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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货币A(000505)

国寿安保货币: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寿安 保货 币市 场基 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 页 共 30 页 国寿 安保货币市 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 寿 安保基金管理有 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 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 公司 送出日期:2015 年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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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页 共 30 页 §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重 大遗 漏 , 并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 准 确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 连带责 任 。 本 年度 报告 已 经三分 之二 以上 独立 董事签 字同 意, 并由 董事 长签发 。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 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根据本 基金 的基金合同 规定,于2015 年3月27日复 核 了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 净值表 现 、 利 润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报 告和 投资 组 合报告 等内 容 , 保 证 复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资 产 , 但 不保 证基 金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 投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资料 经审 计, 安 永华明 会计 师事 务 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为本 基金出 具了 无 保 留意见 的审 计报 告, 请投 资者注 意阅 读。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自2014 年1 月20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12 月31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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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页 共 30 页 §2


基 金简 介 2.1 基 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寿安 保货 币 基金主 代码 00050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年1月20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3,900,204,154.37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国寿安 保货 币A 国寿安 保货 币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000505 000506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486,703,417.61 份 13,413,500,736.76 份 2.2 基 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创 造稳 定的 、高 于业绩 比较 基准 的投 资回 报。 投资策 略 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 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和判断利率走势与 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并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 流动性 和风 险特 征, 对基 金资产 组合 进行 积极 管理 。 业绩比 较基 准 7天通 知存 款利 率( 税后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和债 券型 基金 。 2.3 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张彬 蒋松云 联系电 话 010-66221308 010-66105799 电子邮 箱 public@gsfunds.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9-258-258 95588 传真 010-66222870 010-66105798 2.4 信 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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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页 共 30 页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网 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处 §3


主 要财 务指标 、基 金净 值表现 及利 润分 配情况 3.1 主 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1月20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国寿安 保货 币A 国寿安 保货 币B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9,885,813.82 784,890,172.65 本期利 润 29,885,813.82 784,890,172.65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4.6065% 4.8447%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4年12 月31日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486,703,417.61 13,413,500,736.76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1.0000 注: 本期 已实现 收益指 基 金本期利 息收入 、 投资 收 益、 其他 收入 (不含 公允 价值变动 收益) 扣除 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本期 利润为本期 已实现收益加 上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由于货币 市 场基 金采用摊余 成本法核算, 因此,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为零,本期 已实现收益和 本期利润的 金 额相等。 3.2 基 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阶段 (国寿 安保 货币A)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 ④ 过去三 个月 1.0747% 0.0035% 0.3403% 0.0000% 0.7344% 0.0035% 过去六 个月 2.1949% 0.0030% 0.6805% 0.0000% 1.5144% 0.0030%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 今(2014 年01月20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4.6065% 0.0032% 1.2797% 0.0000% 3.3268% 0.0032% 阶段 ( 国寿 安保 货币B)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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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页 共 30 页 过去三 个月 1.1359% 0.0035% 0.3403% 0.0000% 0.7956% 0.0035% 过去六 个月 2.3187% 0.0030% 0.6805% 0.0000% 1.6382% 0.0030%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 今(2014 年01月20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4.8447% 0.0032% 1.2797% 0.0000% 3.5650% 0.0032% 注:本基 金每日 进行收 益 分配,并 按月结 转为基 金 份额。 3.2.2 自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 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 比较 国寿安保 货币A 国寿安保货币A 基准 2014-01-20 2014-03-10 2014-04-28 2014-06-16 2014-08-05 2014-09-23 2014-11-11 2014-12-31 4.5% 4% 3.5% 3% 2.5% 2% 1.5% 1% 0.5% 0% 国寿安保 货币B 国寿安保货币B 基准 2014-01-20 2014-03-10 2014-04-28 2014-06-16 2014-08-05 2014-09-23 2014-11-11 2014-12-31 4.5% 4% 3.5% 3% 2.5% 2% 1.5% 1% 0.5% 0% 注: 本 基金的 基金合 同于2014年1月20 日生 效。 按 照基金合 同规定, 自基金 合同生效 之日起6 个月内使 基金的 投资组 合 比例符合 本基金 合同"第 十二部分 (三) 投资范 围 、(五) 投资限 制" 的有关约 定。本 基金建 仓 期结束时 各项资 产配置 比 例符合基 金合同 约定。 3.2.3 自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基金 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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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页 共 30 页 国寿安保货币A 基准 2014 年 4.5% 4% 3.5% 3% 2.5% 2% 1.5% 1% 0.5% 0% 国寿安保货币B 基准 2014 年 4.5% 4% 3.5% 3% 2.5% 2% 1.5% 1% 0.5% 0% 3.3 过 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 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国寿 安 保货币A)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 计 备注 2014 29,885,813.82 - - 29,885,813.82


