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金 通 用 鑫利 分 级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4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金通用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3 月30 日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8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中的财 务资料已 经 审计,安永华 明会计师 事 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为 本基金出具了 无
保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1 月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至 2014 年12 月31 日止 。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8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债
场内简 称 -
基金主 代码 000453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 月 21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金通 用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23,338,588.20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市 的 证券 交易 所 -
上市日期 -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 A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场内 简称 : - -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454 000455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前端 交易 代码 - -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后端 交易 代码 - -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93,406,808.03 份 129,931,780.17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债 券等 证券品 种 , 在 合理 控制 信 用风险 的基 础上 , 通过 积 极
主动的 管理 ,力 求基 金资 产的长 期稳 定增 值。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在充 分分 析债 券市 场环境 及市 场流 动性 的基 础上, 确 定组 合的 久 期 及 利
率期限 结构 , 进行 组合 资 产的类 属配 置和 个券 选择 , 并 根据 相关 影响 因素 的 变
化情况 ,对 投资 组合 进行 动态调 整。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国债 券总 指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从基金 资产 整体 运作 来看 , 本基 金为 债券 型基 金, 属于低 风险 基金 产品 , 其 预
期风险 和预 期收 益率 低于 股票型 基金 、混 合型 基金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 A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B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从 投 资 者 具 体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来 看 , 由 于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的 安
排,鑫 利 A 为 低预 期风 险 、收
益相对 稳定 的基 金份 额。
鑫利 B 为中 高预 期风 险、 收益相 对较 高的
基金份 额。
注:无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8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金通 用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徐炜瑜 蒋松云
联系电 话 010-88005601 (010 )66105799
电子邮 箱 xuweiyu@g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0-2000-18 95588
传真 010-88005666 (010 )66105798
2.4 信息 披露方式
本基金 选定 的信 息披 露报 纸名称 《中国 证券 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 券时 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g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1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5,308,747.39 - -
本期利 润 29,705,578.49 -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890 -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9.80% -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883 -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45,139,073.97 -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98 - -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 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的 计 算方法 : 如果 期末 未分 配 利润的 未实 现部 分为 正数 , 则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
润的金额为期 末未分配 利 润的已实现部 分;如果 期 末未分配利润 的未实现 部 分为负数, 则期末可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8 页
供分配 利润 的金 额为 期末 未分配 利润 (已 实现 部分 相抵未 实现 部分 ) 。
3、 所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数 字。
4、本 基金 合同 自2014 年1 月 21 日 起生 效,至2014 年 12 月31 日未 满一 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81% 0.18% 3.22% 0.23% -0.41% -0.05%
过去六 个月 6.29% 0.27% 4.89% 0.16% 1.40% 0.1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9.80% 0.19% 10.94% 0.13% -1.14% 0.0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8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8 页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每 10 份基 金份 额
分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总额
再投资 形式 发
放总额
年度利 润分 配合
计
备注
合计 - - - -
注:本 基金 自2014 年1 月 21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未进行 利润 分配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国金通 用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 证监 许可[2011]1661 号) 批准 , 于
2011 年11 月2 日成 立, 总 部设在 北京 。 2012 年9 月 公司的 注册 资本 由 1.6 亿 元人民 币增 加 至 2.8
亿元人民币。 公司股东 为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 兆润投资 控 股集团有限 公司、广
东宝丽 华新 能源 股份 有限 公司、 中国 通用 技术 (集 团 ) 控股 有限 责任 公司 , 四 家 企业共 同出 资2.8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8 页
亿元人 民币 , 出 资比 例分 别为 49% 、19.5% 、19.5% 和12% 。 截 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国 金通 用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共管 理 6 只开放 式基 金—— 国 金通 用国鑫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
