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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季季红(000186)

华泰柏瑞季季红: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华 泰 柏 瑞 季季 红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华泰柏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3 月31 日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3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及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报告财 务资料已 经 审计,普华永 道中天会 计 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为本 基 金出具了无保 留 意见的 审计 报告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1 月1 日起 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3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华泰柏 瑞季 季红 债券 基金主 代码 00018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11 月 13 日 基金管 理人 华泰柏 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3,640,935.73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 合 理控 制风 险的 基础 上, 追 求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健 增值, 力争 实现 超越 业绩 比较基 准的 投资 收益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将 在对 宏观 经济 走势 、 利率 变化 趋势 、收 益率 曲 线 形态 变化 和发 债主 体基 本 面分 析的 基础 上, 综合 运 用 久期 管理 策略 、期 限结 构 配置 策略 、骑 乘策 略、 息 差 策略 等主 动投 资策 略, 选 择合 适的 时机 和品 种构 建债券 组合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一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收益 率(税 后)+1%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属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的 较低 风险 品种 ,预 期收 益 和 预期 风险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 金,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和 股票型 基金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华泰柏 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陈晖 田青 联系电 话 021-38601777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cs4008880001@huatai-pb.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0001 010-67595096 传真 021-38601799 010-66275853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3 页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huatai-pb.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民生 路 1199 弄 证大 五道 口广 场 1 号楼 17 层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 2013 年 11 月 13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0,842,854.98 2,291,003.24 本期利 润 12,885,970.20 2,280,238.59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1013 0.0060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0.34% 0.6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630 0.0060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57,019,534.93 344,978,776.01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63 1.006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2013 年 11 月 13 日,2013 年 的主要 财务 指标 根据 当年 的实际 存续 期计 算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00% 0.38% 0.99% 0.01% 1.01% 0.37% 过去六 个月 4.48% 0.27% 2.02% 0.01% 2.46% 0.26% 过去一 年 10.34% 0.20% 4.03% 0.01% 6.31% 0.19%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3 页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1.00% 0.19% 4.57% 0.01% 6.43% 0.18%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图 示日 期为2013 年 11 月13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2、 按 基金 合同 规定 , 本基 金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6 个月内 为建 仓期 , 截至 报 告日本 基金 的各 项投 资比例已达到 基金合同 第 十二部分(二 )投资范 围 中规定的各项 比例:投 资 于债券资产 的比例不 低于基 金资 产 的80% , 其 中 对信用 债券 的投 资比 例不 低于债 券资 产 的 80% ; 现 金 或到期 日在 一年 以 内的政 府债 券的 投资 比例 不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权证 的投 资比 例不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3%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3 页


注: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2013 年 11 月13 日,2013 年 度的相 关数 据根 据当 年的 实际存 续期 计算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每10 份 基金 份额 分红数 现金 形 式发 放 总额 再投资 形式 发 放总额 年度利 润分 配合 计 备注 2014 0.4500 4,416,129.66 20,982.55 4,437,112.21


2013 - - - -


合计 0.4500 4,416,129.66 20,982.55 4,437,112.21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管理人 为华泰柏 瑞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华 泰 柏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是 经中国证监会 批 准, 于2004 年11 月 18 日 成立的 合资 基金 管理 公司 , 注 册资 本为2 亿 元人 民 币。 目前 的股 东构 成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3 页


为华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柏瑞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 (原AIGGIC ) 和 苏州 新区 高新技 术产 业股 份 有 限公司 , 出资 比例 分别 为49% 、49% 和2% 。 目 前公 司旗 下管理 华泰 柏瑞 盛世 中国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华泰柏瑞 金字塔稳 本 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上证红利交 易型 开放 式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华泰柏瑞积极 成长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 瑞 价值增长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华 泰 柏瑞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华 泰 柏瑞行业领先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华 泰柏瑞量 化 先行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华泰 柏瑞 亚洲 领导 企业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证 中小 盘交 易型 开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华泰柏瑞上证 中小盘交 易 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 金联接基金、 华泰柏瑞 信 用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华 泰柏 瑞沪 深 300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 投资基 金、 华泰 柏瑞 沪深 300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 金 、华泰柏瑞稳 健收益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 泰 柏 瑞量化指数 增强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华 泰柏 瑞丰盛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华 泰柏 瑞季 季红 债券型 证 券 投资 基金 、 华泰柏瑞创新 升级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 瑞 丰汇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华泰柏瑞 量化优选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截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公 司基 金管 理规 模 为600.75 亿元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陈东 固 定 收 益 部副总 监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3 年11 月 13 日 - 8 年 陈东先 生, 硕士, 2007 年 4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 深 圳 发 展 银 行 ( 现 已 更 名 为 平安银 行 ) 总 行 金 融 市 场 部 固 定 收 益 与 衍 生 品交易 员;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9 月 任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总 行 金 融 市 场 部 人 民 币 债 券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3 页


