 基 金 在承 销期 内 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 他 关 联交 易事 项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持 有 的流 通受 限证 券 7.4.9.1 因 认 购 新发/ 增 发证 券而 于期 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 证 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2 期 末 持 有的 暂时 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 限股票。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1 页


7.4.9.3 期 末 债 券正 回购 交 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场 债券 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无抵押债券。 7.4.9.3.2 交 易 所 市场 债券 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无抵押债券。 7.4.10 有 助 于 理解 和分 析 会计 报表 需要 说明 的其 他事 项 1.公允价值 (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值接近于 公允价值。 (2) 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①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 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 低层级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级。 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参见附注 7.4.4.5 。 ②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 1,749,820,416.45 元,无属 于第一层级和第三层级的余额。 ③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 等情况,本基金 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 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上述事项解除时将相关股票和 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 一层级。 ④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1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 末 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固定收益投资 1,749,820,416.45 33.80 其中: 债券 1,749,820,416.45 33.80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782,368,505.06 34.43 其中 :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60,916,722.88 1.18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19,465,782.57 31.29 4 其他 各项 资产 24,810,931.23 0.48 5 合计 5,176,465,635.31 100.00 8.2 债 券 回 购融 资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0.02 其中:买断 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比 例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本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 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 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 券 正 回购 的资 金 余额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的说 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 8.3 基 金 投 资组 合平 均 剩余 期限 8.3.1 投 资 组 合平 均剩 余 期限 基本 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9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0 报 告 期 内投 资组 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超过 18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80 天。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1 页


8.3.2 期 末 投 资组 合平 均 剩余 期限 分布 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56.8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2 30 天( 含)—60 天 14.4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3 60 天( 含)—90 天 6.3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4 90 天( 含)—180 天 6.0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5 180 天(含) —397 天(含) 17.0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合计 100.71 - 8.4 期 末 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 债券 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20,020,052.19 0.3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30,266,756.79 4.4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30,266,756.79 4.45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 短期融资券 1,499,533,607.47 28.97 6 中期票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1,749,820,416.45 33.81 9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8.5 期 末 按 摊余 成本 占 基金 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前 十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140207 14 国开 07 1,500,000 150,275,934.51 2.90 2 071405005 14 证金 CP005 600,000 59,993,044.23 1.16 3 120215 12 国开 15 500,000 50,031,766.48 0.97 4 011461011 14 五矿股 SCP011 400,000 39,997,463.03 0.77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1 页


5 071442005 14 西部证券 CP005 400,000 39,994,624.87 0.77 6 071415012 14 申万 CP012 400,000 39,993,280.18 0.77 7 071404016 14 广发 CP016 400,000 39,990,221.08 0.77 8 041454078 14 川交投 CP003 400,000 39,981,752.13 0.77 9 011499070 14 鲁黄金 SCP001 400,000 39,973,425.58 0.77 10 011499094 14 国联 SCP003 400,000 39,954,005.63 0.77 8.6 “ 影 子 定价 ”与 “ 摊余 成本 法” 确定 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的 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 含)-0.5% 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00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1743%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315% 8.7 期 末 按 公允 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 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 资 组 合报 告附 注 8.8.1 本 基 金 采用 摊余 成 本法 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 本列示, 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 率 并 考 虑其 买入 时 的溢 价与 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每日计提 收益。 8.8.2 本 报 告 期内 不存 在 “持 有剩 余期 限小 于397 天 但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 浮 动 利率债券 ” 的摊 余 成本 超过 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20% 的情况。 8.8.3 本 基 金 本报 告期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 体, 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 案 调 查 的情 形,也 没有 出现 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 形。 8.8.4 期 末 其 他各 项资 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24,810,931.23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4,810,931.23 8.8.5 投 资 组 合报 告附 注 的其 他文 字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1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 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户 数及 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户 数(户) 户均持有 的基金份 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诺安聚 鑫宝货 币 A 618 342.16 1.74 0.00% 211,451.73 100.00% 诺安聚 鑫宝货 币 B 111,469 46,428.20 1,395,783.05 0.03% 5,173,909,615.49 99.97% 合计 112,087 46,174.10 1,395,784.79 0.03% 5,174,121,067.22 99.97% 注:① 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 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 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 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 额总 额) 。 ②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合计= 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9.2 期 末 基 金管 理人 的 从业 人员 持有 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诺安聚鑫宝 货币 A 7,068.96 3.3430% 诺安聚鑫宝 货币 B 215.90 0.0000% 合计 7,284.86 0.0001% 9.3 期 末 基 金管 理人 的 从业 人员 持有 本开 放式 基金 份额 总量 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诺安聚鑫宝货币 A 0 诺安聚鑫宝货币 B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诺安 聚鑫宝货币 A 0 诺安聚鑫宝货币 B 0 合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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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诺安聚鑫宝货币A 诺安聚鑫宝货币 B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014 年 9 月 1 日) 基金 份 额总额 201,327,573.00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 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份额 3,380,463.14 15,830,027,062.56 减: 基 金 合 同 生效 日 起至 报 告 期期 末 基金 总 赎回份额 204,496,582.67 10,654,721,664.02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 期期末基 金拆分变 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1,453.47 5,175,305,398.54 注:总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总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 份 额持 有人 大 会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没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 管 理人 、基 金 托管 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 基 金管 理人 、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 投 资策 略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没有重大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行 审计 的 会计 师事 务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发生变更。 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为 2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务所已提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1 页


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2 年。 11.6 管 理 人 、托 管人 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 或处罚的 任何情形。 11.7 基 金 租 用证 券公 司 交易 单元 的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证 券公 司 交易 单元 进 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 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 2 - - - - - 注: 1、 本报 告期 租用 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 的变 更情 况: 本报 告期 新增 1 家证 券公 司 的 2 个交易单元: 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 个交 易单 元) 。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为: (1)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 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 、 研究 实力 较强 , 有固 定的 研究 机构 和专 门的 研究 人员 , 能及 时为 本基 金提 供高 质量 的咨 询服 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与被选 择的券商签订《专用 证券交 易单元租用协议》 。 11.7.2 基 金 租 用证 券公 司 交易 单元 进行 其他 证券 投资 的情 况 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无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11.8 偏 离 度 绝对 值超 过 0.5% 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 的情况。 诺安聚鑫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1 页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 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 亦可至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lionfund.com.cn 查阅详情。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