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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大国新经济(000549)

华安大国新经济: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0 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 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华安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报告 送 出日期 : 二 〇一五 年三 月三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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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重 要提 示及目 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 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 4 月 14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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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 基 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0549 交易代码


00054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4 月14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5,451,501.5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标 重 点 投 资 于 与 大 国 新 经 济 相 关 的 子 行 业 或 企 业 , 在 严 格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力 争 把 握 标 的 行 业 投 资 机 会 实 现 基 金 资 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采 取 相 对 稳 定 的 资 产 配 置 策 略 , 一 般 情 况 下 将 保 持 股 票 配 置 比 例 的 相 对 稳 定 , 避 免 因 过 于 主 动 的 仓 位 调 整 带 来 额 外 的 风 险 。 股 票 投 资 中 , 通 过 对 大 国 新 经 济 相 关 子 行 业 的 精 选 以 及 对 行 业 内 相 关 股 票 的 深 入 分 析 , 挖 掘 该 类 型 企业的投资价值。 业绩比较基准 90%×中证800 指数收益率+ 1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 为 股 票 型 基 金 , 属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的 中 高 风 险 投 资品种。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钱鲲 田青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qiankun@huaan.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 电话 4008850099 010-67595096 传真 021-68863414 010-6627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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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uaan.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 、 32 层 §3 主 要财 务指标 、基 金净值 表现 及利润 分配 情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 指标 2014 年 4 月 1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1,626,272.94 本期利润 40,754,701.3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 利润 0.219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 34.90% 3.1.2 期末数 据和 指标 2014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 利润 0.213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5,688,516.7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49 注:1、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 红利再投资费、 基金 转换费等) ,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 期已 实现收 益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入 、投 资收益 、其 他收入 (不 含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 末可 供分配 利润 采用期 末资 产负债 表中 未分配 利润 与未分 配利 润中已 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 4、 本基金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成立。 截止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成立不足一 年。 5、合 同生 效日当 年的 主要会 计数 据和财 务指 标按实 际存 续期计 算, 不按整 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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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 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 3 个 月 15.10% 1.29% 30.29% 1.32% -15.19% -0.03% 过去 6 个 月 32.51% 1.06% 50.19% 1.08% -17.68% -0.02% 自基金成 立起至今 34.90% 0.91% 44.82% 1.01% -9.92% -0.10% 注: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0% ×中证 800 指 数收益率+10% ×中国债券总 指数收益率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等权 益类证券(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权证等) 、 股指期货、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 ,其中,投资于 新经济 相关的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准 收益率 变动 的比较 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 年4 月14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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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注:1、 本基金于2014 年4 月14 日成立, 截止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成立不满 一年。 2、根据《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2.3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每 年 净 值 增 长 率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的 比较 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日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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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没有利润分配。 §4 管 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 号文批准 于 1998 年 6 月设立, 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 公司总 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目前的股东为上海电气 (集团) 总公司、 上海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 上海工业投资 (集团) 有限公司、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 华安中国 A 股增 强指数、 华安现金富利货币、 华安宝利配置混合、 华安宏利股票、 华安中小盘成 长股票、 华安策略优选股票、 华安核心优选股票、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 华安动态 灵活混合、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华安上证 180ETF 、华安上 证 180ETF 联接、华安 上证龙头 企业 ETF 、龙 头 ETF 联接、华安升 级主题股票、 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华安可转换债基金、华安深证 300 指数基金(LOF ) 、华安 科技动力股票、 华安四季红债券、 华安香港精选股票、 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 华 安标普石油指数基金 (QDII-LOF ) 、 华安月月 鑫短期理财债券、 华安季季鑫短期 理财债券、 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 华安七日鑫短期理财债券、 华安沪深 300 指数分级、 华安逆向策略、 华安日日鑫货币、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 华安信用增强 债券、华安纯债债券、华安保本混合、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华安安信消费股票、 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 华安黄金易( ETF ) 、 华安黄金 ETF 联接、 华 安沪深 300 量化指数、 华安年年红债券、 华安生态优先股票、 华安中证细分地产 ETF 、 华安 中证细分医药 ETF 、 华 安大国新经济、 华安新活力混合、 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 华安财汇通货币、华安 国际龙头(DAX )ETF 、华安国际龙头(DAX )ETF 联 接、 华安高分红指数增强、 华安中证细分医药 ETF 联接等 54 只开放 式基金。 管 理资产规模达到 885 亿元人民币。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 期 陈逊 本基2014-04-14 - 13 年 上海财经大学MBA ,13 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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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金的 基金 经理 券、 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历 任大鹏证券研究所、 世纪证 券研究所、 平安证券研究所 研究员、 高级研究员。2008 年3 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先后在投资研究部 和 基 金 投 资 部 担 任 高 级 研 究员及基金经理助理职务。 2012 年 5 月至 2014 年 4 月 担 任 华 安 宏 利 股 票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3 月起担任华安动态灵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基金经理。 2014 年1 月起 担 任 华 安 中 小 盘 成 长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014 年4 月起同时担任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 起 同 时 担 任 华 安 科 技 动力股票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基金经理。 