交 易 员 ; 2012 年 9 月 加 入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2012 年11 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金 字 塔 稳 本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3 年 9 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丰 盛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3 年11 月起 任 华 泰 柏 瑞 季 季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4 年12 月 起 任 华 泰 柏 瑞 丰 汇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1 月 起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副总监 。 注: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 从 行业协会《证 券业从业 人 员资格管理办 法》的相 关 规定。任职 日期和离 职日期 指基 金管 理公 司作 出决定 之日 。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3 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证 券投资基 金 运作管理办 法》及其 他相 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以及 《华泰柏瑞 丰盛纯 债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 合同》的约定 ,在严格 控 制风险的基础 上,忠实 履 行基金管理 职责,为 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求最 大 利益。在本报 告期内, 基 金投资管理符 合有关法 律 、法规的规 定及基金 合同的 约定 ,不 存在 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根据《证券投 资基金管 理 公司公平交易 制度指导 意 见》的要求, 建 立了科学完善 的公平交 易 管理制度,从 事前、事 中 和事后等环节 严格控制 不 同基金之间 可能发生 的利益输送。 投资部和 研 究部通过规范 的决策流 程 公平对待不同 投资组合 。 交易部对投 资指令的 合规性、有效 性及合理 性 进行独立审核 ,对于场 内 交易启用投资 管理系统 中 的公平交易 模块;对 于场外交易按 照时间优 先 价格优先的原 则公平对 待 不同帐户。风 险管理部 对 报告期内的 交易进行 日常监 控和 分析 评估 , 同 时对投 资组 合的 交易 价差 在不同 时间 窗 ( 如日 内、3 日、5 日) 下进 行 分析, 综合 判断 各基 金之 间是否 存在 不公 平交 易或 利益输 送的 可能 ,确 保公 平交易 的实 施。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公 司将 投资 管理职 能和 交易 执行 职能 完全隔 离, 实行 集中 交易 制度, 由交 易部 为公募基金、 专户理财 和 海外投资等业 务统一交 易 服务,为公平 交易的实 施 提供了较好的 保 障。目前公司 公募基金 、 专户理财和海 外投资业 务 的基金经理不 存在兼任 其 它投资管理 部门业务 的情况,不同 业务类别 的 投资经理之间 互不干扰 , 独立做出投资 决策。公 司 机构设置合 理,公平 交易的相关管 理制度健 全 ,投资决策流 程完善, 各 项制度执行情 况良好。 交 易 价差分析 表明公司 旗下各基金均 得到了公 平 对待,不存在 非公平交 易 和利益输送的 行为。经 过 对不同基金 之间交易 相同证券时的 同向交易 价 差进行分析发 现,报告 期 内基金之间的 买卖交易 价 差总体上处 于正常的 合理水 平, 只在 少数 情况 下 “存 在显 著的 倾向 性” 。 针对这 些少 量的 “具 有显 著倾向 性” 的交 易价 差进行研究表 明,交易 价 差方向没有规 律性,即 没 有明确的利益 输送方向 。 同时潜在利 益输送金 额比较小,因 此不构成 利 益输送。造成 少量显著 交 易价差的原因 来自两方 面 :一是报告 期内股票 市场的波动幅 度较大, 为 基金之间股票 交易出现 显 著价差创造了 客观条件 ; 二是不同 基 金经理在 报告期 内的 投资 策略 存在 差异, 对证 券买 卖时 点的 把握也 不同 ,导 致股 票买 卖存在 价差 。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3 页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 管理 人根 据《 异常 交易监 控与 管理 办法 》对 投资交 易过 程中 可能 发生 的异常 交易 行为 进行监督和管 理。投资 部 负责对异常交 易行为进 行 事前识别和检 查,交易 部 负责对异常交 易 行为的事中监 督和控制 , 风险管理部及 异常交易 评 估小组负责异 常交易行 为 的事后审查 和评估。 本报告 期内 , 该 制度 执行 情况良 好, 无论 在二 级市 场还是 在大 宗交 易或 者一 级市场 申购 等交 易中 , 均没有 发现 影响 证券 价格 或者严 重误 导其 他投 资者 等异常 交易 行为 。 本报告期公司 旗下基金 所 管理的投资组 合没有参 与 交易所公开竞 价单边交 易 量超过该证券 当 日成交 量 5% 的 同日 反向 交 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 略 和运作 分析 2014 年, 在实 体经 济增 速 下滑、 货币 政策 宽松 预期 不断加 强的 背景 下, 债券 市场持 续走 牛。 经济表现整体 呈现出承 压 回落的态势, 投资增幅 回 落,尤其是房 地产投资 增 速明显走弱 ,实体部 门融资需求不 断放缓。 在 经济整体偏弱 的背景下 , 货币政策的宽 松预期愈 加 强烈,带动 了债券市 场整体 收益 率的 持续 下行 ,中长 端国 债收 益率 下 行60BP、 政策 性金 融债 收益 率下 行140BP 。 投资策 略上 , 基金 以中 短 久期品 种为 配置 主体 , 整 体杠杆 水平 较高 , 获取 了 较高的 票息 收入 ; 同时以 一定 仓位 进行 了长 久期品 种的 交易 ,获 得了 良好的 资产 增值 机会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 本 基金 份额净 值 为1.063 元 , 上 涨 10.34% , 同 期本 基金 的 业绩比 较基 准上 涨4.03%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2015 年, 货币 政策 预计 将 维持中 性偏 宽松 的格 局不 变, 政 策工 具上 , 央 行将 运用更 多、 更灵 活的手段以达 到降低社 会 融资成本的目 的。债券 的 阶段性牛市仍 然可期, 同 时也要防范 短期财政 与货币 政策 刺激 力度 过大 造成的 收益 率大 幅反 弹的 风险。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3 页


