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景顺稳债A(261001)

景顺稳债: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景 顺 长 城 稳定 收 益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4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3 月31 日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6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 性 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 带 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 告 已经全部独 立董事签 字同意 ,并 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复核 了本 报告 中 的 财务指标、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 报 告、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 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 务 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 本 基金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 的 审计报告, 基金管理 人在本 报告 中对 相关 事项 亦有详 细说 明, 请投 资者 注意阅 读。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1 月1 日起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6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场内简 称 - 基金主 代码 261001 交易代 码 26100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 3 月 25 日 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91,952,377.67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A 类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C 类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261001 261101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4,207,735.83 份 287,744,641.84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有效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为投 资者 提供 长期 稳定 的回报 。 投资策 略 资产配 置策 略: 本基 金依 据宏观 经济 数据 和金 融运 行数据 、 货 币政 策、 财 政 政 策、 以及 债券 市场 和股 票 市场风 险收 益特 征 , 分 析 判断市 场利 率水 平变 动趋 势 和股票 市场 走势 。并 根据 宏观经 济、 基准 利率 水平 、股票 市场 整体 估值 水 平 , 预测债 券、 可转 债、 新股 申购等 大类 资产 下一 阶段 的预期 收益 率水 平, 结 合 各 类别资 产的 波动 性以 及流 动性状 况分 析, 进行 大类 资产配 置。 债券投 资策 略: 债券 投资 在保证 资产 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采 取利 率预 期策 略 、 信 用策略 和时 机策 略相 结合 的积极 性投 资方 法, 力 求 在控制 各类 风险 的基 础 上 获 取稳定 的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综 合债 指数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是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风险 程度 较低 的投 资品 种, 其预 期风 险与 预期 收 益 高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 混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杨皞阳 王永民 联系电 话 0755-82370388 010-66594896 电子邮 箱 investor@igwfm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606 95566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594942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6 页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igwfmc.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的办 公场 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 间数 据和 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景顺长 城稳 定 收益债 券A 类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C 类 景顺长 城稳 定 收益债 券A 类 景顺长 城稳 定 收益债 券C 类 景顺长 城稳 定 收益债 券A 类 景顺长 城稳 定 收益债 券C 类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613,823.01 2,627,904.47 1,718,385.57 2,698,925.29 7,682,980.13 5,436,171.60 本期利 润 163,316.03 671,529.09 39,429.99 840,521.10 12,136,479.33 11,803,170.00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182 0.0077 0.0016 0.0221 0.0753 0.0976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3.67% 3.21% -1.67% -2.17% 6.47% 6.19% 3.1.2 期 末数 据和 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367 0.0203 0.0093 -0.0015 0.0342 0.0276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4,403,323.03 296,432,356.68 20,688,701.89 23,904,491.95 50,939,681.34 85,419,729.03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46 1.030 1.009 0.998 1.036 1.030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采 用 期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 利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 现部分 的孰 低数 。 3、 基 金份 额净 值的 计算 精 确到小 数点 后三 位 , 小 数 点后第 四位 四舍 五入 , 由 此产生 的误 差计 入基 金资产 。 4、 上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数 字。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A 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份额净 值 业绩比 较 业绩比 较基 准 ①-③ ②-④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6 页


长率①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基准收 益 率③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过去三 个月 0.87% 0.23% 2.55% 0.12% -1.68% 0.11% 过去六 个月 1.55% 0.17% 4.09% 0.09% -2.54% 0.08% 过去一 年 3.67% 0.20% 9.75% 0.08% -6.08% 0.12% 过去三 年 8.53% 0.23% 13.20% 0.08% -4.67% 0.1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5.60% 0.22% 18.91% 0.08% -13.31% 0.14%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C 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78% 0.24% 2.55% 0.12% -1.77% 0.12% 过去六 个月 1.28% 0.17% 4.09% 0.09% -2.81% 0.08% 过去一 年 3.21% 0.20% 9.75% 0.08% -6.54% 0.12% 过去三 年 7.21% 0.23% 13.20% 0.08% -5.99% 0.1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3.99% 0.22% 18.91% 0.08% -14.92% 0.14%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6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6 页


注: 本基 金的 资产 配置 比 例为 : 本 基金 投资 于债 券 类资产(含 可转 换债 券) 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80% , 投资 于股 票、 权证 等权益 类资 产的 比例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的 20% , 持 有现 金或者 到期 日在 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的 比例 不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按照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本基 金的 建仓 期为自2011 年 3 月 25 日 合同生 效日 起 6 个 月。 建 仓期结 束时 ,本 基金 投资 组合均 达到 上述 投资 组合比 例的 要求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6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6 页


注:2011 年净 值增 长率与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 率 的实 际计算 期间 是 2011 年3 月25 日 (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2011 年12 月 31 日。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景 顺长 城稳 定收益 债 券 A 类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总额 再 投 资 形 式 发 放 总额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4 - - - -


2013 0.100 314,515.51 82,015.01 396,530.52


2012 - - - -


合计 0.100 314,515.51 82,015.01 396,530.52


单位: 人民 币元





















































景顺 长城 稳 定收益 债 券 C 类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总额 再 投 资 形 式 发 放 总额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4 - - - -


