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消费医药: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安信消费医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 理人:安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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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提示 ........................................................... 2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 5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 6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8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12
五、清算与交割 .................................................... 16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16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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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 示
1、 安信消费医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根据 2014
年 12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45 号文的注册,进行募集。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 金的管 理人为 安信基金 管理有 限责任 公司(以 下简称 “本公 司” ) ,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中国农业银行” ) , 基金
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 2015 年 2 月 11 日起至 2015 年 3 月 13 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
售。
5、本基 金的发 售对象 为符合法 律法规 规定的 可投资于 证券投 资基金 的个人
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投资人。
6、本基 金 通过 直销中 心和网上 直销系 统 以及 中国农业 银行、 安信证 券 等代
销网点 公开发售 ,详见本公告正文。
7、在发 售期间 ,除本 公告所列 的代销 机构外 ,如增加 其他代 销机构 ,本公
司将及时公告。 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 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
机 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8、认购 最低限 额 :在 基金募集 期内, 投资者 通过安信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网
上直销 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 ,追加
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500 元(含认购费)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基
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 (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 为单
笔 10,000 元(含认购费) 。
9、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 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
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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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接受了认购申请, 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
可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 投资者
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 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5 年 2 月 7 日 《中国证券报》 上的 《安
信消费 医药 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
12 、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发 布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www.essencefund.com ) 。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
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3、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8-088-088 (免长途话费) 或
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4、 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
得动用。 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5、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依法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
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属于预期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水平较高的投资品种。 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之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
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 (或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
书》及《基金合同》 。
本基金以 1.00 元初始面值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
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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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7、本公司 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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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次份 额发售基本情况
( 一) 基金名 称
安信消费 医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 二) 基金简 称和 代码
基金简称: 安信消费 医药股票
基金代码:000974
( 三) 基金类 型
股票型 基金
( 四) 运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式
( 五) 基金存 续期
不定期
( 六) 基金份 额初 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 七) 发售对 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 八) 销售机 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直销机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
2、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等。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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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代销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
本基金 代销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
( 九) 基金份 额发 售时间 安排 与基金 合同 生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 2015 年 2 月 11 日起至 2015 年 3 月 13 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 但 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
发售之日起的 3 个月。基金管理人 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或提前结束募集, 若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法定
条件, 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时间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
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及基金备案材料。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
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若 3 个月的募集期限届满, 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本基
金管理人将承担 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 用 , 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
期 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 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 一) 认购方 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 二) 基金份 额初 始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 三) 认购费 用
认购金额 M (含认购费用 ) 认购费率(%)
M<100 万元 1.20%
100 万元 ≤M<500 万元 0.8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 四) 认购份 额的 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 “金额认购” 的方式。 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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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金额。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1:某投资人投资 20 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为 15 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1.20% ,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200,000/ (1+1.20% )=197,628.46 元
认购费用=200,000 -197,628.46=2,371.54 元
认购份额=(197,628.46+15 )/1.00 =197,643.46 份
即投资人投资 20 万元 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为 15 元,则其可得到 197,643.46 份基金份额。
( 五) 基金的 认购 限制
1、 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进行认购, 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含
认购费) ,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 元 (含认购费) ;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
认购限 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通过 基金管 理人的 直销柜台 进行认 购,单 个基金账 户单笔 首次认 购最低
金额为 50,000 元 (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 元 (含认购费) ;
3、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认购, 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 (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500 元 (含认购费) , 网上直销单笔交
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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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募集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三、个 人投资者的开户与 认购程序
( 一 ) 代销本 基金 的 商业 银行 受理个 人投 资者的 开户 与认购 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 此程序原则仅 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具体营业日以各代销机构安排为准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 )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 二 ) 代销本 基金 的证券 公司 受理个 人投 资者的 开户 与认购 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 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
2、资金 账户的 开立( 已在该代 销券商 处开立 了资金账 户的客 户不必 再开立
该账户) :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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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人有效身 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 )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 可申请认购
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填妥的《认购/ 申购申请表》 。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 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
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 三 ) 本公司 直销 中心受 理个 人投资 者的 开户与 认购 程序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 —17:00 (周六、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 )本 人有效 身份证 件原件( 包括: 居民身 份证、军 官证、 警官 证 、士兵
证、 文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 及其复印件; 若是由代理人办理, 需要提供经公证
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 件以及复印件;
(2 ) 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及银行 卡/ 存折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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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3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并签字确认 ;
(4 )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和《风险提示函》各 一份。
注: 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 分红、 退款的结
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 《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和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若是由代理人办理, 需要提
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注: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需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 )个 人投资 者办理 认购前应 将足额 认购资 金通过银 行转账 汇入本 公司指
定的在中国 建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招商银行 开立的直销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 账号:4420 1501 1000 5253 1785
2)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莲花北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101 2920 0124 659
3)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4103 3100 0400 0662 8
4)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世界支行
银行账号:7559 1872 1710 40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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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 00 之前, 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
