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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高端制造(000793)

工银高端制造: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高端 制 造 行 业股 票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五年三 月三十日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40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10 月22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起至 12 月31 日 止。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40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高 端制 造股 票 基金主 代码 000793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0 月 22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061,018,827.17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通 过 系统 、深 入、 全面 的挖 掘 符合 高技 术、 高附 加值 且 具 有长 期发 展潜 力和 估值 优 势的 高端 制造 行业 上市 公司股 票, 实现 基金 资产 的长期 稳定 增值 。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的 类别 资产 配置 策略 主 要是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周 期 运 行规 律的 研究 ,基 于定 量 与定 性相 结合 的宏 观及 市 场 分析 ,确 定组 合中 股票 、 债券 、货 币市 场工 具及 其 他 金融 工具 的比 例, 从而 在 一定 程度 上规 避系 统性 风险。 业绩比 较基 准 85% × 中 证 中 游 指 数 收 益 率 +1 5% ×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是 股票 型基 金, 其预 期 收益 及风 险水 平高 于货 币 市 场基 金、 债券 型基 金与 混 合型 基金 ,属 于风 险水 平较高 的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林葛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10-66060069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1-9999 95599 传真 010-66583158 010-68121816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40 页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 10 月 22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2014 年12 月 31 日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33,426,188.80 - - 本期利 润 -89,183,383.91 -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432 -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5.00% -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502 -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957,521,503.31 -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950 - -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4 年10 月 22 日。 (截 至报告 期末 ,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效 不满 一年 。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5.00% 1.47% 18.93% 1.37% -23.93% 0.10% 注:1 、本基金 的业绩比较 基准为: 85 %× 中证 中游指 数收益率 +1 5%× 中 债综合 指数收益率, 每日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40 页


进行再 平衡 过程 ; 2、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4 年10 月 22 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生 效 。截至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生 效不 满一 年。


2、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 本 基 金建仓 期 为6 个 月 。 建 仓 期满 , 本 基金 的各 项投 资 比例应 符合 基金 合同 关于投资范围 及投资限 制 的规定:股票 投资占基 金 资产的比例 为 80%-95%。 其中,本基金 投资 于 本基金界定的 高端制造 行 业股票资产占 非现金基 金 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 80% 。 任何交易日日 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 约需缴纳 的 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 者 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 府 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 净值 的5%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40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4 年10 月 22 日。 2、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本基金 自2014 年10 月 22 日成立 以来 未实 施利 润分 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 我国第 一家 由 银 行直接 发起 设立 并控 股的 合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 2 亿 元人 民币 ,注 册地在 北京 。公 司 目 前拥有共同基 金募集和 管 理资格、境外 证券投 资 管 理业务资格、 企业年金 基 金投资管理 人资格、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资 格、全 国社 保基 金境 内投 资管理 人资 格。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52 只开 放式 基金—— 工 银瑞 信核 心价 值股票 型证 券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40 页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货 币 市场基金、工 银瑞信精 选 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稳健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增强收 益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红 利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 中国机会 全 球配置股票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信 用添利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大盘蓝 筹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沪 深 300 指 数证券投 资基金 、 上证中央企 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中小 盘 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全球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双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深证 红利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深证 红 利 ETF 联 接基 金、 工银 瑞信 四季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消费 服务行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 银瑞 信添颐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主题策略 股票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工 银瑞 信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睿 智中 证 50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基本 面量化策 略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纯债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 7 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睿 智深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 信 14 天 理财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信 用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 60 天 理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保 本 2 号 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增 利分 级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产 业债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信用 纯 债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信用纯债两 年定期开 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标普 全球自然 资源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保 本 3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月月薪 定 期 支付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金融地产行 业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双 债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添福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信息产业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薪金货币市场 基金、工 银 瑞信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绝对收 益 策略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目 标收益一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新 财富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现金快线货币 市场基金 、 工银瑞信添益 快线货币 市 场基金、工 银瑞信高 端制造行业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研究 精 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医 疗保健 行 业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创 新动 力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规 模 逾 2500 亿元人 民币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修世宇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4 年10 月 22 日 - 7 先 后 在 工 银 瑞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担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40 页


任研究 员 , 在 民 生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担 任分析 师;2012 年 加 入 工 银 瑞 信 , 曾 任 研 究 部 高 级 研 究 员 , 现 任 基 金 经 理。2014 年 10 月 22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高 端 制 造 行 业 股 票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刘柯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4 年11 月 18 日 - 6 先 后 在 中 投 证 券 担 任 投 行 部 IPO 助 理, 在 中 材 国 际 担 任 投 资 事 务 经 理;2011 年 加 入 工 银 瑞 信 , 现 任 基 金 经 理 兼 高 级研究 员,2014 年 11 月 18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高 端 制 造 行 业 股 票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黄安乐 权 益 投 资 2014 年10 月 - 11 先 后 在 天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40 页


