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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大中华(262001)

景顺大中华: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景 顺 长 城 大中 华 股 票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3 月31 日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1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全 部独立董 事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 签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 务 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 本 基金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 的 审计报告,基 金 管理人 在本 报告 中对 相关 事项亦 有详 细说 明, 请投 资者注 意阅 读。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1 月1 日起 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1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景顺长 城大 中华 股票(QDII) 场内简 称 - 基金主 代码 262001 交易代 码 26200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9 月 22 日 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5,118,690.12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通过投 资于除内 地 以外的大中华 地区证券 市 场以及海外证 券市场 交易的 大中 华企 业, 追求 长期资 本增 值。 投资策 略 本基金采取“ 自上而下 ” 的资产配置与 “自下而 上 ”的选股相结 合的投 资策略,在实 际投资组 合 的构建上更偏 重“自下 而 上”的部分, 重点投 资于处 于合 理价 位的 成长 型股票 (Growth at Reasonable Price ,GARP ) 以及受 惠于 盈利 周期 加速 且估值 便宜 的品 质型 股票 (value + catalyst)。 业绩比 较基 准 摩根斯 坦利 金龙 净总 收益 指数(MSCI Golden Dragon Net Total Return Index)。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是股 票型 基金 ,属 于高预 期风 险、 高预 期收 益的投 资品 种。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杨皞阳 蒋松云 联系电 话 0755-82370388 010-66105799 电子邮 箱 investor@invescogreatwall.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606 95588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105798 2.4


境 外投 资顾 问和境 外资 产托 管人 项目 境外投 资顾 问 境外资 产托 管人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1 页


名称 英文 Invesco Hong Kong Limited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中文 景顺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渣打银 行( 香港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香港中 环花 园 道 3 号 花旗 银行大 厦 41 楼 香港中 环德 辅道 中四 至 四A 渣打 银行 大厦 三十 二 楼 办公地 址 香港中 环花 园 道 3 号 花旗 银行大 厦 41 楼 香港中 环德 辅道 中四 至 四A 渣打 银行 大厦 三十 二 楼 邮政编 码 - -


2.5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igwfmc.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的办 公场 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61,044.61 8,215,520.15 2,001,275.32 本期利 润 -240,931.94 5,529,232.58 9,101,671.98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143 0.1736 0.1866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0.08% 16.53% 18.87%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3106 0.3095 0.0368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9,814,431.83 18,571,604.27 51,605,948.02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311 1.310 1.134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采 用 期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 利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 现部分 的孰 低数 。 3、 基 金份 额净 值的 计算 精 确到小 数点 后三 位 , 小 数 点后第 四位 四舍 五入 , 由 此产生 的误 差计 入基 金资产 。 4、 上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数 字。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1 页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15% 0.72% 4.63% 0.90% -4.48% -0.18% 过去六 个月 -3.46% 0.67% 3.54% 0.82% -7.00% -0.15% 过去一 年 0.08% 0.65% 7.72% 0.79% -7.64% -0.14% 过去三 年 38.62% 0.77% 40.69% 0.93% -2.07% -0.16%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32.24% 0.79% 37.12% 1.07% -4.88% -0.28%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本基金的 资产配置 比 例为:股票及 其他权益 类 证券的投资不 少于基金 资 产净值的 60% ,其 中 投资于除中国 内地以外 的 大中华 地区证 券市场以 及 在其他证券市 场交易的 大 中华企业的 资产不低 于基金股票及 其他权益 类 资产的 80% ;持有现 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 政 府债券的比例 不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5% 。 本基 金的建 仓期 为 自 2011 年9 月 22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6 个 月。 建仓 期结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1 页


束时,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达 到上述 投资 组合 比例 的要 求。 3.2.3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 较 注:2011 年净 值增 长率与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实 际计算 期间 是 2011 年9 月22 日 (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2011 年12 月 31 日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每10 份 基 金 份 额 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 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 计 备注 2014 - - - -


2013 0.1 427,049.59 77,204.48 504,254.07


2012 - - - -


合计 0.1 427,049.59 77,204.48 504,254.07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1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景 顺长 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司” ) 是经中 国证 监会 证监基 金字 [2003 ]76 号 文批准 设立 的证 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 由 长城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景 顺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开滦 ( 集团) 有限 责任 公司 、 大 连 实德集 团有 限公 司共 同发 起设立 , 并 于 2003 年6 月9 日 获得 开业 批文 , 注 册资 本 1.3 亿 元人 民 币, 目前 , 各 家出 资比 例 分别 为49% 、49% 、1%、 1%。总 部设 在深 圳, 在北 京、上 海、 广州 设有 分公 司。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旗下 共管 理 39 只开 放式 基金, 包括 管 理景顺长城景 系 列开放 式 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 内需增长开放 式证券投 资 基金、景顺 长城鼎益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 、景顺长城资 源垄断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 景顺长城新 兴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内需增 长贰号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 长 城精选蓝筹 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公 司治理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景顺长城 能源基建 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小 盘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稳 定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景顺长 城大中华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核心竞 争力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 优信增利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 上 证 180 等权 重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ETF) 、景 顺长 城上证 180 等权 重 交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 投 资 基金联接基金 、景顺长 城 支柱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景顺 长城品质 投资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 沪 深 300 等权 重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ETF) 、 景 顺长城四季金 利纯债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 长 城策略精选灵 活配置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景兴 信用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景 顺长 城沪 深 300 指数 增强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 城 景 颐双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景顺长城 景益货币 市 场基金、景顺 长城成长 之 星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景 顺长 城中 证 500 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ETF) 、景 顺长 城优 质成长 股票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 景 顺 长 城优 势企 业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景顺长 城鑫 月薪 定期 支付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景顺长 城中 小板 创业 板精 选股票 证券 投资 基金 、景 顺长城 中 证 800 食品 饮料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 证 券投资 基金 、 景 顺长 城中 证 TMT150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 景 顺长 城中证 医药 卫生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 金、景顺长城 研究精选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 顺 长城景丰货 币市场基 金、景顺长城 中国回报 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其中景顺 长城景系 列 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下设景顺长城 优选股票 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货 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动力 平衡证券 投资基 金。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1 页


