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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添利(164902)

交银添利: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 )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交 银 施 罗德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 农 业银 行 股 份 有限 公 司 
报 告 送 出 日期 : 二 〇 一五 年 三 月 三十 一 日 
第 2 页 共 32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 金 托 管人 中 国 农 业银行 股 份 有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 中国农 业 银 行 ”) 根 据本 基金 合 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 3 页 共 32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交银信用添利债券(LOF ) 场内简称 交银添利 基金主代码 164902 交易代码


164902( 前端)


164903( 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1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8,796,383.2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1 年 4 月 20 日 注: 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 及 《招募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三年( 含三年) 的期间内,采取封闭式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 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 本基金封闭期自 2011 年 1 月 27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至 2014 年 1 月 27 日止,自 2014 年 1 月 28 日起基金运作方式转为 “ 上市契约型开放 式 ” ,并于同日起开放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在募集期仅开通前端基金份额 的认购, 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后将同时开通前端基金份额和后端基金份额的申 购和赎回。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根 据宏 观 经 济 运行 状 况 和 金融 市 场 的 运行 趋 势 , 自 上 而 下 进行 宏 观 分 析, 自 下 而 上精 选 个 券 ,在 控 制 信 用 风 险 、 利率 风 险 和 流动 性 风 险 前提 下 , 力 求通 过 主 动 承 担 适 度 信用 风 险 获 得持 续 投 资 收益 , 谋 求 基金 资 产 的 长期稳定增长。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充 分发 挥 基 金 管理 人 的 研 究优 势 , 将 规范 化 的 基 本 面 研 究 、严 谨 的 信 用分 析 与 积 极主 动 的 投 资风 格 相 结 合 , 在 分 析和 判 断 宏 观经 济 运 行 状况 和 金 融 市场 运 行 趋 势 的 基 础 上, 动 态 调 整大 类 金 融 资产 比 例 , 自上 而 下 决 定 债 券 组 合久 期 及 债 券类 属 配 置 ;在 严 谨 深 入的 信 用 分 析 基 础 上 ,综 合 考 量 信用 债 券 的 信用 评 级 , 以及 各 类 债 第 4 页 共 32 页 券 的 流 动 性、 供 求 关 系和 收 益 率 水平 等 , 自 下而 上 地 精 选 个 券 。 同时 , 本 基 金也 会 关 注 股票 一 级 市 场、 权 证 一 级 市 场 等 其它 相 关 市 场存 在 的 投 资机 会 , 力 争实 现 基 金 总 体 风 险 收益 特 征 保 持不 变 前 提 下的 基 金 资 产增 值 最 大 化。 业绩比较基准 80%× 中 债 企 业 债 总 全 价 指 数 收 益 率+20%× 中 债 国 债 总 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 是 一只 债 券 型 基金 , 属 于 证券 投 资 基 金中 中 等 风 险 的 品 种 ,其 长 期 平 均的 预 期 收 益和 风 险 高 于货 币 市 场 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孙艳 林葛 联系电话 021-61055050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xxpl@jysld.com,disclosure@ jysld.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 021-61055000 95599 传真 021-61055054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 正文的管理人 互联网网址 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基 金 净 值 表现 及 利 润 分配 情 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 指 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44,760,375.98 77,396,731.20 137,380,272.44


第 5 页 共 32 页 本期利润 21,052,322.08 -2,738,015.72 261,757,377.1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 期利润 0.0487 -0.0014 0.138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 15.33% -0.26% 14.24% 3.1.2 期末 数据 和 指 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 额利润 0.108 0.031 0.06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7,005,136.03 1,954,477,703.30 2,044,389,665.0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53 1.031 1.079 注:1、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 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长 率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率 的 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月 7.26% 0.37% 0.84% 0.20% 6.42% 0.17% 过去六个 月 11.62% 0.28% 2.00% 0.15% 9.62% 0.13% 过去一年 15.33% 0.26% 6.13% 0.12% 9.20% 0.14% 过去三年 31.40% 0.24% 4.50% 0.10% 26.90% 0.14%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28.12% 0.25% 4.72% 0.10% 23.40% 0.15%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80%×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中债国 债总全 价指数收益率,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第 6 页 共 32 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 比较


