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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保本(620007)

金元保本: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 年 度报 告 摘 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原“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 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遗 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 、 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 责任 。 本 年度报 告已 经三 分之二 以上 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由 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复核 了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表 现、 利润 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 资组 合报告 等内 容 ,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 投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金元惠 理保 本混 合 基金主 代码 620007 交易代 码


620007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 8 月 16 日 基金管 理人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原 “金 元惠 理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5,769,432.3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为适用 本基 金保本 条款 的基金份 额提 供保本 保证 的基础 上,力 争 在本基金 保本 周期结 束时 ,为投资 者带 来稳定 的当 期收益 与长期 的 资本增 值。 投资策 略 本基金按 照“ 优化恒 定比 例组合保 险策 略”对 股票 、债券 和现金 的 投资比 例进 行动 态调 整, 从而达 到防 御下 跌、 参与 增值的 目的 。 本基金的 股票 投资采 取行 业配置指 导下 的个股 精选 方法, 即:首 先 进行行业 投资 价值评 估, 确定拟投 资的 优势行 业; 其次进 行行业 内 个股的 精选 ,从 质地 和估 值两个 维度 精选 优质 股票 构建股 票组 合。 本基金的 债券 投资组 合以 相对低估 的债 券作为 主要 投资对 象,并 通 过对债券 的信 用、久 期和 凸性等的 灵活 配置, 进行 相对积 极主动 的 操作, 力争 获取 良好 收益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三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税后 收益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为 保本 基金, 属于 证券投资 基金 中的低 风险 品种。 投资者 投 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 构,在 极端 情况 下 仍 然存 在本金 损失 的风 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原“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凌有法 林葛 联系电 话 021-68882815 010-66060069 电子邮 箱 service@jyvpfund.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话 021-68881801 95599 传真 021-68881875 010-68121816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摘要 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jyvp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办公地 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 情况 3.1 主要 会计数据和 财务指 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827,795.07 3,671,183.54 7,021,466.18 本期利 润 3,269,952.98 2,432,213.26 5,217,688.4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 0.0680 0.0350 0.0425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6.56% 2.42% 3.6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 0.1154 0.0577 0.0331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46,826,053.67 59,649,086.21 95,087,285.37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23 1.058 1.033 注:1:本 期已实现 收益指 基金本期 利息收入 、投资 收益、其 他收入( 不含公 允价值 变 动收益 )扣 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额 ,本 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变 动 收 益 。 2:期末可 供分配利 润,采 用期末资 产负债表 中未分 配利润与 未分配利 润中已 实现部 分 的孰低 数( 为期 末余 额, 不是当 期发 生数 ) ; 3:表 中的 “期 末” 均指 报 告期最 后一 日, 即 12 月 31 日。 4:所述基 金业绩指 标不包 括持有人 认购或交 易基金 的各项费 用,计入 费用后 实际收 益 水平要 低于 所列 数字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 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 长 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99% 0.14% 1.04% 0.01% 0.95% 0.13% 过去六 个月 3.33% 0.11% 2.12% 0.01% 1.21% 0.10% 过去一 年 6.56% 0.11% 4.22% 0.01% 2.34% 0.10% 过去三 年 13.13% 0.15% 13.09% 0.01% 0.04% 0.14% 自基金合同 14.94% 0.14% 14.76% 0.01% 0.18% 0.13%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 生效起 至今 注: (1 )本 基金 选择 三年 定期存 款利 率作 为业 绩比 较基准 ; (2)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1 年 8 月 16 日。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动的比较 金元惠 理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累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 比图 (2011 年8 月 16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 准为三 年定 期存 款利 率; (2 ) 本 基金 投资 组合 中股 票、 权 证的 投资 比例 为基 金资产 的 0%-40% ; 债 券、 货币市 场 工 具等占基金 资产 的 60%-100% ,其中, 基金保 留的现 金或投资于 到期日 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 债 券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金元惠 理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净 值增 长率 与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对比图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5 (1 )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1 年8 月16 日; (2 ) 基金 增长 率为 实际 投 资期间 的收 益率 ,未 经过 年化处 理。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 配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每10份 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 形 式发 放总额 再投资 形式 发放 总额 年度利 润分 配合计 备注 2012 0.200 2,264,467.42 - 2,264,467.42 - 合计 0.200 2,264,467.42 - 2,264,467.42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 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原 “ 金元 惠理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 ) 成立 于 2006 年 11 月, 由金元 证券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 金元 证券” ) 与比 利 时联合 资产 管理 公司 (以下 简称 “KBC”) 共同发 起设 立的 中外 合资 基金管 理公 司。 公司 注册 地为上 海, 注册 资本 1.5 亿 人民币 , 其 中 金元证 券持 有 51% 的 股份 ,KBC 持有 49% 的 股份 。2012 年 3 月, 经中 国证 监 会核准 ,KBC 将所持有 的 49% 股权转让惠理基金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理香港” ) ,公 司更名 为金元 惠理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成为 国内 首家 港资 入股的 合资 基金 公司 ,股 权结构 变更 为 : 金元证 券持 有 51% 股 权, 惠理香 港持 有 49% 股 权。2012 年 10 月, 经中 国证 监 会核准 , 公 司 双方股 东按 持股 比例 向公 司增资 人民 币 9,500 万元 ,公司 注册 资本 金增 至 24,500 万 元。