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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300(165309)

建信300: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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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 沪深 3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3 月 31 日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7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 报 告中 的财 务 资料 经审 计 ,普 华永 道 中天 会计 师 事务 所有 限 公司 为本 基 金出 具了 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7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 场内简称 建信 300 基金主代码 165309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11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07,556,999.0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9-11-30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 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实现跟踪偏离度和跟 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策略。原则上股票投资 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 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 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 %× 沪深 300 指 数收益 率+5 %×商 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采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 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 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路彩营 蒋松云 联系电话 010-66228888 (010 )66105799 电子邮箱 xinxipilu@ccbfund.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





010-66228000 95588 传真 010-66228001 (010 )66105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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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ccbfund.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72,696,076.36 -207,829,630.71 -243,173,439.72 本期利润 814,047,959.29 -94,338,793.49 280,538,561.9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148 -0.0274 0.061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0.09% -6.00% 8.43%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126 -0.3107 -0.266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593,117,758.64 2,056,458,947.21 3,169,337,197.0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41 0.6890 0.7330 注:1 、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 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 则 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的金 额为 期末未 分配 利润的 已实 现部分 ;如 果期末 未分 配利润 的未 实现部 分为 负数, 则 期 末 可 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 3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0.69% 1.52% 41.63% 1.56% -0.94% -0.04% 过去六个月 59.83% 1.23% 59.36% 1.26% 0.47% -0.03% 过去一年 50.09% 1.14% 48.69% 1.15% 1.40% -0.01% 过去三年 52.97% 1.23% 48.10% 1.23% 4.87% 0.00%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7 页


过去五年 2.39% 1.29% -0.49% 1.29% 2.88%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41% 1.29% 2.88% 1.30% 0.53% -0.01%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要求。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7 页


3.2.3 过 去 五 年 基金 每 年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注:本基金合同自 2009 年 11 月5 日 生效,2009 年净值增长率以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过去三 年本基金未实施利润 分配。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 号文批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9 月 19 日,注 册资本 2 亿 元。目前公司的股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中 国华 电集团 资本 控股有 限公 司,其 中中 国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出资 额占 注册资本的 65% ,信 安 金融 服务公 司出 资额占 注册 资本的 25% , 中国 华电 集团资 本控 股有限 公司 出资额 占注册 资 本 的 10% 。 公 司 下设 综合 管 理部 、投 资 管理 部、 专 户投 资部 、 海外 投资 部 、交 易部 、 研究 部、 创新 发展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7 页


部、市 场营 销部、 专户 理财部 、市 场推广 部、 人力资 源管 理部、 基金 运营部 、信 息技术 部 、 风 险 管理部 和监 察稽核 部, 以及深 圳、 成都、 上海 、北京 四家 分公司 ,并 在上海 设立 了子公 司--建信 资本管 理有 限责任 公司 。自成 立以 来,公 司秉 持 “诚 信、 专业、 规范 、创新 ”的 核心价 值 观 , 恪 守 “持 有人 利益重 于泰 山 ”的 原则 ,以 “ 建设 财富生 活 ” 为崇高 使命 ,坚持 规范 运作, 致 力 成 为 “ 最可信赖、持续领先的综合性、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 ”。 截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公司旗下有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货币市场基金、 建信优 选成 长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建信 优化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建 信稳 定增利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建信 核心 精选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建 信收 益增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建 信 沪 深 3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 、上证 社会 责任交 易型 开放式 证券 投资指 数基 金及其 联接基 金 、 建 信全球 机遇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建信内 生动 力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建信 积极 配置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建信双 利策 略主题 分级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建信信 用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建 信新兴市场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深证基本 面 6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 金、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 100 指数 增强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建信转 债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建信 全球 资源股 票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 建信社 会责 任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建信 双周 安心理 财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建 信纯债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建信 月盈 安心理 财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建 信双月 安心 理财债 券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 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建信央视财经 50 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建 信 安心回 报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建信 消费升 级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建 信双债 增 强 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建信 安心保 本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建 信周盈 安心 理财债 券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 建信创 新中 国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建信 安心 回报两 年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建 信 稳 定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 500 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建 信改革 红利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建信嘉 薪宝 货币市 场基 金、建 信中 小盘先 锋 股 票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建 信潜 力新蓝 筹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建 信现金 添利 货币市 场基 金、建 信 稳 定 得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 46 只开放 式基金,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共计为 1215.98 亿元。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 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梁洪昀 投资管理 部总监、 本基金的 2009 年11 月 5 日 - 11 特 许 金 融 分 析 师 (CFA),2003 年1 月 获 清 华 大 学 经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7 页


基金经理 济 学 博 士 学 位 。 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8 月就职 于 大 成 基 金 管 理 有限公司, 历任金 融工程部研究员、 规 划 发 展 部 产 品 设计师、 机构理财 部高级经理。 2005 年 8 月 加 入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公司, 历任研究 部研究员、 高级研 究员、 研究部总监 助理、 研究部副总 监、 投资管理部副 总监、 投资管理部 总监。2009 年 11 月 5 日 起 任 建 信 沪深 300 指 数 证 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经理;2010 年 5 月 28 日至 2012 年5 月28 日 任 上 证 社 会 责 任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及 其 联 接 基 金 的 基金经理;2011 年9 月8 日起任深 证基本面 60 交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及 其 联 接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2012 年 3 月 16 日起任 建信 深证 100 指 数 增 强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经理。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法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7 页


