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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石动力(620001)

宝石动力: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 年 度报 告 摘 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原“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 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遗 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 、 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 责任 。 本 年度报 告已 经三 分之二 以上 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由 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复核 了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表 现、 利润 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 资组 合报告 等内 容 ,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 投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金元惠 理宝 石动 力混 合 基金主 代码 620001 交易代 码


62000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7 年 8 月 15 日 基金管 理人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原 “金 元惠 理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89,992,189.80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主 要投 资具有 稳健 基础的中 国优 质企业 ,追 求本基 金资产 的 稳定收 益与 长期 资本 增值 。 投资策 略 在不同的 市场 阶段, 本基 金将分别 从宏 观经济 情景 、各类 资产收 益 风险预期 等方 面进行 深入 分析,在 股票 与债券 资产 之间进 行策略 性 资产配置 ,以 使基金 在保 持总体风 险水 平相对 稳定 的基础 上,优 化 基金资产 组合 。本基 金股 票投资策 略由 采用自 上而 下的资 产配置 计 划与自下 而上 的选股 计划 组成。本 基金 的债券 投资 策略主 要包括 债 券投资组 合策 略和个 券选 择策略。 本公 司将充 分考 虑权证 资产的 收 益性、流 动性 及风险 性特 征,通过 资产 配置、 品种 与类属 选择, 谨 慎进行 投资 ,追 求较 稳定 的当期 收益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信标 普300 指数 × 50%+ 中信国 债指 数 × 50% 风 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为 一只 稳健增 长型 的混合型 基金 ,其风 险收 益特征 从长期 平 均及预期 来看 ,低于 股票 型基金, 高于 债券型 基金 和货币 市场型 基 金,属 于中 等预 期收 益、 中等预 期风 险的 证券 投资 基金品 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原“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凌有法 蒋松云 联系电 话 021-68882815 010-66105799 电子邮 箱 service@jyvp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话 021-68881801 95588 传真 021-68881875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摘要 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jyvpfund.com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办公地 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 情况 3.1 主要 会计数据和 财务指 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42,796,729.32 43,457,472.94 -36,710,984.32 本期利 润 82,300,020.31 20,061,335.08 6,985,399.5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 0.2256 0.0461 0.0143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9.83% 4.99% 1.8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 0.0352 -0.1733 -0.2133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11,236,084.78 332,717,275.69 367,298,075.27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733 0.8267 0.7874 注:1:本 期已实现 收益指 基金本期 利息收入 、投资 收益、其 他收入( 不含公 允价值 变 动收益 )扣 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额 ,本 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变 动 收 益 。 2:期末可 供分配利 润,采 用期末资 产负债表 中未分 配利润与 未分配利 润中已 实现部 分 的孰低 数( 为期 末余 额, 不是当 期发 生数 ) ; 3:表 中的 “期 末” 均指 报 告期最 后一 日, 即 12 月 31 日。 4:所述基 金业绩指 标不包 括持有人 认购或交 易基金 的各项费 用,计入 费用后 实际收 益 水平要 低于 所列 数字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 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 长 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8.83% 1.42% 19.85% 0.79% -1.02% 0.63% 过去六 个月 32.46% 1.08% 28.22% 0.64% 4.24% 0.44% 过去一 年 29.83% 0.96% 26.18% 0.59% 3.65% 0.37% 过去三 年 38.81% 0.89% 31.10% 0.63% 7.71% 0.26% 过去五 年 8.39% 0.85% 11.84% 0.67% -3.45% 0.1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3.49% 0.74% 8.20% 0.90% 5.29% -0.16% 注: (1)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 标不包 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金 的各 项费 用 , 计 入 费用后 实际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 收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 数字 ; (2) 本基 金选 择中 信标 普 300 指数 作为 股票 投资 部分的 业绩 基准 ,选 择中 信标普 国 债 指数作 为债 券投 资部 分的 业绩基 准, 复合 业绩 比较 基准为 : 中 信标 普 300 指 数收益 率×50% +中信 标普 国债 指数 收益 率×50% 。 (3) 本基 金自 2010 年 10 月 1 日 起, 已由 保本 型基 金转型 为混 合型 基金 ; 3.2.2 自 基 金 转 型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较 金元惠 理宝 石动 力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累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 比图 (2010 年 10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 本基 金从2010 年 10 月1 日 起正 式转 型为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2 ) 本基 金转 型后 业绩 比 较基准 为: 中信 标普300 指数*50% + 中信 国债 指数*50% ; (3 )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中 股 票投资 比例 范围 为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40%-60% ; 债券 为35%-55% ; 现金比 例 在5% 以上 ;本 报 告期末 各项 资产 市值 占基 金净值 的比 率均 符合 基金 合同约 定。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 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 比较 金元惠 理宝 石动 力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过去五 年基 金净 值增 长率 与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对比图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5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 配情况 本基金 过去 三年 内未 进行 利润分 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 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原 “ 金元 惠理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 ) 成立 于 2006 年 11 月, 由金元 证券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 金元 证券” ) 与比 利 时联合 资产 管理 公司 (以下 简称 “KBC”) 共同发 起设 立的 中外 合资 基金管 理公 司。 公司 注册 地为上 海, 注册 资本 1.5 亿 人民币 , 其 中 金元证 券持 有 51% 的 股份 ,KBC 持有 49% 的 股份 。2012 年 3 月, 经中 国证 监 会核准 ,KBC 将所持有 的 49% 股权转让惠理基金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理香港” ) ,公 司更名 为金元 惠理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成为 国内 首家 港资 入股的 合资 基金 公司 ,股 权结构 变更 为 : 金元证 券持 有 51% 股 权, 惠理香 港持 有 49% 股 权。