2013 0.100 671,419.12 29,372.27 700,791.39


2012 - - -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6 页


合计 0.100 671,419.12 29,372.27 700,791.39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景 顺长 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司” ) 是经中 国证 监会 证监基 金字 [2003 ]76 号 文批准 设立 的证 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 由 长城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景 顺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开滦 ( 集团) 有限 责任 公司 、 大 连 实德集 团有 限公 司共 同发 起设立 , 并 于 2003 年6 月9 日 获得 开业 批文 , 注 册资 本 1.3 亿 元人 民 币, 目前 , 各 家出 资比 例 分别 为49% 、49% 、1%、 1%。总 部设 在深 圳, 在北 京、上 海、 广州 设有 分公 司。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旗下 共管 理 39 只开 放式 基金, 包括 管 理景顺长城景 系 列开放 式 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 内需增长开放 式证券投 资 基金、景顺 长城鼎益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 、景顺长城资 源垄断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 景顺长城新 兴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内需增 长贰号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 长 城精选蓝筹 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公 司治理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景顺长城 能源基建 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小 盘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稳 定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景顺长 城大中 华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核心竞 争力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 优信增利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 上 证 180 等权 重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ETF) 、景 顺长 城上证 180 等权 重 交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 资 基金联接基金 、景顺长 城 支柱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景顺 长城品质 投资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 沪 深 300 等权 重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ETF) 、 景 顺长城四季金 利纯债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 长 城策略精选灵 活配置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景兴 信用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景 顺长 城沪 深 300 指数 增强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景 顺长 城 景 颐双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景顺长城 景益货币 市 场基金、景顺 长城成长 之 星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景 顺长 城中 证 500 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ETF) 、景 顺长 城优 质成长 股票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 景 顺长 城优 势企 业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景顺长 城鑫 月薪 定期 支付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景顺长 城中 小板 创业 板精 选股票 证券 投资 基金 、景 顺长城 中 证 800 食品 饮料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 证 券投资 基金 、 景 顺长 城中 证 TMT150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 景 顺长 城中证 医药 卫生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 金、景顺长城 研究精选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 顺 长城景丰货 币市场基 金、景顺长城 中国回报 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其中景顺 长城景系 列 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6 页


下设景顺长城 优选股票 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货 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动力 平衡证券 投资基 金。 本公司 采用 团队 投资 方式 ,即通 过整 个投 资部 门全 体人员 的共 同努 力, 争取 良好投 资业 绩。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佘春宁 景 顺 长 城 稳 定 收 益 债 券 型 基 金 , 景 顺 长 城 优 信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景 顺 长 城 景 兴 信 用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1 年 3 月25 日 2014 年 4 月 16 日 14 经济学 博士 。 曾 任职 于中 国 人民银 行深 圳特 区分 行、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深 圳 分 局 深 圳外汇 经纪 中心 , 也 曾担 任 大 鹏 证 券 资 金 结 算 部 资 金 经理、 招商 基金 固定 收益 投 资 部 分 析 师 和 基 金 经 理 等 职务。 2010 年9 月加 入本 公 司,自 2011 年 3 月 起担 任 基金经 理。 RU PING (汝 平) 景 顺 长 城 稳 定 收 益 债 券 型 基 金 、 四 季 金 利 纯 债 债 券 型 基 金 、 景 颐 双 利 债 券 型 基 金 、 景 益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鑫 月 薪 定 期 支 付 债 券 型 基 金 、 优 信 增 利 债 券 型 基 金 、 景 兴 信 用 纯 债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国 际 投 资 部投资 总监 2014 年 4 月17 日 - 18 信息网 络( 金融 类) 硕士 , 物理博 士。 曾担 任摩 根士 丹 利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投 资 分 析 师、 执 行董 事与 固定 收益 投 资部投 资经 理, 摩根 士丹 利 华 鑫 基 金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投 资部副 总监 、 总 监兼 基金 经 理等职 务。2012 年 10 月加 入本公 司, 担任 固定 收益 部 投 资 总 监 兼 国 际 投 资 部 投 资总监 ;自 2013 年 7 月起 担任基 金经 理。 陈文鹏 景 顺 长 城 优 信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景 顺 长 城 景 兴 信 用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景 顺 长 城 稳 定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4 年10 月28 日 - 6 经济学 学士 、 硕 士。 曾担 任 鹏 元 资 信 评 估 公 司 证 券 评 级部分 析师 、 中 欧基 金固 定 收 益 部 信 用 研 究 员 。2012 年 10 月加 入本 公司 ,担 任 固定收 益部 信用 研究 员; 自 2014 年 6 月起 担任 基金 经 理。 注:1 、 对 基金 的首 任基 金 经理 , 其 “任 职日 期 ” 按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填写 , “ 离任日 期 ” 为根 据公 司决定 的解 聘日 期 (公 告 前一日 ) ; 对此 后的 非首 任 基金经 理 , “ 任职 日期 ” 指根据 公司 决定 聘任 后的公 告日 期, “离 任日 期 ”指 根据 公司 决定 的解 聘日期 (公 告前 一日 )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6 页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3、 佘春 宁先 生 于2014 年4 月 16 日离 任景 顺长 城优 信 增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和景顺 长城 稳定 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 离任 景顺 长城 景兴 信 用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4、RU PING(汝平)先生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 离任 景 顺长城 景兴 信用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离任 景顺 长城 四季 金 利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于 2014 年12 月26 日离 任景 顺长 城 景益货 币市 场基 金和 景顺 长城景 颐双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 投 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 理办 法》和《证 券投资基 金信 息披露管理 办法》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及 各项 实施 准则、 《景 顺长 城稳 定收 益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和其 他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规 定 , 本 着诚 实 信用 、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 在 严 格控制 风险 的基 础上 , 为基金持有人 谋求最大 利 益。本报告期 内,基金 运 作整体合法合 规,未发 现 损害基金持 有人利益 的行为 。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投资 比例 及投 资组 合符 合有关 法律 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规 定。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为了进 一步 规范 和完 善本 基金管 理人 ( 以下 简称 “ 本公司 ” ) 投 资和 交易 管理 , 严 格遵 守法 律 法规关于公 平交易的 相关 规定,根据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 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 公 司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 制 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 》等法律法 规,本 公司制 定了 《景 顺长 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指引》 , 该 《 指引》 涵盖 了 境内上 市股 票、 债券 的一级市场申 购、二级 市 场交易等投资 管理活动 , 同时对授权、 研究分析 与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的内部控制、 交易指令 的 分配执行、公 平交易监 控 、报告措施及 信息披露 、 利益冲突的 防范和 异 常交易 的监 控等 方面 进行 了全面 规范 。具 体控 制措 施如下 : 1 、授 权、 研究 分析 与投 资 决策的 内部 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 制度,明 确 各投资决策主 体的职责 和 权限 划分;建 立客观的 研 究方法,任何 投 资分析和建议 均应有充 分 的事实和数据 支持,避 免 主观臆断,严 禁利用内 幕 信息作为投 资依据; 确保所有投资 组合平等 地 享有研究成果 ;根据不 同 投资组合的投 资目标、 投 资风格、投 资范围和 投资限制等, 建立不同 投 资组合的投资 主题库和 交 易对手备选库 ,投资组 合 经理在此基 础上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并 独立 进行 投资 决策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6 页


