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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纯债A(530021)

建信纯债: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建 信 纯 债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4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建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3 月31 日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7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 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中的财 务资料经 审 计,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 师 事务所有限公 司为本基 金 出具了 标准无保 留意见 的审 计报 告, 请投 资者注 意阅 读。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 报告 期 自2014 年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7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建信纯 债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53002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11 月 15 日 基金管 理人 建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12,828,404.38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建信纯 债债 券 A 建信纯 债债 券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530021 531021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57,188,178.62 份 255,640,225.76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并保 持良 好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通 过 主动的 组合 管理 为投 资 人 创 造稳定 的当 期回 报, 并力 争实现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 健增值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采取 自上 而下 的方 法确定 投资 组合 久期, 结 合自下 而上 的个 券选 择 方 法 构建债 券投 资组 合。 通过 对宏观 经济 形势 、 经 济周 期所处 阶段 、 利 率变 化 趋 势 和信用 利差 变化 趋势 的重 点分析, 比较 未来 一定 时 间内不 同债 券品 种和 债 券 市 场的相 对预 期收 益率 , 在 基金规 定的 投资 比例 范围 内对不 同久 期 、 不 同信 用 特 征的券 种及 债券 与现 金之 间进行 动态 调整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全 价( 总值 )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其 风险和 预期 收益 水平 低于 股票型 基金 、混 合型 基 金 , 高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建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路彩营 张建春 联系电 话 010-66228888 010-63639180 电子邮 箱 xinxipilu@ccbfund.cn zhangjianchun@cebbank.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95533





010-66228000 95595 传真 010-66228001 010-63639132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7 页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ccbfund.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11 月 15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 建信纯 债债 券 A 建信纯 债债 券 C 建信纯 债债 券A 建信纯 债债 券 C 建信纯 债债 券A 建信纯 债债 券C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 6,344,806.38 14,279,990.99 20,744,635.29 54,457,110.29 8,503,709.48 59,955,439.41 本期 利润 15,718,298.87 55,637,839.00 8,688,468.43 14,491,076.11 8,384,217.21 59,020,297.69 加权 平均 基金 份额 本期 利润 0.0955 0.1063 0.0108 0.0053 0.0044 0.0039 本期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 10.42% 10.06% -3.49% -3.98% 0.40% 0.4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 可供 0.0417 0.0329 -0.0313 -0.0358 0.0044 0.0039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7 页


分配 基金 份额 利润 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168,199,761.36 271,246,659.28 207,416,027.50 718,875,796.64 1,919,335,782.31 15,016,876,284.84 期末 基金 份额 净值 1.070 1.061 0.969 0.964 1.004 1.004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 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的 计 算方法 : 如果 期末 未分 配 利润的 未实 现部 分为 正数 , 则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 润的金额为期 末未分配 利 润的已实现部 分;如果 期 末未分配利润 的未实现 部 分为负数, 则期末可 供分配 利润 的金 额为 期末 未分配 利润 (已 实现 部分 相抵未 实现 部分 ) ; 3、 所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数 字。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建信纯 债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33% 0.33% 1.66% 0.17% -0.33% 0.16% 过去六 个月 4.59% 0.23% 2.37% 0.13% 2.22% 0.10% 过去一 年 10.42% 0.19% 6.54% 0.11% 3.88% 0.08%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7.00% 0.16% 2.39% 0.10% 4.61% 0.06%








建信纯 债债 券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14% 0.32% 1.66% 0.17% -0.52% 0.15% 过去六 个月 4.43% 0.23% 2.37% 0.13% 2.06% 0.10% 过去一 年 10.06% 0.20% 6.54% 0.11% 3.52% 0.09% 自基金 合同 6.10% 0.16% 2.39% 0.10% 3.71% 0.06%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7 页


生效起 至今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7 页


注:本 报告 期, 本基 金投 资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 要求 。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7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7 页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自2012 年11 月15 日起 生效 ,基 金合同 生效 以来 未发 生过 利润分 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经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金字[2005]158 号 文批 准, 建信 基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成 立于 2005 年 9 月19 日, 注册 资本2 亿 元 。目前 公司 的股 东为 中国 建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安金 融服 务公 司、 中国华电集团 资本控股 有 限公司,其中 中国建设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出资额 占 注册资本的 65%,信 安金融服务公 司出资额 占 注册资本的 25%,中 国华 电集团资本控 股有限公 司 出资额占注册 资本的 10% 。 公司下设综合 管理部、 投 资管理部、专 户投资部 、 海外投资部、 交易部、 研 究部、创新发 展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7 页