2012 年 10 月, 经中 国证 监 会核准 , 公司 双方股 东按 持股 比例 向公 司增资 人民 币 9,500 万元 ,公司 注册 资本 金增 至 24,500 万 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管 理人 管理 金元 惠理 宝石动 力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金 元惠理 成长 动力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金 元惠理 丰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金元 惠 理价值 增长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金元 惠理 核心 动 力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金元惠 理消 费主 题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金元惠 理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金 元惠 理新 经 济主题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金 元惠 理惠 利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和金元 惠理 金元 宝货 币市 场基金 共十 只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6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晏斌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3-01-18 - 11 金元惠理 消费 主题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金元 惠理价 值增 长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 金、金 元惠 理新经 济主题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金 元惠理宝 石动 力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金 元惠 理成长 动力 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和 金元惠 理核心动 力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理 ,香 港中文 大学 工商管 理硕士。 曾任 招商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行业 研究 员,上 海惠 理投资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基金经理 等。2012 年 12 月 加入 本 公司任 投资副 总监 。11 年 证券 、 基金等 金融行业 从业 经历, 具有 基金从 业资格 。 侯斌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1-12-22 - 12 金元惠理 成长 动力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 金和金 元惠 理宝石 动力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上海 财经 大学经 济学 学士。 曾任光大 保德 信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行业 研究 员 。2010 年6 月加入 本公司, 历任 高级行 业研 究员, 金元惠理 成长 动力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助理和 金元惠理 核心 动力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 理助理 ,金 元惠理 核心动力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 。12 年 基金 等金 融 行业从 业经历 ,具 有基 金从 业资 格。 注:1、此 处的任职 日期、 离任日期 均指公司 做出决 定之日, 若该基金 经理自 基金合 同 生效日 起即 任职 ,则 任职 日期为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 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 的说 明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7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严格 遵守 《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 证券投 资基 金运作 管理 办法 》 和 《 证券 投资基 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 等有关 法律 法规 及其 各项 实施准 则、 《金 元惠理 宝石 动力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和其 他有关 法律 法规 的规 定 , 本 着诚实 信用 、 勤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资产 , 在严 格控 制 风险的 基础 上 , 为 基金 持 有人谋 求最 大利 益。 本报 告期 内, 基金 运作 整体合 法合 规 , 无 损害 基 金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基 金的投 资范 围、 投资比 例及 投资 组合 符合 有关法 律法 规及 基金 合同 的规定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 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本报告期 ,本基金 管理人 根据《证 券投资基 金管理 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 指导意 见》 ,通 过 科学完 善的 制度 及流 程 , 从 事前 、 事 中和 事后 等环 节严 格控制 不同 基金 之间 可能 的利益 输送 。 本基金 管理 人规 定了 严格 的投资 权限 管理 制度 、 股 票备选 库管 理制 度 、 债 券 库管理 制度 和集 中交易 制度 等, 重视 交易 执行环 节的 公平 交易 措施 ,启用 投资 交易 系统 中的 公平交 易模 块 , 以确保 公平 对待 各投 资组 合。 在报 告期 内, 本管 理 人对不 同投 资组 合的 交易 价差 、 收 益率 进 行分析 ,公 平交 易制 度总 体执行 情况 良好 。 4.3.2 异常交易行为 的 专项 说明 本报告 期 , 根 据 《 证券 投 资基金 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 》 和 《异 常 交易监 控与 报告制 度》 的规 定, 对交 易进行 了监 控, 未发 现异 常交易 行为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 现 的 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4 年 ,主要增 持地产 、 食品饮料、 券商、 银行、 医药,主要 减持汽 车、轻 工制造、 传媒与 计算 机、 公用 环保 等。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本报告 期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29.83% ,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增 长率 为 26.18% 。 4.5 管理人对宏观 经济、证 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 简要 展望 与 2014 年 全球 资本 流动 相 对稳定 、 金融 市场 相对 平 静的情 况不 同 , 预 计 2015 年全球 流 动性从 新兴 市场 流出 的压 力加大 , 不过 影响 总体 不 大。 预计 资金 将从 欧洲 和 新兴市 场流 向美 国, 同时 中国 、 印 度、 韩国 、 台 湾等 部分 基本 面好 或 者改革 前景 明朗 的新 兴市 场也将 成为 全 球资金 追寻 的目 的地 , 印 尼、 巴西 、 俄 罗斯 等基 本 面较差 、 改革 前景 不明 的 国家可 能受 到较 大冲击 。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8 我们认 为 14 年 是低 通胀 , 15 年 可能 会面 临低 增长 。 2015 年 预计 会有 降息 降准 , 但节奏 上的变 化需 要密 切关 注 , 资金避 实就 虚 、 地 产销 售 回暖带 动一 线地 王 、 汇 率 等方面 因素 都会 影响宽 松的 节奏 。2015 年 资金面 的需 求一 定会 增加 (IPO 放量 、注 册制 、大 股东减 持等 因 素会使 得 15 年 资金 需求 较 14 年扩 张一 倍 至 1 万亿 以上) ;这 种需 求的 压力 在 2 季度 将会 有 明显上 升。 2015 年市 场的 波动 幅度 将 比 2014 年显 著加 大, 是大 波动市 。潜 在冲 击+ 快 速膨 胀的杠 杆= 阶段 大波 动。 当前 位 置 A 股 的估 值已 经得 到明 显修复 。多 重指 标( 股息 收益率 、AH 价 差、市 值与 储蓄 之比 等) 都显 示 A 股在 两年 牛市 之 后整体 估值 趋于 合理 ,局 部有高 估。 当 前居民 资产 配置 资产 真实 特征是 风险 资产 占比 高 , 依赖负 债扩 张 ; 经 过仔 细 全面的 分析 , 我 们发现 真正 能迁 移的 空间 没有普 遍认 为的 大 。 在大波 动市 下我 们将 采用 适度平 衡的 投资 策略 。 继 续高度 关注 医药 生物 、 互 联网 、 地 产 及 相 关产 业 链、 电 子元 器件 和 传媒 、 传统 消 费品 领域 的 投资 机 会, 同 时我 们也 将 在新 IPO 公司中 努力 挖掘 这类 投资 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 的监察稽核工作 情况 2014 年 度,本基 金管理 人 仍把规范运 作、防 范风险 、保护基金 份额持 有人利 益作为工 作的基 点 , 进 一步 完善 内 部控制 制度 和流 程体 系 , 推动各 项法 规 、 内 控体 系 和管理 制度 的落 实, 保 证基 金合 同得 到严 格 履行。 公司 监察 稽核 部门 按 照规定 的权 限和 程序 , 通 过 实时监 控、 定期检 查 、 报 表揭 示 、 专 项检查 、 人员 询问 等方 法 , 独 立地 开展 公司 的监 察 稽核工 作 , 并 就 在监察 稽核 过程 中发 现的 问题 , 及 时提 出改 进建 议 并督促 业务 部门 进行 整改 , 同 时定 期向 董 事长和 公司 管理 层出 具监 察稽核 报告 。本 期内 ,重 点开展 的监 察稽 核工 作包 括: 1、依据相 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实际 运作情况 ,修订 和完善公 司各项内 部管理 制度, 特 别是对 公司 各部 门的 业务 操作流 程进 行了 梳理 和修 订, 为保 障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的利 益 , 保 障 公司的 规范 运作 提供 制度 保障。 2、开展对 公司各项 业务的 日常监察 稽核工作 ,查找 公司各项 业务中的 风险漏 洞,保 证 公司各 项业 务的 合规 运作 ,重点 加强 了对 于各 业务 环节的 专项 稽核 。 3、加强对 公司营销 、投研 等各项业 务过程中 的法律 、合规及 投资风险 的防范 与控制 , 在合法 合规 的基 础上 ,充 分保障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利益。 4、开展反 洗钱、反 商业贿 赂等各项 工作,并 通过开 展法规培 训等形式 ,提高 员工的 合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9 规意识 和风 险责 任意 识。 通过以 上工 作的 开展 , 在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运 作过 程中未 发生 关联 交易 、 内 幕交易 , 基 金运作 整体 合法 合规 。 在 今后的 工作 中 , 本 基金 管 理人承 诺将 一如 既往 的本 着诚实 信用 、 勤 勉尽责 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资 产 , 不 断提 高内 部 监察稽 核工 作的 科学 性和 有效性 , 努力 防 范各种 风险 ,为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7.1 有关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及人 员( 或小 组) 的职 责分工 4.7.1.1 估 值工 作小 组的 职 责分工 公司建 立估 值工 作小 组对 证券估 值负 责 。 估 值工 作 小组由 主管 运营 的副 总经 理、 基金 事 务部 、 投 资部 、 交 易部 、 监 察稽核 部部 门总 监组 成 。 每个成 员都 可以 指定 一个 临时或 者长 期 的授权 人员 。 估值工 作小 组职 责: ① 制定估 值制 度并 在必 要时 修改; ② 确 保估 值方 法符 合现 行法 规;