2 、交 易执 行的 内部 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 中交易制 度 ,将投资管理 职能和交 易 执行职能相隔 离;建立 公 平的交易分配 机 制, 确 保各 投资 组合 享有 公平的 交易 执行 机会 。 同 时严格 控制 不同 投资 组合 之间的 同日 反向 交易 , 严格禁 止可 能导 致不 公平 交易和 利益 输送 的同 日反 向交易 。 3 、交 易指 令分 配的 控制 所有投 资对 象的 投资 指令 必须经 由交 易管 理部 总监 或其授 权人 审核 后分 配至 交易员 执行 。 交易员对于接 收到的交 易 指令依照时间 优先、价 格 优先的顺序执 行。在执 行 多个投资组合 在 同一时点就同 一证券下 达 的相同方向的 投资指令 时 ,需根据价格 优先、比 例 分配的原则 ,经过公 平性审 核, 公平 对待 多个 不同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指令 。 4 、公 平交 易监 控 本公司建立异 常交易行 为 日常监控和分 析评估制 度 。交易管理部 负责异常 交 易的日常实时 监 控,风险管理 与绩效评 估 岗于每季度和 每年度对 公 司管理的不同 投资组合 的 整体收益率 差异、分 投资类别(股 票、债券 ) 的收益率差异 进行分析 , 对连续四个季 度期间内 、 不同时间窗 内(如 1 日内 、3 日、5 日内 ) 公 司 管理的 不同 投资 组合 的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对不 同投 资组 合 临近交易日的 反向交易 的 交易价差进行 分析。相 关 投资组合经理 应对异常 交 易情况进行 合理性解 释, 由 投资 组合 经理、 督 察长、 总经 理签 署后, 妥 善保存 分析 报告 备查 。 如 果在上 述分 析期 间内 , 公司管理的所 有投资组 合 同向交易价差 出现异常 情 况,应重新核 查公司投 资 决策和交易 执行环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在 问 题完善公平交 易制 度, 并 在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的 监 察稽核季度 报告和年 度报告 中对 此做 专项 说明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执行《 证券投资 基 金管理公司公 平交易制 度 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 ,完 善相应制 度 及流程,通 过系统和 人工 等各种方式 在各业务 环节 严格控制交 易公平 执 行,公平对待 旗下管理 的 所有投资组合 。本报告 期 内本基金管理 人根据《 证 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 》及《景 顺长 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 平 交易指引》对 本年 度同向 交易 价差 进行 了专 项分析 ,未 发现 异常 交易 情况。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内 未发 现异常 交易 行为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6 页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4 年政 府阶 段性 地出 台 经济刺 激政 策包 括加 大基 础设施 项目 投入 、 放 松房 地产限 购等 措施 稳定经 济 , 但 传统 的投 资 驱动模 式缺 乏持 续的 动力 , 投 资增 速下 滑明 显, 出 口和消 费则 相对 稳定 , 整体经济增速 仍在下行 。 货币政策兼顾 经济稳增 长 、调整经济结 构和降低 社 会融资成本 等因素, 央行不 断进 行定 向宽 松, 包括定 向降 准、MLF 、SLF 等操作 ,同 时 在 11 月 底 进行一 次全 面降 息。 货币政 策中 性偏 松。 基本面 和政 策面 有利 于债 券市场,10 年 期国 债收益 率下 行 112BP 至3.43% ,5 年期 AA 城 投债 收益率 下 行210BP 至5.74%。除 12 月 初中 证登 出台 调整企 业债 质押 回购 新规 造成债 券收 益率 出现 较大幅 度调 整外 ,全 年债 券收益 率呈 现较 平稳 的下 行趋势 。 2014 年本 基金 看好 债券 的 投资价 值, 债券 资产 的杠 杆比例 维持 在较 高的 水平 , 以信 用债 的持 有期收 益为 主要 投资 目标 ,评级 以 AA 和AA+ 中高 等 级为主 ,久 期控 制 在3 年 左右。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2014 年度 ,稳 定收 益A 份 额净值 增长 率 为3.67% , 低于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 率6.08% 。 2014 年度 ,稳 定收 益C 份 额净值 增长 率 为3.21% , 低于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 率6.54%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未来,基 本面对债 券 市场仍相对有 利,经济 增 长动能依然不 足,经济 结 构仍需调整, 投 资驱动模式很 难支撑经 济 的持续增长。 企业基本 面 则受益于大宗 商品价格 的 下跌,预计 盈利有所 好转。 偏弱 的基 本面 下, 通胀压 力并 不大 。 2015 年货 币政 策和 财政 政 策仍将 以稳 增长 、调 整经 济结构 和降 低社 会融 资成 本为主 要目 标, 预计政策仍为 中性偏松 。 资金 “脱实向 虚 ”,金 融 资产仍在加杠 杆的通道 上 ,而企业的 融资需求 偏弱,预计央 行仍将以 定 向宽松为主, 但若经济 增 速下滑太快或 人民币贬 值 压力大幅上 升,不排 除全面 降准 和降 息的 可能 。 基本面和政策 面仍可能 利 好债券市场, 债券仍具 有 一定的投资价 值,但当 前 债券绝对收益 率 水平不 高、 股债 跷跷 板效 应等因 素将 一定 程度 上制 约债券 收益 率下 行的 空间 ,2015 年 债券 行情 很 可能不 如2014 年。 各类 债 券品种 的收 益率 走势 预测 方面, 利率 债和 高等 级信 用债收 益率 下行 趋势 相对确 定, 中低 等级 信用 债收益 率则 因为 资质 的差 异将继 续分 化。 本基金 仍以 信用 债配 置为 主, 以 持有 期的 票息 收入 为投资 目标 , 并 参与 利率 债的交 易性 机会 。 资金面中 性偏 松,但受 新 股申购等因素 影响,资 金 成本波动加大 ,考虑适 当 降低债券资 产的杠杆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6 页


