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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工资宝(000615)

长城工资宝:2014年年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长 城 工 资 宝货 币 市 场 基金 
2014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3 月28 日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2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5 年03 月 26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06 月25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起至 12 月31 日 止。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2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长城工 资宝 货币 基金主 代码 000615



























































































































































































































































交易代 码 00061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6 月 25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4,611,991.81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保证 本金 安全 性和 良好 流动性 的前 提下 , 力 争获 得 超 过业绩 比较 基准 的表 现。 投资策 略 一级资 产配 置策 略: 根据 宏观经 济研 究, 分析 市场 趋势 和政府 政策 变化 ,决 定基 金投资 组合 的平 均剩 余期 限 。 二级资产配置策略:根据不同类别资产的剩余期限结 构、 流动 性指 标、 收益 率 水平 、 市 场偏 好等 决定 不 同类 别资产 的配 置比 例。 三级资 产配 置策 略: 根据 明细资 产的 剩余 期限 、 信 用等 级、流 动性 指标 ,确 定构 建基金 投资 组合 的投 资品 种。 根据对 个券 收益 率水 平、 剩 余期限 、 流 动性 状况 的权 衡 , 参照收 益目 标确 定个 券投 资品种 与投 资数 量。 业绩比 较基 准 银行活 期存 款利 率( 税后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 品种, 其预 期风 险和 收益 低于债 券型 基金 、 混 合型 基金 和股票 型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车君 方韡 联系电 话 0755-23982338 010-89936330 电子邮 箱 chejun@ccfund.com.cn fangwei@citicbank.com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868-666 95558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2 页


传真 0755-23982328 010-6555083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ccfund.com.cn 基金年 度 报 告备 置地 点 深圳市 福田 区益 田路6009 号新世 界商务 中 心41 层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 6 月 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4 年 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960,787.34 本期利 润 960,787.34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2.2684%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54,611,991.81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注:①本期已 实现收益 指 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 资 收益、其他收 入(不含 公 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 本 期利润为本期 已实现收 益 加 上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收 益,由于货 币市场基 金采用 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 因此 ,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为零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和 本期利 润的 金额 相等 。 ②本基 金收 益分 配按 日结 转份额 。 ③上述基金业 绩指标不 包 括持有人认购 或交易基 金 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 后 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 所列数 字。 ④本基 金合 同 于2014 年6 月25 日生 效, 截止 本报 告 期末, 基金 合同 生效 未满 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 值收益 率 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1545% 0.0211% 0.0882% 0.0000% 1.0663% 0.0211% 过去六 个月 2.1936% 0.0162% 0.1764% 0.0000% 2.0172% 0.0162%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2 页


过去一 年 - - - - - - 过去三 年 - - - - - - 过去五 年 - - - - - -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2684% 0.0160% 0.1822% 0.0000% 2.0862% 0.016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注: ①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 基金投 资范 围包 括 : 现 金 、 通 知存 款 、 短期 融资 券 、 1 年 以内 (含1 年) 的银行 定期 存款 及大 额存 单、 期 限在1 年 以内 ( 含1 年) 的债 券回 购、 期 限 在 1 年 以内 (含1 年) 的中央 银行 票据 、剩 余期 限在 397 天 以内 (含 397 天)的 债券 、剩 余期 限在 397 天以 内(含 397 天)的 资产 支持 证券 、剩 余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 (含 397 天) 的中 期票 据等 具 有良好 流动 性的 货币 市场工 具。 ②本基 金的 建仓 期为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3 个月 内。建 仓期 满时 ,各 项资 产配置 比例 符合 基 金 合同约 定。 ③本基 金合 同 于2014 年6 月25 日生 效, 截止 本报 告 期末, 基金 合同 生效 未满 一年。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2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注: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续期 计算 ,不 按整 个自 然年度 进行 折算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4 960,787.34 - - 960,787.34


合计 960,787.34 - - 960,787.34


注:本 基金 合同 于2014 年6 月25 日生 效, 截止 本 报告期 末, 基金 合同 生效 未满一 年。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是 经中国 证监 会批 准设 立的 第 15 家基 金管 理公 司, 由 长城证 券有 限 责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2 页