规、部 门规 章,依 照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 、安 全高效 的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资产 ,在认 真 控 制 投 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为 了 公平 对待 投 资人 ,保 护 投资 人利 益 ,避 免出 现 不正 当关 联 交易 、利 益 输送 等违 法违规行 为,公 司根 据《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内部 控制 指导意 见》 、 《证券 投资 基 金 公司公 平交 易制度 指导 意见》 、 《 基 金管理 公司 特定客 户资 产管理 业务 试 点办 法》 等法律 法规 和 公 司内部 制度 ,制定 和修 订了《 公平 交易管 理办 法》 、 《异 常 交易管 理办 法》 、 《公 司 防范内 幕交 易 管 理办法》 、 《 利益冲 突管 理办法 》等 风险管 控制 度。公 司使 用的交 易系 统中设 置了 公平交 易模 块 , 一旦出 现不 同基金 同时 买卖同 一证 券时, 系统 自动切 换至 公平交 易模 块进行 操作 ,确保 在 投 资 管 理活动 中公 平对待 不同 投资组 合, 严禁直 接或 通过第 三方 的交易 安排 在不同 投资 组合之 间 进 行 利 益输送。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 制 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系 统和 人工等 方式 在各环 节严 格 控制 交易 公平执 行。 报告期 内, 本公司 严格 执行了 《 证 券 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 《建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的规 定。 本基金管理人对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口下 (日内、3 日 内、5 日内) 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 T 检验 (置 信度为 95% ) 、 平均溢价率、 贡献率、 正溢价率占优频率等几个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 具体分析结 果 如下:


当时间窗为 1 日时,配 了 4659 对投 资组合,有 1083 对投资组 合未通过 T 检验,其中 371 对 投资组合的正溢价率 占优频率小于 55% , 其它 712 对正溢价率 占优频率大于 55% 的投资 组合中, 其中 682 对 平均溢价率低于 2%, 其 它 30 对平均 溢价率超过 2% 的投资组合 中, 其中 29 对贡献率未 超过 5%, 另 外 1 对是由 于组合规模较小所致, 因此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当时间窗为 3 日时,配 了 5257 对投 资组合,有 1290 对投资组 合未通过 T 检验,但其中 356 对投资组合的溢价率占优频率均小于 55% ,其 它 934 对正 溢价率占优频率大于 55% 的投资组合中, 其中 924 对 平均溢价率低于 5%,其 它 10 对平均 溢价率超过 5%的投资组合 中,其 贡献率均未超过 5% ,因此未 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当时间窗为 5 日时,配 了 5340 对投 资组合,有 1615 对投资组 合未通过 T 检验,但其中 484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7 页


对投资组合的溢价率占优频率均小于 55% ,其 它 1131 对正 溢价率占优频率大于 55% 的投资组合, 其中 1129 对 平均溢价率低于 10% ,其 它 2 对平均溢价率超过 10% 的投资组 合中,其贡献率均未超 过 5%,同样 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 报 告期 内未 出 现所 有投 资 组合 参与 的 交易 所公 开 竞价 同日 反 向交 易成 交 较少 的单 边交易量 超过该证券当 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在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根据 基 金合 同规 定 ,采 取了 对 指数 的被 动 复制 策略 , 将年 化跟 踪误差和 日均跟踪偏离度均控制在了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 在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跟踪 误 差主 要来 自 标的 指数 中 工商 银行 和 建设 银行 两 只股 票限 于规定无 法投资 ,必 须寻找 其他 股票进 行替 代。本 基金 管理人 以量 化分析 研究 为基础 ,制 定及执 行 了 相 应 的替代策略, 并持续根据市场情况对替代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 以尽可能降低跟踪误 差及偏离度。 在 报 告期 内, 个 别交 易日 的 大额 申购 赎 回、 成份 股 停牌 等因 素 也对 跟踪 误 差及 偏离 度产生了 一定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已在日常管理中通过选择适当的策略尽量克服这些不利影响。 在 报 告期 中和 报 告期 末, 本 基金 积极 应 对指 数成 份 股的 调整 , 较好 的控 制 了跟 踪误 差及交易 成本。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净值增长率 50.09% , 波 动率 1.14%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48.69%, 波动率 1.15%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2014 年市场 经历了大幅上涨, 呈现股债双牛的局面, 宽松的货币政策起了决定 性作用。 市场 利率下降,投资者风险偏好显著提升,小市值股票估值提升,大市值股票出现估值修复。 2015 年, 在 估值修复基本完成后, 企业盈利是否能够恢复将对股票市场的走向起到关键作用。 实体经济的负债情况变化、人民币汇率的波动等,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因素。 本 基 金管 理人 将 根据 基金 合 同, 继续 秉 承被 动复 制 策略 ,并 以 量化 分析 研 究为 基础 ,克服部 分成份 股无 法投资 、基 金日常 申赎 、成份 股停 牌等各 种因 素造成 的不 利影响 ,不 断优化 和 改 进 量 化模型,将基金的跟踪误差及偏离度保持在较低水平。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7 页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文 《关于 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继续加强和完善对基金估值的内部控制程序。 公 司 设立 的基 金 估值 委员 会 为公 司基 金 估值 决策 机 构, 负责 制 定公 司所 管 理基 金的 基本估值 政策; 对公 司旗下 基金 已采用 的估 值政策 、方 法、流 程的 执行情 况进 行审核 监督 ;对因 经 营 环 境 或市场 变化 等导致 需调 整已实 施的 估值政 策、 方法和 流程 的,负 责审 查批准 基金 估值政 策 、 方 法 和流程 的变 更。估 值委 员会由 公司 分管估 值业 务的副 总经 理、督 察长 、投资 总监 、研究 总 监 、 风 险管理总监、运营总监及监察稽 核总监组成。 公 司 基金 估值 委 员会 下设 基 金估 值工 作 小组 ,由 具 备丰 富专 业 知识 、两 年 以上 基金 行业相关 领域工作经历、 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 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 数量研 究员 、风险 管理 人员、 监察 稽核人 员及 基金运 营人 员组成 (具 体人员 由相 关部门 根 据 专 业 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进行指定) 。 估值工作小 组负责日常追踪可能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证券 的发行 人、 所属行 业、 相关市 场等 产生影 响的 各类事 件, 发现估 值问 题;提 议基 金估值 调 整 的 相 关方案 并进 行校验 ;根 据需要 提出 估值政 策调 整的建 议以 及提议 和校 验不适 用于 现有的 估 值 政 策 的新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案,报基金估值委员会审议批准。