比例。 低评 级信 用风 险依 然较大 ,信 用债 投资 仍以 中高等 级为 主, 久期 控制 在3 年 附近 。 总体而 言 , 本 基金 将密 切 关注各 项宏 观数 据 、 货 币 政策变 化和 市场 资金 面情 况, 以适 当久 期、 中高等级信用 债投资为 主 ,利率债交易 性机会为 辅 的操作思路, 保持对组 合 的信用风险 和流动性 风险的 关注 ,努 力为 投资 人创造 安全 稳定 的收 益。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1 、有 关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及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 估值小组 对 基金财产的 估 值方法及 估 值程序作决策 ,基金估 值 小组在遵守法 律 法规的前提下 ,通过参 考 行业协会的估 值意见及 独 立第三方机构 估值数据 等 方式,谨慎 合理地制 定高效 可行 的估 值方 法, 以求公 平对 待投 资者 。 估值小组成员 包括公司 投 资片、交易管 理部、基 金 事务部、法律 、监察稽 核 部、风险管理 岗 等相关 人员 。 基金日 常估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同基 金托 管人 一同 进行 。 基金份 额净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完成 估值 后, 将估值结果以 双方认可 的 方式报给基金 托管人, 基 金托管人按基 金合同规 定 的估值方法 、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 ,基金托 管 人复核无误后 返回给基 金 管理人,由基 金管理人 对 外公布。月 末、年中 和年末 估值 复核 与基 金会 计账目 的核 对同 时进 行。 当发生了影响 估值方法 和 程序的有效性 及适用性 的 情况时,通过 会议方式 启 动估值小组的 运 作。对长期停 牌股票等 没 有市价的投资 品种,由 投 资人员凭借其 丰富的专 业 技能和对市 场产品的 长期深入的跟 踪研究, 综 合宏观经济、 行业发展 及 个股状况 等各 方面因素 , 从价值投资 的角度进 行理论分析, 并根据分 析 的结果向基金 估值小组 提 出有关估值方 法或估值 模 型的建议。 风险管理 人员根据投资 人员提出 的 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 行 计算及验证, 并根据计 算 和验证的结 果与投资 人员共同确定 估值方法 并 提交估值小组 。估值小 组 共同讨论通过 后,基金 事 务部基金会 计根据估 值小组确认的 估值方法 对 各基金进行估 值核算并 与 基金托管行核 对。法律 、 监察稽核部 相关人员 负责监察执行 估值政策 及 程序的合规性 ,控制执 行 中可能发生的 风险,并 对 有关信息披 露文件进 行合规 性审 查。 基金估值小组 核心成员 均 具有五年以上 证券、基 金 行业工作经验 ,具备专 业 胜任能力和相 关 从业资 格, 精通 各自 领域 的理论 知识 ,熟 悉政 策法 规,并 具有 丰富 的实 践经 验。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 的程 度 基金经理在需 要时出席 估 值小组会议, 凭借其丰 富 的专业技能和 对市场产 品 的长期深入的 跟 踪研究 , 向估 值小 组提 出 估值建 议 。 估 值小 组将 充 分考虑 基金 经理 的意 见和 建议 , 确 定估 值方 法。 3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 存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6 页