部、市场营销 部、专户 理 财部、市场推 广部、人 力 资源管理部、 基金运营 部 、信息技术 部、风险 管理部和监察 稽核部, 以 及深圳、成都 、上海、 北 京四家分公司 ,并在上 海 设立了子公 司--建信 资本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 自成立以来, 公司秉持 “ 诚信、专业、 规范、创 新 ”的核心价 值观,恪 守“ 持有人利 益重于泰 山 ” 的原则,以 “建设财 富 生活 ” 为崇高 使命,坚 持 规范运作, 致力成为 “最可 信赖 、持 续领 先的 综合性 、专 业化 资产 管理 公司 ” 。 截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有 建信 恒久 价值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建 信 货币市 场基 金、 建信优选成长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建 信优化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建 信稳定增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建信 核心 精 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建信收益增强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建信沪深 3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LOF ) 、上证社会 责任交易 型 开放式证券投 资指数基 金 及其联接基金 、建 信全球机遇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建信 内生动力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建 信 积极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建 信双利策 略 主题分级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建信信 用增强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建 信新兴 市场 优选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深 证基 本面60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及 其联 接基 金、建 信恒 稳价 值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建信 双息 红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建信 深 证 100 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 建 信转债增强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建信 全球资源 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建信社会责任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建 信双周安 心 理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建信纯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建信月盈 安 心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建信双月 安心理财 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建信优 势动 力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LOF ) 、 建信 央 视财 经 50 指数 分级 发起 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 建 信 安心回报定期 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消 费 升级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建信双债 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建信 安 心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建信周盈 安心理财 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建信创新中国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建 信安心回 报 两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建信稳定 添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建信 中 证 500 指数 增强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建 信健 康民生 混合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建信 改革红利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建 信 嘉薪宝货币市 场基金、 建 信中小盘先 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潜 力 新蓝筹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建信现金 添利货币 市 场基金、建 信稳定得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共46 只 开放 式基 金, 管理 的 基金资 产规 模共 计 为1215.98 亿 元。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朱建华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2 年11 月 15 日 2014 年 3 月 6 日 6 硕 士 。曾 任大 连 博 达 系统 工程 公 司 职 员、 中诚 信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7 页


国 际 信用 评级 公 司 项 目 组 长 , 2007 年 10 月起 任 中 诚信 证券 评 估 有 限公 司公 司 评 级 部总 经理 助 理,2008 年8 月 起 任 国泰 基金 管 理 公 司高 级研 究 员 。 朱 建 华 于 2011 年6 月 加入 本 公 司, 历任 高 级 债 券研 究员 、 货 币 市场 基金 的 基 金 经理 助理 , 2012 年 8 月 28 日 起 任建 信双 周 安 心 理财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201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4 年3 月6 日 任 建 信纯 债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理;201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4 年 3 月 27 日 任 建信 月盈 安 心 理 财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基 金 经理;2013 年 5 月 14 日 起任 建 信 安 心回 报定 期 开 放 债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基金 经 理;2013 年 12 月 10 日 起任 建 信 稳 定添 利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黎颖芳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2 年11 月 15 日 - 13 硕士。2000 年 7 月 毕 业于 湖南 大 学 金 融 保 险 学 院 , 同年 进入 大 成 基 金 管 理 公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7 页


司 , 在金 融工 程 部 、 规划 发展 部 任职。 2005 年 11 月 加 入本 公司 研 究 部 ,历 任研 究 员、 高级 研究 员、 基 金 经理 助理 。 2009 年 2 月 19 日至 2011 年 5 月 11 日 任建 信 稳 定 增利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2011 年 01 月 18 日至 2014 年 1 月 22 日 任 建信 保本 混 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2 年 11 月 15 日起 任建 信纯 债 债 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 基金 经理 ; 2014 年 12 月 2 日 起 任建 信稳 定 得 利 债券 基金 基 金经理 。 注:朱 建华 自2014 年3 月 6 日起 不再 担任 本基 金 的基金 经理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严格 遵守 《 证券 投资 基 金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 售管理 办法 》 、 《公 开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 基 金合同 和其 他法 律法 规、部门规章 ,依照诚 实 信用、勤勉尽 责、安全 高 效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 金 资产,在认 真控制投 资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持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没 有发生 违反 法律 法规 的行 为。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为了公平对待 投资人, 保 护投资人利益 ,避免出 现 不正当关联交 易、利益 输 送等违法违规 行 为,公司根 据《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证 券投资基 金 管理公司内 部控制指 导意 见》 、 《证券投 资基金 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 导意 见》 、 《基金管 理公司特 定 客户资产管 理业务试 点办 法》等法律 法规和 公 司内部制度 ,制定和 修订 了《公平交 易管理办 法》 、 《异常交易 管理办法》 、 《 公司防范内 幕交易 管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7 页


理办法》 、 《利 益冲突管 理 办法》等风 险管控制 度。 公司使用的 交易系统 中设 置了公平交 易模块 , 一旦出现不同 基金同时 买 卖同一证券时 ,系统自 动 切换至公平交 易模块进 行 操作,确保 在投资管 理活动中公平 对待不同 投 资组合,严禁 直接或通 过 第三方的交易 安排在不 同 投资组合之 间进行利 益输送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基金 管理 人一 贯公 平对 待旗下 管理 的所 有基 金和 组合, 制定 并严 格遵 守相 应 的制度 和流 程, 通过系统和人 工等方式 在 各环节严格控 制交易公 平 执行。报告期 内,本公 司 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 资基金 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 》 和 《建 信 基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 的规 定 。 本基金 管理 人对 过去 四个 季度不 同时 间窗 口下 ( 日 内、3 日内、5 日内 ) 管 理 的不同 投资 组合 (包括 封闭 式基 金、 开放 式基金 、特 定客 户资 产管 理组合 等) 同向 交易 的交 易价差 从 T 检验 ( 置 信度 为95% ) 、 平均 溢价 率 、 贡献 率、 正溢 价率 占优 频率等 几个 方面 进行 了专 项分析 。 具 体分 析结 果如下 :