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6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管 理人 管理 金元 惠理 宝石动 力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金 元惠理 成长 动力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金 元惠理 丰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金元 惠 理价值 增长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金元 惠理 核心 动 力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金元惠 理消 费主 题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金元惠 理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金 元惠 理新 经 济主题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金 元惠 理惠 利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和金元 惠理 金元 宝货 币市 场基金 共十 只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李杰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2-07-18 - 7 金元惠理 丰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金元 惠理 保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金元 惠理惠 利保 本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 金和金 元惠 理金元 宝货币市 场基 金基金 经理 ,上海 交通大学 理学 硕士。 曾任 国联安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数 量策 略分析 员、固定 收益高 级研 究员 。2012 年 4 月加 入金 元惠 理基 金 管理有 限公司。7 年 证券、 基金 等金融 行业从业 经历 ,具有 基金 从业资 格。 注:1、此 处的任职 日期、 离任日期 均指公司 做出决 定之日, 若该基金 经理自 基金合 同 生效日 起即 任职 ,则 任职 日期为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 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严格 遵守 《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 证券投 资基 金运作 管理 办法 》 和 《 证券 投资基 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 等有关 法律 法规 及其 各项 实施准 则、 《金 元惠理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和其 他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规定 , 本 着诚实 信用 、 勤 勉尽责 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资 产 , 在 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基础 上 , 为 基金 持有 人谋 求最大 利益 。 本报告 期内 , 基金 运作 整 体合法 合规 , 无损 害基 金 持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 基 金 的投资 范围 、 投 资比例 及投 资组 合符 合有 关法律 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 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7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本报告期 ,本基金 管理人 根据《证 券投资基 金管理 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 指导意 见》 ,通 过 科学完 善的 制度 及流 程 , 从 事前 、 事 中和 事后 等环 节严 格控制 不同 基金 之间 可能 的利益 输送 。 本基金 管理 人规 定了 严格 的投资 权限 管理 制度 、 股 票备选 库管 理制 度 、 债 券 库管理 制度 和集 中交易 制度 等, 重视 交易 执行环 节的 公平 交易 措施 ,启用 投资 交易 系统 中的 公平交 易模 块 , 以确保 公平 对待 各投 资组 合。 在报 告期 内, 本管 理 人对不 同投 资组 合的 交易 价差 、 收 益率 进 行分析 ,公 平交 易制 度总 体执行 情况 良好 。 4.3.2 异常交易行为 的 专项 说明 本报告 期 , 根 据 《 证券 投 资基金 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 》 和 《异 常 交易监 控与 报告制 度》 的规 定, 对交 易进行 了监 控, 未发 现异 常交易 行为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 现 的 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4 年, 经济 增速 下台 阶 ,全 年 GDP 同 比增 速 7.4% 下滑 0.3% ;固 定资 产投 资增速 从 前年 的 19.6% 逐 月下 降到 15.7% , 其中 房地 产投 资增 速从 19.8% 大幅 下滑 到 10.5% , 拖 累 投 资对 GDP 的贡 献; 社会 消 费品零 售总 额平 稳下 滑 , 全年增 幅 11.9% 左右 ; 进 出口低 位徘 徊, 出口温 和复 苏。 工业 增加 值累计 同比 下降 到 8.3% 历 史地位 。 总 需求 疲软 导致 物价水 平较 低 , 年末 CPI 同比 下降 到 1.5% ,PPI 同比-3.3%, 通缩 压 力显现 。 政府实 施调 结构 、 稳增 长 和防风 险的 政策 , 采取 了 多项措 施防 范金 融体 系风 险, 降低 社 会融资 成本 。 一方 面推 出 “127 号 ” 文 加强 对影 子银 行的监 管力 度 , 以 及 “43 号文 ” 规 范地 方政府债 务,降低 了金融 体系的风 险;另一 方面创 新货币政 策工具, 多次推 出定向降 准 、 不对称 降息、 降低 公开 市 场回购 利率、 存款 偏离 度 管理、SLO 和 MLF 投放等等措施, 维持 相对宽 松的 资金 利率 。 随 着这些 措施 的综 合运 用 , 货币环 境持 续宽 松 , 社 会 融资成 本稳 步下 降。 宽松货 币环 境带 来了 资本 市场良 好表 现。 全年 上证 综指上 涨 52.87% , 中标 可 转债指 数 上涨 56.7% ;中 证全 债指 数上 涨 10.82% 。 资本 市场 呈现“ 双牛 ”的 格局 。 在报告 期, 本基 金保 持保 持较高 比例 的债 券配 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净值 增长 率为 6.56% , 同期 业绩 比 较基准 增长 率 为 4.22% 。 本基金 超越 基准 2.34% 。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8 4.5 管理人对宏观 经济、证 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 2015 年, 经济 下行 压 力还在 增加 。 全球 看 , 虽 然美国 经济 有复 苏迹 象 , 但其他 地 区经济 疲软 ; 国内 方面 , 投资乏 力 , 消 费亮 点不 多 , 企 业创 新能 力不 足, 要 素成本 上升 , 缺 乏新的 经济 增长 点。 产能 过剩问 题依 然严 重, 债务 压力仍 然突 出。 当前政 策的 着力 点在 于稳 增长 、 调 结构 、 深 化改 革 , 实施积 极的 财政 政策 和稳 健的货 币 政策 , 致 力于 逐步 降低 社 会融资 成本 , 释放 银行 贷 款投放 能力 , 并通 过混 合 所有制 改革 、 农 村土地 经营 权流 转等 改革 措施 , 促 进结 构调 整; 同 时继续 深化 利率 市场 化进 程, 化解 金融 和 经济体 系的 风险 ,引 导经 济软着 陆。 基于以 上分 析 , 我 们认 为 债券市 场的 牛市 基础 仍然 存在 。 但 是随 着积 极 财 政 政策力 度的 加大 , 债 券市 场的 波动 性 会增加 , 资本 利得 收入 将 会收敛 。 同时 随着 利率 市 场化的 深入 , 货 币市场 利率 平稳 下降 , 平 坦性的 收益 率曲 线难 以快 速修复 , 总体 上债 券收 益 率会下 降 , 债 券 牛市进 入后 半场 。本 基金 将根 据 CPPI 模 型, 重点 防 范风险 ,灵 活配 置债 券和 股票的 比例 , 精研挖 掘个 券为 盈利 的主 要来源 。 股票 市场 方面 , 机会较 多 , 我 们对 政策 鼓 励支持 的投 资方 向,消 费升 级, 节能 环保 ,医疗 保健 等行 业将 加强 配置。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 的监察稽核工作 情况 2014 年 度,本基 金管理 人 仍把规范运 作、防 范风险 、保护基金 份额持 有人利 益作为工 作的基 点 , 进 一步 完善 内 部控制 制度 和流 程体 系 , 推动各 项法 规 、 内 控体 系 和管理 制度 的落 实, 保 证基 金合 同得 到严 格 履行。 公司 监察 稽核 部门 按 照规定 的权 限和 程序 , 通 过 实时监 控、 定期检 查 、 报 表揭 示 、 专 项检查 、 人员 询问 等方 法 , 独 立地 开展 公司 的监 察 稽核工 作 , 并 就 在监察 稽核 过程 中发 现的 问题 , 及 时提 出改 进建 议 并督促 业务 部门 进行 整改 , 同 时定 期向 董 事长和 公司 管理 层出 具监 察稽核 报告 。本 期内 ,重 点开展 的监 察稽 核工 作包 括: 1、依据相 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实际 运作情况 ,修订 和 完善公 司各项内 部管理 制度, 特 别是对 公司 各部 门的 业务 操作流 程进 行了 梳理 和修 订, 为保 障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的利 益 , 保 障 公司的 规范 运作 提供 制度 保障。 2、开展对 公司各项 业务的 日常监察 稽核工作 ,查找 公司各项 业务中的 风险漏 洞,保 证 公司各 项业 务的 合规 运作 ,重点 加强 了对 于各 业务 环节的 专项 稽核 。 3、加强对 公司营销 、投研 等各项业 务过程中 的法律 、合规及 投资风险 的防范 与控制 , 在合法 合规 的基 础上 ,充 分保障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利益。 4、开展反 洗钱、反 商业贿 赂等各项 工作,并 通过开 展法规培 训等形式 ,提高 员工的 合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9 规意识 和风 险责 任意 识。 通过以 上 工 作的 开展 , 在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运 作过 程中未 发生 关联 交易 、 内 幕交易 , 基 金运作 整体 合法 合规 。 在 今后的 工作 中 , 本 基金 管 理人承 诺将 一如 既往 的本 着诚实 信用 、 勤 勉尽责 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资 产 , 不 断提 高内 部 监察稽 核工 作的 科学 性和 有效性 , 努力 防 范各种 风险 ,为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7.1 有关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及人 员( 或小 组) 的职 责分工 4.7.1.1 估 值工 作小 组的 职 责分工 公司建 立估 值工 作小 组对 证券估 值负 责 。 估 值工 作 小组由 主管 运营 的副 总经 理、 基金 事 务部 、 投 资部 、 交 易部 、 监 察稽核 部部 门总 监组 成 。 每个成 员都 可以 指定 一个 临时或 者长 期 的授权 人员 。 估值工 作小 组职 责: ① 制定估 值制 度并 在必 要时 修改; ② 确保估 值方 法符 合现 行法 规;


