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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鼎益(162605)

景顺鼎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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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 长城 鼎益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景 顺 长 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3 月 31 日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3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全 部 独 立 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 务指 标、净 值表 现、利 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证 复 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安 永 华明 会计 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为 本基 金 出具 了无 保 留意 见的 审 计报 告, 基金管理 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 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1 月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3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 场内简称 景顺鼎益 基金主代码 162605 前端交易代码 162605 后端交易代码 162606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 年 3 月16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522,748,081.6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5-05-25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通过主 动 的 基本面 选 股 和最优 化 风 险收益 配 比 获取超 额 收 益,力 求 基 金财产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据以宏观经济分析模型 MEM 为基础的资产配置模型决定基金的资产 配置, 并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 及 GVI 等选股模型 作为行业配置 和 个 股 选择的 依 据 。与此 同 时 ,本基 金 运 用多因 素 模 型等分 析 工 具,结 合 基 金管理人的主观判断,根据风险收益最优化的原则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富时中国 A200 指数 × 80% +同业存款利率×20%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严格控制证券市场中的非系统性风险,是风险程度适中的投资品种。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66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594942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g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3 页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66,964,885.96 1,079,602,896.19 -688,496,135.18 本期利润 379,892,056.58 1,052,058,801.88 297,551,705.0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893 0.2069 0.053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0.46% 23.31% 6.69%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360 -0.1832 -0.397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054,340,811.66 4,836,695,281.04 4,587,085,069.1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51 1.042 0.845 注:1 、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 、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 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资产。 4 、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21% 1.45% 35.96% 1.39% -24.75% 0.06% 过去六个月 15.56% 1.21% 47.27% 1.11% -31.71% 0.10% 过去一年 10.46% 1.18% 38.10% 0.99% -27.64% 0.19% 过去三年 45.33% 1.30% 38.60% 1.04% 6.73% 0.26% 过去五年 1.50% 1.28% 0.23% 1.08% 1.27% 0.2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56.07% 1.48% 162.89% 1.43% 193.18%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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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 :本 基金的 资产 配置比 例为 :对于 股票 的投资 不少 于基金 财产 的 60% ; 持有 现金和到期 日 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按照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基金自 2005 年 3 月16 日 合同生效日起至 2005 年6 月15 日为 建仓期。 建仓期结束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 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3 页


3.2.3 过 去 五 年 基金 每 年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过去三年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 司” ) 是经中 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 [2003 ]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景顺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滦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并于 2003 年 6 月9 日 获得开业批文, 注册资本 1.3 亿元 人民币, 目前, 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 、49% 、1% 、 1% 。总部设 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 39 只开 放式基金,包括管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3 页


理景顺 长城 景系 列 开放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内 需增 长开放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景顺 长 城 鼎 益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 、景顺长 城资源 垄断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 、景顺长 城新兴 成 长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景顺长 城内 需增长 贰号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景顺长 城精 选蓝筹 股 票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 公司治 理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 能源 基建股 票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 景顺长 城中 小 盘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景 顺长 城稳定 收益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景顺长 城 大 中 华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景顺长 城核 心竞争 力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 优信 增利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上 证 180 等 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 ) 、 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 重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金 联接 基金、 景顺 长城支 柱产 业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景顺 长 城 品 质 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 ) 、景 顺长城 四季 金利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 策略 精选灵 活配 置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景 顺 长 城景兴 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 颐双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景 益货 币市场 基金 、景顺 长城 成长之 星股 票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 ) 、景顺长 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顺长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800 食 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证 TMT15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 交易 型开放 式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研 究精 选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 景丰货 币 市 场 基 金、景 顺长 城中国 回报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其 中景顺 长城 景系列 开放 式证券 投 资 基 金 下设景 顺长 城优选 股票 证券投 资基 金、景 顺长 城货币 市场 证券投 资基 金、景 顺长 城动力 平 衡 证 券 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继荣 景 顺 长 城 鼎 益 股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基金 经理, 景 系 列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分 管 景 系 列 基 金 下 设 之 景 顺 长 城 动 力 平 衡 证 券 投 资 基金) , 景顺 长城优 2009 年 9 月 19 日 - 14 工学博士。 曾担任大鹏证券 行业分析师, 融通基金研究 员、研究策划部总监助理、 基金经理, 银华基金投资管 理部策略分析师、 基金经理 等职务。 2009 年 3 月加入 本 公司,自 2009 年 8 月起 担 任基金经理。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3 页


