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银 施罗 德 增利 债 券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交银 施罗德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 二 〇一五 年三 月三十 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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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 要提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 人 中 国建设 银 行股份有 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中 国建设 银行 ”) 根据 本基金合
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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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称 交银增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6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23,944,926.66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增利债券 A/B 交银增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680 (前端) 、 519681 (后
端)
51968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 的份
额总额
1,011,890,141.27 份 212,054,785.39 份
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B 类基金份额采用后端 收费模式, 前端交
易代码即为 A 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后端交易代码即为 B 类基金份额 交易代码。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的运行趋势,
自上而下进行宏观分析, 自下而上精选个券, 在控制信
用风险、 利率风险、 流 动性风险前提下, 主要通过投资
承担一定信用风险、 具有较高息票率的债券, 实现基金
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在 分 析 和 判 断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和 金 融 市 场 运
行趋势的基础上, 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 自上而
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债券类别配置,
自下而上地配置债券类属和精选个券。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企业债总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 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
风险的品种, 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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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孙艳 田青
联系电话 021-6105505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xxpl@jysld.com,disclosure@jys
ld.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021-61055000 010-67595096
传真 021-61055054 010-66275853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金 年度 报告正 文 的管理人互
联网网址
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 要财务 指标 、基 金净 值表现 及利 润分配 情况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
和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交 银 增利 债
券 A/B
交银增利债
券 C
交 银 增利 债
券 A/B
交银增利债
券 C
交 银 增 利 债
券 A/B
交 银 增 利
债券 C
本 期 已 实 现 收
益
104,635,086
.95
26,974,431.
32
79,462,994.
14
31,395,361.
97
62,017,875.2
0
18,883,748.
67
本期利 润
186,520,316
.01
47,714,782.
10
2,350,448.8
6
6,151,965.4
8
137,282,000.
77
41,592,318.
19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额本 期利 润
0.1734 0.1779 0.0017 0.0123 0.0889 0.0782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净值增 长率
19.84% 19.35% 0.24% -0.21% 10.74% 10.24%
3.1.2 期末数据
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交 银 增利 债 交银增利债 交 银 增利 债 交银增利债 交 银 增 利 债 交 银 增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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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 A/B 券 C 券 A/B 券 C 券 A/B 债券 C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金份 额利 润
0.0835 0.0814 -0.0315 -0.0365 0.0273 0.0218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净值
1,096,370,8
58.68
229,314,997
.23
1,313,009,0
06.94
263,576,828
.87
1,451,204,45
6.34
445,979,41
2.61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净值
1.0835 1.0814 0.9685 0.9635 1.0273 1.0218
注:1 、本基金 A/B 类 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
的 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1.交银增利债券 A/B :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月
7.56% 0.31% 0.41% 0.21% 7.15% 0.10%
过去六个
月
11.96% 0.25% 1.79% 0.15% 10.17% 0.10%
过去一年 19.84% 0.24% 5.92% 0.12% 13.92% 0.12%
过去三年 33.03% 0.26% 5.77% 0.10% 27.26% 0.16%
过去五年 32.38% 0.30% 5.49% 0.10% 26.89% 0.20%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60.07% 0.31% 11.87% 0.14% 48.20% 0.17%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指数。
2.交银增利债券 C :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7.45% 0.31% 0.41% 0.21% 7.04%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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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过去六个
月
11.72% 0.25% 1.79% 0.15% 9.93% 0.10%
过去一年 19.35% 0.24% 5.92% 0.12% 13.43% 0.12%
过去三年 31.30% 0.26% 5.77% 0.10% 25.53% 0.16%
过去五年 29.54% 0.30% 5.49% 0.10% 24.05% 0.20%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55.43% 0.31% 11.87% 0.14% 43.56% 0.17%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指数。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值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1、交银增利债券 A/B
注: 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 截至建仓期结束, 本基金各项资产
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增利债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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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 截至建仓期结束, 本基金各项资产
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过 去五 年 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1、交银增利债券 A/B
2、交银增利债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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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1、交银增利债券 A/B :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
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
配合计
备注
2014 年 0.720 38,266,908.25 14,251,488.30
52,518,396.5
5
-
2013 年 0.630 82,183,787.74 16,804,446.88
98,988,234.6
2
-
2012 年 0.200 29,987,494.03 6,854,303.82