当时间 窗 为 1 日 时, 配 了 4659 对投 资组 合, 有 1083 对投 资组 合未 通过T 检 验,其 中 371 对 投资组 合的 正溢 价率 占优 频率小 于 55% , 其它 712 对正溢 价率 占优 频率 大于 55%的 投资 组合 中, 其中682 对 平均 溢价 率低 于 2%, 其 它 30 对平 均溢 价 率超 过 2% 的投 资组 合中, 其中 29 对 贡献 率未 超过 5% , 另 外1 对是 由于 组合规 模较 小所 致, 因此 未 发现可 能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益 输送 的行 为 ; 当时间 窗为 3 日 时, 配了 5257 对 投资 组合 ,有 1290 对投资 组合 未通过 T 检 验,但 其中 356 对投资 组合 的溢 价率 占优 频率均 小 于55% ,其 它934 对正 溢价 率占 优频 率大 于 55% 的投 资组 合中 , 其中 924 对 平均 溢价 率低 于 5% ,其 它 10 对平 均溢 价率超 过 5%的 投资 组合 中 ,其贡 献率 均未 超过 5%,因 此未 发现 可能 导致 不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 送的 行为; 当时间 窗为 5 日 时, 配了 5340 对 投资 组合 ,有 1615 对投资 组合 未通过 T 检 验,但 其中 484 对投资 组合 的溢 价率 占优 频率均 小于 55% , 其它 1131 对正溢 价率 占优 频率 大 于 55% 的 投资 组合 , 其中 1129 对 平均 溢价 率低 于 10%,其它 2 对平 均溢 价率超 过 10% 的投 资组 合 中,其 贡献 率均 未超 过5% ,同 样未 发现 可能 导 致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 输送 的行为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 出现所有 投 资组合参与的 交易所公 开 竞价同日反向 交易成交 较 少的单边交易 量 超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本 报告 期, 未 发现本 基金 存在 异常 交易 行为。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7 页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3 年下 半年 以来 , 政府 为防控 金融 和债 务风 险, 对影子 银行 和地 方政 府融 资扩张 加大 了 规 范和调 控。 其直 接影 响是 对 2014 年 经济 增长 的总 需 求产 生 了向 下的 压力 , 表 现为地 方政 府投 资和 房地产投资增 速一路下 行 ,通缩风险若 隐若现。 政 府为防止经济 增长大幅 失 速,执行了 适度宽松 的货币政策, 通过定向 降 准支持中小企 业、国开 行 再贷款安排、 加快财政 投 放支持基础 设施建设 等托底经济, 央行亦运 用 多种常规和创 新手段向 市 场注入流动性 。因此债 券 市场出现了 一轮波澜 壮阔的 牛市 。表 现最 为抢 眼的是 10 年期 国开 金融 债 ,从年 初 5.8% 水 平一 路下 行至 4.1% , 其次 是 AA 等 级城 投债 ,因 投资 者 博弈其 违约 风险 极小 ,收 益率从 年初 接 近 8% 水平 下 行至 6.5% 。收 益率 曲线的 短端 亦在 央行 对流 动性的 呵护 中不 断下 行,1 年期 金融 债估 值全 年也 下行了 近 150bp 。 本基金 全年 久期 管理 紧跟 市场节 奏, 利率 债和 信用 债均衡 配置 , 全 年回 报10.42% , 战胜 了本 基金的 投资 基准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 期建 信纯 债A 净值 增长 率 10.42% , 波 动率0.19% , 建信 纯债C 净 值增 长 率 10.06%,波 动率0.2%;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6.54% , 波动 率0.11%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5 年上 半年 , 我 们 认为央 行仍 将保 持相 对宽 松的货 币政 策, 但影 子银 行和地 方债 务的 扩张受 限, 宽货 币转 变为 宽信用 仍需 要时 间, 这也 是影 响 15 年经 济和 债券 市 场走势 的重 要因 素。 一方面我们注 意到发改 委 在四季度集中 批复了许 多 基建项目,一 线城市地 产 销售有所恢 复,有助 于缓解 投资 增速 的进 一步 下滑, 另一 方面 地方 政府15 年将 按新 的预 算法 进行 债务管 理, 投资 和追 求GDP 的 冲动 将大 幅减 弱 。 综合 来看 , 我 们预 判经 济增速 不会 明显 失速 , 但 也不会 有强 恢复 。 在 此环境 下债 券市 场收 益率 曲线在 目前 基础 上虽 仍有 进一步 下移 的空 间, 但空 间或大 不 如 14 年,获 取稳定 的利 息收 入可 能 是15 年 债券 市场 更为 确定 的 收益来 源。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 管理 人根 据中国 证监 会[2008]38 号 文 《关 于进 一步 规范 证券 投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等相 关规 定,继 续加 强和 完善 对基 金估值 的内 部控 制程 序。 公司设立的基 金估值委 员 会为公司基金 估值决策 机 构,负责制定 公司所管 理 基金的基本估 值 政策;对公司 旗下基金 已 采用的估值政 策、方法 、 流程的执行情 况进行审 核 监督;对因 经营环境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7 页