国金通 用沪 深 300 指 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国 金通 用鑫盈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国金 通用 鑫 利
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国金通用金 腾通货币 市 场证券投资基 金、国金 通 用鑫安保本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徐艳芳 基金经 理
2014 年 1 月
21 日
- 6
徐 艳 芳 女
士 , 中 国
青 年 政 治
学院学
士 、 清 华
大学硕
士 , 历 任
香 港 皓 天
财 经 公 关
公 司 咨 询
师 、 英 大
泰 和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资经
理 、 国 金
通 用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分 析 师 ;
截 止 至 本
报 告 公 告
之 日 , 徐
艳 芳 女 士
同 时 兼 任
国 金 通 用
鑫 盈 货 币
基 金 、 国
金 通 用 国
鑫 发 起 式
基 金 、 国
金 通 用 金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8 页
腾 通 货 币
基 金 的 基
金经理 。
jJLHJJJLXZJJBeiZhu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报告 期 内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证 券投资基 金 运作管理办 法》 、 《国金 通 用鑫利分级 债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基金 合同》 和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 定 ,本着诚实信 用、勤勉 尽 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 金 资产,在严 格控制风
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份 额 持有人谋求利 益,无损 害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 为。本基金 无违法、
违规行 为。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符合 有关 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基金管理人 根据《证 券 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 制 度指导意见》 及
其他相 关法 律法 规 , 制 定 了 《 国金 通用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公平 交易 管理 办法 》 , 在 投资 管理 活动 中
公平对待不同 投资组合 , 严禁直接或者 通过与第 三 方的交易安排 在不同投 资 组合之间进 行利益输
送。该公平交 易管理方 法 规范的范围包 括境内上 市 股票、债券的 一级市场 申 购、二级市 场交易等
投资管 理活 动, 同时 包括 授权、 研究 分析 、投 资决 策、交 易执 行( 集中 竞价 及非集 中竞 价交 易) 、
业绩评 估等 投资 管理 活动 相关的 各个 环节 。
第一,明确公 平交易的 原 则: (1)信息获 取公平原 则 ,不同投资 组合经理 可 公平获得研究 成
果;( 2 )交 易机 会公 平原 则,不 同投 资组 合经 理可 获得公 平交 易执 行的 机会 。
第二,对开放 式基金和 特 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等 不 同类型业务, 公司分别 设 立独立的投资 部
门; 研究 团队 对所 有的 投 资业务 同时 提供 研究 支持 ; 设 立独 立的 基金 交易 部 , 实 行集 中交 易制 度,
将投资管理职 能和交易 执 行职能相隔离 ;设立独 立 的合规风控部 ,对研究 、 投资、交易 业务的公
平交易 进行 监控 、分 析、 预警、 报告 等。
第三, 通过 岗位 设置、 制 度约束 、 流 程规 范、 技 术 手段相 结合 的方 式, 实现 公平交 易的 控制 ,
具体如下: (1 )总经理 、 督察长、风 险控制委 员会 负责指导建 立公平交 易制 度, 并对公 平交易 的
执行情况进 行审核。 (2 ) 产品开发: 风险分析 师根 据相关法律 法规、公 司规 章制度以及 产品合 同
的风险控制 指标,在 投资 交易系统中 完成风控 参数 设置,确保 做好公平 交易 的事前控制。 (3)研
究与投资:投 资人员负 责 在各自的职责 及权限范 围 内从事相应的 投资决策 行 为,其中, 投资组合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8 页
经理需对有可 能涉及非 公 平交易的行为 作出合理 解 释。研究人员 负责以客 观 的研究方法 开展研究
工作,并根据 研究结果 建 立及维护全公 司适用的 投 资对象备选库 和交易对 手 备选库。研 究结果通
过策略 会 、 行 业及 个股 报 告会 、 投 研平 台、 邮件 系 统等共 享机 制统 一开 放给 所有的 投 资 组合 经理 ,
以确保各投 资组合享 有公 平的信息获 取机会。 (4 ) 交易执行: 交易人员 负责 建立并执行 公平的 集
中交易制度和 交易分配 制 度,合规风控 部利用投 资 交易系统等对 交易执行 进 行实时监控 ,确保各
投资组合享 有公平的 交易 执行机会。 (5 )事后分 析 :合规风控 部利用公 平交 易系统对不 同投资 组
合之间的同 向、反向 交易 及交易时机 和价差进 行事 后分析。 (6) 报告备案 : 合规风控部 根据实 时
监控及事后分 析的结果 撰 写定期报告, 并由投资 组 合经理、督察 长、总经 理 签署后,妥 善保存分
析报告备查。 (7)信息 披 露环节: 信 息披露部 门在 各投资组合 的定期报 告中 ,至少 披露 公司整 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 况、 公平交易执 行情况及 异常 交易行为专 项说明等 事项。 (8)反馈完 善:根
据事后分析报 告及信息 披 露结果,公平 交易各相 关 部门对相关环 节予以不 断 完善,以确 保公平交
易的执行日 臻完善。 (9 ) 监督检查: 合规风控 部监 察稽核人员 根据法规 规定 及公司公平 交易制 度
规定,监督、 检查、评 价 公司公平交易 制度执行 情 况,并提出改 进建议。 会 计师事务所 在公司年
度内部 控制 评价 报告 中对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的 执行 情况做 出专 项评 价。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执 行了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和 《 国
金通用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公平交易管理 办法》的 规 定,通过制度 、流程和 系 统等方式在 各业务环
节严格 控制 交易 公平 执行 。
在投资决策内 部控制方 面 ,本基金管理 人建立了 统 一的投资研究 管理平台 和 全公司适用的 投
资对象备选库 和交易对 象 备选库,确保 各投资组 合 在获取研究信 息、投资 建 议及实施投 资决策方
面享有平等的 机会。健 全 投资授权制度 ,明确各 投 资决策主体的 职责和权 限 划分,投资 组合经理
在授权范围内 自主决策 。 建立投资组合 投资信息 的 管理及保密制 度,通过 岗 位设置 、制 度约束、
技术手 段相 结合 的方 式, 对持仓 和交 易等 重大 非公 开投资 信息 采取 保密 措施 。
在交易执行控 制方面, 本 基金管理人实 行集中交 易 制度,基金交 易部运用 交 易系统中设置 的
公平交易功能 并按照时 间 优先、价格优 先的原则 严 格执行所有指 令。对于 一 级市场申购 等场外交
易,按照公平 交易原则 建 立和完善了相 关分配机 制 。在本报告期 ,本基金 管 理人管理有 六只基金
产品,其中两 只混合型 基 金、一只指数 基金、一 只 债券型基金和 两只货币 基 金,不存在 非公平交
易情况 。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8 页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 管理 人建 立了 对异 常交易 的控 制制 度, 报告 期内未 发现 本基 金存 在异 常交易 行为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4 年国 内经 济增 速处 于 下台阶 过程 中, 工业 增加 值继续 走低 , 固 定资 产投 资增速 下行 , 基
建投资支撑趋 弱,地产 、 制造业投资增 速下滑; 消 费增长稳中有 降,社消 同 比增速回落 ,内需消
费支撑 不强 ;受 全球 经济 增速放 缓影 响, 出口 增长 动能回 落。
虽然基 本面 下滑 明显 ,财 政政策 偏积 极, 且货 币政 策也在 定向 宽松 ,但 受 IPO 和政 策风 险影
响,资金面仍 然稳中偏 紧 ,本基金投资 策略以杠 杆 操作为主,通 过资金久 期 匹配策略, 维持相对
稳定的杠杆水 平,获取 确 定性收益,同 时精选个 券 ,重点关注信 用风险的 抬 升,规避高 风险行业
和发行 主体 的相 关债 券。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 ,净 值增 长 率9.80% ,业 绩比 较基 准增 长率10.94%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前瞻性 指标 继续 走低 ,汇 丰 PMI 回落 至半 年来 的低 点,分 项指 数的 新订 单动 能趋弱 ,虽 然 基
数效应有所减 轻,但预 计 近一个季度经 济增长仍 在 底部徘徊,后 续随着政 策 发力作用渐 显,经济
