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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ETF(510060)

央企ETF: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上 证 中 央 企业50 交 易型 开 放 式 指数 证 券 投
资基金 
2014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五年三 月三十日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4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4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上 证央 企 ETF 场内简 称 央企 ETF 基金主 代码 510060 基金运 作方 式 交易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9 年8 月26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36,959,219.00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09 年10 月 27 日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紧 密 跟踪 标的 指数 ,追 求跟 踪 偏离 度和 跟踪 误差 的最 小化, 实现 与标 的指 数表 现相一 致的 长期 投资 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主要 采取 完全 复制 策略, 跟踪 标的 指数 的表 现, 即 按 照标 的指 数的 成份 股票 的 构成 及其 权重 构建 基金 股 票 投资 组合 ,并 根据 标的 指 数成 份股 票及 其权 重的 变 动 进行 相应 调整 。但 在特 殊 情况 下, 本基 金可 以选 择 其 它 证 券 或 证 券 组 合 对 标 的 指 数 中 的 股 票 加 以 替 换。 业绩比 较基 准 上证中 央企 业 50 指 数收 益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属 股票 型基 金, 风险 与 收益 高于 混合 基金 、债 券 基 金与 货币 市场 基金 。本 基 金为 指数 型基 金, 主要 采用完 全复 制策 略, 跟踪 上证中 央企 业 50 指 数, 是 股 票 基 金中 风险 中等 、收 益与 市 场平 均水 平大 致相 近的 产品。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朱碧艳 张燕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755-83199084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1-9999 95555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4 页


传真 010-66583158 0755-83195201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正 文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 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96,997,139.61 -27,484,578.40 -55,108,172.09 本期利 润 312,882,651.74 -83,853,190.74 68,612,404.87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 利润 0.6716 -0.1557 0.1106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 率 80.35% -13.72% 10.21%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 利润 0.1093 -0.5547 -0.3943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794,910,275.24 510,378,206.48 672,160,795.15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8192 1.0087 1.1691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是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 资收 益、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09 年8 月26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63.13% 2.01% 63.86% 2.03% -0.73% -0.02% 过去六 个月 89.15% 1.57% 84.92% 1.59% 4.23% -0.02% 过去一 年 80.35% 1.34% 75.03% 1.34% 5.32% 0.00%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4 页


过去三 年 71.49% 1.27% 56.80% 1.27% 14.69% 0.00% 过去五 年 5.40% 1.30% -2.96% 1.31% 8.36% -0.01% 成立以 来 16.36% 1.31% 8.11% 1.36% 8.25% -0.05%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09 年8 月26 日。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09 年8 月26 日 生效 。 2、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 本 基 金建仓 期不 超 过3 个 月 。 截至报 告期 末 , 本 基金 的 各项投 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4 页


3.2.3


过 去五 年基 金每年 净值 增 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09 年8 月26 日; 2、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本基金 过去 三年 末均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 我国第 一家 由 银 行直接 发起 设立 并控 股的 合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 2 亿 元人 民币 ,注 册地在 北京 。公 司 目 前拥有共同基 金募集和 管 理资格、境外 证券投资 管 理业务资格、 企业年金 基 金投资管理 人资格、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资 格、全 国社 保基 金境 内投 资管理 人资 格。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52 只开 放式 基金—— 工 银瑞 信核 心价 值股票 型证 券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4 页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货 币 市场基金、工 银瑞信精 选 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稳健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增强收 益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红 利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 中国机会 全 球配置股票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信 用添利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大盘蓝 筹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沪 深 300 指 数证券投 资基金 、上证中央企 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中小 盘 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全球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双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深证 红利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深证 红 利 ETF 联 接基 金、 工银 瑞信 四季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消费 服务行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 银瑞 信添颐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主题策略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工 银瑞 信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睿 智中 证 50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基本 面量化策 略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纯债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 7 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睿 智深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 信 14 天 理财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信 用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 60 天 理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保 本 2 号 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增 利分 级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产 业债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信用 纯 债一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信用纯债两 年定期开 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标普 全球自然 资源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保 本 3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月月薪 定期 支付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金融地产行 业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双 债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添福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信息产业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薪金货币市场 基金、工 银 瑞信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绝对收 益 策略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目 标收益一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新 财富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现金快线货币 市场基金 、 工银瑞信添益 快线货币 市 场基金、工 银瑞信高 端制造行业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研究 精 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医 疗保健行 业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创 新动 力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规 模 逾 2500 亿元人 民币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赵栩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1 年10 月 18 日 - 6 2008 年加 入 工 银 瑞 信 , 曾 任 风 险 管 理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4 页