本公司 采用 团队 投资 方式 ,即通 过整 个投 资部 门全 体人员 的共 同努 力, 争取 良好投 资业 绩。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谢天翎 景 顺 长 城 大 中 华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景 顺 长 城 资 源 垄 断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基金经 理 2011 年9 月22 日 - 13 商学硕 士,CFA。曾 任 台 湾 保 诚 证 券 投 资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投 资 暨 研 究 部 海 外 组 副 理 和 基 金经理 。2008 年 4 月 加 入 本 公 司 , 担 任 国 际 投 资 部 高 级 经理职 务; 自 2011 年 9 月起 担任 基金 经理。 注:1 、 对 基金 的首 任基 金 经理 , 其 “任 职日 期 ” 按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填写 , “ 离任日 期 ” 为根 据公 司决定 的解 聘日 期 (公 告 前一日 ) ; 对此 后的 非首 任 基金经 理 , “ 任职 日期 ” 指根据 公司 决定 聘任 后的公 告日 期, “离 任日 期 ”指 根据 公司 决定 的解 聘日期 (公 告前 一日 ) ;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境 外投 资顾问 为本 基金提 供投 资建议 的主 要成员 简介 姓名 在境外 投 资顾问 所 任职位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萧光一 (Mike Shiao) 投资总 监 23 美国宾 夕法 尼亚 州卓 克索 大学(Drexel University )金融 理 学硕士 。专 门负 责大 中华 地区市 场( 香港 、中 国及 台 湾),并担 任景顺 大中 华基 金及 景顺 中国智 选基 金的 首席 基金 经理; 与此 同时, 自2012 年6 月 起负 责 Invesco Perpetual Hong Kong & China Fund 的基 金管 理。 在此之 前, 为台 湾景 顺投 信 的股票 部 主管, 负 责 台 湾 的 股 票 团 队 及 投 资 程 序, 并 管 理 一 项 在 台 湾 注 册 的 单 位 信 托 基 金 。1992 年 开 始 投 身 投 资 业 界, 在 Grand Regent Investment 担任 项目经 理达 六年 之久,管理中 国及 台 湾 的 创 业 基 金 活 动 。1997 年 加 盟 Overseas Credit and Securities Incorporated, 担任 高级 分析 师,负 责研 究台湾 的 科技行 业。 在2002 年 加盟 景顺前,曾于 Taiwa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任 职 三 年, 负 责 科 技 业 的 研 究 工 作,并 管理 一项 场外 交易 基 金。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1 页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 投 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 理办 法》和《证 券投资基 金信 息披露管理 办法》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及 各项 实施 准则、 《景 顺长 城大 中华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和 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实 信 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 理 和运用基金资 产,在严 格 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 为基金持有人 谋求最大 利 益。本报告期 内,基金 运 作整体合法合 规,未发 现 损害基金持 有人利益 的行为 。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投资 比例 及投 资组 合符 合有关 法律 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规 定。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4.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为了进 一步 规范 和完 善本 基金管 理人 ( 以下 简称 “ 本公司 ” ) 投 资和 交易 管理 , 严 格遵 守法 律 法规关于公 平交易的 相关 规定,根据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 公 司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 制 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 》等法律法 规,本 公司制 定了 《景 顺长 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指引》 , 该 《 指引》 涵盖 了 境内上 市股 票、 债券 的一级市场申 购、二级 市 场交易等投资 管理活动 , 同时对授权、 研究分析 与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的内部控制、 交易指令 的 分配执行、 公 平交易监 控 、报告措施及 信息披露 、 利益冲突的 防范和 异 常交易 的监 控等 方面 进行 了全面 规范 。具 体控 制措 施如下 : 1 、授 权、 研究 分析 与投 资 决策的 内部 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 制度,明 确 各投资决策主 体的职责 和 权限划分;建 立客观的 研 究方法,任何 投 资分析和建议 均应有充 分 的事实和数据 支持,避 免 主观臆断,严 禁利用内 幕 信息作为投 资依据; 确保所有投资 组合平等 地 享有研究成果 ;根据不 同 投资组合的投 资目标、 投 资风格、投 资范围和 投资限制等, 建立不同 投 资组合的投资 主题库和 交 易对手备选库 ,投资组 合 经理在此基 础上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并 独立 进 行 投资 决策 。 2 、交 易执 行的 内部 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 中交易制 度 ,将投资管理 职能和交 易 执行职能相隔 离;建立 公 平的交易分配 机 制, 确 保各 投资 组合 享有 公平的 交易 执行 机会 。 同 时严格 控制 不同 投资 组合 之间的 同日 反向 交易 , 严格禁 止可 能导 致不 公平 交易和 利益 输送 的同 日反 向交易 。 3 、交 易指 令分 配的 控制 所有投 资对 象的 投资 指令 必须经 由交 易管 理部 总监 或其授 权人 审核 后分 配至 交易员 执行 。 交易员对于接 收到的交 易 指令依照时间 优先、价 格 优先的顺序执 行。在执 行 多个投资组合 在 同一时点就同 一证券下 达 的相同方向的 投资指令 时 ,需根据价格 优先、比 例 分配 的原则 ,经过公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1 页