注: 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 截至建仓期结束, 本基金各项资产 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以 来 基 金 每年 净 值 增 长率 及 其 与 同期 业 绩 比 较基 准 收 益 率的 比 较 注:图示日期为 2011 年 1 月 27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净值增 第 7 页 共 32 页 长率按照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 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 10 份基 金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 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4 年 0.310 58,747,658.52 - 58,747,658.52 - 2013 年 0.460 87,173,946.02 - 87,173,946.02 - 2012 年 0.340 64,432,918.84 - 64,432,918.84 - 合计 1.110 210,354,523.38 - 210,354,523.38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经理情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其管 理 基 金 的经 验 交 银 施 罗 德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是 经中 国 证 监 会证 监 基 金 字[2005]128 号 文 批 准 ,由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 股 份 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4 日, 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 金为 2 亿元人民币。 其中,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65% 的股份, 施罗德投资管理 有 限公司持有 30% 的 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 的股份。 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 债券型、 保 本混合型、 普通混合型和股 票 型在内的 37 只基金, 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 交易型开放式 (ETF)、 QDII 等不 同 类型基金。 4.1.2 基 金 经 理 ( 或 基金 经 理 小 组) 及 基 金 经理 助 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林洪钧 本基金、交 银货币、交 银增利债 券、交银理 财 21 天债 券、交银纯 2011-01-27 - 10 年 林洪钧先生,复 旦大学硕士。历 任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机构客 户部客户经理, 第 8 页 共 32 页 债债券发 起、交银现 金宝货币的 基金经理, 公司固定收 益部助理总 经理 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债券交易 员,加拿大 Financial Engineering Source Inc. 金融 研究员。 2009 年 加入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专户投 资部投资经理助 理、专户投资经 理、基金经理助 理。 张靖爽 本基金、交 银货币、交 银理财 21 天 债券、交银 纯债债券发 起的基金经 理助理 2014-04-01 - 4 年 张靖爽女士,美 国北卡罗莱纳大 学数量金融学硕 士。历任中银基 金固定收益部研 究员。 2011 年加 入交银施罗德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历任债券分 析师。 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 出决定并公告( 如适用) 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 “ 证券从业 ” 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 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张靖爽女士于 2015 年 3 月 15 日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除此之外基金 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作 遵规守信情 况的说明 本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严 格 遵 循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基 金 合 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 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 基金投资范 围、 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第 9 页 共 32 页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公平交易情 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和控 制 方 法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投 资 控 制 制 度 和 公 平 交 易 监 控 制 度 来 保 证 旗 下 所 管 理 的 所 有 资产组合投资运作的公平。 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 ) 公 司 建 立 资 源 共 享 的 投 资 研 究 信 息 平 台 , 所 有 研 究 成 果 对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公 平 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研究支持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2 ) 公 司 将 投 资 管 理 职 能 和 交 易 执 行 职 能 相 隔 离 , 实 行 集 中 交 易 制 度 , 建 立 了 合 理且可操作的公平交易分配机制,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对于交易 所公 开竞价交易, 遵循“ 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 ” 的原则, 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 行 比 例 分 配 ; 对 于 非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 以 公 司 名 义 进 行 的 场 外 交 易 , 遵 循 “ 价 格 优 先 、 比 例分配 ” 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3 ) 公 司 建 立 了 清 晰 的 投 资 授 权 制 度 , 明 确 各 层 级 投 资 决 策 主 体 的 职 责 和 权 限 划 分 , 组 合 投 资 经 理 充 分 发 挥 专 业 判 断 能 力, 不 受 他 人 干 预,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独 立 行 使 投 资 决 策权, 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 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 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防范不公平及异常交易的发生。 (4) 公司建立统一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 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 维 护 程 序 。 在 全 公 司 适 用 股 票 、 债 券 备 选 库 的 基 础 上 , 根 据 不 同 投 资 组 合 的 投 资 目 标 、 投资风格、 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 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风格库和 交易对手备选库,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投资组合。 (5 ) 公 司 中 央 交 易 室 和 风 险 管 理 部 进 行 日 常 投 资 交 易 行 为 监 控 , 风 险 管 理 部 负 责 对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 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 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 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的执 行 情 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 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 通过投资交易 监控、 交易数据分析、 专项稽核检查等, 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 行为。 4.3.3 异 常 交 易 行 为 的专 项 说 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没 有 超 过 该 证 券 当 日 总 成 交量 5% 的 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 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第 10 页 共 32 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 策略和业绩 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资 策 略 和 运作 分 析 2014 年,我国宏观经济增长动能疲弱,GDP 全年同比增长 7.4% ,CPI 与工业增加 值也全年走低。总体来看,2014 年我国经济通缩压力逐渐增大,同时 PMI 在 四季度内 连续三个月下滑。 货币政策层面, 货币当局保持较为稳健的货币政策, 在外汇占款降低 的背景 下,MLF\SLO 等工具 的使 用很好 的补 充了基 础货 币,市 场流 动性总 体呈 现较为 宽松的局面。 本报告期内, 受通缩压力影响,11 月 22 日央行不对称降息, 但在 11 月底 及 12 月份,市场资金面同样出现了较为紧张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 债券市场全年呈现较为强劲的牛市行情, 受通缩压力影响, 无风险利 率大幅下行; 同时, 市 场流动性较为充沛, 信用产品收益率下行幅度在下半年更为明显。 纵观全年,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上涨 11.23% 。值得注意的是,12 月 9 日中 证登对质押 券调整的公告使得债券市场受到重挫,此后 12 月受 IPO 及年底因素影响,市场流动性 一度极为紧张, 债券收益率一路上行; 另一方面, 权益市场的火爆也对债券收益率产生 了一定的推升,同时机构投资者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宽信用的 担忧也是债券收益率在 11 、 12 月份上行的重要因素。在本报告期末端,债券市场曲线结构呈现极度 平 坦 化 的 走 势 。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大部分时间保持较高的债券仓位, 并于四季度降低了组合久期以 及 杠 杆 。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净 值 上 涨 15.33% , 贡 献 主 要 来 自 于 组 合 在 报 告 期 前 期 较 高 的 纯 债仓位以及四季度可转债及股票的持仓。 4.4.2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业 绩 表 现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53 元, 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5.33%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6.13%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 及行业走势 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5 年,房地产在 2014 年 四季度的数据让投资者对地产在 2015 年的表现充 满期待, 宽信用的担忧对债券市场仍有一定不利的影响。 然而, 更为确定的是通缩压力 目前看来仍是市场的主要矛盾, 也是支持债券市场在上半年或有较好表现最重要的因素。 另一方面, 市场资金面情况预期好于 2014 年 12 月, 也是支持债券市场在上半年可能仍 有较好表现的一个重要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 连续 IPO 可能会对市场流动性及情绪有间 歇性的冲击, 而央行货币政策的态度仍较为稳健, 受到资金面和短端利率的限制, 降准 等 货 币 政 策 可 能 并 不 会 给 债 券 市 场 带 来 收 益 的 快 速 下 行 。 因 此 , 债 券 收 益 率 应 不 会 重 现诸如 2014 年如此大幅度的下行,预计更大可能性是在一、二季度保持缓慢下行的态 势。品种选择上,3 年左右中短期的品种由于收益曲线的修复可能表现的会更好。总体 说来,本基金对 2015 年一季度债券市场的中短端较为乐观。组合管理方面,保持较短 的久期, 期待获取曲线结构修复的超额收益; 另一方面, 更值得期待的是, 在宽信用 及 地产可期的背景下,可转债或将是 2015 年一季度基金获取收益的主要来源。