部 金 融 工 程分析 师,2011 年 10 月 18 日 至今 担 任 工 银 上 证 央 企 ETF 基金 基金经 理;2012 年 10 月 9 日 至 今 担 任 工 银 深 证红利 ETF 基金 基金经 理;2012 年 10 月 9 日 至 今 担 任 工 银 深 证红利 ETF 联接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3 年 5 月28 日至 今 担 任 工 银 标 普 全 球 自 然 指 数 基 金 基 金经理 。 谯春 曾 任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3 年11 月 7 日 2014 年 8 月 19 日 5 曾 在 恩 比 理 ( 上海)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量 化 投 资 分 析 师 , 在 诺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金 融 工 程 部 研 究 员 ; 2012 年加 入 工 银 瑞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4 页


信 , 曾 任 指 数 投 资 部 量 化 工 程师; 2013 年11 月 7 日至 2014 年 8 月19 日担 任 工 银 瑞 信 上 证 央 企 ETF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注:1 、任 职日 期说 明: 1)赵 栩的 任职 日期 为公 司 执委会 决议 正式 生效 日期 2)谯 春的 任职 日期 为公 司 执委会 决议 正式 生效 日期 2、 离 任日 期说 明 : 谯 春的 离任日 期为 公司 执委 会决 议正式 生效 日期 , 从该 日 起不再 担任 本基 金基 金经理 3、 证券 从业 年限 的计 算标 准: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 行业协 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 员资格 管理 办法 》 的 相关规 定 4、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 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4 页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 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4 页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 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 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 经公 司主 管领 导、 法律合 规部 审批 后执 行。 债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写 《债券 投标 审批 表》 及 《 债券分 销审 批表 》 , 经 公司主 管领 导、 法律 合规 部审批 后执 行。 其他 非集 中竞价 交易 ,参 考上 述审 批流程 执行 。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 经 公司 主管 领导 、 法律合 规部 及其 公司 主管 领导审 核 批 准后 执行 。 对 于部分 债券 一级 市场 申购、非公开 发行股票 申 购等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 交 易,各投资组 合经理应 在 交易前独立 确定各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有关申购方 案和分配 方 案应报公司主 管领导、 法 律合规部, 以保证分 配结果 符合 公平 交易 的原 则。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4 页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法 律合规部 可通过 投资 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法 律合规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法 律合规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法 律合规部,法 律合规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法 律合规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 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析 。 其中,中央交 易室负责 公 平交易制度的 披露,法 律 合规部负责公 平交易控 制 方法的披露 ,风险管 理部负 责按 本制 度3.4.1 条的规 定对 公平 交易 制度 执行情 况中 当年 度同 向交 易价差 的专 项分 析。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 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4 页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常 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有3 次 。 投 资组 合经理 因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策略而 发生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跟 踪 标的指 数的 日均 偏离 度 为0.04% , 偏 离度 年化 标准 差 为1.47% 。 本 基 金跟踪 误差 产生 的主 要来 源是 :1 ) 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中法律 法规 禁止 本基 金投 资的股 票的 影响;2 ) 申购赎 回的 影响 ;3 )成 份 股票的 停牌 ;4 )指 数中 成 份股票 的调 整; 等。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 期内 , 基金 份额 净 值增长 率 为80.35% , 同 期 业绩比 较基 准增 长率 为75.03% , 基 金超 额 收益率 为5.32% 。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4 页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本基金为指数 型基金, 基 金管理人将继 续按照基 金 合同的要求, 坚持指数 化 投资策略,通 过 运用定量分析 等技术, 分 析和应对导致 基金跟踪 误 差的因素,继 续努力将 基 金的跟踪误 差控制在 较低水 平。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1 ) 参 与估 值小 组成 员为4 人 , 分 别是 公司 运作 部负 责人 、 研 究部 负责 人 、 风 险管理 部负 责 人、法 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由 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2) 各部 门负 责人 也可 推 荐代表 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成 员 , 如 需更 换, 由 相应部 门负 责人 提出。 小组 成员 需经 运作 部主管 副总 批准 同意 。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 理 参与 或 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4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托管人声明, 在本报告 期 内,基金托管 人 ——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不存 在 任何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严 格遵守了《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 其 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合同 ,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了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在 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 值 的计算、利润 分配、基 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 格的计 算 、 基 金费 用开 支 等问题 上 , 不 存在 任何 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严 格遵 守了 《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 在各重要方面 的运作严 格 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 进行。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 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财 务会计报 告 、利润分配、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真实 、 准确和 完整,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6 审计报 告 本年度报告被 出具了无 保 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且 在 审计 报告中无 强调事项 , 投资者欲了解 详 细内容 ,可 阅读 年度 报告 正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上证 中央 企 业5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 投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7,023,518.81 2,967,512.54 结算备 付金