翁启森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基金 投资 部兼 全球 投资 部高 级总 监 2014-04-15 - 18 年 工 业 工 程 学 硕 士 ,18 年证 券、 基金行业从业经历, 具 有中国大陆基金从业资格。 曾在台湾 JP 证券任金融产 业分析师及投资经理, 台湾 摩 根 富 林 明 投 信 投 资 管 理 部任基金经理, 台湾中信证 券投资总监助理, 台湾保德 信投信任基金经理。 2008 年 4 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任全球投资部总监。 2010 年9 月起担任华安香港 精 选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基金经理。 2011 年5 月起 同 时 担 任 华 安 大 中 华 升 级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经理。 2013 年 6 月起担任 基 金 投 资 部 兼 全 球 投 资 部 总监。 2014 年3 月起同时担 任 华 安 宏 利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4 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4 年 6 月起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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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 金 投 资 部 兼 全 球 投 资 部 高级总监。 注: 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即以公告日为准。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 《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不存在违法违规或 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证券 投资基 金管 理公司 公平 交易制 度指 导意见 》 , 公司制 定了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 将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等 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 控制措施包括: 在研究环节, 研究员在为公司管 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 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 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 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 ,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总监、 投 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 机制, 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 的审批程序。 在交易环节, 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 平的交 易执行 机会 。 (1 ) 交 易所二 级市场 业 务,遵 循价格 优先、 时 间优先 、比 例分配、 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 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 的公平性。 (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 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 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 签, 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若中签量过小无法 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 进行公 平协商 分配 。 (3 ) 银 行间市 场业务 遵 循指令 时间优 先原则 , 先到先 询价 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 iwind 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 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 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 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 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 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 标意向一一对应。 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 且以公司名 义获得, 则 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 进行公平协商分配。 交易监控、 分析与 评估环节, 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 的投资品种、 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 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 申购、 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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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 (如: 中债登的债 券估值 ) ,定 期对 各投 资组合 与交易 对手 之间 议价交 易的交 易价 格公 允性进 行审 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在不同时间窗下 (日内、3 日内、5 日 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 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 的专 项说 明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证券 投资基 金管 理公司 公平 交易制 度指 导意见 》 , 公司合 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 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 专户针对股票、 债 券、 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 并在投资系统 中进行了设置, 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 同时加强了对基金、 专户间的同日反向 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 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 对相 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 析。 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共 出现了 2 次。 原因: 各投资组合分别按照其交易策略交易时, 虽相关投资组合买 卖数量极少, 但由于个股流动性较差, 交易量稀少, 致使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 仍然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而从同向交易统计检验和实际检 查的结果来 看,也未发现有异常。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报告期内,A 股市场走 出了近 5 年来的长期底 部,上证综指接近 2008 年金 融危机后 “四万亿” 强刺激时的顶部, 创业扳指则创出历史新高。 行情的发展依 旧表现出较强的结构性特征, 四季度的降息所引发的大盘蓝筹股估值修复是带领 大盘股指数走出长期底部的重要诱发因素。 本组合在报告期内逐步提高的仓位, 组合相对均衡, 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个股, 重点配置符合当下技术、 商业发展趋势的个股的同时, 在四季度抓住了受益于中 国制度改革的金融等大盘蓝筹的机会,取得良好收益。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349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 增长率为 34.90%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4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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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新常态 下, 经济 增速 逐 渐下滑 已取 得共 识。2015 年中 国经 济依 然面 临诸多 挑战, 表现在: 外需疲 弱, 全球货币波动加大, 国内经济增长动力不足。 针对于 此, 中国政府在坚持市场化改革、 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 货币政策开启降息、 降 准,进入宽松通道。预计 2015 年社会融资成 本、无风险利率将继续下行,从而 有利于提升市场的估值水平。 同时移动互联、 信息技术的发展也给经济带来新的 活力, 扩宽了产业发展空间。 中长期看, 我们认为中国市场化改革带来的红利以 及新技术所创造的新的产业空间将为资本市场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1、估值政策及重大变化


无。 2、估值政策重大 变化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 无。 3、有 关参 与估值 流程 各方及 人员 的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和 相关 工作经 历的描述 (1)公司方面 公司建立基金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首席投资官、基金投资部总监、 研究发展部总监、 固定收益部总监、 指数投资部总监、 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及相关 负责人员。 主要职责包括: 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 负责 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 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采 用的估值方法、 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 同时将采用确定的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 对相关证券估值后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 相关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及工作经历: 尚志民, 首席投资官, 工商管理硕士, 曾在上海证券报研究所、 上海证大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曾先后担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高级研究员, 华安安顺封闭、 基金安瑞、 华安创新混合基金经理, 现任华安安顺 封闭、华安宏利股票的 基金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 翁启森,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总监,工业工程学硕士。曾在台湾 JP 证 券任金融产业分析师及投资经理,台湾摩根富林明投信投资管理部任基金经理, 台湾中信证券投资总监助理,台湾保德信投信任基金经理。2008 年 4 月加入华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华安香港精选、 华安大中华升级基金、 华安宏利股票型 基金、 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基金的基金经理,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总监。 杨明, 投资 研究 部总监 ,研究 生学 历,12 年 金融、 证券 、基金 从业 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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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曾在上海银行工 作。