质 成 长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研究部总监 注:1 、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 其 “ 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 “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 (公告前一日) ; 对此后 的非首任基金经理, “任职 日期 ”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 “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理 人严 格遵守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 《公 开募集证 券 投 资基金 运作 管理办 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销 售管 理办法 》和 《证券 投资 基金信 息披 露管理 办法 》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及各 项实 施准则、 《景 顺长城 鼎益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基金合 同》和 其 他 有 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 ,本 着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在严 格控制 风 险 的 基 础上, 为基 金持有 人谋 求最大 利益 。本报 告期 内,基 金运 作整体 合法 合规, 未发 现损害 基 金 持 有 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投资和交易管理, 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关 于公 平交易 的相 关规定 ,根 据《中 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证 券 投资基 金管 理 公 司管理 办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平 交易 制度 指 导意 见(2011 年 修订) 》 等法 律法规 , 本 公司制定了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 , 该 《指引》 涵 盖了境内上市股票、 债 券 的一级 市场 申购、 二级 市场交 易等 投资管 理活 动,同 时对 授权、 研究 分析与 投资 决策、 交 易 执 行 的内部 控制 、交易 指令 的分配 执行 、公平 交易 监控、 报告 措施及 信息 披露、 利益 冲突的 防 范 和 异 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 、授权、研 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 立 投资 授权 制 度, 明确 各 投资 决策 主 体的 职责 和 权限 划分 ; 建立 客观 的 研究 方法 ,任何投 资分析 和建 议均应 有充 分的事 实和 数据支 持, 避 免主 观臆 断,严 禁利 用内幕 信息 作为投 资 依 据 ; 确保所 有投 资组合 平等 地享有 研究 成果; 根据 不同投 资组 合的投 资目 标、投 资风 格、投 资 范 围 和 投资限 制等 ,建立 不同 投资组 合的 投资主 题库 和交易 对手 备选库 ,投 资组合 经理 在此基 础 上 根 据 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 、交易执行 的内部控制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3 页


本 公 司实 行集 中 交易 制度 , 将投 资管 理 职能 和交 易 执行 职能 相 隔离 ;建 立 公平 的交 易分配机 制,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 、交易指令 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 易 员对 于接 收 到的 交易 指 令依 照时 间 优先 、价 格 优先 的顺 序 执行 。在 执 行多 个投 资组合在 同一时 点就 同一证 券下 达的相 同方 向的投 资指 令时, 需根 据价格 优先 、比例 分配 的原则 , 经 过 公 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 、公平交易 监控 本 公 司建 立异 常 交易 行为 日 常监 控和 分 析评 估制 度 。交 易管 理 部负 责异 常 交易 的日 常实时监 控,风 险管 理与绩 效评 估岗于 每季 度和每 年度 对公司 管理 的不同 投资 组合的 整体 收益率 差 异 、 分 投资类 别( 股票、 债券 )的 收 益率 差异进 行分 析,对 连续 四个季 度期 间内、 不同 时间窗 内 ( 如 1 日内、3 日、5 日内) 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对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 易日 的反向 交易 的交易 价差 进行分 析。 相关投 资组 合经理 应对 异常交 易情 况进行 合 理 性 解 释, 由投资组合经理、 督察长、 总经理签署后, 妥善保存分析报告 备查。 如果在 上述分析期间 内 , 公司管 理的 所有投 资组 合同向 交易 价差出 现异 常情况 ,应 重新核 查公 司投资 决策 和交易 执 行 环 节 的内部 控制 ,针对 潜在 问题完 善公 平交易 制度 ,并在 向中 国证监 会报 送的监 察稽 核季度 报 告 和 年 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 执行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 理公 司 公平 交易 制 度指 导意 见 (2011 年修订) 》 , 完善相 应制 度及流 程, 通过系 统和 人工等 各种 方式在 各业 务环节 严格 控制交 易公 平 执 行,公 平对 待旗下 管理 的所有 投资 组合。 本报 告期内 本基 金管理 人根 据《证 券投 资基金 管 理 公 司 公 平交 易制度 指导 意见(2011 年修订 ) 》及 《景顺 长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公平 交易指引》 对 本 年 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情况。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4 年上证 指数累计上涨 52.87% , 创下 5 年来 的最佳表现;深成指上涨 35.62%。 而创业 板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3 页