或市场变化等 导致需调 整 已实施的估值 政策、方 法 和流程的,负 责审查批 准 基金估值政 策、方法 和流程的变 更 。估值委 员 会由公司分管 估值业务 的 副总经理、督 察长、投 资 总监、研究 总监、风 险管理 总监 、运 营总 监及 监察稽 核总 监组 成。 公司基金估值 委员会下 设 基金估值工作 小组,由 具 备丰富专业知 识、两年 以 上基金行业相 关 领域工 作经 历、 熟悉 基金 投资品 种定 价及 基金 估值 法律法 规、 具备 较强 专业 胜任能 力的 基金 经理 、 数量研究员、 风险管理 人 员、监察稽核 人员及基 金 运营人员组成 (具体人 员 由相关部门 根据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进行指 定) 。 估值 工作 小组 负责日 常追 踪可 能对 公司 旗下基 金持 有的 证 券 的发行人、所 属行业、 相 关市场等产生 影响的各 类 事件,发现估 值问 题; 提 议基金估值 调整的相 关方案并进行 校验;根 据 需要提出估值 政策调整 的 建议以及提议 和校验不 适 用于现有的 估值政策 的新的 投资 品种 的估 值方 案,报 基金 估值 委员 会审 议批准 。


基金运营部根 据估值委 员 会的决定进行 相关具体 的 估值调整或处 理,并负 责 与托管行进行 估 值结果的核对 。涉及模 型 定价的,由估 值工作小 组 向基金运营部 提供模型 定 价的结果, 基金运营 部业务 人员 复核 后使 用。 基金经理作为 估值工作 小 组的成员之一 ,在基金 估 值定价过程中 ,充分表 达 对相关问题及 定 价方案的意见 或建议, 参 与估值方案提 议的制定 , 但对估值政策 和估值方 案 不具备最终 表决 权。 本公司 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之间 不存 在任 何的 重大 利益冲 突。 公司与中央国 债登记结 算 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了《 中 债收益率曲线 和中债估 值 最终用户服务 协 议》 , 并 依据 其提 供的 中债 收益率 曲线 及估 值价 格对 公司旗 下基 金持 有的 银行 间固定 收益 品种 进 行 估值( 适用 非货 币基 金) 或影子 定价 (适 用货 币基 金和理 财类 基金 )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未进 行 利润分配,符 合相关法 律 法规及本基金 合同中关 于 收益分配条款 的 规定。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2014 年度 , 中 国光 大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在 建信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托 管过程 中, 严 格 遵守了《证 券投资基 金法》 、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 管理 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 信 息披露管理 办法》 及其他法律法 规、相关 实 施准则、基金 合同、托 管 协议等的规定 ,依法安 全 托管了基金 的全部资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7 页


产,对建信纯 债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的 投资运作 进 行了全面的会 计核算和 应 有的监督, 对发现的 问题及时提出 了意见和 建 议。按规定如 实、独立 地 向监管机构提 交了本基 金 运作情况报 告,没有 发生任何损害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利益的行 为,诚实 信 用、勤勉尽责 地履行了 作 为基金托管 人所应尽 的义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2014 年度 , 中 国光 大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依 据 《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 、 《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证券投 资基金信 息 披露管理办 法》及其 他法 律法规、相 关实施准 则、 基金合同、 托管协 议 等的规定,对 基金管理 人 —— 建信基 金管理有 限责 任公司的投资 运作、信 息 披露等行为进 行了复 核、 监督 , 未发 现基 金管 理人在 投资 运作 、 基金 资 产净值 的计 算 、 基 金份 额 申购赎 回价 格的 计算 、 基金费用开支 等方面存 在 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 的行为。该基 金在运作 中 遵守了《证 券投资基 金法》 等 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各重 要方 面由 投资 管理人 依据 基金 合同 及实 际运作 情况 进行 处 理 。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 公 司依法对基金 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 公 司编制的“建 信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 ” 进行 了 复核 , 报 告中 相关 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现 、 收 益 分配情 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 容是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的 。 §6 审计报 告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 务 所(特殊普通合 伙) 审计 了 后附的建信纯 债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 “建 信纯 债债 券基 金 ”) 的财 务报 表, 包括2014 年 12 月31 日的 资产 负 债表、2014 年 度的 利润表和所有 者权益(基 金 净值)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 表 附注 ,并出具 了普华永 道 中天审字(2015) 第 20577 号标 准无 保留 意见 的审计 报告 。 投 资者 可通 过年度 报告 正文 查看 审计 报告全 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建信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7 页


