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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金融债A(000348)

广发金融债: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广 发 中债 金 融债 指 数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广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二 〇一五 年三 月三十 日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 页共 39 页 
§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复核 了本 报告 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 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 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 页共 39 页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基金主 代码 000348 交易代 码 000348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11 月 7 日 基金管 理人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5,554,264.71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A 类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C 类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000348 000349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份 额 总 额 4,885,513.79 份 20,668,750.92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通过 指数 化投 资 , 实现对 标的 指数 的有 效跟 踪, 谋求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增值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为指 数基 金 , 主 要 采用优 化抽 样复 制的 方法 , 投 资于 标的 指数 中具 有代表 性和 流动 性的 成份 券和备 选成 份券 , 或选 择 非成份 券作 为替 代 , 综 合考虑 跟踪 效果 、 操 作风 险等因 素构 建组 合, 并根 据本基 金资 产规 模、 日 常申购 赎回 情况 、 市场 流 动性以 及银 行间 债券 交易 特性等 , 对标 的指 数的 久期等 指标 进行 匹配 , 达 到复制 标的 指数 、 控 制跟 踪误差 、 降 低交 易成 本 的目的 。 业绩比 较基 准 95%× 中债-5 年期 金融 债指 数收益 率+5%× 银 行活 期存 款利率 (税 后)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是债 券型 基金 , 其 长期平 均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率低于 股票 基金 、 混合 基金,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4 页共 39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段西军 王永民 联系电 话 020-83936666 010-66594896 电子邮 箱 dxj@gf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95105828,020-83936999 95566 传真 020-89899158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网址 http://www.gffund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广州市 海珠 区琶 洲大 道东 1 号保 利国 际广 场南塔 31-33 楼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 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 和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11 月 7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A 类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C 类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A 类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C 类 本 期 已 实 现 收益 1,332,988.77 2,144,914.67 1,568,474.68 2,782,414.73 本期利 润 1,701,560.91 2,824,842.53 1,568,474.68 2,782,414.73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本 期 利润 0.0552 0.0939 0.0077 0.0073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5 页共 39 页 本 期 加 权 平 均 净 值 利 润 率 5.38% 9.03% 0.77% 0.72%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9.62% 9.29% 0.77% 0.73% 3.1.2 期末数据 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A 类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C 类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A 类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C 类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份 额 利润 0.0736 0.0700 0.0077 0.0073 期 末 基 金 资 产净值 5,396,538.52 22,753,383.48 204,922,584.77 385,722,740.83 期 末 基 金 份 额净值 1.1046 1.1009 1.0077 1.0073 注: (1 ) 所 述基 金财务 指 标不包 括持 有人 认购 和交 易基金 的各 项费 用, 计入 费用后 实际 收益 水 平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2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资 收 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采 用期末 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润 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部 分的 孰低 数 (为期 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数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1.广发中债金融债 指数 A 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3.05% 0.37% 2.74% 0.26% 0.31% 0.11% 过去六 个月 5.40% 0.28% 3.70% 0.20% 1.70% 0.08%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6 页共 39 页 过去一 年 9.62% 0.25% 8.49% 0.17% 1.13% 0.08%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10.46% 0.23% 6.21% 0.17% 4.25% 0.06% 2.广发中债金融债 指数 C 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3.12% 0.37% 2.74% 0.26% 0.38% 0.11% 过去六 个月 5.37% 0.28% 3.70% 0.20% 1.67% 0.08% 过去一 年 9.29% 0.25% 8.49% 0.17% 0.80% 0.08%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10.09% 0.23% 6.21% 0.17% 3.88% 0.06% 1、本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95% 中债-5 年期 金融 债 指数收 益率+5% 银行 活期存 款 利率 (税 后) 。 2、业 绩比 较基 准是 根据 基 金合同 关于 资产 配置 比例 的规定 构建 的。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份 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 走势 对比图 (2013 年 11 月 7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广发中债金融债 指数 A 类 2、广发中债金融债 指数 C 类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7 页共 39 页 注:基 金建 仓期 为基 金合 同生效 后 6 个月 ,建 仓期 结束时 各项 资产 配置 比例 符合本 基金 合同 有 关规定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净值 增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柱形 对比 图 1、广发中债金融债 指数 A 类 2、广发中债金融债 指数 C 类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8 页共 39 页 注:基 金合 同生 效当 年(2013 年 )按 实际 存续 期计 算,未 按自 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本基金 自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11 月 7 日 )至 报告 期 末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 管理 人经 中国 证监 会证监 基金 字[2003]91 号 文批准 , 于 2003 年 8 月 5 日成立 , 注 册资 本 1.2688 亿 元人 民币 。公 司 的股东 为广 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烽 火通 信科 技股 份有限 公司 、深 圳市 前 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和广州科技风险投资 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 募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 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 投资管理人、合格境内机 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 管理(QDII )和特定客 户 资产管 理等 业务 资格 。 本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 设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薪酬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战略规划委员会 三个专 业委 员会 。公 司下 设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风险 控制委 员会 和 22 个部 门: 综合管 理部 、财 务部 、 人力资源部、监察稽核部 、基金会计部、注册登记 部、信息技术部、中央交 易部、金融工程部、研 究发展部、权益投资一部 、权益投资二部、固定收 益部、数量投资部、量化 投资部、国际业务部、 营销服 务部、 互联 网金 融 部 (下辖 深圳 理财 中心、 杭州理 财中 心) 、 北京 办事 处、 北京 分公 司、 广 州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9 页共 39 页 分公司 、 上海 分公 司 。 此 外, 还出 资设 立了 广发 国 际资 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 香 港子公 司) 、 瑞元 资本 管 理有限 公司 。