36,841,797.8
5
-
合计 1.550 150,438,190.02 37,910,239.00 188,348,429.02 -
2、交银增利债券 C :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
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
配合计
备注
2014 年 0.640 10,579,577.14 6,543,797.50
17,123,374.6
4
-
2013 年 0.580 14,803,474.86 10,273,486.96
25,076,961.8
2
-
2012 年 0.200 8,343,254.69 4,373,544.05
12,716,798.7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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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420 33,726,306.69 21,190,828.51 54,917,135.20 -
§4
管 理人报 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交银施 罗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是经中 国证 监会 证监基 金字[2005]128 号文批 准,由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 股份
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4 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
金为 2 亿元人民币。 其中,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65% 的股份,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有 30% 的股份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 的股份。
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 公 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 债券型、 保本混合型、 普通混合型和股票
型在内的 37 只基金, 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 交易型开放式 (ETF)、 QDII 等不同
类型基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家春
本基金、交
银双利债
券、交银定
期支付月月
丰债券的基
金经理,公
司固定收益
部副总经理
2008-03-3
1
2014-08-2
1
15 年
李 家 春 先 生 , 香 港 大
学 MBA 。 历任长江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投 资
经 理 , 汉 唐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高 级 经 理 、
投 资 主 管 , 泰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研
究员。2006 年加入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司, 2006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1 年 6 月 8
日 担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货
币 市 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理,2011 年 9
月 26 日至 2014 年 8
月 20 日担任交银施罗
德 双 利 债 券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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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8 月 13 日至 2014
年 8 月 20 日担任交银
施 罗 德 定 期 支 付 月 月
丰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经理。
林洪钧
本基金、交
银货币、交
银信用添利
债券(LOF) 、
交银理财 21
天债券、交
银纯债债券
发起、交银
现金宝货币
的基金经
理,公司固
定收益部助
理总经理
2014-08-0
4
- 10 年
林 洪 钧 先 生 , 复 旦 大
学 硕 士 。 历 任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机 构 客 户
部 客 户 经 理 , 华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债 券
交 易 员 , 加 拿 大
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 金 融 研 究
员。2009 年加入交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专 户 投 资
部 投 资 经 理 助 理 、 专
户 投 资 经 理 、 基 金 经
理助理。
唐赟
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
2014-07-0
1
- 6 年
唐 赟 先 生 , 香 港 城 市
大 学 电 子 工 程 硕 士 。
历 任 渣 打 银 行 环 球 企
业 部 助 理 客 户 经 理 、
平 安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信
用分析员。2012 年 9
月 加 入 交 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任
固 定 收 益 研 究 员 、 基
金经理助理。
注:1 、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
出决定并公告( 如适用) 之日为准;
2 、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 “ 证券从业” 的含义 遵从中国证券
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公告。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 管 理人严格遵循《中华 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 法》 、基金合
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 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 基金投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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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 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投 资 控 制 制 度 和 公 平 交 易 监 控 制 度 来 保 证 旗 下 所 管 理 的 所 有
资产组合投资运作的公平。 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 ) 公 司 建 立 资 源共享 的 投 资 研 究 信 息 平台, 所 有 研 究 成 果 对 所有投 资 组 合 公 平
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研究支持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2 ) 公 司 将 投 资 管理职 能 和 交 易 执 行 职 能相隔 离 , 实 行 集 中 交 易制度 , 建 立 了 合
理且可操作的公平交易分配机制,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对于交易
所公开竞价交易, 遵循 “ 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 ” 的原则, 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
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 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 循 “ 价格优先、比
例分配 ” 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3 ) 公 司 建 立 了 清晰的 投 资 授 权 制 度 , 明确各 层 级 投 资 决 策 主 体的职 责 和 权 限 划
分 , 组 合 投 资经 理 充 分发 挥 专 业 判 断能 力, 不受 他 人 干 预,在 授 权 范围 内 独 立 行 使投 资 决
策权, 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 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
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防范不公平及异常交易的发生。
(4) 公司建立统一的投 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 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
维 护 程 序 。 在 全公 司 适用 股 票 、 债 券 备选 库 的基 础 上 , 根 据 不同 投 资组 合 的 投 资 目 标 、
投资风格、 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 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风格库和
交易对手备选库,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投资组合。
(5 ) 公 司 中 央 交 易室和 风 险 管 理 部 进 行 日常投 资 交 易 行 为 监 控 ,风险 管 理 部 负 责
对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 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
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 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 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 通过投资交易
监控、 交易数据分析、 专项稽核检查等, 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
行为。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没 有 超 过 该 证 券 当 日 总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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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量 5% 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