指、中小板指显出疲态,分别上涨了 12.83%和 9.67% 。在下 半年的这波蓝筹行情中,大盘蓝筹股 的表现要比中小盘题材股出色许多,其中上证 50 指数上涨 了 63.93% 。 股市大幅上涨的原因有很 多,最 为重 要原因 有两 个。一 是中 国股市 的估 值很低 ,蓝 筹股经 过了 持续多 年的 估值下 行 后 , 其 所隐含 的投 资收益 率和 分红收 益率 相对债 券、 理财产 品、 货币基 金等 具有明 显的 吸引力 。 二 是 有 明显的 增量 资金进 入 股 市。居 民的 资产重 新分 配,部 分进 入股市 ;迅 猛增 长 的融 资资金 放 大 赚 钱 效应;以及沪港通和保险等资金持续增加。 本 基 金在 市场 大 幅波 动的 过 程中 结构 调 整过 慢, 中 小市 值股 票 的配 置较 重 ,没 能跑 赢基准。 本基金 2014 年主要配置地产、家电、TMT 、保险 等行业,下半年增加了部分保险和公用事业的配 置,减少了 TMT 和医药等 的配置。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2014 年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0.46% , 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27.64%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2015 年中国 经济仍处于逐步寻底的过程中, 伴随实体经济需求的回落、 刚性兑付的逐渐打破, 货币政 策将 继续保 持适 当宽松 的状 态,国 内无 风险利 率仍 有一定 下行 空间, 对资 本市场 估 值 提 升 有利。 我们 认为居 民、 沪港通 和保 险资金 流入 股市的 过程 还将继 续, 股票市 场对 投资者 的 吸 引 力 在不断增加。 我 们 认为 低估 值 的金 融、 地 产、 家电 、 汽车 等行 业 价值 重估 过 程仍 没有 结 束, 但是 经过短期 快速上涨以后, 部分行业的估值水平已明显超过过去 5 年的 平均水平, 需要一定时间去消化。 2015 年国企 改革 、一路 一带 、互联 网化 、信息 安全 等符合 国家 战略发 展方 向的主 题投 资 都有 较 好 的 表 现机会。 经过 2014 年第 四季度极 端的行情后, 部分优质成长股已经具有明显的吸引力, 业绩 增 速 预期 30%-50% ,2015 年预 期估值 25 倍 左右, 且市场空间仍然看不到天花板, 本基金 会继续精选 这 类股票。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1 、有关参与 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 司 成立 基金 估 值小 组对 基 金财 产的 估 值方 法及 估 值程 序作 决 策, 基金 估 值小 组在 遵守法律 法规的 前提 下,通 过参 考行业 协会 的估值 意见 及独立 第三 方机构 估值 数据等 方式 ,谨慎 合 理 地 制 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以求公平对待投资者。 估 值 小组 成员 包 括公 司投 资 片、 交 易 管 理部 、基 金 事务 部、 法 律、 监察 稽 核部 、风 险管理岗 等相关人员。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3 页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基金份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 结果 以双方 认可 的方式 报给 基金托 管人 ,基金 托管 人按基 金合 同规定 的估 值方法 、 时 间 、 程序进 行复 核,基 金托 管人复 核无 误后返 回给 基金管 理人 ,由基 金管 理人对 外公 布。月 末 、 年 中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 发 生了 影响 估 值方 法和 程 序的 有效 性 及适 用性 的 情况 时, 通 过会 议方 式 启动 估值 小组的运 作。对 长期 停牌股 票等 没有市 价的 投资品 种, 由投资 人员 凭借其 丰富 的专业 技能 和 对市 场 产 品 的 长期深 入的 跟踪研 究, 综合宏 观经 济、行 业发 展及个 股状 况等各 方面 因素, 从价 值投资 的 角 度 进 行理论 分析 ,并根 据分 析的结 果向 基金估 值小 组提出 有关 估值方 法或 估值模 型的 建议。 风 险 管 理 人员根 据投 资人员 提出 的估值 方法 或估值 模型 进行计 算及 验证, 并根 据计算 和验 证的结 果 与 投 资 人员共 同确 定估值 方法 并提交 估值 小组。 估值 小组共 同讨 论通过 后, 基金事 务部 基金会 计 根 据 估 值小组 确认 的估值 方法 对各基 金进 行估值 核算 并与基 金托 管行核 对。 法律、 监察 稽核部 相 关 人 员 负责监 察执 行估值 政策 及程序 的合 规性, 控制 执行中 可能 发生的 风险 ,并对 有关 信息披 露 文 件进 行合规性审查。 基 金 估值 小组 核 心成 员均 具 有五 年以 上 证券 、基 金 行业 工作 经 验, 具备 专 业胜 任能 力和相关 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 、基金经理 参与或决定估值 的程度 基 金 经理 在需 要 时出 席估 值 小组 会议 , 凭借 其丰 富 的专 业技 能 和对 市场 产 品的 长期 深入的跟 踪研究, 向估值小组提出估值建议。 估值小组将充分考虑基金经理的意见和建议, 确定估值 方法 。 3 、参与估值 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 值 小组 秉承 基 金持 有人 利 益至 上的 宗 旨, 在估 值 方法 的选 择 上力 求客 观 、公 允, 在数据的 采集方面力 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 、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与 中央 国债 登 记结 算有 限 责任 公司 签 署服 务协 议 ,由 其提 供 银行 间同 业市场交 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 止 本报 告期 末 ,根 据相 关 法律 法规 和 基金 合同 的 要求 以及 本 基金 的实 际 运作 情况 ,本基金 未满足收益分配条件,不进行利润分配。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3 页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无。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 “本托管人” ) 在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以下 称 “ 本基金 ”) 的托管 过程 中,严 格遵 守《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及其他 有 关 法 律 法规、 基金 合同和 托管 协议的 有关 规定, 不存 在损害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完全 尽 职 尽 责 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托管 人根 据 《证 券投 资 基金 法》 及 其他 有关 法 律法 规、 基 金合 同和 托管协议 的规定 ,对 本基金 管理 人的投 资运 作进行 了必 要的监 督 , 对基金 资产 净值的 计算 、基金 份 额 申 购 赎回价 格的 计算以 及基 金费用 开支 等方面 进行 了认真 地复 核,未 发现 本基金 管理 人存在 损 害 基 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 “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投资组 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 报 告期 内, 安 永华 明会 计 师事 务所 ( 特殊 普通 合 伙) 对本 基 金出 具了 无 保留 意见 的审计报 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3 页