部副总 监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2 日 相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研 究 员 , 国 信 证 券 经 济 研 究 所 担 任 资 深 分 析 师 , 国 信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总 部 担 任 投资经 理 、 研 究 员;2010 年 加 入 工 银 瑞 信 , 现 任 权 益 投 资 部 副 总监, 2011 年11 月23 日至 今 担 任 工 银 主 题 策 略 股 票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3 年 9 月 23 日 至 今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精 选 平 衡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10 月22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高 端 制 造 行 业 股 票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注:1 、任 职日 期说 明: 1)修 世宇 的任 职日 期为 基 金合同 生效 的日 期 2)黄 安乐 的任 职日 期为 基 金合同 生效 的日 期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40 页


3)刘 柯的 任职 日期 为公 司 执委会 决议 正式 生效 日期 2、离 任日 期说 明: 无 3、 说 明证 券从 业年 限的 计 算标准 :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行 业协 会 《 证券 业从 业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 的相关 规定 等 4、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 、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40 页


格分离 。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 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 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40 页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 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 经公 司主 管领 导、 法律合 规部 审批 后执 行。 债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写 《债券 投标 审批 表》 及 《 债券分 销审 批表 》 , 经 公司主 管领 导、 法律 合规 部审批 后执 行。 其他 非集 中竞价 交易 ,参 考上 述审 批流程 执行 。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 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 经 公司 主管 领导 、 法律合 规部 及其 公司 主管 领导审 核 批 准后 执行 。 对 于部分 债券 一级 市场 申购、非公开 发行股票 申 购等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 交 易,各投资组 合经理应 在 交易前独立 确定各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有关申购方 案和分配 方 案应报公司主 管领导、 法 律合规部, 以保证分 配结果 符合 公平 交易 的原 则。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 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法 律合规部 可通过 投资 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法 律合规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 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40 页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法 律合规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 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法 律合规部,法 律合规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 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法 律合规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析 。 其中,中央交 易室负责 公 平交易制度的 披露,法 律 合规部负责公 平交易控 制 方法的披露 ,风险管 理部负 责按 本制 度3.4.1 条的规 定对 公平 交易 制度 执行情 况中 当年 度同 向交 易价差 的专 项分 析。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40 页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有3 次 。 投 资组 合经理 因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策略而 发生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4 年第4 季 度为 本基 金 的建仓 期, 我们 按照 基金 契约内 符合 高端 制造 领域 的相关 板块 进行 配置,特别对 军工、工 业 智能化、机器 人、高铁 、 工业信 息化等 细分领域 的 相关个股进 行了重点 投资。 在建仓期间, 适逢以大 盘 蓝筹等价值风 格板块的 快 速拉升,除了 金融、建 筑 、交通运输等 领 域,传统制造 行业的估 值 修复也是这一 轮市场上 涨 的主要力量之 一,相反 的 ,我们重点 投资的高 端制造等相关 行业,大 多 数属于成长风 格,出现 了 滞涨和下跌, 因此在建 仓 期,本基金 的业绩表 现不佳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2014 年, 本基 金份 额净 值 增长率 为-5.00% ,比 较基 准收益 率为 18.93%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我 们认为国 内 证券市场运行 的 大环境 是 :GDP 增速 进入下降 通道 ,但未失速; 流 动性宽 裕, 利率 水平 低; 通胀压 力小 ;改 革和 转型 创新的 预期 长期 存在 。 在这个背景下 ,我们看 好 证券市场,价 值股和成 长 股都存在投资 机会。价 值 股方面,我们 认 为估值 修复 和国 企改 革是 行情的 核心 推动 力; 经过2014 年4 季 度的 快速 上涨 , 价值股 的投 资机 会 有向二 线扩 散的 趋势 。 成 长股方 面, 则面 临分 化,2014 年4 季 度成 长股 的全 面下跌 , 必 然存 在错 杀,真 正优 质的 成长 股, 已经逐 步进 入可 买的 区域 。 在高端 制造 领域 , 我们 认 为, 中国 由制 造大 国向 制 造强国 转变 的过 程 , 充 满 希望 , 充 满机 遇,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40 页


