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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300(159925)

南方300: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1 
 
文件3: 
 
南方开元沪深 30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 要 
(2015 年 第 1 号) 
基金管 理人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本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内 容截 止日 :2015 年2 月 18 日 重要提 示





南 方开 元沪 深 300 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以下 简称 “本 基金 ” )由开 元证 券 投资基 金转 型而 来。 基金 转型 经 2013 年1 月 4 日开 元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 议通过 , 并获 中国 证监 会2013 年 1 月25 日证 监许 可 [2013 ]61 号 文核 准 。 自2013 年2 月 18 日 起, 由《 开元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修 订而 成的《 南方 开元 沪 深 300 交易型 开放 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 原《 开元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同日 起失效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完整 。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 监 会核准 ,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核 准 , 并 不表 明其 对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做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 证,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有 风险 。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者在 投资 本基金 前 , 应 全面了 解本 基金的 产品 特性 , 充 分考 虑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并承担 基金 投 资 中出现 的各 类风 险, 包括 : 因政 治、 经济、 社会 等环 境因素 对证 券价 格产 生影 响而形 成的 系 统性风 险, 个别 证券 特有 的非系 统性 风险 , 由 于基 金投资 者连 续大 量赎 回基 金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 基 金管 理人在 基金 管理实 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理 风险 , 本基金 的特 定风险 ( 详见 招 募说明 书“ 风险 揭示 ”章 节)等 等。 本基 金被 动 跟 踪标的 指数 “沪 深 300 指 数” , 因此 ,本 基金的 业绩 表现 与沪 深 300 指数 的表 现密 切相 关。 同 时, 本基 金为 股票型 基金 , 风 险与 收益 高于混 合型 基金 、 债 券型 基金与 货币 市场 基金 。 本 基金为 指数 型基 金, 主要 采用指 数复 制 法 跟踪标 的指 数的 表现 , 具 有与标 的指 数、 以及 标的 指数所 代表 的股 票市 场相 似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是由 开元 证券 投资 基金转 型而 来的 交易 型开 放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ETF ) , 在2 集中申 购期 结束 后将 进行 基金份 额折 算。 通过 份额 折算使 得基 金份 额净 值调 整为 1.0000 元 以后, 未改 变本 基金 的风 险 收益特 征, 既不 会降 低基 金 投资风 险, 也不 会提 高基 金 投资收 益。 本基金 按照 1.00 元的 价格 开展集 中申 购, 在市 场波 动等因 素的 影响 下, 基金 份额净 值可 能 低于1.00 元。 本基金 为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ETF ) , 将在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 由于 本 基金的 标的 指数 组合 证券 横跨深 圳及 上海 两个 证券 交易所 , 本 基金 的申 购、 赎 回采用 组合 证 券 “场 外实 物申 购、 赎回 ” 的模 式办 理, 其申 购、 赎回流 程与 组合 证券 仅在 深圳或 上海 交易 所上市 的单 市 场ETF 产品 有所差 异。 通常 情况 下, 投资者 的申 购、 赎回 申请 在 T+1 日确 认 , 申购所 得ETF 份 额及 赎回 所得组 合证 券 在 T+2 日可 用。 如投 资者 需要 通过 申 购 赎回代 理券 商 参与本 基金 的申 购、 赎回 , 则 应同 时持 有并使 用深 圳A 股 账户 与上 海A 股账 户, 且该 两个 账 户的证 件号 码及 名称 属于 同一投 资者 所有 , 同 时用 以申购 、 赎 回的 深圳 证券 交易所 股票 的托 管证券 公司 和上 海A 股账 户的指 定交 易证 券公 司应 为同一 申购 赎回 代理 券商 。 投资者 集中 申 购或申 购基 金份 额时 应认 真阅读 本招 募说 明书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 在投 资本基 金之 前, 请仔 细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和 基金合 同, 全面认 识本 基金 的风 险收 益特征 和产 品特 性, 并充 分考虑 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理 性判 断市 场, 谨 慎做 出投 资决 策。 基 金的过 往业 绩并 不预 示其 未来表 现。 基 金 管理 人承 诺 以恪尽 职守 、 诚实信 用 、 谨 慎勤勉 的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但不保 证基 金一 定盈 利, 也不向 投资 者 保 证最低 收益 。 基 金管 理人 提醒投 资者 基金 投资 的 “ 买者自 负 ” 原则 , 在 投资 者作出 投资 决策 后, 基 金运 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变 化及 基金 份额 上市 交易价 格波 动引 致的 投资 风险, 由投 资者 自行负 责。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并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 金合 同是约 定 基金当 事人 之间 权利 、 义 务的法 律文 件 。 基金 投资 人自依 基金 合同 取得 基金 份额 , 即 成为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和 本基 金合 同的当 事人 , 其持 有基 金份 额的行 为本 身即 表明 其对 基金合 同的 承 认和接 受, 并按 照 《 基金 法》 、 《 运作 办法 》 、 基 金合 同及其 他有 关规 定享 有权 利、 承 担义 务。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本招募 说明 书已 经本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本 招募 说明 书所载 内容 截止 日为 2015 年 2 月 18 日 ,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 值表现 截止 日 为2014 年12 月 31 日( 财务 资料 未经 审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中 心区 福华 一路 六号 免税商 务大 厦塔 楼 31 、32、33 层整 层 成立时 间:1998 年3 月6 日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3 注册资 本:3 亿 元人 民币 电话: (0755 )82763888 传真: (0755 )82763889 联系人 :鲍 文革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是 经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4 号 文批 准, 由南 方证 券有限 公 司、厦 门国 际信托 投资 公 司、广 西信 托投资 公司 共 同发起 设立 。2000 年 ,经 中国证 监会 证 监基金 字[2000]78 号文 批 准进行 了增 资扩 股, 注册 资本达 到 1 亿元 人民 币。2005 年 ,经 中 国证监 会证 监基 金字[2005]201 号 文批 准进 行增 资扩 股,注 册资 本达 1.5 亿 元 人民币 。2010 年, 经证 监许 可[2010]1073 号 文核 准深 圳市 机场 ( 集 团) 有限 公司 将其 持有 的 30% 股权 转让 给深圳 市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2014 年公 司进 行增 资 扩股, 注册 资本 金 达 3 亿 元人民 币。 目 前股权 结构 : 华 泰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45% 、 深 圳市 投资控 股有 限公 司 30% 、 厦门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 15% 及兴 业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10%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 、 董事 会成 员 吴万善 先生 , 董 事, 中共 党员, 工商 管理 硕士 , 高 级经济 师。 