资 产:





银行存款


159,050,620.86 79,431,740.77 结算备付金


8,522,113.74 7,839,414.85 存出保证金


1,343,242.51 1,651,710.63 交易性金融资产


3,866,257,117.27 4,179,219,380.01 其中:股票投资


3,816,227,117.27 3,880,714,380.0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0,030,000.00 298,505,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99,000,348.50 应收证券清算款


46,847,376.43 12,714,235.77 应收利息


2,309,510.02 5,346,587.4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8,484.73 40,674.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084,358,465.56 4,885,244,092.69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1,384,747.50 应付赎回款


18,992,393.48 4,286,957.75 应付管理人报酬


5,190,015.85 6,182,165.09 应付托管费


865,002.65 1,030,360.8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739,769.73 5,430,670.17 应交税费


8,092.80 8,092.8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22,379.39 225,817.49 负债合计


30,017,653.90 48,548,811.65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3,522,748,081.65 4,643,942,276.93 未分配利润


531,592,730.01 192,753,004.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54,340,811.66 4,836,695,281.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84,358,465.56 4,885,244,092.69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3 页


注: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151 元,基金份 额总额 3,522,748,081.65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 报告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480,499,758.40 1,180,614,411.65 1.利息收入


14,837,968.27 11,643,504.0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748,724.37 4,000,826.41 债券利息收入


6,112,750.32 2,882,816.4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976,493.58 4,759,861.1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252,635,980.29 1,196,109,670.1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16,166,246.96 1,172,000,206.96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548,200.00 1,645,96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34,921,533.33 22,463,503.23 3.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212,927,170.62 -27,544,094.31 4. 汇兑收益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 损失以 “- ” 号填列)


98,639.22 405,331.74 减: 二 、费用


100,607,701.82 128,555,609.77 1 .管理人报 酬


64,733,544.79 75,530,217.91 2 .托管费


10,788,924.09 12,588,369.58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24,526,356.89 39,893,957.50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558,876.05 543,064.78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379,892,056.58 1,052,058,801.8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 379,892,056.58 1,052,058,801.88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3 页