2004 年 10 月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研究发展部 宏观研究员,现任华安优选的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监。 贺涛, 金 融 学 硕 士 , 固 定 收 益 部 副 总 监 。 曾 任 长 城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债 券 研 究员,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 债券投资风险管理员、 固定收益投资 经理。现任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基金、华安可转债基金、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基金、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基金、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 华安月安 鑫短期理财、华安汇财通货币、华安年年红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许之彦, 指数投资部总监, 理学博士, CQF( 国 际数 量金融工程师) 。 曾在广发 证券和 中山 大学经 济管 理学院 博士 后流动 站从 事金融 工程 工作,2005 年加 入华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数量策略分析师,现任华安上证 180ETF 及华安上证 180ETF 联接、华安深证 3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 ) 、华安易富 黄金 ETF 及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指数投资部总监。 陈林, 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工商管理硕士, 高 级会计师,CPA 中国注册会计 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曾在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 年 11 月加入华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财务核算部副总监、 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现任基金运营部 总 经理。 (2)托管银行 托管银行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并且认真核查 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3)会计师事务所 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出具审核意见和报告。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的基金经 理 翁 启 森 作 为 估 值 委 员 会 成 员 参 与 了 基 金 的 估 值 方 法 的 讨 论与确认。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等信息 无。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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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4.8 基 金持 有人数 或资 产净值 预警 情形的 说明 无。 §5 托 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 、 基金合 同、托 管协 议和 其他有 关规定 ,不 存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 净 值 计 算 、 利 润 分 配 等 情 况 的 说明 本报告期, 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 定, 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对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 发现个别监督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并及 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未造成损害。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 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6 审 计报 告 本报告期基金财务报告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 注册 会计师 边卓群、 濮晓达 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 (2015 ) 审字第 60971571_B16 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 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 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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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资 产:


银行存款 13,541,174.36 结算备付金 258,170.00 存出保证金 114,709.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7,568,158.74 其中:股票投资 137,385,754.19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82,404.55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3,457.5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9,135,982.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60,621,652.12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本 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3,022,576.64 应付赎回款 1,344,330.7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7,990.19 应付托管费 26,331.7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90,8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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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91,094.53 负债合计 4,933,135.33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115,451,501.54 未分配利润 40,237,015.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5,688,516.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0,621,652.12 注: (1)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基 金份额净值 1.349 元,基金份 额总额 115,451,501.54 份。 (2)本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生效。 7.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 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 4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4月14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日 一 、收 入 44,205,721.93 1. 利息收入 1,939,483.9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13,540.45 债券利息收入 32.3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1,725,911.22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21,367,694.5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0,162,58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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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205,109.68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以“-”号填列) 19,128,428.37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 1,770,115.06 减 :二 、费用 3,451,020.62 1 .管理人报酬 2,058,663.31 2 .托管费 343,110.47 3 .销售服务费 - 4 .交易费用 749,200.52 5 .利息支出 - 其 中 :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支出 - 6 .其他费用 300,046.32 三 、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号填 列) 40,754,701.3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 利润 (净亏 损以 “-” 号 填列 40,754,701.31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体: 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 4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4 月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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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 基金净值) 433,507,499.39 - 433,507,499.3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0,754,701.31 40,754,701.3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318,055,997.85 -517,686.06 -318,573,683.9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63,673,650.67 38,874,377.24 202,548,027.91 2.基金赎回款 -481,729,648.52 -39,392,063.30 -521,121,711.8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 基金净值) 115,451,501.54 40,237,015.25 155,688,516.79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 理人 负责人 : 朱 学华 , 主管 会计工 作负 责人: 章国 富 ,会 计机 构负责 人: 陈林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系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4]183 号 《关于核准华 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的核准, 由华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作为管理人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至 2014 年 4 月 10 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 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 (2014) 验字第 60971571_B06 号验资报告后,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 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设 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 (本金) 为人民币 433,354,935.04 元, 在募 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152,564.35 元, 以上实收基金 (本息) 合计 为人民币 433,507,499.39 元,折合 433,507,499.39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 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等权益类证券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权 证等) 、股 指期 货、债 券、货 币市 场工 具、资 产支持 证券 以及 法律法 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 ,其中,投资于 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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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相关的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0%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10% ×中国债券总指数 收益率。