③ 批准证 券估 值的 步骤 和方 法; ④ 对异常 情况 做出 决策 。 主管运 营的 副总 经理 是估 值工作 小组 的组 长, 主管 运 营的副 总经 理在 基金 事务 部总监 或 者其他 两个 估值 小组 成员 的建议 下, 可以 提议 召集 估值工 作小 组会 议。 估值决 策由 估值 工作 小 组 2/3 或以 上多 数票 通过 。 4.7.1.2 基 金事 务部 的职 责 分工 基金事 务部 负责 日常 证券 资产估 值 。 该 部门 和公 司 投资部 相互 独立 。 在按 照 本估值 制度 和相关 法规 估值 后, 基金 事务部 定期 将证 券估 值表 向估值 工作 小组 报告 ,至 少每月 一次 。 基金事 务部 职责 : ① 获得独 立、 完整 的证 券价 格信息 ; ② 每日证 券估 值; ③ 检查价 格波 动并 进行 一般 准确性 评估 ; ④ 向交易 员或 基金 经理 核实 价格异 常波 动, 并在 必要 时向估 值工 作小 组报 告;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0 ⑤ 对每日 证券 价格 信息 和估 值结果 进行 记录 ; ⑥ 对估值 调整 和人 工估 值进 行记录 ; ⑦ 向估值 工作 小组 报送 月度 估值报 告。 基金事 务部 总监 认为 必要 ,可以 提议 召开 估值 工作 小组会 议。 4.7.1.3 投 资部 的职 责分 工 ① 接受监 察稽 核部 对所 投资 证券价 格异 常波 动的 问讯 ; ② 对停牌 证券 、价 格异 常波 动证券 、退 市证 券提 出估 值建议 ; ③ 评价并 确认 基金 事务 部提 供的估 值报 告; ④ 向估值 工作 小组 报告 任何 他/ 她认 为可 能的 估值 偏差 。 4.7.1.4 交 易部 的职 责分 工 ① 对基金 事务 部的 证券 价格 信息需 求做 出即 时回 应; ② 通知基 金事 务部 关于 证券 停牌、 价格 突发 性异 常波 动、退 市等 特定 信息 ; ③ 评价并 确认 基金 事务 部提 供的估 值报 告。 4.7.1.5 监察 稽核 部的 职责 分工 ① 监督证 券的 整个 估值 过程 ; ② 确保估 值工 作小 组制 定的 估值政 策得 到遵 守; ③ 确保公 司的 估值 制度 和方 法符合 现行 法律 、法 规的 要求; ④ 评价现 行估 值方 法是 否恰 当反应 证券 公允 价值 的风 险; ⑤ 对于估 值表 中价 格异 常波 动的证 券向 投资 部问 讯; ⑥ 对于认 为不 合适 或者 不再 合适的 估值 方法 提交 估值 工作小 组讨 论。 4.7.2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 间存在 的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本公 司参 与估 值流 程 各方之 间不 存在 任何 重大 利益冲 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进行 利润 分 配。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1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 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 本基 金的 过程 中 , 本基金 托管 人中 国农 业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严格 遵守 《证 券投 资 基金法 》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 规定以 及基 金合 同 、 托 管 协议的 约定 , 对本 基金 基 金管理 人 — 金元 顺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原“金 元惠 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基 金的 投资 运作 , 进行了 认真 、独 立的 会计 核算和 必要 的投 资监 督, 认真履 行了 托 管人的 义务 ,没 有从 事任 何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 金运作遵规守信、净 值计 算 、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 明 本 托管人认 为, 金 元顺安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原“金 元惠理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 ” )在 本 基金的 投资 运作 、 基金 资 产净值 的计 算 、 基 金份 额 申购赎 回价 格的 计算 、 基 金费用 开支 及利 润分配 等问 题上 , 不存 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在报 告期 内, 严 格遵守 了 《证 券 投资基 金法 》等 有关 法律 法规, 在各 重要 方面 的运 作严格 按照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进行 。 5.3 托管人对本 年度报告中 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 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 认为,金 元顺安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原“ 金元惠理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的 信 息披露 事务 符合 《 证券 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他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 规定 , 基 金管 理 人所编 制和 披露 的本 基金 年度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 值表现 、 收 益分 配情 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信息 真实 、准确 、完 整, 未发 现有 损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托管 业务 部


2015 年 3 月 16 日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普 通合 伙 ) 对 金元 顺 安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原 “金 元惠 理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金元 惠理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 资产负 债表 , 2014 年 度的 利润表 、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 净值) 变 动表 以及 财务 报表 附注出 具了 标 准无保 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安永 华明 (2015 ) 审字 第 60657709_B07 号 ) 。 投 资者可 通过 本 基金年 度报 告正 文查 看该 审计报 告全 文。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2 §7 年度财务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金元 惠理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 民币 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3,658,287.22 404,895.33 结算备 付金


60,306.98 134,790.12 存出保 证金


3,037.88 9,443.37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 2 18,326,467.00 59,534,798.34 其中: 股票 投资 7.4.7. 2 326,400.00 3,686,988.34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7.4.7. 2 18,000,067.00 55,847,810.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 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 4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5,011,250.00 100,000.00 应收利 息 7.4.7. 5 198,433.16 1,593,722.68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7,675.35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7.4.7. 6 - - 资产总 计


47,257,782.24 61,785,325.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 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1,700,000.00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3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156,565.90 142,344.73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48,631.74 61,268.28 应付托 管费


8,105.27 10,211.39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 7 7,973.87 11,919.54 应交税 费


148,089.60 148,089.60 应付利 息


- 1,021.34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4.7. 8 62,362.19 61,384.10 负债合 计


431,728.57 2,136,238.9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 9 41,529,902.37 56,393,917.81 未分配 利润 7.4.7. 10 5,296,151.30 3,255,168.40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46,826,053.67 59,649,086.21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47,257,782.24 61,785,325.19 注: 1. 报告 截止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1.023 元 , 基 金份 额总 额 45,769,432.36 份。 2、本摘要 中资产负 债表和 利润表所 列附注号 为年度 报告正文 中对应的 附注号 ,投资 者 欲了解 相应 附注 的内 容, 应阅读 登载 于基 金管 理人 网站的 年度 报告 正文 。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金元 惠理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4,332,023.05 4,117,652.98 1. 利息 收入