列)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 计主体: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4,643,942,276.93 192,753,004.11 4,836,695,281.0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79,892,056.58 379,892,056.5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1,121,194,195.28 -41,052,330.68 -1,162,246,525.96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64,956,617.21 1,794,918.12 66,751,535.33 2. 基金赎回 款 -1,186,150,812.49 -42,847,248.80 -1,228,998,061.2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3,522,748,081.65 531,592,730.01 4,054,340,811.66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5,425,776,037.84 -838,690,968.74 4,587,085,069.1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052,058,801.88 1,052,058,801.8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781,833,760.91 -20,614,829.03 -802,448,589.94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108,506,644.87 10,179,512.77 118,686,157.64 2. 基金赎回 款 -890,340,405.78 -30,794,341.80 -921,134,747.5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 - -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3 页


动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4,643,942,276.93 192,753,004.11 4,836,695,281.0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许义 明______














______ 吴建军______














____ 邵媛 媛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下 简称 “本基金”) , 系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 会 (以 下简 称 “中 国证 监 会 ” )证 监 基金 字[2005]7 号文《 关 于同 意景 顺 长城 鼎益 股 票型开放 式证券 投资 基金募 集的 批复》 的核 准,由 景顺 长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作为发 起人 向社会 公 开 发 行 募集, 基金合 同于 2005 年3 月16 日正 式生效, 首次 设立募集规模为 445,627,301.07 份基 金份额 。 本基金 为契 约型上 市开 放式基 金, 存续期 限不 定。本 基金 的基金 管理 人为景 顺长 城基金 管 理 有 限 公司, 注册 登记人 为中 国证券 登记 结算有 限责 任公司 ,基 金托管 人为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限 公 司 ( 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 ) 。 本 基 金投 资于 具 有良 好流 动 性的 金融 工 具, 包括 国 内依 法发 行 和上 市交 易 的公 司股 票和债券 以及经 中国 证监会 批准 的允许 基金 投 资的 其他 金融工 具。 通过主 动的 基本面 选股 和最优 化 风 险 收 益配比获取超额收益, 力求基金财产长期稳定的回报。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富时中国 A200 指数*80% + 同业存款利率*20% 。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 基 金的 财务 报 表按 照财 政 部颁 布的 《 企业 会计 准 则- 基本 准 则》 以及 其 后颁 布及 修订的具 体会计 准则 、应用 指南 、解释 以及 其他相 关规 定( 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编 制 。同时 , 在 具 体会计 估值 核算和 信息 披露方 面, 也参考 了中 国证券 投资 基金业 协会 修订并 发布 的《证 券 投 资 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 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 证券 投资基 金执 行< 企业 会计 准则> 估 值业 务及份 额净 值计价 有关 事项的 通知》 、 《证券 投 资 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 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及 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采用若干修订后/ 新会计 准则 2014 年 1 至 3 月,财政部 制定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和《企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3 页


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等 7 项 会计准则;上述 7 项会 计准则均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014 年 6 月 ,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 , 在 2014 年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 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本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4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 不一致。 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在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中披露。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 计变更。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重 大会计差错和更正。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 1‰ ,由出让方缴纳。 股 权 分置 改革 过 程中 因非 流 通股 股东 向 流通 股股 东 支付 对价 而 发生 的股 权 转让 ,暂 免征收印 花税。 7.4.6.2 营 业 税 、 企业 所 得 税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收营业税。 证 券 投资 基金 从 证券 市场 中 取得 的收 入 ,包 括买 卖 股票 、债 券 的差 价收 入 ,股 权的 股息、红 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 权 分置 改革 中 非流 通股 股 东通 过对 价 方式 向流 通 股股 东支 付 的股 份、 现 金等 收入 ,暂免征 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3 页


7.4.6.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 基 金 取得 的股 票 的股 息、 红 利收 入、 债 券的 利息 收 入及 储蓄 利 息收 入, 由 上市 公司 、债券发 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债券的利息及储蓄利息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暂 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 的,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 税所得 额。 股 权 分置 改革 中 非流 通股 股 东通 过对 价 方式 向流 通 股股 东支 付 的股 份、 现 金等 收入 ,暂免征 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开滦(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长城证 券 1,880,720,977.15 11.82% 4,041,853,092.58 15.65%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3 页