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4 年,我国宏观经济增长动能疲弱,GDP 全年同比增长 7.4% ,CPI 与工业增加
值也全年走低。总体来看,2014 年我国经济通缩压力逐渐增大,同时 PMI 在四季度内
连续三个月下滑。 货币政策层面, 货币当局保持较为稳健的货币政策, 在外汇占款降低
的背景下,MLF\SLO 等工具的使用 很好的补 充了基础货币 ,市场流 动性总体呈现 较为
宽松的局面。 本报告期内, 受通缩压力影响,11 月 22 日央行不对称降息, 但在 11 月底
及 12 月份,市场资金面同样出现了较为紧张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 债券市场全年呈现较为强劲的牛市行情, 受通缩压力影响, 无风险利
率大幅下行; 同时, 市场流动性较为充沛, 信用产品收益率下行幅度在下半年更为明显。
纵观全年,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上涨 11.23% 。值得注意的是,12 月 9 日中证登对质押
券调整的公告使得债券市场受到重挫,此后 12 月受 IPO 及年底因素 影响,市场流动性
一度极为紧张, 债券收益率一路上行; 另一方面, 权益市场的火爆也对债券收益率产生
了一定的推升,同时机构投资者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宽信用的 担忧也是债券收益率在 11 、
12 月份上行的重要因素。在本报告期末端,债券市场曲线结构呈现极度平坦化的 走 势 。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大部分时间保持较高的债券仓位, 并于四季度降低了组合久期以
及杠杆。报告期内 A/B 份额净值上涨 19.84% ,C 份额净值上涨 19.35% ,贡献主要来自
于组合在报告期前期较高的纯债仓位以及下半年可转债及股票的持仓。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交银增利债券 A/B 份额净值为 1.0835 元, 本报告期份额
净值增长率为 19.84%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5.92% ;交银增 利债券 C 份额净值
为 1.0814 元, 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9.35%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5.92% 。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 2015 年,房地产在 2014 年四季度的数据让投资者对地产在 2015 年的表现充
满期待, 宽信用的担忧对债券市场仍有一定不利的影响。 然而, 更为确定的是通缩压力
目前看来仍是市场的主要矛盾, 也是支持债券市场在上半年或有较好表现最重要的因素。
另一方面, 市场资金面情况预期好于 2014 年 12 月, 也是支持债券市场在上半年可能仍
有较好表现的一个重要因 素。 值得注意的是, 连续 IPO 可能会对市场 流动性及情绪有间
歇性的冲击, 而央行货币政策的态度仍较为稳健, 受到资金面和短端利率的限制, 降准
等 货 币 政 策 可 能并 不 会给 债 券 市 场 带 来收 益 的快 速 下 行 。 因此 , 债券 收 益 率 应 不 会 重
现诸如 2014 年如此大 幅度的下行,预计更大可能性是在一、二季度保持缓慢下行的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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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品种选择上,3 年左右中短期的品种由于收益曲线的修复可能表现的会更好。总体
说来,本基金对 2015 年一季度债券市场的中短端较为乐观。组合管理方面,保持较短
的久期, 期待获取曲线结构修复的超额收益; 另一方面, 更值得期待的是, 在宽信 用及
地产可期的背景下,可转债或将是 2015 年一季度基金获取收益的主要来源。
4.6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 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 并
成立了估值委员会, 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 基金运营部、 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
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 准 则、证监会相关规定 和 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 约 定进行估值,
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 合理, 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
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 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 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 进行
测算和认证, 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 风险、 合规等方面审批, 一致同
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 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
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 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 及时修订估值方法, 以保证其持
续适用。 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 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
成员, 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 向估值委员
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 参与估值政策讨论。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
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对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进行
了收益分配, 具体情况参见 年度报告正文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 7.4.11 利润分配
情况。
4.8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 管人报 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证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基 金 合同 、 托 管 协 议 和其 他 有关 规 定 , 不 存 在损 害 基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第 14 页 共 32 页
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 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对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对本基金的投资
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交银增利债券 A/B 为 52,518,396.55 元,
交银增利债券 C 为 17,123,374.64 元。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 容 , 保 证 复 核 内 容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
§6
审 计报告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对 交 银 施 罗 德 增 利 债 券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4 年度的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
及财务 报表附 注 出 具了 标准无 保留意 见的审 计 报告 【 普华永 道中天 审 字(2015) 第 21516
号】 。投资者可通过 本基金 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财务 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 注号
本 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3,059,649.33 6,326,917.25
结算备付金
42,251,210.84 69,587,748.92
存出保证金
120,616.96 73,679.03
第 15 页 共 32 页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845,256,026.76 2,639,804,722.37
其中:股票投资
- 11,550,000.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845,256,026.76 2,628,254,722.3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9,481,342.83
应收利息
7.4.7.5
38,489,368.47 36,475,393.1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000,979.63 53,690.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931,177,851.99 2,781,803,493.65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附 注号
本 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00,698,684.95 1,196,798,723.5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76,986.53 21,353.15
应付赎回款
2,144,834.37 2,316,793.13
应付管理人报酬
688,484.92 834,163.01
应付托管费
229,494.97 278,054.34
应付销售服务费
88,159.68 98,619.23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4,283.42 16,900.61
应交税费
- 4,180,445.78
应付利息