2,168,444.59 3,461,459.4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79,490.04 11,430.98 债券利 息收 入


1,873,666.67 3,381,254.40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15,287.88 68,774.08 其他利 息收 入


- -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4 2. 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569,664.06 1,735,129.94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52,105.66 1,235,201.15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572,549.17 407,195.23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5 - - 股利收 益 7.4.7.16 49,220.55 92,733.56 3.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损失 以 “-” 号填 列) 7.4.7.17 1,442,157.91 -1,238,970.28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 填列) - - 5. 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号填 列) 7.4.7.18 151,756.49 160,033.86 减:二、费用


1,062,070.07 1,685,439.72 1 .管 理人 报酬 7.4.10.2 567,585.24 888,914.55 2 .托 管费 7.4.10.2 94,597.55 148,152.41 3 .销 售服 务费


- - 4 .交 易费 用 7.4.7.19 12,145.26 92,120.12 5 .利 息支 出


107,920.10 157,536.36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07,920.10 157,536.36 6 .其 他费 用 7.4.7.20 279,821.92 398,716.28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 号填列) 3,269,952.98 2,432,213.26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 填列) 3,269,952.98 2,432,213.26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金元 惠理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56,393,917.81 3,255,168.40 59,649,086.21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3,269,952.98 3,269,952.98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14,864,015.44 -1,228,970.08 -16,092,985.5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45,281,364.14 4,753,601.30 50,034,965.44 2. 基金 赎回 款 -60,145,379.58 -5,982,571.38 -66,127,950.96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分配 利润 - - -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5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1,529,902.37 5,296,151.30 46,826,053.6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92,039,885.47 3,047,399.90 95,087,285.37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2,432,213.26 2,432,213.26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35,645,967.66 -2,224,444.76 -37,870,412.4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993,169.50 121,598.45 2,114,767.95 2. 基金 赎回 款 -37,639,137.16 -2,346,043.21 -39,985,180.37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分配 利润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56,393,917.81 3,255,168.40 59,649,086.21 报告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本报告 页码 从 7.1 至 7.4 , 财务报 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基金管 理公 司负 责人 :张 嘉宾,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 人:符 刃, 会计 机构 负责 人:季 泽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金元惠 理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原名 为金 元比 联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以下 简 称 “ 本基 金” ) , 系 经中 国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以 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证 监 许可[2011]523 号文 《关 于核 准金 元比 联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募集的 批复 》 的核 准, 由 基金管 理人 金元 比联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系 金元惠 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的前 身) 向 社会 公开 发行 募集 , 基 金 合 同于 2011 年 8 月 16 日 正 式生效 , 首 次设 立募 集规 模为 277,669,494.24 份基 金份额 。 本 基金 为契约 型开 放式 , 存 续期 限不定 。 本 基金 的保 本周 期为三 年,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日 (即 2011 年 8 月 16 日) 起至 三个 公 历年后 对应 日( 即 2014 年 8 月 15 日) 止。 本基 金 第一个 保本 周 期期满 后 , 在 符合 基金 合 同规定 的保 本基 金存 续的 条件下 , 转入 第二 个保 本 周期 , 担 保人 变 更为深 圳市 高新 投集 团有 限公司 。 本 基金 在第 一个 保 本周期 到期 日和 第二 个保 本周期 开始 之 间设置 过渡 期。 过渡 期自 2014 年 8 月 18 日( 含) 至 2014 年 9 月 22 日( 含) 。本基 金第 二 个保本 期为 三年 , 自本 基 金公告 的保 本周 期起 始日 (即 2014 年 9 月 23 日 ) 起至三 年后 对应 日 ( 即 2017 年 9 月 22 日 ) 止 。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 人与注 册登 记机 构为 金元 顺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 原 “ 金元 惠理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 , 基 金 托管人 为中 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基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6 金担保 人为 深圳 市高 新投 集团有 限公 司。 经金元 比联 第二 届董 事会 第七次 会议 及第 二届 股东 会第五 次会 议审 议通 过, 并 由中国 证 券会证 监许 可[2012]276 号 文核准 ,金 元比 联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已 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完 成 相关工商 变更登记 手续, 并且变更 公司名称 为“金 元惠理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随后, 报 请 中国证 监会 同意 , 将 金元 比 联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更名 为金 元惠 理保 本混 合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并 于 2012 年 5 月 2 日公告 。 本基金过 渡期的最 后一个 工作日为 “到期 换 算日” , 本基金对 在“到期 换算日 ”登记 在 册的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所持 有的基 金份 额 ( 包括 第一 个 保本周 期到 期后 选择 或默 认选择 转入 第 二个保本 周期的基 金份额 和过渡期 申购期申 购、转 换转入的 基金份额 ) ,以“ 到期换算 日 ” 的基金 估值 为基 础 , 在 基 金份额 所代 表的 资产 净值 总额保 持不 变的 前提 下 , 变更登 记为 基金 份额净 值 为 1.0000 元的 基 金份额 ,基 金份 额数 额按 “到期 换算 比例 ”相 应调 整。经 本公 司 计算, 并经 本基 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复核 ,2014 年 9 月 22 日本基 金折 算 前的基 金份 额净 值 为 1.102 元, “ 到期 换算 比例” 为 1:1.102009034 。 折算 后本 基 金的总 份额 由 60,284,769.24 份 调整 为 66,434,360.29 份 ,基 金 份额净 值调 整 为 1.000 元。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 包括国 内依 法上 市的 股票 (包 括中 小 板、创业 板及其他 中国证 监会核准 上市的股 票) 、债 券(包括 国债、金 融债、 央行票据 、 企 业债、公 司债、可 转换债 券、短期 融资券、 资产支 持证券、 债券回购 等) 、货 币市场工 具 、 权证以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融 工具 。 本基 金按 照 “ 优化恒 定比 例 组合保 险策 略 ” 对 股票 、 债券和 现金 的投 资比 例进 行动态 调整 , 从而 达到 防 御下跌 、 参与 增 值的目 的 。 在 为适 用本 基 金保本 条款 的基 金份 额提 供保本 保证 的基 础上 , 力 争在本 基金 保本 周期结 束时 , 为投 资者 带 来稳定 的当 期收 益与 长期 的资本 增值 。 本基 金业 绩 比较基 准为 : 三 年期银 行定 期存 款税 后收 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财 政部 颁布的 《 企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准 则 》 以 及其 后颁 布 及修订 的具 体会计 准则 、 应用 指南 、 解释以 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合 称 “企 业会 计准 则” ) 编 制, 同时, 对于在 具体 会计 核算 和信 息披露 方面 , 也参 考了 中 国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修 订并发 布的 《 证 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 算业务 指 引》 、中 国证监 会制定的 《关于进 一步规范 证券投 资基金估 值 业 务 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执行< 企 业会计 准则> 估 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有 关事 项的通 知》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内 容与格 式准 则 》 第 2 号 《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 与格式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 露编 报规 则 》 第 3 号 《 会计 报表 附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7 注的编 制及 披露 》 、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 度报 告和 半年度 报告> 》 及其他 中国 证监 会颁 布的 相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采用若 干修 订后/ 新会 计准 则 2014 年 1 至 3 月, 财 政部 制定了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9 号—— 公 允价 值计 量》 、 《 企业会 计准则 第 40 号—— 合 营安 排》和 《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 41 号 —— 在其 他主 体中 权 益的披 露》 ; 修订了 《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 2 号 —— 长期 股权 投资》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9 号—— 职工 薪酬 》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 列报 》 和 《企 业 会计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务报 表》 ; 上述 7 项会 计准 则均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施 行。