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后 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 业会计 准则” )编 制, 同时, 对于在 具体 会计 核算和 信息披 露方 面, 也参考 了中 国证券 投资基 金业 协会 修订的 《证券 投资 基金 会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中国证 监会 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 、 《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 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 告和半年度 报告>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采用若干修订后/ 新会计准则 2014 年 1 至 3 月, 财政 部制定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 值计量》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和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 体中权益的披露》 ;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 、 《企业会 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和 《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 ;上述 7 项会计准则均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014 年 6 月, 财政部修订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 ,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 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4.3 遵 循企 业 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 计准则 的要 求, 真实 、 完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14 年 4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财务 报表所 载财 务信息 依照 企业会 计准 则、 《 证券 投资基 金会 计核算 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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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4 年 4 月 14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说 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成 本基 金的金 融资 产(或 负债 ) ,并 形成 其他单 位的 金融负 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 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 债。 7.4.4.4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的 初始确 认、 后续计 量和 终止确 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 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 取 得 时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 或现金股利, 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每日, 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 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符合 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 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 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 的另一方( 转入方) ;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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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 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 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 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 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 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 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不构成债券投资 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 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 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 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 法于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 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 买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债 实 际 支 付 全 部 价 款 的 一 部 分 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 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 券成本;上市后,上市 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 按上述(2) 、(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 算; (5) 回购协议 基金持 有的 回购协 议( 封闭式 回购 ) ,以 成本 列示, 按实 际利率 (当 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 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的 估值原 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 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 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以公允价值计量或 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根 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 确定所属的公允价 值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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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基 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 无交易,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重大 事件的, 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 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 格的重大事件,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 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 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 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 值, 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 才使用不可观察 输入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的 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 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 融负债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 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 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括基金 转 换 所 引 起 的 转 入 基 金 的 实 收 基 金 增 加 和 转 出 基 金 的 实 收 基 金 减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 益/( 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 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 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 “损益平准金” 科目中核算, 并 于期末全额转入“未 分配利润/( 累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 量 (1) 存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 计提的 金额 入账 。若 提前 支取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 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 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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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按 债 券 票 面 价 值 与 票 面 利 率 或 内 含 票 面 利 率 计 算 的 金 额 扣 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 逐日计提; (3)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按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 利率计 算的 金额 ,扣 除应 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证券实际持有 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 票 投资 收 益/( 损失) 于卖 出 股票 成 交日 确 认,并 按 卖出 股 票成 交 金额与 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 券 投资 收 益/( 损失) 于成 交 日确 认 ,并 按 成交总 额 与其 成 本、 应 收利息 的差额入账; (7) 衍 生 工具 收 益/( 损失) 于卖 出 权证 成 交日 确 认,并 按 卖出 权 证成 交 金额与 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 股利收 益于 除息 日确 认 ,并按 上市 公司 宣告 的 分红派 息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 允 价值 变 动收 益/( 损失) 系 本基 金 持有 的采用 公 允价 值 模式 计 量的交 易 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 失; (10)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 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 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 用的 确认 和计 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其他费 用系 根据 有关 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 实际支 出金 额, 列入 当期 基金费用。