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金 管理 人管 理五 十七 只开放 式基 金--- 广发聚富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 金、 广发 稳健 增长 开放 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 广 发小 盘 成长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 广发货 币市 场 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广 发增 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广发 核心精 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广发 沪深 300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 广发 聚 瑞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广发中 证 500 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 、 广发 内 需增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全球精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广 发聚 祥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广 发中 小板 300 交 易 型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 基金、 广发 中小 板 300 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联 接基 金、 广发 标普 全球农 业指 数证 券投 资 基金、广发聚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制造业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聚财信用债证券 投资基 金、 广发 深证 100 指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广发消 费品 精选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广 发理 财 年年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广 发纳 斯达 克 100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广 发双 债添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 广发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广 发理 财 30 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广发新 经济 股票 型发 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广 发中 证 5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广发 聚源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广 发轮 动配 置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广发 聚鑫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广发 理财 7 天债 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美国 房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 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广发天天红 发起式 货币 市场 基金 、 广发 中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广 发亚 太中 高收 益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 货币市场基金、广发全球 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广发成长优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 金、广发天天利货币市场 基金、广发集鑫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竞争 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广发新动力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 发中证 全指 可选 消费 交易 型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广发 主题 领先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广发活期宝货币基金、广 发逆向策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季 季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广 发中 证百 度百 发策略 100 指 数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和广 发中 证全 指医 药卫生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管 理资 产规模 为 1334.68 亿元 。 同时, 公司 还管 理着 多个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投 资 组合和 社保 基金 投资 组合 。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证券从 业 说明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0 页共 39 页 理)期限 年限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钟伟 本基金 的基 金 经理 2013-11-07 - 5.5 年 男 , 中 国 籍 , 数 学 博 士 , 持 有 基 金业执 业资 格证 书, 2009 年 7 月 至 2013 年 11 月 先后 在广 发基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金 融 工 程 部 、 数 量 投资部 任研 究员,2013 年 11 月 7 日 起 任 广 发 中 债 金 融 债 指 数 基 金 的基金 经理 。 注:(1) 基金 经理 的“ 任 职日期” 和“ 离职 日期” 指公 司公告 聘任 或解 聘日 期。 (2)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 行业协 会《 证券 业从 业人 员资格 管理 办法 》的 相关 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严格 遵守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及 其配套 法规 、 《广 发 中债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 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 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 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 的规定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 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 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实时 的行为 监控与 及时 的分 析评 估, 保证公 平交 易原 则的 实现 。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 面,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 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 备选股票库,重点 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 心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 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 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 可以自 主决 策 , 超 过投 资 权限的 操作 需要 经过 严格 的审批 程序 。 在交 易过 程 中, 中央 交易 部按 照“ 时 间优先 、 价格 优先 、 比例 分配 、 综 合平 衡” 的原 则, 公平分 配投 资指 令 。 公 司 原则上 禁止 不同 组合 间 的同日 反向 交易 (指 数型 基金除 外) ; 对 于不 同投 资 组合间 的同 时同 向交 易, 公司可 以启 用公 平交 易 模块, 确保 交易 的公 平。 公司监察稽核部对非公开 发行股票申购和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 购方案和分配过程 进行审 核和 监控,保 证分 配 结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 原则 ; 对 银行 间债 券交 易根 据 市场公 认的 第三 方信 息, 对投资组合和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 允性进行审查,并由相关 投资组合经理对交易价 格异常 情况 进行 合理 性解 释;公 司开 发了 专门 的系 统对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日、3 日 内和 5 日 内的 股 票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1 页共 39 页 同向交 易和 反向 交易 的交 易时机 和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发 现异 常情 况再 做进 一步的 调查 和核 实。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 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 通过对本年度该组合与 公司其余各组合的 同日、3 日内和 5 日内 的 同向交 易价 差进 行专 项分 析,未 发现 本组 合与 其他 组合在 不同 的时 间窗 口 下同向 交易 存在 足够 的样 本量且 差价 率均 值显 著不 趋于 0 的 情况 ,表 明报 告 期内该 组合 未发 生可 能 导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 送的异 常情 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 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 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 期内,未出现涉及 本基金 的交 易所 公开 竞价 同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 少的 单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交 量 5% 的情 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 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 A 类和 C 类 的日 均跟 踪偏 离度 的 绝对值 为 0.09% ,符 合基 金合同 的规 定。 基金运 作逐 渐平 稳, 除基 金建仓 期外 ,基 金的 跟踪 误差处 于正 常水 平范 围。 作为被动型的指数基金, 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的方 法,选取流动性较好的政 策性金融债构建投 资组合 ,较 好的 跟踪 了标 的指数 。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本报告 期内,广 发中 债金 融 债 A 类净 值增 长率 为 9.62% , 广发 中债 金融 债 C 类 净 值增长 率 为 9.29% , 业绩基 准增 长率 为 8.49%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 的简 要展望