③ 批准证 券估 值的 步骤 和方 法; ④ 对异常 情况 做出 决策 。 主管运 营的 副总 经理 是估 值工作 小组 的组 长, 主管 运 营的副 总经 理在 基金 事务 部总监 或 者其他 两个 估值 小组 成员 的建议 下, 可以 提议 召集 估值工 作小 组会 议。 估值决 策由 估值 工作 小 组 2/3 或以 上多 数票 通过 。 4.7.1.2 基 金事 务部 的职 责 分工 基金事 务部 负责 日常 证券 资产估 值 。 该 部门 和公 司 投资部 相互 独立 。 在按 照 本估值 制度 和相关 法规 估值 后, 基金 事务部 定期 将证 券估 值表 向估值 工作 小组 报告 ,至 少每月 一次 。 基金事 务部 职责 : ① 获得独 立、 完整 的证 券价 格信息 ; ② 每日证 券估 值; ③ 检查价 格波 动并 进行 一般 准确性 评估 ; ④ 向交易 员或 基金 经理 核实 价格异 常波 动, 并在 必要 时向估 值工 作小 组报 告;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0 ⑤ 对每日 证券 价格 信息 和估 值结果 进行 记录 ; ⑥ 对估值 调整 和人 工估 值进 行记录 ; ⑦ 向估值 工作 小组 报送 月度 估值报 告。 基金事 务部 总监 认为 必要 ,可以 提议 召开 估值 工作 小组会 议。 4.7.1.3 投 资部 的职 责分 工 ① 接受监 察稽 核部 对所 投资 证券价 格异 常波 动的 问讯 ; ② 对停牌 证券 、价 格异 常波 动证券 、退 市证 券提 出估 值建议 ; ③ 评价并 确认 基金 事务 部提 供的估 值报 告; ④ 向估值 工作 小组 报告 任何 他/ 她认 为可 能的 估值 偏差 。 4.7.1.4 交 易部 的职 责分 工 ① 对基金 事务 部的 证券 价格 信息需 求做 出即 时回 应; ② 通知基 金事 务部 关于 证券 停牌、 价格 突发 性异 常波 动、退 市等 特定 信息 ; ③ 评价并 确认 基金 事务 部提 供的估 值报 告。 4.7.1.5 监察 稽核 部的 职责 分工 ① 监督证 券的 整个 估值 过程 ; ② 确保估 值工 作小 组制 定的 估值政 策得 到遵 守; ③ 确保公 司的 估值 制度 和方 法符合 现行 法律 、法 规的 要求; ④ 评价现 行估 值方 法是 否恰 当反应 证券 公允 价值 的风 险; ⑤ 对于估 值表 中价 格异 常波 动的证 券向 投资 部问 讯; ⑥ 对于认 为不 合适 或者 不再 合适的 估值 方法 提交 估值 工作小 组讨 论。 4.7.2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 间存在 的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本公司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不 存在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进行 利润分 配。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1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 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托管 人在对 金元 惠理 宝石 动力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托 管过程 中 , 严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及其 他法 律法 规和 基 金合同 的有 关规 定 , 不 存 在任何 损害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完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基 金托管 人应 尽的 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 金运作遵规守信、净 值计 算 、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 金 元惠 理宝 石 动力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管理 人—— 金 元顺 安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原“金元 惠理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在金元 惠理宝石 动力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的 投 资运作 、 基金 资产 净值 计 算、 基金 份额 申购 赎回 价 格计算 、 基金 费用 开支 等 问题上 , 不存 在 任何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在 各重 要方 面的运 作严 格按 照基 金合 同的规 定进 行 。 本报告 期内 ,金 元惠 理宝 石动力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5.3 托管人对本 年度报告中 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 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 依法对金 元顺安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原“ 金元惠理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编 制 和披露 的金 元惠 理宝 石动 力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中 财务 指标 、净值 表现 、 利润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 报告 、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 容进行 了核 查 , 以 上内 容 真实 、 准 确和 完 整。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2015 年 3 月 20 日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普 通合 伙 ) 对 金元 顺 安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原 “金 元惠 理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 金元 惠理 宝石动 力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 资产负 债表 , 2014 年 度的 利润表 、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 净值) 变 动表 以及 财务 报表 附注出 具了 标 准无保 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安永 华明 (2015 ) 审字 第 60657709_B01 号 ) 。 投 资者可 通过 本 基金年 度报 告正 文查 看该 审计报 告全 文。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2