基 金 运营 部根 据 估值 委员 会 的决 定进 行 相关 具体 的 估值 调整 或 处理 ,并 负 责与 托管 行进行估 值结果 的核 对。涉 及模 型定价 的, 由估值 工作 小组向 基金 运营部 提供 模型定 价的 结果, 基 金 运 营 部业务人员复核后使用。 基 金 经理 作为 估 值工 作小 组 的成 员之 一 ,在 基金 估 值定 价过 程 中, 充分 表 达对 相关 问题及定 价方案 的意 见或建 议, 参与估 值方 案提议 的制 定,但 对估 值政策 和估 值方案 不具 备最终 表 决 权 。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公 司 与中 央国 债 登记 结算 有 限责 任公 司 签署 了《 中 债收 益率 曲 线和 中债 估 值最 终用 户服务协 议》 , 并依据 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 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和理财类基金) 。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本 基 金未 进行 利 润分 配, 符 合相 关法 律 法规 及本 基 金合 同中 关 于收 益分 配条款的 规定。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7 页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建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 遵守《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及其 他法 律法规 和基 金合同 的有 关规定 ,不 存在任 何损 害基金 份 额 持 有 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内, 建信沪深300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的管理 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在建信沪深 3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 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计 算、 基金费 用开 支等问 题上 ,不存 在任 何损害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在各 重 要 方 面 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 建信沪深 3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未进 行利 润分配。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 托 管 人 依 法 对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和 披 露 的 建 信 沪 深 300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2014 年 年度 报告 中 财务 指标 、 净值 表现 、 利润 分配 情 况、 财务 会 计报 告、 投 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 华 永道 中天 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 伙) 审计 了 后附 的建 信 沪 深 300 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以下 简称 “建信沪深 300 基金 ”) 的财务 报表, 包括 2014 年 12 月31 日的资产负 债表、 2014 年 度 的 利 润 表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并 出 具 了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审 字 (2015) 第20558 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建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7 页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25,985,065.31 46,136,942.60 结算备付金


946,217.66 10,485.44 存出保证金


383,511.99 301,227.2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97,185,373.70 2,014,106,339.30 其中:股票投资


2,447,175,373.70 1,944,498,339.3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0,010,000.00 69,608,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269,223.86 - 应收利息


2,400,741.14 1,341,127.5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324,042.47 220,261.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650,494,176.13 2,062,116,383.24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75.01 应付赎回款


53,610,464.27 2,184,576.92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53,413.19 1,345,893.04 应付托管费


290,682.64 269,178.6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660,270.76 1,610,916.5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61,586.63 246,595.91 负债合计


57,376,417.49 5,657,436.03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2,507,556,999.05 2,983,210,254.01 未分配利润


85,560,759.59 -926,751,306.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93,117,758.64 2,056,458,947.21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7 页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50,494,176.13 2,062,116,383.24 注: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净值 1.0341 元 , 基金份额总额 2,507,556,999.05 份。


7.2 利润表 会 计主体:建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834,663,420.11 -67,469,549.88 1. 利息收入


2,672,315.65 2,508,820.6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26,644.42 481,390.52 债券利息收入


2,245,671.23 2,027,430.1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 填列)


-55,419,938.76 -184,373,387.5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97,646,449.52 -236,828,741.5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42,590.00 107,46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42,083,920.76 52,347,894.02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886,744,035.65 113,490,837.22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667,007.57 904,179.81 减: 二 、费用