平性审 核, 公平 对待 多个 不同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指令 。 4 、公 平交 易监 控 本公司建立异 常交易行 为 日常监控和分 析评估制 度 。交易管理部 负责异常 交 易的日常实时 监 控,风险管理 与绩效评 估 岗于每季度和 每年度对 公 司管理的不同 投资组合 的 整体收益率 差异、分 投资类别(股 票、债券 ) 的收益率差异 进行分析 , 对连续四个季 度期间内 、 不同时间窗 内(如 1 日内 、3 日、5 日内 ) 公 司 管理的 不同 投资 组合 的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对不 同投 资组 合 临近交易日的 反向交易 的 交易价差进行 分析。相 关 投资组合经理 应对异常 交 易情况进行 合理性解 释, 由 投资 组合 经理、 督 察长、 总经 理签 署后, 妥 善保存 分析 报告 备查 。 如 果在上 述分 析期 间内 , 公司管理的所 有投资组 合 同向交易价差 出现异常 情 况,应重新核 查公司投 资 决策和交易 执行环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在 问 题完善公平交 易制度, 并 在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的 监 察稽核季度 报告和年 度报告 中对 此做 专项 说明 。 4.4.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执行《 证券投资 基 金管理公司公 平交易制 度 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 ,完 善相应制 度 及流程,通 过系统和 人工 等各种方式 在各业务 环节 严格控制交 易公平 执 行,公平对待 旗下管理 的 所有投资组合 。本报告 期 内本基金管理 人根据《 证 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2011 年修订) 》及《景 顺长 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 平 交易指引》对 本年 度同向 交易 价差 进行 了专 项分析 ,未 发现 异常 交易 情况。 4.4.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内 未发 现异常 交易 行为 。 4.5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5.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4 年大 中华 市场 全面 上 涨, 但涨 幅差 异大 , 其 中台 湾地区 上 涨8.08% , 香港 地 区上 涨 1.28% , 中国内 地上 涨52.87% 。1 季度美 国经 济受 天气 因素 影响数 据偏 差, 为全 球经 济前景 蒙上 一层 阴影 。 2 季度 成熟 市场 经济 数据 改善 , 经 济成 长率 向上 , 通胀压 力不 大 , 全 球股 市 表现良 好 。3 季度 美元 走强及经济动 能减速的 担 忧拖累全球股 市,风险 趋 避情绪增强。4 季度欧 美 市场先跌后 弹,美元 走强仍 主导 市场 资金 流向 。2014 年 美元 独强 令全 球 货币出 现明 显贬 值, 大宗 商品价 格压 力更 大, 尤其是 油价 ,成 为 自 2008 年 以来 表现 最差 的一 年 。全球 面临 明显 的通 缩环 境。2014 年本 基金 看 好科技股需求 持续增长 , 相关 个股对基 金收益有 正 贡献,不过基 金低配金 融 股拖累基金 绩效,因 为银行 、保 险及 券商 受改 革预期 及资 金进 驻而 大幅 上扬。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1 页


4.5.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2014 年度 ,本 基金 份额 净 值增长 率 为 0.08% , 低于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 率7.64% 4.6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全球宏 观方 面, 油价 波动 加剧是 一个 值得 关注 的因 素,2015 年市 场或经 济体 升跌起 伏可 能 是 常态,美国利 率也令全 球 关注,中国经 济正转型 至 较低增长,由 于出口季 节 性效应,台 湾增长将 自高点回落, 在大中华 地 区,香港之前 滞涨将有 望 补涨。不过, 经济增长 趋 势不明及亚 洲货 币承 受贬值压力皆 令资金撤 出 风险性资产, 市场估值 可 能下移。在当 前宏观环 境 下,拥有长 期而稳定 的增长前景及 受惠于美 国 经济稳步成长 的股票, 将 是较具安全边 际的股票 。 本基金投资 策略仍以 长期价值角度 ,选择具 备 核心技术、拥 有品牌或 行 业地位稳固的 公司,希 望 藉由持续盈 利增长取 得投资 回报 ,专 注于 持续 受惠中 国长 期消 费增 长的 行业及 个股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1 、有 关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及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 估值小组 对 基金财产的估 值方法及 估 值程序作决策 ,基金估 值 小组在遵守法 律 法规的前提下 ,通过参 考 行业协会的估 值意见及 独 立第三方机构 估值数据 等 方式,谨慎 合理地制 定高效 可行 的估 值方 法, 以求公 平对 待投 资者 。 估值小组成员 包括公司 投 资片、交易管 理部、基 金 事务部、法律 、监察稽 核 部、风险管理 岗 等相关 人员 。 基金日 常估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同基 金托 管人 一同 进行 。 基金份 额净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完成 估值 后, 将估值结果以 双方认可 的 方式报给基金 托管人, 基 金托管人按基 金合同规 定 的估值方法 、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 ,基金托 管 人复核无误后 返回给基 金 管理人,由基 金管理人 对 外公布。月 末、年中 和年末 估值 复核 与基 金会 计账目 的核 对同 时进 行。 当发生了影响 估值方法 和 程序的有效性 及适用性 的 情况时,通过 会议方式 启 动估值小组的 运 作。对长期停 牌股票等 没 有市价的投资 品种,由 投 资人员凭借其 丰富的专 业 技能和对市 场产品的 长期深入的跟 踪研究, 综 合宏观经济、 行业发展 及 个股状况等各 方面因素 , 从价值投资 的角度进 行理论分析, 并根据分 析 的结果向基金 估值小组 提 出有关估值方 法或估值 模 型的建议。 风险管理 人员根据投资 人员提出 的 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 行 计算及验证, 并根据计 算 和验证的结 果与投资 人员共同确 定 估值方法 并 提交估值小组 。估值小 组 共同讨论通过 后,基金 事 务部基金会 计根据估 值小组确认的 估值方法 对 各基金进行估 值核算并 与 基金托管行核 对。法律 、 监察稽核部 相关人员 负责监察执行 估值政策 及 程序的合规性 ,控制执 行 中可能发生的 风险,并 对 有关信息披 露文件进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1 页