合计 29,885,813.82 - - 29,885,813.82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国寿 安 保货币B)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 计 备注 2014 784,890,172.65 - - 784,890,172.65


合计 784,890,172.65 - - 784,890,17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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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页 共 30 页 §4


管 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 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 号文核准, 于2013 年10月29日设立, 公司注册资本5.88亿元人民币, 公司股东为中国人 寿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持 有 股 份85.03% ,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安保资本 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4.97%。 截至2014年12 月31日, 公司共管理5只基金, 全部为开放式基金, 包括3只货币型基 金, 分别为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国寿安保薪 金 宝 货 币 市 场 基金 ;1只 指 数 型 基 金 ,国 寿 安保 沪 深300 指 数 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 ;1 只债 券 型基金,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总规模为187.62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 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黄力 国寿安 保 货币市 场 基金基 金 经理 2014 年1月20 日 - 4年 黄力先 生, 硕士 , 中 国籍 。 曾 任 中 国 人 寿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投资 经理 助理 ; 现 任国 寿 安 保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 注:任职 日期为 基金合 同 生效日。 证券从 业的含 义 遵从行业 协会《 证券从 业 人员资格 管理 办法》的 相关规 定。 4.2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 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 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 人为宗旨,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在本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不存在违反基金 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制 定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公司以科学、 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 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 优化工作流程、 加强技术手段, 保证公 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 公司通过监察稽核、 盘中监控、 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加强 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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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页 共 30 页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 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制定的公平 交易相 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且不存 在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 证 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形。 4.4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 运作分析 2014 年,国内经济改革中进行结构调整,经济增速再下台阶。通货膨胀压力不大, PPI增速持续为负,CPI增速回到2%以内。 资金面一季度初紧张, 二、 三季度宽松, 四季 度末重新变紧。IPO 于下 半 年 重 启 后 , 资金 利率 以 月 为 周 期 规 律性 波动 。 央 行 综 合 运 用 正、 逆回购,SLO,SLF,MLF,PSL等工具, 保持了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姿态。 全年债券市 场走出大牛市, 收益率趋势性下行。 为了继续低社会融资成本, 央行在11月底选择降息, 但债券市场的反应是短期利好出尽, 股票市场应声展开一轮快速上涨。 短期债券收益率 在四季度末大幅上行后,收益率曲线出现倒挂。 本基金在全年投资中, 特别注重流动性风险的控制, 确保客户赎回需求。 具体品种 的投资选择中, 我们在预定到期 日内在存款和债券中选择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 平衡流 动性与收益性的要求, 并更加灵活的运用杠杆。 通过积极交易在保证申赎资金流动性的 基础上尽量做到收益平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 为4.6065% ,B 类 基 金 份额 净 值 收 益 率 为4.844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797%。 4.5 管 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 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 望 展望2015年, 宏观经济增速在2014 年的基础上, 大概率不再继续下滑。 通胀水平将 会保持平稳, 物价因素暂时不是市场所关注的焦点。 货币政策稳中偏松, 继续降息、 降 准的可能性较大。 密切 关注央行货币政策 力度 ,IPO 发 行 节 奏 等 对资金 面 的 冲 击 。 整 体 而言,预计全年资 金面 整体稳定,7 天 回购 利率 在3.5% 附 近 , 短 端债券 品 种 投 资 机 会 相 对明确。 投资中, 我们将继续以保持账户流动性为第一要务, 严格控制投资品到期时点, 应 对季节性规模波动。 同时, 我们密切关注债券交易性机会, 跟踪同业业务政策变动, 积 极应对其对货币基金行业可能的影响。 我们的目标是在严格控制风险、 保持较高流动性 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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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页 共 30 页 4.6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 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日常 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 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公司领导担任、 委员由运 营管理部负责人、 监察稽核部负责人、 研究部负责人组成, 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 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 估值政策和程序, 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 运营管理 部 及 时 提 请 估 值 委 员 会 召 开 会 议 修 订 估 值 方 法 并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以 保 证 其 持 续 适 用。 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 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 但不参与 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 由其按约定提供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 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采用1.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 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 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并按月结转为基金份额, 使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 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分配收益814,775,986.47 元,其中A 类份额分配收益 29,885,813.82 元,B类份额分配收益784,890,172.65 元。 4.8 报 告期内管理人对本 基金持 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 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 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证 券投资基金法》 、 《货 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 《货币市场基金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 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在国 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利润分配、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严格遵循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 国寿安 保货 币市 场基 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0 页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5.3 托 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 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 托 管 人 依 法 对 国 寿 安 保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和 披 露 的 国 寿 安 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201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 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 计报 告 本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欲 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 可通过登载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 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年12 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4,150,999,833.27 结算备 付金 42,500.00 存出保 证金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0,440,838,181.77 其中: 股票 投资 -