任公司 (40 %) 、 东 方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15 %) 、 西 北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15 %) 、 北 方国 际信 托 投资股 份有 限公 司 (15 %) 、 中 原信 托投 资有 限公 司 (15 % ) 于2001 年 12 月27 日共 同出 资设 立, 当时注 册资 本为 壹亿 元人 民币。2007 年5 月 21 日 , 经中国 证监 会批 准, 公司 完成股 权结 构调 整 , 现有股东为长 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47.059% ) 、东 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17.647% ) 、北方 国际信 托股份 有限 公司 (17.647% )和中 原信 托有 限公 司(17.647%)。 2007 年 10 月 12 日,经 中国 证监 会批准,将注 册资本增 加 至壹亿伍仟万 元人民币 。 公司经营范围 是基金募 集 、基金销售 、资产管 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 其 他业务。截止 本报告期 末 ,公司管理的 基金有封 闭 式基金:久 嘉证券投 资基金 ;开 放式 基金 :长 城久恒 平衡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长 城久 泰沪 深 300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 城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 金 、长城消费增 值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 金、 长城安心 回 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长城 久富 核心 成长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 长城品 牌优 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长 城稳 健 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长 城双动力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长 城景气行 业 龙头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中 小 盘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长城积极 增利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 金、长城 久兆中 小 板 30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 长城 优化 升级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长城 保本 混合 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长城岁岁 金 理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长城久利保 本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长城增 强收益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长城医疗 保 健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金 、 长城淘金一 年期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长 城工资宝货币 市场基金 、 长城久鑫保本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 长城久盈 纯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邹德立 长 城 工 资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长 城 货 币 市 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014 年 6 月 25 日 - 5 年 男 , 中 国 籍 , 武 汉 大 学 经 济 学 学 士 、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工 程 硕 士 。 曾 就 职 于 深 圳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总 行资金 部 , 从 事 债 券 投 资 与 研 究 工 作 。2009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2 页


年 3 月进 入 长 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任 运 行 保 障 部 债 券 交 易 员 , 兼 固 定 收 益研究 员。 注:① 上述 任职 日期 、离 任日期 根据 公司 做出 决定 的任免 日期 填写 。 ②证券 从业 年限 的计 算方 式遵从 证券 业协 会《 证券 业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长城 工资宝货 币市场基金基 金 合同》和其他 有关法律 法 规的规定,以 诚实信用 、 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 运 用基金资产 ,在控制 和防范风险的 前提下, 为 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求最 大 的利益,未出 现投 资违 反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约定和相关规 定的情况 , 无因公司未勤 勉尽责或 操 作不当而导致 基金财产 损 失的情况, 不存在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 司管理办 法 》和《证券投 资 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 制 度指导意见》 的规定, 本 基金管理人制 定并实施 了 《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公 平交 易管 理制 度》 。 本基金管理人 通过信息 系 统以及人工控 制等方法 , 严格保证公平 交易制度 的 执行。在投资 决 策环节,本基 金管理 人 制 定和完善投资 授权制度 、 投资对象库和 交易对手 库 管理制度、 投资信息 保密措施,保 证各投资 组 合投资决策的 独立性。 在 交易执行环节 ,本基金 管 理人建立和 完善公平 的交易分配制 度,按照 价 格优先、时间 优先、综 合 平衡、比例分 配的原则 , 保证了交易 在各投资 组合间 的公 平。 在风 险监 控环节 ,本 基金 管理 人内 控等相 关部 门进 行事 前、 事中、 事后 的监 控。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执 行了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和 《 长 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管 理制 度》 的规 定, 不同投 资者 的利 益得 到了 公平对 待 。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2 页


本基金 管理 人严 格控 制不 同投资 组合 之间 的同 日反 向交易 , 对 同向 交易 的价 差 进行事 后分 析, 定期出具公平 交易稽核 报 告。本报告期 报告认为 , 本基金管理人 旗下投资 组 合的同向交 易价差均 在合理 范围 内, 结果 符合 相关政 策法 规和 公司 制度 的规定 。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报告期内未发 现本基金 存 在异常交易行 为,没有 出 现基金参与的 交易所公 开 竞价同日反向 交 易成交 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的现 象。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4 年中国经济在面临 “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 期” 三 期叠 加的 背景 下, 中国经 济的 传统 动力 投资 、消费 、出 口, 日渐 式微 ,全 年 CPI 同比 增 长 2.2%,GDP 同比 增长7.4% ,总体 上通 胀低 位, 货币 宽松, 宏观 经济 在区 间内 波动运 行。


2014 年1 季度, 央行 春节 前投放 而节 后回 收资 金, 但外汇 占款 增加 巨大, 回 购利率 大幅 下行 , 市场流 动性 充裕,1 年期 AA 级短 期融 资券 收益 率到 达 6.1% 附 近。2 季 度, 宏观 经济面 临下 滑压 力, 央行货币政策 明显转向 , 持续向市场投 净放资金 。3 季度,宏观 经济不见 好 转,央行 先 后三次定 向降准 , 债券 牛市 进一 步 延续 ,1 年期AA 级短期 融 资券收 益率 到 达 5.2% 附 近 。 之 后 4 季度 , 央行 定向降准、SLF 操作 、下 调正回购利率 ,结构性 降 息等定向点灌 政策,对 经 济刺激作用有 限。银 行间流 动性 面 临IPO 和季 节性时 点冲 击, 年 末 1 年期 AA 级短 期融 资券 收益 率 回升 到 6.0% 附 近。 回顾我 们在 2014 年 的操 作, 总体 看来 较为 成功 。6 月末成 立 , 当 时资 金面 较 紧, 因此 以同 业 定存和 回购 配置 建仓 。 平 稳进入 开放 期后 , 资 产配 置大致 以 50% 债 券、30% 定 存、30% 交 易所 回购、 10% 杠 杆为 主,3 季 度债 券 牛市行 情下 , 保 持了 较高 组合 期 限。 信用 类债 券以 中等评 级的 高收 益债 券为主。4 季 度末,流 动 性趋紧,我们 再次提高 了 回购资产比重 。总体来 看 ,为组合持 有人取得 了稳健 的投 资回 报。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净 值收 益率 为 2.2684% ,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为 0.1822%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 年, 地产 销售 对 投资的 滞后 影响 逐渐 显现 , 而地 方政 府信 用撤 出 “ 平台公 司 ” 对基 建的负面影响 更应高度 关 注。总体来看 ,宏观经 济 的 “底线”思 维,要 求 2015 年至少上 半年都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2 页