增速有望小幅 回升至政 策 目标,通胀仍 维持较低 水 平,原材料价 格低位, 企 业盈利难 有 好转,通
缩风险 仍延 续。
流动性方面, 全球资金 仍 有回流美国的 压力,但 国 内宽松货币政 策下,预 计 央行的政策放 松
仍可对 冲资 金需 求的 高企 ,整体 流动 性压 力不 大。
基本面 和流 动性 的支 撑仍 延续, 但由 于 IPO 等 事件 会有阶 段性 扰动 ,债 市整 体表现 阶段 性 良
好,无 风险 利率 有小 幅下 行空间 ,信 用利 差预 计会 有所收 窄。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 金的监察稽核工作 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从合法、合 规、保障 基 金持有人利益 出发,由 督 察长领导独立 于
各业务部门的 监察稽核 部 对基金投资运 作、公司 经 营管理及员工 行为的合 法 、合规性等 进行了监
察稽核,通过 实时监控 、 定期检查、专 项稽核、 日 常不定期抽查 等方式, 及 时发现情况 、提出整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8 页
改意见、督促 有关业务 部 门整改并跟踪 改进落实 情 况,并按照相 关要求定 期 制作监察稽 核报告报
公司管 理层 、董 事会 以及 监管部 门。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内部监 察稽 核的 重点 包括 :
(1) 进一 步完 善制 度建 设 。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公 司 实际业 务情 况不 断细 化制 度流程 , 及时 拟
定了相关管理 制 度,并 对 原有制度体系 进行了持 续 的更新和完善 ,截至报 告 出具日,本 基金管理
人共制 订规 章制 度110 个 ,涵盖 公司 主要 业务 范围 。
(2) 强化 合规 教育 和培 训 。 本 基金 管理 人及 时传 达 与基金 相关 的法 律法 规 , 将相关 规定 不断
贯彻到相关制 度及具体 执 行过程中,同 时以组织 公 司内部培训、 聘请外部 律 师提供法律 专业培训
等多种 形式 ,提 高全 体员 工的合 规守 法意 识。
(3) 有计 划地 开展 监察 稽 核工作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管 理人 根据 年度 监察 稽核工 作计 划、
通过日常监察 与专项稽 核 相结合的方式 ,开展各 项 监察稽核工作 ,包括对 基 金销售、宣 传材料、
合同、反洗钱 工作 、基 金 投资运作、交 易(包括 公 平交易)等方 面进行稽 核 ,对于稽核 中发现的
问题会通过专 项稽核报 告 的形式,及时 将潜在风 险 通报部门负责 人、督察 长 及公司总经 理,督促
改进并 跟踪 改进 效果 。 通 过日常 监察 与专 项稽 核的 方式 , 保 证了 内部 监察 稽 核的全 面性 、 实时 性,
强化内 部控 制流 程, 提高 了业务 部门 及人 员的 风险 意识水 平, 从而 较好 地预 防风险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按照 《企 业会 计准 则》 、 《 证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 中 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及基金合 同 关于估值的约 定,严格 执 行内部估值控 制程序, 对 基 金所持有 的投资品
种进行 估值 。
公司设立的基 金估值委 员 会为公司基金 估值决策 机 构,由具备丰 富专业知 识 、两年以上基 金
行业相关领域 工作经历 、 熟悉基金投资 品种定价 及 基金估值法律 法规、具 备 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
基金经理、数 量研究员 、 风险管理人员 、监察稽 核 人员及基金清 算人员组 成 。运营支持 部根据估
值委员会的估 值意见进 行 相关具体的估 值调整或 处 理,并负责与 托管行进 行 估值结果的 核对。涉
及模型定价的 ,由数量 研 究员或风险控 制人员向 运 营支持部提供 模型定价 的 结果,运营 支持部业
务人员复核后 使用。基 金 经理作为估值 委员会的 成 员之一,在基 金估值定 价 过程中,充 分表达对
相关问题及定 价方案的 意 见或建议,参 与估值方 案 提议的制定, 但对估值 政 策和估值方 案不具备
最终表 决权 。本 基金 管理 人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之 间不存 在任 何的 重大 利益 冲突。
公司与中央国 债登记结 算 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了《 中 债收益率曲线 和中债估 值 最终用户服务 协
议》 , 并 依据 其提 供的 中债 收益率 曲线 及估 值价 格对 公司旗 下基 金持 有的 银行 间固定 收益 品种 进 行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8 页
估值。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基金相关 法律法规 和 基金合同,结 合本基金 实 际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 内 ,本基金未进 行
利润分 配, 不存 在应 分配 而未分 配的 情况 。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非标准审计 报告所涉相关事项 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 理人对本 基金持有人数或基 金资产净值预警情 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 管 人在对国金通 用鑫利分 级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托 管过程中,严 格
遵守《证券投 资基金法 》 及其他法律法 规和基金 合 同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 任 何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完全 尽 职 尽责地 履行 了基 金托 管人 应尽的 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国金通用 鑫 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的管理人—— 国金通 用 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在国金通用 鑫利分级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投 资 运作、基金资 产净值计 算 、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
价格计算、基 金费用开 支 等问题上,不 存在任何 损 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 的 行为,在各 重要方面
的运作 严格 按照 基金 合同 的规定 进行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 对国金通 用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编 制 和 披露的国金通 用鑫利分 级 债券型证券投 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中 财 务指标 、 净值 表现 、 利润 分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报 告 、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
容进行 了核 查, 以上 内容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8 页
§6 审计报 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5 )审 字 第61004823_A04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国金通 用鑫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财务
报表, 包括 2014 年12 月 31 日的 资产 负债 表和 2014 年 1 月 21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止 期间 的利润 表和
所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 变动表 以及 财务 报表 附注 。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 是基金管理人国金通用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 (1 ) 按 照企 业 会 计 准则 的 规 定 编
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 (2 ) 设 计 、 执行 和 维 护 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而导致的
重大错 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 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 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 面 按 照 企 业会 计 准 则 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 金通用鑫利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 务 状况以 及 2014 年 1 月 21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 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 的经 营成 果 和净值 变动