历任 中国 人民 银行江 苏省 分行金 融管 理处 科员 、 中国 人民银 行南 京市 分行 江宁 支行科 员 ; 华 泰证 券证 券发 行部副 经理 、 总经理 助理 ; 江 苏省 证券 登记处 总经 理; 华泰 证券 副总经 理、 总裁 。 现 任华 泰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长 兼党 委副 书记 、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华 泰金 融控 股 ( 香港) 有限 公司 董事。 张涛先 生, 董事 , 中 共党 员, 毕 业于 河海 大学 技术 经济及 管理 专业 , 获 博士 学位。1994 年8 月 加入 华泰 证券 , 历 任总裁 秘书 、 投资银 行一 部业务 经理 、 上海总 部投 资银 行 业务 部 副 总经理 、 公 司董 事会 秘书 、 总裁 助理 兼董 事会 办公 室主任 、 副 总裁 、 党 委委 员。 现 任华 泰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党委委 员; 华泰 长城 期货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华 泰金 融控股 (香 港 ) 有限公 司董 事。 姜健先 生, 董事 , 中 共党 员, 毕 业于 南京 林业 大学 经济及 管理 专业 , 获 硕士 学位。1994 年 12 月 加入 华泰 证券 并一 直在华 泰证 券工 作, 历任 人事处 职员 、人 事处 培训 教育科 科长 、 投资银 行总 部股 票事 务部 副总经 理 、 投 资银行 一部 副总经 理 、 投 资银行 一部 高级经 理 、 投 资 银行总 部副 总经 理兼 发行 部经理 、 资 产管 理总 部总 经 理、 投 资银 行总 部业 务总 监 、 总裁 助理、 副总 裁 、 董 事会 秘书 等职 务。 现 任华 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的副 总裁 、 党 委委 员、 董 事会 秘书; 华泰联 合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董事 、 华 泰紫 金投 资有 限责任 公司 董事 、 江 苏股 权交易 中心 有限 责任公 司董 事长 、 华 泰瑞 通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 江 苏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董事 、 证 通股 份 有限公 司董 事。 夏桂英女 士, 董事, 中共 党员,高 级经 济师,26 年 法律公司 管理 经济工 作从 业经历 。 毕业于 中国 政法 大学 法律 专业, 获法 学硕 士学 位。 曾 先后担 任中 国政 法大 学中 国法制 研究 所4 教师 、 深 圳市 人大法 工委 办公室 主任 科员 、 深 圳市 光通发 展有 限公 司办 公室 主任 、 深 圳市 投 资管理公 司总 法律顾 问、 深圳市对 外劳 动服务 有限 公司党总 支书 记、董 事长 等职。2004 年 10 月加 入深圳 市投 资控股 有限公司 ,历 任法律 事务 部部长、 企业 一部部 长职 务。现任 深圳 市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深圳 市通 产集 团有 限公司 董事 、 深 圳市 高新 投集团 有限 公司 董事、 深圳 市城 市建 设开 发 (集 团) 公司 董事、 深圳 市中小 企业 信用 融资 担保 集团有 限公 司 董事。 项建国 先生 , 董 事, 中共 党员, 高级 会计 师, 大学 本科毕 业于 中南 财经 大学 财务会 计专 业。曾 在江 西财 经大 学任 教并担 任审 计教 研室 副主 任,其 后在 深圳 蛇口 信德 会计师 事务 所 、 深圳市商 贸投 资控股 公司 任职,2004 年深圳 市投资 控股有限 公司 成立至 今, 历任公司 投资 部部长 、投 资发 展部 部长 、企业 一部 部长 ,长 期从 事投融 资、 股权 管理 、股 东事务 等工 作 。 现任深 圳市 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战 略发 展部 部长 、中 国深圳 对外 贸易 (集 团) 有限公 司董 事 、 深圳市 长城 润达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监 事、 深圳 市高 新投集 团有 限公 司监 事、 华润五 丰肉 类食 品 (深 圳) 有限 公司 董事、 深圳市 建筑 设计 研究 总院 有限公 司董 事、 深圳 市深 投华控 产业 投 资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 李自成 先生 ,董 事, 中共 党员, 硕士 研究 生学 历。 历任厦 门大 学哲 学系 团总 支副书 记 、 厦门国 际信 托投 资公 司办 公室主 任、 营业 部经 理、 计财部 经理 、 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厦门 国际 信托投 资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厦 门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工 会主 席、 党总支 副书 记 。 现任厦 门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总经 理。 庄园芳 女士 , 董 事, 工商 管理硕 士, 经济 师。 历任 兴业证 券交 易业 务部 总经 理助理 、 负 责人, 证券 投资 部副 总经 理、 总 经理 , 投 资总 监; 现任兴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副总 裁、 兴业 创新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兴 证( 香港 )金 融控 股有限 公司 董事 。 杨小松 先生 , 总 裁, 中共 党员, 经济 学硕 士, 注册 会计师 。 历 任德 勤国 际会 计师行 会计 专业翻 译 , 光 大银 行证 券 部职员 , 美 国NASDAQ 实习 职员 , 证 监会 处长 、 副主 任。2012 年加 入南方 基金 , 担 任督 察长 , 现任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 总裁 、 党 委副 书记、 南方 东英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香港 )董事 。 姚景源 先生 , 独 立董 事, 经 济学硕 士。 历任 国家 经委 副处长 、 商 业部 政策 研究 室副处 长、 国际合 作司 处长 、 副 司长 、 中国 国际 贸易 促进 会商 业行业 分会 副会 长、 常务 副会长 、 国 内贸 易部商 业发 展中 心主 任、 中国商 业联 合会 副会 长、 秘书长 、 安 徽省 政府 副秘 书长、 安徽 省阜 阳市政 府市 长、 安徽 省统 计局局 长、 党组 书记 、 国 家统计 局总 经济 师兼 新闻 发言人 。 现 任国 务院参 事室 特约 研究 员, 中国经 济 50 人 论坛 成员 , 中国统 计学 会副 会长 。 李心丹 先生 , 独 立董 事, 金融学 博士 , 国 务院 特殊 津贴专 家, 国务 院学 位委 员会、 教育 部全国 金融 硕士 专业 学位 教学指 导委 员会 委员 。 历 任东南 大学 经济 管理 学院 助教 、 讲 师、 副 教授、 教授 , 现 任南 京大 学工程 管理 学院 院长 、 金 融工程 研究 中心 主任 、 南 京大学 创业 投资 研究与 发展 中心 执行 主任 、 教授 、 博 士生 导师、 江苏 省省委 决策 咨询 专家 、 上 海证券 交易 所5 上市委 员会 委员 及公 司治 理委员 会委 员 、 上海 证券 交易所 、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 国 信证 券等 单 位的博 士后 指导 导师 , 中 国金融 学年 会常 务理 事、 国家留 学基 金会 评审 专家 、 江 苏省 资本 市 场研究 会会 长、 江苏 省科 技创新 协会 副会 长。 周锦涛 先生 , 独 立董 事, 工商管 理博 士, 香港 证券 及投资 学会 高级 资深 会员 。 曾任 职香 港警务 处( 商业 罪案 调查 科), 香港 证券 及期 货专 员办 事处, 及香 港证 券及 期货 事务监 察委 员 会, 退 休前 为该 会的 法规 执行部 总监 。 其 后曾 任该 会法规 执行 部顾 问及 香港 汇业集 团控 股有 限公司 独立 非执 行董 事。 现任香 港金 融管 理局 顾问 。 郑建彪先 生, 独立董 事, 中共党员 ,经 济学硕 士,20 年以上 证券 从业经 历。 毕业于 财 政部科 研所 , 曾任职 于北 京市财 政局 、 深圳蛇 口中 华会计 师事 务所 、 京 都会 计师事 务所 等 机 构, 先 后担任 干部、 经理 、 副主 任等工 作。 现 担任 致同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 普通 合 伙) 董 事 合伙人 ,中 国证 监会 上市 公司并 购重 组专 家咨 询委 员会委 员职 务。 周蕊女 士, 独立 董事, 硕士 研究生 学历 , 曾 工作 于北 京市万 商天 勤 ( 深圳) 律师 事务所 、 北京市 中伦 (深 圳) 律师 事务所 、 北 京市 信利 (深 圳) 律 师事 务所 , 现 任北 京市金 杜 ( 深圳 ) 律师事 务所 华南 区管 理合 伙人, 全联 并购 公会 广东 分会副 会长 、 广 东省 律师 协会女 律师 委员 会副主 任 、 深 圳市中 小企 业改制 专家 服务 团专 家、 深圳市 中小 企业 公共 服务 联盟副 主席 、 深 圳市易 尚展 示股 份有 限公 司独立 董事 。 2 、监 事会 成员 骆新都 女士 , 监 事, 经济 学硕士 , 经 济师 。 历 任民 政部外 事处 处长 、 南 方证 券有限 公司 副总裁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顾问 ;现 任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监事会 主席 。 舒本娥女 士, 监事,15 年 的证券行 业从 业经历 。