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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沪深300(000613)

国寿沪深300: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 页 共 30 页 
 
 
 
 
国寿 安保沪深300 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 寿 安保基金管理有 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 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 公司 
送出日期:2015 年3 月30 日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0 页 §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重 大遗 漏 , 并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 准 确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 连带责 任。 本年 度报 告已 经三分 之二 以上 独立 董事签 字同 意, 并由 董事 长签发 。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 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根据本 基金 的基金合同 规定,于2015 年3月27日复 核 了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 净值表 现 、 利 润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报 告和 投资 组 合报告 等内 容 , 保 证 复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 运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证 基 金一定 盈利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 资有 风险, 投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资料 经审 计, 安 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为本 基金出 具了 无保 留意见 的审 计报 告, 请投 资者注 意阅 读。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自2014 年6 月5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12 月31 日止 。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0 页 §2


基 金简 介 2.1 基 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寿安 保沪 深300指数 基金主 代码 000613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年6月5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237,491,250.57 份 2.2 基 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控制基金组合相对 于标的指数的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 踪,以为投资者带来与指数收益相似的长期回报。在正常市 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 均跟踪 偏离 度的 绝对 值不 超过0.35% ,年 跟踪 误差 不 超过4%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 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 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市场流动性不 足、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导致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 票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的 实际投 资组 合, 追求 尽可 能贴近 目标 指数 的表 现。 业绩比 较基 准 沪深300 指 数收 益率 ×95% +银行 活期 存款 利率 (税 后)×5%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证券投 资基 金品 种 , 其 预 期风险 与预 期收 益高 于混 合型基 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 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是股票型基金中处于 中等风 险水 平的 基金 产品 。 2.3 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 负责人 姓名 张彬 林葛 联系电 话 010-66221308 010-66060069 电子邮 箱 public@gsfund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9-258-258 95599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0 页 传真 010-66222870 010-63201816 2.4 信 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处 §3


主 要财 务指标 、基 金净 值表现 及利 润分 配情况 3.1 主 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 据和指 标 2014年6月5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09,687,921.90 本期利 润 558,216,345.27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3063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52.06% 3.1.2 期 末数 据和指 标 2014 年12月31日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887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881,917,421.86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5208 注: 本期已 实现收 益指基 金本期利 息收入、 投资收 益、 其他收 入 (不含 公允 价值变动 收益) 扣除相关 费用后 的余额 , 本期利润 为本期 已实现 收 益加上本 期公允 价值变 动 收益。 上述基金 业绩指 标不包 括 持有人交 易基金 的各项 费 用,计入 费用后 投资人 的 实际收益 水平 要低于所 列数字 。 3.2 基 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41.27% 1.55% 41.63% 1.56% -0.36% -0.01% 过去六 个月 51.66% 1.20% 59.36% 1.26% -7.70% -0.06%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 今(2014 年06月05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52.08% 1.13% 61.99% 1.21% -9.91% -0.08% 3.2.2 自基金合同生 效以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 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 比较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0 页 国寿安保沪深300 指数 基金基准 2014-06-05 2014-07-03 2014-07-31 2014-08-29 2014-09-29 2014-11-04 2014-12-02 2014-12-31 60% 55% 50% 45%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注: 本 基金的 基金合 同于2014年06 月05 日 生效 , 按 照本基金 的基金 合同规 定,自基金合 同生 效之日起6 个月内 使基金 的投资组 合比例 符合基 金 合同关于 投资范 围和投 资 限制的有 关约定 。 本 基金建仓 期结束 时各项 资 产配置比 例符合 基金合 同 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 效以来基金 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国寿安保沪深300 指数 基金基准 2014 年 60% 55% 50% 45%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3.3 过 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 况