情况。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8 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汤
骏
王珊珊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16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5 年3 月26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通用 鑫利 分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67,835.60 -
结算备 付金
10,280,259.79 -
存出保 证金
42,245.66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387,552,723.26 -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387,552,723.26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57,548.38 -
应收利 息
14,217,176.10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412,317,788.7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66,399,477.90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03,106.92 -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8 页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24,623.18 -
应付托 管费
41,541.05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54,519.46 -
应付交 易费 用
11,339.11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85,107.20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259,000.00 -
负债合 计
167,178,714.82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221,028,476.08 -
未分配 利润
24,110,597.89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45,139,073.97 -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412,317,788.79 -
注:(1) 报 告截 止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223,338,588.20 份 ,其 中 A 类 基金 份
额净值 为人 民 币1.024 元 , 基金 份额 为 93,406,808.03 份;B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人民 币 1.151 元,
基金份 额 为129,931,780.17 份。
(2) 本 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期 间 系 2014 年 1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通用 鑫利 分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4 年1 月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1 月21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41,569,113.86 -
1.利息 收入
26,305,687.88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3,408,071.36 -
债券利 息收 入
22,630,455.47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67,161.05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10,801,286.03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8 页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0,801,286.03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4,396,831.10 -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65,308.85 -
减: 二、费用
11,863,535.37 -
1.管 理人 报酬
1,953,632.16 -
2.托 管费
651,210.77 -
3.销 售服 务费
2,150,069.89 -
4.交 易费 用
19,539.77 -
5.利 息支 出
6,697,604.72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6,697,604.72 -
6.其 他费 用
391,478.06 -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29,705,578.49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 号填
列)
29,705,578.49 -
注:本 基金 合同 自2014 年 1 月21 日起 生效 ,至2014 年12 月31 日未 满一 年。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通用 鑫利 分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33,085,966.73 - 433,085,966.73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 净
利润)
- 29,705,578.49 29,705,578.49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212,057,490.65 -5,594,980.60 -217,652,471.25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8 页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6,112,185.16 952,793.31 37,064,978.47
2. 基金 赎回 款 -248,169,675.81 -6,547,773.91 -254,717,449.72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21,028,476.08 24,110,597.89 245,139,073.9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 净
利润)
- - -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注:本 基金 合同 自2014 年 1 月21 日起 生效 ,至2014 年12 月31 日未 满一 年。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尹庆 军______
______ 聂 武鹏______
____ 于晓 莲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国金通用鑫利 分级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 称 “本基金” ) ,系 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8 页
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 会” ) 证监许可[2013]1416 号文《关于 核准国金通 用鑫利分级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 的核准 ,由 国金 通用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4 年
1 月 16 日 向社会公 开募 集,募集期结 束经安永 华 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 普 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
(2014 ) 验 字第61004823_A01 号 验资 报告 后, 向 中国 证监会 报送 基金 备案 材料 。 基金 合同 于 2014
年1 月21 日正 式生 效, 本 基金为 契约 型开 放式 ,存 续期限 不定。
本 基 金 设 立 时 , A 基 金 份 额 已 收 到 首 次 募 集 ( 不 含 认 购 费 ) 后 的 有 效 认 购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303,093,900.00 元, 折合 303,093,900.00 份 A 类基 金份额 ;有 效认 购资 金在 募集期 间产 生的 利