去 年四 季 度 PMI 指数 连续下 滑, 创年 内最 低值, 反映出 经济 增长 动力 放缓 , 下行压 力较 大。 对实体 经济 而言 ,融 资成 本偏高 仍然 是制 约经 济恢 复的不 利因 素, 未来 利率 下行仍 是长 期趋 势。





物 价方 面, 从 CPI 指 数的走 势看 ,通 胀有 望继 续维持 在较 低的 水平 ,未 来通胀 上行 的风 险 不大。PPI 指数 受原 油及 大 宗商品 下跌 的影 响加 速下 行,工 业价 格料 保持 弱势 。





央 行在 继去 年 11 月份 降息之 后, 今年 2 月份 开 始降低 存款 准备 金率 ,释 放超 6000 亿 的资 金总量 , 在一 定程 度上 反映 出央行 维持 市场 流动 性适 度宽松 的意 图 , 未 来资 金面 的压力 料不 会 太 大 。





短 期内 债券 价格 可能 面临震 荡盘 整, 调整 之后 债券价 格有 望重 拾前 期上 升之势 。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2 页共 39 页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公司设有估值委员会,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旗 下基金投资品种的 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并 选取适当的估值方法,经 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 施。估值委员会的成员 包括:公司分管投研、估 值的副总经理、督察长、 投资管理部负责人、研究 发展部负责人、金融工 程部负 责人 、 监察 稽核 部负 责人和 基金 会计 部负 责人 。 估值委 员会 定期 对估 值政 策和程 序进 行评 价 , 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 和 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 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 ,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基金日 常估 值由 基金 会计 部具体 执行 , 并确 保和 托管 行核对 一致 。 投资 研究 人员 积极关 注市 场变 化 、 证券发行机构重大事件等 可能对估值产生重大影响 的因素,向估值委员会提 出估值建议,确保估值 的公允性。金融工程部负 责提供有关涉及模型的技 术支持。监察稽核部负责 定期对基金估值程序和 方法进行核查,确保估值 委员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 效执行。以上所有相关人 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 和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 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客观独 立,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 的具体流程,但若存在 对相关投资品种 估值有失 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 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各 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 冲突,一切以维护基金持 有人利益为准则。本基金 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服务协 议, 由其 按合 同约 定提供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债 券品 种的 估值 数据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 明 根 据本基 金合 同中“ 基金 收益 与分配” 之“ 基金收 益分配 原则” 的 相关规 定,本 基金 本报告 期内 未 进行利 润分 配, 符合 合同 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 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 资产 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自 《公 开募 集证 券投 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2014 年 8 月 8 日 实施 之日 起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本 基金 连 续 37 个工 作 日出现 资产 净值 低于 五千 万。


2、自 201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连 续 35 个工 作日 出现 资产净 值低 于五 千万。 §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 期内,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 本托管人” )在对广 发中债金融债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以 下称“ 本基 金” )的托管过 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 尽职尽责地履行 了应尽 的义务 。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3 页共 39 页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 信、 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 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 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 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 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 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 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 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 收益 分配 情况 、 财务会 计报 告 (注 : 财务 会计报 告中的“ 金融 工具风 险及 管理” 部 分未 在 托管人 复核 范围 内) 、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数据 真实 、准 确和完 整。 §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 期的 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经 德勤 华永 会计 师事 务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审计 , 注册 会计 师


王 明静


洪锐 明签 字出 具了 德师报( 审) 字(15) 第 P0290 号标准 无保 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 投 资者 可通 过 年 度报告 正文 查看 审计 报告 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广发 中债 金融 债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 - 银行存 款 964,369.35 587,422,319.94 结算备 付金 464,000.00 - 存出保 证金 1,356.12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32,028,000.00 -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4 页共 39 页 债券投 资 32,028,000.0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300,000.00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800,622.50 - 应收利 息 1,094,099.38 3,604,366.34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17,138.80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计 38,769,586.15 591,026,686.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9,999,865.00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191,923.67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9,576.93 200,195.68 应付托 管费 2,394.23 50,048.9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5,647.22 98,058.27 应付交 易费 用 2,777.20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12,833.28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5 页共 39 页 其他负 债 394,646.62 33,057.81 负债合计 10,619,664.15 381,360.68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 金 25,554,264.71 586,294,436.19 未分配 利润 2,595,657.29 4,350,889.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149,922.00 590,645,325.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38,769,586.15 591,026,686.28 注:1. 报 告截 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广发 中债 金 融债指 数 A 基 金份 额 净值人 民币 1.1046 元, 基金份 额总 额 4,885,513.79 份; 广发 中债 金融 债指 数 C 基金 份额 净值 人民 币 1.1009 元, 基金 份额 总 额 20,668,750.92 份 ; 总 份 额总 额 25,554,264.71 份;2013 年 12 月 31 日, 广发 中 债金融 债指 数 A 基金 份额净 值人 民 币 1.0077 元 ,基金 份额 总 额 203,354,110.09 份; 广发 中债 金融 债 指数 C 基 金份 额净 值 人民 币 1.0073 元, 基金 份 额总 额 382,940,326.10 份 ;总份 额总 额 586,294,436.19 份。 2. 上 年度 会计 期间 为 2013 年 11 月 7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起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广发 中债 金融 债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1 月 7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5,772,499.80 5,002,119.68 1.利息 收入 3,829,849.81 5,002,119.68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405,529.56 5,002,119.68 债券利 息收 入 2,137,738.44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86,581.81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填 列) 742,926.70 -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6 页共 39 页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2,926.7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 列) 1,048,500.00 -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 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号 填列) 151,223.29 - 减:二、费用 1,246,096.36 651,230.27 1.管 理人 报酬 256,191.74 348,207.65 2.托 管费 64,047.95 87,051.90 3.