无。 §4


管 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 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 号文核准, 于2013 年10月29日设立, 公司注册资本5.88亿元人民币, 公司股东为中国人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0 页 寿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持 有 股 份85.03% ,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 安 保 资 本 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4.97%。 截至2014年12 月31日, 公司共管理5只基金, 全部为开放式基金, 包 括3只货币型基 金, 分别为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 国寿安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国寿安保薪 金宝货币市场基金;1只指数型基金,国寿安 保沪深300 指 数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1 只债券 型基金,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总规模为187.62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 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 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吴坚 基金经 理 2014年6月5 日 - 7年 吴坚先 生, 博士 研究 生。 曾 任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云 南 分 行 副 经 理、 中 国人 寿资 产管 理有 限 公 司一级 研究 员, 现任 国寿 安 保 沪深300 指 数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 注:任职 日期为 基金合 同 生效日。 证券从 业的含 义 遵从行业 协会《 证券从 业 人员资格 管理 办法》的 相关规 定。 4.2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 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 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 基金法》、《国寿安保 沪深300 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 4.3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制 定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 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公司以科学、 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 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 优化工作流程、 加强 技术手段, 保证公 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 公司通过监察稽核、 盘中监控、 事后分析 和信息披露来加强 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 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 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0 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且不存 在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 证 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形。 4.4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 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 运作分析 本基金于2014 年6 月 成立 ,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处 于建 仓 期 。 建 仓 期 内 本 基金 牢 牢 抓 住 市 场机会, 加快了建仓节奏, 三季度已基本完成建仓工作。 随后, 本基 金严格遵守基金合 同规定,采取被动复制指数策略。 报告期内, 本基金跟踪误差主要由于建仓初期股票仓位不足引 致。 标的指数成分股 中国人寿和农业银行无法投资, 必须寻找其他股票替代, 以及申购赎回、 成分股停牌和 调整等因素, 也带来一定的跟踪误差。 本基金管理人采用量化分析手段, 通过适当的策 略尽量克服对跟踪误差不利因素的影响。 并且, 逐日跟踪实际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偏 离,定期分析优化跟踪偏离度管理方案。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4年12 月31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5208元, 累计份额净值为1.5208 元。 报 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52.08%,同期业绩基准涨幅为61.99%。 4.5 管 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 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 望 2015 年是中国经济转型关键一年,全年GDP 增长目标已经下调为7.0% ,经济转型升 级被放在更加重要位置, 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国有企业改革、 投融 资体制改革、 财税体制改革等向纵深推进将成为经济增长和结构优化的重要动力, 也将 成为影响资本市场的重要因素。 在"一带一路"、 区域经济一体化、 基础设施建设等推动 下, 传统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同时, 环 保、 新能源、 互联网等 新兴行业仍然将面 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世界范围内看,2015 年美联储加息将是大概率事件, 同时欧元 区和 日本经济也正在走出低谷, 国际资本流动将可能对包括中国在内的金融市场造成短暂冲 击。 在经历2014年快速上涨之后, 预计市场波动将进一步加大。 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基金 合同,力争将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降低到最小程度。


4.6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 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日常 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 估值委 员会负责人由公司领导担任, 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 监察稽核部负责人、 研究部负 责人组成, 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 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0 页 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 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 议修订估值方法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 向估值委 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 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 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 由其按约定提供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 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 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 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 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 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 《证券 投资基金法》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约定, 对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 国寿安保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 2014 年6 月5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 的 投 资 运 作 , 进 行了认真、 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 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 没有从事任 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 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 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 不存在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在报告期内, 严 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 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 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 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 组合报告等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 计报 告 本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欲 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 可通过登载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0 页 §7


年 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 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52,211,899.01 结算备 付金 46,866.69 存出保 证金 710,644.92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831,226,662.00 其中: 股票 投资 1,781,156,662.00








基金 投资 -








债券 投资 50,070,000.00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








贵金 属投 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812,339.97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1,143,804.10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1,886,152,216.69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0 页 应付赎 回款 2,424,448.94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614,878.83 应付托 管费 122,975.78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859,510.99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212,980.29 负债合 计 4,234,794.83 所有者 权益 : 实收基 金 1,237,491,250.57 未分配 利润 644,426,171.29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881,917,421.86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886,152,216.69 注:报告 截止日2014 年12 月31日, 基金份 额净值 人 民币1.5208 元, 基金份 额 总额 1,237,491,250.57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6月5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一、收 入 569,978,184.00 1.利息 收入 22,809,106.0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2,583,735.98








债券 利息 收入 40,940.34








资产 支持 证券 利息 收入 -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收入 10,184,429.74








其他 利息 收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92,775,750.90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87,521,580.23








基金 投资 收益








债券 投资 收益 1,877,688.13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0 页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收益 -








贵金 属投 资收 益 -








衍生 工具 收益 -








股利 收益 3,376,482.54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填 列) 448,528,423.37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5,864,903.67 减:二 、费 用 11,761,838.73 1.管 理人 报酬 6,161,770.12 2.托 管费 1,208,442.99 3.销 售服 务费 - 4.交 易费 用 3,897,620.47 5.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其 他费 用 494,005.15 三、利 润总 额( 亏损 总额 以“- ”号 填列 ) 558,216,345.27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 利润 (净 亏损 以“- ”号填 列) 558,216,345.27 7.3 所 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6月5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 金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基 金 净值) 5,130,087,968.40 - 5,130,087,968.40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558,216,345.27 558,216,345.27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3,892,596,717.83