毕 业于杭州 电子 工业学 院会 计专业 , 获学士 学位 。 曾 任职 于熊 猫电子 集团 公司 , 担 任财 务处处 长工 作。1998 年 10 月加入 华泰 证 券, 历 任计 划资 金部 副总 经理、 稽查 监察 部副 总经 理、 总 经理 、 计 划财 务部 总经理 。 现 任华 泰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财务 负责人 、 计 划财 务部 总经 理; 华 泰联 合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监事 会主 席、 华泰 长城 期货有 限公 司副董 事长 、 华泰紫 金 投 资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 、 华 泰瑞通 投资 管 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姜丽花 女士 , 监 事, 中共 党员, 高级 会计 师, 大学 本科毕 业于 深圳 广播 电视 大学会 计学 专业。 曾在 浙江 兰溪 马间 专厂、 浙江 兰溪 纺织 机械 厂、 深 圳市 建筑 机械 动力 公司、 深圳 市建 设集团、 深圳 市建设 投资 控股公司 工作 ,2004 年深 圳市投资 控股 有限公 司成 立至今, 历任 公司计 划财 务部 副经 理、 经理, 财务 预算 部副 部长, 长期从 事财 务管 理、 投融 资、 股 权管 理、 股东事 务等 工作 , 现 任深 圳市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财 务部部 长, 深圳 市科 实投 资发展 有限 公司 监事、 深圳 市国 际招 标有 限公司 董事 、 中 国科 技开 发院有 限公 司监 事、 深圳 市深福 保 ( 集团) 有限公 司监 事、 深 圳经 济 特区房 地产 ( 集团) 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 深 圳市 建 安 (集团 ) 股 份 有限公 司董 事。 苏荣坚 先生 , 监 事, 中 共 党员, 学士 学位, 高级 经 济师。 历任 三明 市财 政局 、 财委, 厦6 门信达 股份 有限 公司 财务 部、 厦门 国际 信托投 资公 司财务 部业 务主 办、 副经 理, 自营 业务 部 经理; 现任 厦门 国际 信托 有限公 司财 务总 监兼 财务 部总经 理、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监 事 。 林红珍女士, 监 事 ,投 资 经济 管 理 专 业 学 士 学位, 后 参加 人 民 大 学 金 融 学院 研 究生 进 修 班。 曾任 厦门 对外供 应总 公司会 计 、 厦 门中友 贸易 联合公 司财 务部 副经 理、 厦门外 供房 地 产 开发公司 财务 部经理 ,1994 年进入 兴业 证券, 先后 担任计财 部财 务综合 组负 责人、直 属营 业部财 务部 经理 、 财 务会 计部计 划财 务部 经理 、 风 险控制 部总 经理 助理 兼审 计部经 理 、 风 险 管理部 副总监 、稽核 审计 部副总 监、风 险管理 部副 总经理 (主持 工作) 、 兴 业证券 风险管 理部总 经理 ,现 任兴 业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财务 部总 经理、 兴业 创新 资本 管理 有限公 司 监 事 。 苏民先 生, 职工 监事, 博士 研究生 , 工 程师。 历任 安徽 国投深 圳证 券营 业部 电脑 工程师 , 华夏证 券深 圳分 公司 电脑 部经理 助理 ,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运作 保障 部副 总监、 市场 服务 部总监 、电 子商 务部 总监 ;现任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风 险管 理部 总监 。 张德伦 先生 , 职 工监 事, 中共党 员, 硕士 学历 。 历 任北京 邮电 大学 副教 授、 华为技 术有 限公司 处长 、 汉唐证 券人 力资源 部总 经理 、 海 王生 物人力 资源 总监 、 华 信惠 悦咨询 公司 副 总 经理、 首席 顾问 ,2010 年1 月加 入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现 任人 力资 源部 总监。 林斯彬 先生 , 职工监 事 , 民商法 专业 硕士 , 先 后担 任金杜 律师 事务 所证 券业 务部实 习律 师、浦 东发 展银 行深 圳分 行资产 保全 部职 员、 银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监 察稽 核部法 务主 管 、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监察 稽核 部职 员,2008 年 12 月加 入南 方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历 任监察 稽核 部经 理、 高级 经理、 总监 助理 ,现 任监 察稽核 部副 总监 。 3 、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 吴万善 先生 ,董事 长 ,简 历同上 。 杨小松 先生 ,总 裁, 简历 同上。 俞文宏 先生 , 副 总裁 , 中 共党员 , 工 商管 理硕 士, 经济师 , 历 任江 苏省 投资 公司业 务经 理、 江苏 国际 招商公 司部 门经理 、 江苏 省国际 信托 投资公 司投 资银 行部 总经 理、 江苏 国信 高 科技创 业投 资有限 公司 董 事长兼 总经 理。2003 年加 入南方 基金 , 现任 南方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副 总 裁、 党委 委员 、南 方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 郑文祥 先生 , 副 总裁 , 工商 管理硕 士。 曾任 职于 湖北 省荆州 市 农 业银 行 、 南方 证券公 司、 国泰君 安证 券公司 。2000 年加入 南方 基金, 历任 国 债投资 经理 、专户 理财 部 副总监 、南 方 避险增 值基 金基金 经 理、 总经理 助理 兼养 老金 业务 部总监 , 现 任南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 总 裁、南 方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总 经理 。 朱运东 先生 ,副 总裁 , 中 共党员 , 经 济学 学士 。曾 任职于 财政 部地 方预 算司 及办公 厅 、 中国经 济开发 信托 投资公 司 ,2002 年 加入南 方基 金 ,历任 北京分 公司 总经理 、产品 开发 部 总监、 总裁 助理 、首 席市 场执行 官, 现任 南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党 委委员 。 秦长奎 先生 , 副 总裁 , 中共 党员, 工商 管理 硕士。 历任 南京汽 车制 造厂 经营 计划 处科员 ,7 华泰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营 业部总 经理 、 总 裁助 理兼 基金部 总经 理、 投资 银行 总部副 总 经 理兼 债券部 总经 理。2005 年加 入南方 基金 ,曾任 督察 长 兼监察 稽核 部总监 , 现 任 南方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副 总裁 、纪 委委 员。 鲍文革 先生 , 督 察长 , 中 国 民主 同盟 盟员 , 经 济学 硕士。 历任 财政 部中 华会 计师事 务所 审计师, 南方 证券有 限公 司投行部 及计 划财务 部总 经理助理 ,1998 年 加入南 方基金, 历任 运作保 障部 总监 、 公 司监 事、 财 务负 责人、 总经 理助 理 , 现 任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 。 4 、基 金经 理 本基金 历任 基金 经理 为:2013 年2 月至 2013 年 4 月 , 潘海 宁;2013 年 4 月至5 月, 杨 德龙;2013 年5 月 至今 , 杨德龙 及罗 文杰 。 杨德龙先生 , 北京大 学经 济学硕士 、清 华大学 工学 学士,具 有基 金从业 资格 。2006 年 加入南 方基 金 , 担 任研 究 部高级 行业 研究 员 、 首 席 策略分 析师 ;2010 年8 月至 2013 年4 月, 任小 康ETF 及南 方小 康基 金经理 ;2011 年9 月 至今 , 任南 方上 证 380ETF 及联 接基金 基金 经 理;2013 年3 月 至今, 任 南方策 略基 金经 理;2013 年 4 月 至今 , 任 南方300 基金经 理;2013 年 4 月至 今, 任南 方开 元 沪深 300ETF 基 金经 理;2014 年 12 月至 今,任 南方 恒生 ETF 基金 经理。 罗文杰 女士 , 美国南 加州 大学数 学金 融硕 士、 美国 加州大 学计 算机 科学 硕士 , 具 有中 国 基金从 业资 格。 曾先 后任 职于美 国 Open Link Financial 公司 、摩 根斯 坦利 公 司,从 事量 化 分析工 作。2008 年 9 月 加 入南方 基金 ,任 南方 基金 数量化 投资 部基 金经 理助 理;2013 年 4 月至今 , 任 南方500 基金 经理;2013 年4 月至 今, 任南 方 500ETF 基金 经理;2013 年 5 月至 今, 任南 方300 基 金经 理 ;2013 年5 月 至今 , 任南 方开元 沪 深 300ETF 基金 经 理;2013 年 5 月至今 ,任 南方 策略 基金 经理;2014 年 10 月 至今 ,任 500 医 药基 金经 理。 5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总裁杨 小松 先生 , 总 裁助 理兼固 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产品开 发部 总监 、 南 方东 英资产 管 理 有限公 司 ( 香港 ) 董 事 李 海鹏 先 生, 总裁 助理 兼权益 投资 总监 史博 先生 , 交 易管理 部总 监王 珂女士 , 投 资部 总监 陈键 先 生 , 专 户投 资管 理部 总监 蒋峰 先生 , 固 定收 益部 总监 韩 亚庆先 生。 6 、 上述 人员 之间 不存 在近 亲属关 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 本情 况