基金策 略上 ,2015 年基金 将以中 短久 期信 用品 种为 收益基 础, 并在 长久 期品 种上采 取积 极 的 策略, 保持 一定 的 长 久期 债券仓 位, 获取 价差 收益 。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 金的监察稽核工作 情况 2014 年度 , 本 基金 管理 人 在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利 益的 同时 , 始 终将 合规运 作、 防范 风险工作放在 各项工作 的 首位。依照公 司内部控 制 的整体要求, 继续致力 于 内控机制的 完善,加 强内部风险的 控制与防 范 ,确保各项法 规和管理 制 度的落实,保 证基金合 同 得到严格履 行。公司 监察部门按照 规定的权 限 和程序,通过 实时监控 、 现场检查、重 点抽查和 人 员询问等方 法,独立 地开展 基金 运作 和公 司管 理的合 规性 稽核 , 发 现问 题 及时提 出改 进建 议并 督促 业务部 门进 行整 改, 同时定 期向 董事 长和 公司 管理层 出具 监察 稽核 报告 。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内部监 察稽 核主 要工 作如 下: (1) 全 面开 展基 金运 作合 规 监察工 作, 确保 基金 投资 的独立 性、 公平 性及 合法 合规 主要措施有: 严格执行 集 中交易制度, 各基金相 互 独立,交易指 令由中央 交 易室统一执行 完 成;对基金投 资交易系 统 进行事先合规 性设置, 并 由风险控制部 门进行实 时 监控,杜绝 出现违规 行为;严格检 查基金的 投 资决策、研究 支持、交 易 过程是否符合 规定的程 序 ;通过以上 措施,保 证了投 资运 作遵 循投 资决 策程序 与业 务流 程, 保证 了 基金投 资组 合符 合相 关法 规及基 金合 同规 定, 确保了 基金 投资 行为 的独 立、公 平及 合法 合规 。 (2) 开 展定 期和 专项 监察 稽 核工作 ,确 保各 项业 务 活 动的合 法合 规 本年度公司监 察稽核部 门 开展了对公司 基金投资 、 研究、销售、 后台运营 、 反洗钱等方面 的 专项监察稽核 活动。对 稽 核中发现问题 及时发出 合 规提示函,要 求相关部 门 限期整改, 并对改进 情况安 排后 续跟 踪检 查, 确保各 项业 务开 展合 法合 规。 (3) 促 进公 司各 项内 部管 理 制度的 完善 按照相关法规 、证监会 等 监管机关的相 关规定和 公 司业务的发展 的要求, 公 司法律监察部 及 时要求 各部 门制 订或 修改 相应制 度, 促进 公司 各项 内部管 理制 度的 进一 步完 善。 (4) 通 过各 种合 规培 训提 高 员工合 规意 识 本年度公司监 察稽核部 门 通过对公司所 有新入职 员 工进行入职前 合规培训 、 对全体人员开 展 行为规范培训 、对基金 投 资管理人员进 行专项合 规 培训、对员工 进行反洗 钱 培训等,有 效提高了 公司员 工的 合规 意识 。 通过 以上 工作 的开 展, 在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运 作过 程中未 发生 违规 情形 , 基 金运作 整体 合法 合规。在今后 的工作中 , 本基金管理人 承诺将一 如 既往的本着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3 页