20,615,460.82 26,869,243.61 1 .管理人报 酬


13,571,401.64 18,587,862.75 2 .托管费


2,714,280.42 3,717,572.53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3,834,513.51 4,069,831.27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495,265.25 493,977.06 三 、 利 润 总额 ( 亏损 总 额以 “- ” 814,047,959.29 -94,338,793.49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7 页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 损 以 “-”号 填列) 814,047,959.29 -94,338,793.49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建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 金(LOF ) 本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2,983,210,254.01 -926,751,306.80 2,056,458,947.21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814,047,959.29 814,047,959.29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475,653,254.96 198,264,107.10 -277,389,147.86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1,357,863,300.12 -270,673,433.75 1,087,189,866.37 2. 基金赎回 款 -1,833,516,555.08 468,937,540.85 -1,364,579,014.2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2,507,556,999.05 85,560,759.59 2,593,117,758.64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4,323,026,557.24 -1,153,689,360.19 3,169,337,197.05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94,338,793.49 -94,338,793.49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339,816,303.23 321,276,846.88 -1,018,539,456.35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7 页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543,977,461.53 -174,691,932.57 369,285,528.96 2. 基金赎回 款 -1,883,793,764.76 495,968,779.45 -1,387,824,985.31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2,983,210,254.01 -926,751,306.80 2,056,458,947.2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孙志 晨______














______ 何斌______














____ 秦绪华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建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09] 第882 号 《 关于核准建信沪深3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募集的批复》 核准, 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建 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 2009 年9 月21 日至 2009 年10 月 30 日止 。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首 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 资 金利息共募集 5,324,471,976.73 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09) 第233 号验资报告 予以验证。 经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建 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于 2009 年 11 月5 日正式 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326,413,369.61 份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941,392.88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以 下 简 称 “ 深交所 ”) 深 证 上 字[2009] 第 157 号 文 审 核 同 意 , 本 基 金 59,552,590.00 份基金份 额于 2009 年11 月 30 日在 深交所挂牌交易。 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 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建信 沪深 3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 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 300 指数的成份 股及其备选成 份股、新股、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沪深 300 指 数成 份 股、 备选成 份股 的资产 不低 于基金 资产 净值的 90% , 投资 于现 金或者 到期 日在一 年 以内 的 政 府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7 页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本基 金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 跟踪误差不超过 0.35% ,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95%X 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 +5%X 商业银 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承担,不计入本基金费用。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 年3 月25 日 批准报出。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 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 《 证 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建 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 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4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 要 会 计 政策 和 会 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分 类 (1) 金融资 产的分类 金 融 资产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资产 、应收款 项、可 供出 售金融 资产 及持有 至到 期投资 。金 融资产 的分 类取决 于本 基金对 金融 资产的 持 有 意 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 基金 目前以 交易 目的持 有的 股票投 资、 债券投 资和 衍生工 具( 主 要为权 证投 资) 分 类 为 以 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除衍 生工 具所产 生的 金融资 产在 资产负 债 表 中 以 衍生金 融资 产列示 外, 以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公 允价值 变动 计入损 益的 金融资 产在 资产 负 债 表 中 以 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7 页


本 基 金持 有的 其 他金 融资 产 分类 为应 收 款项 ,包 括 银行 存款 和 其他 各类 应 收款 项等 。应收款 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 债的分类 金 融 负债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负债 及其他金 融负债 。本 基金目 前暂 无金融 负债 分类为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负 债 。 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初 始 确 认 、后 续 计 量 和终 止 确 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 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 取得 时发生 的相 关交易 费用 计入当 期 损 益 ; 对于支 付的 价款中 包含 的债券 起息 日或上 次除 息日至 购买 日止的 利息 ,单独 确认 为应收 项 目 。 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 于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 且其 变 动计 入当 期 损益 的金 融 资产 ,按 照 公允 价值 进 行后 续计 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 融 资产 满足 下 列条 件之 一 的, 予以 终 止确 认:(1) 收取该 金 融资 产现 金 流量 的合 同 权利终 止;(2) 该金 融资产已转 移, 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 融资 产已转 移, 虽然本 基金 既没有 转移 也没有 保留 金融资 产所 有权上 几乎所 有 的 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 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估 值 原 则 本 基金 持有的 股票 投资、 债券 投资和 衍生 工具( 主 要为 权证投 资) 按 如下原 则确 定公允 价 值 并 进行估值: (1) 存 在活跃 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 其估 值 日的 市场 交 易价 格确 定 公允 价值 ; 估值 日无 交 易,但 最近交 易日 后经济 环境 未发生 重大 变化且 证券 发行机 构未 发生影 响证 券价格 的重 大事件 的 , 按 最 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 在活跃 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如估 值 日无 交易 且 最近 交易 日 后经 济环 境 发生 了重 大 变化,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 金融工 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场 ,采 用 市场 参与 者 普遍 认同 且 被以 往市 场 实际 交易 价 格验证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7 页