第 11 页 共 32 页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估值程 序等事项的 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 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 并 成立了估值委员会, 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 基金运营部、 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 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新 会 计 准 则 、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和 基 金 合 同 关 于 估 值 的 约 定 进 行 估 值 , 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 合理, 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 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 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 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 进行 测算和认证, 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 风险、 合规等方面审批, 一致 同 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 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 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 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 及时修订估值方法, 以保证其持 续适用。 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 成员, 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 向估值委员 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 参与估值政策讨论。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 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利润分 配情况的说 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对上一年度应分配的可分配 利润进行了收益分配,具体情况参见 年度报告正文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 本基金未对本报告期内利润进行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 本基金持有 人数或基金 资产净值预 警情形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 管人遵规守 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 《证券 投资基金法》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约定, 对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基金的投资运作, 进行了认真、 独立的会计 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 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 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第 12 页 共 32 页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 运作遵规守 信、净值计 算、利润分 配等情况的 说明 本托管人认 为, 交银施 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的 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 值 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 不存在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在报告期内,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 法 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 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 息等内容的 真实、准确 和完整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信 息 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对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 基金(LOF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审 字 (2015) 第 21509 号】 。投资者可通过 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372,072.25 370,055,506.42 结算备付金 9,980,761.59 20,841,500.20 存出保证金 64,601.93 303,835.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01,007,742.00 1,800,111,573.18 其中:股票投资 12,433,500.00 40,027,000.00