2014 年12 月 31 日 2013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0,999,870.96 34,022,773.28 结算备 付金


13,765,125.22 40,142,727.50 存出保 证金


54,055.63 79,292.56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75,820,575.63 1,434,406,342.31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675,820,575.63 1,434,406,342.31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14,520,890.75 30,461,293.84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279,052.31 154,630.67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725,439,570.50 1,539,267,060.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268,999,850.00 582,599,153.8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5,181,451.20 23,439,585.60 应付赎 回款


961,195.84 5,670,949.08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58,310.42 510,977.34 应付托 管费


86,103.46 170,325.77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95,150.24 231,198.25 应付交 易费 用


19,326.38 27,147.51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50,118.69 43,971.28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41,643.63 281,927.39 负债合 计


285,993,149.86 612,975,236.0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412,828,404.38 959,695,283.52 未分配 利润


26,618,016.26 -33,403,459.38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439,446,420.64 926,291,824.14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7 页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725,439,570.50 1,539,267,060.16 注:1. 报 告截 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412,828,404.38 份 ,其中 建信 纯债 债券 基金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1.070 元 , 基 金份 额总 额157,188,178.62 份 ; 建 信纯 债 债券基 金 C 类基 金 份额净 值1.061 元, 基金 份额总 额 255,640,225.76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建信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99,650,203.82 105,297,952.30 1.利息 收入


67,544,426.77 210,132,170.98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56,900.09 18,662,066.14 债券利 息收 入


67,085,250.83 179,580,326.92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275.85 11,889,777.92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18,779,877.00 -53,563,826.88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8,779,877.00 -53,563,826.88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50,731,340.50 -52,022,201.04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154,313.55 751,809.24 减: 二、费用


28,294,065.95 82,118,407.76 1.管 理人 报酬


4,209,199.78 22,222,554.44 2.托 管费


1,403,066.55 7,407,518.15 3.销 售服 务费


1,863,725.04 10,050,960.81 4.交 易费 用


48,474.54 85,118.40 5.利 息支 出


20,243,000.04 41,774,323.31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0,243,000.04 41,774,323.31 6.其 他费 用


526,600.00 577,932.65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7 页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71,356,137.87 23,179,544.54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71,356,137.87 23,179,544.54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建信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959,695,283.52 -33,403,459.38 926,291,824.14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71,356,137.87 71,356,137.87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546,866,879.14 -11,334,662.23 -558,201,541.37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240,189,427.14 46,320,835.97 1,286,510,263.11 2. 基金 赎回 款 -1,787,056,306.28 -57,655,498.20 -1,844,711,804.48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12,828,404.38 26,618,016.26 439,446,420.6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6,868,807,552.25 67,404,514.90 16,936,212,067.15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 23,179,544.54 23,179,544.54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7 页


润)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15,909,112,268.73 -123,987,518.82 -16,033,099,787.55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728,282,478.20 28,784,903.37 1,757,067,381.57 2. 基金 赎回 款 -17,637,394,746.93 -152,772,422.19 -17,790,167,169.12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959,695,283.52 -33,403,459.38 926,291,824.14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孙志 晨______














______何斌______














____ 秦 绪华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 可[2012]1176 号《关于 核准 建信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募集的批 复》 核准,由建信 基金管理 有 限责任公司依 照《中华 人 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 法 》和《建信 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 》负责公开募 集。本基 金 为契约型开放 式,存续 期 限不定,首 次设立募 集不包 括认 购资 金利 息共 募集 16,860,580,066.57 元,业 经普 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事 务所 有限 公 司 普华永 道中 天验 字(2012) 第 444 号验 资报 告予 以验 证。 经 向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建信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 正 式 生 效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16,868,807,552.25 份基 金份额 , 其 中认 购资 金利 息折 合 8,227,485.68 份 基 金份额 。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为 建信 基金 管理 有限责 任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为中 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根据《建信纯 债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和 《建信纯债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招募说 明 书》 并报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 本 基金 自募 集期 起根 据 认购/ 申购 费用 、 赎回 费用 收取方 式的 不同 , 将 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 类别 。在投资者 认购/申购 时 收 取认购/申购 费用,赎 回时 根据 持有期 限收取 赎回费 用的 , 称为A 类 基 金份额 ; 不收 取认 购/申 购 费用 , 而 是从 本类 别基 金 资产中 计提 销售 服务 费,赎 回时 根据 持有 期限 收取赎 回费 用的 ,称 为 C 类基金 份额 。本 基金 A 类、C 类两 种收 费模 式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7 页