基金 投资 -








债券 投资 10,180,838,181.77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260,000,000.00








贵金 属投 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214,411,712.36 应收股 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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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页 共 30 页 应收申 购款 36,121,374.13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14,842,413,601.53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 本期末 2014年12 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934,997,997.5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4,879,833.80 应付托 管费 1,478,737.54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248,365.07 应付交 易费 用 192,112.37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189,400.88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223,000.00 负债合 计 942,209,447.16 所有者 权益 :


实收基 金 13,900,204,154.37 未分配 利润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3,900,204,154.37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4,842,413,601.53 注 : 报 告 截 止 日2014 年12 月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1.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13,900,204,154.37 份 , 其 中 , 货 币 市 场 基 金A 级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1.000 元 , 份 额 为 486,703,417.61 份 ;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B 级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1.000 元,份额为 13,413,500,736.76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国寿安 保货 币市 场基 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0 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1月20 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一、收 入 956,256,910.31 1. 利息 收入 916,945,785.30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600,502,419.71








债券 利息 收入 307,674,336.51








资产 支持 证券 利息 收入 7,068,263.01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收入 1,700,766.07








其他 利息 收入 - 2. 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 39,288,075.01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 投资 收益 -








债券 投资 收益 39,288,075.01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收益 -








贵金 属投 资收 益 -








衍生 工具 收益 -








股利 收益 -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4. 汇兑 收益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 收入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23,050.00 减:二 、费 用 141,480,923.84 1.管 理人 报酬 55,183,541.57 2.托 管费 16,722,285.24 3.销 售服 务费 3,134,289.11 4.交 易费 用 - 5.利 息支 出 65,886,959.02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65,886,959.02 6.其 他费 用 553,848.90 三、利 润总 额( 亏损 总额 以“- ” 号填列 ) 814,775,986.47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 净 利润 ( 净亏 损以 “- ” 号填 列) 814,775,98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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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页 共 30 页 7.3 所 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1月20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 金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值) 10,892,713,655.59 - 10,892,713,655.59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814,775,986.47 814,775,986.47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列 ) 3,007,490,498.78 - 3,007,490,498.78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10,382,348,431.72 - 110,382,348,431.72