名 称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55 号 成 立 时 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姜 建 清 8 注 册 资 本 : 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联 系 电 话 :010-66105799 联 系 人 : 蒋 松 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 年 12 月 末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共 有 员 工 207 人 , 平 均 年 龄 30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 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 经营 情况 作 为 中 国 大 陆 托 管 服 务 的 先 行 者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自 1998 年 在 国 内 首 家 提 供 托 管 服 务 以 来 , 秉 承 “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 的 宗 旨 , 依 靠 严 密 科 学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 规 范 的 管 理 模 式 、 先 进 的 营 运 系 统 和 专 业 的 服 务 团 队 , 严 格 履 行 资 产 托 管 人 职 责 , 为 境 内 外 广 大 投 资 者 、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机 构 和 企 业 客 户 提 供 安 全 、 高 效 、 专 业 的 托 管 服 务 , 展 现 优 异 的 市 场 形 象 和 影 响 力 。 建 立 了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中 最 丰 富 、 最 成 熟 的 产 品 线 。 拥 有 包 括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信 托 资 产 、 保 险 资 产 、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 安 心 账 户 资 金 、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QFII 资 产 、QDII 资 产 、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 证 券 公 司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证 券 公 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商 业 银 行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基 金 公 司 特 定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 QDII 专 户 资 产 、ESCROW 等 门 类 齐 全 的 托 管 产 品 体 系 , 同 时 在 国 内 率 先 开 展 绩 效 评 估 、 风 险 管 理 等 增 值 服 务 , 可 以 为 各 类 客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托 管 服 务 。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共 托 管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407 只 。 自 2003 年 以 来 , 本 行 连 续 十 年 获 得 香 港 《 亚 洲 货 币 》 、 英 国 《 全 球 托 管 人 》 、 香 港 《 财 资 》 、 美 国 《 环 球 金 融 》 、 内 地 《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等 境 内 外 权 威 财 经 媒 体 评 选 的 45 项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大 奖 ; 是 获 得 奖 项 最 多 的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 优 良 的 服 务 品 质 获 得 国 内 外 金 融 领 域 的 持 续 认 可 和 广 泛 好 评 。 (四)基金托管人的 内部 控制制度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自成立 以来 , 各 项业 务飞 速发展 , 始 终保 持在 资产 托管行 业 的优势 地位 。 这 些成 绩的 取得, 是与 资产 托管 部 “ 一手抓 业务 拓展 , 一 手抓 内控建 设” 的做 法是分 不开 的。 资产 托管 部非常 重视 改进 和加 强内 部风险 管理 工作 , 在 积极 拓展各 项托 管业 务的同 时, 把加 强风 险防 范和控 制的 力度 , 精 心培 育内控 文化 , 完 善风 险控 制机制 , 强 化业 务项目 全过 程风 险管 理作 为重要 工作 来做 。 继2005、2007、2009 、2010 、2011、2012 年六 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 内部 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 充分 的最权威的SAS70 (审计标 准第70 号) 审 阅后,2013年中国工商银 行资产托管部第七次 通过ISAE3402 (原SAS70 ) 审阅 获得无 保留 意9 见的控 制及 有效 性报 告, 表明独 立第 三方 对我 行托 管服务 在风 险管 理、 内部 控制方 面的 健全 性和有 效性 的全 面认 可 。 也 证明中 国工 商银 行托 管服 务的风 险控 制能 力已 经与 国际大 型托 管 银行接 轨, 达到 国际 先进 水平。 目前 ,ISAE3402 审 阅已经 成为 年度 化、 常规 化的内 控工 作手 段。 1 、内 部风 险控 制目 标 保证业 务运 作严 格遵 守国 家有关 法律 法规 和行 业监 管规则 ,强 化和 建立 守法 经营、 规 范运作 的经 营思 想和 经营 风格, 形成 一个 运作 规范 化 、 管理 科学 化、 监 控制 度化 的内控 体系 ; 防范和 化解 经营 风险 , 保 证托管 资产 的安 全完 整; 维护持 有人 的权 益; 保障 资产托 管业 务 安 全、有 效、 稳健 运行 。 2 、内 部风 险控 制组 织结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内部 风险 控制 组织 结构 由中国 工商 银行 稽核 监察 部门( 内 控合规 部、 内部 审计 局) 、资产 托管 部内 设风 险控 制处及 资产 托管 部各 业务 处室共 同组 成 。 总行稽 核监 察部 门负 责制 定全行 风险 管理 政策 , 对各 业务部 门风 险控 制工 作进 行指导 、 监督 。 资产托 管部 内部 设置 专门 负责稽 核监 察工 作的 内部 风险控 制处 , 配 备专 职稽 核监察 人员 , 在 总经理 的直 接领 导下 , 依 照有关 法律 规章 , 对 业务 的运行 独立 行使 稽核 监察 职权 。 各 业务 处 室在各 自职 责范 围内 实施 具体的 风险 控制 措施 。 3、内 部风 险控 制原 则 (1) 合法 性原 则。 内 控制 度应当 符合 国家 法律 法规 及监管 机构 的监 管要 求, 并贯穿 于 托管业 务经 营管 理活 动的 始终。 (2) 完整 性原 则。 托管 业 务的各 项经 营管 理活 动都 必须有 相应 的规 范程 序和 监督制 约; 监督制 约应 渗透 到托 管业 务的全 过程 和各 个操 作环 节,覆 盖所 有的 部门 、岗 位和人 员。 (3) 及时 性原 则 。 托管 业 务经营 活动 必须 在发 生时 能准确 及时 地记 录 ; 按 照 “内 控优 先”的 原则 ,新 设机 构或 新增业 务品 种时 ,必 须做 到已建 立相 关的 规章 制度 。 (4 )审 慎性 原则 。各 项 业务经 营活 动必 须防 范风 险,审 慎经 营, 保证 基金 资产和 其他 委托资 产的 安全 与完 整。 (5) 有效 性原 则。 内控 制 度应根 据国 家政 策、 法律 及经营 管理 的需 要适 时修 改完善 , 并保证 得到 全面 落实 执行 ,不得 有任 何空 间、 时限 及人员 的例 外。 (6) 独立 性原 则。 设 立专 门履行 托管 人职 责的 管理 部门; 直接 操作 人员 和控 制人员 必 须相对 独立 , 适 当分 离; 内 控制度 的检 查、 评价 部门 必 须独立 于内 控制 度的 制 定 和执行 部门 。 4 、内 部风 险控 制措 施实 施 10 (1) 严格 的隔 离制度 。 资 产托管 业务 与传 统业 务实 行严格 分离 , 建 立了 明确 的岗位 职 责、 科 学的 业务 流程 、 详 细的操 作手 册、 严格 的人 员行为 规范 等一 系列 规章 制度, 并采 取了 良好的 防火 墙隔 离制 度, 能够确 保资 产独 立、 环境 独立、 人员 独立 、业 务制 度和管 理独 立 、 网络独 立。 (2) 高 层检 查。 主管 行领 导与部 门高 级管 理层 作为 工行托 管业 务政 策和 策略 的制定 者 和管理 者, 要求 下级 部门 及时报 告经 营管 理情 况和 特别情 况, 以检 查资 产托 管部在 实现 内部 控制目 标方 面的 进展 ,并 根据检 查情 况提 出内 部控 制措施 ,督 促职 能管 理部 门改进 。 (3) 人事 控制 。 资 产托 管 部严格 落实 岗位 责任 制, 建立 “自控 防线 ” 、 “ 互控 防线 ” 、 “监控 防线” 三道 控制 防 线, 健 全绩效 考核 和激 励 机制, 树立 “ 以人为 本” 的内控 文化, 增 强员工 的责 任心 和荣 誉感 , 培 育团 队精 神和核 心竞 争力 。 并 通过 进行定 期 、 定向的 业务 与职 业道德 培训 、签 订承 诺书 ,使员 工树 立风 险防 范与 控制理 念。 (4) 经营 控制 。资 产托 管 部通过 制定 计划 、编 制预 算等方 法开 展各 种业 务营 销活动 、 处理各 项事 务, 从而 有效 地控制 和配 置组 织资 源, 达到资 源利 用和 效益 最大 化目的 。 (5) 内部 风险 管理 。资 产 托管部 通过 稽核 监察 、风 险评估 等方 式加 强内 部风 险管理 , 定期或 不定 期地 对业 务运 作状况 进行 检查 、 监 控, 指导业 务部 门进 行风 险识 别、 评 估, 制定 并实施 风险 控制 措施 ,排 查风险 隐患 。 (6) 数据 安全 控制。 我们 通过业 务操 作区 相对 独立 、 数据 和传 真加 密、 数据 传输线 路 的冗余 备份 、监 控设 施的 运用和 保障 等措 施来 保障 数据安 全。 (7) 应急 准备 与响 应。 资 产托管 业务 建立 专门 的灾 难恢复 中心 , 制定 了基 于 数据 、 应 用、 操 作、 环境 四个 层面 的完备 的灾 难恢 复方 案, 并组织 员工 定期 演练 。 为 使演练 更加 接近 实战, 资产 托管 部不 断提 高 演练标 准, 从 最 初的 按照 预 订时间 演练 发展 到现 在的 “ 随机演 练” 。 从演练 结果 看, 资产 托管 部完全 有能 力在 发生 灾难 的情况 下两 个小 时内 恢复 业务。 5 、资 产托 管部 内部 风险 控 制情况 (1) 资产 托管 部内部 设置 专职稽 核监 察部 门, 配备 专职稽 核监 察人 员, 在总 经理的 直 接领导 下, 依照 有关 法律 规章, 全面 贯彻 落实 全程 监控思 想, 确保 资产 托管 业务健 康、 稳定 地发展 。 (2) 完善 组织 结构, 实施 全员风 险管 理。 完善 的风 险管理 体系 需要 从上 至下 每个员 工 的共同 参与 , 只 有这 样, 风险控 制制 度和 措施 才会 全面、 有效 。 资 产托 管部 实施全 员风 险管 理, 将 风险 控制 责任 落实 到具体 业务 部门 和业 务岗 位, 每 位员 工对 自己 岗位 职责范 围内 的风 险负责 , 通 过建 立纵 向双 人制、 横向 多部 门制 的内 部组织 结构 , 形 成不 同部 门、 不 同岗 位相11 互制衡 的组 织结 构。 (3) 建立 健全 规章制 度。 资产托 管部 十分 重视 内控 制度的 建设 , 一 贯坚 持把 风险防 范 和控制 的理 念和 方法 融入 岗位职 责 、 制 度建设 和工 作流程 中 。 经 过多年 努力 , 资 产托 管部 已 经建立 了一 整套 内部 风险 控制制 度, 包括 : 岗 位职 责、 业 务操 作流 程、 稽核 监察制 度、 信息 披露制 度等 , 覆盖所 有部 门和岗 位 , 渗 透各项 业务 过程 , 形 成各 个业务 环节 之间的 相互 制 约 机制。 (4) 内部 风险 控制始 终是 托管部 工作 重点 之一 , 保 持与业 务发 展同 等地 位。 资产托 管 业务是 商业 银行 新兴 的中 间业务 , 资 产托 管部 从成 立之日 起就 特别 强调 规范 运作, 一直 将建 立一个 系统 、 高 效的 风险 防范和 控制 体系 作为 工作 重点。 随着 市场 环境 的变 化和托 管业 务的 快速发 展 , 新 问题 、 新 情 况不断 出现 , 资产托 管部 始终将 风险 管理 放在 与业 务发展 同等 重要 的位置 ,视 风险 防范 和控 制为托 管业 务生 存和 发展 的生命 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 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 监督 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 基金 法》 、 《运 作办 法》 等 有关 证券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及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 对基 金投 资范围 、 投 资对 象、 基金 投融资 比例 、 基 金投 资禁 止行为 、 基 金关 联投 资限 制、 基 金管 理人 参与银 行间 债券 市场 、 基 金管理 人选 择存 款银 行、 基金投 资流 通受 限证 券、 基金资 产净 值 计 算、 基 金份 额净 值计 算、 应收资 金到 账、 基金 费用 开支及 收入 确定 、 基 金收 益分配 、 相 关信 息披露 、基 金宣 传推 介材 料中登 载基 金业 绩表 现数 据等的 合法 性、 合规 性进 行监督 和 核 查 。