运用基金资产 ,不断提 高 内部监察稽核 工作的科 学 性和有效性, 努力防范 各 种风险,为 基金持有 人谋求 最大 利益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 严格执行基金 估值控制 流 程,定期评估 估值技术 的 合理性,每日 将 估值结果报托 管银行复 核 后对外披露。 参与估值 流 程的人员包括 负责运营 的 副总经理以 及投资研 究、风险控制 和基金事 务 部门负责人, 基金经理 不 参与估值流程 。参与人 员 的相关工作 经历均在 五年以上。参 与各方之 间 不存在任何重 大利益冲 突 。已采用的估 值技术相 关 参数或定价 服务均来 自独立 第三 方。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 的规定, 在 符合有关基金 分红条件 的 前提下,每季 度末基金 份 额可供分 配利 润 超过 0.01 元 时, 本基 金至 少进行 收益 分 配 1 次 ,本 基金每 年收 益分 配次 数最 多为 12 次, 每次 收 益分配比例不 得低于该 次 可供分配利润 的 50% ,每 年度末收益分 配比例不 得 低于基金该年 度末可 供分配 利润 的 90% 。若 《 基金合 同》 生效 不 满 3 个 月可不 进行 收益 分配 。本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符 合分红 条件 , 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2014 年 7 月 9 日、2014 年 10 月 17 日分 别进行 分配 , 每 10 份基金 份额 共派 发现 金红 利 0.45 元 , 利 润分 配合 计 4,437,112.21 元, 其中 现 金形式 发放 总额 为 4,416,129.66 元 , 再投 资形式 发放 总额 为 20,982.55 元。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非标准审计 报告所涉相关事项 的说明 无。 4.10 报告 期内管理 人对本基 金持有 人 数或基金 资产净 值 预警情形 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本报告期,中 国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的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了 《证券投资基 金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3 页


法》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 和其他 有关 规定 , 不存 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完全 尽职 尽 责地履 行了 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本 托管人按 照 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和 其他有关 规 定,对本基金 的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 督,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实 施利 润分配 的金 额 为4,437,112.21 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 务 会计报告、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审计报 告 普华永 道会 计师 事务 所对 本基金 的年 度报 告出 具了 “无保 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 (普华 永道 中天 审字(2015 )第 21342 号 ) ,投资 者可 通过 年度 报告 正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华泰 柏瑞 季季 红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611,684.87 68,339,237.29 结算备 付金


9,030,320.71 - 存出保 证金


6,402.70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88,366,367.50 1,958,100.00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3 页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88,366,367.50 1,958,100.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274,6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10,562,768.63 应收利 息


2,347,123.45 209,825.69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99,206.35 99.21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00,461,105.58 355,670,030.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42,999,993.60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23,080.13 - 应付赎 回款


3,038.60 10,300,690.25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9,332.99 226,911.13 应付托 管费