具有可 靠性 的估值 技术 确定公 允价 值。估 值技 术包括 参考 熟悉情 况并 自愿交 易的 各方最 近 进 行 的 市场交 易中 使用的 价格 、参照 实质 上相同 的其 他金融 工具 的当前 公允 价值、 现金 流量折 现 法 和 期 权定价 模型 等。采 用估 值技术 时, 尽可能 最大 程度使 用市 场参数 ,减 少使用 与本 基金特 定 相 关 的 参数。 7.4.4.6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抵 销 本 基 金持 有的 资 产和 承担 的 负债 基本 为 金融 资产 和 金融 负债 。 当本 基金 1) 具有抵 销 已确认 金 额的 法定权 利且 该种法 定权 利现在 是可 执行的 ; 且 2) 交 易双 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 时,金 融 资 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 收 基金 为对 外 发行 基金 份 额所 募集 的 总金 额在 扣 除损 益平 准 金分 摊部 分 后的 余额 。由于申 购和赎 回引 起的实 收基 金变动 分别 于基金 申购 确认日 及基 金赎回 确认 日认列 。上 述申购 和 赎 回 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 益 平准 金包 括 已实 现平 准 金和 未实 现 平准 金。 已 实现 平准 金 指在 申购 或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申购或 赎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累 计未 分配的 已实 现损益 占基 金净值 比例 计算的 金额 。未实 现 平 准 金 指在申 购或 赎回基 金份 额时, 申购 或赎回 款项 中包含 的按 累计未 实现 损益占 基金 净值比 例 计 算 的 金额。 损益 平准金 于基 金申购 确认 日或基 金赎 回确认 日认 列,并 于期 末全 额 转入 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 7.4.4.9 收入/(损失) 的 确 认 和计 量 股 票 投资 在持 有 期间 应取 得 的现 金股 利 扣除 由上 市 公司 代扣 代 缴的 个人 所 得税 后的 净额确认 为投资 收益 。债券 投资 在持有 期间 应取得 的按 票面利 率或 者发行 价计 算的利 息扣 除在适 用 情 况 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确 认 为 公 允 价值变 动损 益;于 处置 时,其 处置 价格与 初始 确认金 额之 间的差 额确 认为投 资收 益,其 中 包 括 从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 收 款项 在持 有 期间 确认 的 利息 收入 按 实际 利率 法 计算 ,实 际 利率 法与 直 线法 差异 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7 页


7.4.4.10 费 用 的 确 认和 计 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 他 金融 负债 在 持有 期间 确 认的 利息 支 出按 实际 利 率法 计算 , 实际 利率 法 与直 线法 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 金 的 收 益分 配 政 策 每 一 基金 份额 享 有同 等分 配 权。 本基 金 收益 以现 金 形式 分配 , 其中 场外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可选 择现金 红利 或将现 金红 利按分 红除 权日的 基金 份额净 值自 动转为 基金 份额进 行再 投资, 场 内 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只能选 择现 金分红 。若 期末未 分配 利润中 的未 实现部 分为 正数, 包括 基金经 营 活 动 产 生的未 实现 损益以 及基 金份额 交易 产生的 未实 现平准 金等 ,则期 末可 供分配 利润 的金额 为 期 末 未 分配利 润中 的已实 现部 分;若 期末 未分配 利润 的未实 现部 分为负 数, 则期末 可供 分配利 润 的 金 额 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 基 金以 内部 组 织结 构、 管 理要 求、 内 部报 告制 度 为依 据确 定 经营 分部 , 以经 营分 部为基础 确 定报 告分部 并披 露分部 信息 。经营 分部 是指本 基金 内同时 满足 下列条 件的 组成部分:(1) 该组 成 部分 能够在 日常 活动 中 产生 收入、 发生 费用;(2)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能 够定期 评价该 组 成 部 分的经营成果, 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 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 经营成 果和 现金流 量等 有关会 计信 息。如 果两 个或多 个经 营分部 具有 相似的 经济 特征, 并 且 满 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 他 重 要 的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根 据 本基 金的 估 值原 则和 中 国证 监会 允 许的 基金 行 业估 值实 务 操作 ,本 基 金确 定以 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 于证券 交 易所 上市 的 股票 ,若 出 现重 大事 项 停牌 等情 况 ,本 基金 根 据中 国证 监 会公告 [2008]38 号《 关 于进 一步 规 范证 券投 资 基金 估值 业 务的 指导 意 见 》 , 根据 具 体情 况采 用《关于发 布 中 基协(AMAC) 基金 行业股 票 估值 指数 的 通知 》提 供 的指 数收 益 法、 市盈 率 法等 估值 技术进行估 值。 (2) 在银行 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 关于证券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7 页


投资 基 金执 行< 企业 会计 准则> 估 值业 务及份 额净 值计价 有关 事项的 通知 》采用 估值 技术确 定 公 允 价值。 本基 金持有 的银 行间同 业市 场债券 按现 金流量 折现 法估值 ,具 体估值 模型 、参数 及 结 果 由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财政部于2014 年颁布 《企 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 计准则第40 号—— 合营安排》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和修订后的 《 企业会计准则 第 2 号——长期 股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 、 《企业 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 报表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 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 , 要求除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 自 2014 年度 财务报表起施行外, 其 他准则自 2014 年7 月1 日 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 影响。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关 于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 基金 有 关税 收问 题 的 通 知》 、财税[2008]1 号《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 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得 税政 策有关 问题 的通知 》及 其他相 关财 税法规 和实 务操作 , 主 要 税 项列示如下: (1) 以 发行基 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 属于 营 业税 征收 范 围, 不征 收 营业 税。 基 金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 基金从 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 收入 , 包括 买卖 股 票、 债券 的 差价 收入 , 股权 的股 息 、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 按 50%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减按 25% 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 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7 页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 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 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 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建信基 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工 商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建 设 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无。 7.4.8.1.1