行合规 性审 查。 基金估值小组 核心成员 均 具有五年以上 证券、基 金 行业工作经验 ,具备专 业 胜任能力和相 关 从业资 格, 精通 各自 领域 的理论 知识 ,熟 悉政 策法 规,并 具有 丰富 的实 践经 验。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 的程 度 基金经理在需 要时出席 估 值小组会议, 凭借其丰 富 的专业技能和 对市场产 品 的 长期深入的 跟 踪研究 , 向估 值小 组提 出 估值建 议 。 估 值小 组将 充 分考虑 基金 经理 的意 见和 建议 , 确 定估 值方 法。 3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 存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 基金持有 人 利益至上的宗 旨,在估 值 方法的选择上 力求客观 、 公允,在数据 的 采集方 面力 求公 开、 获取 方便、 操作 性强 、不 易操 纵。 本基金 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的 利益冲 突。 4 、已 签约 的任 何定 价服 务 的性质 与程 度 相关定 价服 务机 构按 照商 业合同 约定 提供 定价 服务 。 4.8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截止本报告期 末,根据 相 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 要求以及本基 金的实际 运 作情况,经本 基 金管理 人研 究决 定暂 不实 施利润 分配 。 4.9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从2014 年8 月8 日 ( 《 公 开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办 法 》 实 施日 ) 至 2014 年 11 月4 日, 2014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 存在连 续二 十个 工作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低于 五千 万元的 情形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2014 年, 本基 金托 管人 在 对景顺 长城 大中 华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托管 过程 中, 严格 遵守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 法 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的有 关 规定,不存在 任何损害 基 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为, 完全 尽职 尽责 地履 行了基 金托 管人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2014 年, 景 顺长 城大 中华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管 理人—— 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在 景 顺长城 大中 华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投资 运作 、 基 金资产 净值 计算 、 基 金份 额申购 赎回 价格 计算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1 页


基金费用开支 等问题上 , 不存在任何损 害基金份 额 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在 各 重要方面的 运作严格 按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进行 。本报 告期 内, 景顺 长城 大中华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 对景顺长 城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编制 和 披露的景顺长 城大中华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中财 务 指标 、 净 值表 现 、 利 润分 配情况 、 财务 会计 报告 、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进行了 核查 ,以 上内 容真 实、准 确和 完整 。 §6 审计报 告 本报告 期内 , 普华 永道 中 天会计 师事 务所 ( 特殊 普 通合伙 ) 对本 基金 出具 了 无保留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投 资者 可通 过年 度报告 正文 查看 审计 报告 全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景 顺长 城大 中 华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915,375.96 2,187,508.31 结算备 付金


-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8,061,824.48 16,983,474.04 其中: 股票 投资


18,061,824.48 16,983,474.04








基金 投资


- - 债券投 资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145.06 64.11 应收股 利


16,763.50 6,415.64 应收申 购款


10,734.10 11,920.18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1 页


其他资 产


18,534.41 - 资产总 计


20,023,377.51 19,189,382.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156,808.90 应付赎 回款


49,326.49 281,005.68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3,143.19 28,786.82 应付托 管费


6,444.52 5,597.43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20,031.48 145,579.18 负债合 计


208,945.68 617,778.0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5,118,690.12 14,181,956.77 未分配 利润


4,695,741.71 4,389,647.50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9,814,431.83 18,571,604.27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0,023,377.51 19,189,382.28 注:报 告截 止 日2014 年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净 值1.311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15,118,690.12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大中 华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671,467.37 7,145,102.80 1.利息 收入


16,961.48 30,014.15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6,961.48 17,618.31 债券利 息收 入


-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12,395.84 其他利 息收 入


-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1 页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


711,578.16 10,368,984.11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152,090.01 9,542,421.99








基金 投资 收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9,207.96 - 股利收 益


550,280.19 826,562.12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 号填 列) -79,887.33 -2,686,287.57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填 列) -35,807.35 -692,697.12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 列) 58,622.41 125,089.23 减:二、费用


912,399.31 1,615,870.22 1.管 理人 报酬


397,947.24 682,538.24 2.托 管费


77,378.69 132,715.75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145,284.61 432,394.24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其 他费 用