86,209,826.02 -3,806,386,891.81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693,238,568.94


192,293,876.65


885,532,445.59











2.基 金赎 回款 -4,585,835,286.77 -106,084,050.63 -4,691,919,337.40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配 利润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净 值减少 以 “-” 号填 列) - - -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0 页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 1,237,491,250.57 644,426,171.29 1,881,917,421.8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左季庆 — — — — — —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左季庆 — — — — — — —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韩占锋 — — — — — — — —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 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沪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基金") , 系 经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证 监 许可[2014]376 号文《关于核准国寿安保沪深 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的核准, 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 年5 月8日至2014年5月3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安永华明(2014 )验字第61090605_02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 监 会 报 送 基 金 备 案 材 料 。 基 金 合 同 于2014 年6 月5 日 正 式 生 效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规 模 为 5,130,087,968.40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这也是业内今 年首只以沪深300 指 数为 投 资 标 的 的 指数基金。国寿安保沪 深300 指数基 金 采 用 被动 式 指 数 化 投 资 策 略 ,通 过 控 制 基 金 组 合 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以为投资者带来与 指数收益相似的长期回报。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蓝筹股)及备选成份 股,所持有的股票资产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 于90% , 投 资 于 标 的 指数 成 份 股 及 其 备 选 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 后颁布及修订 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 同时, 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 发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 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2 号 《 年 度 报告 的 内 容 与 格 式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3 号《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的 编 制及 披 露 》 、 《 证 券 投 资基 金 信 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0 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采用若干修订后/新会计准则 2014 年1至3月, 财政部制定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 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和 《企业会计准则 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 修 订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 《企 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和 《企业 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 上述 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 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 财政部修订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 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本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4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基金的报告期间 为2014 年6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4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 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 ,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 (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 基 金 目 前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股 票投资、债券投资。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 基 金 的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归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 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 债券等, 以及不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0 页 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交易 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 持 有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期 间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利, 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每日, 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 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符合金融资 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将 终 止 确 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 按 照 其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 部价款扣 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 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 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 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和发行 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 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 交日结转;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0 页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 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 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 有的回购协议 (封闭式回购) , 以成本列示, 按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率与 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 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 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 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售资 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 不存在主要市场的, 本 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市场) 是本 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 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 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 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计量 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 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 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 上未经调整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市价,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 化 且 证 券 发 行 机 构 未 发 生 影 响 证 券 价 格 的 重 大 事 件 的 , 按 最 近 交 易 市 价 确 定 公 允 价 值; 如估值日无市价,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 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 调整最近 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 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 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可 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0 页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的 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 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红 利再投资、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 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 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 现收益/( 损失) 占 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 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 实现利得/( 损 失) 占 基金 净 值 比 例 计 算 的 金 额。 损 益 平 准 金 于 基 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 并于期末全 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 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 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 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 列入利息收入减项, 存款 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 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 支 持 证 券 发 行 企 业 代 扣 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后 的 净 额 确 认 , 在 证 券 实 际 持 有 期 内 逐 日 计 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 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 损失) 于卖出股票成交日 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 交金额 与其成 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 损失) 于成交日确认,并 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 应收利息的差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0 页 额入账; (7) 衍生工具收益/( 损失) 于卖出权证成交日 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 交金额与其成 本的差额入账;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 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 系 本 基 金 持 有的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计量 的 交 易 性 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 他 收 入 在 主 要风 险 和 报 酬 已 经 转 移 给对 方 ,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流 入 且 金 额 可 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自2014 年6月23日起,年费率变更为0.50% ; (2)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自2014 年6月23日起,年费率变更为0.10% ; (3)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本基金资产净值的0.02%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标的指数 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人民币5万元(即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收取); (4)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 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 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每 份 基 金 份 额 每 次 收 益 分 配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每 份 基 金 份 额 该 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的1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 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0 页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可参见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 定,自2008 年4 月24 日起 , 调 整 证 券 (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 定,自2008 年9 月19 日起 , 调 整 由 出 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 对证 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 资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 的规定, 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 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 的利息收入、 储蓄 存款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实 施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2013年1月1日起, 证券投资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0 页 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 额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 期限在1 个 月 以 上至1 年( 含1 年)的,暂 减按50% 计 入 应 纳 税 所得 额 ; 持 股 期 限 超 过1年的,暂减按25% 计 入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上 述 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 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 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8 年10 月9 日 起, 对 储 蓄 存 款 利 息 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简 称" 国寿 安保 ")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直 销机 构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简 称" 农业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代 销机 构 中国人 寿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简 称" 人寿 资产 ") 基金管 理人 的母 公司 安保资 本投 资有 限公 司( 澳大利 亚)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国人 寿保 险 (集 团 ) 公 司 (简 称" 集团 公司" ) 人寿资 产的 最终 控制 人 中国人 寿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简 称" 中国 人寿 ") 人寿资 产的 母公 司 国寿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下 关联交 易均在 正 常业务范 围内按 一般商 业 条款订立 。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 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 行的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6月5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 的管理 费 6,161,770.12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0 页 其中 : 支 付销 售机 构的 客 户维护 费 95,746.24 注:基金 管理费 每日计 提 ,按月支 付。本 基金合 同 生效日管 理费按 前一日 的 基金资产 净值 的0.80% 的 年费率 计提; 自2014年6 月23日 起,年 费率变更 为0.50% ; 计 算 方法如下 : H=E ×R/ 当 年天数 H为每日应 支付的 基金管 理费 E为前一日 的基金 资产净 值 R为基金管 理费年 费率 7.4.8.2.2 基金托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6月5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 的托管 费 1,208,442.99 注:基金 托管费 每日计 提 ,按月支 付。本 基金合 同 生效日托 管费按 前一日 的 基金资产 净值 的0.15% 的 年费率 计提; 自2014年6 月202014 年6 月23日起, 年 费率变 更为0.10% ; 计算方 法如下 :