销 售服 务费 95,672.18 170,561.91 4.交 易费 用 7,631.65 - 5.利 息支 出 229,696.95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29,696.95 - 6.其 他费 用 592,855.89 45,408.81 三、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 ” 号填列) 4,526,403.44 4,350,889.41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 ” 号填列) 4,526,403.44 4,350,889.4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广发 中债 金融 债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7 页共 39 页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586,294,436.19 4,350,889.41 590,645,325.6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4,526,403.44 4,526,403.4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560,740,171.48 -6,281,635.56 -567,021,807.04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251,402,176.71 10,593,555.28 261,995,731.99 2.基金 赎回 款 -812,142,348.19 -16,875,190.84 -829,017,539.0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5,554,264.71 2,595,657.29 28,149,922.0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1 月 7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586,294,436.19 - 586,294,436.1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4,350,889.41 4,350,889.4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 - -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8 页共 39 页 2.基金 赎回 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586,294,436.19 4,350,889.41 590,645,325.60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页码 (序 号) 从 7.1 至 7.4 , 财务 报表 由下 列 负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王志 伟,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窦刚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张晓 章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广 发 中 债 金 融债 指 数 证券投 资 基 金 (“ 本 基金”) 经 中国 证 券 监 督 管理 委 员 会(“中国证监会”) 证监 许可[2013]1111 号文《关 于核准广发中债金 融债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募 集的批 复》批准,由基金 发起 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 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和《广发中 债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基 金合 同”) 发起, 于 2013 年 11 月 7 日募集 成立。 本基 金的 基 金管理 人为 广发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为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募集 期 为 2013 年 10 月 8 日至 2013 年 11 月 4 日 ,本 基金 为契 约型 开 放式基 金, 存续 期 限不定 , 募 集资 金总 额为 人民 币 586,294,436.19 元 , 有效认 购户 数 为 1,531 户 。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基金 A 类基 金(“A 类基 金”) 扣除认 购费 用后 的募 集资 金净额 为人 民 币 203,305,154.53 元, 认购 资金 在 募集期 间的 利息 为人 民 币 48,955.56 元; 广发 中债 金 融债指 数基 金 C 类 基金(“C 类 基金”) 扣除 认购 费 用后的 募集 资金 净 额 382,909,597.11 元, 认购 资金 在 募集期 间的 利息 为人 民 币 30,728.99 元。 认购 资 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 金账户。本基金募集资 金经德 勤华 永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验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 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基金合同等有关规 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 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 及其备选成份券,还可以 投资于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央行票据等货币市 场金融工具,国债、金融 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等债券品种, 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9 页共 39 页 规定) 。 本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95%× 中债-5 年 期金 融债指 数收 益率+5%× 银行 活期存 款利 率 ( 税后 ) 。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 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已 经本 基金 的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托 管人 批准报 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及 相关 规定( 以 下简 称“ 企 业 会计准 则”) 及中 国证 监会 发布的 关于 基金行 业实务 操作的 有关 规定编 制,同 时在具 体会 计核算 和 信息披 露方 面也 参考 了中 国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发 布的若 干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 作的有关规定的要 求, 真 实、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 务状况 以 及 2014 年度 及 2013 年 11 月 7 日 (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的 经营 成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 情 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的会 计年 度为 公历 年度, 即每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可比期 间 的会计 年度 为 2013 年 11 月 7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 以人 民币 为记 账本 位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分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 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 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时划分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 款及应收款项。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资 产包 括股 票投资 、 债 券投 资和 衍生 工具投 资( 主 要为 权证 投资) 等, 其 中股 票投 资和 债 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作 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 衍生工具投资在资产负债 表中作 为衍生金融资产 列报。 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 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 确定的 非衍 生金 融资 产分 类为贷 款及 应收 款项 。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0 页共 39 页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 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 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 认时全部划分为其 他金融 负债 。 其他金 融负 债包 括各 类应 付款项 、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等 。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 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 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 价值在资产负债表 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 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 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 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 息,单 独确 认为 应收 项目 。应收 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相 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认 金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 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 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 负债采 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成 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满足下 列条 件之 一的金 融 资产, 予以 终止 确认:(1) 收取该 金融 资产 现金流 量 的合同 权利 终止 ; (2) 该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 且 将金融 资产 所有 权上 几乎 所有的 风险 和报 酬转 移给 转入方 ;(3) 该金 融资 产 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 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 对该金融资产控制。金融 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 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 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 1.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 (1) 股票 投资 买入股 票于 交易 日按 股票 的公允 价值 入账 ,相 关交 易费用 直接 计入 当期 损益 。