291,788.77 368,221.99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240,931.94 5,529,232.58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 填列) -240,931.94 5,529,232.58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大中 华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初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4,181,956.77 4,389,647.50 18,571,604.27 二 、 本期 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 净值 变 动数 (本 期净 利润) - -240,931.94 -240,931.94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1 页


三 、 本期 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 936,733.35 547,026.15 1,483,759.50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42,720,286.00 13,858,128.65 56,578,414.65 2.基金 赎回 款 -41,783,552.65 -13,311,102.50 -55,094,655.15 四 、 本期 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利 润 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末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5,118,690.12 4,695,741.71 19,814,431.8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 1 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初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5,508,136.05 6,097,811.97 51,605,948.02 二 、 本期 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 净值 变 动数 (本 期净 利润) - 5,529,232.58 5,529,232.58 三 、 本期 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 -31,326,179.28 -6,733,142.98 -38,059,322.26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62,470,672.09 10,274,508.84 72,745,180.93 2.基金 赎回 款 -93,796,851.37 -17,007,651.82 -110,804,503.19 四 、 本期 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利 润 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504,254.07 -504,254.07 五 、 期末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4,181,956.77 4,389,647.50 18,571,604.27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许义 明______














______ 吴 建军______














____ 邵媛 媛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管理 委 员 会( 以 下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证 监许可 2011] 第 709 号 《 关于核 准景 顺长 城大 中华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募集的批复 》核准, 由 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 公 司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 国 证券投资基 金法》和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1 页


《景顺长城大 中华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 为 契约型开放 式,存续 期限不 定, 首次 设立 募集 不包括 认购 资金 利息 共募 集291,060,560.03 元, 业 经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普华 永 道中天验字(2011) 第 367 号验资报告予 以验证 。 经 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 《景顺 长城 大中 华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 2011 年 9 月 22 日 正式 生效, 基金 合同 生 效 日的基 金份 额总 额 为291,092,562.55 份 基金 份额, 其 中认购 资金 利息 折合32,002.52 份 基金 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 景 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工 商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境外资 产托 管人 为渣 打银 行(香港)有 限公 司(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和 《景 顺 长城大 中华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 投 资范围为股票 及其他权 益 类证券、现金 、债券、 股 指期货及中 国证监会 允许投 资的 其它 金融 工具 。 本基 金对 于股 票及 其他 权益类 证券 的投 资不 少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60% , 其中投资于除 中国内地 以 外的大中华地 区证券市 场 以及在其他证 券市场交 易 的大中华企 业的资产 不低于基金股 票及其他 权 益类资产的 80%;持 有现 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 内 的政府债券的 比例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5% 。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摩根 斯坦 利金 龙净 总收 益指数(MSCI Golden Dragon Net Total Return Index)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于2015 年3 月27 日批 准报 出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 颁布 的 《 证 券投资 基金 会计 核算 业务 指引》 、 《景 顺长 城大 中华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 合同》 和在 财务 报表 附注7.4.4 所列 示的 中国 证监会 发布 的有 关规 定及 允许的 基金 行业 实务 操作 编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4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4 年 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4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不 一致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财政部 于2014 年颁 布 《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39 号 —— 公 允价值 计量 》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40 号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1 页


合营安 排》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41 号 —— 在其 他主 体 中权益 的披 露 》 和 修订 后 的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 权投 资》 、 《 企业会 计准 则 第 9 号 —— 职工薪 酬》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列 报》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3 号 —— 合并 财务 报 表》以 及《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金 融工 具列报 》 , 要 求除 《 企业 会 计准则 第 37 号 —— 金融 工 具列报 》 自 2014 年度 财务 报表起 施行 外 , 其 他准则 自2014 年7 月1 日 起施行 。上 述准 则对 本基 金本报 告期 无重 大 影 响。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无。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4]78 号《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08]1 号《关 于企 业所 得税 若干优 惠政 策的 通知 》及 其他相 关境 内外 税务 法规 和实务 操作 ,主 要税 项列 示如下 :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不征 收营 业税 。 (2) 目 前基 金取 得的 源自 境 外的差 价收 入, 其涉 及的 境外所 得税 税收 政策 , 按 照相关 国家 或地 区税收 法律 和法 规执 行, 在境内 暂免 征营 业税 和企 业 所得 税。 (3) 目 前基 金取 得的 源自 境 外的股 利收 益, 其涉 及的 境外所 得税 税收 政策 , 按 照相关 国家 或地 区税收 法律 和法 规执 行, 在境内 暂不 征收 个人 所得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 工商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构 渣打银 行( 香港) 有限 公司 (“ 渣打 银行 ”) 境外资 产托 管人 长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长城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销 售机构 景顺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大连实 德集 团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开滦( 集团) 有限 责任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景顺长 城资 产管 理( 深圳) 有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1 页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本基金 本期 和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行 股票 和权 证交易 。