息为人 民币 60,286.56 元 ,折合 60,286.56 份 A 类基金 份额 ;以 上收 到的 实收基 金共 计人 民币
303,154,186.56 元 , 折 合303,154,186.56 份A 类 基 金份额 。B 基 金份 额已 收到 首次募 集 (不 含认
购费) 后的 有效 认购 金额 为人民 币 129,916,500.00 元,折 合 129,916,500.00 份 B 类 基金 份额;
有效认 购资 金在 募集 期间 产生的 利息 为人 民 币 15,280.17 元 ,折 合 15,280.17 份 B 类基 金份 额;
以上收 到的 实收 基金 共计 人民 币 129,931,780.17 元,折 合 129,931,780.17 份 B 类基 金份 额。A
类及B 类收 到的 实收 基金 合计人 民 币 433,085,966.73 元, 分别 折合 成 A 类及 B 类基 金份 额, 合计
折合433,085,966.73 份 基 金份额 。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 人和注 册登 记机 构均 为国 金通用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为具 有 较好流动性和 收益性的 金 融工具,包括 国内依法 发 行上市的政府 债
券、 金 融债 券、 次级 债券 、 中央 银行 票据 、 企 业债 券、 公 司债 券、 中小 企业 私募债 、 短 期融 资券 、
中期票据、资 产支持证 券 、资产支持票 据、可转 换 公司债券(含 分离交易 的 可转换公司 债券)和
回购等金融工 具以及法 律 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 基 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
的相关 规定 ) 。 本 基金 不直 接从一 级 、 二 级市 场买 入 股票 、 权 证等 权益 类资 产 , 但 可持 有因 可转 债
转股所形成的 股票、因 所 持股票而派发 的权证以 及 因投资可分离 债券所产 生 的权证等。 本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 为:债券 类 资产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 不 低于 80%;现 金或到 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
券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不低 于 5% 。本 基金 的业 绩 比较基 准为 :中 国债 券总 指数。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8 页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相 关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采用若 干修 订后/新 会计 准 则
2014 年 1 至 3 月, 财政 部 制定了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9 号—— 公 允价 值计量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40 号 —— 合营 安排 》 和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41 号 —— 在 其他 主体 中权 益的 披露》 ; 修订 了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权 投资 》 、 《 企业 会计 准则第 9 号 —— 职工 薪酬 》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 列报 》 和 《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 33 号 —— 合 并财 务报 表》 ; 上 述7 项 会计 准则 均自
2014 年7 月1 日起 施行。 2014 年6 月 , 财 政部 修订 了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 金融 工具 列报 》 ,
在2014 年 年度 及以 后期 间 的财务 报告 中施 行。
上述会 计准 则的 变化 对本 财务报 表无 重大 影响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4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4 年1 月21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 的经营 成果 和净 值
变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所载 财务 信息根 据下 列依 照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应 用指 南、 《 证券 投资基 金会 计 核
算业务 指引 》和 其他 相关 规定所 厘定 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编 制。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会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可参 见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 基础。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8 页
1 、营 业税 、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2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 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 ,对基金 取 得的股票的股 息、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及 储 蓄利息收入 ,由上市
公司、债券发 行企业及 金 融机构在向基 金派发股 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 息 收入及储蓄 利息收入
时代扣 代 缴20% 的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 储蓄存款利息 所
得有关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的 通知》 的规 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收
个人所 得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金通 用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基 金注 册登 记机 构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中 国 工 商
银行 ”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国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国金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苏州工 业园 区兆 润投 资控 股集团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广 东 宝 丽 华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宝新
能源 ”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中国通 用技 术( 集团 )控 股有限 责任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北 京 千 石 创 富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 千石
创富)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
上 海 国 金 通 用 财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国 金财 富 ” )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本基金 于2014 年1 月 21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 31 日止 期间 未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交易 。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8 页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21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1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注: 本基 金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通 过关 联方 交
易单元 进行 股票 交易 。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21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1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注: 本基 金于2014 年 1 月21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通 过关 联方 交