68,140.00 5,286.21 存出保 证金


6,514.82 11,743.77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74,667,696.08 508,034,371.09 其中: 股票 投资


774,667,696.08 508,034,371.09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4 页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3,463,076.61 - 应收利 息


4,407.65 653.38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150,685.24 - 资产总 计


795,384,039.21 511,019,566.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36,112.00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52,249.48 220,580.03 应付托 管费


50,449.90 44,116.03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79,795.79 47,329.42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91,268.80 293,223.03 负债合 计


473,763.97 641,360.5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683,137,693.02 791,011,605.90 未分配 利润


111,772,582.22 -280,633,399.42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794,910,275.24 510,378,206.48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795,384,039.21 511,019,566.99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09 年8 月26 日。 报 告 截 止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8192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436,959,219.00 份。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4 页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上证 中央 企 业5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 投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316,484,295.51 -79,715,543.79 1.利息 收入


31,330.57 30,509.15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31,330.57 30,509.15 债券利 息收 入


-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 收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收入 -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填 列) 199,126,194.33 -23,407,117.91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181,267,683.29 -41,807,624.52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收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17,858,511.04 18,400,506.61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 以“- ”号填 列) 115,885,512.13 -56,368,612.34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号 填列) 1,441,258.48 29,677.31 减: 二、费用


3,601,643.77 4,137,646.95 1.管 理人 报酬


2,440,718.46 2,882,760.90 2.托 管费


488,143.71 576,552.16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231,427.24 227,200.49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 出 - - 6.其 他费 用


441,354.36 451,133.4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312,882,651.74 -83,853,190.74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4 页