§7 年度财务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金元 惠理 宝石 动力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 民币 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2,267,671.62 1,552,052.99 结算备 付金


2,625,168.76 980,890.09 存出保 证金


182,263.19 125,555.74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 2 256,585,034.14 332,212,490.56 其中: 股票 投资 7.4.7. 2 138,651,729.24 180,883,305.06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7.4.7. 2 117,933,304.90 151,329,185.5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 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 4 51,000,276.50 24,480,156.7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7.4.7. 5 3,678,701.93 4,314,338.99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2,955.67 1,683.34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7.4.7. 6 - - 资产总 计


316,342,071.81 363,667,168.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 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29,700,000.00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3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3,831.74 - 应付赎 回款


3,602,233.47 306,991.10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409,286.93 442,344.68 应付托 管费


68,214.47 73,724.13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 7 952,243.93 299,959.20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56,854.02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4.7. 8 70,176.49 70,019.61 负债合 计


5,105,987.03 30,949,892.7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 9 289,992,189.80 402,440,719.87 未分配 利润 7.4.7. 10 21,243,894.98 -69,723,444.18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11,236,084.78 332,717,275.69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16,342,071.81 363,667,168.43 注:1. 报 告 截 止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0733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289,992,189.80 份。 2、本摘要 中资产负 债表和 利润表所 列附注号 为年度 报告正文 中对应的 附注号 ,投资 者 欲了解 相应 附注 的内 容, 应阅读 登载 于基 金管 理人 网站的 年度 报告 正文 。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金元 惠理 宝石 动力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91,485,900.98 29,808,604.45 1. 利息 收入


10,736,919.03 9,029,003.71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91,244.02 58,633.69 债券利 息收 入


9,783,539.69 8,821,508.74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862,135.32 148,861.28 其他利 息收 入


- -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4 2. 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41,243,610.13 44,147,641.13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41,755,686.91 43,614,662.80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2,312,953.12 -166,290.6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5 - - 股利收 益 7.4.7.16 1,800,876.34 699,268.97 3.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损失 以 “-” 号填 列) 7.4.7.17 39,503,290.99 -23,396,137.86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 填列) - - 5. 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号填 列) 7.4.7.18 2,080.83 28,097.47 减:二、费用


9,185,880.67 9,747,269.37 1 .管 理人 报酬 7.4.10.2 4,699,398.54 5,536,811.79 2 .托 管费 7.4.10.2 783,233.02 922,802.03 3 .销 售服 务费