7.4.8.1 关 联方 报酬 7.4.8.1.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397,947.24 682,538.24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 维护费 193,961.37 204,948.33 注: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景顺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的 管理人 报酬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1.8% 的年 费 率计提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 公式为 :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1.8% / 当 年天数 。 7.4.8.1.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77,378.69 132,715.75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中 国 工商银行的托 管费按前 一 日基金资产净 值 0.35% 的 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 计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35% / 当年 天 数。 7.4.8.2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期 和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未 与关 联方 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含回 购)交易 。 7.4.8.3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3.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于本 期和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均未 运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 7.4.8.3.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除基金 管理 人之 外, 本基 金的其 他关 联方 于本 期末 和上年 度末 均未 投资 本基 金。 7.4.8.4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 位: 人民 币元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1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工商银行 561,652.72 16,276.62 747,459.04 16,976.77 渣打银行 1,353,723.24 160.64 1,440,049.27 288.82 注:本基金的 银行存款 分 别由基金托管 人中国工 商 银行和境外资 产托管人 渣 打银行保管 ,按适用 利率或 约定 利率 计息 。 7.4.8.5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期 和上 年度 可比 期间在 承销 期内 未参 与关 联方承 销证 券。 7.4.8.6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4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无因 认购 新发/增 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 停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期末 ,本 基金 未从 事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无质 押债 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期末 ,本 基金 未从 事证券 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无质 押债 券。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1 页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中属 于第 一层次 的余 额 为 18,061,824.48 元 , 无 属 于 第 二 层 次 和 第 三 层 次 的 余 额(2013 年 12 月 31 日 : 第 一 层 次 16,983,474.04 元, 无第 二层次 和第 三层 次) 。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 上年度可 比 期间持有的以 公允价值 计 量的金融工具 的公允价 值 所属层次未发 生 重大变 动。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于 2014 年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2013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 很 小。 (2) 从2014 年 8 月 8 日(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实施 日) 至 资产负 债表 日 , 本基金 存在 连 续 20 个工 作日基 金资 产净 值低 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 的情 形。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 人 已就上述情况 按照中国 证 监会颁布的《 公开募集 证 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 法 》规定,在 《景顺长 城大中 华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4 年第 4 季度 报 告》中 予以 披露 。 (3) 除 上述(1) 和(2) 所述 事 项外,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 的其他 重要 事项 。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 的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18,061,824.48 90.20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1 页


其中: 普通 股 16,494,510.96 82.38 存托凭 证 1,567,313.52 7.83 优先股 - - 房地产 信托 凭证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其中: 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6 货币市 场工 具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915,375.96 9.57 8 其他各 项资 产 46,177.07 0.23 9 合计 20,023,377.51 100.00


8.2 期 末在 各个国 家( 地区) 证券 市场的 权益 投资分 布


































































































金 额单位 : 人 民币 元 国家( 地区)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香港特 别行 政区 10,824,047.76 54.63 台湾地 区 5,670,463.20 28.62 美国 1,567,313.52 7.91 合计 18,061,824.48 91.15


8.3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权益投 资组 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行 业类 别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基础材 料 536,431.58 2.71 通讯 3,204,576.41 16.17 消费品 ,周 期性 3,664,158.01 18.49 消费品 ,非 周期 性 1,840,902.51 9.29 综合经 营 - - 能源 - - 金融 2,618,979.25 13.22 工业 1,795,881.97 9.06 科技 4,400,894.75 22.21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1 页


公用事 业 - - 合计 18,061,824.48 91.15


8.4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权益 投资 明细


































































































金 额单位 : 人 民币 元 序 号 公司名 称( 英文) 公司名 称 (中文) 证券 代码 所在证 券市场 所属国 家(地 区)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TAIWAN SEMICONDUCTOR MANUFAC 台湾积体电路 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 2330 TT 台湾 - 台湾证券 交易所 台湾地区 60,000 1,635,290.01 8.25 2 BAIDU INC - SPON ADR 百度股份有限 公司 BIDU UW 美国 – 纳斯达克 美国 800 1,115,958.74 5.63 3 MEDIATEK INC 台湾联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454 TT 台湾 - 台湾证券 交易所 台湾地区 12,000 1,071,636.86 5.41 4 TENCENT HOLDINGS LTD 腾讯控股有限 公司 700 HK 香港 – 香港联合 交易所 香港特别 行政区 12,000 1,064,974.53 5.37 5 CHOW TAI FOOK JEWELLERY GROU 周大福珠宝集 团有限公司 1929 HK 香港 – 香港联合 交易所 香港特别 行政区 105,000 861,446.04 4.35 6 CHINA CONSTRUCTION BANK-H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939 HK 香港 – 香港联合 交易所 香港特别 行政区 160,000 804,016.32 4.06 7 CHINA LIFE INSURANCE CO-H 中国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2628 HK 香港 – 香港联合 交易所 香港特别 行政区 33,000 792,696.03 4.00 8 CHINA MOBILE LTD 中国移动有限 公司 941 HK 香港 – 香港联合 交易所 香港特别 行政区 11,000 785,320.13 3.96 9 DONGFENG MOTOR GRP CO LTD-H 东风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 489 HK 香港 – 香港联合 交易所 香港特别 行政区 90,000 779,561.30 3.93 10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H 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318 HK 香港 – 香港联合 交易所 香港特别 行政区 12,000 748,795.40 3.78 注:本 基金 对以 上证 券代 码采用 彭博 代码 即BB Ticker 。 投资者欲了解 本报告期 末 基金投资的所 有 权益投 资 明细,应阅读 登载于基 金 管理人网站 的年度报 告正文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1 页


8.5 报 告期 内权益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5.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权益投 资明细






















































