“-”号填列)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 ” 号填列) 312,882,651.74 -83,853,190.74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09 年8 月26 日。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上证 中央 企 业5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 投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791,011,605.90 -280,633,399.42 510,378,206.48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312,882,651.74 312,882,651.7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07,873,912.88 79,523,329.90 -28,350,582.98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5,276,441,401.39 170,451,039.75 5,446,892,441.14 2. 基金 赎回 款 -5,384,315,314.27 -90,927,709.85 -5,475,243,024.12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683,137,693.02 111,772,582.22 794,910,275.2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898,885,518.93 -226,724,723.78 672,160,795.15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83,853,190.74 -83,853,190.7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107,873,913.03 29,944,515.10 -77,929,397.93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4 页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42,268,494.09 -45,124,294.42 97,144,199.67 2. 基金 赎回 款 -250,142,407.12 75,068,809.52 -175,073,597.60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791,011,605.90 -280,633,399.42 510,378,206.48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09 年8 月26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毕 万英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上证中 央企 业 50 交 易型 开 放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简 称 “本 基金” ) , 系 经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 证监基金字[2009]577 号 文《关于 同 意上证中央企 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 资基金募集的 批复》核 准 ,由基金管理 人工银瑞 信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向 社会公 开募 集, 基金 合同 于 2009 年8 月26 日 生效 , 首次 设立 募集 规模 为4,533,767,374.00 份基 金份额。本基 金为交易 型 开放式,存续 期限不定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 工 银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注册 登记 机构 为中 国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为 招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股票 资产 跟踪 的标 的指数 为上 证中 央企 业 50 指数。 本基 金主 要投 资于 标 的指数 成份 股 票、备选成份 股票、一 级 市场新发股票 、债券、 权 证以及中国证 监会允许 基 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 具。其中,基 金投资于 标 的指数成份股 票及备选 成 份股票的比例 不低于基 金 资产净值的 90%,但 因法律 法规 的规 定而 受限 制的情 形除 外。 本基 金的 业绩比 较基 准为 :上 证中 央企 业50 指数。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4 页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相 关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采用若 干修 订后/新 会计 准 则 2014 年 1 至 3 月, 财政 部 制定了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9 号—— 公 允价 值计量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40 号 —— 合营 安排 》 和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41 号 —— 在 其他 主体 中权 益的 披露》 ; 修订 了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权 投资 》 、 《 企业 会计 准则第 9 号 —— 职工 薪酬 》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 列报 》 和 《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 33 号 —— 合 并财 务报 表》 ; 上 述7 项 会计 准则 均自 2014 年7 月1 日起 施行。 2014 年6 月 , 财 政部 修订 了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 金融 工具 列报 》 , 在2014 年 年度 及以 后期 间 的财务 报告 中施 行。 上述会 计准 则的 变化 对本 财务报 表无 重大 影响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4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3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财政部 于2014 年颁 布 《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39 号 —— 公 允价值 计量 》 、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40 号 — —合营 安排 》 、 《企 业会 计 准则 第41 号—— 在 其他 主 体中权 益的 披露 》 和修 订 后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2 号 —— 长期 股权 投资 》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9 号 —— 职工 薪酬 》 、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30 号—— 财 务报表 列报 》 、 《 企业 会计 准则第 33 号—— 合 并财 务 报表》 以及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7 号 —— 金融 工具列 报》 ,要 求除 《企 业 会计准 则 第 37 号—— 金 融 工具列 报》 自 2014 年度 财 务报表 起施 行外 , 其他准 则 自2014 年7 月1 日起施 行。 上述 准则 对本 基金本 报告 期无 重大 影响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会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可参 见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 基础。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4 页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7.4.6.2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 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3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 ,对基金 取 得的股票的股 息、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 储 蓄利息收入 ,由上市 公司、 由上 市公 司、 发行 债券的 企业 和银 行在 向基 金支付 上述 收入 时代 扣代 缴 20% 的个 人所 得 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4 页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 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蓄 存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添 益快 线货 币市 场基金 基金管 理人 控制 的结 构化 主体 工银瑞 信新 瑞分 级资 产管 理计划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控 制的 结构化 主体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2,440,718.46 2,882,760.90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 - 注: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5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5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支 付。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488,143.71 576,552.16 注:1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1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1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支 付。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 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在本 报告 期内与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 未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在 本报 告期 末与上 年度 末均 未持 有本 基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17,023,518.81 30,056.63 2,967,512.54 29,572.20 注:1 、本 年度 期末 余额 仅 为活期 存款 ,利 息收 入仅 为活期 存款 利息 收入 。 2、上 年度 期末 余额 仅为 活 期存款 ,利 息收 入仅 为活 期存款 利息 收入 。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 期内 参与上 述各 关联 方及 托管 人股东 承销 的证 券。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4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 于 年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告 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在 银行 间市场 未持 有债 券正 回购 交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在 交易 所市场 未持 有债 券正 回购 交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0.1 公允 价值


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应收证券 清 算款、其他资 产等,因 其 剩余期限不长 , 公允价 值与 账面 价值 相若 。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774,667,696.08 元 ,无 属 于第二 层次 及第 三层 次的 余额。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持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在第 一层 次和 第二层 次之 间无 重大 转移 。 本基金本报告 期持 有的 以 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 具 未发生转入或 转出第三 层 次公允价值的 情 况。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4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774,667,696.08 97.40 其中: 股票 774,667,696.08 97.40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7,091,658.81 2.15 7 其他各 项资 产 3,624,684.32 0.46 8 合计 795,384,039.21 100.00 注:1 、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金 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差 ;


2、股 票投 资项 含可 退替 代 款估值 增值 。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期 末指 数投资 按行 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60,229,460.73 7.58 C 制造业 108,064,476.25 13.59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51,708,874.73 6.50 E 建筑业 81,690,037.34 10.28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23,414,395.53 2.95 J 金融业 423,039,973.72 53.22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4 页


K 房地产 业 20,995,874.58 2.64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5,524,603.20 0.69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74,667,696.08 97.45 注:1 、合 计项 不含 可退 替 代款估 值增 值;