11,238.02 64,831.74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4,879.83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60,007.48 98,821.69 负债合 计


43,441,570.65 10,691,254.8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53,640,935.73 342,916,115.23 未分配 利润


3,378,599.20 2,062,660.78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57,019,534.93 344,978,776.01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00,461,105.58 355,670,030.82 注:1 、报 告截 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为 53,640,935.73 份 ,份额 净值 为 1.063 元, 。 于2013 年12 月31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 为 342,916,115.23 份 ,基 金份 额 净值 为1.006 元。 2. 本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 期间 为2014 年度和 2013 年11 月13 日(基 金合同 生 效日) 至2013 年12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3 页


月31 日止 期间 。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华泰 柏瑞 季季 红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1 月13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16,433,207.45 2,796,348.78 1.利息 收入


10,026,288.90 2,744,716.31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268,404.36 2,293,227.30 债券利 息收 入


8,168,435.30 4,081.09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589,449.24 447,407.92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4,106,132.31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4,106,132.31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2,043,115.22 -10,764.65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257,671.02 62,397.12 减: 二、费用


3,547,237.25 516,110.19 1.管 理人 报酬


933,542.54 353,038.91 2.托 管费


266,726.44 100,868.26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8,547.89 2.02 5.利 息支 出


1,999,250.31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999,250.31 - 6.其 他费 用


339,170.07 62,201.00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12,885,970.20 2,280,238.59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 号填 12,885,970.20 2,280,238.59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3 页


列) 注:上 年可 比期 间为 合同 生效 日 2013 年11 月13 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华泰 柏瑞 季季 红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342,916,115.23 2,062,660.78 344,978,776.01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净 利润) - 12,885,970.20 12,885,970.20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289,275,179.50 -7,132,919.57 -296,408,099.07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05,484,018.76 4,153,546.25 109,637,565.01 2. 基金 赎回 款 -394,759,198.26 -11,286,465.82 -406,045,664.08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4,437,112.21 -4,437,112.21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53,640,935.73 3,378,599.20 57,019,534.9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1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386,431,675.29 - 386,431,675.29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净 利润) - 2,280,238.59 2,280,238.59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43,515,560.06 -217,577.81 -43,733,137.87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3 页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545.86 7.72 1,553.58 2. 基金 赎回 款 -43,517,105.92 -217,585.53 -43,734,691.45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342,916,115.23 2,062,660.78 344,978,776.01 注:上 年可 比期 间为 合同 生效 日 2013 年11 月13 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韩勇______














______ 房伟 力______














____陈培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管理 委 员 会( 以 下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证 监许可[2013]669 号 《关 于 核准华 泰柏 瑞季 季红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募 集的批复》核 准,由华 泰 柏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依 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 投资基金法 》和《华 泰柏瑞季季红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负 责 公开募集。本 基金为交 易 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 不定, 首次 设立 募集 不包 括认购 资金 利息 共募 集人 民币386,303,855.54 元 , 业经普 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事 务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普华 永道 中天 验字(2013) 第 728 号验 资 报 告予 以验 证。经 向中 国证 监 会备案 , 《 华泰 柏瑞 季季 红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正式 生效 ,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的基 金份 额总 额为 386,431,675.29 份 基金份 额, 其中 认购 资金 利息折 合 127,819.75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 基 金管理人为华 泰柏瑞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 人为中国建 设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和 《华 泰 柏瑞季 季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的有关 规定 ,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围 为具 有良 好流 动性 的金融 工具 , 包 括国 内依 法发行 和上 市的 债券 、 货币市 场工 具、 资产 支持 证券、 权证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但 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 关规 定)。 本基金 主要投资 于 固定收益类 资产,包 括国 债、中央银 行票据 、 地方政府债、 中期票据 、 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 债 、短期融资券 、可转债 、 分离交易可 转债、资 产支持证券、 次级债、 债 券回购、期限 在一年期 以 内的定期存款 等。本基 金 不投资股票 ,也不直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3 页