219,402.37 328,817.43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331,664.87 343,787.66
负债合计
605,491,996.08 1,205,217,657.84
第 16 页 共 32 页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223,944,926.66 1,629,346,124.70
未分配利润
7.4.7.10
101,740,929.25 -52,760,288.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25,685,855.91 1,576,585,835.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31,177,851.99 2,781,803,493.65
注:1 、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A/B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835 元,C 类基金份额
净值 1.0814 元, 基金份 额总额 1,223,944,926.66 份, 其中 A/B 类基金份额 1,011,890,141.27
份,C 类基金份额 212,054,785.39 份。
2 、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
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7.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 注号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 、收 入
273,726,506.41 58,390,479.79
1.利息收入
93,457,632.43 121,446,201.4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230,856.92 1,543,326.76
债券利息收入
92,226,775.51 119,498,391.8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404,482.8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77,254,862.40 38,773,862.7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4,421,071.47 377,067.2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81,675,933.87 38,254,295.4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142,500.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7.4.7.17
102,625,579.84 -102,355,941.77
第 17 页 共 32 页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 ” 号填列)
7.4.7.18
388,431.74 526,357.35
减 :二 、费用
39,491,408.30 49,888,065.45
1.管理人报酬
8,209,293.89 11,592,777.55
2.托管费
2,736,431.29 3,864,259.14
3.销售服务费
1,092,285.15 2,093,762.06
4.交易费用
7.4.7.19
113,109.28 99,283.86
5.利息支出
26,938,192.51 31,830,693.8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6,938,192.51 31,830,693.81
6.其他费用
7.4.7.20
402,096.18 407,289.03
三 、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
号 填列 )
234,235,098.11 8,502,414.3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填
列)
234,235,098.11 8,502,414.34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1,629,346,124.70 -52,760,288.89 1,576,585,835.81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本期利润)
- 234,235,098.11 234,235,098.11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405,401,198.04 -10,092,108.78 -415,493,306.8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64,757,717.05 51,836,341.28 1,416,594,058.33
2.基金赎回款 -1,770,158,915.09 -61,928,450.06 -1,832,087,365.15
第 18 页 共 32 页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69,641,771.19 -69,641,771.19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1,223,944,926.66 101,740,929.25 1,325,685,855.91
项目
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1,849,113,081.06 48,070,787.89 1,897,183,868.95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本期利润)
- 8,502,414.34 8,502,414.3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219,766,956.36 14,731,705.32 -205,035,251.0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090,695,865.01 138,127,071.55 3,228,822,936.56
2.基金赎回款 -3,310,462,821.37 -123,395,366.23 -3,433,858,187.60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124,065,196.44 -124,065,196.44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1,629,346,124.70 -52,760,288.89 1,576,585,835.8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 责人 : 苏奋 ( 代 任 ) , 主管 会 计工 作 负 责 人 : 许珊 燕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朱鸣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交 银 施 罗德 增 利债 券 证券 投 资 基金( 以 下简 称 “本基金”) 经 中国 证 券监督 管 理 委员 会
第 19 页 共 32 页
(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8] 第 239 号 《关于核准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核准, 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
金 为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不 包 括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共 募 集 人 民 币
10,315,946,853.63 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08)
第 029 号验资报告予 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08 年 3 月 3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0,322,807,118.45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6,860,264.82 份基金份额。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根据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明 书 》 , 本 基 金 自 募 集期 起 根据 费 用 收 取 方 式的 不 同, 将 基 金 份 额 分 为
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 称为 A 类; 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
端申购费用的, 称为 B 类; 不收取申购、 赎回 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 称为 C 类。 本基金 A 类、B 类、C 类三种收费模式并存, 各类基金份额分别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
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债券、 股票、 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其中股票投资仅限于参与新股认购和可转债转股获得的股票, 权证投资仅限于参与可分
离交易转债申购而获得的权证, 即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或权证。 本基金的投资
组 合 比 例 为 : 固 定 收 益 类 资 产( 包 括 国 债 、 金 融 债 、 央 行 票 据 、 企 业 债 、 公 司 债 、 短 期
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等)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100% , 其中
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 含资产收益计划) 和可 转换债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40% ,基
金 保 留 的 现 金 以 及 投 资 于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的 比 例 合 计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 5% ;股票、权证等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20% ,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为 0-3% 。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批准报出。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 企业会计 准则”) 、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 《 证 券 投 资基 金 会 计核 算 业 务 指 引》 、 《 《 交银 施 罗 德 增 利债 券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