应维持 较为 宽松 的货 币环 境, 以保 证宏 观经 济走 稳 。 中国经 济将 在7.2% 上下 运 行, CPI 平均在 2.0% 左右, 通胀 无忧 ,进 一步 降准降 息可 能性 极大 。 对于2015 年的 债券 市场 , 我们认 为经 过年 末市 场调 整, 债券 收益 率重 新回 到 安全空 间 。 作 为 货币基金主要 投资品种 的 短期融资券和 浮息债券 存 在投资机会, 同业协议 存 款在利率市 场化背景 下也有较高价 格。我们 将 紧盯宏观 经济 与政策变 化 ,适时优化组 合配置, 把 握流动性、 收益性和 风险性 三者 的平 衡, 为持 有人争 取稳 健的 投资 回报 。 4.6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1 、有 关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及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公司成立了受 托资产估 值 委员会,为基 金估值业 务 的最高决策机 构,由公 司 总经理、分管 估 值业务副总经 理、督察 长 、投资总监、 研究部总 经 理、运行保障 部经理、 基 金会计、基 金经理和 行业研 究员 、金 融工 程研 究员等 组成 ,公 司监 察稽 核人员 列席 受托 资产 估值 委员会 。


受托资产估值 委员会负 责 制定、修订和 完善基金 估 值政策和程序 ,定期对 估 值政策和程序 进 行评价,在发 生了影响 估 值政策和程序 的有效性 及 适用性的情况 后及时修 订 估值方法, 以保证其 持续适用。基 金会计凭 借 其专业技能和 对市场产 品 长期丰富的估 值经验以 及 对相关法律 法规的熟 练掌握,对没 有市价 的 投 资品种的估值 方法在其 专 业领域提供专 业意见。 基 金经理及研 究员凭借 其丰富的专业 技能和对 市 场产品的长期 深入的跟 踪 研究,对没有 市价的投 资 品种综合宏 观经济、 行业发展、及 个股状况 等 各方面因素, 从价值投 资 的角度进行理 论分析, 并 根据分析的 结果向受 托资产估值委 员会建议 应 采用的估值方 法及合理 的 估值区间。金 融工程人 员 根据受托资 产估值委 员会提出的多 种估值方 法 预案,利用金 融工程研 究 体系各种经济 基础数据 和 数量化工具 ,针对不 同的估值方法 及估值模 型 进行演算,为 估值委员 会 寻找公允的、 操作性较 强 的估值方法 提供数理 依据。监察稽 核人员对 估 值委 员会做出 的决议进 行 合规性审查, 对估值委 员 提交的基金 估值信息 披露文 件进 行合 规性 审查 。


受托资产估值 委员会成 员 均具有五年以 上证券、 基 金行业工作经 验,具备 专 业胜任能力; 基 金会计具有会 计从业资 格 和基金行业从 业资格, 精 通基金估值政 策、流程 和 标准,具有 五年以上 基金估值和会 计核算工 作 经验;基金经 理和研究 员 均拥有五年以 上基金、 证 券投资工作 经验,精 通投资 、研 究理 论知 识和 工具方 法。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的程 度


基金经 理作 为估 值委 员会 成员, 凭借 其丰 富的 专业 技 能和对 市场 产品 的长 期深 入的跟 踪研 究, 向受托 资产 估值 委员 会建 议 应采 用的 估值 方法 及合 理的估 值区 间。 基金 经理 有权出 席估 值委 员 会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2 页


会议, 但不 得干 涉估 值委 员会作 出的 决定 及估 值政 策的执 行。


3 、参与估值流 程各方之 间 存在的任何重 大利益冲 突 估值委员会秉 承基金持 有 人利益至上 的 宗旨, 在估 值方 法的 选择 上力求 客观 、 公 允, 在 数 据的采 集方 面力 求公 开、 获取方 便、 操作 性强、 不易操 纵。 本基 金管 理人 旗下管 理的 基金 , 其 参与 估 值流程 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大 的利 益冲 突 。