第 13 页 共 32 页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88,574,242.00 1,760,084,573.1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4,689,716.97 32,395,844.1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5,168.2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16,220,062.94 2,223,708,259.08 负 债 和 所 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7,999,730.00 214,499,296.25 应付证券清算款 32,210.17 48,041,666.19 应付赎回款 253,936.02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8,308.95 1,000,132.57 应付托管费 26,102.99 333,377.5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8,792.33 84,043.72 应交税费 570,143.97 4,867,912.42 应付利息 5,699.72 54,127.10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30,002.76 350,000.00 负债合计 79,214,926.91 269,230,555.78 所 有 者 权 益:


第 14 页 共 32 页 实收基金 7.4.7.9 118,796,383.24 1,895,085,749.23 未分配利润 7.4.7.10 18,208,752.79 59,391,954.0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7,005,136.03 1,954,477,703.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6,220,062.94 2,223,708,259.08 注:1、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153 元,基金份额总额 118,796,383.24 份。 2、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 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32,638,860.68 47,356,818.28 1. 利息收入 31,072,670.54 118,232,406.3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048,202.21 1,678,249.24 债券利息收入 27,033,419.52 116,288,270.9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216,166.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991,048.81 49,719.33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列) -64,530,923.95 9,221,390.7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7,301,140.89 -23,122,594.6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57,280,883.06 32,074,577.4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 56,377.90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51,100.00 213,030.00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号填列 ) 7.4.7.17 65,812,698.06 -80,134,746.92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 -


第 15 页 共 32 页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 号填列) 7.4.7.18 284,416.03 37,768.19 减 : 二 、 费用 11,586,538.60 50,094,834.00 1 .管理人报酬 2,687,986.59 12,111,797.68 2 .托管费 895,995.63 4,037,265.94 3 .销售服务费 - - 4 .交易费用 7.4.7.19 130,438.82 362,818.43 5 .利息支出 7,338,641.21 32,803,226.8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7,338,641.21 32,803,226.81 6 .其他费用 7.4.7.20 533,476.35 779,725.14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21,052,322.08 -2,738,015.7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润 ( 净 亏 损以 “- ”号填 列) 21,052,322.08 -2,738,015.7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 表 会计主体: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 有 者 权 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基金净值) 1,895,085,749.23 59,391,954.07 1,954,477,703.30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数(本期利润) - 21,052,322.08 21,052,322.08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以 “- ” 号 填列) -1,776,289,365.99 -3,487,864.84 -1,779,777,230.83 其中: 1.基金申购款 67,560,117.41 6,101,554.32 73,661,671.73 2.基金赎回款 -1,843,849,483.40 -9,589,419.16 -1,853,438,902.56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 -58,747,658.52 -58,747,658.52