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以实际到账金额提交。
6、注意事项:
(1 )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 )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
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 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
务中心查询。
(3 )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 ,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
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 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 或通过本公司客
户服务中心查询。
(4 )根 据反洗 钱法规 要求,本 公司直 销中心 不接受 投 资者 以 现金缴 存的方
式购买基金。
( 四 ) 通过本 公司 网站开 户与 认购程 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 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 但工作日 17: 00 之后以
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essencefund.com 参阅《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
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 )尚 未开通 安信基 金网上交 易的个 人投资 者,可以 持 建设 银行 、 招商银
行 及汇付天下 等第三方支付所支持的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交通银行 等银行的借
记卡账户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essencefund.com ) , 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
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安信基金网上交易 平 台 进 行 认 购 和 支 付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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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认购, 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 (含认购费) ,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500 元 (含认购费) , 网上直销单笔交
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四、机 构投资者的开户与 认购程序
( 一 ) 代销本 基金 的 商业 银行 受理机 构投 资者的 开户 与认购 申请 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 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
参考, 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
准。
1、 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 认购资金;
(2 )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 单位公 章的企 业法人营 业执照 复印件 及副本原 件;事 业法人 、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 代表人 签署并 加盖公章 的法人 授权委 托书原件 (非法 定代表 人申请
时提交) ;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 )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 二 ) 代销本 基金 的证券 公司 受理机 构投 资者的 开户 与认购 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 体程序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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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已开立了资金
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 )加 盖单位 公章的 企业法人 营业执 照复印 件及副本 原件; 事业法 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
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
(3 )法 定代表 人签署 并加盖公 章的法 人授权 委托书原 件(非 法定代 表人申
请时提交)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 )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 )预留印鉴。
(7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 )购买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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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 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
请。
5、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 ,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 )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 三 ) 本公司 直销 中心受 理机 构投资 者的 开户与 认购 申请程 序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 —17:00 (周六、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 )填 写合格 并加盖 公章和法 定代表 人(非 法人单位 则为负 责人) 签章的
《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机构) ;
(2 )企 业法人 营业执 照副本原 件及加 盖单位 公章的复 印件, 事业法 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 )法 定代表 人签署 并加盖公 章的法 人授权 委托书原 件(非 法定代 表人申
请时提交) ;
(6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7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 )预留印鉴卡;
(9 )指 定银行 账户信 息(开户 银行、 开户行 名称、银 行账号 )及账 户证明
文件复印件/ 银行开户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10 )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传真委托服务协议》 。
(11 )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 知 》 和 《 风险提示函》 各 一份。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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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 分红、 退款的结
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 《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
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业务前,需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1 )认购资金的划拨
电汇或支票 (其中支票方式只限深圳地区客户) 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
金汇入本公司指定在中国 建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招商银行 开
立的直销专户:
1) 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 1501 1000 5253 1785
2)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莲花北支行
银行账号:4000 0101 2920 0124 659
3)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4103 3100 0400 0662 8
4)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世界支行
银行账号:7559 1872 1710 402
(2 )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 00 之前, 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
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以实际到账金额提交。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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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意事项:
(1 )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 ) 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 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
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 ) 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 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
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 )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 投 资 者 应 在 汇款 附言/ 用途/摘要/ 备注 栏 正确 填 写 直 销 交 易 账号 ,并 预 留
有效的联系方式, 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2) 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 17 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
本公司直销中心(0755-82509920) ,并电话确认(0755-82509820)。
五、清 算与交割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 任何人不得
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 在本基金认
购结束后, 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
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 金的验资与基金合 同生效
1、基金 募集期 限届满 ,或基金 管理人 决定 提 前结束募 集 的, 具备下 列条件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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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2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
2、 基金管理人将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并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3、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基金 募集期 限届满 ,未达到 基金备 案条件 的,则本 基金募 集失败 ,基金
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
(3 ) 如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5、 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 包括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本 次份额发售 当事人 或中介机构
( 一)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成立时间:2011 年 12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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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 〕189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 二)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9 层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 刘士余
联系电话:010-68121510
联系人: 李芳菲
( 三) 直销机 构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联系人: 陈婕
联系电话:0755-8250982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传真:0755-82509920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发售期间,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8-088-088 (免长途话
费)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安信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essencefund.com/etrading/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 中国 建设银行卡 、 中国招商银行卡 及汇付天下
第三方支付支持的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 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卡。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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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essencefund.com
( 四 ) 代销机 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曾艳
专户业务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自忠
联系人:朱芳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065
网站:www.zrcbank.com
(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4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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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 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腾艳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 citics.com
(7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 11 号万凯庭院商务楼 A 座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客户服务电话:0571-95698
网址:www.bigsun.com.cn
(8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0 层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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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5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1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王嫚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4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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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5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大厦 E 座 18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李延鹏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16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1209 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孙晋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站:www.zcvc.com.cn
( 五) 注册登 记机 构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 六) 律师事 务所 和经办 律师
名称: 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 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 19 楼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 黎明、孙睿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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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会计师 事务 所和经 办注 册会计 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张小东、周刚
联系人:李妍明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