股票交易





无。 债券交易





无。 债 券 回 购 交易





无。 7.4.8.1.2 权证交易





无。 7.4.8.1.3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无。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7 页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13,571,401.64 18,587,862.75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3,164,652.63 4,029,153.59 注:1 、 支付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5% 的年费 率计提, 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75%/ 当 年天数。 2 、 客户维护 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费及销售 活动中 产生 的相关 费用 ,该费 用从 基金管 理人 收取的 基金 管理费 中列 支,不 属于 从基金 资 产 中 列 支的费用项目。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2,714,280.42 3,717,572.53 注 : 支付 基金 托 管人 中国 工 商银 行的 托 管费 按前 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0.15% 的年 费率计 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15%/ 当年天 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发生应向关联方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本 基 金本 报 告期 内及 上 年度 可比 期 间均 未与 关 联方 进行 银 行间 同业 市 场的 债券 ( 含回购)交 易。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7 页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本基金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本报告 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125,985,065.31 396,462.34 46,136,942.60 463,957.40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 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本报告 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发生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9 期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 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 注 000009 中国 宝安 2014 年12 月29 日 重大事 项 12.95 2015 年1 月7 日 13.88 484,503 5,130,868.50 6,274,313.85 - 600332 白云 山 2014 年12 月3 日 重要事 项 27.11 2015 年1 月13 日 29.82 137,157 4,376,108.67 3,718,326.27 - 000883 湖北 能源 2014 年11 月18 日 重大事 项 6.43 未知 未知 560,586 1,523,158.61 3,604,567.98 - 600649 城投 控股 2014 年11 月3 日 重大资 产重组 7.23 未知 未知 375,916 2,809,881.16 2,717,872.68 - 600664 哈药 2014 年12 月31 重要事 8.68 2015 年2 月17 日 9.45 280,224 2,829,509.81 2,432,344.32 -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7 页


股份 日 项 601216 内蒙 君正 2014 年12 月1 日 重大资 产重组 10.44 2015 年1 月7 日 11.10 159,169 1,106,524.19 1,661,724.36 - 000413 东旭 光电 2014 年11 月25 日 重大事 项 7.67 2015 年1 月28 日 8.44 189,360 1,538,551.27 1,452,391.20 - 002437 誉衡 药业 2014 年11 月21 日 重大事 项 23.75 2015 年1 月26 日 26.13 30,883 701,536.44 733,471.25 - 002329 皇氏 集团 2014 年12 月1 日 重大资 产重组 27.85 2015 年1 月30 日 27.61 23,310 395,039.67 649,183.50 - 002021 中捷 资源 2014 年9 月5 日 重大资 产重组 7.01 未知 未知 48,500 349,096.00 339,985.00 - 000977 浪潮 信息 2014 年12 月22 日 重大事 项 41.18 2015 年1 月19 日 45.30 5,281 213,022.53 217,471.58 - 300269 联建 光电 2014 年12 月30 日 重大事 项 36.13 2015 年1 月7 日 35.00 2,900 100,275.16 104,777.00 - 300168 万达 信息 2014 年12 月31 日 重大事 项 46.20 2015 年1 月26 日 58.00 2,000 86,568.00 92,400.00 - 000562 宏源 证券 2014 年12 月10 日 退市 36.38 不适用 不适用 425,210 4,629,168.87 15,469,139.80 - 注:1.根据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宏源证券”) 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公布 的《申银万 国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换 股吸 收 合并 宏源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报告书 》和 《关于 申银 万国证 券 股 份 有 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 申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向宏源证券全体股 东发行 A 股 股票, 以换股比例 2.049 :1 取得宏源证券股东持有的宏源证券全部股票, 吸收合并 宏 源证券; 宏源 证券自 2014 年 12 月 10 日起连续停牌。 合并后的 申万宏源于 2015 年1 月26 日复牌 , 当日复牌开盘单价为 17.77 元。宏源 证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15 年 1 月 26 日起终 止上市并摘 牌。 2. 本基金截 至2014 年12 月31 日止持 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 暂时停牌的 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故未存在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故未存在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1) 公允价值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7 页