2. 基 金赎 回款 -107,374,857,932.94 - -107,374,857,932.94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净 值 减少以 “- ”号 填列 ) - -814,775,986.47 -814,775,986.47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值) 13,900,204,154.37 - 13,900,204,154.3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左季庆 — — — — — —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左季庆 — — — — — — —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韩占锋 — — — — — — — —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 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3]1626号文 《关于核准国寿安保货币货币市场基金 募集的批复》的核 准, 由国寿安保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于2014 年1 月6 日至2014 年1 月15 日 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出具 安永华明 (2014) 验字第61090605_01号验资报告后,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 基金合同于2014年1月20日正式生效, 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1,870,457,430.54 份基金份 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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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共 30 页 本 基 金 分 设 两 级基 金 份额 ,A 级 基 金 份额 和B 级基 金 份 额 。A 级基 金 份额适用于在单 个基金账户保留份额在500万份以下的持有人,B级基金份额适用于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 份额在500万份以上(含500万)的持有人。 根据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和 《国寿 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 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 通知存款; 短期融资券; 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银行 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 剩余期限 (或回售期限) 在397天以内 (含397天) 的债券; 期限 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中央银行票据;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债券回购; 剩余 期限 (或回售期限) 在397天以内 (含397 天) 的中期票据; 剩余期限 ( 或回售期限) 在 397天以内 (含397 天) 的资产支持证券;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 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 则- 基 本 准 则 》 以及 其后 颁 布 及 修 订 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 , 同时, 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 发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 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 金 信 息 披 露 内 容与 格 式准 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 的 内 容 与 格 式》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3 号《 会 计 报 表 附 注的 编 制及 披 露 》 、 《 证券 投 资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则》第5 号 《 货币 市场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特别 规定 》 、 《 证 券 投 资基 金信 息 披 露XBRL 模板 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采用若干修订后/新会计准则 2014 年1至3月, 财政部制定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 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 修 订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 《企 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 上述 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 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 财政部修订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 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本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4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 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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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页 共 30 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 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基金的报告期间 为2014 年1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 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 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等。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 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本基金对所持有的债券投资以摊 余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 本会计期间内,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接近其公允 价值;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符合金融资 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债券投资 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 全部价款入账, 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 作为应收利息 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对于贴息债券,该等利息应作为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 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 回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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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页 共 30 页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 (封闭式回购) 以成本 列示, 按实际利率 (当 实际利率与合 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使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估 值原则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 其相当于公允价值。 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 按实 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具体如下: (1)银行存款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债券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 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 (包含交易费用) 确定初 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回购协议 1)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 (封闭式回购) , 以 成本列示, 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 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2) 本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 所产生的利息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 计提。 回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资产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估值。 回购期满时, 若 双方都能履约,则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现金资产; 若融券业务到期无法履约, 则继续持有债券资产, 实际持有的相关资产按其性质进行估 值; (4)其他 1)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2) 为 了 避 免 采 用 摊 余 成 本 法 计 算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与 按 其 他 可 参 考 公 允 价 值 指 标 计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 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 果, 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 采用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 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 进行重新评估, 即"影子定价"。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 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 根据风险控制的需 要调整组合。其中,对 于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或超过0.50% 的 情 形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编 制 并披露临时报告; 3)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 国寿安 保货 币市 场基 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0 页 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 总额。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由于申 购、 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 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购和 赎回分别包括红利再投资、 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 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 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 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实际 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 账。若提前支 取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 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帐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收入损失, 列入利息收入减 项, 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另外, 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22号文 《关于 货币市场基金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因提前支取导致的利息损失 由基金管理公司承担;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实 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 时采用实际支 付价款 (包含交易费用) 确定初始成本, 每日 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率 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债券投资收益于卖 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 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 其成本、应收 利息及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5)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 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 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且金额可以 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基金销售服务费,A级基金份额按前一日A级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5% 的年 费率逐日计提,B级基金份额按前一日B 级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01%的年费率逐日 计提; (4)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 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 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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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页 共 30 页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 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参与下一日基金收 益分配, 并按月结转到投资者基金账户, 使基金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本基金收益 每月集中支付一次,成立不满一个月不支付; (3) 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不收取再投资费用。如当期累计分配的基 金收益为正值, 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 如当期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 为负值, 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取现 金收益; (4) 若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账户当前累计收益全 部结转并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投资者; 若投资者 部分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时, 当基金 份额未付收益为正时, 未付收益不进行支付; 当基金份额未付收益为负时, 其剩余的基 金份额需足以弥补其当前未付收益为负时的损益,否则将自动按比例结转当前未付收 益,再进行赎回款项结算; (5)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 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6)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情况下,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人应于实施更改前依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体上公告;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可参见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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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页 共 30 页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2004]78 号 文 《 关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 自2004年1月1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2008]1 号 文《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的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 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2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 储蓄 存款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2008]132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储蓄存款 利息所得有关个人 所得 税政策的通知》的 规定 ,自2008 年10 月9 日起, 对 储 蓄 存 款 利 息 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简 称" 国寿 安保" ) 基金管 理人 、 注册 登记 与 过户机 构 、 直 销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简 称" 工商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代 销机 构 中国人 寿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简 称" 人寿 资产" ) 基金管 理人 的母 公司 中国人 寿保 险( 集团 )公 司(简 称" 集团 公司" ) 人寿资 产的 最终 控制 人 中国人 寿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简 称" 中国 人寿" ) 集团公 司控 制的 公司 中国人 寿财 产保 险股 份有 限公司 ( 简称"国 寿财 险 ") 集团公 司控 制的 公司 国寿不 动产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简 称" 国寿 不动 产 ") 集团公 司控 制的 公司 安保资 本投 资有 限公 司( 澳大利 亚)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国人 寿电 子商 务有 限公 司 (简 称" 人寿 电商" ) 集团公 司控 制的 公司 国寿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下 关联交 易均在 正 常业务范 围内按 一般商 业 条款订立 。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 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 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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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页 共 30 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20 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 的管理 费 55,183,541.57 其中 : 支 付销 售机 构的 客 户维护 费 2,101,406.66 注: 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 基 金管理 费 按前一日 的基金 资产净 值 的0.33% 的 年费 率计提。 计算方 法如下 : H=E ×0.33%/ 当年 天数 H 为每日应 计提的 基金管 理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 资产净 值 7.4.8.2.2 基金托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20 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 的托管 费 16,722,285.24 注: 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 基 金托管 费 按前一日 的基金 资产净 值 的0.10% 的 年费 率计提。 计算方 法如下 : H=E ×0.10%/ 当年 天数 H 为每日应 计提的 基金托 管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 资产净 值 7.4.8.2.3 销售服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年1月20 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国寿安 保货 币A 国寿安 保货 币B 合计 国寿安 保基 金 340,750.67 1,544,373.49