基金托 管人 对上 述事 项的 监督与 核查 中发 现基 金管 理人的 实际 投资 运作 违反 《 基金法 》 、 《运作 办法》 、 基金 合同、 托管协 议、上 述监督 内容 的约定 和其他 有关法 律法 规的规 定,应 及 时 以 书 面 形式 通 知 基 金管 理 人 进 行 整改 , 整 改 的时 限 应 符 合 法规 允 许 的 投资 比 例 调 整期 限。 基 金管 理人 收到 通知 后应及 时核 对确 认并 以书 面形式 向基 金托 管人 发出 回函并 改正 。 在 规定时 间内 , 基金托 管人 有权随 时对 通知 事项 进行 复查 , 督 促基 金管理 人改 正。 基金 管理 人 对基金 托管 人通 知的 违规 事项未 能在 限期 内纠 正的 ,基金 托管 人应 报告 中国 证监会 。


基金托管 人发 现基金 管理 人的投资 指令 违反《 基金 法》 、 《运 作办法 》 、基 金合 同和有 关 法律法 规规 定 , 应当 拒绝 执行 , 立 即通 知基金 管理 人限期 改正 , 如基金 管理 人未能 在通 知 期 限内纠 正的 ,基 金托 管人 应向中 国证 监会 报告 。