(a)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 允 价值 计量 结 果所 属的 层 次, 由对 公 允价 值计 量 整体 而言 具 有重 要意 义 的输 入值 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 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4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2,407,707,404.91 元, 属于 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89,477,968.79 元 , 无属于第 三层次的余额(2013 年12 月31 日: 第一层次 1,917,431,531.27 元, 第二 层次 96,674,808.03 元, 无第三层次) 。 (ii) 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 包 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 等情 况, 本基金不 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 的公允 价值 列入第 一层 次;并 根据 估值调 整中 采用的 不可 观察输 入值 对于公 允价 值的影 响 程 度 , 确定相关股票和债 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 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 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3 年 12 月 31 日:同) 。 (d) 不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 金融 资 产和 负债 主 要包 括应 收 款项 和其 他 金融 负债 , 其账 面价 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 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7 页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2,447,175,373.70 92.33 其中:股票 2,447,175,373.70 92.33 2 固定收益投资 50,010,000.00 1.89 其中:债券 50,010,000.00 1.89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6,931,282.97 4.79 7 其他各项资产 26,377,519.46 1.00 8 合计 2,650,494,176.13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8.2.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7,188,271.42 0.28 B 采矿业 114,141,155.01 4.40 C 制造业 735,165,275.52 28.3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89,409,020.86 3.45 E 建筑业 113,014,718.39 4.36 F 批发和零售业 55,082,230.13 2.1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5,145,446.30 2.5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82,539,889.32 3.18 J 金融业 971,746,064.48 37.47 K 房地产业 112,077,908.07 4.3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186,678.40 0.93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4,464,906.53 0.94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7 页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079,942.35 0.08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8,464,648.95 1.10 S 综合 8,083,727.40 0.31 合计 2,432,789,883.13 93.82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 2014 年12 月 31 日的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8.2.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80,526.40 0.01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7,461,570.16 0.2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210,397.04 0.01 E 建筑业 521,714.76 0.02 F 批发和零售业 574,206.50 0.0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5,544.72 0.0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1,677,057.16 0.06 J 金融业 993,894.00 0.04 K 房地产业 1,766,725.61 0.0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7,486.00 0.0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3,815.97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22,552.25 0.02 S 综合 - - 合计 14,385,490.57 0.55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 2014 年12 月 31 日的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7 页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十 名 (前 五 名 ) 股票 投 资 明 细 8.3.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1,385,612 103,519,072.52 3.99 2 600016 民生银行 8,433,190 91,753,107.20 3.54 3 600036 招商银行 5,175,648 85,864,000.32 3.31 4 600030 中信证券 2,278,491 77,240,844.90 2.98 5 601166 兴业银行 3,435,401 56,684,116.50 2.19 6 600837 海通证券 2,342,545 56,361,632.70 2.17 7 600000 浦发银行 3,239,932 50,834,533.08 1.96 8 601288 农业银行 11,029,634 40,919,942.14 1.58 9 000002 万


科A 2,808,018 39,031,450.20 1.51 10 601328 交通银行 4,729,110 32,157,948.00 1.24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 www.ccbfund.cn 的年度报告正文。


8.3.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五名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000540 中天城投 94,063 1,108,062.14 0.04 2 601788 光大证券 27,600 787,704.00 0.03 3 002437 誉衡药业 30,883 733,471.25 0.03 4 600572 康恩贝 43,981 663,673.29 0.03 5 002329 皇氏集团 23,310 649,183.50 0.03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 www.ccbfund.cn 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7 页


1 601318 中国平安 33,790,669.05 1.64 2 600016 民生银行 26,848,086.17 1.31 3 600036 招商银行 26,636,673.24 1.30 4 600030 中信证券 24,104,230.79 1.17 5 601288 农业银行 21,838,634.00 1.06 6 600000 浦发银行 19,432,388.84 0.94 7 601166 兴业银行 16,620,320.11 0.81 8 601988 中国银行 15,120,230.00 0.74 9 600837 海通证券 14,274,557.94 0.69 10 600887 伊利股份 14,089,100.57 0.69 11 000002 万


科A 12,274,599.76 0.60 12 000001 平安银行 12,176,860.85 0.59 13 601668 中国建筑 11,079,139.00 0.54 14 000651 格力电器 10,261,938.41 0.50 15 601818 光大银行 9,945,936.00 0.48 16 601328 交通银行 9,603,407.20 0.47 17 601601 中国太保 9,510,837.88 0.46 18 600519 贵州茅台 9,127,020.21 0.44 19 600015 华夏银行 8,920,654.46 0.43 20 600570 恒生电子 8,594,759.17 0.42 注:上述买入金额为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 计 卖 出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48,905,233.31 2.38 2 600036 招商银行 40,177,484.65 1.95 3 600016 民生银行 40,090,082.03 1.95 4 601288 农业银行 29,095,288.73 1.41 5 600000 浦发银行 27,621,645.27 1.34 6 600030 中信证券 25,847,187.93 1.26 7 601166 兴业银行 25,517,794.13 1.24 8 000425 徐工机械 19,024,115.09 0.93 9 601988 中国银行 18,954,575.12 0.92 10 600837 海通证券 18,730,209.06 0.91 11 000002 万


科A 18,478,328.17 0.90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7 页


12 000651 格力电器 15,395,158.27 0.75 13 600519 贵州茅台 14,758,266.63 0.72 14 601328 交通银行 14,499,772.81 0.71 15 601668 中国建筑 14,488,589.30 0.70 16 601601 中国太保 14,046,940.07 0.68 17 000001 平安银行 13,250,702.54 0.64 18 600104 上汽集团 12,189,444.30 0.59 19 600887 伊利股份 12,165,381.23 0.59 20 600015 华夏银行 11,980,373.98 0.58 注:上述卖出金额为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不包括 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079,186,986.78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 总额 1,367,558,500.26 注: 上述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为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 不 包含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0,010,000.00 1.9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0,010,000.00 1.93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50,010,000.00 1.93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140204 14 国开 04 500,000 50,010,000.00 1.93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7 页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1.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投资 国债期货。 8.11.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7 页