第 16 页 共 32 页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基金净值) 118,796,383.24 18,208,752.79 137,005,136.03 项目 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 有 者 权 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基金净值) 1,895,085,749.23 149,303,915.81 2,044,389,665.04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数(本期利润) - -2,738,015.72 -2,738,015.72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以 “- ” 号 填列) - - - 其中: 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87,173,946.02 -87,173,946.02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基金净值) 1,895,085,749.23 59,391,954.07 1,954,477,703.3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 金 管 理 人 负 责 人 : 苏 奋 ( 代 任 ) ,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许 珊 燕 ,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朱鸣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交 银 施 罗 德 信 用 添 利 债 券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是 由 交 银 施 罗 德 信 用 添 利 债 券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 下 简 称 “ 原 基 金 ”) 根 据 《 交 银 施 罗 德 信 用 添 利 债 券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变更运作模式后而来。 原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 17 页 共 32 页 (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 第 1601 号《关于核准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核准, 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 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含三年) 的期间( 即自 2011 年 1 月 27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至 2014 年 1 月 27 日止的期间) 内, 采取 封闭 式运作(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提 前 转 换 基 金 运 作 方 式 的 除 外) ,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 封 闭 期 满 后 转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LOF) 。 原 基 金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不 包 括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共 募 集资 本人民币 1,894,760,542.88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 验字(2011) 第 13 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 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 总额为 1,895,085,749.23 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25,206.35 份。本基 金的基金管 理 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 (LOF ) 运 作暨开 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并参与部分代销机构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自 2014 年 1 月 28 日起基金运作方式转为 “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 , 并于同日起开放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 赎 回 业 务 。 本 基 金 转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LOF) 后 同 时 开 通 前 端 基 金 份额 和后端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经 深 圳 证 券交 易 所( 以下 简 称 “ 深交 所 ”) 深 证上[2011] 第 117 号文 审 核 同 意, 原 基 金 211,820,433.00 份基金份额于 2011 年 4 月 20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 份额托管在场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 上 市 流 通 。 本 基 金 变 更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LOF) 后 , 上 市 交 易 的 基 金 份 额 仍 然 登 记 在证 券登记系统中并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未上市交易的份额仍然登记在基金登 记系统中, 其中前端收费模式的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入场内上 市交易。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主要投资 于固定收益类资产, 包括国债、 金融债、 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 企业债、 公司债、 短 期 融 资 券 、 可 转 换 债 券 及 可 分 离 转 债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次 级 债 和 债 券 回 购 等 金 融 工 具 。 本基金可同时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 但可以 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新股增发, 并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 的股票、 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 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 本基金在 封闭期内, 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其中 对信用债 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 ; 对股票、 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 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 本 基金在开放期内, 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对 第 18 页 共 32 页 股票、 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 其中现金及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为:80%× 中债企 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中债 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批准报出。 7.4.2 会 计 报 表 的 编 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 《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 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 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则 及 其 他 有关 规 定 的 声明 本基金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 息。 7.4.4 本 报 告 期 所 采 用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与 最 近 一 期年 度 报 告 相一 致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 不一致, 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最近 一 期年度报告一致。 7.4.5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估 计 变 更 以及 差 错 更 正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的 说 明 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计准则 第 40 号——合营安排》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和修订 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自 2014 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第 19 页 共 32 页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总 局 财 税[2002]128 号 《 关 于 开 放式 证 券 投 资基 金 有 关 税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 财 税[2008]1 号 《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 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 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 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 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 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减按 25%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 上 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 缴纳股票交 易印花税, 买入股票不 征收股票交 易印 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交 银施罗德基金 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农业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基金销售机构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第 20 页 共 32 页 7.4.8 本 报 告 期 及 上 年度 可 比 期 间的 关 联 方 交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 交易 单 元 进 行的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687,986.59 12,111,797.6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456,134.74 1,282,467.99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6%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6%÷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895,995.63 4,037,265.9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 当年 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无。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 行银 行 间 同 业市 场 的 债 券(含回购) 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第 21 页 共 32 页 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各关 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出 -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各关 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出 中国农业银 行 9,944,877.53 - - - - -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管 理 人 运 用固 有 资 金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 况。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 基金 管 理 人 之外 的 其 他 关联 方 投 资 本基 金 的 情 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 管的 银 行 存 款余 额 及 当 期产 生 的 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372,072.25 153,394.63 50,055,506.42 298,811.89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 销期 内 参 与 关联 方 承 销 证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 他 关 联 交 易事 项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第 22 页 共 32 页 7.4.9 期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 而于 期 末 持 有的 流 通 受 限证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 暂时 停 牌 等 流通 受 限 股 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 回购 交 易 中 作为 抵 押 的 债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 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19,999,730.00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282093 12 熔盛 MTN1 2015-01-07 97.67 100,000 9,767,000.00 140213 14 国开 13 2015-01-06 100.00 100,000 10,000,000.00 合计