高端制造板块 的 短期调 整 ,正为我们提 供精选优 质 个股的良好机 会。我们 认 为,未来军 工、环保 设备、 新能 源设 备、 智能 化制造 、工 业信 息化 等领 域的大 量的 投资 机会 。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和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成员,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批 准同 意。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 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自2014 年10 月 22 日成立 以来 未实 施利 润分 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 基金 合同的 规定 。 4.8 报 告期内管 理人 对本基金 持有人 数 或基金资 产净值 预 警情形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40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在托管本基金 的过程中 , 本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严格遵 守 《证券投资基 金 法》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 定 以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 议 的约定,对本 基金基金 管 理人 —工银 瑞信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基 金的 投资 运作 ,进 行了认 真、 独立 的会 计核算和必要 的投资监 督 ,认真履行了 托管人的 义 务,没有从事 任何损害 基 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工银瑞 信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在本 基 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 产 净值的计算、 基 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的 计 算、基金费用 开支及利 润 分配等问题上 ,不存在 损 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在 报告期内 ,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 在各重要方 面的运作 严格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 ,工银瑞 信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信 息 披露事务符合 《证券投 资 基金信息披露 管 理办法 》 及 其他 相关 法律 法规的 规定 , 基 金管 理人 所编制 和披 露的 本基 金年 度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值表现、收 益分配情 况 、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 组 合报告等信息 真实、准 确 、完整,未 发现有损 害基金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6 审计报 告 本年度报告被 出具了无 保 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且 在 审计报告中无 强调事项 , 投资者欲了解 详 细内容 ,可 阅读 年度 报告 正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40 页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高端 制造行 业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02,459,504.04 结算备 付金


83,651,216.90 存出保 证金


277,834.47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717,799,061.85 其中: 股票 投资


1,717,799,061.85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50,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83,754.96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4,033,018.62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2,058,304,390.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87,833,623.53 应付赎 回款


5,394,101.37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530,228.63 应付托 管费


421,704.79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4,549,652.83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40 页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53,576.38 负债合 计


100,782,887.5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2,061,018,827.17 未分配 利润


-103,497,323.86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957,521,503.31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058,304,390.84 注:本 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期 间 系 2014 年 10 月 22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截至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基 金合 同生 效不 满一 年。 报 告 截 止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0.95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2,061,018,827.17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高端 制造行 业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4 年10 月2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 10 月 22 日(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75,380,762.48 1.利息 收入


8,634,719.0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45,148.41 债券利 息收 入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8,189,570.65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29,731,698.87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29,731,698.87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填 列)


-55,757,195.11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40 页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1,473,412.44 减:二、费用


13,802,621.43 1.管 理人 报酬


5,949,341.06 2.托 管费


991,556.88 3.销 售服 务费


- 4.交 易费 用


6,754,624.18 5.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其 他费 用


107,099.31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号填列)


-89,183,383.91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89,183,383.91 注:本 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期 间 系 2014 年 10 月 22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高端 制造行 业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 10 月2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0 月 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134,296,319.99 - 2,134,296,319.99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净 利润) - -89,183,383.91 -89,183,383.91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73,277,492.82 -14,313,939.95 -87,591,432.77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93,731,917.15 -9,578,706.39 284,153,210.76 2. 基金 赎回 款 -367,009,409.97 -4,735,233.56 -371,744,643.5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2,061,018,827.17 -103,497,323.86 1,957,521,503.31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40 页


金净值 ) 注:本 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期 间 系 2014 年 10 月 22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毕 万英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工银瑞信高端 制造行业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 下 简称“本基金” ) ,系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 理 委员会 (以 下简 称 “ 中国 证监会 ” ) 证监 许可[2014]699 号 文 《 关于 核准 工银 瑞信高 端制 造行 业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募 集的 批复》 的注 册, 由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于2014 年9 月22 日至2014 年 10 月 17 日向 社会 公开 募集, 募集 期结 束经 安永 华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验证 并 出 具(2014 )验 字第 60802052_A07 号验资报告 后,向 中国证监会报送 基金备案 材料。基金合同 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 正 式 生 效 , 设 立 时 募 集 扣 除 认 购 费 用 后 的 有 效 认 购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134,035,792.80 元, 折 合 2,134,035,792.80 份 基金份 额; 有效 认购 资金 在募集 期间 产生 的利 息为人民币 260,527.19 元,折合 260,527.19 份 基 金 份 额 ; 以 上 收 到 的 实 收 基 金 共 计 人 民 币 2,134,296,319.99 元, 折 合 2,134,296,319.99 份 基金份 额。 本基 金为 契约 型开放 式, 存续 期限 不定。本基金 的基金管 理 人和注册登记 机构均为 工 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 人为中国 农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为具 有 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 的 股票(包括创 业 板股票 、中 小板 股票 以及 其他经 中国 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股 票) 、债 券、 债券 回 购、资 产支 持证 券、 银行存款、股 指 期货与 权 证等金融衍生 工具以及 法 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 许 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 工具 (但 须符 合中 国证 监 会相关 规定 ) 。 如法 律法 规 或监管 机构 以后 允许 基金 投资其 他品 种 , 基 金 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 后 ,可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 围 。本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 例 为:股票投 资占基金 资产的比例 为 80%-95%。 其中,本基金 投资于本 基 金界定的高端 制造行业 股 票资产占非现 金基金 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 80% 。 任何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 股 指期货合 约需 缴纳的交 易 保证金后,现 金或者 到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5%。 如果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监 会变 更投 资 品 种的投资比 例 限制,基 金 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 后 ,可以调整上 述投资品 种 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 的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85% × 中证中 游指 数收 益率 +15% × 中债 综合 指数 收益 率。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40 页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相 关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4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 2014 年 10 月22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 间的经 营成 果和 净 值变动 情况 。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 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 计准则、 《证 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 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编 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 期财 务报表 的实 际 编 制期间 系2014 年10 月 22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分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 益工具 的合 同。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 始 确认时分为以 下两类: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 、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40 页