2014 年 6 月, 财政 部修 订了 《 企业会 计准 则第 37 号 —— 金融 工具 列 报》 , 在 2014 年 度及 以后 期间的 财务 报告 中施 行。 上述会 计准 则的 变化 对本 基金的 财务 报表 无重 大影 响。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 况以 及 2014 年 度的经 营成 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的说 明 本基金财 务报表所 载财务 信息依照 企业会计 准则、 《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业 务指引 》 和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 主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 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 记账 本位 币和 编制 本财务 报表 所采 用的 货币 均为人 民币 。 除有 特别 说 明外 , 均 以 人民币 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分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益 工具 的合 同。 (1) 金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 的金 融资 产于 初始 确认时 分为 以下 两类 : 以 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损 益 的金融 资产 、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 括股票投 资和债 券投 资;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8 (2) 金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 确认时归类为以 公 允 价 值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益 的 金 融 负债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本 基金目 前持 有的 金融 负债 划分为 其他 金融 负债 。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划分为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产 的股 票 、 债 券等 , 以 及不作 为 有效套 期工 具的 衍生 工具 , 按 照取 得时 的公 允价 值 作为初 始确 认金 额 , 相 关 的交易 费用 在发 生时计 入当 期损 益; 在持有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产 期间 取得 的利 息或 现金股 利 , 应当确 认为 当期 收益 。 每 日, 本基 金将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金 融资 产或 金融负 债的 公允 价值 变动 计入当 期损 益; 处置该 金融 资产 或金 融负 债时, 其公 允价 值与 初始 入 账金额 之间 的差 额应 确认 为投资 收 益,同 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益 ; 当收取 该金 融资 产现 金流 量的合 同权 利终 止 , 或 该 金融资 产已 转移 , 且符 合 金融资 产转 移的终 止确 认条 件的 ,金 融资产 将终 止确 认;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 本 基金 将 金 融 资 产 让 与 或 交 付给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行 方 以 外的 另 一 方 ( 转入方) ; 本基 金已 将金 融 资产所 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和 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 止确 认 该金融 资产 ;保 留了 金融 资产所 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和 报酬 的, 不终 止确 认该金 融资 产 ; 本基金 既没 有转 移也 没有 保留金 融资 产所 有权 上几 乎所有 的风 险和 报酬 的, 分 别下列 情况 处 理: 放弃 了对 该金 融资 产 控制的 , 终止 确认 该金 融 资产并 确认 产生 的资 产和 负债 ; 未 放弃 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的 , 按 照 其继续 涉入 所转 移金 融资 产的程 度确 认有 关金 融资 产, 并相 应确 认 有关负 债;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票投 资 买入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为 股票投 资 , 股 票投 资成 本 , 按成交 日应 支付 的全 部价 款扣除 交 易费用 入账 ;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 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 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 成交日结 转; (2) 债券投 资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9 买入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为 债券投 资 。 债 券投 资成 本 , 按成交 日应 支付 的全 部价 款扣除 交 易费用 入账 ,其 中所 包含 的债券 应收 利息 单独 核算 ,不构 成债 券投 资成 本; 买入零 息债 券视 同到 期一 次性还 本付 息的 附息 债券 , 根 据其 发行 价 、 到 期价 和 发行期 限 按直线 法推 算内 含票 面利 率后, 按上 述会 计处 理方 法核算 ; 卖出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3) 权证投 资 买入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为 权证投 资。 权证 投资 成本 按 成交日 应支 付的 全部 价款 扣除交 易 费用后 入账 ;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 卖 出权 证 的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 于成交 日 结转; (4)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申购新 发行 的分 离交 易可 转债于 获得 日, 按可 分离 权 证公允 价值 占分 离交 易可 转债全 部 公允价 值的 比例 将购 买分 离交易 可转 债实 际支 付全 部价款 的一 部分 确认 为权 证投资 成本 , 按 实际支 付的 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离 权证 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券 成本 ;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3) 中相关 原则 进行 计算 ; (5) 回购协 议 基金持有 的回购协 议(封 闭式回购) ,以成本 列示, 按实际利 率(当实 际利率 与合同 利 率差异 较小 时, 也可 以用 合同利 率) 在实 际持 有期 间内逐 日计 提利 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 值是 指市 场参 与者 在计量 日发 生的 有序 交易 中, 出 售一 项资 产所 能收 到 或者转 移 一项负 债所 需支 付的 价格 。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或披 露 的资产 和负 债 , 根 据对 公 允价值 计量 整体 而言具 有重 要意 义的 最低 层次输 入值 , 确定 所属 的 公允价 值层 次 : 第 一层 次 输入值 , 在计 量 日能够 取得 的相 同资 产或 负债在 活跃 市场 上未 经调 整 的报 价 ; 第 二层 次输 入 值, 除第 一层 次 输入值 外相 关资 产或 负债 直接或 间接 可观 察的 输入 值; 第三 层次 输入 值 , 相 关 资产或 负债 的 不可观 察输 入值 。本 基金 主要金 融工 具的 估值 方法 如下: (1) 存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存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具 按其估 值日 的市 场交 易价 格确定 公允 价值 ; 估值 日 无交易 , 但 最近交 易日 后经 济环 境未 发生重 大变 化且 证券 发行 机构未 发生 影响 证券 价格 的重大 事件 的 , 按最近 交易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 无交易 且最 近交 易日 后经 济环境 发生 了 重大变 化或 证券 发行 机构 发生了 影响 证券 价格 的重 大事件 , 参 考类 似投 资品 种 的现行 市价 及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 重大变 化等 因素 ,调 整最 近交易 市价 以确 定公 允价 值。 (2) 不存在 活跃 市场 的金 融 工具 当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市 场, 采 用市 场参 与者 普遍 认 同且被 以往 市场 实际 交易 价格验 证 具有可 靠性 的估 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 本 基 金 采用 在 当前情 况下 适用 并且 有足 够可利 用数 据 和其他 信息 支持 的估 值技 术, 优先 使用 相关 可观 察 输入值 , 只有 在可 观察 输 入值无 法取 得或 取得不 切实 可行 的情 况下 ,才使 用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 行的 , 同 时本 基金 计划 以 净额结 算或 同时 变现 该金 融资产 和清 偿该 金融 负债 时, 金融 资产 和 金融负 债以 相互 抵销 后的 金额在 资产 负债 表内 列示 。 除 此以 外 , 金 融资 产和 金 融负债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分 别列 示, 不予 相互抵 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的基 金份额 总额 所对 应的 金额 。 由于申 购和 赎回 引起 的实 收基金 份 额变动 分别 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及 基金 赎回 确认 日确 认。 上 述申 购和 赎回 分别 包 括基金 转换 所 引起的 转入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加 和转 出基 金的 实收 基金减 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 准金 包括 已实 现损 益平准 金和 未实 现损 益平 准金。 已实 现损 益平 准金 指 在申购 或 赎回基 金份 额时 , 申 购或 赎 回款项 中包 含的 按累 计未 分配的 已实 现收 益/( 损失) 占基金 净值 比 例计算 的金 额 。 未 实现 损 益平准 金指 在申 购或 赎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购 或赎 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 累计未 实现 利得/(损失) 占 基金净 值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 损益平 准金 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或 基金 赎 回确认 日确 认。 未实现 损益 平准 金与 已实 现损益 平准 金均 在 “损 益 平准金 ” 科目 中核 算, 并 于期末 全额 转入“ 未分 配利 润/( 累计 亏 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1) 存 款 利息 收入 按存 款的本 金 与适 用的 利率 逐日 计提 的 金额 入账 。若 提前 支取 定 期存 款, 按协 议规 定的 利率 及 持有期 重新 计算 存款 利息 收入 , 并 根据 提前 支取 所 实际收 到的 利息 收入与 账面 已确 认的 利息 收入的 差额 确认 利息 损失 , 列 入利 息收 入减 项 , 存 款 利息收 入以 净 额列示 ; (2) 债 券 利息 收入 按债 券票面 价 值与 票面 利 率 或内 含票 面 利率 计算 的金 额扣 除应 由 债券 发行企 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税 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债券实 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1 (3) 资 产 支持 证券 利息 收入按 证 券票 面价 值与 票面 利率 计 算的 金额 ,扣 除应 由资 产 支持 证券发 行企 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所 得税 后的 净额 确认 ,在证 券实 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提 ; (4) 买 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收入, 按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的摊 余 成本 及实 际利 率( 当实 际 利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 较小 时, 也可以 用合 同利 率) ,在 回 购期内 逐日 计提 ; (5) 股 票 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卖 出 股票 成 交日 确 认, 并按 卖 出股 票 成交 金 额与 其成 本 的差 额入账 ; (6) 债券投 资收益/( 损失) 于 成交日 确认 , 并按 成交 总 额与其 成本 、 应收 利息 的 差额入 账; (7)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资 收益/( 损失) 于 成 交日 确认 , 并按 成 交总 额 与其 成 本、 应收 利 息的 差额入 账;