4 、已 签约 的任 何定 价服 务 的性质 与程 度


本基金管理人 已与中央 国 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 司 签署服务协议 ,由其按 约 定提供银行间 同 业市场 交易 的 债 券品 种的 估值数 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 《 长城 工资 宝货 币市 场基金 基金 合同 》 规 定, 本基金 收益 “每 日分 配、 每日支 付” , 每日 收益支付方 式只采用 红利 再投资(即红 利转基金 份额)方式,投资 人可通过 赎回 基金份额获 得现金 收益。 本报告 期应 以再 投资 形式 分配利 润人 民 币960,787.34 元, 已分 配利 润人 民币960,787.34 元。 4.8 报告 期内管理人对本基 金持有人数或基金 资产净值预警情形 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自 2014 年 8 月 8 日起 至 2014 年 10 月 22 日止 连续 四十 七个工 作日 ,自 2014 年 10 月 28 日起 至 2014 年 12 月 29 日 止连 续 四十五 个工 作日 基金 资产 净值低 于人 民币 五千 万元。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托管 人 严格遵 守 《中 华人 民共 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及 其 他有关 法律 法规 、 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的 规 定,尽职尽责 地履行了 托 管人应尽的义 务,不存 在 任何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净值计算、 利润分配 等情况 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在 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 值 计算、利润分 配、基金 费 用开支等方面 , 能够遵 守有 关 法 律法 规, 未发现 有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2 页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发表意 见 托管人认为, 由基金管 理 人编制并经托 管人复核 的 本基金报告中 的财务指 标 、净值表现、 财 务会计 报告 、利 润分 配、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 §6 审计报 告 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所为本 基 金出具了 标准 无保留意 见 的审计报告, 投 资者可 通过 年度 报告 正文 查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长城 工资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9,586,043.24 结算备 付金


169,000.00 存出保 证金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0,074,658.73 其中: 股票 投资


-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20,074,658.73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9,900,23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739,163.26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 款


263,851.00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60,732,946.23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2 页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5,699,871.45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300,000.00 应付赎 回款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7,849.81 应付托 管费


2,511.94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6,279.87 应付交 易费 用


3,207.76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2,233.59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99,000.00 负债合 计


6,120,954.4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54,611,991.81 未分配 利润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54,611,991.81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60,732,946.23 注: (1 ) 报 告截 止 日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1.000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54,611,991.81 份。 (2 ) 本基 金合 同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生 效。 本基 金 本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 期间系 自 2014 年 6 月2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因 此, 无上 年度 末财 务数据 。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长城 工资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4 年6 月2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6 月25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238,061.98 1.利息 收入


1,078,861.98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328,671.59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2 页


债券利 息收 入


358,609.26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391,581.13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159,200.00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159,200.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减: 二、费用


277,274.64 1.管 理人 报酬


55,383.22 2.托 管费


17,722.62 3.销 售服 务费


44,306.64 4.交 易费 用


- 5.利 息支 出


49,661.06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49,661.06 6.其 他费 用


110,201.10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960,787.34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960,787.34 注:本 基金 合同 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 生效 。本 基 金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系自 2014 年 6 月2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因 此, 无上 年度 可比 期间财 务数 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长城 工资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6 月 2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6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2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211,516,888.02 - 211,516,888.02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960,787.34 960,787.34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156,904,896.21 - -156,904,896.21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66,301,244.86 - 66,301,244.86 2. 基金 赎回 款 -223,206,141.07 - -223,206,141.07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960,787.34 -960,787.34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54,611,991.81 - 54,611,991.81 注:本 基金 合同 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 生效 。本 基 金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系自 2014 年 6 月2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因 此, 无上 年度 可比 期间财 务数 据。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杨光 裕______














______ 熊 科金______














____ 彭洪 波____ 基金管 理 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长城工资宝货 币市场基 金( 以下简称“本 基金 ”) ,系 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 员 会(以下简 称 “中国 证监 会 ” )证 监许 可[2014] 374 号文 “ 关于 核准长 城工 资宝 货币 市场 基金募 集的 批复 ” 的 核准, 由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自 2014 年 6 月 16 日至2014 年 6 月 20 日向 社会公 开募 集, 募 集 期 结 束 经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验 证 并 出 具 安 永 华 明 (2014 ) 验 字 第 60737541_H03 号验 资报 告 后 , 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基 金备案 材料 。 基 金合 同于2014 年6 月25 日生 效 。 本 基 金 为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 设 立 时 募 集 的 有 效 认 购 资 金 ( 本 金 ) 为 人 民 币 211,513,658.46 元 ,在 首 次募集 期间 有效 认购 资金 产生的 利息 为人 民 币 3,229.56 元, 以上 实收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2 页