基金管 理人 有义 务配 合和 协助基 金 托 管人 依照 法律 法规 、 基 金合 同和 托管 协议 对基金 业 务执行 核查 。 对基金 托管 人发出 的书 面提 示, 基金 管理人 应在 规定 时间 内答 复并改 正 , 或 就 基金托 管人 的疑 义进 行解 释或举 证; 对基 金托 管人 按照法 律法 规、 基金 合同 和托管 协议 的要 求需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基 金监督 报告 的事 项 , 基 金管 理人应 积极 配合 提供 相关 数据资 料和 制 度等。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重 大违 规行 为, 应及 时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同时 通知基 金管12 理人限 期纠 正, 并将 纠正 结果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 基 金管理 人无 正当 理由 , 拒 绝、 阻 挠对 方根 据本托 管协 议规 定行 使监 督权 , 或 采取 拖延 、 欺 诈 等手段 妨碍 对方 进 行 有效 监督 , 情 节严 重 或经基 金托 管人 提出 警告 仍不改 正的 ,基 金托 管人 应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 、申 购赎 回代 理 证 券公 司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华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南 京市 中山东 路 90 号 华泰 证券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联系人 :庞 晓芸 联系电 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 话:95597 公司网 站:http://www.htsc.com.cn 2 兴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26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民生 路1199 弄证 大五道 口广 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联系人: 夏中苏 联系电话 :0591-38281963 客服电 话:95562 公司网 站:www.xyzq.com.cn 3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大 厦 C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联系人: 宋明 联系电话 :010-66568450 客服电 话:4008-888-888 公司网 站:www.chinastock.com.cn 4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城 路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 法定代 表人 :万 建华 电话:021 -38676666 客服电 话:4008888666 联系人 :芮 敏祺 公司网 站:www.gtja.com 13 5 齐鲁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客服电 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6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广东 路689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广 东 路689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 -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 :李 笑鸣 客服电 话:95553 公司网 址:www.htsec.com 7 中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联系人 :权 唐 联系电 话:010-85130588 客服电 话:4008888108 公司网 站:www.csc108.com 8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广 州天 河区 天 河北 路183-187 号大 都会广 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 址 : 广 东省 广州 天河 北路大 都会 广 场 5、 18、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楼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联系人 :黄 岚 统一客 户服 务热 线:95575 或致 电各 地营 业网 点 公司网 站 : 广 发证 券网 http://www.gf.com.cn 9 长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址 : 深圳 市福田 区 深南大道 特区报 业 大厦 16 、17 层 办公地 址 : 深 圳市 福田 区 深南大 道特 区报 业大 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 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 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公司网 站:www.cgws.com 14 10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深 圳市 福田 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林 生迎 联系电 话:0755-82943666 客服电 话:95565 、4008888111 公司网 站:www.newone.com.cn 11 中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广 东省 深圳 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时 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 48 号 中信 证券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联系人 :顾 凌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 话:95558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12 中国中 投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 深 圳市 福田 区 益田路 与福 中路 交界 处荣超 商务 中 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 第 04 层 01、02 、03 、05 、11 、12 、13 、15 、16 、18 、 19、20 、21 、22 、23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6003 号 荣超 商务中 心 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龙 增来 联系人 :刘 毅 联系电 话: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服电 话:400-600-8008 、95532 公司网 站:www.china-invs.cn 13 中信证 券( 浙江 )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 省杭州 市 解放东路29 号迪 凯银座 22 层 办公地址 :浙江 省杭州 市 解放东路29 号迪 凯银座 22 层 法人代 表: 沈强 邮政编码 :310016 联系人 :王 霈霈 联系电 话:0571-87112507 公司网 站:www.bigsun.com.cn 客户服 务中 心电 话:95548 14 中信证券 ( 山东) 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 青岛 市崂山 区 深圳路 222 号青 岛 国际金融 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 : 青岛 市崂山 区 深圳路 222 号青 岛 国际金融 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 人:杨 宝林 15 联系人: 吴忠超 联系电话 :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站 :www.citicssd.com 15 长江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武汉 市新华 路 特 8 号长 江证券 大 厦 法定代表 人:杨 泽柱 客户服务 热线:95579 或4008-888-999 联系人: 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 客户服 务网站 :www.95579.com 16 华宝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 市浦东 新 区世纪大 道 100 号 上海环球 金融中 心 57 楼 办公地址 : 上海 市浦东 新 区世纪大 道 100 号 上海环球 金融中 心 57 楼 法定代表 人:陈 林 联系人: 刘闻川















































电话:021-68778790 客 服 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 :www.cnhbstock.com 17 西南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 市江北 区 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 : 重庆 市江北 区 桥北苑 8 号西南 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 人:余 维佳 联系人: 张煜 电话:023-63786633 传真:023-63786212 客服电话 :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18 本基金其 他代销 机构情 况 详见基金 管理人 发布的 相 关公告 2 、 二级 市场 交易 代理 证券 公司


包 括具 有经 纪业 务资 格 及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会 员资 格的所 有证 券公 司 (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 住所、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太平 桥大 街 17 号 法定代 表人 :周明