(8) 衍 生 工 具收 益/( 损失) 于卖 出 权证 成 交日 确 认, 并按 卖 出权 证 成交 金 额与 其成 本 的差 额入账 ; (9) 股 利 收益 于除 息日 确认, 并 按上 市公 司宣 告的 分红 派 息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应 由上 市公司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入 账; (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 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 易性 金融 负债 等公 允价值 变动 形成 的应 计入 当期损 益的 利得 或损 失; (11) 其他 收入 在主 要风 险和 报酬已 经转 移给 对方 , 经 济利益 很可 能流 入且 金额 可以可 靠 计量的 时候 确认 。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 量 (1) 基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1.2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0.2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卖 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按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的摊 余 成本 及实 际利 率( 当实 际 利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 较小 时, 也可以 用合 同利 率) 在回 购期内 逐日 计提 ; (4) 其 他 费用 系根 据有 关法规 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按 实际 支 出金 额, 列入 当期 基金 费 用。 如果影 响基 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后 第四 位的 ,则 采用 待摊或 预提 的方 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 政策 (1) 在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本 基金 收益 每年最 多分 配 6 次, 若进 行收益 分 配,则每次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 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 分配利润 的 10% ;若《基金 合同》 生效 不 满 3 个 月可 不进行 收益 分配 。 (2) 本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 (a ) 保本 周期 内: 仅采 取 现金分 红一 种收 益分 配方 式,不 进行 红利 再投 资;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2 (b)转型 后:基金 收益分 配方式分 为现金分 红与红 利再投资 ,投资者 可选择 现金红 利 或将现 金红 利按 除权 日的 基金份 额净 值自 动转 为基 金份额 进行 再投 资 ; 若 投 资者不 选择 , 本 基金默 认的 收益 分配 方式 是现金 分红 。


(3) 本基金 的每 份基 金份 额 享有同 等分 配权 。





(4) 基 金 收益 分配 后每 一基金 份 额净 值不 能低 于面 值, 即 基金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的 基 金份 额净值 减去 每单 位基 金份 额收益 分配 金额 后不 能低 于面值 。 (5) 基金当 期收 益应 先弥 补 上期累 计亏 损后 ,才 可进 行收益 分配 。