H=E ×R/ 当 年天数 H为每日应 支付的 基金托 管费 E为前一日 的基金 资产净 值 R为基金托 管费年 费率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 除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 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 金总 份额的 比例 集团公 司 400,000,000.00 32.32% 中国人 寿 644,761,950.70 52.10%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0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6月5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52,211,899.01 426,855.36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4 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 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 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原 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单 位: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 估值总 额 6003 32 白云 山 2014 -12- 04 重要事 项 27.11 2015 -01- 13 29.82 90,9 00 2,304,28 6.22 2,464,29 9.00 6006 49 城投 控股 2014 -11- 03 重要事 项 7.23


- 270, 600 1,854,18 4.45 1,956,43 8.00 6006 64 哈药 股份 2014 -12- 31 重要事 项 8.68 2015 -02- 17 9.45 203, 800 1,500,70 8.73 1,768,98 4.00 6012 16 内蒙 君正 2014 -12- 01 拟筹划 重 大资产 重 组 10.44 2015 -01- 07 11.10 104, 300 780,495. 89 1,088,89 2.00 0000 09 中国 宝安 2014 -12- 29 重大事 项 12.95 2015 -01- 07 13.33 320, 100 4,373,91 3.72 4,145,29 5.00 0004 13 东旭 光电 2014 -11- 25 重大事 项 7.67 2015 -01- 28 8.44 130, 100 976,700. 20 997,867. 00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0 页 0005 62 宏源 证券 2014 -12- 10 重大事 项 30.50


- 269, 700 3,193,02 6.69 8,225,85 0.00 0008 83 湖北 能源 2014 -11- 17 重大事 项 6.43 2015 -03- 02 6.43 385, 300 1,278,56 0.36 2,477,47 9.00 注: 申万 宏源集 团股份 有 限公司(原 名为申 银万国 证券股份 有限公 司,以下 简称"申万 宏源") 发行A 股 股 份 吸 收 合 并 宏 源 证 券 的 申 请 已 获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2014]1279 号 批复 的核准; 申万宏源 换股吸 收合并宏 源证券的 换股股 权登记日 为2015 年1月23 日, 换 股股权 登 记日收市 后宏源 证券股 东 持有的宏 源证券 股票将 按 照2.049382716 : 1 的比 例 转换为申 万宏源A股 股票,即每1股 宏源证券 股票 换2.049382716 股申万宏 源A股 股票, 公司股东 换得 的申万宏 源A股股 票 将 于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办 理 初 始 登 记 后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申 万宏源 将于2015 年1月26日在 深圳证 券交易 所上市,申 万宏源 的股票 简称为 :"申 万宏源", 股票代码为:"000166" 。于2014 年12 月31 日 本 基 金 持 有 宏 源 证 券269,700 股 , 转 换 成 申 万 宏 源 552,718.00 股 ; 申万宏 源于2015 年1月26 日开盘 价格为17.77 元。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 场债券正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证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