第 20 页 共 32 页
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 2014 年度财务 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 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
息。
7.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 不一致, 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最近
一期年度报告 一致。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计准则
第 40 号——合营安排》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和修订
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 ,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自 2014 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局财 税[2002]128 号《关于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有 关税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 财 税[2008]1 号 《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
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 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基 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第 21 页 共 32 页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 券利息收入, 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
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 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 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减按 25%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
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 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 交易 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 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交银施罗德基 金
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基金销售机构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 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8,209,293.89 11,592,777.55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 户 维 护
费
632,447.75 939,939.00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6%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第 22 页 共 32 页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6%÷ 当 年天数。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 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736,431.29 3,864,259.1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 当年天 数。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交银增利债券A/B 交银增利债券C 合计
交通银行 - 473,802.67 473,802.67
中国建设银行 - 125,361.57 125,361.57
交银施罗德基金
公司
- 208,510.58 208,510.58
合计 - 807,674.82 807,674.82
获得销售服务费
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交银增利债券A/B 交银增利债券C 合计
交通银行 - 749,910.82 749,910.82
中国建设银行 - 204,825.66 204,825.66
交银施罗德基金
公司
- 740,044.24 740,044.24
合计 - 1,694,780.72 1,694,780.72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
0.4% 的年费率计提, 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再由基金管理人计
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 0.4%÷ 当年 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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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市
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
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出
-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市
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
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出
中国建设
银行
- 30,114,173.01 - - - -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建 设银 行 3,059,649.33 230,625.89 6,326,917.25 291,908.8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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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 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316,698,684.95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40204 14 国开 04 2015-01-05 100.02 600,000 60,012,000.00
041466019
14 常高新
CP001
2015-01-06 100.05 60,000 6,003,000.00
011499066
14 象屿
SCP002
2015-01-06 99.49 500,000 49,745,000.00
1280122
12 荆州城投
债
2015-01-06 104.92 500,000 52,460,000.00
1480534 14 京天恒债 2015-01-06 96.14 500,000 48,070,000.00
1480265 14 象山债 2015-01-06 105.81 600,000 63,486,000.00
1480316
14 一师新鑫
债
2015-01-06 102.96 500,000 51,480,000.00
合计
3,260,000 331,256,00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284,000,000.00 元, 于 2015 年 1 月 5 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
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低于债券回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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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的余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 计 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 资 产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763,203,026.76 元 , 属 于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1,082,053,000.00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3 年 12 月 31 日:第一层次
1,188,619,222.37 元,第二层次 1,451,185,500.00 元,无第三层次) 。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 于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股 票 和 债 券 , 若 出 现 重 大 事 项 停 牌 、 交 易 不 活 跃( 包 括 涨 跌
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 、 或 属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等 情 况 , 本 基 金 不 会 于 停 牌 日 至 交 易 恢 复 活 跃
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
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3 年
12 月 31 日:同) 。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 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 资组合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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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845,256,026.76 95.55