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 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 金 的收 益分配 政策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 每次收 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 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现金 分红 与红 利 再投资 ,投 资者 可选 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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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 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 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 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 准; (3) 基金收 益 分 配后 基金 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即基金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在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中披露。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 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 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 受让方不再征收, 税 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 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 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 号 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 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续 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 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收入, 暂免 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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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 利息收入、 储蓄存款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 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 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收入, 暂免 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实 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 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 过 1 年的,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华安基金公司 ”)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销售机 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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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7.4.8.1.3 债 券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4 债 券回 购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7.4.8.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4 月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 的管 理费 2,058,663.3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 的 客户 维护费 1,254,632.85 注: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 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 H=E ×1.5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4 月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 的托 管费 343,110.47 注: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 如下: H=E ×0.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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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场 的债 券( 含 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4 年 4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4 月14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32,269,191.58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减: 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额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32,269,191.58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 份 额占 基金总份额比例 27.95% 注:期间申购/ 买入总 份额含红利再 投、转换 入份额。期间 赎回/ 卖 出总份额 含转换出份额。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银 行存 款余额 及当 期产生 的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 4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建设 银行 13,541,174.36 149,023.05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内 参与 关联方 承销 证券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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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7.4.9 期 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停 牌等 流通受 限股 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 单价 数量 (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 估值总 额 备注 600129 太极集 团 2014-12-17 筹划 重大 事项 16.98 - - 62,500 851,686.65 1,061,250.00 - 600580 卧龙电 气 2014-12-08 筹划 重大 事项 10.48 2015-01-14 11.12 258,000 2,314,463.22 2,703,840.00 - 002152 广电运 通 2014-12-17 筹划 重大 事项 22.15 2015-03-11 24.37 179,976 3,179,431.14 3,986,468.40 - 002439 启明星 辰 2014-12-08 筹划 重大 事项 26.24 2015-03-12 28.86 87,410 1,797,482.04 2,293,638.40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交 易中 作为抵 押的 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 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 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 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 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7.4.10.1 公允价值


7.4.10.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 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0.1.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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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7.4.10.1.2.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27,522,961.94 元, 属于第二层次 的余额为人民币 10,045,196.80 元,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7.4.10.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 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 跃( 包 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 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 于停牌日至 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 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 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0.1.2. 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7.4.10.