2、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差 。 8.2.2 期 末积 极投资 按行 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无。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所有 股票投 资明 细 8.3.1 期 末指 数投资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 前 十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036 招商银 行 5,155,863 85,535,767.17 10.76 2 600030 中信证 券 2,455,854 83,253,450.60 10.47 3 601328 交通银 行 5,650,215 38,421,462.00 4.83 4 601288 农业银 行 10,042,600 37,258,046.00 4.69 5 601818 光大银 行 7,289,229 35,571,437.52 4.47 6 601668 中国建 筑 4,683,179 34,093,543.12 4.29 7 601601 中国太 保 991,286 32,018,537.80 4.03 8 601939 建设银 行 3,880,307 26,114,466.11 3.29 9 601989 中国重 工 2,309,606 21,271,471.26 2.68 10 601088 中国神 华 1,038,890 21,079,078.10 2.65 注: 投 资者 欲了 解本 报告 期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应阅 读登 载于 公司 网站的 年度 报告 正 文 。 8.3.2 期 末积 极投资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 前 十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无。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4 页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030 中信证 券 11,140,113.80 2.18 2 601989 中国重 工 8,771,019.62 1.72 3 600048 保利地 产 7,246,929.00 1.42 4 600886 国投电 力 6,519,030.62 1.28 5 601186 中国铁 建 6,266,852.00 1.23 6 601600 中国铝 业 5,821,420.80 1.14 7 601628 中国人 寿 5,474,961.00 1.07 8 601390 中国中 铁 4,712,574.00 0.92 9 600795 国电电 力 4,552,746.00 0.89 10 601818 光大银 行 4,434,490.00 0.87 11 601888 中国国 旅 4,328,556.84 0.85 12 600372 中航电 子 3,890,933.68 0.76 13 600879 航天电 子 3,332,493.80 0.65 14 601288 农业银 行 3,145,937.00 0.62 15 600036 招商银 行 2,745,921.04 0.54 16 600435 北方导 航 2,600,699.32 0.51 17 600688 上海石 化 2,502,504.45 0.49 18 600316 洪都航 空 2,481,027.19 0.49 19 601988 中国银 行 2,455,413.00 0.48 20 601669 中国电 建 2,316,784.00 0.45 注:1 、买 入包 括基 金二 级 市场上 主动 的买 入、 新股 、配股 、债 转股 、换 股及 行权等 获得 的股 票 ;








2、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800 中国交 建 5,823,945.00 1.14 2 600036 招商银 行 5,304,413.81 1.04 3 601898 中煤能 源 2,652,758.01 0.52 4 601328 交通银 行 2,344,777.00 0.46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4 页


5 600498 烽火通 信 2,247,773.10 0.44 6 601111 中国国 航 2,045,520.66 0.40 7 601288 农业银 行 1,786,275.00 0.35 8 601989 中国重 工 1,784,978.00 0.35 9 601601 中国太 保 1,680,386.00 0.33 10 600058 五矿发 展 1,668,557.77 0.33 11 601668 中国建 筑 1,540,153.00 0.30 12 601669 中国电 建 1,433,721.00 0.28 13 601088 中国神 华 1,418,510.00 0.28 14 601939 建设银 行 1,395,708.00 0.27 15 601818 光大银 行 1,190,962.00 0.23 16 600970 中材国 际 1,077,346.31 0.21 17 601918 国投新 集 1,050,370.83 0.21 18 600048 保利地 产 1,008,299.00 0.20 19 600406 国电南 瑞 978,840.00 0.19 20 600900 长江电 力 975,702.25 0.19 注:1 、卖 出主 要指 二级 市 场上主 动的 卖出 、换 股、 要约收 购、 发行 人回 购及 行权等 减少 的股 票 ; 2、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115,002,609.57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54,474,587.67 注:买入股票 成本、卖 出 股票收入均按 买卖成交 金 额(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 数 量)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4 页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8.10.2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股指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1.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8.11.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2.1


本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证 券的 发行主 体本 期没有 出现 被监管 部门 立案调 查, 或 在 报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情 形。 8.12.2 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没 有超 出基金 合同 规定的 备选 股票库 。 8.12.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6,514.8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3,463,076.61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407.65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150,685.24 9 合计 3,624,68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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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12.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8.12.5.1 期 末指 数投资 前十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指 数投 资前十 名股 票中 未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 8.12.5.2 期 末积 极投资 前五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积 极投 资前五 名股 票中 未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无。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9.1.1 本 基金 的期末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户数及 持有 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1,779 37,096.46 166,582,917.00 38.12% 270,376,302.00 61.88% 9.1.2 目 标基 金的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无。 9.2 期 末上 市基金 前十 名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国泰君 安- 招行 -国 泰君 安上证 央 企指数 增强 集合 资产 管理 计划 38,881,617.00 8.90% 2 中国平 安人 寿保 险股 份有 限公司 - 自有资 金 30,618,452.00 7.01% 3 北京乐 瑞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乐 瑞 宏观配 置基 金 17,000,000.00 3.89% 4 北京勤 科家 具店 15,578,698.00 3.57% 5 山东省 国际 信托 有限 公司 -乐 瑞 1 号债券 投资 集合 资金 信托 11,964,196.00 2.74%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4 页