估值小组秉承 基金持有 人 利益至上的宗 旨,在估 值 方法的选择上 力求客观 、 公允,在数据 的 采集方 面力 求公 开、 获取 方便、 操作 性强 、不 易操 纵。 本基金 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的 利益冲 突。 4 、已 签约 的任 何定 价服 务 的性质 与程 度 本基金管理人 与中央国 债 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签 署服务协议, 由其提供 银 行间同业市场 交 易的债 券品 种的 估值 数据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截止本报告期 末,根据 相 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 要求以及本基 金的实际 运 作情况,经本 基 金管理 人研 究决 定暂 不实 施利润 分配 。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无。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中国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 以下 称 “本 托管人 ” ) 在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以下 称 “ 本基 金” ) 的托 管过 程中 , 严 格 遵守 《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 、 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的 有 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基 金 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 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 了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根 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 的规定,对本 基金管理 人 的投资运作进 行了必要 的 监督,对基金 资产净值 的 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 赎回价 格的计 算以及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地复核,未 发现本基 金 管理人存在 损害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 收 益分 配情 况、 财务会 计报 告 ( 注: 财务 会计报 告中 的 “ 金 融工具 风险 及管 理” 部分 未在托 管人 复核 范围 内) 、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数据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6 页


§6 审计报 告 本 报告期内, 普华永道 中 天会计师事务 所 (特殊 普 通合伙) 对本 基金出具 了 无保留意见的 审 计报告 ,投 资者 可通 过年 度报告 正文 查看 审计 报告 全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9,374,895.01 102,965.76 结算备 付金


3,012,364.22 1,928,492.43 存出保 证金


60,971.45 1,661.51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483,024,896.00 53,502,268.80 其中: 股票 投资


- 1,364,350.00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483,024,896.00 52,137,918.8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13,289,728.05 1,334,706.92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2,664,137.38 4,015,138.13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521,426,992.11 60,885,233.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202,680,626.82 15,999,872.50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6 页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7,263,177.42 6,453.16 应付赎 回款


68,792.47 44,452.24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01,773.68 25,063.67 应付托 管费


50,886.84 7,161.06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00,035.50 6,993.16 应付交 易费 用


11,148.09 1,256.85 应交税 费


37,289.68 37,289.68 应付利 息


138,281.13 4,473.66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39,300.77 159,023.73 负债合 计


220,591,312.40 16,292,039.7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291,952,377.67 44,438,805.37 未分配 利润


8,883,302.04 154,388.47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00,835,679.71 44,593,193.84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521,426,992.11 60,885,233.55 注:报 告截 止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291,952,377.67 份 。其 中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1.046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4,207,735.83 份;C 类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03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287,744,641.84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4,127,587.85 3,242,954.61 1.利息 收入


7,421,196.31 3,608,195.37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6,219.80 63,581.44 债券利 息收 入


7,237,945.95 3,465,052.29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79,561.6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37,030.56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2,121,377.14 2,579,283.07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171,578.23 201,217.74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2,292,955.37 2,303,975.4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64,684.93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6 页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9,405.00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1,179,236.34 -3,537,359.77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7,005.02 592,835.94 减: 二、费用


3,292,742.73 2,363,003.52 1.管 理人 报酬


519,400.86 463,874.88 2.托 管费


195,429.24 132,535.69 3.销 售服 务费


354,022.21 161,752.05 4.交 易费 用


9,156.43 6,081.05 5.利 息支 出


1,870,690.62 1,193,737.93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870,690.62 1,193,737.93 6.其 他费 用


344,043.37 405,021.92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834,845.12 879,951.09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834,845.12 879,951.09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4,438,805.37 154,388.47 44,593,193.84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834,845.12 834,845.12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247,513,572.30 7,894,068.45 255,407,640.75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86,908,351.02 8,441,163.74 295,349,514.76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6 页


2. 基金 赎回 款 -39,394,778.72 -547,095.29 -39,941,874.01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91,952,377.67 8,883,302.04 300,835,679.7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32,097,707.42 4,261,702.95 136,359,410.37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879,951.09 879,951.09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87,658,902.05 -3,889,943.66 -91,548,845.71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46,012,672.05 2,095,755.90 48,108,427.95 2. 基金 赎回 款 -133,671,574.10 -5,985,699.56 -139,657,273.66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1,097,321.91 -1,097,321.91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4,438,805.37 154,388.47 44,593,193.84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许义 明______














______ 吴 建军______














____ 邵媛 媛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景 顺 长 城 稳 定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证监 许可[2011] 第 126 号 《关于 核准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 核 准 , 由 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依照 《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6 页