8.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2.1 本 基 金 本 报告 期 末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金 资 产 净 值比 例 投 资 的前 十 名 证 券发 行 主 体 中 , 中 信证 券 股 份 有限 公 司 (600030)于 2015 年1 月19 日 发 布 公 告:2015 年 1 月 16 日收 市 后 , 中国 证 监 会 在例 行 的 新 闻发 布 会 上 ,通 报 证 券 公司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检 查情 况 , 提 及本 公 司 等 3 家 证 券公司 由 于 存 在为 到 期 融 资融 券 合 约 展 期 的 问 题, 对 本 公 司等 3 家 证券 公 司 采 取暂 停 新 开 融资 融 券 客 户信 用 账 户 3 个 月的 行政 监 管 措 施。2015 年 1 月 16 日约 17 时 ,本 公 司 通 过网 络 报 道 知 悉 上 述 处罚 。 海 通 证券 股 份 有 限公 司 (600837 )于2015 年 1 月 19 日发布公 告:2015 年 1 月 16 日 , 中国证 监 会 公 开通 报 2014 年 第 四 季 度证 券 公 司 融 资 类 业 务 现场 检 查 情 况。 公 司 因 存在 违 规 为 到期 融 资 融 券合 约 展 期 问题 , 受 到 暂 停 新 开 融资 融 券 客 户信 用 账 户 3 个 月 的行政 监 管 措 施。 8.12.2 本 基 金 投 资的 前 十 名 股票 未 超 出 基金 合 同 规 定的 备 选 股 票库 。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83,511.9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269,223.8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400,741.14 5 应收申购款 2,324,042.4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377,519.46


8.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8.12.5.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前 十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5.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前 五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437 誉衡药业 733,471.25 0.03 重大事项停牌 2 002329 皇氏集团 649,183.50 0.03 重大事项停牌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7 页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45,069 55,638.18 829,633,565.76 33.09% 1,677,923,433.29 66.91%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蒋云鹏 593,480.00 6.00% 2 于晓东 500,035.00 5.06% 3 青海旭阳机电有限公司 500,015.00 5.06% 4 赵新霞 336,726.00 3.41% 5 汤观华 221,302.00 2.24% 6 杨胜斌 211,900.00 2.14% 7 寿云涛 200,000.00 2.02% 8 马益茹 196,539.00 1.99% 9 刘桂英 145,507.00 1.47% 10 胡斌 136,009.00 1.38%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1,526,862.08 0.06%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 50-100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7 页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 年 11 月5 日 )基金份额总额 5,326,413,369.6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983,210,254.0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357,863,300.12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833,516,555.0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 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07,556,999.05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 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我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定解聘江先周先生公 司董事职务并聘任杨文升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日, 我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选举杨文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江先周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 本 报 告 期 内 , 因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本 行 ” ) 工 作 需 要 , 周 月 秋 同 志 不 再担任本行资产托管部 总经理。 在新任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李勇同志完成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手续前, 由副总经理王立波同志代为行使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部分业务授 权职责。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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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 基 金 报 告 年 度 应 支 付 给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的 报 酬 为 人 民 币 100,000.00 元。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公司和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 证券业协会、 证券交易所 处罚或公开谴责,以及被财政、外汇和审计等部门施以重大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和处罚。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信证券 1 398,947,592.27 16.31% 348,834.29 16.11% - 申万宏源(原宏 源证券) 2 261,876,759.85 10.70% 238,412.98 11.01% - 渤海证券 1 251,335,498.81 10.27% 228,816.00 10.56% - 国泰君安证券 1 232,616,416.44 9.51% - - - 川财证券 1 215,285,155.65 8.80% 186,754.50 8.62% - 长江证券 1 213,052,372.64 8.71% 186,273.77 8.60% - 中银国际证券 1 208,629,571.44 8.53% 182,723.36 8.44% - 申万宏源(原申 银万国) 1 137,160,709.60 5.61% 119,208.30 5.50% - 国开证券 1 102,879,618.59 4.20% 89,102.25 4.11% - 长城证券 3 102,184,321.34 4.18% 93,028.82 4.30% - 东北证券 2 88,743,768.12 3.63% 80,792.36 3.73% - 华泰证券 1 65,779,693.74 2.69% 59,885.77 2.76% - 东方证券 3 57,908,339.48 2.37% 50,353.92 2.32% - 中信证券(山 东) 1 38,867,986.73 1.59% 33,860.02 1.56% - 建信沪深 300 指数(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7 页


广发证券 1 30,264,265.28 1.24% 26,379.87 1.22% - 广州证券 1 30,022,821.40 1.23% 26,133.52 1.21% - 兴业证券 1 11,196,051.66 0.46% 10,192.85 0.47% - 财富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国元证券 3 - - - - - 上海证券 2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2 - - - - - 华宝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2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中投证券 2 - - - - - 注:1 、 本基 金根据 中国 证监会 《关 于完善 证券 投资基 金交 易席位 制度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 证 监 基 金字[2007]48 号 )的 规定 及 本基 金管 理 人的 《基 金 专用 交易 席 位租 用制 度 》 ,基 金管 理人制定了 提供交易单元的券商的选择标准,具体如下: (1 ) 财务状况良好、 经营管理规范、 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风险管理严格, 能够满 足基金运作高 度 保密的要求,在最近一年内没有重大 违规行为。 (2 )具备基 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备较 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够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 行业、 个股 、个券 等进 行深入 、全 面的研 究, 能够积 极、 有效地 将研 究成果 及时 传递给 基 金 管 理 人,能够根据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进行专项研究服务。 (4 )佣金费 率合理; 2 、 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 基金管理人确定券商, 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协议, 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及通知基金托管人; 3 、 本报告期内新增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一个交易单 元, 剔除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个交易单 元; 4 、本基金与 托管在同一托管行的公司其他基金共用交易单元。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使用租用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