并存, 由于 基金 费用 的不 同,本 基金 A 类 基金 份额 和 C 类基金 份额 分别 计算 基金份 额净 值。 投 资 人可自 由选 择认 购、 申购 某一类 别的 基金 份额 ,但 各类别 基金 份额 之间 不能 相互转 换。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建 信 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的 有 关规定,本基 金的投资 范 围为具有良好 流动性的 固 定收益类金融 工具,包 括 国债、央行 票据、金 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 、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 分离交易可转 债、次级 债 、地方政府 债、政府 机构债、债券 回购、资 产 支持证券、银 行存款等 , 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 监 会认可的其 他具有良 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 本 基金投资组合 中投资于 债 券类资产占基 金资产的 比 例不低于 80% ,持 有 现金或 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府 债券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5% 。 本 基金 不直 接在二 级市 场买 入 股 票、权证等权 益类资产 , 也不参与一级 市场新股 申 购和新股增发 ;同时除 分 离交易可转 债,本基 金亦不 参与 可转 债投 资。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债综 合全 价( 总值) 指数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 基 金管理 人建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任 公司 于2015 年3 月25 日批 准报 出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 颁布 的 《 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 示的 中国 证监 会发布 的有 关规 定及 允许 的基金 行业 实务 操作 编制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4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4 年 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4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7 页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目前以 交易目的 持 有的债券投资 分类为以 公 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 入 当期损益的金 融 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损 益 的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 表 中以交易性 金融资产 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其他各 类 应收款 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 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其他 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按 公允 价值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确 认。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 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 的 债券起息日或 上次除息 日 至购买日止的 利息,单 独 确认为应收 项目。应 收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 相关交 易 费 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额 。 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 融 资产,按照公 允价值进 行 后续计量;对 于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金融资产满足 下列条件 之 一的,予以终 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 产现金流 量 的合同权利 终 止;(2)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 本基 金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 或者(3) 该 金融资产 已转 移,虽然本基 金既没有 转 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 所 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 险和报 酬, 但是 放弃 了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 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 全 部或部分已经 解除时, 终 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 务 已解除的部分 。 终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 持有 的债 券投 资按 如下原 则确 定公 允价 值并 进行估 值: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7 页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无交 易, 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 生重大变化且 证券发行 机 构未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 的 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 交易日 的市 场交 易价 格确 定公允 价值 。 (2)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如 估值 日无 交易 且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 参 考类似 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重 大变 化等 因素 ,调 整最近 交易 市价 以确 定公 允价值 。 (3)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场,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普 遍 认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价格 验证 具 有可靠 性的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估 值技术包 括 参考熟悉情况 并自愿交 易 的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 参 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 融 工具的当前公 允价值、 现 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 技 术时,尽可能 最大程度 使 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用 与 本基金特定 相关的参 数。 7.4.4.6 金 融资 产 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 认 金额的法定权 利且该种 法 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 且 2) 交易 双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时,金 融资产 与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资 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申 购和赎回引起 的实收基 金 变动分别于基 金申购确 认 日及基金赎回 确认日认 列 。上述申购 和赎回分 别包括 基金 转换 所引 起的 转入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增加 和转出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减 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未 实现损益 占 基金净值比 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 准金于基 金 申购确认日或 基金赎回 确 认日认列,并 于期末全 额 转入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债券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按票面利 率或者发 行 价计算的利息 扣除在适 用 情况下由债券 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 利息 收入。 以公允 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7 页


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 其处置价格与 初始确认 金 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 资 收益,其中 包括从公 允价值 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值 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 托 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在费 用 涵盖期间按基 金合同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本基金同一基 金份额类 别 内的每一基金 份额享有 同 等分配权。本 基金收益 以 现金形式分配 , 但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选 择 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 按 分红除权日的 基金份额 净 值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 若期末未 分 配利润中的未 实现部分 为 正数,包括基 金经营活 动 产生的未实 现损益以 及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 未 实现平准金等 ,则期末 可 供分配利润的 金额为期 末 未分配利润 中的已实 现部分 ; 若 期末 未分 配利 润的未 实现 部分 为负 数, 则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的金 额为期 末未 分配 利润 , 即已实 现部 分相 抵未 实现 部分后 的余 额。 经宣告 的拟 分配 基金 收益 于分红 除权 日从 所有 者权 益转出 。 7.4.4.12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构 、 管理要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告分部 并披露分 部 信息。经营分 部是指本 基 金内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 的 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 日常活动 中 产生收入、发 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能 够 定期评价该组 成部 分的经 营成 果 , 以 决定 向 其配置 资源 、 评价 其业 绩 ;(3) 本 基金 能够 取得 该 组成部 分的 财务 状况 、 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 有 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 或 多个经营分部 具有相似 的 经济特征, 并且满足 一定条 件的 ,则 合并 为一 个经营 分部 。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 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7 页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股 票投资 和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键 假设 如下 : (1) 对 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 债券, 若出 现交 易不 活跃( 包括涨 跌停 时的 交易 不活 跃) 等 情况 , 本 基金根据中国 证监会公 告[2008]38 号《关 于进一步 规范证券投资 基金估值 业 务的指导意见 》 ,根 据具体情况采 用《关于 发 布中基协(AMAC) 基 金行业 股票估值指数 的通知》 提 供的现金流量 折现法 等估值 技术 进行 估值 。 (2) 在银行间同 业市场交 易 的债券品种,根 据中国证 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关于证 券 投资基金执 行<企业会 计准 则>估值业务 及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 采用 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 价值。本基金 持有的银 行 间同业市场债 券按现金 流 量折现法估值 ,具体估 值 模型、参数 及结果由 中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独立 提供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财政部 于2014 年颁 布 《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39 号 —— 公 允价值 计量 》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40 号 —— 合营安 排》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41 号 —— 在其 他主 体 中权益 的披 露 》 和 修订 后 的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 权投 资》 、 《 企业会 计准 则 第 9 号 —— 职工薪 酬》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列 报》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3 号 —— 合并 财务 报 表》以 及《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金 融工 具列报 》 , 要 求除 《 企业 会 计准则 第 37 号 —— 金融 工 具列报 》 自 2014 年度 财务 报表起 施行 外 , 其 他准则 自2014 年7 月1 日 起施行 。上 述准 则对 本基 金本报 告期 无重 大 影 响。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 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 人 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 通 知》及其他相 关财税法 规 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 项列示 如下 :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7 页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 征收 营业 税。 基金 买 卖股票 、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不 予征 收营 业税 。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权 的股息 、 红利 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 以内(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额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 ,暂 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超 过 1 年的 ,暂 减 按 25%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对 基金持 有的 上市 公 司限售股,解 禁后取得 的 股息、红利收 入,按照 上 述规定计算纳 税,持股 时 间自解禁日 起计算; 解禁前 取得 的股 息、 红利 收入继 续暂 减 按 50% 计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 上述 所得 统一适 用20% 的 税率 计 征个人 所得 税。 (4) 基 金卖 出股 票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建 信 基 金”)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光 大 银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建 设 银行”)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销售机 构 美国信 安金 融服 务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国华 电集 团资 本控 股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建信资 本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无。 债 券交 易 无。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7 页