金 额单位 : 人 民币 元 序号 公司名 称( 英文) 证券代 码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TAIWAN SEMICONDUCTOR MANUFAC 2330 TT 1,604,610.93 8.64 2 CHINA MOBILE LTD 941 HK 1,336,738.77 7.20 3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H 2318 HK 1,281,045.54 6.90 4 BELL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1880 HK 1,225,897.90 6.60 5 TENCENT HOLDINGS LTD 700 HK 1,161,235.16 6.25 6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H 386 HK 1,041,912.54 5.61 7 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2317 TT 989,392.40 5.33 8 CHINA MERCHANTS BANK-H 3968 HK 845,625.51 4.55 9 TIANJIN DEVELOPMENT HLDGS LT 882 HK 833,706.15 4.49 10 ANHUI CONCH CEMENT CO LTD-H 914 HK 808,630.22 4.35 11 CHINA UNICOM HONG KONG LTD 762 HK 800,929.36 4.31 12 CHINA CONSTRUCTION BANK-H 939 HK 795,181.45 4.28 13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981 HK 729,416.80 3.93 14 CHINA LIFE INSURANCE CO-H 2628 HK 700,624.64 3.77 15 BAIDU INC - SPON ADR BIDU UW 695,922.66 3.75 16 AIA GROUP LTD 1299 HK 664,746.00 3.58 17 HENGAN INTL GROUP CO LTD 1044 HK 634,547.11 3.42 18 FARADAY TECHNOLOGY CORP 3035 TT 621,076.63 3.34 19 ASUSTEK COMPUTER INC 2357 TT 604,421.93 3.25 20 TONG HSING ELECTRONIC INDUST 6271 TT 594,303.27 3.20 21 SINA.COM SINA UW 566,701.44 3.05 22 DONGFENG MOTOR GRP CO LTD-H 489 HK 566,009.58 3.05 23 CHINA DONGXIANG GROUP CO 3818 HK 543,370.22 2.93 24 NINE DRAGONS PAPER HOLDINGS 2689 HK 508,832.11 2.74 25 CHOW TAI FOOK JEWELLERY GROU 1929 HK 498,275.43 2.68 26 MEDIATEK INC 2454 TT 470,661.35 2.53 27 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H 2601 HK 454,083.25 2.45 28 HONG KONG EXCHANGES & CLEAR 388 HK 430,949.18 2.32 29 SPORTON INTERNATIONAL INC 6146 TT 407,492.08 2.19 30 REALTEK SEMICONDUCTOR CORP. 2379 TT 394,787.67 2.13 31 CHINA SHENHUA ENERGY CO-H 1088 HK 385,929.59 2.08 32 BIZLINK HOLDING INC 3665 TT 379,147.30 2.04 注:买 入金 额按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8.5.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权益投 资明细






















































































金 额单位 : 人民 币 元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1 页


序号 公司名 称( 英文) 证券代 码 本期累 计卖 出 金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AIA GROUP LTD 1299 HK 1,522,832.51 8.20 2 CHINA UNICOM HONG KONG LTD 762 HK 1,410,642.91 7.60 3 CHINA MERCHANTS BANK-H 3968 HK 1,332,657.65 7.18 4 BELL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1880 HK 1,264,586.48 6.81 5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H 386 HK 1,077,965.20 5.80 6 HUTCHISON WHAMPOA LTD 13 HK 954,158.45 5.14 7 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2317 TT 920,579.01 4.96 8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H 2318 HK 918,854.02 4.95 9 TAIWAN SEMICONDUCTOR MANUFAC 2330 TT 857,234.86 4.62 10 TIANJIN DEVELOPMENT HLDGS LT 882 HK 848,457.79 4.57 11 CHINA MOBILE LTD 941 HK 756,138.50 4.07 12 FARADAY TECHNOLOGY CORP 3035 TT 699,457.26 3.77 13 ANHUI CONCH CEMENT CO LTD-H 914 HK 680,719.00 3.67 14 SINOPHARM GROUP CO-H 1099 HK 599,849.01 3.23 15 CHINA DONGXIANG GROUP CO 3818 HK 506,348.78 2.73 16 REALTEK SEMICONDUCTOR CORP 2379 TT 497,869.59 2.68 17 SINA CORP SINA UW 490,109.09 2.64 18 DAH CHONG HONG 1828 HK 485,767.88 2.62 19 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H 2601 HK 456,100.82 2.46 20 AAC TECHNOLOGIES HOLDINGS INC. 2018 HK 427,712.33 2.30 21 BANK OF CHINA LTD-H 3988 HK 419,972.59 2.26 22 TONG HSING ELECTRONIC INDUST 6271 TT 411,037.52 2.21 23 YUNGSHIN GLOBAL HOLDING CORP 3705 TT 409,816.09 2.21 24 FORMOSA INTERNATIONAL HOTELS 2707 TT 397,456.88 2.14 25 CHINA SHENHUA ENERGY CO-H 1088 HK 379,599.83 2.04 26 SOHU.COM INC SOHU US 377,362.59 2.03 注:卖 出金 额按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8.5.3 权 益投 资的买 入成 本总额 及卖 出收入 总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买入成 本( 成交 )总 额 28,291,442.57 卖出收 入( 成交 )总 额 27,285,294.81 注:买入股票 成本、卖 出 股票收入均按 买卖成交 金 额(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 数 量)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6 期 末按 债券信 用等 级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1 页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金融 衍生 品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金融衍 生品 。