1,885,124.16


工商银 行 1,112,882.78 28,204.51


1,141,087.29


合计 1,453,633.45 1,572,578.00


3,026,211.45


注: 销 售服务费 每日计 提 , 按月 支付。 本基金A 类 基金份额 销售服 务费按 前 一日的基 金资产 净值的0.25% 的年 费率计 提, B类基金 份额销 售服 务费按前 一日的 基金资 产 净值的0.01% 的年 费率 计提。 各 级基金 份额的 销 售服务费 计提的 计算公 式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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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共 30 页 H=E ×R/当 年天数 H 为每日该 类基金 份额应 计提的基 金销售 服务费 E 为前一日 该类基 金份额 的基金资 产净值 R 为该类基 金份额 的销售 服务费率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4年1月20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各 关联 方 名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工商银 行 260,151,993.69








注: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20 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国寿安 保货 币A 国寿安 保货 币B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4,674,880.26 785,675,745.76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0 648,369,513.91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4,674,880.26 137,306,231.85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0.96% 1.02% 7.4.8.4.2 报告期末 除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 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4年12 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国寿安 保货 币B 人寿资 产 228,351,562.48 1.64% 国寿安 保货 币B 中国人 寿 5,028,980,544.11 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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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页 共 30 页 国寿安 保货 币B 国寿不 动产 80,795,958.48 0.58% 国寿安 保货 币B 人寿电 商 477,849,195.06 3.44%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20 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999,833.27 799,506.64 注:本基 金的银 行存款 由 基金托管 人中国 工商银 行 股份有限 公司保 管,按 银 行约定利 率计 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4年1月20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发行 方式 数量( 单位 :股 ) 总金额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011409001 14 国电 集 SCP001 一级市 场分销 1,000,000.00 100,000,000.00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011437003 14 中建 材 SCP003 一级市 场分销 300,000.00 30,000,000.00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041453047 14 武钢 CP001 一级市 场分销 1,000,000.00 100,000,000.00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011437005 14 中建 材 SCP005 一级市 场分销 3,000,000.00 299,700,000.00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011479002 14 浙交 投 SCP002 一级市 场分销 1,500,000.00 150,000,000.00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041455019 14 苏广 播 CP001 一级市 场分销 1,500,000.00 150,000,000.00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011490002 14 苏交 通 SCP002 一级市 场分销 3,000,000.00 300,000,000.00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011408003 14 华能 集 SCP003 一级市 场分销 2,000,000.00 199,850,000.00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011411009 14 大唐 集 SCP009 一级市 场分销 300,000.00 29,970,750.00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011474004 14 陕煤 化 一级市 4,000,000.00 399,7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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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页 共 30 页 份有限 公司 SCP004 场分销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011498002 14 浙物 产 SCP002 一级市 场分销 1,000,000.00 99,987,500.00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071426003 14 兴业 证 券CP003 一级市 场分销 1,800,000.00 179,955,000.00 注:本基 金本报 告期内 未 在承销期 内直接 通过关 联 方购入证 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 明 无。 7.4.9 期末(2014年12 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 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 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 场债券正回 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00236 10国开36 2015-01-05 100.16 2700000 270,427,324.31 110402 11农发02 2015-01-05 100.01 1520000 152,021,123.92 110402 11农发02 2015-01-05 100.01 2200000 220,030,574.09 080408 08农发08 2015-01-05 100.01 1000000 100,010,039.79 100413 10农发13 2015-01-05 99.20 40000 3,968,183.00 130211 13国开11 2015-01-05 100.06 660000 66,038,701.11 130233 13国开33 2015-01-05 99.73 1400000 139,624,522.27 合计





9,520,000.00 952,120,468.49 7.4.9.3.2 交易所市 场债券正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


投 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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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页 共 30 页 1 固定收 益投 资 10,440,838,181.77 70.34 其中: 债券 10,180,838,181.77 68.59








资产 支持 证券 260,000,000.00 1.75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4,151,042,333.27 27.97 4 其他各 项资 产 250,533,086.49 1.69 5 合计 14,842,413,601.53 100.00 8.2债 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12.51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934,997,997.50 6.7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债券正回 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发生日 期 融资余 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原因 调整期 1 2014-12-23 29.12 被动超 标 3个工 作日 2 2014-12-24 32.98 被动超 标 2个工 作日 3 2014-12-25 21.77 被动超 标 1个工 作日 8.3 基 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 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117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18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11 报告期内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超过180 天情况说明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本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的 平 均 剩 余 期 限 在 每 个 交 易 日 均 不 得 超 过 