债 券回 购交易 无。 7.4.8.1.2 权 证交 易 无。 7.4.8.1.3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无。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4,209,199.78 22,222,554.44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092,668.07 11,946,042.11 注:1 、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建 信基金 的管 理人 报酬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0.60% 的年费 率计 提, 逐日 累计至 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其 计算 公式 为: 日管 理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60% / 当 年天数 。 2、 客户 维护 费是 指基 金管 理人与 基金 销售 机构 约定 的用以 向基 金销 售机 构支 付客户 服务 费及 销 售 活动中产生的 相关费用 , 该费用从基金 管理人收 取 的基金管理费 中列支, 不 属于从基金 资产中列 支的费 用项 目。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403,066.55 7,407,518.15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光 大 银行的托管费 按前一日 基 金资产净值 0.20% 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X0.20%/ 当年 天数 。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7 页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建信纯 债债 券A 建信纯 债债 券 C 合计 中国建 设银 行 - 1,103,193.61 1,103,193.61 光大银 行 - 63,740.35 63,740.35 建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 公司 - 654,188.80 654,188.80 合计 - 1,821,122.76 1,821,122.76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建信纯 债债 券A 建信纯 债债 券 C 合计 中国建 设银 行 - 8,438,796.89 8,438,796.89 光大银 行 - 287,494.53 287,494.53 建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 公司 - 892,183.83 892,183.83 合计 - 9,618,475.25 9,618,475.25 注:支付基金 销售机构 的 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基 金 资产净值的约 定年费率 计 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 月底,按月支 付给建信 基 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再 由建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 任 公司计算并 支付给各 基金销售机构。本基 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 务费,C 类 基 金 份 额的 销售 服 务 费 年 费 率为 0.35% 。其 计算 公式 为: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X 0.35%/ 当 年天数 。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光大银行 30,006,953.01 - - - - -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7 页


中国光大银行 130,736,656.17 - - - -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未 发生 管理 人运 用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报告 期末 及上 年度 末除 基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未 投资 本基 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光大银行活期 存款 20,999,870.96 96,534.84 34,022,773.28 805,873.01 中国光大银行定期 存款 - - - 4,888,888.94 注:本 基金 的活 期存 款和 部分定 期存 款由 基金 托管 人中国 光大 银行 保管 ,按 约定利 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本基 金未 发生 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的情 况。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无 其他 关联 交易 事项的 说明 。 7.4.9 期 末(2014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 于 期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股 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7 页


购证券 款余 额19,999,850.00 元 ,是 以如 下债 券作 为抵押 :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 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40213 14 国开13 2015 年1 月 6 日 100.00 200,000 20,000,000.00 合计





200,000 20,000,00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249,000,000.00 元 ,于 2015 年1 月5 日到 期。 该类 交易 要求 本基金 在回 购期 内持 有的在新质押 式回购下 转 入质押库的债 券,按证 券 交易所规定的 比例折算 为 标准券后, 不低于债 券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2014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 层次 的余 额为 388,401,575.63 元, 属于 第二 层次的 余额 为 287,419,000.00 元 ,无 属于 第 三层次 的余 额(201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 层次908,835,342.31 元, 第二层 次 525,571,000.00 元, 无第三 层次)。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债 券, 若 出现 重大 事项 停牌、 交易不 活跃(包 括涨 跌停 时 的交易 不活 跃) 等情况,本基 金不会于 停 牌日至交易恢 复活跃日 期 间及交易不活 跃期间将 相 关债券的公 允价值列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7 页