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 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 对价,于股权分置实施复 牌日冲减股票投资 成本; 股票 持有 期 间 获得 的 股票股 利( 包 括送 红股 和公 积金转 增股 本) 以 及因 股权 分置改 革而 获得 的股 票,于 除息 日按 股权 登记 日持有 的股 数及 送股 或转 增比例 ,计 算确 定增 加的 股票数 量。 卖出股 票于 交易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按 移动加 权平 均法 结转 成本 。 (2) 债券 投资 买入债券于交易日按债券 的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 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公允价值不 包含债 券起 息日 或上 次除 息日至 购买 日止 的利 息( 作 为应收 利息 单独 核算) 。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 交易可转换债券,于实际 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 离交易可转换债券 的认购 成本 进行 分摊 ,确 定应归 属于 债券 部 分 的成 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 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和发行期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1 页共 39 页 限推算 内含 利率 后, 逐日 确认债 券利 息收 入。 卖出债 券于 交易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按 移动加 权平 均法 结转 成本 。 (3) 权证 投资 买入权 证于 交易 日按 公允 价值入 账, 相关 交易 费用 直接计 入当 期损 益。 获赠的 权证( 包 括配 股权 证) ,在除 权日 按照 持有的 股 数及获 赠比 例, 计算确 定 增加的 权证 数量, 成本为 零。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 交易可转换债券而取得的 权证,于实际取得日按照 估值方法对分离交 易可转 换债 券的 认购 成本 进行分 摊, 确定 应归 属于 权证部 分的 成本 。 卖出权 证于 交易 日确 认权 证投资 收益 。卖 出权 证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2. 贷 款及 应收 款项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本基 金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 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证券 等金融资产所融出 的资金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交易 日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 部价款入账,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于 返售日 按账 面余 额结 转。 3. 其 他金 融负 债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本 基金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 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票据、 证券等金融资产所 融入的 资金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交 易日 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 的金额入账,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于回购 日按 账面 余额 结转 。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1. 对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投资品 种, 如估 值日 有市 价的, 采用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估值 日无 市价 ,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 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 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 格的重大事件的,采用 最近交 易市 价确 定公 允价 值。 2. 对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投 资 品种, 如估 值日 无市 价, 且最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了 重大 变化 或 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 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 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 响在 0.25% 以上或 基金管 理人估值委 员会认为 必要 时,应参考 类似投资 品种 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 化 等因素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确 定公 允价 值。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2 页共 39 页 3. 当 投 资 品 种 不 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 且 其 潜 在 估 值 调 整 对 前 一 估 值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影 响 在 0.25% 以 上或 基金 管理 人估 值委员 会认 为必 要时 , 应 采用市 场参 与者 普遍 认同 , 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价格 验证 具有 可靠 性的 估值技 术, 确定 投 资 品种 的公允 价值 。 具体投 资品 种的 估值 方法 如下: (1) 股票 投资 交易所 上市 流通 的股 票以 其估值 日在 证券 交易 所挂 牌的收 盘价 为公 允价 值。 本 基 金 对 于 长 期 停 牌 股 票 的 期 末 估 值 参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2008 年 9 月 12 日 发 布 的 证 监 会 公 告 [2008]38 号文 《关 于进一 步规范 证券 投资 基金估 值 业务的 指导 意见 》规定 , 若长期 停牌 股票 的潜在 估值调整对 前一估值 日的 基金资产净 值的影响 在 0.25% 以上的, 经基金管 理 人估值委员 会同意, 可 参考类 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及 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如 指数收 益法) , 调整 最近 交 易市价 , 确 定公 允价 值 。 由于上市公司送股 、转增 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 等形成的流通暂时受限制 的股票投资,按交 易所上 市的 同一 股票 的市 场交易 收盘 价作 为公 允价 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 股票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的公允价值估值,在估值 技术难以可靠计量 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 计量。首次公开发行有明 确锁定期的股票,于同一 股票上市后按交易所上 市的同 一股 票的 市场 交易 收盘价 作为 公允 价值 。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 的股票,若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 易收盘价低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 本,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 易收盘价为公允价值; 若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同 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 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 始投资成本,按中国证 监会相 关规 定处 理。 (2) 债券 投资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 的债券按估值日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收盘价为公允价 值。交易所上市但 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 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 盘价中所含债券应收利息 后的净价为公允价值。 未上市 流通 的债 券按 成本 估值。 全国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交易 的债券 采用 估值 技术 确定 公允价 值。 同一债 券同 时在 两个 或两 个以上 市场 交易 的, 按债 券所处 的市 场分 别确 定公 允价值 。 (3) 权证 投资 交易所 上市 流通 的权 证以 其估值 日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的收 盘价 为公 允价 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尚未上市 的权证在上市交易前,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如估值技术难以 可靠计 量, 则以 成本 计量 。 配售及认购分离交易可转 换债券所获得的权证自实 际取得日至在交易所上市 交易前,采用估值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3 页共 39 页 技术确 定公 允价 值。 如估 值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则 按成本 计量 。 因持有 股票 而享 有的 配股 权,以 及停 止交 易但 未行 权的权 证, 采用 估值 技术 确定公 允价 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 方法不能客观反映交易性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基 金管理人将根据具 体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 商定 后确定 最能 反映 公允 价值 的价格 。 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 负债,其公允价值计量基 于公允价值的输入 值的可 观察 程度 以及 该等 输入值 对公 允价 值计 量整 体的重 要性 ,被 划分 为三 个层次 ; 第一层 次输 入值 是在 计量 日能够 取得 的相 同资 产或 负债在 活跃 市场 上未 经调 整的报 价。 第二层 次输 入值 是除 第一 层次输 入值 外相 关资 产或 负债直 接或 间接 可观 察的 输入值 。 第三层 次输 入值 是相 关资 产或负 债的 不可 观察 输入 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 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 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 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 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 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 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 相互抵 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 份额所对应的金额。