接在二级市场 买入可转 债 和权证,但可 以参与一 级 市场可转债的 申购,并 可 持有因投资 分离交易 可转债 而产 生的 权证 。 因 上述原 因持 有的 可转 债和 权证, 本基 金应 在其 可交 易之日 起 的 30 个交 易 日内卖 出。 如 法律 法 规 或 监管机 构以 后允 许基 金投 资其他 品种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行 适当 程序 后,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金 投资 于债 券资 产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80% , 其 中对 信用 债券 的 投资比 例不 低于 债券 资产 的80% ; 现 金或 到期 日在 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 的投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5% ; 权 证的 投资 比例不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3% 。 本基 金的 业 绩 比较基 准为 一 年 期银 行定 期存款 收益 率( 税后 )+1%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华 泰柏 瑞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于2015 年3 月31 日批 准报 出 。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2 月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 及其他 相关 规定(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 中国证 监会 颁布 的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 板第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年度报 告>》 、中国 证 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颁 布的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 业务指引》 、 《 华泰柏 瑞季季 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和在 财务 报表附 注 7.4.4 所列 示的 中国证 监会 发布 的 有 关规定 及允 许的 基金 行业 实务操 作编 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2014 年 度和2013 年11 月13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止期 间财 务报 表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要 求,真 实、 完整 地反 映了 本基 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 况以及2014 年 度和2013 年11 月13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止 期 间 的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 值变 动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7.4.4 重 要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7.4.4.1 会 计 年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 本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 间为 2014 年度 和2013 年11 月13 日(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7.4.4.2 记 账 本位 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3 页


7.4.4.3 金 融 资产 和金融 负债 的分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目前以 交易目的 持 有的债券投资 分类为以 公 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 入 当期损益的金 融 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损 益 的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 表 中以交易性 金融资产 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其他各 类 应收款 项等 。应 收款 项 是 指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其他 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7.4.4.4 金 融 资产 和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按 公允 价值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确 认。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 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 的 债券或资产支 持证券起 息 日或上次除息 日至购买 日 止的利息, 单独确认 为应收 项目 。应 收款 项和 其他金 融负 债的 相关 交易 费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 额。 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 其 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 融 资产,按照公 允价值进 行 后续计量;对 于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金融资产满足 下列条件 之 一的,予以终 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 产现金流 量 的合同权利 终 止;(2)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 本基 金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或者(3) 该 金融资产 已转 移,虽然本基 金既没有 转 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 所 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3 页


险和报 酬, 但是 放弃 了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 全 部或部分已经 解除时, 终 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 务 已解除的部分 。 终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7.4.4.5 金 融 资产 和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本基金 持有 的债 券投 资按 如下原 则确 定公 允价 值并 进行估 值: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无交 易, 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 生重大变化且 证券发行 机 构未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 的 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 交易日 的市 场交 易价 格确 定公允 价值 。 (2)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如 估值 日无 交易 且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 参 考类似 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重 大变 化等 因素 ,调 整最近 交易 市价 以确 定公 允价值 。 (3)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场,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普 遍 认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价格 验证 具 有可靠性的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估 值技术包 括 参考熟悉情况 并自 愿交 易 的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 参 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 融 工具的当前公 允价值、 现 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 技 术时,尽可能 最大程度 使 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用 与 本基金特定 相关的参 数。 7.4.4.6 金 融 资产 和金融 负债 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 认 金额的法定权 利且该种 法 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 且 2) 交易 双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时,金 融资产 与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资 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7.4.4.7 实 收 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申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3 页


购和赎回引起 的实收基 金 变动分别于基 金申购确 认 日及基金赎回 确认日认 列 。上述申购 和赎回分 别包括 基金 转换 所引 起的 转入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增加 和转出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减 少。 7.4.4.8 损 益 平准 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 额 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 包 含的按累计未 实现损益 占 基金净值比 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 准金于基 金 申购确认日或 基 金赎回 确 认日认列,并 于期末全 额 转入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 认和 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按票面利 率或者发 行 价计算的利息 扣除在适 用 情况下由债券 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 利息 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 其处置价格与 初始确认 金 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 资 收益,其中 包括从公 允价值 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值 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7.4.4.10 费 用 的确 认和计 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 托 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在费 用 涵盖期间按基 金合同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7.4.4.11 基 金 的收 益分配 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 分 配权。本基金 收益以现 金 形式分配,但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可选择现 金 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按分 红 除权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自 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 投 资。若期末 未分配利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3 页