和《景顺长城 稳定收益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 同》负责公开 募集。本 基 金为契约型 开放式, 存续期 限不 定, 首次 设立 募集不 包括 认购 资金 利息 共募集 人民 币 1,574,028,394.28 元, 业经 普华 永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有 限公司 普华 永道 中天 验字(2011) 第 096 号 验资 报告 予 以验证 。经 向中 国 证监会 备案 , 《 景顺 长城 稳 定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于2011 年3 月25 日正 式生 效,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1,574,216,961.79 份 基 金 份 额 , 其 中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折 合 188,567.51 份 基金 份额。 本基 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景 顺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金 托管 人为 中 国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根据《景顺长 城稳定收 益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 合同》和《景 顺长城稳 定 收益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 本 基金自 募集 期起 根据 认购 费、 申购 费 、 销 售服 务费 收取方 式的 不同 , 将 基金份 额分 为不 同的 类别 。在投 资者 认购/申 购时 收 取认购/申 购费 的, 称为 A 类基金 份额 ;不 收 取认购/申 购费 ,而 从本 类 别基金 资产 中计 提销 售服 务费的 ,称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本 基金 A 类、C 类两种 收费 模式 并存 ,由 于基金 费用 的不 同, 本基 金 A 类基金 份额 和 C 类基 金份额 分别 计算 基 金 份额净 值。 投 资 人可 自由 选择申 购某 一类 别的 基金 份额, 但各 类别 基金 份额 之间不 能相 互转 换。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景 顺 长城稳定收益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 合 同》的有关规 定,本基 金 的投资范围为 国内依法 发 行和上市交易 的国债、 金 融债、央行 票据、企 业(公司)债 、 可 转换 债券( 含分离 型可 转换 债券)、 资 产支持 证券 、 债 券回 购、A 股股票(包 括中 小 板、 创 业板 及其 它经 中国 证 监会核 准上 市的 股票)以 及 经中国 证监 会批 准的 允许 基金投 资的 其他 金 融工具。本基 金投资于 债 券类资产(含可 转换债券) 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 的 80%,投资于 股票、 权证等权益 类 资产的比 例 不超过基金资 产的 20% , 持有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 一 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 基准为 :中 证综 合债 指数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于2015 年3 月27 日批 准报 出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 颁布 的 《 证 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景顺 长城稳定 收 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 金合同》和 在财务 报 表附 注7.4.4 所 列示 的中 国证监 会发 布的 有关 规定 及允许 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编制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4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4 年 12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6 页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4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不 一致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财政部 于2014 年颁 布 《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39 号 —— 公 允价值 计量 》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40 号 —— 合营安 排》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41 号 —— 在其 他主 体 中权益 的披 露 》 和 修订 后 的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 权投 资》 、 《 企业会 计准 则 第 9 号 —— 职工薪 酬》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列 报》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3 号 —— 合并 财务 报 表》以 及《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金 融工 具列报 》 , 要 求除 《 企业 会 计准则 第 37 号 —— 金融 工 具列报 》 自 2014 年度 财务 报表起 施行 外 , 其 他准则 自2014 年7 月1 日 起施行 。上 述准 则对 本基 金本报 告期 无重 大 影 响。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无。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 人 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 通 知》及其他相 关财税法 规 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 项列示 如下 :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 收 范围 , 不 征收 营业 税。 基金 买 卖股票 、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不 予征 收营 业税 。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权 的股息 、 红利 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含1 个月) 的, 其 股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 持 股期 限在1 个月以 上至1 年(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 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 限 超过 1 年 的, 暂减按 25%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6 页


对基金持有的 上市公司 限 售股,解禁后 取得的股 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 规 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 间自解禁日起 计算;解 禁 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 入 继续暂减 按 50%计入 应纳 税所得额。上 述所得 统一适 用20% 的 税率 计征 个人所 得税 。 (4) 基 金卖 出股 票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长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长城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销售机 构 景顺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大连实 德集 团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开滦( 集团) 有限 责任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景顺长 城资 产管 理( 深圳) 有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本期 和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行 股票 及权 证交 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519,400.86 463,874.88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64,462.81 164,305.00 注:支付基金 管理人景 顺 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的 管理人报酬按 前一日基 金 资产净值约 定的年费 率计提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按月 支付 。自 2014 年 10 月 22 日起 约定 的年 费率为 0.4% ,2014 年10 月22 日前 约定 的年 费率 为 0.7% 。 其计 算公 式 为: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X 约 定的 年费 率/当 年天 数。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6 页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195,429.24 132,535.69 注: 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0.2% 的 年费 率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式 为: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X0.2%/ 当年 天数 。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A 类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C 类 合计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298,444.79 298,444.79 中国银 行 - 51,350.26 51,350.26 长城证 券 - 146.62 146.62 合计 - 349,941.67 349,941.67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 券A 类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C 类 合计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24,244.61 24,244.61 中国银 行 - 130,025.94 130,025.94 长城证 券 - 210.69 210.69 合计 - 154,481.24 154,481.24 注: 支 付基 金销 售机 构 的C 类基金 份额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C 类 基金 资产 净 值0.4% 的 年费 率计 提, 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 按 月支付给景顺 长城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 再由景顺 长 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计算并 支付 给各 基金 销售 机构。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售 服务 费。 其计 算公 式为: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C 类基金 资产 净值 X 0.4%/ 当年天 数。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 - - - - - -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6 页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 - - - - 11,620,000.00 977.43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于本 期和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均未 运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除基金 管理 人之 外, 本基 金的其 他关 联方 于本 期末 和上年 度末 均未 投资 本基 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银行 19,374,895.01 19,351.13 102,965.76 19,314.39 注:本 基金 的活 期银 行存 款由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期 和上 年度 可比 期间在 承销 期内 未参 与关 联方承 销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4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12.1.2 受限 证券 类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110030 格力 转债 2014 年12 月30 日 2015 年1 月13 日 新债认 购 100.00 100.00 1,420 142,000.00 142,000.00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6 页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 停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期 末2014 年12 月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 间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证 券款余 额100,049,649.92 元,是 以如 下债 券作 为抵 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382285 13 九 龙江MTN1 2015 年1 月 5 日 99.71 200,000 19,942,000.00 1282262 12 象屿 MTN1 2015 年1 月 5 日 101.91 200,000 20,382,000.00 1282166 12 闽 漳龙MTN1 2015 年1 月 5 日 100.29 100,000 10,029,000.00 1080039 10 临 沂城 投债 2015 年1 月 5 日 103.07 100,000 10,307,000.00 1282280 12 江 阴公MTN1 2015 年1 月 5 日 100.76 100,000 10,076,000.00 1282358 12 盐 国投MTN1 2015 年1 月 5 日 102.46 100,000 10,246,000.00 1282516 12 舟 交投MTN1 2015 年1 月 5 日 101.47 100,000 10,147,000.00 98098 09 悦 达债 2015 年1 月 5 日 101.50 100,000 10,150,000.00 1382005 13 榕 交建MTN1 2015 年1 月 5 日 101.23 75,000 7,592,250.00 1282203 12 金 正大MTN1 2015 年1 月 5 日 100.05 20,000 2,001,000.00 合计