120天",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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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页 共 30 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 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1 30天以 内 17.77 6.73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率 债 2.15 - 2 30天( 含)—60天 4.61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率 债 - - 3 60天( 含)—90天 26.50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率 债 1.59 - 4 90天( 含)—180 天 34.81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率 债 - - 5 180天( 含) —397 天( 含) 21.28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率 债 - - 合计 104.98 6.73 8.4 期 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257,578,314.61 16.24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257,578,314.61 16.24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7,923,259,867.16 57.00 6 中期票 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10,180,838,181.77 73.24 9 剩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 浮 动利率 债券 519,773,860.27 3.74 8.5期 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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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页 共 30 页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0229 12国开29 5,000,000 497,511,757.67 3.58 2 011415007 14中铝 业SCP007 4,000,000 399,901,251.80 2.88 3 011474004 14陕煤 化SCP004 4,000,000 399,807,913.41 2.88 4 110402 11农发02 3,800,000 380,052,809.80 2.73 5 041459018 14中铁 建CP001 3,000,000 300,860,387.66 2.16 6 011486005 14光明SCP005 3,000,000 299,958,712.16 2.16 7 011420008 14中铝SCP008 3,000,000 299,955,674.73 2.16 8 011474006 14陕煤 化SCP006 3,000,000 299,921,634.42 2.16 9 100236 10国开36 2,700,000 270,427,324.31 1.95 10 011499028 14豫能 源SCP001 2,500,000 250,714,191.62 1.80 8.6 “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 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16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3234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772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843 8.7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数量 (份)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48950 14甬银1A1( 总价) 2,000,000.00 200,800,000.00 1.44 2 E89210 14京元2A1( 总价) 600,000.00 60,000,000.00 0.43 注: 本 基金持 有的证 券采 用摊余成 本法计 价, 因此 证券的公 允价值 与摊余 成 本可能不 相等。 8.8 投 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 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为人民币1.0000元。 本基金 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 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 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 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8.8.2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持有剩 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 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 浮动利率债 券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 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在每个交易日均未超过日基金资产净值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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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共 30 页 8.8.3 基金投 资前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 收到公开 谴责、处 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214,411,712.36 4 应收申 购款 36,121,374.13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50,533,086.49 8.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 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 §9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信 息 9.1 期 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 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国寿安 保 货币A 5,364 90,735.16 216,731,573.95 44.53% 269,971,843.66 55.47% 国寿安 保 货币B 113 118,703,546.34 13,284,550,777.14 99.04% 128,949,959.62 0.96% 合计 5,477 2,537,922.98 13,501,282,351.10 97.13% 398,921,803.27 2.87% 9.2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国寿安 保货 币市 场基 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0 页 额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开放式 基金 国寿安 保货 币A 3,534,439.95 0.66% 国寿安 保货 币B - - 合计 3,534,439.95 0.02% 9.3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 份)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研究 部门 负责 人持 有本 开放式 基金 国寿安 保货 币A >=100 国寿安 保货 币B 0 合计 >=10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国寿安 保货 币A 10~50 国寿安 保货 币B 0 合计 10~50 §10 开 放式 基金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国寿安 保货 币A 国寿安 保货 币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4 年1 月20日)基 金份 额总额 977,743,774.95 10,892,713,655.59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本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3,194,674,500.22 106,209,930,156.55 减:本 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总 赎回份 额 3,685,714,857.56 103,689,143,075.38 本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拆 分变 动份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86,703,417.61 13,413,500,736.76 注: 本期申 购中包 含基金 份额升降 级调增 和红利 再 投份额,本 期赎回 中含基 金份额升 降级调 减份额。 §11 重 大事 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 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 本报告期内, 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行 ” ) 工作需要, 周月秋同志不再担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在新任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李勇同志完成证 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手续前, 由副总经理王立波同志代为行使本 国寿安 保货 币市 场基 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0 页 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部分业务授权职责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情况