7.4.8.1.3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金 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1,712,210.49 11.82% 473,048.28 10.00%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3,669,848.68 15.66% 1,089,362.87 20.12% 注:上 述佣 金按市 场佣 金率计 算, 以扣除 由中 国证券 登记 结算有 限责 任公司 收取 证管费 、 经 手 费 和由券 商承 担的证 券结 算风险 基金 后的净 额列 示。该 类佣 金协议 的服 务范围 还包 括佣金 收 取 方 为 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 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4,733,544.79 75,530,217.91 其中: 支付销 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4,065,962.65 16,427,974.02 注 :1 )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 基金管 理费按前一日 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的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 付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2) 于2014 年12 月 31 日, 应付基金管理费的金额为 人民币 5,190,015.85 元 (2013 年12 月 31 日, 应付基金管理费 的金额为人民币 6,182,165.09 元。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0,788,924.09 12,588,369.58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3 页


注:1) 基金 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底, 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 付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2)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 基金托管费的金额为 人民币 865,002.65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基金托管费 的金额为人民币 1,030,360.85 元。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单位:人民 币元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 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 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50,387,289.04 - - - - -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基金。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159,050,620.86 3,556,366.25 79,431,740.77 3,808,013.7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 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3 页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 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流 通 受 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 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600077 宋都 股份 2014 年 12 月30 日 2015 年12 月28 日 非公开 发行 4.75 4.76 15,157,894 71,999,996.50 72,151,575.44 -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 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300071 华谊 嘉信 2014 年12 月29 日 重大事 项 16.40 2015 年1 月 30 日 16.00 2,000,000 17,085,737.57 32,800,000.00 -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7.4.10.1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2 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管 理 层已 经评 估 了银 行存 款 、结 算备 付 金、 买入 返 售金 融资 产 、其 他应 收 款项 类投 资以及其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3 页


他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 若。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4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 分 为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711,275,541.83 元 , 划 分 为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54,981,575.44 元,无划 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中 划 分 为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515,425,584.81 元,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663,793,795.20 元,无 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 。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重大变动 本基金调整公允价值计量层次转换时点的相关会计政策在前后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对 于 特殊 事项 停 牌的 股票 , 本基 金从 进 行估 值调 整 之日 起将 相 关股 票公 允 价值 所属 层次从第 一层次 转入 第二层 次, 于股票 复牌 并恢复 市价 估值之 日起 从第二 层次 转入第 一层 次。对 于 持 有 的 非公开 发行 股票, 本基 金于限 售期 内将相 关股 票公允 价值 所属层 次列 入第二 层次 ,于限 售 期 满 并 恢复市价估值之日起从第二层次转入第一层次。 对 于 证券 交易 所 上市 的债 券 ,若 出现 交 易不 活跃 的 情况 ,本 基 金根 据估 值 调整 中输 入值的可 观察性 和重 要性以 及对 公允价 值的 影响程 度, 于本报 告期 内将相 关债 券的公 允价 值从第 一 层 次 转 入至第二层次。如上述影响因素消失,债券公允价值则从第二层次转入至第一层次。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 基 金报 告期 初 未持 有公 允 价值 划分 为 第三 层次 的 金融 工具 ; 本基 金本 期 无净 转入 (转出) 第三层次。 (2) 除公允价 值外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3 财 务 报 表 的批 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5 年3 月27 日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3,816,227,117.27 93.44 其中:股票 3,816,227,117.27 93.44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3 页


2 固定收益投资 50,030,000.00 1.22 其中:债券 50,030,000.00 1.22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7,572,734.60 4.10 7 其他各项资产 50,528,613.69 1.24 8 合计 4,084,358,465.56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231,551,220.32 30.3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183,007,466.58 4.51 E 建筑业 285,805,229.10 7.05 F 批发和零售业 106,661,648.59 2.6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1,624,948.82 6.2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384,890,640.30 9.49 J 金融业 417,493,371.93 10.30 K 房地产业 751,329,049.70 18.53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6,561,265.28 2.87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1,770.00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7,270,506.65 2.15 S 综合 - - 合计 3,816,227,117.27 94.13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3 页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519,958 262,976,062.18 6.49 2 600340 华夏幸福 5,045,506 219,984,061.60 5.43 3 000002 万