(6)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 有规定 的从 其规 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其 他重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事 项。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会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可参 见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 基 础。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 家税务 总局 研究 决定 , 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 调整 证券 ( 股 票)交 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 财 政部 、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 调整由 出让 方按证 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税 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不 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 策问题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置 改革 过程 中因 非流 通股股 东向 流通 股股 东支 付对价 而发 生 的股权 转让 ,暂 免征 收印 花税。 (2) 营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 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对证 券投 资 基 金( 封闭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开 放式证 券投 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 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 企业 所得税 ;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3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 策问题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置 改革 中非 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 向流 通股 股东支 付的 股 份、现 金等 收入 ,暂 免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 企业所 得税 若干 优惠 政策 的通知 》 的规定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从证券 市场 中取 得的 收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 , 股 权 的股息 、红 利收 入, 债券 的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 入, 暂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 个人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2]128 号文 《 关于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税 收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 对 基金取 得的 股票 的股 息 、 红利收 入 , 债 券的 利息 收 入、 储蓄 存款 利 息收入,由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 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 述收入时代扣代 缴 20%的个 人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 策问题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置 改革 中非 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 向流 通股 股东支 付的 股 份、现 金等 收入 ,暂 免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8]132 号文 《 财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储蓄 存 款利息 所得 有关 个人 所得 税政策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 对储蓄 存款 利息 所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关 于实 施上 市公 司股息 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的 规定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 证券投 资基 金 从公开 发行 和转 让市 场取 得的上 市公 司股 票 , 持 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内 (含 1 个月 ) 的 , 其 股 息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 税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 暂减 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原“金元惠理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 基 金管理人 、基金注 册登记 机构、基 金销售 机 构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惠理基 金管 理香 港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原 “ 上海金元惠 理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4 7.4.8.1 通过关联方 交易 单 元 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 当期 股票 成交 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50,847.00 2.81% 916,035.00 1.56%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7.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 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22,604,535.56 68.15% 29,416,390.12 27.61%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 当期 债券 回 购 成交 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成 交 总 额的比 例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92,000,000.00 28.06% 149,700,000.00 28.38%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 量的比 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 总额的 比例 金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137.34 2.81% 137.34 2.25%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5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 量的比 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 总额的 比例 金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833.82 1.56% - - 上述佣 金按 市场 佣金 率计 算, 以扣 除由 中国 证券 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收取 证管费 、 经 手费和 由券 商承 担的 证券 结算风 险基 金后 的净 额列 示。 该 类佣 金协 议的 服务 范 围还包 括佣 金 收取方 为本 基金 提供 的证 券投资 研究 成果 和市 场信 息服务 。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管 理 费 567,585.24 888,914.55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73,540.43 397,098.63 注:a. 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2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方 法如 下:H=E ×1.20%/ 当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人 发送 基金 管理 费划 付指令 , 经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首日 起 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管 理人 ,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休息 日, 支付日 期顺 延。 b. 根据《 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销售费 用管理 规定》 ,基 金管理人 与基金 销售机构 在基金 销售协 议中 约定 依据 销售 机构销 售基 金的 保有 量提 取一定 比例 的客 户维 护费 , 用以向 基金 销 售机构 支付 客户 服务 及销 售活动 中产 生的 相关 费用 ,客户 维护 费从 基金 管理 费中列 支。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托 管 费 94,597.55 148,152.41 注:a. 基金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20% 的年费 率计 提。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6 计算方 法如 下:H=E ×0.20%/ 当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人 发送 基金 托管 费划 付指令 , 经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首日 起 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托 管人 ,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休息 日, 支付日 期顺 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 告期及上年可比期间均未 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关 联方进行银行间债券( 含 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单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9,789,874.55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9,789,874.55 - 期 末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占 基 金 总 份额比 例 21.39% - 注:期 间申 购/ 买入 总份额 含红利 再投 、转换 入份 额 。期间 赎回/ 卖 出总 份额含 转换出 份 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 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 度末均未有除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 基金的情 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7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3,658,287.22 42,796.98 404,895.33 6,653.27 注: 本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结 算 资金通 过托 管银 行备 付金 账户转 存于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有 限 责任公 司 , 2014 年 获得 的 利息收 入为 人民 币 3,902.20 元( 2013 年 获得 的利 息收 入为 4,536.58 元) ,2014 年 末结 算备 付 金余额 为人 民 币 60,306.98 元(2013 年末 结算 备付 金 余额为 人民 币 134,790.12 元) 。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 期内 直接购 入关 联方 承销 的证 券。 7.4.9 期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因认 购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 期末 持有的 流通 受限 证券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 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 基金 无因 从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 成的卖 出回 购证 券款 余额 。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 基金 无因 从事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 成的卖 出回 购证 券款 余额 。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7.4.10.1 公 允价 值


7.4.10.1.1 不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银行存 款 、 结 算备 付金 、 存出保 证金 、 应收 款项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以及 其他金 融负 债,因 其剩 余期 限不 长, 公允价 值与 账面 价值 相若 。 7.4.10.1.2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7.4.10.1.2.1 各层 次金 融工 具公允 价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168,967.00 元 , 属 于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5,157,500.00 元 ,无 属于 第三层 次的 余额 。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8 7.4.10.1.2.2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次间 的重 大变 动


本基金以报 告期初 确认金 融工具公允 价值层 次之间 转换的时点 。2014 年度 , 对于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工 具 , 在第一 层次 和第 二层 次之 间无重 大转 移 。 本 基金 调 整公允 价值 计量 层次转 换时 点的 相关 会计 政策在 前后 各会 计期 间保 持一致 。 7.4.10.1.2.3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余 额和 本 期 变动 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工具本期末和上 期末均不 以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计量 。 7.4.10.2 承 诺事 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3 其 他事 项