基金( 本息 )合 计为 人民 币 211,516,888.02 元, 折 合 211,516,888.02 份基 金 份额。 本基 金的 基 金管理人为长 城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注 册登记机 构 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 人为中信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 中信 银行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现金 、通 知 存款 、短 期融 资券 、1 年以 内( 含 1 年 )的 银行定 期存 款 和 大额存 单、 期限 在1 年以 内 (含1 年) 的债 券回 购 、 期限 在 1 年以 内 (含1 年) 的 中央 银行 票据、 剩余期 限在397 天 以内 ( 含 397 天 )的 债券 、剩 余 期限在 397 天 以内 (含397 天) 的资 产支 持证 券、剩 余期 限在 397 天以 内(含 397 天) 的中 期票 据,以 及中 国证 监会 、中 国人民 银行 认可 的 其 他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货币 市场工 具。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基 准为 :银 行活 期存 款利率(税后)。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 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 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相 关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采用若 干修 订后/新 会计 准 则 2014 年 1 至 3 月, 财政 部 制定了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9 号—— 公 允价 值计量 》 和《企 业会 计 准则 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 列报》 等 7 项 会计 准则 ; 上述 7 项 会计 准则 均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施 行。2014 年 6 月, 财政 部 修订了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7 号—— 金 融工 具列 报》 ,在 2014 年年 度及 以后期 间的 财务 报告 中施 行。 上述会 计准 则的 变化 对本 财务报 表无 重大 影响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4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及 自2014 年6 月2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止期 间 的经营 成果 和净 值 变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2 页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 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 计准则、 《证 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 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编 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止。 唯本 会 计期间 为 2014 年6 月25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止。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一 个单 位的金 融资 产 (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资 产 ) 或 权益 工具的 合同 。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 的金 融资 产分 类为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及应 收款 项; 本基金 持有 的交 易性 金融 资产主 要为 债券 投资 。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 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 买入返售金融 资 产和各 类应 收款 项等 。 (2) 金 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 的金 融负 债于 初始 确认时 归类 为交 易性 金融 负债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 本基金持有的 金融负债 均 划分为其他金 融负债, 主 要包括卖出回 购金融资 产 款和各类应付 款 项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的 初始确 认、 后续计 量和 终止确 认 本基金于成为 金融工具 合 同的一方时确 认一项金 融 资产或金融负 债,按照 取 得时的公允价 值 作为初 始确 认金 额。 取得 债 券投资 支付 的价 款中 包含 债券起 息日 或上 次除 息日 至购买 日止 的利 息, 单独确 认为 应收 项目 ;应 收款项 和其 他 金 融负 债等 相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额 。 债券投资采用 实际利率 法 ,以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 计 量,即债券投 资按票面 利 率或商定利率 每 日计提应收利 息,按实 际 利率法在其剩 余期限内 摊 销其买入时的 溢价或折 价 ;同时于每 一计价日 计算影子价格( 附注 7.4.4.5) ,以避免 债券投资 的摊 余成本与公允 价值的差 异 导致基金资产 净值 发生重 大偏 离 。 应收 款项 和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 实际 利率法 ,以 摊余 成本 进行 后续计 量。 当收取某项金 融资产现 金 流量的合同权 利已终止 或 该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 乎 所有的风险和 报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2 页


酬已转 移时 , 终 止确 认该 金融资 产。 终止 确认 的金 融资产 的成 本 按 移动 加权 平均法 于交 易日 结转 。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7.4.4.5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的 估值原 则 本基金估值采 用摊余成 本 法,其相当于 公允价值 。 估值对象以买 入成本列 示 ,按实际利率 并 考虑其 买入 时的 溢价 与折 价,在 其剩 余期 限内 摊销 ,每日 计提 收益 或损 失。


本基金 不采 用市 场利 率和 上市交 易的 债券 和票 据的 市价计 算基 金资 产净 值。


本基金 金融 工具 的估 值方 法具体 如下 :


(1) 银 行存 款


基金持 有的 银行 存款 以本 金列示 ,按 银行 实际 协议 利率逐 日计 提利 息。


(2)债券 投资


基金持有的附 息债券、 贴 现券购买时采 用实际支 付 价款(包含交 易费用) 确 定初始成本, 每 日按摊 余成 本和 实际 利率 计算确 定利 息收 入。


(3) 回 购协 议


1) 基金 持有 的回 购协 议 ( 封闭式 回购 ) , 以成 本列 示 , 按 实际 利率 在实 际持 有 期间内 逐日 计提 利息; 2) 基金持有的 买断式回 购 以协议成本列 示,所产 生 的利息在实际 持有期间 内 逐日计提。回 购 期间对涉及的 金融资产 根 据其资产的性 质进行相 应 的估值。回购 期满时, 若 双方都能履 约,则按 协议进行交割 。若融资 业 务到期无法履 约,则继 续 持有现金资产 ;若融券 业 务到期无法 履约,则 继续持 有债 券资 产, 实际 持有的 相关 资产 按其 性质 进行估 值。


(4)其他


1) 如有确凿证 据表明按 上 述方法进行估 值不能客 观 反映其公允价 值的,基 金 管理人可根据 具 体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 商定 后,按 最能 反映 公允 价值 的价格 估值 ;


2) 为了避免采 用摊余成 本 法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 与 按其他可参考 公允价值 指 标计算的基金 资 产净值发生重 大偏离, 从 而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 利 益产生稀释和 不公平的 结 果,基金管 理人于每 一估值 日 , 采 用其 他可 参考 公允价 值指 标 , 对 基金 持有 的估值 对象 进行 重新 评估 , 即 “影 子定 价 ” 。 当“ 影子定价 ”确定的 基 金资产净值与 摊余成本 法 计算的基 金资 产净值的 偏 离度的绝对 值达到或 超过 0.25% 时,基 金管理 人应根据风险 控制的需 要 调整组合。其 中,对于 偏 离度的绝对值 达到或 超过0.5% 的情 形, 基金 管 理人应 编制 并披 露临 时报 告;