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 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137,385,754.19 85.53 其中:股票 137,385,754.19 85.53 2 固定收益投资 182,404.55 0.11 其中:债券 182,404.55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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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其中: 买断式 回购 的买 入返售 金融资 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799,344.36 8.59 7 其他各项资产 9,254,149.02 5.76 8 合计 160,621,652.12 100.00 8.2 期末 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560,825.00 1.00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2,906,148.99 27.5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966,350.00 1.91 E 建筑业 9,784,115.80 6.28 F 批发和零售业 4,778,892.02 3.0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7,301,773.36 11.11 J 金融业 42,963,242.18 27.6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404,000.00 1.54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947,417.20 4.46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772,989.64 3.71 S 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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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合计 137,385,754.19 88.24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20,000 8,965,200.00 5.76 2 601688 华泰证券 287,500 7,035,125.00 4.52 3 600030 中信证券 190,300 6,451,170.00 4.14 4 000001 平安银行 380,000 6,019,200.00 3.87 5 300133 华策影视 230,183 5,772,989.64 3.71 6 000625 长安汽车 315,000 5,175,450.00 3.32 7 002573 国电清新 150,200 4,157,536.00 2.67 8 002152 广电运通 179,976 3,986,468.40 2.56 9 002415 海康威视 175,700 3,930,409.00 2.52 10 601601 中国太保 120,093 3,879,003.90 2.49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21,918,285.85 14.08 2 000625 长安汽车 16,040,719.02 10.30 3 002450 康得新 14,867,899.62 9.55 4 000001 平安银行 13,594,887.05 8.73 5 002241 歌尔声学 11,582,218.34 7.44 6 000028 国药一致 10,307,944.14 6.62 7 300133 华策影视 9,671,036.81 6.21 8 600276 恒瑞医药 9,538,564.81 6.13 9 002152 广电运通 9,298,584.11 5.97 10 601601 中国太保 8,812,107.89 5.66 11 600175 美都能源 8,624,643.13 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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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12 600585 海螺水泥 8,109,063.95 5.21 13 601166 兴业银行 8,099,500.00 5.20 14 002410 广联达 7,836,840.19 5.03 15 002005 德豪润达 7,504,886.50 4.82 16 600030 中信证券 7,190,526.00 4.62 17 300070 碧水源 6,662,052.74 4.28 18 600703 三安光电 6,364,938.31 4.09 19 000425 徐工机械 6,355,924.86 4.08 20 600804 鹏博士 6,351,106.32 4.08 21 601218 吉鑫科技 6,111,336.09 3.93 22 002444 巨星科技 5,545,211.31 3.56 23 002405 四维图新 5,444,614.03 3.50 24 600352 浙江龙盛 4,869,441.12 3.13 25 601766 中国南车 4,763,900.00 3.06 26 002415 海康威视 4,744,925.48 3.05 27 601688 华泰证券 4,622,142.34 2.97 28 600549 厦门钨业 4,554,443.84 2.93 29 002573 国电清新 4,018,653.00 2.58 30 300271 华宇软件 3,786,067.20 2.43 31 002408 齐翔腾达 3,643,602.46 2.34 32 300146 汤臣倍健 3,619,712.00 2.32 33 002491 通鼎互联 3,393,349.90 2.18 34 002051 中工国际 3,121,976.83 2.01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450 康得新 16,859,929.77 10.83 2 601318 中国平安 15,230,270.73 9.78 3 000625 长安汽车 13,403,469.25 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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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4 000028 国药一致 10,005,793.00 6.43 5 600175 美都能源 8,929,333.09 5.74 6 600585 海螺水泥 8,885,970.44 5.71 7 601166 兴业银行 8,557,025.00 5.50 8 002241 歌尔声学 8,487,300.26 5.45 9 000001 平安银行 8,476,483.00 5.44 10 600276 恒瑞医药 8,086,058.16 5.19 11 601218 吉鑫科技 7,292,134.00 4.68 12 601601 中国太保 7,253,717.00 4.66 13 002005 德豪润达 7,197,579.00 4.62 14 002152 广电运通 6,909,897.42 4.44 15 002410 广联达 6,332,929.28 4.07 16 002405 四维图新 5,855,614.59 3.76 17 600703 三安光电 5,703,311.00 3.66 18 600030 中信证券 5,515,461.00 3.54 19 600352 浙江龙盛 4,868,021.73 3.13 20 600549 厦门钨业 4,678,161.23 3.00 21 000425 徐工机械 4,370,600.00 2.81 22 601766 中国南车 4,132,750.00 2.65 23 300070 碧水源 4,123,056.72 2.65 24 002408 齐翔腾达 4,075,882.73 2.62 25 002491 通鼎互联 3,662,870.83 2.35 26 600804 鹏博士 3,450,825.00 2.22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313,335,044.73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215,205,299.20 注: 本项 “买入股票的 成本 (成交) 总额” 和 “卖出股票的收入 (成 交) 总 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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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182,404.55 0.12 8 其他 - - 9 合计 182,404.55 0.12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28009 歌尔转债 1,474 182,404.55 0.12 8.7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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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指期货。 8.10.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有选择地投资于流动性 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 首先将基于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 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以及套期保值的类型 (多头套期保值或空头套期 保值) ,并根 据风 险资 产投资 (或拟 投资 )的 总体规 模和风 险系 数决 定股指 期货 的投资比例; 其次, 本 基金将在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以及股指 期货流动性、 收益性、 风险特征和估值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品种选择, 以对冲 风险资产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1.1 本 基 金投 资国债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无。 8.11.2 报 告 期末 本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8.11.3 本 基 金投 资国债期 货的 投资评 价 无。 8.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2.1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的,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 不存在投资 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 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14,709.0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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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457.55 5 应收申购款 9,135,982.4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254,149.02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无。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 明 1 002152 广电运通 3,986,468.40 2.56 筹划重大事项 §9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信 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1,361 84,828.44 49,831,381.19 43.16% 65,620,120.35 56.84%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基金 90,178.99 0.07811% 注: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 数量区间为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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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10


开放 式基金 份额 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4 月14 日) 基金份额总额 433,507,499.3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63,673,650.6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81,729,648.5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5,451,501.54 §11