科A 15,502,049 215,478,481.10 5.31 4 000333 美的集团 6,812,297 186,929,429.68 4.61 5 600674 川投能源 8,828,146 183,007,466.58 4.51 6 002415 海康威视 7,541,515 168,703,690.55 4.16 7 601628 中国人寿 4,524,665 154,517,309.75 3.81 8 300020 银江股份 5,313,105 146,482,304.85 3.61 9 000039 中集集团 6,621,141 144,936,776.49 3.57 10 000090 天健集团 10,431,160 143,950,008.00 3.55 注:投 资者 欲了解 本报 告期末 基金 投资的 所有 股票明 细, 应阅读 登载 于基金 管理 人网站 的 年 度 报 告正文。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28,615,180.03 6.79 2 300017 网宿科技 225,781,388.14 4.67 3 601166 兴业银行 198,739,099.36 4.11 4 000402 金 融 街 186,960,262.18 3.87 5 300020 银江股份 179,858,592.19 3.72 6 600373 中文传媒 157,009,464.08 3.25 7 002285 世联行 147,124,932.43 3.04 8 600549 厦门钨业 146,360,320.51 3.03 9 600340 华夏幸福 145,366,955.25 3.01 10 000002 万


科A 142,598,765.03 2.95 11 600674 川投能源 138,999,292.15 2.87 12 300043 互动娱乐 135,883,516.95 2.81 13 000090 天健集团 128,589,256.20 2.66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3 页


14 300212 易华录 117,731,029.03 2.43 15 601628 中国人寿 116,704,724.89 2.41 16 000039 中集集团 115,926,347.71 2.40 17 600703 三安光电 115,253,554.48 2.38 18 600026 中海发展 115,182,254.93 2.38 19 600594 益佰制药 114,448,913.46 2.37 20 002038 双鹭药业 114,008,956.03 2.36 21 600030 中信证券 102,632,246.72 2.12 22 601098 中南传媒 101,289,463.92 2.09 23 000541 佛山照明 98,860,091.14 2.04 24 002400 省广股份 98,840,836.61 2.04 注:买入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293,620,883.43 6.07 2 300017 网宿科技 238,430,910.33 4.93 3 300168 万达信息 225,086,206.74 4.65 4 300002 神州泰岳 200,669,955.09 4.15 5 601166 兴业银行 189,101,000.37 3.91 6 300026 红日药业 165,506,106.55 3.42 7 600373 中文传媒 161,983,342.34 3.35 8 002456 欧菲光 161,973,724.84 3.35 9 300070 碧水源 146,937,907.85 3.04 10 600549 厦门钨业 144,701,196.35 2.99 11 000625 长安汽车 144,292,703.02 2.98 12 000402 金 融 街 137,015,408.20 2.83 13 002570 贝因美 135,007,542.57 2.79 14 000651 格力电器 131,617,907.50 2.72 15 002038 双鹭药业 131,504,914.50 2.72 16 000671 阳 光 城 129,561,543.24 2.68 17 000333 美的集团 128,050,954.46 2.65 18 600690 青岛海尔 120,055,269.67 2.48 19 002375 亚厦股份 119,738,586.17 2.48 20 002305 南国置业 118,024,026.76 2.44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3 页


21 000776 广发证券 113,743,448.54 2.35 22 600585 海螺水泥 113,650,635.30 2.35 23 000541 佛山照明 109,239,850.25 2.26 24 600406 国电南瑞 108,413,566.93 2.24 25 600741 华域汽车 107,571,006.02 2.22 26 600594 益佰制药 106,263,171.35 2.20 27 600030 中信证券 98,634,634.34 2.04 28 000831 五矿稀土 97,483,384.21 2.02 注:卖出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未考 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748,603,173.21 卖出股票收入( 成交)总额 8,242,386,203.53 注: 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为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 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0,030,000.00 1.2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0,030,000.00 1.23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50,030,000.00 1.23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40404 14 农发 04 500,000 50,030,000.00 1.23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3 页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 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8.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1.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8.11.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2.1


1 、 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 “中国平安”, 股票代码:601318 ) 控股子 公 司平安证券因其推荐海联讯 IPO 的 过程中,出具的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审慎审查海联讯公 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于 2014 年12 月 8 日收 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 该 处罚决定书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 没 收保荐业务收入 400 万 元, 没收承销 股票违法所得 2867 万元, 并处以 440 万元罚款。