3) 如有 新增 事项 ,按 国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2 页


7.4.4.6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的 抵销 当本基金同时 满足下列 条 件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 负 债以相互抵销 后的净额 在 资产负债表内 列 示:具有抵销 已确认金 额 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 定 权利是当前可 执行的; 计 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 时变现 该金 融资 产和 清偿 该金融 负债 。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的基 金份额 总 额 。 每份 基金 份 额面值 为1.00 元。 由于 申 购、 赎回 引起 的 实收基金的变 动分别于 基 金申购确认日 、赎回确 认 日列示。上述 申购和赎 回 分别包括基 金转换所 引起的 转入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加 和转 出基 金的 实收 基金减 少。 7.4.4.8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 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 本金与适用的实际利率逐 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 前支取定期存 款,按协议规 定的利率 及 持有期重新计 算存款利 息 收入,并根据 提前支取 所 实际收到的 利息收入 与账面已确认 的利息收 入 的差额确认利 息收入损 失 ,列入利息收 入减项, 存 款利息收入 以净额列 示。 另 外,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基 金 部通 知(2006)22 号 文 《关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提 前支取 定期 存款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的 规定 ,因 提前支 取导 致的 利息 损失 由基金 管理 公司 承担 ;


(2) 债 券利 息收 入按 实际 持 有期内 逐日 计提 。 附息 债 券、 贴现 券购 买时 采用 实 际支付 价款 ( 包 含交易 费用 )确 定初 始成 本,每 日按 摊余 成本 和实 际利率 计算 确定 利息 收入 ;


(3)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按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摊余成 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利 率与 合同 利率差 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同 利率 ) , 在回 购期 内 逐日计 提;


(4) 债 券投 资收 益于 卖出 债 券成交 日确 认, 并按 卖出 债券成 交金 额与 其成 本、 应 收利 息及 相关 费用的 差额 入账 ;


(5) 其 他收 入在 主要 风险 和 报酬已 经转 移给 对方 , 经 济 利益很 可能 流入 且金 额可 以可靠 计量 的 时候确 认。 7.4.4.9 费 用的 确认 和计量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25%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08%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 日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20% 的年费 率逐 日计 提; (4) 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支 出 , 按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的 摊余成 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利 率与 合同 利率差 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同 利率 )在 回购 期内 逐日计 提; (5)其 他费 用系 根据 有关 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 按 实 际支出 金额 , 列入 当期 基 金费用 。 如果 影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2 页


响基金 份额 净值 小数 点后 第四位 的, 则采 用待 摊或 预提的 方法 。 7.4.4.10 基 金的 收益 分配 政策 (1) 本 基金 的每 份基 金份 额 享有同 等分 配权 ;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为 红利再 投资 ,免 收再 投资 的费用 ; (3)“ 每日 分配 、 每 日支 付 ” 。 本基 金根 据每 日基 金 收益情 况 , 以 每万 份基 金 已实现 收益 为基 准, 为 投资 人每 日计 算当 日收益 并全 部分 配, 当日 所得收 益结 转为 基金 份额 参与下 一日 收益 分配 。 每日进 行支 付。 投资 人当 日收益 分配 的计 算保 留到 小数点 后 2 位, 小数 点后第 3 位按去 尾原 则 处 理,因 去尾 形成 的余 额进 行再次 分配 ,直 到分 完为 止; (4) 本 基金 根据 每日 收益 情 况, 将当 日收 益全 部分 配 , 若 当日 已实 现收 益大 于 零时 , 为 投资 人 记正收益;若 当日已实 现 收益小于零时 ,为投资 人 记负收益;若 当日已实 现 收益等于零 时,当日 投资人 不记 收益 ; (5) 本基金每 日进行收 益计 算并分配时, 每日收益 支 付方式只采用 红利再投 资( 即红利转基 金 份额) 方式 , 投 资人 可通 过 赎回基 金份 额获 得现 金收 益。 基金 进行 当日 收益 支 付时 , 若 当日 净收 益 大于零,则为 投资人增 加 相应的基金份 额;若当 日 净收益等于零 ,则保持 投 资人基金份 额不变。 基金管理人将 采取必要 措 施尽量避免基 金净收益 小 于零的情形。 若当日净 收 益小于零时 ,则缩减 投资人 基金 份额 ; (6) 当 日申 购的 基金 份额 自 下一个 工作 日起 , 享 有基 金的收 益分 配权 益; 当日 赎 回的 基金 份额 自下一 个工 作日 起, 不享 有基金 的收 益分 配权 益; (7)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 有规定 的从 其规 定。 7.4.4.11 分 部 报告 截至本期末, 本基金仅 在 中国大陆境内 从事证券 投 资单一业务, 因此,无 需 作披露的分部 报 告。 7.4.4.12 其 他重 要的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其 他重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事 项。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会计 政策 变更的 说明 在7.4.2 会计 报表的 编制 基础 中披 露。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2 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1. 营业 税、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政 策的通知 》 , 自 2004 年1 月1 日起 , 对 证 券投资 基金 (封 闭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 管 理人 运用 基金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入 ,免 征营 业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2. 个人 所得 税 个人所 得税 税率 为 20%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对基 金 取得的股票的 股息、红 利 收入、债券的 利息收入 及 储蓄利息收 入,由上 市公司、债券 发行企业 及 金融机 构在向 基金派发 股 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 利 息收入及储 蓄利息收 入时代 扣代 缴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 , 自 2008 年10 月9 日 起暂免 征收 储蓄 存款 利息 所得个 人所 得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信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长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长城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东方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东方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中原信 托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北方国 际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长城嘉 信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控股 子公 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2 页