重大事 件揭 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2014 年 9 月 15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变更公告, 朱仲群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 由朱学华先生担任本基 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以及党总支书记。 (2)2014 年 9 月 17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变更公告, 李勍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 由董事长朱学华先生代任 本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 (3)2014 年 12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 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童威先生新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4)2014 年 4 月 15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增聘翁启森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与陈逊先生 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本基金托管人 2014 年 2 月 7 日发布任免通知 ,解聘尹东中国建设银行投资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职务。本基金托管人 2014 年 11 月 03 日发布公告,聘任 赵观甫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 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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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50,000.00 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 金额 占当期 股票 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财 达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1 - - - - - 财 富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1 - - - - - 长 城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1 - - - - - 长 江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1 51,224,785.65 9.69% 46,634.83 9.84% - 德 邦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东 北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1 43,707,496.48 8.27% 39,791.14 8.40% - 方 正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1 17,411,782.84 3.29% 15,407.81 3.25%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1 201,856,215.02 38.20% 178,623.05 3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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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广 发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1 34,925,021.67 6.61% 31,795.92 6.71% - 广 州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2 - - - - - 国 盛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1 - - - -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1 1,191,393.00 0.23% 1,054.27 0.22% - 国 信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1 - - - -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1 110,684,973.98 20.95% 100,767.40 21.27% - 宏 源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 安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1 - - - - - 华 泰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1 - - - - - 联 讯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1 - - - - - 齐 鲁 证 券 有 限公司 1 - - - - - 瑞 银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1 55,660,277.30 10.53% 49,253.55 10.40% - 上 海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2 - - - - -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1 11,777,732.99 2.23% 10,422.09 2.20% - 天 风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万 联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1 - - - - - 西 南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1 - - - - - 湘 财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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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新 时 代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 - - - -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1 - - - -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3 - - - -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有限公司 1 - - - - - 中 山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1 - - - -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司 1 - - - - - 注:1 、基 金管理 人负 责选择 证券 经营机 构, 选用其 交易 单元供 本基 金证券 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 内部 管理规 范、 严谨; 具备 健全的 内控 制度, 并能 满足基 金运 作高度 保密的要求; (2) 研究 实力较 强, 有固定 的研 究机构 和专 门研究 人员 ,能够 针对 本基金 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 具有 战略规 划和 定位, 能够 积极推 动多 边业务 合作 ,最大 限度 地调动 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 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 《券商服务评 价办法》 ,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 填写《新增交易单 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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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元,填 写《新 增交 易单 元申请 审核表 》 , 对拟 新增交 易单元 的必 要性 和合规 性进 行阐述。 (3) 候选交易单元名单 提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相关部门提交的 《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及其对券 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 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 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 《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 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无。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回购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 期权 证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财 达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财 富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长 城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长 江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德 邦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东 北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 - 886,800,000.00 9.69% - - 方 正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广 发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 - 5,854,300,000.00 63.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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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广 州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国 盛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 - - - - - 国 信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 - 195,000,000.00 2.13% - - 宏 源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 安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华 泰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联 讯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齐 鲁 证 券 有 限公司 - - - - - - 瑞 银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上 海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 - - - - - 天 风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万 联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西 南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湘 财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新 时 代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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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司 兴 业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 - 1,409,500,000.00 15.40% - -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 - - - -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有限公司 - - 804,900,000.00 8.80% - - 中 山 证 券 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 - - - -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司 - - - - -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