易单元 进行 债券 交易 。
债 券回 购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21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1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回购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回购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注: 本基 金于2014 年 1 月21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通 过关 联方 交
易单元 进行 债券 回购 交易 。
7.4.8.1.2 权 证交 易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21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1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日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8 页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注: 本基 金于2014 年 1 月21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通 过关 联方 交
易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
7.4.8.1.3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总 额的
比例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1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总 额的
比例
注: 本基 金于2014 年 1 月21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均无 应支 付关 联
方的佣 金。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21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953,632.16 -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139,837.43 -
注:1 、本 基金 的管 理费 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6% 年费 率计 提。 管理 费计 算方法 如下 :
H=E×0 .6%/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 复核后 于次 月 前2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8 页
2、 客户 维护 费是 指基 金管 理人与 基金 销售 机构 约定 的用以 向基 金销 售机 构支 付客户 服务 及销 售 活
动中产生的相 关费用, 该 费用从基金管 理人收取 的 基金管理费中 列支,不 属 于从基金资 产中列支
的费用 项目 。
3、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自2014 年1 月 21 日 起生 效, 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数据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 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21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651,210.77 -
注:1 、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0% 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2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取 。若 遇法 定 节
假日、 公休 日等,支 付日 期 顺延。
2、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自2014 年1 月 21 日 起生 效, 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数据 。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1 月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
A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B 合计
国金通 用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59.11 127,281.42 127,340.53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974,759.09 14,103.72 988,862.81
国金证 券 0.00 1,033,120.46 1,033,120.46
合计 974,818.20 1,174,505.60 2,149,323.80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8 页
国 金 通 用 鑫 利 分 级
A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B 合计
注:1 、 本基 金A 类基 金份 额的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 日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的0.5% 年费率 计提 ,B 类基
金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 B 类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9%年 费率 计提 。具 体计 算方法 如下 :
H= E×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 当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售服务 费每日计 算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 , 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 人 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
金销售 服务 费划 款指 令,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2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划 出, 由基 金 管
理人按 相关 合同 规定 支付 给基金 销售 机构 。若 遇法 定节假 日、 公休 日等 ,支 付日期 顺延 。
2、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自2014 年1 月 21 日 起生 效, 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数据 。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4 年 1 月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注: 本基 金于2014 年 1 月21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与 关联 方进 行
银行间 同业 市场 债券 (含 回购) 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份额单 位: 份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A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21 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4 年
1 月 21 日 )持 有的 基金 份
- -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8 页
额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 出总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B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21 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4 年
1 月 21 日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 出总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注: 本基 金的 管理 人于2014 年1 月 21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 未运 用