8.10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基金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基金投 资。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1 、 中 国平 安保 险 (集 团) 股份有 限公 司 ( 下称 “ 中 国平安 ”,A 票 代码:601318 ,H 股代 码: 2318HK )控 股子 公司 平安 证券因 其推 荐海 联 讯 IPO 的过程 中, 出具 的保 荐书 存在虚 假记 载以 及 未 审慎审 查海 联讯 公开 发行 募集文 件的 真实 性和 准确 性, 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 收到《 中国 证监 会 行 政处罚 决定 书》 。 该 处罚 决 定书对 平安 证券 给予 警告 , 没 收保 荐业 务收 入400 万元 , 没 收承 销股 票 违法所 得2867 万元 ,并 处 以 440 万元 罚款 。 本基金投研人 员认为: 中 国平安子公司 平安证券 受 到行政处罚, 体现出其 原 有业务流程存 在 一定的瑕疵。 但是经 过 内 部整改 ,我们 预计其流 程 管理已经有所 完善。而 且 中国平安作 为综合金 融的上市公司 ,其子公 司 平安证券只是 其中一个 业 务板块,对整 个上市公 司 的经营影响 有限,并 不影响 对中 国平 安具 备投 资价值 的判 断。 本基金经理依 据基金合 同 及公司投资管 理制度, 在 投资授权范围 内,经正 常 投资决策程序 对 中国平 安进 行了 投资 。 2 、 其余 九名 证券 的发 行主 体本报 告期 内没 有被 监管 部门立 案调 查或 在本 报告 编制日 前一 年 内 受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况。 8.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未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16,763.50 4 应收利 息 145.06 5 应收申 购款 10,734.10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18,534.41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1 页


8 其他 - 9 合计 46,177.07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的 情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604 25,030.94 0.00 0.00% 15,118,690.12 100.00%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456,540.85 3.02%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1、本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的 高 级管理 人员 、基 金投 资和 研究部 门负 责人 未持 有本 基金。 2、本 期末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 理未持 有本 基金 。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9 月 22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291,092,562.55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4,181,956.77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42,720,286.00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41,783,552.65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1 页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5,118,690.12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召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本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 发布 公告 , 经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聘任 王鹏 辉先 生担 任本公 司副 总经 理。 2 、本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 发布 公告 , 经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同意 邓体 顺先 生辞 去本公 司副 总经 理一 职。 3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于2014 年 7 月 9 日 发布 公告 , 经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会审 议通 过,聘 任周 伟达 先生 担任 本公司 副总 经理 。 4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于2014 年 12 月 20 日发 布公 告 , 经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聘任 康乐 先生 担任 本公司 副总 经理 。 5 、本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 发布 公告 , 经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同意 王鹏 辉先 生辞 去本公 司副 总经 理一 职。 上述事 项已 按规 定向 中国 证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备案 。 有 关公 告刊 登在 中国 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 报、证 券时 报及 基金 管理 人网站 上。 6 、 本 报告 期内 ,因 中国 工商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以下 简 称 “ 中国 工 商银 行 ”) 工 作需 要, 周月秋 同志 不再 担任 资产 托管部 总经 理。 在 新任 资 产 托管 部总 经理 李勇 同志 完成证 券投 资基 金 行 业高级 管理 人员 任职 资格 备案手 续前, 由副 总经 理 王立波 同志 代为 行使 资产 托管部 总经 理部 分 业 务授权 职责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在本报 告期 内, 无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重 大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投 资策略 未发 生改 变。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1 页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聘请 的普 华永 道中 天会计 师事 务所 ( 特殊 普 通合伙 ) 已经 连续4 年 为 本基金 提供 审计 服务, 本年 度应 支付 给会 计师事 务所 的报 酬为 人民 币40,000.00 元。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 托 管人托 管业 务部 门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未受 到监管 部门 的任 何稽 查和 处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DBS VICKERS(HONG KONG) LIMITED - 16,748,387.59 30.16% 25,122.64 30.76% - Yuanta Securities - 4,521,072.58 8.14% 6,782.79 8.31% - Morgan Stanley&Co.International plc - 4,142,974.86 7.46% 7,459.44 9.13%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20,560,951.66 37.03% 30,841.52 37.77% - Masterlink Securities - 9,550,020.78 17.20% 11,454.32 14.03% - MerrillLynch - - - - - - Deutsche Bank AG,Hong Kong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注:本 期基 金租 用证 券公 司交易 单元 未变 更。 基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标准和 程序 : 1)选 择标 准 券商的选择基 于最佳执 行 、研究报告质 量、财务 健 全度、交易执 行速度、 费 用、信赖度 及负责任 的回报 等因 素。 选择 标准 包括但 不限 于: a、资 金实 力雄 厚, 信誉 良 好; b、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c、交 易券 商必 需是 主要 海 外证券 交易 所的 成员 ; d、 具有 较强 的研 究能 力 , 有固定 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究 人员 , 有良 好的 执 行能力 , 且其 作业 程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1 页


序需尽 责完 善。 2)选 择程 序 基金管理人根 据以上标 准 进行考察后, 确定证券 经 营机构的选择 。基金管 理 人与被选择 的证券经 营机构 签订 协议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基金交 易 成交 金 额 占当 期债 券 成交 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 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基 金 成交总额 的比例 DBS VICKERS(HONG KONG) LIMITED - - - - - - - - Yuanta Securities - - - - - - - - Morgan Stanley&Co.International plc - -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 - - - - - - Masterlink Securities - - - - - - - - MerrillLynch - - - - - - - - Deutsche Bank AG,Hong Kong - -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无。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大中华股票(QDII)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1 页


2015 年 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