润中的未实现 部分为正 数 ,包括基金经 营活动产 生 的未 实现损益 以及基金 份 额交易产生 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 期末可供 分 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 分 配利润中的已 实现部分 ; 若期末未分 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 负数,则 期 末可供分配利 润的金额 为 期末未分配利 润,即已 实 现部分相抵 未实现部 分后的 余额 。 经宣告 的拟 分配 基金 收益 于分红 除权 日从 所有 者权 益转出 。 7.4.4.12 分 部 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构 、 管理要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 告分 部并 披露 分部 信息。 经营 分部 是指 本基 金内同 时满 足下 列条 件的 组成部 分:(1) 该组 成 部分能 够在 日常 活动 中产 生收入 、 发 生费 用;(2)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能 够定 期评价 该组 成部 分 的 经营成 果 , 以 决定 向其 配 置资源 、 评价 其业 绩 ;(3) 本基金 能够 取得 该组 成部 分的财 务状 况 、 经 营 成果和现金流 量等有关 会 计信息。如果 两个或多 个 经营分部具有 相似的经 济 特征,并且 满足一定 条件的 ,则 合并 为一 个经 营分部 。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7.4.4.13 其 他 重要 的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债 券投资 的公 允价 值时 采用 的估值 方法 及其 关键 假设 如下: (1) 对于证券 交易所上 市的 债券,若出现 重大事项 停 牌或交易不活 跃(包括涨 跌 停时的交易 不 活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 中国证监会公 告[2008]38 号《关于进一 步规范证 券 投资基金估值 业务 的指导 意见 》 , 根据 具体 情 况采用 《 关于 发布 中基 协(AMAC) 基金 行业 股票 估值 指 数的通 知 》 提 供的 现金流 量折 现法 等估 值技 术进行 估值 。 (2) 在银行间同 业市场交 易 的债券品种,根 据中国证 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关于证 券 投资基金执 行<企业会 计准 则>估值业务 及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 采用 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 价值。本基金 持有的银 行 间同业市场债 券按现金 流 量折现法估值 ,具体估 值 模型、参数 及结果由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3 页


中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独立 提供 。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财政部 于2014 年颁 布 《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39 号 —— 公 允价值 计量 》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40 号 —— 合营安 排》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41 号 —— 在其 他主 体 中权益 的披 露 》 和 修订 后 的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 权 投 资》 、 《 企业会 计准 则 第 9 号 —— 职工薪 酬》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列 报》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3 号 —— 合并 财务 报 表》以 及《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金 融工 具列报 》 , 要 求除 《 企业 会 计准则 第 37 号 —— 金融 工 具列报 》 自 2014 年度 财务 报表起 施行 外 , 其 他准则 自2014 年7 月1 日 起施行 。上 述准 则对 本基 金本报 告期 无重 大 影 响。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无。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及其 他相 关财 税法规 和实 务操 作, 主要税 项列 示如 下: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征 收营 业税 。 基 金买 卖 债券的 差价 收 入不予 征收 营业 税。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包括 买卖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 及其他 收入 , 暂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3 页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华泰柏 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直 销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华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柏瑞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苏州新 区高 新技 术产 业股 份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华泰联 合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华 泰证 券的控 股子 公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注:无 。 7.4.8.1.2 权 证交 易 注:无 。 7.4.8.1.3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注: 无。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1 月 13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 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933,542.54 353,038.91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491,319.70 287,774.60 注:1 、支付基 金管理人 华 泰柏瑞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的管理人报酬 按前一日 基 金资产净值 0.7% 的 年费率 计提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公 式为 :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0.7% / 当 年天数 。 2、上 年可 比期 间为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1 月 13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 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3 页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266,726.44 100,868.26 注:1 、支付基 金托管人 中 国建设银行的 托管费按 前 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0.2% 的 年费率计提, 逐日 累计至 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其 计算 公式 为: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2% / 当 年天 数。 2、上 年可 比期 间为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注:本 期和 上年 可比 期间 均无数 据。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注:无 。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1 月13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3 年 11 月 13 日 )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47,393,673.76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5,000,000.00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42,393,673.76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79.0300% - 注:1. 期 间申 购/买 入总 份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 份额。 2. 基 金管 理人 在本 年度 申 购和赎 回本 基金 的交 易委 托直销 办理 ,适 用费 率符 合合同 规定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注: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 未投 资本基 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1 月 13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3 页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611,684.87 26,809.34 18,339,237.29 12,688.48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建设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注:无 。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注:无。 7.4.9 期 末( 2014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注: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未 持有 因认 购新 发/ 增 发证券 而流 通受 限的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注: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未 持有 暂时 停牌 等流 通受限 的股 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注:无。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42,999,993.60 元 , 于2015 年1 月5 日到期 。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 基金转 入质 押库 的债 券,按 证券 交易 所规 定的 比例折 算为 标准 券后 ,不 低于债 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未 经调 整)的报 价。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 观 察输 入值 。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3 页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2014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 层次 的余 额为 68,382,367.50 元 ,属 于第 二 层次的 余额 为 19,984,000.00 元, 无属 于第 三 层次的 余额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 层次1,958,100.00 元 ,无 第二 层次 和第三 层次)。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和债 券,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牌 、 交 易不 活跃(包 括 涨跌停 时的 交易 不活跃)、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 行等情 况 , 本 基金 不会 于 停牌日 至交 易恢 复活 跃日 期间 、 交 易不 活跃 期 间及限售期间 将相关股 票 和债券的公允 价值列入 第 一层次;并根 据估值调 整 中采用的不 可观察输 入值对 于公 允价 值的 影响 程度, 确定 相关 股票 和债 券公允 价值 应属 第二 层次 还是第 三层 次。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88,366,367.50 87.96 其中: 债券 88,366,367.50 87.96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9,642,005.58 9.60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452,732.50 2.44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3 页