6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客户 信 用交易 担保 证券 账户 4,190,268.00 0.96% 7 第一创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3,380,000.00 0.77% 8 大连保 税区 龙飞 国际 工贸 有限公 司 3,198,201.00 0.73% 9 北京天 地方 中- 工商 银行 -外贸 信 托-天 弘1 期单 一资 金信 托 3,000,000.00 0.69% 10 晏淑敏 2,558,561.00 0.59% 注:以 上数 据由 中国 证券 登记结 算有 限公 司提 供, 持有人 为场 内持 有人 。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 -


9.4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9 年8 月 26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4,533,767,374.0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505,959,219.00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3,375,000,000.00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3,444,000,000.00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36,959,219.00 注:本 基金 已 于2009 年9 月 28 日进 行了 基金 份额 折 算,折 算比 例 为0.63964039 。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未召 开持 有人大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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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无重大 人事 变动 。 2 、基 金托 管人 :





2014 年11 月 14 日 , 本基金 托管 人发 布 《关 于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姜 然基金 托管 人高 级 管 理人 员任 职资 格及 吴晓 辉 离任 的公 告》 ,吴 晓辉同 志 不再 担任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总 行资 产托管 部总 经理 职务 ;聘 任姜然 同志 为招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总行 资产 托管 部总经 理。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有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 内应 支付 给安 永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 审 计费 用捌 万元 整, 该 审计 机 构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 基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管理 人、 托管 人的托 管业 务部 门及 其相 关高级 管理 人员 未受 到任 何稽查 或 处 罚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海通证券 1 169,477,197.24 100.00% 154,293.00 100.00% - 广发证券 1 - - - - - 申银万国 1 - - - - - 渤海证券 1 - - - - -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4 页


西南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齐鲁证券 1 - - - - - 注:1. 券商 的选 择标 准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 服务能 力 a)券商财务状 况良好、 经 营行为规范、 风险管理 先 进、投资风格 与工银瑞 信 有互补性、 在最近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b)券商 具有 较强 的综 合研 究能力 : 能 及时、 全面 、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 行 业、 资 本市 场、 个股分析的报 告及其他 丰 富全面的信息 咨询服务 ; 有很强的分析 能力,能 根 据工银瑞信 所管理基 金的特 定要 求, 提供 专门 研究报 告; 具有 开发 量化 投资组 合模 型的 能力 以及 其他综 合服 务能 力。 c)与其 他券 商相 比, 该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 序 a)确定 券商 数量 : 根据 以 上标准 对不 同券 商进 行考 察、 选择 和确 定 。 投 资研 究部门 ( 权益 投资 部, 固定收益部, 专户投资 部 ,研究部和中 央交易室 ) 根据公司基金 规模和服 务 需求等因素 确定对合 作券商的数量 ,每年根 据 公司经营规模 变化及券 商 评估结果决定 是否需要 新 增或调整合 作券商, 选定的 名单 需经 主管 投资 副总和 总经 理审 批同 意。 b)签订委托协 议:与被 选 择的券商签订 委托代理 协 议,明确签定 协议双方 的 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 期限、佣金率 、双方的 权 利义务等,经 签章有效 。 委托代理协议 一式五份 , 协议双方及 证券主管 机关各 留存 一份 ,工 银瑞 信法律 合规 部 留 存备 案, 并报相 关证 券主 管机 关留 存报备 。 2.券商 的评 估, 保留 和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 为一年 ,合 同到 期 15 天 内 ,投资 研究 部门 将根 据各 券商研 究在 服务 期 间的综 合证 券服 务质 量等 情况, 进行 评估 。 (2 ) 对 于符 合标 准的 券商 , 工银 瑞信 将与 其续 约; 对于不 能达 到标 准的 券商 , 不与 其续 约, 并 根 据券商 选择 标准 和程 序 , 重新选 择其 它经 营稳 健 、 研究能 力强 、 综合 服务 质 量高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租用其 交易 席位 。 (3 ) 若券 商提 供的 综合 证 券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 工 银 瑞信有 权按 照委 托协 议规 定, 提前 中止 租用 其 交易席 位。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海通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申银万国 - - - - - - 渤海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4 页


国信证券 - - - - - - 齐鲁证券 - - - - - -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