投 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1,781,156,662.00 94.43 其中: 股票 1,781,156,662.00 94.43 2 固定收 益投 资 50,070,000.00 2.65 其中: 债券 50,070,000.00 2.65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0 页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52,258,765.70 2.77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666,788.99 0.14 8 合计 1,886,152,216.69 100.00 8.2 报 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 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5,280,384.00 0.28 B 采矿业 83,843,368.00 4.46 C 制造业 539,281,276.00 28.66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63,942,730.00 3.40 E 建筑业 83,018,210.00 4.41 F 批发和 零售 业 40,451,065.00 2.15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47,855,340.00 2.54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60,613,267.00 3.22 J 金融业 711,010,660.00 37.78 K 房地产 业 82,230,350.00 4.37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17,761,710.00 0.94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17,970,167.00 0.95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1,526,270.00 0.08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20,899,844.00 1.11 S 综合 5,472,021.00 0.29 合计 1,781,156,662.00 94.65 8.3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 安 1,064,500 79,528,795.00 4.23 2 600016 民生银 行 5,764,500 62,717,760.00 3.33 3 600036 招商银 行 3,509,600 58,224,264.00 3.09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0 页 4 600030 中信证 券 1,673,800 56,741,820.00 3.02 5 600837 海通证 券 1,720,900 41,404,854.00 2.20 6 601166 兴业银 行 2,431,000 40,111,500.00 2.13 7 600000 浦发银 行 2,380,100 37,343,769.00 1.98 8 000002 万


科A 2,062,800 28,672,920.00 1.52 9 601398 工商银 行 5,721,700 27,864,679.00 1.48 10 601601 中国太 保 776,700 25,087,410.00 1.33 注:投 资者 欲了 解本 报告 期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投资明 细, 应阅 读登 载于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网 站的 年度 报告 正文。 8.4 报 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 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 金资产净值2%或前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 安 87,427,886.60 4.65 2 600016 民生银 行 71,395,974.45 3.79 3 600036 招商银 行 70,458,310.05 3.74 4 600030 中信证 券 47,617,908.75 2.53 5 601166 兴业银 行 47,589,387.62 2.53 6 600000 浦发银 行 43,665,027.30 2.32 7 601398 工商银 行 37,332,304.00 1.98 8 600837 海通证 券 36,845,794.72 1.96 9 000002 万


科A 36,738,064.20 1.95 10 600519 贵州茅 台 29,005,835.15 1.54 11 601939 建设银 行 29,004,302.89 1.54 12 000651 格力电 器 28,422,461.68 1.51 13 601601 中国太 保 27,996,616.68 1.49 14 600887 伊利股 份 26,646,533.02 1.42 15 601328 交通银 行 26,136,558.00 1.39 16 000001 平安银 行 23,824,077.13 1.27 17 600104 上汽集 团 22,978,794.22 1.22 18 601818 光大银 行 21,623,435.92 1.15 19 601668 中国建 筑 21,290,601.56 1.13 20 601088 中国神 华 19,926,724.15 1.06 注: 本 项的 “买 入金 额” 均按买 入成 交金 额( 成交 单价乘 以成 交数 量) 填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0 页 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 金资产净值2%或前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 安 37,824,017.72 2.01 2 600016 民生银 行 31,286,401.65 1.66 3 600036 招商银 行 31,260,912.83 1.66 4 601166 兴业银 行 21,035,978.95 1.12 5 600030 中信证 券 20,553,703.62 1.09 6 600000 浦发银 行 19,562,157.49 1.04 7 600837 海通证 券 16,217,789.90 0.86 8 601398 工商银 行 16,066,149.60 0.85 9 000002 万