截至本 财务 报表 批准 日 , 本基金 管理 人金 元惠 理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变更 公司 名称为 “ 金 元顺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已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备, 并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进 行了公 告。 除此以 外,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8 投资组合报 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权益投 资 326,400.00 0.69 其中: 股票 326,400.00 0.69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8,000,067.00 38.09 其中: 债券 18,000,067.00 38.09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718,594.20 7.87 6 其他各 项资 产 25,212,721.04 53.35 7 合计 47,257,782.24 100.00 8.2 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 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9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326,400.00 0.70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26,400.00 0.7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016 民生银 行 30,000 326,400.00 0.70 注: 投资 者欲 了解 本报 告 期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 应 阅读 登载 于基 金 管理人 网站 的年度 报告 正文 。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 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 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0333 美的集 团 443,765.00 0.74 2 600016 民生银 行 437,582.00 0.73 3 300365 恒华科 技 21,605.00 0.04 4 300382 斯莱克 17,575.00 0.03 5 603328 依顿电 子 15,310.00 0.03 6 002714 牧原股 份 12,035.00 0.02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0 7 300380 安硕信 息 11,700.00 0.02 8 300378 鼎捷软 件 10,385.00 0.02 9 300376 易事特 9,200.00 0.02 10 002711 欧浦钢 网 9,145.00 0.02 11 002716 金贵银 业 7,175.00 0.01 12 603100 川仪股 份 6,720.00 0.01 13 002723 金莱特 6,690.00 0.01 14 002708 光洋股 份 5,940.00 0.01 15 002705 新宝股 份 5,250.00 0.01 16 002722 金轮股 份 3,590.00 0.01 17 603126 中材节 能 3,460.00 0.01 注: 本项 的 “ 买入 金额 ” 按买卖 成交 金额 ( 成交 单 价乘以 成交 数量 ) 填列 , 不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 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267 海正药 业 1,145,630.34 1.92 2 000651 格力电 器 706,495.50 1.18 3 600026 中海发 展 598,866.00 1.00 4 000333 美的集 团 579,320.00 0.97 5 000999 华润三 九 524,216.00 0.88 6 600436 片仔癀 462,023.00 0.77 7 600016 民生银 行 232,123.00 0.39 8 300382 斯莱克 31,313.00 0.05 9 300376 易事特 29,154.00 0.05 10 300365 恒华科 技 27,790.00 0.05 11 603328 依顿电 子 25,480.00 0.04 12 300380 安硕信 息 17,500.00 0.03 13 002711 欧浦钢 网 17,372.00 0.03 14 300378 鼎捷软 件 16,430.00 0.03 15 002714 牧原股 份 15,795.00 0.03 16 603100 川仪股 份 13,570.00 0.02 17 603126 中材节 能 11,740.00 0.02 18 002716 金贵银 业 8,840.00 0.01 19 002723 金莱特 8,490.00 0.01 20 002708 光洋股 份 7,780.00 0.01 注: 本项 的 “ 卖出 金额 ” 按买卖 成交 金额 ( 成交 单 价乘以 成交 数量 ) 填列 , 不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1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1,027,127.00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4,492,417.84 注: 本项 的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 、 “ 卖出 股票 的收 入 ” 均 按买 卖成 交金 额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交 易费 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 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1,430,865.00 3.06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0,044,000.00 21.4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0,044,000.00 21.45 4 企业债 券 5,113,500.00 10.92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1,411,702.00 3.01 8 其他 - - 9 合计 18,000,067.00 38.4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名的 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070215 07 国开 15 100,000 10,044,000.00 21.45 2 0980173 09 嘉 善债 50,000 5,113,500.00 10.92 3 019414 14 国债 14 9,900 995,841.00 2.13 4 110029 浙能转 债 5,000 699,800.00 1.49 5 019407 14 国债 07 4,320 435,024.00 0.9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名的 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名的 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基 金投资 的前十 名 证券的发 行主体有 被监管 部门立案 调查,或 在报告 编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形。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2 关于民 生银 行( 代码 :600016 ) 的处 罚说 明 A. 江 苏汇 鸿国 际集 团有 限 公司作 为相 关债 务融 资工 具发行 人 , 在 债务 融资 工 具存续 期间 , 未 合规披 露子 公司 中融 信佳 对外担 保信 息。 B. 民生银行作为主承销商在尽职调查中未将中融信佳对外担保情况作为或有事项进行专 项 了解 , 亦 未辅 导企 业在 募 集说明 书中 披露 上述 情况 。 根 据相 关自 律规 定, 经 交易商 协会 秘书 处专题 办公 会审 议决 定, 给予主 承销 商民 生银 行诫 勉谈话 处分 ,并 处责 令改 正; 以上行 为遭 到监 管层 处罚 ,现做 出说 明如 下: A. 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 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 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 和资产配置方 案, 综合 考虑 大类 资产 配 置和行 业配 置比 例对 不同 行业进 行投 资金 额分 配 , 同时在 研究 部的 支持下 ,对 准备 重点 投资 的公司 进行 深入 的基 本面 分析, 最终 构建 投资 组合 。 B. 基 金经 理遵 循价 值投 资 理念, 看重 的是 上市 公司 的基本 面和 长期 盈利 能力 。 我们 判断 此次 事件对 公司 短期 负面 影响 有限 , 再 者公 司有 多方 面 业务 , 受 到处 罚不 会对 整 体的业 绩造 成持 续的影 响, 因此 继续 持有 公司股 票。 8.9.2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 票未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3,037.88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5,011,250.00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98,433.16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5,212,721.04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 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110015 石化转 债 404,760.00 0.86 2 110020 南山转 债 307,142.00 0.66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 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 明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3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8.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 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 五入 原因 ,投 资组 合报告 中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存 在尾 差。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 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1,426 32,096.38 10,422,839.03 22.77% 35,346,593.33 77.2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开放 式基金 - - 注:报 告期 末本 公司 所有 从业人 员未 持有 本基 金。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 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1 年8 月 16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277,669,494.2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56,393,917.81 本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46,310,732.70 减:本 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总 赎回份 额 63,084,809.20 本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拆 分变 动份额 6,149,591.05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5,769,432.36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 召开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无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 期内 , 基金 管理 人 董事会 审议 通过 , 批准 潘 江先生 辞去 副总 经理 兼本 基金基 金经 理职务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 诉讼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4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生 涉及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的投 资策略 未发 生改 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未发 生改 聘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情况 。 本 报告期 内 , 应 向安 永华 明 会计师 事务 所支付 报酬 人民 币 6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公司 因子 公 司违规 行为 被中 国证 监会 采取行 政监 管措 施 , 相 关 责任领 导被 出具警 示函 ; 公司 因违 规 销售行 为被 上海 证监 局采 取行政 监管 措施 , 直接 负 责的主 管人 员被 出具警 示函 。 公司 已针 对 前述情 况在 公司 与子 公司 进行了 整改 , 全面 梳理 相 关业务 流程 , 加 强内部 控制 和风 险管 理工 作, 并 就相 关整 改工 作情 况 完成了 向中 国证 监会 与上 海证监 局的 报 告。 除上 述情 况外 , 本 报 告期内 , 未发 生管 理人 、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受稽核 或处 罚等 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 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 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中 国 民 族 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1 - - - - - 北 京 高 华 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1 - - - - - 瑞 银 证 券 有 限 责任公 司 1 - - - - - 中 国 中 投 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1 - - - -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1 - - - -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1 - - - - -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1 - - - -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2 - - - - -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5 有限公 司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限公 司 2 31,313.00 0.58% 28.50 0.58% - 金 元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1 150,847.00 2.81% 137.34 2.81% - 东 方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1 2,415,437.50 44.95% 2,199.04 44.95% -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1 2,776,167.34 51.66% 2,527.38 51.66% - 合计 14 5,373,764.84 100.00% 4,892.26 100.00% - 注:1 :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和程 序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关 于加 强证券 投资 基金 监管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证 监基 字<1998>29 号 ) 和 《关于 完善 证券 投资 基金 交易席 位制 度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证监 基金 字[2007]48 号) 的 有关 规 定,我 公司 制定 了租 用证 券公司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标准 和程 序: A. 选 择标 准。 a. 公司 具有 较强 的研 究实 力 ,能够 出具 高质 量的 各种 研究报 告。 研究 及投 资建 议质量 较高 、 报告出 具及 时 、 能 及时 地 交流和 对需 求做 出反 应 , 有较广 泛的 信息 网络 , 能 及时提 供准 确的 信息资 讯服 务。 b.公司 资信 状况 较好 ,无 重大不 良记 录。 c. 公司 经营 规范 ,能 满足 基 金运作 的合 法、 合规 需求 。 d.能够 对持 有人 提供 较高 质量的 服务 。 能 够向 持有 人提供 咨询 、 查 询等 服务 ; 可以 向投 资 人 提供及 时、 主动 的信 息以 及其它 增值 服务 ,无 被持 有人投 诉的 记录 。 B. 选 择流 程。 公司投 研和 市场 部门 定期 对券商 服务 质量 根据 选择 标准进 行量 化评 比, 并根 据 评比的 结果 选 择交易 单元 。 2: 截至 本报 告期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基 金 退租中 国民 族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一个 上海 交易单 元, 未新 租用 交易 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 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 当期 债券 成 交 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购 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中 国 民 族 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 - - - - - 北 京 高 华 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 - - - - - 瑞 银 证 券 有 限 责任公 司 - - - - - - 中 国 中 投 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 - - -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 - - - - -


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6 股份有 限公 司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 - - - - -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 - 13,900,000.00 2.03% -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 - 9,700,000.00 1.42% -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限公 司 1,007.87 0.00% 23,900,000.00 3.49% - - 金 元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22,604,535.56 68.15% 192,000,000.00 28.06% - - 东 方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 - - - - -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10,561,693.08 31.84% 444,800,000.00 65.00% - - 合计 33,167,236.51 100.00% 684,300,000.00 100.00% - -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原“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