7.4.8.1.1 股 票交 易 注: 本基 金本 期2014 年 6 月 25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未 通过关 联方 交易 单 元进行 股票 交易 。 7.4.8.1.2 债 券交 易 注: 本基 金本 期2014 年 6 月 25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未 通过关 联方 交易 单 元进行 债券 交易 。 7.4.8.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6 月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长城证券 334,500,000.00 100.00%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4 年6 月 25 日 生效, 无 上 年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7.4.8.1.4 权 证交 易 注: 本基 金本 期2014 年 6 月 25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未 通过关 联方 交易 单 元进行 权证 交易 。 7.4.8.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注: 本基 金本 期2014 年 6 月 25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未 产生应 支付 关联 方 的佣金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6 月25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55,383.22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188.21 注:1 ) 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 提, 按 月支 付。 基金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0.25%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 .2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2 页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本 期末 本基 金应 付基 金 管理费 为人 民 币7,849.81 元。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4 年6 月25 日生 效,无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数据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6 月 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17,722.62 注:1 ) 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 提, 按 月支 付。 基金 托管 费按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0.08%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 .08%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本 期末 本基 金应 付基 金 托管费 为人 民 币2,511.94 元。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4 年6 月25 日生 效,无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数据 。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 6 月 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40,539.71 中信银 行 986.14 长城证 券 0.62 合计 41,526.47 注:1)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用 于支付 销售 机构 佣金 、基 金的营 销费 用以 及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服务费等。基 金销售服 务 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 本基金的销售 服务费按 前 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20% 年费 率计 提。 销售 服 务费的 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 .2%/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本期 末本 基金 应付 关联 方销售 服务 费余 额合 计5,523.90 元, 其中 : 应 付长 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销售服 务费 为人 民币 5,417.51 元 ;应 付中 信银 行销 售服务 费为 人民 币 106.34 元;应 付长 城证 券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2 页


销售服 务费 为人 民 币0.05 元。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4 年6 月25 日生 效,无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数据 。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注: 本基 金本 期2014 年 6 月 25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未 与关联 方进 行银 行 间同业 市场 债券(含 回购) 交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注: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于本期 未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于本 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 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注:除 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于本 期末 未持 有本基 金份 额。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6 月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期 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信银行 386,043.24 23,009.48 注: 本基 金的 银行 存款 由基 金托管 人中 信银 行保 管 , 按 银行活 期利 率计 息 。 本 基金 基金合 同 于2014 年6 月25 日生 效, 无上 年 度可比 期间 数据 。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 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注: 本基 金本 期2014 年 6 月 25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未 在承销 期内 直接 购 入关联 方承 销证 券。 7.4.9 期 末( 2014 年 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末 未持 有因认 购新 发/ 增发 证券 而 流通受 限的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末 未持 有暂时 停牌 等流 通受 限的 股票。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人 民 币5,699,871.45 元, 是以 如下 债 券作为 抵押 :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2 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090205 09 国开05 2015 年 1 月 5 日 100.87 57,000 5,749,590.00 合计





57,000 5,749,59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额 为人 民 币0.00 元,无 质押 的债 券。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 单位:人 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20,074,658.73 33.05 其中: 债券 20,074,658.73 33.05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9,900,230.00 49.2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9,755,043.24 16.06 4 其他各项 资产 1,003,014.26 1.65 5 合计 60,732,946.23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6.77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5,699,871.45 10.4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报告期内 债券回购 融 资余额占基金 资产净值 的 比例为报告期 内每个交 易 日融资余额 占资产净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2 页