200,000 19,767,000.00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58,000,000.00 元, 于 2015 年 1 月 5 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 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低于债券回购交 易的余额。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 和 分析 会 计 报 表需 要 说 明 的其 他 事 项 (1) 公允价 值 (a)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 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第 23 页 共 32 页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111,812,742.00 元 , 属 于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89,195,000.00 元, 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620,543,619.76 元,第二层次 1,179,567,953.42 元,无第三层次) 。 (ii) 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 于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股 票 和 债 券 , 若 出 现 重 大 事 项 停 牌 、 交 易 不 活 跃( 包 括 涨 跌 停 时 的 交 易 不 活 跃) 、 或 属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等 情 况 , 本 基 金 不 会 于 停 牌 日 至 交 易 恢 复 活 跃 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 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相关股票和债 券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 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3 年 12 月 31 日:同) 。 (d) 不以公 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 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2,433,500.00 5.75 其中:股票 12,433,500.00 5.75 2 固定收益投资 188,574,242.00 87.21 其中:债券 188,574,242.00 87.21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第 24 页 共 32 页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计 10,352,833.84 4.79 7 其他各项资产 4,859,487.10 2.25 8 合计 216,220,062.94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2,433,500.00 9.08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2,433,500.00 9.08


第 25 页 共 32 页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1989 中国重工 1,350,000 12,433,500.00 9.08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 组合的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 买 入 金 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 净 值 2 % 或前 20 名 的 股 票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1989 中国重工 13,143,455.92 0.67 2 000887 中鼎股份 6,787,148.20 0.35 3 603369 今世缘 16,930.00 0.00 注: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按买入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 交易费用。 8.4.2 累 计 卖 出 金 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 净 值 2 % 或前 20 名 的 股 票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0085 同仁堂 19,675,599.22 1.01 2 002106 莱宝高科 11,386,679.04 0.58 3 600422 昆药集团 7,731,370.17 0.40 4 000887 中鼎股份 7,658,830.20 0.39 5 601989 中国重工 6,093,514.60 0.31 6 603369 今世缘 30,900.00 0.00 注: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按卖出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 交易费用。 8.4.3 买 入 股 票 的 成 本总 额 及 卖 出股 票 的 收 入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第 26 页 共 32 页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19,947,534.12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52,576,893.23 注: “ 买入股票成本” 或“ 卖出股票收入 ” 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 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0,000,000.00 43.7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000,000.00 7.30 4 企业债券 98,798,582.00 72.1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29,195,000.00 21.31 7 可转债 580,660.00 0.42 8 其他 - - 9 合计 188,574,242.00 137.6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1 120000A 12 光大永明 次级债务 500,000 50,000,000.0 0 36.49 2 122826 11 北港债 200,000 20,286,000.0 0 14.81 3 1382136 13 乌兰煤 MTN1 200,000 19,428,000.0 0 14.18 4 124517 14 怀化 02 160,000 16,798,400.0 0 12.26 5 122302 13 天房债 100,000 10,625,000.0 0 7.76 注: 因 “12 光大永明次级债 ” 暂无市场代码, 上表中债券代码 “120000A” 为系统虚拟代码。