固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份额 单位 :份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 A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份额单 位: 份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 B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8 页
注:本 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的 其他 关联 方于 本报 告期末 未持 有本 基金 份额 。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银行存款 67,835.60 92,951.71 - -
注:1 、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 由基金 托管 人中 国工 商银 行保管 ,按 银行 同业 利率 或约定 利率 计算 。
2、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自2014 年1 月 21 日 起生 效, 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数据 。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4 年 1 月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单位 :份 ) 总金额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单位 :份 ) 总金额
注: 本基 金于2014 年 1 月21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未在 承销 期内 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4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10.1.1 受限 证券 类别 : 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
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7.4.10.1.2 受限 证券 类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110030
格力
转债
2014 年
12 月30
2015 年
1 月 13
新发债
券未上
100.00 100.00 2,420 242,000.00 242,000.00 -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8 页
日 日 市
7.4.10.1.3 受限 证券 类别 : 权证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
单价
数量
(单位 :份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注: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暂 时停牌 等流 通受 限的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人 民 币69,999,495.00 元, 是以 如下 债券作 为质 押的 :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
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041460015 14 永 泰能
源CP001
2015 年1 月
13 日
101.10 2,000 202,200.00
041459025 14 金 陵建
工CP001
2015 年1 月
13 日
101.16 100,000 10,116,000.00
101453013 14 中升
MTN001
2015 年1 月
8 日
100.90 200,000 20,180,000.00
041455001 14 鲁 焦化
CP001
2015 年1 月
8 日
101.59 200,000 20,318,000.00
041454072 14 东 明石
化CP001
2015 年1 月
8 日
99.26 200,000 19,852,000.00
合计
702,000 70,668,200.00
-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人 民 币96,399,982.90 元, 于 2015 年1 月 5 日到 期。 该类 交易 要 求本基 金在 回购 期
内持有的证券 交易所交 易 的债券和在新 质押式回 购 下转入质押库 的债券, 按 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比
例折算 为标 准券 后, 不低 于债券 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8 页
7.4.14.1 公允 价值
结算备付金、 应收利息 、 应收证券清算 款、卖出 回 购金融资产款 、其他负 债 等,因其剩余 期
限不长 ,公 允价 值与 账面 价值相 若。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级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01,039,270.26 元 ,属 于 第二层 级的 余额 为人 民 币 286,513,453.00 元 ,属 于 第三层 级余 额为 人
民币零 元。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认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移 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持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在第 一层 次和 第二层 次之 间无 重大 转移 。
本基金本报告 期持有的 以 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 具 未发生转入或 转出第三 层 次公允价值的 情
况。
7.4.14.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4.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7.4.14.4 财务 报表 的批 准
本财务 报表 已 于2015 年3 月26 日经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批 准。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387,552,723.26 93.99
其中: 债券 387,552,723.26 93.99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8 页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0,348,095.39 2.51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4,416,970.14 3.50
8 合计 412,317,788.79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 -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持 有股票 。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8 页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持 有股票 。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持 有股票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持 有股票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持 有股票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3,010,930.00 1.23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0,017,000.00 4.09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0,017,000.00 4.09
4 企业债 券 153,400,620.90 62.58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8 页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06,716,000.00 43.53
6 中期票 据 111,870,000.00 45.64
7 可转债 2,538,172.36 1.04
8 其他 - -
9 合计 387,552,723.26 158.1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 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01459024 14 桐 乡城 建
MTN001
200,000 20,672,000.00 8.43
2 122921 10 郴 州债 198,810 20,477,430.00 8.35
3 101454004 14 金晶MTN001 200,000 20,348,000.00 8.30
4 041455001 14 鲁 焦化
CP001