1,095,000 110,872,25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期 末2014 年12 月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 易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出 回购 证券 款余额102,630,976.90 元 ,于 2015 年 1 月 9 日 前先 后到期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 基金转 入质 押库 的 债券, 按证 券交 易所 规定 的比例 折算 为标 准券 后, 不低于 债券 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6 页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中属 于第 一层次 的余 额 为 185,450,696.00 元 ,属于 第二层次的 余额为 297,574,200.00 元,无属于第 三 层次的余额(2013 年12 月31 日: 第一 层 次29,572.268.80 元, 第二 层次23,930,000.00 ,无 第三层 次) 。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 债 券,若出现交 易不活跃( 包 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 跃) 等情况,本 基 金不会于交易 不活跃期 间 将相关债券的 公允价值 列 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 值 调整中采用 的不可观 察输入 值对 于公 允价 值的 影响程 度, 确定 相关 股票 和债券 公允 价值 应属 第二 层次还 是第 三层 次。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于 2014 年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2013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本基 金 无需要 说明 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483,024,896.00 92.64 其中: 债券 483,024,896.00 92.64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6 页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2,387,259.23 4.29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6,014,836.88 3.07 8 合计 521,426,992.11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买入 股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002250 联化科 技 1,354,911.56 3.04 注:卖 出金 额按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 股票的 收入 总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354,911.56 注: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 总额 及卖出 股票 的收 入总 额均 按买卖 股票 成交 金额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 填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 用。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24,168.00 0.01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9,984,000.00 6.64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6 页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9,984,000.00 6.64 4 企业债 券 241,019,728.00 80.12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40,002,000.00 13.30 6 中期票 据 181,853,000.00 60.45 7 可转债 142,000.00 0.05 8 其他 - - 9 合计 483,024,896.00 160.56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2836 11 盘 锦债 256,280 26,653,120.00 8.86 2 122565 12 邵 城投 201,000 20,904,000.00 6.95 3 1282262 12 象屿 MTN1 200,000 20,382,000.00 6.78 4 1282552 12 兴泸集MTN1 200,000 20,156,000.00 6.70 5 011499075 14 红豆SCP001 200,000 19,950,000.00 6.63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约定 ,本基 金投 资范 围不 包括 国债期 货。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6 页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报告期内未 出现基金 投 资的前十名证 券的发行 主 体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 或 者在报告编制 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况 。 8.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未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60,971.4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3,289,728.05 5 应收申 购款 2,664,137.38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014,836.88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的 情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A 类 427 9,854.18 0.00 0.00% 4,207,735.83 100.00%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C 类 452 636,603.19 279,433,659.57 97.11% 8,310,982.27 2.89%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6 页