联系人 :刘 玉生 电话: (010 )66213961 传真: (010 )5859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 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16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韩 炯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 :黎 明 经办律 师: 黎明 、孙 睿 (四)审核基金财产 的会 计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 星展 银行 大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湖 滨 路 202 号普 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杨 绍信 联系电 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联系人 :徐 振晨 经办会 计师 :汪棣 、 陈熹 四、基金名称 南方开 元沪 深300 交 易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 踪标 的指 数, 追求 跟踪偏 离度 和跟 踪误 差最 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 主要投资于标 的指数成份 股、备选成份 股。为更好 地实现投资目 标,本基金 可 少量投 资于非 成份股 (包 含中小 板、创 业板及 其他 经中国 证监会 核准发 行的 股票) 、 一级 市 场新股 或增 发的 股票 、 衍 生工具 (权 证、 股 指期 货 等) 、 债 券资 产 (国 债、 金 融债、 企业 债、 公司债 、次级 债、可 转换 债券、 分离交 易可转 债、 央行票 据、中 期票据 、短 期融资 券等) 、 资产支 持证 券、 债券 回购 、 银行 存款 等固 定收 益类 资产、 现金 资产 、 货 币市 场工具 以及 中国 证监会 允许基 金投资 的其 他金融 工具( 但须符 合中 国证监 会的相 关规定 ) 。在 建仓完 成后, 本基金 投资 于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备选 成份 股的 资产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95% ,权 证 、17 股指期 货及 其他 金融 工具 的投资 比例 依照 法律 法规 或监管 机构 的规 定执 行。 如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许 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 ,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 、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为被动式指数 基金,采用 指数复制法, 按照成份股 在标的指数中 的基准权重 构 建指数 化投 资组 合, 并根 据标的 指数 成份 股及 其权 重的变 化进 行相 应调 整。 当预期 成份股发生调 整和成份股 发生配股、增 发、分红等 行为时,或因 基金的申购 和 赎 回 等 对 本 基金 跟 踪 标 的指 数 的 效 果 可能 带 来 影 响时 , 或 因 某 些特 殊 情 况 导致 流 动 性 不足 时, 或 其他 原因 导致 无法 有效复 制和 跟踪 标的 指数 时,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对投 资组合 管理 进行 适当变 通和 调整 ,从 而使 得投资 组合 紧密 地跟 踪标 的指数 。 本基金 可投资股指期 货和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衍生金 融产品。本基 金投资股指 期 货将根 据风 险管 理的 原则 , 以套 期保 值为 目的, 对冲 系统性 风险 和某 些特 殊情 况下的 流动 性 风险等 , 主要 采用流 动性 好、 交易 活跃 的股指 期货 合约 , 通 过多 头或空 头套 期保值 等策 略 进 行套期 保值 操作 。 本 基金 力争利 用股 指期 货的 杠杆 作用, 降低 股票 仓位 频繁 调整的 交易 成本 和跟踪 误差 ,达 到有 效跟 踪标的 指数 的目 的。 2 、投 资管 理体 制和 程序 (1) 决策 依据 有关法 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标 的指数的相关 规定是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 金财产的决 策 依据。 (2) 投资 管理 体制 本基金 管理人实 行投 资决策委员 会领导下的基 金经理团队 制。投资决策 委员会负责 制 定有关 指数 重大 调整 的应 对决策 、 其 他重 大组 合调 整决策 以及 重大 的单 项投 资决策 ; 基 金经 理负责 日常 指数 跟踪 维护 过程中 的组 合构 建 、 调 整决 策以及 每日 申购 、 赎回 清单 的编制 决 策 。 (3) 投资 程序 研究支 持、投资决策 、组合构建 、交易执行、 绩效评估、 组合维护等流 程的有机配 合 共同构 成了 本基 金的 投资 管理程 序。 严格 的投 资管 理程序 可以 保证 投资 理念 的正确 执行 , 避 免重大 风险 的发 生。 研究支 持:指数化投 资团队依托 基金管理人整 体研究平台 ,整合外部信 息以及券商 等 外部研 究力 量的 研究 成果 , 开 展指 数跟 踪、 成份 股 公司行 为等 相关 信息 的搜 集与分 析 、 流 动 性分析 、误 差及 其归 因分 析等工 作, 撰写 研究 报告 ,作为 基金 投资 决策 的重 要依据 。 投资决 策:投资决策 委员会依据 指数化投资团 队提供的研 究报告,定期 或遇重大事 项 时召开 投资 决策 会议 , 决 定相关 事项 。 基金经 理根 据投资 决策 委员 会的 决议 , 进 行基 金投 资18 管理的 日常 决策 。 组合构 建:根据标的 指数,结合 研究报告,基 金经理以指 数复制法构建 组合。在追 求 跟踪误 差和 偏离 度最 小化 的前提 下 , 基 金经理 将采 取适当 的方 法 , 降低 买入 成本 、 控 制投 资 风险。 交易执 行: 中央 交易 室负 责具体 的交 易执 行, 同时 履 行一 线监 控的 职责 。 投资绩 效评估:指数 化投资团队 定期或不定期 对基金进行 投资绩效评估 ,以确认组 合 是否实 现了 投资 预期 、 组 合误差 的来 源及 投资 策略 成功与 否, 基金 经理 可以 据此检 视投 资策 略,进 而调 整投 资组 合。 组合维 护:基金经理 将跟踪标的 指数变动,结 合成份股基 本面情况、流 动性状况、 基 金申购 和赎 回的 现金 流量 情况以 及组 合投 资绩 效评 估的结 果, 对投 资组 合进 行监控 和调 整 , 密切跟 踪标 的指 数。 基金管 理人在确保基 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前提 下有权根据 环境变化和实 际需要对上 述 投资管 理体 制和 程序 做出 调整, 并在 招募 说明 书中 列示。 九、 标的指数和业绩 比较 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标的指 数。 本基 金标 的指 数为沪 深 300 指 数。 如果指 数编 制单 位变 更或 停止沪 深 300 指 数的 编制 、发布 或授 权, 或沪 深 300 指 数由 其他指 数替 代 、 或 由于 指数 编制方 法的 重大 变更 等事 项导致 本基 金管 理人 认为 沪深 300 指数 不宜继 续作 为标 的指 数, 或证券 市场 有其 他代 表性 更强 、 更 适合 投资的 指数 推出时 , 本基 金 管理人 可以 依据 维护 投资 者合法 权益 的原 则, 在履 行适当 程序 后变 更本 基金 的标的 指数 、 业 绩比较 基准 和基 金名 称。 其中, 若变 更标 的指 数涉 及本基 金投 资范 围或 投资 策略的 实质 性变 更, 则 基金 管理 人应 就变 更标的 指数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并 报中 国证 监会备 案且 在指 定媒体 公告 。 若 变更 标的 指数对 基金 投资 范围 和投 资策略 无实 质性 影响 (包 括但不 限于 指数 编制单 位变更 、指数 更名 等事项) ,则无 需召 开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 会,基 金管 理人应 与基金 托管人 协商 一致 后, 报中 国证监 会备 案并 及时 公告 。 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属股票基金, 风险与收益 高于混合基金 、债券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 金。本基金 为 指数型 基金 , 主要采 用指 数复制 法跟 踪标 的指 数的 表现 , 具 有与 标的指 数 、 以及标 的指 数所 代表的 股票 市场 相似 的风 险收益 特征 。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 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 准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 及连带 责任 。




