200,000 20,318,000.00 8.29
5 041454013 14 三鼎 CP001 200,000 20,250,000.00 8.26
5 101458003 14 新 华联 控
MTN001
200,000 20,250,000.00 8.2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数量( 份)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8 页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金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权证代 码 权证名 称 数量( 份)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指期 货。
8.10.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股指期 货。
8.11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8.11.1 本 期 国债 期货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 债期货 。
8.11.2 报 告 期末 本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8.11.3 本 期 国债 期货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未参 与国 债期 货投 资。
8.12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8.12.1
本 期基 金 投 资 组合 前 十 名证 券 的发 行 主 体 中, 未 有 被监 管 部门 立 案 调 查, 或 在 报告 编 制日 前 一年
内收到公 开谴责 、处罚 的情 况。
8.12.2
本基金本 报告期 末未投 资股 票。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8 页
1 存出保 证金 42,245.66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57,548.38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4,217,176.10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416,970.14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无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国金
通用
鑫利
分级A
749 124,708.69 1,998,002.00 2.14% 91,408,806.13 97.86%
国金
通用
850 150,860.92 12,000,300.00 9.24% 117,931,480.17 90.76%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8 页
鑫利
分级B
合计 1,599 277,569.61 13,998,302.00 6.27% 209,340,286.20 93.73%
注:对于分级 基金,下 属 分级份额比例 的分母采 用 各自级别的份 额,合计 数 比例的分母 采用期末
基金份 额总 额。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国金通 用
鑫利分 级
A
5,127.78 0.0055%
国金通 用
鑫利分 级
B
50,007.00 0.0385%
合计
55,134.78 0.0247%
注:对于分级 基金,下 属 分级份额比例 的分母采 用 各自级别的份 额,合计 数 比例的分母 采用期末
基金份 额总 额。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A 0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B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A
0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B
0~10
合计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 A
国金通 用鑫 利分
级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1 月 21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303,154,186.56 129,931,780.17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8 页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份额
37,027,950.50 -
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总 赎
回份额
254,462,986.13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
动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 列)
7,687,657.10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93,406,808.03 129,931,780.17
注:1. 总申 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换 入份 额, 总赎 回份额 含转 换出 份额 。
2.本基 金合 同 自2014 年1 月 21 起生 效。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2014 年7 月16 日 , 张丽 女 士新任 基金 管理 人督 察长 、 毛 伟先 生离 任基 金管 理 人督察 长职 务;
2014 年12 月 18 日 , 李 修 辞先生 离任 基金 管理 人副 总经理 职务 。 除上 述人 事 调整以 外 , 本 报告 期
内基金 管理 人无 其他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期基 金投 资策 略无 重大 变动。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应支 付给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的报 酬 为 50,000 元人民
币。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该 会计师 事务 所自 本基 金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起 为本 基金 提供审 计服 务 至 今 。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8 页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无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东方证券 1 0.00 0.00% 0.00 0.00% -
中信证券 1 0.00 0.00% 0.00 0.00% -
注:1. 本基金 根据中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 于 完善证券投资 基金交易 席 位制度有关 问题的通
知》 ( 证监基字[2007]48 号)的有关规 定要求, 本 基金管理人在 比较了多 家 证券经营机构 的财务
状况、 经营 状况 、研 究水 平后, 向多 家券 商租 用了 基金专 用交 易席 位。
(1 ) 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的选择 标准 如下 :
① 经 营行 为规 范, 在近 一 年内未 出现 重大 违规 行为 ;
② 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③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交 易设施 满足 基金 进行 证券 交易需 要;
④ 具 有较 强的 研究 能力, 能及时 、 全 面地 提供 高质 量的宏 观、 策略、 行业、 上市公 司、 证券 市场
研究、 固定 收益 研究 、数 量研究 等报 告及 信息 资讯 服务;
⑤交易 佣金 收取 标准 合理 。
(2 ) 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的 选择程 序如 下:
①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 述 标准考 察后 确定 选用 交易 席位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② 本 基金 管理 人和 被选 中 的证券 经营 机构 签订 席位 租用协 议。
2.本基 金合 同 于2014 年1 月 21 日正 式生 效, 本期 新 增东方 证券 及中 信证 券各 一个交 易单 元。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国金通用鑫利分级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38 页
例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东方证 券 955,695,724.28 100.00% 28,587,800,000.00 97.83% 0.00 0.00%
中信证 券 - - 634,200,000.00 2.17% 0.00 0.0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