第 27 页 共 32 页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的 前五名贵金 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股 指期 货 交 易 情况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 告 期末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国 债 期货 交 易 情 况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 项 资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4,601.9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689,716.97 5 应收申购款 105,168.2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859,487.10 8.12.4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转 股 期 的 可转 换 债 券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 28 页 共 32 页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3001 中行转债 156,590.00 0.11 2 113002 工行转债 149,190.00 0.11 3 110015 石化转债 134,920.00 0.10 8.12.5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中 存 在 流 通受 限 情 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注 的 其 他 文字 描 述 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信 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 人户数及持 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3,122 38,051.37 11,205,163.66 9.43% 107,591,219.58 90.57%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 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东北证券-建行-东 北证券 3 号主题投资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2,380,700.00 18.64%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 1,817,289.00 14.23% 3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 1,084,516.00 8.49% 4 成都铁路局企业年金 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1,000,000.00 7.83%


第 29 页 共 32 页 股份有限公司 5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 划-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 1,000,000.00 7.83% 6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1,000,000.00 7.83% 7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94,346.00 6.22% 8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 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757,026.00 5.93% 9 陕西省邮政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7,360.00 5.07% 10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9,000.00 3.91%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金 - -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开放式 基金份额总 量区间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 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 0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第 30 页 共 32 页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 年 1 月 27 日) 基金份额总额 1,895,085,749.2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895,085,749.23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67,560,117.41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843,849,483.40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8,796,383.24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大会 决 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金 托 管 人 的专 门 基 金 托管 部 门 的 重大 人 事 变 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 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战龙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并决定 由公司董事长钱文挥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 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的期限不超过 90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 中国农业银行” ) 工作需 要, 任命余晓晨先生主持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 养老 金管理中心工作。 余晓晨先生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 案。 11.3 涉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财 产、 基 金 托 管业 务 的 诉 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 投 资 策 略 的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 基 金进 行 审 计 的会 计 师 事 务所 情 况 本报告期内, 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特殊普通合伙) ,本期审计费为 60,000 元。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 31 页 共 32 页 11.6 管 理 人 、 托 管 人及 其 高 级 管理 人 员 受 稽查 或 处 罚 等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的 有 关 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股 票 投资 及 佣 金 支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33,531,383.99 63.78% 30,526.56 63.78%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19,045,509.24 36.22% 17,339.03 36.22% -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其 他 证券 投 资 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86,542,38 6.35 96.93% 34,702,80 0,000.00 99.87%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66,111,717.2 5 3.07% 45,000,00 0.00 0.13% - -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 营状况) 、 券商研究机构评价 (报告质量、 及时性和数量) 、 券商每日信息评价 (及时 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3、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进 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基金交易单元。研究部提交方案,并上报公司批准。 §12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的 其 他 重 要信 息 1、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601 号文批准募集,并已于 2011 年 1 第 32 页 共 32 页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含三年) 的期间内, 采取封闭式运作,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 易。封闭期结束,自 2014 年 1 月 28 日起自动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详情请见相 关公告。 2、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的 “13 宛城投” 债券(代码:124408 )2014 年 5 月 28 日 交易不活跃, 成交价格严重偏离。 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 合理, 依据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估 值 业 务 的 指 导 意 见 》 ( 证 监 会 公 告[2008]38 号) 的有关规定及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经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本基金管理 人决定于 2014 年 5 月 28 日起对本基金持有的 “13 宛城投” 债券的估值价按前一交易日的 收盘价计算。 在 “13 宛城投” 的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当日 (2014 年 5 月 29 日), 本基金管理人已恢复按市场价格对其进行估值。 交 银 施 罗 德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三 月 三 十 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