申购 、赎回、转换及红利再投 资等引起的实收基 金的变 动分 别于 上述 各交 易确认 日认 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申购、赎回 、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 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额变 动时, 相关款项中 包含的 未分 配利 润。 根据 交 易申请 日利 润分 配( 未 分配 利润) 已 实现 与未 实现 部分 各自占 基金 净值 的比 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 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 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 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 赎回确 认日 认列 ,并 于期 末全额 转入 利润 分配( 未分 配利润) 。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1. 利 息收 入 (1) 存款 利息 收入 按存 款的 本金与 适用 利率 逐日 计提 。 (2) 除贴 息债 外的 债券 利息 收入在 持有 债券 期内 , 按 债 券的票 面价 值和 票面 利率 计算的 利息 扣除 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 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券 利息收入。贴息债视同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4 页共 39 页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 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 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 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 利息收 入。 (3)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按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的 摊 余成本 在返 售期 内以实 际 利率法 逐日 计提, 若合同 利率 与实 际利 率差 异较小 ,则 采用 合同 利率 计算确 定利 息收 入。 2. 投 资收 益 (1) 股 票 投 资收 益 于交 易日 按 卖 出股 票 交易 日 的 成交 总 额 扣除 应 结转 的 股 票投 资 成 本的 差 额确 认。 (2) 债 券 投 资收 益 于交 易日 按 卖 出债 券 交易 日 的 成交 总 额 扣除 应 结转 的 债 券投 资 成 本与 应 收利 息( 若有) 后的 差额 确认 。 (3) 衍 生 工 具投 资 收 益 于交 易 日 按交 易 日的 成 交 总额 扣 除 应结 转 的衍 生 工 具投 资 成 本后 的 差额 确认。 (4) 股 利 收 入于 除 息日 按上 市 公 司宣 告 的分 红 派 息比 例 计 算的 金 额扣 除 由 上市 公 司 代扣 代 缴的 个人所 得税 后的 净额 确认 。 3.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于 估 值 日 按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负 债 的 公 允 价值变 动形 成的 利得 或损 失确认 ,并 于相 关金 融资 产/ 负债 卖出 或到 期时 转出 计入投 资收 益。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 量 1.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报 酬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0.40% 的 年费 率逐 日计 提。 2. 本 基金 的基 金托 管 费 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0.10% 的年 费率 逐日 计提 。 3. 本 基金 A 类基 金份 额不 收取销 售服 务费 , C 类 基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 C 类份 额基 金 资产净 值 的 0.30% 年 费率 计提。 4.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交 易 费 用 发 生 时 按 照 确 定 的 金 额 计 入 交易费 用。 5.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支 出 按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的 摊 余 成 本 在 回 购 期 内 以 实 际 利 率 法 逐 日 计 提,若 合同 利率 与实 际利 率差异 较小 ,则 采用 合同 利率计 算确 定利 息支 出。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 政策 1、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本 基金 每年 收益分 配次 数最 多为 12 次 ,每次 收益 分配 比例不 得低 于该 次收 益分 配基准 日可 供分 配利 润的 50% , 若基 金合 同生 效不 满 3 个 月可 不进 行收 益 分配;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5 页共 39 页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 现金 分红 与红 利再 投资 , 投资 者可 选择 现金 红利或 将现 金红 利 自动转 为基 金份 额进 行再 投资; 若投 资者 不选 择, 本基金 默认 的收 益分 配方 式是现 金分 红; 3、 基金 收益 分配 后基 金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即 基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 减去 每 单位基 金份 额收 益分 配金 额后不 能低 于面 值; 4、由 于本 基金 A 类基 金 份额不 收取 销售 服务 费,而 C 类基 金份 额收 取销 售 服务费 ,各 基金 份 额类别 对应 的可 分配 收益 将有所 不同 。本 基金 同一 类别的 每一 基金 份额 享有 同等分 配权 ; 5、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分部报告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 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 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 报告分部,且向管 理层报 告时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及计 量基 础与 编制 财务 报表时 的会 计政 策及 计 量 基础一 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于 2014 年 7 月 1 日 开始采 用财 政部 于 2014 年 颁布的 《 企业 会 计 准则 第 39 号—— 公 允价 值计量 》 、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41 号—— 在其他 主体 中权益 的披 露》 和经 修订 的《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 30 号—— 财务 报表 列报 》 , 同 时在本 年度 财务 报表 中开 始采用 财政 部于 2014 年修 订的《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金 融工 具列 报 》 。上 述会 计政 策的 采用 未 对本年 度本 基金 财务 报表 产生重 大影 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估计 变更 。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 文 《关 于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 税收问 题的 通知 》 、 财税[2004]78 号 文《 关于 证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 通知》 、财 税[2005]103 号 文《关 于股 权分 置试 点 改革有 关税 收政 策问题 的 通知》 、财税[2008]1 号文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总 局 关于企 业所 得税 若干优 惠政策 的通 知》 、2008 年 9 月 18 日 《 上海 、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关 于做 好证 券交 易印花 税征 收方 式调 整 工作的 通知 》 、 财税[2012]85 号文 《关 于实 施上 市公 司 股息红 利差 别化 个人 所得 税政策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及 其他 相关 税务 法规 和实务 操作 ,主 要税 项列 示如下 :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6 页共 39 页 1、以 发行 基金 方 式 募集 资 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不 缴纳 营业 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 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 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 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缴纳 企业所 得税 。 3、2013 年 1 月 1 日以 前 ,对基 金取 得的 股票 股息 、红利 收入 ,由 上市 公司 在向基 金支 付上 述 收入时 代扣 代 缴 20% 的个 人所得 税, 上市 公司 在代 扣代缴 时, 减按 50% 计 算 应纳税 所得 额。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 对 基金 从 公开发 行和 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市 公司 股票 , 持股 期 限在 1 个月 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 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持 股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 1 年的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 20% 的 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4、 对 基金 取得 的债 券利 息 收入 , 由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 在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 入时 代扣代 缴 20%的个 人所得 税, 暂不 缴纳 企业 所得税 。 5、 对 于基 金从 事 A 股 买 卖,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出 让方 按 0.10% 的 税 率缴纳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花 税, 受让 方不 再缴 纳证券(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 6、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 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等对价, 暂免予 缴纳 印花 税、 企业 所得税 和个 人所 得税 。