- - 4 .交 易费 用 7.4.7.19 2,186,056.22 2,010,646.52 5 .利 息支 出


1,072,438.82 896,018.12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072,438.82 896,018.12 6 .其 他费 用 7.4.7.20 444,754.07 380,990.91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 号填列) 82,300,020.31 20,061,335.08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 填列) 82,300,020.31 20,061,335.0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金元 惠理 宝石 动力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02,440,719.87 -69,723,444.18 332,717,275.69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82,300,020.31 82,300,020.31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112,448,530.07 8,667,318.85 -103,781,211.2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3,364,490.85 -325,312.39 3,039,178.46 2. 基金 赎回 款 -115,813,020.92 8,992,631.24 -106,820,389.68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分配 利润 - - -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5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89,992,189.80 21,243,894.98 311,236,084.7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66,486,239.29 -99,188,164.02 367,298,075.27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20,061,335.08 20,061,335.08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64,045,519.42 9,403,384.76 -54,642,134.66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149,679.87 -335,504.83 1,814,175.04 2. 基金 赎回 款 -66,195,199.29 9,738,889.59 -56,456,309.70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分配 利润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02,440,719.87 -69,723,444.18 332,717,275.69 报告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本报告 页码 从 7.1 至 7.4 , 财务报 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基金管 理公 司负 责人 :张 嘉宾,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 人:符 刃, 会计 机构 负责 人:季 泽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金 元 惠 理 宝 石 动 力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原 名 为 金 元 比 联 宝 石 动 力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由金元比联宝 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而成。金 元 比联宝 石动 力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于 2010 年 8 月 16 日保 本期 到期, 由于 不符合 保本 基 金存续 条件 , 按照 《金 元 比联宝 石动 力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 约定 , 该 基金 由 保本混 合型 基金 转型 为非 保本混 合型 基金 , 相应 调 整基金 投资 目标 、 投资 策 略、 业绩 比较 基 准和费率 等,同时 修订基 金合同, 并更名为 “金元 比联宝石 动力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本 基金 于 2010 年 10 月 1 日 起始运 作 。 本 基金 为契 约 型开放 式 , 存 续期 限不 定 。 本 基金 的基 金 管理人 与注 册登 记机 构为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原 “金 元惠 理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 , 基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工 商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经金元 比联 第二 届董 事会 第七次 会议 及第 二届 股东 会第五 次会 议审 议通 过, 并 由中国 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以 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 证监 许可[2012]276 号 文核 准, 金元比 联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已 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完 成相 关工 商 变更登 记手 续 , 并 且变 更 公司名 称为 “ 金 元惠理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随后, 报请中国 证监会 同意,将 金元比联 宝石动 力混合型 证 券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6 投资基 金更 名为 金元 惠理 宝石动 力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并 于 2012 年 5 月 2 日公告 。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具有 稳健 基础的 中国 优质 企业 , 追 求 本基金 资产 的稳 定收 益与 长期资 本 增值 。 本 基金 投资 范围 限 于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金融 工具 , 包 括国 内依 法 发 行 上市的 股票 、 债 券及法 律 、 法 规或 中国 证 监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工 具 。 本 基金 采用 行 业配置 指导 下的 个股精 选策 略。 本基 金业 绩比较 基准 为: 中信 标 普 300 指 数×50%+ 中 信国 债 指数×50% 。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财 政部 颁布的 《 企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准 则 》 以 及其 后颁 布 及修订 的具 体会计 准则 、 应用 指南 、 解释以 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合 称 “企 业会 计准 则” ) 编 制, 同时, 对于在 具体 会计 核算 和信 息披露 方面 , 也参 考了 中 国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修 订的 《证 券投 资 基金会计 核算业务 指引》 、 中国证监 会制定的 《关于 进一步规 范证 券投 资基金 估值业务 的 指 导 意见 》 、 《 关于 证券 投资基 金执 行< 企业 会计 准则> 估 值业 务及 份额 净值 计价有 关事 项的 通 知 》 、 《证 券 投 资基 金 信 息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 证 券 投资 基 金 信 息 披露 内 容 与 格式 准 则 》 第 2 号 《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 式》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 披露编 报规 则 》 第 3 号 《 会计报 表附 注的 编制及 披露 》 、 《 证券 投资 基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告> 》及 其 他中国 证监 会颁 布的 相关 规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采用若 干修 订后/ 新会 计准 则 2014 年 1 至 3 月 ,财 政部 制定了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 量》 、 《 企业会 计 准则 第 40 号-- 合营安排 》 和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 中权 益的 披露 》 ; 修订 了 《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 资》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 、 《 企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 报》 和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33 号-- 合并财 务报 表》 ;上 述 7 项 会计准 则均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施行 。2014 年 6 月 , 财 政部 修订 了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 报》 , 在 2014 年 度及 以后 期间的 财务 报告 中施 行。 上述会 计准 则的 变化 对本 基金的 财务 报表 无重 大影 响。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 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 况以 及 2014 年 度的经 营成 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的说 明 本基金财 务报表所 载财务 信息依照 企业会计 准则、 《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业 务指引 》 和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 主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 编制。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7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 记账 本位 币和 编制 本财务 报表 所 采 用的 货币 均为人 民币 。 除有 特别 说 明外 , 均 以 人民币 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分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益 工具 的合 同。 (1) 金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 的金 融资 产于 初始 确认时 分为 以下 两类 : 以 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损 益 的金融 资产 、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 括股票投 资和债 券投 资; (2) 金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 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 融 负债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本 基金目 前持 有的 金融 负债 划分为 其他 金融 负债 。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划分为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产 的股 票 、 债 券等 , 以 及不作 为 有效套 期工 具的 衍生 工具 , 按 照取 得时 的公 允价 值 作为初 始确 认金 额 , 相 关 的交易 费用 在发 生时计 入当 期损 益; 在持有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产 期间 取得 的利 息或 现金股 利 , 应当确 认为 当期 收益 。 每 日, 本基 金将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金 融资 产或 金融负 债的 公允 价值 变动 计入当 期损 益; 处置该 金融 资产 或金 融负 债时, 其公 允价 值与 初始 入 账金额 之间 的差 额应 确认 为投资 收 益,同 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益 ; 当收取 该金 融资 产现 金流 量的合 同权 利终 止 , 或 该 金融资 产已 转移 , 且符 合 金融资 产转 移的终 止确 认条 件的 ,金 融资产 将终 止确 认;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 本 基金 将 金 融 资 产 让 与 或 交 付给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行 方 以 外的 另 一 方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8 ( 转入方) ; 本基 金已 将金 融 资产所 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和 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 止确 认 该金融 资产 ;保 留了 金融 资产所 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和 报酬 的, 不终 止确 认该金 融资 产 ; 本基金 既没 有转 移也 没有 保留金 融资 产所 有权 上几 乎所有 的风 险和 报酬 的, 分 别下列 情况 处 理: 放弃 了对 该金 融资 产 控制的 , 终止 确认 该金 融 资产并 确认 产生 的资 产和 负债 ; 未 放弃 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的 , 按 照 其继续 涉入 所转 移金 融资 产的程 度确 认有 关金 融资 产, 并相 应确 认 有关负 债;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票投 资 买入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为 股票投 资 , 股 票投 资成 本 , 按成交 日应 支付 的全 部价 款扣除 交 易费用 入账 ;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 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 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 成交日结 转; (2) 债券投 资 买入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为 债券投 资 。 债 券投 资成 本 , 按成交 日应 支付 的全 部价 款扣除 交 易费用 入账 ,其 中所 包含 的债券 应收 利息 单独 核算 ,不构 成债 券投 资成 本; 买入零 息债 券视 同到 期一 次性还 本付 息的 附息 债券 , 根 据其 发行 价 、 到 期价 和 发行期 限 按直线 法推 算内 含票 面利 率后, 按上 述会 计处 理方 法核算 ; 卖出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3) 权证投 资 买入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为 权证投 资。 权证 投资 成本 按 成交日 应支 付的 全部 价款 扣除交 易 费用后 入账 ;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 卖 出权 证 的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 于成交 日 结转; (4)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申购新 发行 的分 离交 易可 转债于 获得 日, 按可 分离 权 证公允 价值 占分 离交 易可 转债全 部 公允价 值的 比例 将购 买分 离交易 可转 债实 际支 付全 部价款 的一 部分 确认 为权 证投资 成本 , 按 实际支 付的 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离 权证 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券 成本 ;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3) 中相关 原则 进行 计算 ; (5) 回购协 议 基金持有 的回购协 议(封 闭式回购) ,以成本 列示, 按实际利 率(当实 际利率 与合同 利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9 率差异 较小 时, 也可 以用 合同利 率) 在实 际持 有期 间内逐 日计 提利 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 值是 指市 场参 与者 在计量 日发 生的 有序 交易 中, 出 售一 项资 产所 能收 到 或者转 移 一项负 债所 需支 付的 价格 。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或披 露 的资产 和负 债 , 根 据对 公 允价值 计量 整体 而言具 有重 要意 义的 最低 层次输 入值 , 确定 所属 的 公允价 值层 次 : 第 一层 次 输入值 , 在计 量 日能够 取得 的相 同资 产或 负债在 活跃 市场 上未 经调 整 的报 价 ; 第 二层 次输 入 值, 除第 一层 次 输入值 外相 关资 产或 负债 直接或 间接 可观 察的 输入 值; 第三 层次 输入 值 , 相 关 资产或 负债 的 不可观 察输 入值 。本 基金 主要金 融工 具的 估值 方法 如下: (1) 存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存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具 按其估 值日 的市 场交 易价 格确定 公允 价值 ; 估值 日 无交易 , 但 最近交 易日 后经 济环 境未 发生重 大变 化且 证券 发行 机构未 发生 影响 证券 价格 的重大 事件 的 , 按最近 交易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 无交易 且最 近交 易日 后经 济环境 发生 了 重大变 化或 证券 发行 机构 发生了 影响 证券 价格 的重 大事件 , 参 考类 似投 资品 种 的现行 市价 及 重大变 化等 因素 ,调 整最 近交易 市价 以确 定公 允价 值。 (2) 不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具 当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市 场, 采 用市 场参 与者 普遍 认 同且被 以往 市场 实际 交易 价格验 证 具有可 靠性 的估 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 本 基金 采用 在 当前情 况下 适用 并且 有足 够可利 用数 据 和其他 信息 支持 的估 值技 术, 优先 使用 相关 可观 察 输入值 , 只有 在可 观察 输 入值无 法取 得或 取得不 切实 可行 的情 况下 ,才使 用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 行的 , 同 时本 基金 计划 以 净额结 算或 同时 变现 该金 融资产 和清 偿该 金融 负债 时, 金融 资产 和 金融负 债以 相互 抵销 后的 金额在 资产 负债 表内 列示 。 除 此以 外 , 金 融资 产和 金 融负债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分 别列 示, 不予 相互抵 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的基 金份额 总额 所对 应的 金额 。 由于申 购和 赎回 引起 的实 收基金 份 额变动 分别 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及 基金 赎回 确认 日确 认。 上 述申 购和 赎回 分别 包 括基金 转换 所 引起的 转入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加 和转 出基 金的 实收 基金减 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 准金 包括 已实 现损 益平准 金和 未实 现损 益平 准金。 已实 现损 益平 准金 指 在申购 或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 赎回基 金份 额时 , 申 购或 赎 回款项 中包 含的 按累 计未 分配的 已实 现收 益/( 损失) 占基金 净值 比 例计算 的金 额 。 未 实现 损 益平准 金指 在申 购或 赎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购 或赎 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 累计未 实现 利得/(损失) 占 基金净 值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 损益平 准金 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或 基金 赎 回确认 日确 认。 未实现 损益 平准 金与 已实 现损益 平准 金均 在 “损 益 平准金 ” 科目 中核 算, 并 于期末 全额 转入“ 未分 配利 润/( 累计 亏 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1) 存 款 利息 收入 按存 款的本 金 与适 用的 利率 逐日 计提 的 金额 入账 。若 提前 支取 定 期存 款, 按协 议规 定的 利率 及 持有期 重新 计算 存款 利息 收入 , 并 根据 提前 支取 所 实际收 到的 利息 收入与 账面 已确 认的 利息 收入的 差额 确认 利息 损失 , 列 入利 息收 入减 项 , 存 款 利息收 入以 净 额列示 ; (2) 债 券 利息 收入 按债 券票面 价 值与 票面 利率 或内 含票 面 利率 计算 的金 额扣 除应 由 债券 发行企 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税 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债券实 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3) 资 产 支持 证券 利息 收入按 证 券票 面价 值与 票面 利率 计 算的 金额 ,扣 除应 由资 产 支持 证券发 行企 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所 得税 后的 净额 确认 ,在证 券实 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提 ; (4) 买 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收入, 按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的摊 余 成本 及实 际利 率( 当实 际 利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 较小 时, 也可以 用合 同利 率) ,在 回 购期内 逐日 计提 ; (5) 股 票 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卖 出 股票 成 交日 确 认, 并按 卖 出股 票 成交 金 额与 其成 本 的差 额入账 ; (6) 债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 成交日 确认 , 并按 成交 总 额与其 成本 、 应收 利息 的 差额入 账; (7)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资 收益/( 损失) 于 成 交日 确认 , 并按 成 交总 额 与其 成 本、 应收 利 息的 差额入 账;