其中:债券 1,845,256,026.76 95.5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5,310,860.17 2.35
7 其他各项资产 40,610,965.06 2.10
8 合计 1,931,177,851.99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0674 川投能源 20,288,246.20 1.29
2 000887 中鼎股份 10,899,250.58 0.69
3 000099 中信海直 1,343,835.08 0.09
注: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按买入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
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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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0674 川投能源 20,939,771.04 1.33
2 002106 莱宝高科 11,514,966.60 0.73
3 000887 中鼎股份 10,848,488.91 0.69
4 000099 中信海直 1,327,033.84 0.08
注: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按卖出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
交易费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32,531,331.86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44,630,260.39
注:“ 买入股票成本” 或 “ 卖出股票收入 ” 均按买 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
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0,012,000.00 4.5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0,012,000.00 4.53
4 企业债券 1,071,438,909.10 80.82
5 企业短期融资 券 149,776,000.00 11.30
6 中期票据 427,768,000.00 32.27
7 可转债 132,259,717.66 9.98
8 可交换债 4,001,400.00 0.30
9 其他 - -
10 合计 1,845,256,026.76 1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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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1480265 14 象山债 600,000 63,486,000.00 4.79
2 140204 14 国开 04 600,000 60,012,000.00 4.53
3 1280122
12 荆州城
投债
500,000 52,460,000.00 3.96
4 1480316
14 一师新
鑫债
500,000 51,480,000.00 3.88
5 1480464
13 锦城投
债 02
500,000 50,550,000.00 3.81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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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出保证金 120,616.9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8,489,368.47
5 应收申购款 2,000,979.6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0,610,965.06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0023 民生转债 41,481,000.00 3.13
2 113002 工行转债 22,378,500.00 1.69
3 110015 石化转债 16,190,400.00 1.22
4 113001 中行转债 14,141,642.90 1.07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交换期的可交换债券。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信 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第 30 页 共 32 页
交 银 增 利 债 券
A/B
16,259 62,235.69 323,841,613.44 32.00% 688,048,527.83 68.00%
交银增 利债 券 C 5,366 39,518.22 34,787,010.34 16.40% 177,267,775.05 83.60%
合计 21,625 56,598.61 358,628,623.78 29.30% 865,316,302.88 70.70%
9.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交银增利债券 A/B 5,016.64 0.00%
交银增利债券 C 99,183.17 0.05%
合计 104,199.81 0.01%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交银增利债券 A/B 0
交银增利债券 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本开放式基金
交银增利债券 A/B 0
交银增利债券 C 0
合计 0
§10
开 放式基 金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交银增利债券 A/B 交银增利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 年 3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7,419,837,721.23 2,902,969,397.2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355,779,605.00 273,566,519.70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902,670,639.30 462,087,077.75
减: 本报告期 基金总赎回份额 1,246,560,103.03 523,598,812.06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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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11,890,141.27 212,054,785.39
注:1 、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 、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11
重 大事件 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战龙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并决定
由公司董事长钱文挥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 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的期限不超过
90 日。 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 、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 2014 年 2 月 7 日发
布任免通知,解聘尹东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职务,并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发布公告,聘任赵观甫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11.3 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 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本期审计费为 90,000 元,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未改
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 理人 、托 管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 部门稽查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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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中银国 际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1 23,690,489.35 53.08% 21,567.93 53.08% -
中信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1 20,939,771.04 46.92% 19,063.46 46.92% -
11.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中银国 际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201,752,637.
00
6.52%
5,191,909
,000.00
3.88% - -
中信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2,890,458,27
5.39
93.48%
128,782,9
00,000.00
96.12% - -
注:1 、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 、 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 券商基本面评价 (财务状况、
经营状况) 、 券商研究机构评价 (报告质量、 及时性和数量) 、 券商每日信息评价 (及
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3 、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
择标准进行综合评价, 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研究部提交方案, 并上报
公司批准。
交 银施 罗德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二 〇一 五年三 月三 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