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代 销机 构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发 起人 、 基金 管理 人 、 注 册登 记与 过户机 构、 直销 机构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 基金管 理人 母公 司、 代销 机构 深圳市 前海 香江 金融 控股 集团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烽火通 信科 技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康美药 业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广州科 技风 险投 资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G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广发 国 际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金管 理人 全资 子公 司 瑞元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控股 子公 司 注:广 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对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进 行增资 ,并 对其 实 施控制 ,广 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由此 成为 广发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的 子公 司。 除此之 外, 本报 告期 内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不存 在其 他控制 关系 或者 其他 重大 利害关 系的 关联 方 关系发 生变 化的 情况 。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7 页共 39 页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 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无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的 股票 交易 。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无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的 权证 交易 。 7.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1 月7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6,472,064.10 100.00% - -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1 月7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 交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 交总额 的 比例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856,800,000.00 100.00% - -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8 页共 39 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内无 应支 付关 联方的 佣金 ,本 报告 期末 及上年 度末 无应 付 关联方 佣金 余额 。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1 月7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256,191.74 348,207.65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76,922.14 - 注:本 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0.40 % 年费 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40%÷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 金 管理费 划款 指令 ,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2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1 月7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64,047.95 87,051.90 注: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0.10 % 的年 费率 计提 。托 管费 的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 0.10 %÷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9 页共 39 页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 金 托管费 划款 指令 ,基 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2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支 取。 若遇 法定 节 假日、 公休 日等 ,支 付日 期顺延 。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A 类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C 类 合计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52,530.67 52,530.67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36.23 36.23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30,742.18 30,742.18 合计 - 83,309.08 83,309.08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1 月7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A 类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C 类 合计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113,796.68 113,796.68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16.52 16.52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287.49 287.49 合计 - 114,100.69 114,100.69 注:本 基 金 A 类 基金份 额 不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C 类 基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 C 类基 金 份额资 产净 值 的 0.30 % 年 费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 0.30 %÷ 当 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一 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基 金托 管人 发送 基金 销售服 务费 划付 指 令,经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月 前 2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 一次 性划 出, 由注册 登记 机构 代收 , 注册登 记机 构收 到后 按相 关合同 规定 支付 给基 金销 售机构 等。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公 休日 等, 支付 日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0 页共 39 页 期顺延 。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的 各关 联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10,697,189. 32 - - 20,000,000.00 9,520.55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1 月7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的 各关 联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内 基金 管理 人无 运用 固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的情 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A 类 本报告 期末 及上 年度 末无 除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方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C 类 本报告 期末 及上 年度 末无 除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方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1 页共 39 页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2013 年11 月7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964,369.35 52,351.40 2,422,319.94 16,889.32 注:本 基金 的部 分银 行存 款由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保 管, 按银 行同业 利率 或约 定 利率计 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内无 在承 销期 内参与 关联 方承 销的 证券 。 7.4.9 期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无 因 认购新 发/ 增 发而 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无 持 有暂时 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从 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 证券款 余 额 9,999,865.00 元,是 以如 下债 券作 为质 押: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 单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40210 14 国开 10 2015-01-07 108.25 100,000.00 10,825,000.00 合计


100,000.00 10,825,000.00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无 从 事证券 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形 成的 卖出 回 购证券 款, 无抵 押债 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 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2 页共 39 页 1.公允 价值 (1) 不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 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 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 账面价值接近于公 允价值 。 (2) 以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 融 工具 (I) 金融工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 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 有重大意义的最低 层级的 输入 值确 定公 允价 值计量 层级 。公 允价 值计 量层级 参见 附 注 7.4.4.5 。 (ii) 各层级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 32,028,000.00 元, 无属 于 第一层 级及 第三 层级 的余 额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无属于 第一 层级 、第 二 层级及 第三 层级 的余 额) 。 (iii) 公允价值所 属层 级间 的 重大变 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 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 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或 属于非公开发行等 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 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 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 的公允 价值 列入 第二 层级 或第三 层级 , 上述 事项 解除 时将相 关股 票和 债券 的公 允价值 列入 第一 层 级 。 (iv) 第三层级公 允价 值余 额 和本期 变动 金额 无。 2.除公 允价 值外 ,截 至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32,028,000.00 82.61 其中: 债券 32,028,000.00 82.61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3 页共 39 页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300,000.00 5.93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428,369.35 3.68 7 其他各 项资 产 3,013,216.80 7.77 8 合计 38,769,586.15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国家债 券 - -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4 页共 39 页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2,028,000.00 113.7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2,028,000.00 113.78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 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32,028,000.00 113.7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140210 14 国开 10 200,000 21,650,000.00 76.91 2 140214 14 国开 14 100,000 10,378,000.00 36.8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1)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 持有股 指期 货。


(2)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未 进行股 指期 货交 易。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1)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5 页共 39 页 (2)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未 进行国 债期 货交 易。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根据公开市 场信息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 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 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也未出 现在 报告 编制 日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情 形。 8.12.2 本报 告期 内,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股 票未 出现 超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 股票库 的情 形。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 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356.1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800,622.50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094,099.38 5 应收申 购款 117,138.80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13,216.80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 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不 存在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 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6 页共 39 页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A 类 191 25,578.61 48,070.41 0.98% 4,837,443.38 99.02%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C 类 199 103,863.07 11,092,760.59 53.67% 9,575,990.33 46.33% 合计 390 65,523.76 11,140,831.00 43.60% 14,413,433.71 56.4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 有本基 金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A 类 0.00 0.0000%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C 类 0.00 0.0000% 合计 0.00 0.0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A 类 0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C 类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A 类 0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C 类 0 合计 0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7 页共 39 页 项目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A 类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 数 C 类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11 月 7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 203,354,110.09 382,940,326.1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03,354,110.09 382,940,326.10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89,887,827.21 61,514,349.50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388,356,423.51 423,785,924.68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885,513.79 20,668,750.92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4 年 8 月 8 日 ,陈 伯军 因工作 调动 不再 担任 本基 金管理 人的 副总 经理 。2014 年 9 月 12 日, 本基金 管理 人聘 任包 林生 为公司 副总 经理 。相 关事 项已向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会 备案 。 2014 年 2 月 14 日 中国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公告 ,自 2014 年 2 月 13 日 起, 陈 四清先 生担 任本 行 行长。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涉 及本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财 产及 基金托 管业 务的 诉 讼 事项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策 略未发 生改 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聘 请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未 发生 变更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受稽 查或 处罚 的情 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8 页共 39 页 单元 数量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广发证 券 2 - - - - - 安信证 券 1 - - - - - 东莞证 券 1 - - - - - 银河证 券 2 - - - - 增加 2 席 位 海通证 券 1 - - - - 增加 1 席 位 注:1 、交 易席 位选 择标 准 : (1) 财务 状况 良好 ,在 最 近一年 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2) 经营 行为 规范 ,内 控 制度健 全, 在业 内有 良好 的声誉 ; (3) 具备 投资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安全 、合 规的 席位 资源, 满 足投 资组 合进 行证 券 交易 的需 要; (4) 具 有较 强的 研究 和行 业分析 能力, 能及 时、 全 面、 准确 地向 公司 提供 关 于宏观、 行业、 市 场及个 股的 高质 量报 告, 并能根 据基 金投 资的 特殊 要求, 提供 专门 的研 究报 告; (5) 能积 极为 公司 投资 业 务的开 展, 提供 良好 的信 息交流 和客 户服 务; (6) 能提 供其 他基 金运 作 和管理 所需 的服 务。 2、交 易席 位选 择流 程: (1) 对 交易 单元 候选 券商 的研究 服务 进行 评估。 本 基金管 理人 组织 相关 人员 依据交 易单 元选 择 标准对 交易 单元 候选 券商 的服务 质量 和研 究实 力进 行评估 ,确 定选 用交 易单 元的券 商。 (2) 协议 签署 及通 知托 管 人。 本基金 管理 人与 被选 择的券 商签 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议 , 并 通知 基 金托管 人。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广发证 券 6,472,064.10 100.00% 856,800,0 00.00 100.00% - - 广发中 债金 融债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9 页共 39 页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根据广 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4 年 度股 东会 第四 次 会议决 议 , 公 司的 注册 资 本由人 民 币 12000 万元增 加至 人民 币 12688 万元, 公司 股东 广发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认 购全 部新 增注册 资本 688 万元 。 自此,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的 持股 比例 由原 来 的 48.33% 增加 至 51.13% , 其 他股东 的持 股比 例相 应 调整。 详 见 2014 年 8 月 15 日 在《 中国 证券 报》 、 《 上海证 券报 》 、 《 证券 时报 》和广 发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网站(http://www.gffunds.com.cn ) 上刊登的《 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注册 资本及股东出 资 比例变 更的 公告 》 。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中国银行的专 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名称由托管及投 资者服务部更名为 托管业 务部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