本基 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 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 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 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 注 成 交 金 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 交总额 的 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银河证 券 2 - - 1,125,900,000.00 100.00% - -


中信证 券 2 - - - - - -


注: 根 据中国 证券监 督管 理委员会 《关 于完善 证券 投资基金 交易席 位制度 有 关问题的 通知》 (证监基 字[2007]48 号 ) 的有关规 定要求 ,我公 司 在比较了 多家证 券经营 机 构的财务 状况、 经 营状况、 研究水 平后, 向 多家券商 租用了 基金专 用 交易单元 。 1 、基金专 用交易 单元的 选择标准 如下: (1) 综合实 力较强 、市场 信誉良好 ; (2) 财务状 况良好 ,经营 状况稳健 ; (3) 经营行 为规范 ,具备 健全的内 部控制 制度; (4) 研究实 力较强 , 并 能 够第一时 间提供 丰富的 高 质量研究 咨询报 告, 并能 根据特定 要求提 供定制研 究报告 ;能够 积 极同我公 司进行 业务交 流 ,定期来 我公司 进行观 点 交流和路 演; (5) 具有丰 富的投 行资源 和大宗交 易信息 , 愿 意积 极为我公 司提供 相关投 资 机会, 能够对 公 司业务发 展形成 支持; (6) 具有费 率优势 , 具备 支持交易 的安全 、 稳定、 便捷、 高 效的通 讯条件 和 交易环境 , 能提 供全面的 交易信 息服务 ; (7) 从制度 上和技 术上保 证我公司 租用交 易单元 的 交易信息 严格保 密。 2 、基金专 用交易 单元的 选择程序 如下: (1)公司 根据上 述标准 确定选用 交易单 元的证 券 经营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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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页 共 30 页 (2)公司 和被选 中的证 券经营机 构签订 交易单 元 租用协议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 的情况 注:本基 金在本 报告期 内 不存在偏 离度绝 对值在0.5% (含) 以上的 情况。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 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