合计 879 332,141.50 279,433,659.57 95.71% 12,518,718.10 4.29% 注: 分级 基金 机构/ 个人 投 资者持 有份 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计 算中 , 对下 属分 级 基金 , 比 例的 分母 采 用各自级别的 份额,对 合 计数,比例的 分母采用 下 属分级基金份 额的合计 数 (即期末基 金份额总 额) 。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人 员持 有本 基金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A 类 - 0.00%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C 类 246.06 0.00% 合计 246.06 0.00% 注:分级基金 管理人的 从 业人员持有份 额占总份 额 比例的计算中 ,对下属 分 级基金,比 例的分母 采用各自级别 的份额, 对 合计数,比例 的分母采 用 下属分级基金 份额的合 计 数(即期末 基金份额 总额) 。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1、本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的 高 级管理 人员 、基 金投 资和 研究部 门负 责人 未持 有本 基金。 2、本 期末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 理未持 有本 基金 。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景顺长 城稳 定 收益债 券 A 类 景顺长 城稳 定 收益债 券 C 类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3 月 25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613,614,442.62 960,602,519.17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0,497,311.32 23,941,494.05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5,138,082.65 281,770,268.37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21,427,658.14 17,967,120.58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207,735.83 287,744,641.84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转 换入 份额, 总赎 回份 额含 转换 出份额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6 页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召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本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 发布 公告 , 经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聘任 王鹏 辉先 生担 任本公 司副 总经 理。 2 、本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 发布 公告 , 经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同意 邓体 顺先 生辞 去本公 司副 总经 理一 职。 3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于2014 年 7 月 9 日 发布 公告 , 经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会审 议通 过,聘 任周 伟达 先生 担任 本公司 副总 经理 。 4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于2014 年 12 月 20 日发 布公 告 , 经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聘任 康乐 先生 担任 本公司 副总 经理 。 5 、本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 发布 公告 , 经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同意 王鹏 辉先 生辞 去本公 司副 总经 理一 职。 上述事 项已 按规 定向 中国 证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备案 。 有 关公 告刊 登在 中国 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 报、证 券时 报及 基金 管理 人网站 上。 6 、2014 年 2 月 14 日中 国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 中国 银行 ”) 公告 ,自 2014 年 2 月13 日起 ,陈 四清 先生 担 任中国 银行 行长 。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无 重大 人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在本报 告期 内, 无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重 大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投 资策略 未发 生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聘请 的普 华永 道中 天会计 师事 务所 ( 特殊 普 通合伙 ) 已经 连续4 年 为 本基金 提供 审计 服务, 本年 度应 支付 给会 计师事 务所 的报 酬为 人民 币50,000.00 元。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6 页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 托 管人托 管业 务部 门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未受 到监管 部门 的任 何稽 查和 处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1,354,911.56 100.00% 1,233.52 100.00% - 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1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长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注:1 、本 基金 本期 交易 单 元未变 更。 2、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和程 序如 下: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6 页


1)选 择标 准 a、资 金实 力雄 厚, 信誉 良 好; b、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c、经 营行 为规 范, 最近 两 年未因 重大 违规 行为 受到 监管机 关的 处罚 ; d、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并 能满足 本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e、该 证券 经营 机构 具有 较 强的研 究能 力, 有固 定的 研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 员,能 及时 、全 面、 定期向基金管 理人提供 高 质量的咨询服 务,包括 宏 观经济报告、 行业报告 、 市场走向分 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 及其他 专 门 报告以及全面 的信息服 务 。并能根据基 金管理人 的 特定要求, 提供专门 研究报 告。 2)选 择程 序


基金管理人根 据以上标 准 进行考察后, 确定证券 经 营机构的选择 。基金管 理 人与被选择 的证券经 营机构 签订 协议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41,960,590.01 14.24% 483,773,000.00 18.31% - - 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28,375,674.76 77.49% 2,158,700,000.00 81.69%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6 页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4,395,520.00 8.28% - - - -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 根据 《 中国 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 开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办 法 》 等 相 关法律法 规、景 顺长城稳 定收益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以下 简称 “ 本基金” )基金合 同的约 定 ,经与基 金托管 人中国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简 称 “中国 银行 ” )协商一 致,景顺 长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以下 简 称 “本 公司 ” ) 决 定自2014 年 10 月22 日起 , 对 本 基金的 管理 费率 进 行调整 ,具 体调 整内 容如 下: 将基金 合同 “第十 八部 分基 金费 用与 税收” 的 “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方 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式 ” 中 的 “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基金管 理人 的基 金管 理费 按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7% 年 费率计 提。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7% 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 方法如 下: H=E× 0.7%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管理 费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经基金 管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核对 一致后 ,由 基金托管人 于次月 首日 起3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资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基 金管 理人 。 ” 修改 为: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6 页


基金管 理人 的基 金管 理费 按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40% 年费率 计提 。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40% 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法 如下 : H=E× 0.4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管理 费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经基金 管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核对 一致后 ,由 基金托管人 于次月 首日 起3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资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基 金管 理人 。 ” 上述 基金 管理 费率 的调 整, 自 2014 年10 月22 日 起生效 。 上 述修改 为遵照 法律法 规和 中国证 监会的 相关规 定所 作出的 修改, 对基金 份额 持有人利 益 无实质 性不 利影 响, 可不 经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表 决。 具体公 告请 参见 本公 司 于2014 年10 月 21 日 发布 的 《关于 调低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益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管理 费率 并修 改基金 合同 的公 告》 。 2、为 更好 地满 足广 大投 资 者的理 财需 求, 本基 金自 2014 年 12 月 19 日 起开 通 了同一 基金 不同类 别基 金份 额(即 A/C 类)之 间的 相互 转换 业务 。同一 基金 不同 类别 基金 份额间 相互 转换 的 费率计 算 、 具 体转 换规 则 及费率 优惠 请参 见本 公司 于2014 年12 月 16 日发 布 的 《 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 下部 分债券 型基 金开 通同 一基 金不同 类别 份额 相互 转换 业务的 公告 》 。 3、 本报 告期 内 , 本 基金 托 管人中 国银 行的 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的 名称 由托 管及 投资者 服务 部 更名为 托管 业务 部。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