科A 15,844,856.43 0.84 10 601939 建设银 行 13,752,588.36 0.73 11 600519 贵州茅 台 12,522,461.12 0.67 12 000651 格力电 器 12,128,227.17 0.64 13 601601 中国太 保 12,045,203.98 0.64 14 601328 交通银 行 12,013,351.50 0.64 15 000001 平安银 行 10,609,840.89 0.56 16 600887 伊利股 份 10,224,226.78 0.54 17 600104 上汽集 团 10,056,863.98 0.53 18 601818 光大银 行 9,860,908.60 0.52 19 601668 中国建 筑 9,417,445.00 0.50 20 601088 中国神 华 8,746,452.50 0.46 注: 本 项的 “卖 出金 额” 均按卖 出成 交金 额( 成交 单价乘 以成 交数 量) 填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 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 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2,234,675,090.05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989,561,831.65 注: 本项 的 “ 买入 股票 成 本” 、 “ 卖出 股票 收入 ” 均按买 卖成 交金 额 (成 交 单价乘 以成 交数 量) 填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 用。 8.5 期 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0 页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50,070,000.00 2.66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50,070,000.00 2.66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50,070,000.00 2.66 8.6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40443 14农发43 500,000 50,070,000.00 2.66 8.7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 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 内收到公 开谴责、 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 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 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 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投 资决策程 序说明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0 页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710,644.9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812,339.97 5 应收申 购款 1,143,804.10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66,788.99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 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 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 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信 息 9.1 期 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 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888 1,393,571.23 1,198,128,457.65 96.82% 39,362,792.92 3.18% 9.2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122,875.39 0.01% 9.3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和本基金基金经理本报告期 末未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0 页 持有本基金。 §10 开 放式 基金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4 年6 月5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5,130,087,968.4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693,238,568.94 减: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期 期末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4,585,835,286.77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拆分 变动 份额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237,491,250.57 §11 重 大事 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 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工作需要,任命余晓晨 先生主持本行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工作。余晓晨先生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 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 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 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 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 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股票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0 页 成交总 额 比例 总量的 比例 申银万 国 2 938,524,890.58 29.11% 666,727.59 26.54%


海通证 券 2 845,757,621.47 26.23% 769,976.97 30.65%


招商证 券 2 446,476,847.25 13.85% 317,176.30 12.62%


银河证 券 2 362,200,076.78 11.23% 257,307.27 10.24%


中信证 券 2 232,713,585.32 7.22% 211,861.90 8.43%


国泰君 安 2 158,779,336.89 4.92% 144,552.86 5.75%


长城证 券 2 154,816,242.61 4.80% 109,981.91 4.38%


中金公 司 2 84,968,320.80 2.64% 34,871.04 1.39%


中银国 际 2 - - - -


中投证 券 2 - - - -


兴业证 券 2 - - - -


国信证 券 2 - - - -


注: 根 据中国 证券监 督管 理委员会 《关 于完善 证券 投资基金 交易席 位制度 有 关问题的 通知》 (证监基 字[2007]48 号 ) 的有关规 定要求 ,我公 司 在比较了 多家证 券经营 机 构的财务 状况、 经 营状况、 研究水 平后, 向 多家券商 租用了 基金专 用 交易单元 。 1、基金专 用交易 单元的 选择标准 如下: (1) 综合实 力较强 、市场 信誉良好 ; (2) 财务状 况良好 ,经营 状况稳健 ; (3) 经营行 为规范 ,具备 健全的内 部控制 制度; (4) 研究实 力较强 , 并能 够第一时 间提供 丰富的 高 质量研究 咨询报 告, 并能 根据特定 要求提 供定制研 究报告 ;能够 积 极同我公 司进行 业务交 流 ,定期来 我公司 进行观 点 交流和路 演; (5) 具有丰 富的投 行资源 和大宗交 易信息 , 愿 意积 极为我公 司提供 相关投 资 机会, 能够对 公 司业务发 展形成 支持; (6) 具有费 率优势, 具备 支持交易 的安全、 稳定、 便捷、 高效 的通讯 条件和 交易环境, 能提 供全面的 交易信 息服务 ; (7) 从制度 上和技 术上保 证我公司 租用交 易单元 的 交易信息 严格保 密。 2、基金专 用交易 单元的 选择程序 如下: (1 )公司 根据上 述标准 确定选用 交易单 元的证 券 经营机构 ; (2 )公司 和被选 中的证 券经营机 构签订 交易单 元 租用协议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 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债券 成交金 额 占债券 回购 成交 占权证


国寿安 保沪 深300 指 数型 证 券投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0 页 成交总 额比例 成交总 额比 例 金额 成交总 额比例 申银万 国 25,409,396.30 78.05% 1,948,200,000.00 4.32% - - 海通证 券 - - 5,965,400,000.00 13.22% - - 招商证 券 7,147,889.70 21.95% - - - - 银河证 券 - - 36,813,600,000.0 0 81.57% - - 中信证 券 - - 219,000,000.00 0.49% - - 国泰君 安 - - 183,000,000.00 0.41% - - 长城证 券 - - - - - - 中金公 司 - - - - - - 中银国 际 - - - - - - 中投证 券 - - - - - - 兴业证 券 - - - - - - 国信证 券 - - - - - -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 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