19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复核 了本 报告 中 的财务 指 标、净 值表 现和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 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 遗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 盈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投 资有 风险, 投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本 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 计 ) 。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 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2,367,880,625.77 99.63 其中: 股票 2,367,880,625.77 99.63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8,790,457.91 0.37 7 其他资 产 32,469.64 0.00 8 合计 2,376,703,553.32 100.00 注: 上表 中的 股票 投资 项 含可退 替代 款估 值增 值, 而 1.2 的合 计项 中不 含可 退替代 款估 值 增值。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 资组 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7,015,430.66 0.30 B 采矿业 111,382,870.56 4.69 C 制造业 718,810,572.41 30.30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 生产和 供应 业 86,337,285.69 3.64 E 建筑业 110,303,978.96 4.65 F 批发和 零售 业 53,769,469.11 2.27 20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 业 63,600,471.96 2.68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 技术服 务业 80,613,685.85 3.40 J 金融业 941,869,930.75 39.70 K 房地产 业 109,423,119.52 4.61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23,629,275.53 1.00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 管理业 23,902,834.45 1.01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 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2,035,945.00 0.09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27,781,351.14 1.17 S 综合 7,285,352.07 0.31 合计 2,367,761,573.66 99.79 1.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积极投 资。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 资明 细 1.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1,352,007 101,008,442.97 4.26 2 600016 民生银 行 7,654,520 83,281,177.60 3.51 3 600036 招商银 行 4,660,942 77,325,027.78 3.26 4 600030 中信证 券 2,222,292 75,335,698.80 3.18 5 600837 海通证 券 2,285,546 54,990,236.76 2.32 6 601166 兴业银 行 3,228,285 53,266,702.50 2.25 7 600000 浦发银 行 3,160,060 49,581,341.40 2.09 8 000002 万科A 2,738,621 38,066,831.90 1.60 9 601668 中国建 筑 4,236,430 30,841,210.40 1.30 10 601328 交通银 行 4,433,234 30,145,991.20 1.27 1.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 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积极投 资。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 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21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 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投资 股指 期货 将根 据风险 管理 的原 则, 以套 期保值 为目 的, 对冲 系统 性风险 和某 些特殊 情况 下的 流动 性风 险等 , 主 要采 用流动 性好 、 交 易活 跃的 股指期 货合 约, 通过 多头 或 空头套 期保 值等 策略 进行 套期保 值操 作。 本基 金力 争利用 股指 期货 的杠 杆作 用, 降 低股 票仓 位频繁 调整 的交 易成 本和 跟踪误 差, 达到 有效 跟踪 标的指 数的 目的 。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本期 没有 出现 被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 或在 报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1.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30,184.31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22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285.33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2,469.64 1.11.4 报 告期 末持 有的 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1.11.5 报告期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 况的 说明 1.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 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 流通 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指 数投 资前十 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 1.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 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 流通 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 持有积 极投 资。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 复核 了本 招募 说明书 (更 新)中 的净 值表 现, 保证 复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2.18-2013.12.31 -14.34% 1.36% -14.88% 1.41% 0.54% -0.05% 2014.1.1-2014.12.31 54.37% 1.21% 51.66% 1.21% 2.71% 0.00%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今 33.47% 1.29% 29.09% 1.31% 4.38% -0.02%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 关的 费用 一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23 3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5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6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7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8 、基 金管 理人 与标 的指 数 供应商 签订 的相 应指 数许 可协议 约定 的指 数使 用费 ;


9 、基 金上 市费 及年 费;


10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合 同约 定, 可以 在基 金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 二 )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5% 年 费 率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0.5%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2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 期顺延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1% 的 年 费率计 提 。 托 管费 的计 算 方法如 下: H =E×0.1%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托 管费 划款指 令, 基金托管 人复 核后于 次月 前 2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一次 性支 取。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3 、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的指 数 许可使 用费


在通常 情况 下, 指数 许可 使用基 点费 按前 一日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0.03% 的年 费率计 提 。 指数许 可使 用基 点费 每日 计算, 逐日 累计 。计 算方 法如下 : H=E×0.03%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付的 指数 许可 使用基 点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许可使 用基 点费 的收 取下 限为每 季度 人民 币5 万元 , 计费 期间 不足 一季 度的, 以一季 度 计算。 许可 使用 基点 费的 支付方 式为 每季 度支 付一 次。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于每 年 1 月、 4 月、7 月、10 月的 前 10 个工作 日内 支付 上一 季度 的指数 许可 使用 基点 费。 24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 议约 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的计 算方法、费率和支付 方式 等发生调 整, 本 基金 将采 用调 整后 的方法 或费 率计 算指 数使 用费。 基金 管理 人应 在招 募说明 书及 其更 新中披 露基 金最 新适 用的 方法。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中第 3-10 项费 用 ”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按 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 )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生 效前 的相 关 费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二) 与基 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一)申 购、 赎回 的对 价、 费用 及 其用 途 1 、申 购对 价、 赎回 对价 根 据申购 赎回 清单 和投 资者 申购、 赎回 的基 金份 额数 额确定 。 申购对 价是 指投 资者 申购 基金份 额时 应交 付的 组合 证券、 现金 替代 、现 金差 额及其 他对 价 。 赎回对 价是 指投 资者 赎回 基金份 额时 ,基 金管 理人 应交付 给赎 回人 的组 合证 券、现 金替 代 、 现金差 额及 其他 对价 。


2 、 申 购赎 回清 单由 基金 管 理人编 制 。T 日的 申购 赎 回清单 在当 日深 圳证 券交 易所开 市 前公告 。 3 、 本 基金 份额 净值 的计 算 , 保 留到 小数 点后4 位 , 小数点 后 第 5 位 四舍 五入 , 由 此产 生的收 益或 损失 由基 金财 产承担 。T 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在当 天收 市后 计算 , 并 在T+1 日内 公 告。遇 特 殊 情况 ,经 中国 证监会 同意 ,可 以适 当延 迟计算 或公 告。 4 、 投 资者 在申 购或 赎回 基 金份额 时 , 申 购赎 回代 理 券商可 按照 不超 过申 购或 赎回份 额 0.5% 的 标准 收取 佣金 ,其 中包含 证券 交易 所、 登记 机构等 收取 的相 关费 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其 他有 关法律 法规 的要求 , 结 合本基 金管 理人 对本 基金 实施的 投资 管理 活动 , 对 本基金 的原 招募 说明 书进 行了更 新, 主要 更新的 内容 如下 : 1 、 在 “基 金管 理人 ” 部 分, 对基金 管理 人 概 况、 主要 人员情 况 、 基金 管理 人的 内部控 制制度 进行 了更 新。 2 、 在“基 金托 管人 ”部 分, 对基金 托管 人相 关信 息进 行了更 新 。 25 3 、 在“相 关服 务机 构 ” 部分 ,对销 售机 构名 单进 行了 更新。 4 、 在“基 金的 投资 ”部分 , 补充了 基金 最近 一期 投资 组合报 告 。 5 、 在“基 金的 业绩 ”部 分, 补充了 基金 最新 业绩 。


6 、 对“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服务 ” 部分 进行 了更 新。 7 、 对“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进 行了更 新。 8 、 对部分 表述 进行 了更 新 。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5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