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 值 调整中采用的 不可观察 输 入值对于公允 价值的影 响 程度,确定 相关债券 公允价 值应 属第 二层 次还 是第三 层次 。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于 2014 年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2013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675,820,575.63 93.16 其中: 债券 675,820,575.63 93.16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4,764,996.18 4.79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4,853,998.69 2.05 8 合计 725,439,570.50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7 页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发生 股票买 入业 务。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发生 股票卖 出业 务。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 股票的 收入 总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发生 股票买 入及 卖出 业务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60,276,000.00 13.7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60,276,000.00 13.72 4 企业债 券 490,591,575.63 111.64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124,953,000.00 28.43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675,820,575.63 153.79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4118 12 香 兴中 650,000 67,600,000.00 15.38 2 1382189 13 辽方 大MTN1 600,000 56,832,000.00 12.93 3 1080041 10 漯 河城 投债 500,000 40,790,000.00 9.28 4 1180095 11 常 城建 债 300,000 30,849,000.00 7.02 5 130235 13 国开 35 300,000 30,276,000.00 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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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投 资于 国债期 货。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主 体本 期未出 现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 或在 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形 。 8.11.2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股 票未 超出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54,055.6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4,520,890.75 5 应收申 购款 279,052.31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853,9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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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可转换 债券 。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建信 纯债 债券A 3,325 47,274.64 100,544,106.95 63.96% 56,644,071.67 36.04% 建信 纯债 债券C 6,039 42,331.55 109,479,390.22 42.83% 146,160,835.54 57.17% 合计 9,364 44,086.76 210,023,497.17 50.87% 202,804,907.21 49.13% 注: 分级 基金 机构/ 个人 投 资者持 有份 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计 算中 , 对下 属分 级 基金 , 比 例的 分母 采 用各自级别的 份额,对 合 计数,比例的 分母采用 下 属分级基金份 额的合计 数 (即期末基 金份额总 额) 。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基 金管 理人的 从业 人员 未持 有本 基金。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基 金管 理人的 从业 人员 未持 有本 基金。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建信纯 债债 券 A 建信纯 债债 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11 月 15 日 )基 金 1,910,951,565.10 14,957,855,987.15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37 页


份额总 额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14,115,198.79 745,580,084.73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285,634,403.19 954,555,023.95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342,561,423.36 1,444,494,882.92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57,188,178.62 255,640,225.76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转 换入 份额, 总赎 回份 额含 转换 出份额 。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未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我公司 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14 年度 第一 次临 时股东 会, 会议 决定 解聘 江先周 先 生 公 司董事 职务 并聘 任杨 文升 先生为 公司 董事 。 同日, 我公 司召 开第 三届 董事会 第六 次会 议, 会议 选举杨 文升 先生 为公 司董 事长, 江先 周 先 生不再 担任 公司 董事 长。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未发 生重大 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无 涉及 本基 金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以及 基金托 管人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诉讼 事项 。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基 金投 资策 略未 发生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报告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报酬为人民币 90,000.00 元。该 会计 师事 务所 自本 基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为 本基金 提供 审计 服务 至今 。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未 发生 公司 和董 事、 监 事和 高级 管理 人员 被中国 证监 会、 证券 业协 会、 证 券交 易 所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37 页


处罚或 公开 谴责 ,以 及被 财政、 外汇 和审 计等 部门 施以重 大处 罚的 情况 。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托管 人涉及 托管 业务 的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到监 管部 门的 稽查和 处罚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金公司 1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注:1 、本基 金根据中 国证 监会《关于 完善证券 投资 基金交易席 位制度有 关问 题的通知》 ( 证监基 金字[2007]48 号)的规 定 及本基金管理 人的《基 金 专用交易席位 租用制度 》 , 基金管理人制 定了 提供交 易单 元的 券商 的选 择标准 ,具 体如 下:


(1 ) 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营 管理规 范、 内部 管理 制度 健全、 风险 管理 严格, 能 够满足 基金 运作 高度 保密的 要求 ,在 最近 一年 内没有 重大 违规 行为 ; (2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易设 施满 足基 金进 行证 券交易 的需 要; (3 ) 具备 较强 的研 究能 力 ,有固 定的 研究 机构 和专 门的研 究人 员, 能够 对宏 观经济 、证 券 市 场、 行业、个券等 进行深入 、 全面的研究, 能够积极 、 有效地将研究 成果及时 传 递给基金管 理人,能 够根据 基金 管理 人所 管理 基金的 特定 要求 进行 专项 研究服 务; (4 ) 佣金 费率 合理 。 2、 根据 以上 标准 进行 考察 后, 基金 管理 人确 定券 商 , 与 被选 择的 券商 签订 委 托协议 , 并报 中国 证 监会备 案及 通知 基金 托管 人。 3、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无新 增 、剔除 交易 单元 ,与 同一 托管行 托管 的基 金共 用原 有交易 单元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中金公司 121,035,524.94 8.66% 25,000,000.00 0.06% - - 建信纯债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 37 页


国联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1,277,334,880.19 91.34% 43,535,600,000.00 99.94% -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