值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的 说明 注:本 报告 期内 未发 生债 券正回 购的 资金 余额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20% 的情 况。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 8.3.1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 基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57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11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11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80 天情况 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未发 生违规 超 过180 天的 情况 。 8.3.2 期 末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分 布比 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61.47 10.9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1.1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20.2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11.08 - 4 90 天( 含) —180 天 26.5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含) —397 天 (含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109.37 10.99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 元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2 页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1,055,469.29 20.24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1,055,469.29 20.24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9,019,189.44 16.52 6 中期票 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20,074,658.73 36.76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6,052,147.79 11.08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 小排序 的前十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090205 09 国开 05 60,000 6,052,147.79 11.08 2 140327 14 进出 27 50,000 5,003,321.50 9.16 3 041463002 14 富兴CP001 30,000 3,014,436.59 5.52 4 041455002 14 绵 阳科 发 CP001 30,000 3,002,572.67 5.50 5 041460009 14 三安CP001 30,000 3,002,180.18 5.50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8.6 “影子定价”与“摊 余成本法”确定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偏 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9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4565%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1205%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3437%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2 页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 小排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本基金估值 采 用摊余成 本 法,即估值对 象以买入 成 本列示,按实 际利率并 考 虑其买入时的 溢 价与折价,在 其剩余存 续 期内摊销,每 日计提损 益 。本基金不采 用市场利 率 和上市交易 的债券和 票据的 市价 计算 基金 资产 净值。 本基 金通 过每 日分 红使得 基金 份额 的净 值始 终维持 在 1.0000 元。 8.8.2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未出 现过剩 余期 限小 于 397 天 但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 券 的摊余 成本 超过 当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20 % 的情 况。 8.8.3


本报告期内基 金投资的 前 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未 被 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 在 报告编制日前 一 年内受 到过 公开 谴责 、处 罚,不 存在 需说 明的 证券 投资决 策程 序。 8.8.4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739,163.26 4 应收申 购款 263,851.00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003,014.26


8.8.5 投 资组合 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 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2 页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315 173,371.40 50,684,920.50 92.81% 3,927,071.31 7.19%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 有本基 金 225.05 0.000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注:同 时为 基金 管理 人高 级管理 人员 和基 金经 理的 ,分别 计算 在内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6 月 25 日) 基金 份额 总 额 211,516,888.02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66,301,244.86 减: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至 报 告期期 末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223,206,141.07 基 金 合 同 生效 日 起 至报 告期 期 末 基 金拆 分 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4,611,991.81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2 页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1 、基 金管 理人 重大 人事 变 动


自 2014 年 3 月24 日 起, 余骏先 生不 再担 任公 司副 总经理 ,并 全职 担任 长城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 司子公 司长 城嘉 信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总经 理职 务; 自 2014 年 4 月 17 日 起, 杨建华 先生 担任 公 司 副总经 理。 2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 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 人事 变动 2014 年 2 月 27 日中 信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关于 资产 托管部 负责 人变 更的 公告 “因中 信银 行 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 本行”)工 作需要 ,刘勇 先生不再担 任本行 资产托 管部总经理 ,任命 刘 泽云先生为 本行资 产托管 部副总经理 ,主持 资产托 管部相关工 作。刘 泽云先 生的基金行 业高级管 理人员 任职 资格 已在 中国 证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备案 。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涉及 本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资 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投资 策略 无改变 。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1 、本 期未 有改 聘会 计师 事 务所。 2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应支 付 给会计 师事 务所 的报 酬为 人民币 肆万 元。 3 、目前为本 基金提 供审计 服务的会计 师事务 所为安 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 所(特 殊普通合伙) , 为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 务自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持 续至 本报告 期。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2 页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本报 告期基 金管理 人、基金托 管人涉 及托管 业务机构及 其高级 管理人 员未受到任 何稽 查或处 罚。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 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长城证券 2 - - - - - 注:1 、报 告期 内租 用证 券 公司席 位的 变更 情况 : 本报告 期内 共新 增2 个交 易单元 ,减 少 0 个交 易单 元,截 止本 报告 期末 共 计2 个交 易单 元。 2、专 用席 位的 选择 标准 和 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 负责选择 代 理本基金证券 买卖的证 券 经营机构,使 用其席位 作 为基金的专 用 交易席 位,选 择的 标准 是:


(1) 实 力雄 厚, 信誉 良好 , 注册资 本不 少 于3 亿 元人 民币;


(2) 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3) 经 营行 为规 范, 能满 足 基金运 作的 合法 、合 规需 求;








(4) 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并 能满足 基金 运作 高度 保密 的要求 ;








(5)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券 交易 的需 要,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6) 研 究实 力较 强, 有 固定 的研究 机构 和专 门的 研究 人员, 能及 时为 本基 金提 供 高 质量 的咨 询服 务, 包括宏 观经 济报 告、 行业 报告、 市场 走向 分析 、个 股分析 报告 及其 他专 门报 告。





根据上 述标 准考 察确 定后 ,基金 管理 人和 被选 中的 证券经 营机 构签 订委 托协 议,并 通知 托管 人。 基金管理人应 根据有关 规 定,在基金的 中期报告 和 年度报告中将 所选证券 经 营机构的有 关情况、 基金通 过该 证券 经营 机构 买卖证 券的 成交 量、 支付 的佣金 等予 以披 露。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长城工资宝货币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2 页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长城证券 - - 334,500,000.00 100.00% - -


11.8 偏 离度绝对值超 过 0.5% 的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偏离度 绝对 值超 过0.5% 的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