(8) 衍 生 工 具收 益/( 损失) 于卖 出 权证 成 交日 确 认 , 并按 卖 出权 证 成交 金 额与 其成 本 的差 额入账 ; (9) 股 利 收益 于除 息日 确认, 并 按上 市公 司宣 告的 分红 派 息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应 由上 市公司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入 账; (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 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 易性 金融 负债 等公 允价值 变动 形成 的应 计入 当期损 益的 利得 或损 失; (11) 其他 收入 在主 要风 险和 报酬已 经转 移给 对方 , 经 济利益 很可 能流 入且 金额 可以可 靠 计量的 时候 确认 。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1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 量 (1) 基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1.5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 (2) 基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0.25%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卖 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按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的摊 余 成本 及实 际利 率( 当实 际 利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 较小 时, 也可以 用合 同利 率) 在回 购期内 逐日 计提 ; (4) 其 他 费用 系根 据有 关法规 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按 实际 支 出金 额, 列入 当期 基金 费 用。 如果影 响基 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后 第四 位的 ,则 采用 待摊或 预提 的方 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 政策 (1) 在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每 年至 多 4 次, 全年 合计的 基 金收益 分配 比例 不得 低于 本基金 该年 度可 分配 净收 益的 10% ,若 基金 合同 生 效不满 3 个月 可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2) 本基金 仅采 取现 金分 红 一种收 益分 配方 式, 不进 行红利 再投 资; (3) 基金投 资当 期出 现净 亏 损,则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4) 基金当 年收 益应 先弥 补 上一年 度亏 损后 ,才 可进 行当年 收益 分配 ; (5) 基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6) 每一基 金份 额享 有同 等 分配权 ; (7)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其 他重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事 项。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会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可参 见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 基 础。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 家税务 总局 研究 决定 , 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 调整 证券 ( 股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2 票)交 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 财 政部 、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 调整由 出让 方按证 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税 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不 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 策问题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置 改革 过程 中因 非流 通股股 东向 流通 股股 东支 付对价 而发 生 的股权 转让 ,暂 免征 收印 花税。 (2) 营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 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闭式 证券 投资 基 金 ,开 放式证 券投 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 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 策问题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置 改革 中非 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 向流 通股 股东支 付的 股 份、现 金等 收入 ,暂 免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 企业所 得税 若干 优惠 政策 的通知 》 的规定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从证券 市场 中取 得的 收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 , 股 权 的股息 、红 利收 入, 债券 的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 入, 暂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 个人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2]128 号文 《 关于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税 收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 对 基金取 得的 股票 的股 息 、 红利收 入 , 债 券的 利息 收 入、 储蓄 存款 利 息收入,由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 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 述收入时代扣代 缴 20%的个 人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 策问题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置 改革 中非 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 向流 通股 股东支 付的 股 份、现 金等 收入 ,暂 免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8]132 号文 《 财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储蓄 存 款利息 所得 有关 个人 所得 税政策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 对储蓄 存款 利息 所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关 于实 施上 市公 司股息 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的 规定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 证券投 资基 金 从公开 发行 和转 让市 场取 得的上 市公 司股 票 , 持 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内 (含 1 个月 ) 的 , 其 股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3 息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 税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 暂减 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原“金元惠理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惠理基 金管 理香 港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原“上海金元 惠 理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 交易 单 元 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 当期 股票 成交 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42,199,693.46 3.02% 123,275,472.79 9.48%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7.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 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60,944,944.18 36.90% 1,899.87 0.00%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4 成交金 额 占 当期 债券 回 购 成交 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成 交 总 额的比 例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74,700,000.00 3.43% 489,400,000.00 34.53%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 量的比 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 总额的 比例 金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38,418.65 3.04% 38,418.65 4.04%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 量的比 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 总额的 比例 金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112,229.09 9.54% - - 上述佣 金按 市场 佣金 率计 算, 以扣 除由 中国 证券 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收取 证管费 、 经 手费和 由券 商承 担的 证券 结算风 险基 金后 的净 额列 示。 该 类佣 金协 议的 服务 范 围还包 括佣 金 收取方 为本 基金 提供 的证 券投资 研究 成果 和市 场信 息服务 。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管 理 费 4,699,398.54 5,536,811.79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137,857.53 1,337,915.07 注:a. 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5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方 法如 下:H=E ×1.50%/ 当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2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期顺 延。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5 b. 根据《 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销售费 用管理 规定》 ,基 金管理人 与基金 销售机构 在基金 销售协 议中 约定 依据 销售 机构销 售基 金的 保有 量提 取一定 比例 的客 户维 护费 , 用以向 基金 销 售机构 支付 客户 服务 及销 售活动 中产 生的 相关 费用 ,客户 维护 费从 基金 管理 费中列 支。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托 管 费 783,233.02 922,802.03 注:a. 基金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25%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方 法如 下: H=E ×0.25%/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金托 管费划款 指令, 基金托管 人复核后 于次月 前 2 个工 作日内 从基金 财 产中一次 性支 取。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 可比期间均未通过银行间 同业市场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间债券 (含回 购) 交易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 度可比期间均未有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 基金的情 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 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 度末均未有除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 基金的情 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6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2,267,671.62 67,930.48 1,552,052.99 35,063.72 注: 本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结 算 资金通 过托 管银 行备 付金 账户转 存于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有 限 责任公 司 , 2014 年 度获 得 的利息 收入 为人 民 币 21,414.64 元( 2013 年度 获得 的 利息收 入为 人 民币 21,235.34 元) ,2014 年末结 算备 付金 余额 为人 民币 2,625,168.76 元(2013 年 末结 算备 付金余 额为 人民 币 980,890.09 元) 。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 期内 直接购 入关 联方 承销 的证 券。 7.4.9 期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因认 购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 期末 持有的 流通 受限 证券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 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 单价 数量 (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 估值总 额 备注 300063 天龙集 团 2014-12-01 重大 事项 停牌 17.75 - - 95,100 1,484,422.44 1,688,025.00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 基金 无因 从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 成的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 基金 无因 从事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 成的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7.4.10.1 公 允价 值