8 合计 100,461,105.58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注: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持有 股票 投资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投 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注:无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注:无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注:无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2,920,300.00 5.12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081,900.00 5.4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081,900.00 5.40 4 企业债 券 62,380,167.50 109.40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19,984,000.00 35.05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88,366,367.50 154.98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3 页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24117 12 宜 城投 55,000 5,547,300.00 9.73 2 124078 12 云 城建 50,000 5,349,500.00 9.38 3 124505 14 嘉 市镇 50,000 5,303,500.00 9.30 4 122607 12 渝 地产 50,000 5,249,000.00 9.21 5 122921 10 郴 州债 50,000 5,150,000.00 9.0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注: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 持有权 证。 8.11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8.11.2 报 告 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3 页


8.11.3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8.12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 金投资的 前 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没 有 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的 , 也没有在报告 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


8.12.2


基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 票中 ,没有 投资 于超 出基 金合 同规定 备选 股票 库之 外的 。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6,402.7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347,123.45 5 应收申 购款 99,206.35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452,732.50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可 转换 债券 。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况 。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3 页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99 269,552.44 42,393,673.76 79.03% 11,247,261.97 20.9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14,546.38 0.027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注:本公司高 级管理人 员 、基金投资和 研究部门 负 责人持有该只 基金份额 总 量的数量区 间为 0。 该只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持有 该只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为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3 年 11 月13 日 )基 金份 额 总额 386,431,675.29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342,916,115.23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05,484,018.76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394,759,198.26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3,640,935.73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未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基金管 理人 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2014 年 5 月 15 日 ,公 司 任命高 山先 生为 公司 副总 经理, 高山 先生 已通 过高 级管理 人员 证 券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3 页


投资法 律知 识考 试 , 其 任 命已在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会 备案 。 上述 人事 变 动已按 相关 规定 备案 、 公告。 基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 金托 管部门 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本基金 托管 人 2014 年 2 月 7 日发 布任 免通 知, 解 聘尹东 中国 建设 银行 投资 托管业 务部 总经 理助理 职务 。本 基金 托管 人 2014 年 11 月 03 日 发 布公告 ,聘 任赵 观甫 为中 国建设 银行 投资 托 管 业务部 总经 理。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 内基 金投 资策 略未 改变。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 内基 金未 改聘 为其 审计的 会计 师事 务所 。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未受 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 罚。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注:无 。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3 页


的比例 华泰证券 365,768,244.76 100.00% 11,533,500,000.00 100.00% -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