本基 金投 研 人员 认为 : 中国 平安 子 公司 平安 证 券受 到行 政 处罚 ,体 现 出其 原有 业 务流程 存在一 定的 瑕疵。 但是 经过内 部整 改,我 们预 计其流 程管 理已经 有所 完善。 而且 中国平 安 作 为 综 合金融的上市公司, 其子公司平安证券只是其中一个业务板块, 对整个上市公司的经营影响有限,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3 页


并不影响对中国平安具备投资价值的判断。





本基 金经 理 依据 基金 合 同及 公司 投 资管 理制 度 ,在 投资 授 权范 围内 , 经正 常投 资 决策程 序对中国平安进行了投资。 2 、 其余九名 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 股票库。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343,242.5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6,847,376.4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309,510.02 5 应收申购款 28,484.7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0,528,613.69


8.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 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86,132 18,926.07 6,968,491.46 0.20% 3,515,779,590.19 99.80%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3 页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张萍 500,747.00 0.78% 2 李喜仪 460,000.00 0.71% 3 张爱招 425,100.00 0.66% 4 牟德武 387,465.00 0.60% 5 郭文飞 376,691.00 0.59% 6 王华安 367,946.00 0.57% 7 关少兰 317,200.00 0.49% 8 叶郁荪 278,000.00 0.43% 9 袁传智 255,771.00 0.40% 10 蔡雪琴 252,300.00 0.39%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2,521.45 0.00%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1. 本期末基 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 本期末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 年 3 月16 日 )基金份额 总额 445,627,301.0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643,942,276.9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64,956,617.21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186,150,812.4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 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522,748,081.65 注: 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3 页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 、本基金管 理人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 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聘任王鹏辉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2 、本基金管 理人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 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同意邓体顺先生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3 、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7 月9 日 发布公告, 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聘任周伟达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4 、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12 月 20 日发布公告, 经景顺长 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聘任康乐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5 、本基金管 理人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 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同意王鹏辉先生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上述事 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6 、2014 年 2 月 14 日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 ”)公告,自 2014 年 2 月 13 日起, 陈四清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行长。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 10 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 务,本年度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 11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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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托管人托 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 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2,990,253,114.15 18.79% 2,722,331.60 18.79% 未变更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2,923,642,036.54 18.37% 2,661,679.33 18.37% 未变更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2,465,266,182.79 15.49% 2,244,378.29 15.49% 未变更 长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2 1,880,720,977.15 11.82% 1,712,210.49 11.82% 未变更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1 1,412,744,779.44 8.88% 1,286,162.35 8.88% 未变更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810,505,168.09 5.09% 737,885.25 5.09% 未变更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761,559,305.23 4.78% 693,323.30 4.78% 未变更 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565,035,145.27 3.55% 514,406.84 3.55% 新增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548,868,829.98 3.45% 499,688.63 3.45% 新增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451,296,130.53 2.84% 410,858.30 2.84% 未变更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450,292,392.09 2.83% 409,945.45 2.83% 未变更 宏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389,419,028.84 2.45% 354,529.49 2.45% 未变更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267,753,600.95 1.68% 243,762.87 1.68% 未变更 英大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未变更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未变更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3 页


中航证券有限 公司 1 - - - - 已退 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 )选择标准 a 、资金实力 雄厚,信誉良好; b 、财务状况 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 、经营行为 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 、内部管理 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 的要求; e 、该证券经 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 定期向 基金 管理人 提供 高质量 的咨 询服务 ,包 括宏观 经济 报告、 行业 报告、 市场 走向分 析 报 告 、 个股分 析报 告及其 他专 门报告 以及 全面的 信息 服务。 并能 根据 基 金管 理人的 特定 要求, 提 供 专 门 研究报告。 2 )选择程序


基金管 理人 根据以 上标 准进行 考察 后,确 定证 券经营 机构 的选择 。基 金管理 人与 被选择 的 证 券 经 营机构签订协议。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2,710,000,000.00 26.85% - - 长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4,122,400,000.00 40.85% -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有限 - - 1,920,000,000.00 19.02% - -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3 页


责任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90,000,000.00 0.89%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1,250,000,000.00 12.39% -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宏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英大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航证券有限 公司 - - - - - -


§12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本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 银 行 的 专 门 基 金 托 管 部 门 的 名 称 由 托 管 及 投 资 者 服 务 部 更 名为托管业务部。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