7.4.10.1.1 不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银行存 款 、 结 算备 付金 、 存出保 证金 、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产 、 应收 款项 、 卖出 回购金 融资 产款以 及其 他金 融负 债, 因其剩 余期 限不 长, 公允 价值与 账面 价值 相若 。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7 7.4.10.1.2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7.4.10.1.2.1 各层 次金 融工 具公允 价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 产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55,198,044.24 元,属 于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01,386,989.90 元, 无属 于 第三层 次的 余额 。 7.4.10.1.2.2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次间 的重 大变 动


本基金以报 告期初 作为确 定金融工具 公允价 值层次 之间转换的 时点。2014 年 度,对于 以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 融工 具, 由 第一 层次 转入 第二 层 次的投 资的 金额 为人 民 币 20,320,000.00 元, 由第 二层 次转 入第 一 层次的 投资 的金 额为 人民 币 9,724,000.00 元 。 本 基金 调整公 允价 值 计量层 次转 换时 点的 相关 会计政 策在 前后 各会 计期 间保持 一致 。 7.4.10.1.2.3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余 额和 本期 变动 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工具本期末和上 期末均不 以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计量 。 7.4.10.2 承 诺事 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3 其 他事 项


截至本 财务 报表 批准 日 , 本基金 管理 人金 元惠 理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变更 公司 名称为 “ 金 元顺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已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备, 并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进 行了公 告。 除 此以外 ,本 基金 无需 要说 明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8 投资组合报 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权益投 资 138,651,729.24 43.83 其中: 股票 138,651,729.24 43.83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17,933,304.90 37.28 其中: 债券 117,933,304.90 37.28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51,000,276.50 16.12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8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4,892,840.38 1.55 6 其他各 项资 产 3,863,920.79 1.22 7 合计 316,342,071.81 100.00 8.2 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 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264,285.81 0.08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73,619,165.71 23.65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5,031,050.45 1.62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26,241.39 0.01 J 金融业 53,595,532.70 17.22 K 房地产 业 6,115,453.18 1.96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38,651,729.24 44.5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519 贵州茅 台 69,800 13,235,476.00 4.25 2 000895 双汇发 展 390,500 12,320,275.00 3.96 3 600887 伊利股 份 380,500 10,893,715.00 3.50 4 000858 五粮液 465,000 9,997,500.00 3.21 5 601688 华泰证 券 368,875 9,026,371.25 2.90 6 600030 中信证 券 262,875 8,911,462.50 2.86 7 000568 泸州老 窖 304,595 6,213,738.00 2.00 8 600048 保利地 产 565,199 6,115,453.18 1.96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9 9 002004 华邦颖 泰 343,471 5,969,525.98 1.92 10 600015 华夏银 行 438,135 5,897,297.10 1.89 注: 投资 者欲 了解 本报 告 期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 应 阅读 登载 于基 金 管理人 网站 的年度 报告 正文 。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 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 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515 东风股 份 32,245,461.85 9.69 2 002078 太阳纸 业 29,075,026.60 8.74 3 600109 国金证 券 27,378,050.91 8.23 4 002638 勤上光 电 22,450,618.76 6.75 5 601766 中国南 车 21,391,613.03 6.43 6 000728 国元证 券 21,174,651.98 6.36 7 600030 中信证 券 18,315,908.79 5.50 8 002348 高乐股 份 18,178,686.40 5.46 9 002004 华邦颖 泰 18,135,604.30 5.45 10 002309 中利科 技 17,142,194.60 5.15 11 600015 华夏银 行 15,669,295.04 4.71 12 002142 宁波银 行 15,348,366.41 4.61 13 600048 保利地 产 14,276,559.37 4.29 14 600406 国电南 瑞 13,633,761.15 4.10 15 600519 贵州茅 台 13,053,178.80 3.92 16 000895 双汇发 展 12,463,310.11 3.75 17 601688 华泰证 券 12,156,851.00 3.65 18 601299 中国北 车 12,079,726.00 3.63 19 600990 四创电 子 12,031,668.83 3.62 20 600019 宝钢股 份 11,384,955.59 3.42 21 002316 键桥通 讯 10,988,089.45 3.30 22 600887 伊利股 份 10,870,921.32 3.27 23 000858 五粮液 9,965,745.30 3.00 24 600398 海澜之 家 9,860,196.73 2.96 25 002001 新和成 9,587,841.54 2.88 26 601318 中国平 安 9,564,199.00 2.87 27 601939 建设银 行 9,414,692.70 2.83 28 600080 金花股 份 9,371,825.91 2.82 29 000685 中山公 用 9,056,987.67 2.72 30 601788 光大证 券 9,051,820.71 2.72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0 31 601555 东吴证 券 8,982,635.95 2.70 32 000402 金融街 8,645,794.50 2.60 33 300070 碧水源 8,394,014.34 2.52 34 000002 万科 A 8,392,000.00 2.52 35 600690 青岛海 尔 7,756,572.00 2.33 36 000671 阳光城 7,720,064.43 2.32 37 000916 华北高 速 7,060,883.28 2.12 38 600422 昆明制 药 6,991,004.20 2.10 注: 本项 的 “ 买入 金额 ” 按买卖 成交 金额 ( 成交 单 价乘以 成交 数量 ) 填列 , 不考虑 相关 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 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2309 中利科 技 44,251,128.25 13.30 2 000916 华北高 速 39,775,201.98 11.95 3 601766 中国南 车 32,463,030.60 9.76 4 601515 东风股 份 31,995,299.32 9.62 5 002078 太阳纸 业 29,241,961.91 8.79 6 600109 国金证 券 29,020,412.71 8.72 7 600030 中信证 券 28,743,052.37 8.64 8 002571 德力股 份 28,110,586.03 8.45 9 002342 巨力索 具 25,888,218.48 7.78 10 002348 高乐股 份 23,384,363.20 7.03 11 000728 国元证 券 21,409,989.45 6.43 12 002638 勤上光 电 19,431,245.69 5.84 13 601688 华泰证 券 16,800,382.82 5.05 14 300070 碧水源 13,424,532.81 4.03 15 000625 长安汽 车 13,397,795.34 4.03 16 600015 华夏银 行 13,243,408.15 3.98 17 601788 光大证 券 13,077,892.94 3.93 18 601299 中国北 车 12,796,190.00 3.85 19 600151 航天机 电 12,446,714.33 3.74 20 600887 伊利股 份 12,384,070.67 3.72 21 600019 宝钢股 份 12,028,082.60 3.62 22 600990 四创电 子 11,770,484.90 3.54 23 002316 键桥通 讯 11,707,556.00 3.52 24 002142 宁波银 行 11,524,213.10 3.46 25 002004 华邦颖 泰 11,460,160.10 3.44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1 26 600406 国电南 瑞 11,395,248.44 3.42 27 600048 保利地 产 11,118,120.66 3.34 28 600685 广船国 际 11,071,950.80 3.33 29 600398 海澜之 家 10,907,530.95 3.28 30 002001 新和成 10,185,103.39 3.06 31 600080 金花股 份 9,356,941.00 2.81 32 601555 东吴证 券 9,157,869.58 2.75 33 601318 中国平 安 9,010,154.78 2.71 34 000685 中山公 用 8,936,400.63 2.69 35 601939 建设银 行 8,564,401.41 2.57 36 000402 金融街 8,554,976.94 2.57 37 000002 万科 A 8,124,962.18 2.44 38 000671 阳光城 7,294,852.38 2.19 39 600089 特变电 工 7,096,734.00 2.13 注: 本项 的 “ 卖出 金额 ” 按买卖 成交 金额 ( 成交 单 价乘以 成交 数量 ) 填列 , 不考虑 相关 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641,966,896.22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757,167,583.64 注: 本项 的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 、 “ 卖出 股票 的收 入 ” 按 买卖 成交 金额 ( 成交 单价乘 以成 交数量 )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费用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 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13,778,620.00 4.43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8,584,000.00 2.76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8,584,000.00 2.76 4 企业债 券 95,570,684.90 30.71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117,933,304.90 37.8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名的 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2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22856 11 株 高科 200,000 21,398,000.00 6.88 2 124672 14 徐 开发 200,000 20,800,000.00 6.68 3 122652 12 杨 农债 123,010 13,222,344.90 4.25 4 124561 14 汾 湖债 100,000 10,500,000.00 3.37 5 124097 12 宝 投资 100,000 10,265,000.00 3.3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名的 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名的 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基 金投资 的前十 名 证券的发 行主体本 期出现 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 查,或 在报告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1、关 于华 邦颖 泰( 代码 :002004 )的 处罚 说明 : 华邦颖泰 股份有限 公司农 化事业部 子公司杭 州庆丰 农化有限 公司(以 下简称 “杭州庆 丰” , 本公司 之全 资子 公司 北京 颖泰嘉 和生 物科 技有 限公 司与本 公司 合计 持有 杭州 庆丰 100% 的股 权)三 车间 , 于 2013 年 6 月 7 日 20 时 28 分许 发生 火灾。 据初 步统 计, 该事 件致一 名当 班 员工灼 伤, 已及 时送 往医 院救治 ,伤 情稳 定。 以上行 为遭 到监 管层 处罚 。现做 出说 明如 下: A. 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 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 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 和资产配置方 案, 综合 考虑 大类 资产 配 置和行 业配 置比 例对 不同 行业进 行投 资金 额分 配 , 同时在 研究 部的 支持下 ,对 准备 重点 投资 的公司 进行 深入 的基 本面 分析, 最终 构建 投资 组合 。 B. 基 金经 理遵 循价 值投 资 理念, 看重 的是 上市 公司 的基本 面和 长期 盈利 能力 。 我们 判断 此次 事件对 公司 短期 负面 影响 有限 , 再 者公 司经 营多 元 化, 涉及 多个 领域 , 受 到 处罚不 会对 整体 的业绩 造成 持续 的影 响, 因此继 续持 有公 司股 票。 2、关 于华 泰证 券( 代 码:601688) 的处 罚说 明:


A. 华 泰证 券管 理的 华泰 紫 金增强 债券 集合 资产 管理 计划 、 华 泰紫 金周 期轮 动集 合资产 管理 计 划等多 个资 产管 理计 划 在 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3 月期间 , 存 在同 日或 隔日 通 过交易 对手 实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3 现不同 计划 之间 间接 进行 债券买 卖交 易的 情形 。 上 述行为 违反 了 《证 券公 司 客户资 产管 理业 务管理 办法 》第 三条 、第 三十三 条的 规定 。 B. 中 国人 民银 行南 京分 行 于 2014 年 6 月就 事项 对公 司进行 行政 处罚 ,但 公司 并未及 时向 监 管部门 报告 。 按照 《证 券 公司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管 理办法 》 第五 十七 条的 规 定, 责令 公司 予 以改正 。 ” 以上行 为遭 到监 管层 处罚 。现做 出说 明如 下: A. 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 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 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 和资产配置方 案, 综合 考虑 大类 资产 配 置和行 业配 置比 例对 不同 行业进 行投 资金 额分 配 , 同时在 研究 部的 支持下 ,对 准备 重点 投资 的公司 进行 深入 的基 本面 分析, 最终 构建 投资 组合 。 B. 基 金经 理遵 循的 是价 值 投资理 念, 看重 的是 上市 公司的 长期 盈利 能力 和基 本面。 我们 判断 此次事件 对公司负 面影响 甚微,再 者公司业 务多元 化, 主营 业务并 不受到影 响,受到 处 罚 不会对 整体 的业 绩造 成影 响,因 此选 择买 入并 持有 公司股 票。 3、关 于华 夏银 行( 代码 :6000015 ) 的处 罚说 明: A. 华夏银 行作为主 承商在 在开元酒店业 务辅导、 后 续管理工作中 未充分尽 职 履责。 开元 酒 店作为 相关 债务 融资 工具 发行人 , 在相 关债 务融 资 工具注 册发 行期 间 , 注 册 发行文 件披 露严 重不实 ;在 存续 期间 ,亦 未及时 披露 多项 重大 事项 。 B. 根 据相 关自 律规 定, 经 自律处 分会 议审 议决 定, 给予开 元酒 店严 重警 告处 分, 并 处责 令 改 正、责 令致 歉, 暂停 相关 业务( 期限 为 1 年) ,给 予 直接责 任人 员雷 元胜 通报 批评处 分; 给 予华夏 银行 通报 批评 处分 , 并 处责 令改 正, 给予 直 接责任 人员 华慧 通报 批评 处分 ; 给 予浙 经 律所通 报批 评处 分, 并处 责令改 正; 给予 经办 律师 章栋通 报批 评处 分。 以上行 为遭 到监 管层 处罚 。现做 出说 明如 下: A. 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 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 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 和资产配置方 案, 综合 考虑 大类 资产 配 置和行 业配 置比 例对 不同 行业进 行投 资金 额分 配 , 同时在 研究 部的 支持下 ,对 准备 重点 投资 的公司 进行 深入 的基 本面 分析, 最终 构建 投资 组合 。 B. 基 金经 理遵 循价 值投 资 理念, 看重 的是 上市 公司 的基 本 面和 长期 盈利 能力 。 我们 判断 此次 事件对 公司 短期 负面 影响 有限 , 受 到处 罚不 会对 整 体的业 绩造 成持 续的 影响 , 因 此买 入并 继 续持有 公司 股票 。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4 8.9.2 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的 前十名 股票 没有 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备选 股票 库。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82,263.1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678,701.93 5 应收申 购款 2,955.67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863,920.79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 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 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8.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 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 五入 原因 ,投 资组 合报告 中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存 在尾 差。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 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17,525 16,547.34 1,685,301.54 0.58% 288,306,888.26 99.4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开放 式基金 - - 注:报 告期 末本 公司 所有 从业人 员未 持有 本基 金。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 动























































































































单位 :份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5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07 年8 月 15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4,989,265,191.9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402,440,719.87 本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3,364,490.85 减:本 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总 赎回份 额 115,813,020.92 本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拆 分变 动份额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89,992,189.80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 召开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无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 期内 , 基金 管理 人 董事会 审议 通过 , 批准 潘 江先生 辞去 副总 经理 兼本 基金基 金经 理职务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生 涉及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的投 资策略 未发 生改 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未发 生改 聘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情况 。 本 报告期 内 , 应 向安 永华 明 会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支付 报酬人 民 币 7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公司 因子 公 司违规 行为 被中 国证 监会 采取行 政监 管措 施 , 相 关 责任领 导被 出具警 示函 ; 公司 因违 规 销售行 为被 上海 证监 局采 取行政 监管 措施 , 直接 负 责的主 管人 员被 出具警 示函 。 公司 已针 对 前述情 况在 公司 与子 公司 进行了 整改 , 全面 梳理 相 关业务 流程 , 加 强内部 控制 和风 险管 理工 作, 并 就相 关整 改工 作情 况 完成了 向中 国证 监会 与上 海证监 局的 报 告。 除上 述情 况外 , 本 报 告期内 , 未发 生管 理人 、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受稽核 或处 罚等 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 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 成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6 交总额 的比例 比例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1 - - - - - 北 京 高 华 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1 - - - - - 东 兴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1 - - - - - 华 创 证 券 有 限 责任公 司 1 - - - - - 民 生 证 券 有 限 责任公 司 1 - - - -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2 24,589,006.32 1.76% 22,385.94 1.77%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限公 司 2 26,965,430.86 1.93% 24,549.12 1.94% -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1 31,790,140.87 2.27% 28,941.92 2.29%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2 33,452,115.73 2.39% 30,454.70 2.41% -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1 38,766,025.16 2.77% 35,292.46 2.80%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1 41,830,903.30 2.99% 38,082.90 3.02% - 金 元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1 42,199,693.46 3.02% 38,418.65 3.04% -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1 44,035,001.29 3.15% 40,090.12 3.18%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1 50,777,008.03 3.63% 46,227.09 3.66% -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1 79,142,455.54 5.66% 72,051.80 5.71% -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1 150,084,367.78 10.73% 132,810.02 10.52%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1 154,688,479.06 11.06% 140,828.26 11.16% - 上 海 华 信 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2 272,919,753.86 19.52% 241,498.32 19.13% -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任公 司 2 407,074,713.61 29.11% 370,598.81 29.36% - 合计 24 1,398,315,094.87 100.00% 1,262,230.11 100.00% - 注:1 :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和程 序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关 于加 强证券 投资 基金 监管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证 监基 字<1998>29 号 ) 和 《关于 完善 证券 投资 基金 交易席 位制 度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证监 基金 字[2007]48 号) 的 有关 规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7 定,我 公司 制定 了租 用证 券公司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标准 和程 序: A. 选 择标 准。 a. 公司 具有 较强 的研 究实 力 ,能够 出具 高质 量的 各种 研究报 告。 研究 及投 资建 议质量 较高 、 报告出 具及 时 、 能 及时 地 交流和 对需 求做 出反 应 , 有较广 泛的 信息 网络 , 能 及时提 供准 确的 信息资 讯服 务。 b.公司 资信 状况 较好 ,无 重大不 良记 录。 c. 公司 经营 规范 ,能 满足 基 金运作 的合 法、 合规 需求 。 d.能够 对持 有人 提供 较高 质量的 服务 。 能 够向 持有 人提供 咨询 、 查 询等 服务 ; 可以 向投 资 人 提供及 时、 主动 的信 息以 及其它 增值 服务 ,无 被持 有人投 诉的 记录 。 B. 选 择流 程。 公司投 研和 市场 部门 定期 对券商 服务 质量 根据 选择 标准进 行量 化评 比, 并根 据 评比的 结果 选 择交易 单元 。 2: 截至 本报 告期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基 金 新租用 国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一 个深 圳交 易单元 ;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一个 深圳 交易 单元 ; 上 海华 信证 券有 限责 任 公司一 个上 海交 易单元 和一 个深 圳交 易单 元,退 租招 商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一 个深 圳交 易单 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 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购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 交总额 的比例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 - - - - - 北 京 高 华 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 - - - - - 东 兴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 - - - - - 华 创 证 券 有 限 责任公 司 - - - - - - 民 生 证 券 有 限 责任公 司 - - - - -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 - - - -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限公 司 2,095,887.72 1.27% - - - -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 - - -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 23,700,000.00 1.09% - -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30,954,295.57 18.74% 141,100,000.00 6.48% -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190,164.33 0.12% - - - -


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8 有限公 司 金 元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60,944,944.18 36.90% 74,700,000.00 3.43% - -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 - 80,400,000.00 3.69% -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29,144,200.28 17.64% 314,300,000.00 14.44% - -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50,967.55 0.03% 404,400,000.00 18.58% - -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 - - - -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26,117,011.25 15.81% 133,700,000.00 6.14% - - 上 海 华 信 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 - - - - -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任公 司 15,680,560.81 9.49% 1,004,000,000.00 46.13% - - 合计 165,178,031.69 100.00% 2,176,300,000.00 100.00% - - 金元顺安基金管有限公司





(原“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