本基金 目前 持有 的以 公允 价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资 产主 要包 括股票 投资 ; (2)金 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负债于初 始 确认时归类为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负债 和 其他金 融负 债。 本基 金目 前持有 的金 融负 债划 分为 其他金 融负 债。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的股票 、债券等 , 以及不作为有 效 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 按 照取得时的公 允价值作 为 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 交 易费用在发 生时计入 当期损 益; 在持有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期间取 得的利息 或 现 金股利,应 当 确认为当期收 益。每日 , 本基金将以公 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的公允 价值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 负 债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 始 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应 确 认为投资收益 , 同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当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或 该 金融资产已转 移,且符 合 金融资产转移 的 终止确 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终 止确 认;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本基金 已将 金融 资产 所有 权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 酬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止 确 认该金 融资 产; 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 上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 有 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 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 理 :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 金 融资产并确认 产生的资 产 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 融 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 继续涉 入所 转移 金融 资产 的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负 债;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股 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成 交日确认 为 股票投资,股 票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 卖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 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2) 债 券投 资 买入债券于成 交日确认 为 债券投资。债 券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其 中所 包含 的债 券应收 利息 单独 核算 ,不 构成债 券投 资成 本;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40 页


买入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 一 次性还本付息 的附息债 券 ,根据其发行 价、到期 价 和发行期限按 直 线法推 算内 含票 面利 率后 ,按上 述会 计处 理方 法核 算; 卖出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3) 权 证投 资 买入权证于成 交日确认 为 权证投资。权 证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支 付的全部 价 款扣除交易费 用 后入账 ;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 卖 出权 证 的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 于成交 日结 转 ; (4)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 分离交易 可 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 离 权证公允价值 占分离交 易 可转债全部公 允 价值的比例将 购买分离 交 易可转债实际 支付全部 价 款的一部分确 认为权证 投 资成本,按 实际支付 的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3) 中相 关原 则进 行计 算; (5) 回 购协 议 本基金 持有 的回 购协 议 ( 封闭式 回购 ) , 以 成本 列示 , 按 实际 利率 ( 当实 际利 率与合 同利 率差 异较小 时, 也可 以用 合同 利率) 在实 际持 有期 间内 逐日计 提利 息。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公允价值,是 指市场参 与 者在计量日发 生的有序 交 易中,出售一 项资产所 能 收到或者转移 一 项负债所需支 付的价格 。 本基金以公允 价值计量 相 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 售 资产或者转 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 关资产或 负 债的主要市场 进行;不 存 在主要市场的 ,本基金 假 定该交易在 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 利市场进 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 市 场)是本基金 在计量日 能 够进入的交 易市场。 本基金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在 对该资 产或 负债 定价 时为 实现其 经济 利益 最大 化所 使用的 假设 。 在财务报表中 以公允价 值 计量或披露的 资产和负 债 ,根据对公允 价值计量 整 体而言具有重 要 意义的最低层 次输入值 , 确定所属的公 允价值层 次 :第一层次输 入值,在 计 量日能够取 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 活跃市场 上 未经调整的报 价;第二 层 次输入值,除 第一层次 输 入值外相关 资产或负 债直接 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第三 层次 输入 值, 相关资 产或 负债 的不 可观 察输入 值。 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本 基 金对在财务报 表中确认 的 持续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 资 产和负债进行 重 新评估 ,以 确定 是否 在公 允价值 计量 层次 之间 发生 转换。 本基金 持有 的股 票投 资、 债券投 资和 权证 投资 等投 资按如 下原 则确 定公 允价 值并进 行估 值: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按 照估 值日 能够 取得 的 相同资 产或 负债 在活 跃市 场上未 经调 整 的市价作为公 允价值; 估 值日无市价, 但最近交 易 日后经济环境 未发生重 大 变化且证券 发行机构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40 页


未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 大事件的,按 最近交易 市 价确定公允价 值;如估 值 日无市价, 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 重 大变化或证券 发行机构 发 生了影响证券 价格的重 大 事件,参考 类似投资 品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 大变 化等因 素,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2) 不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金 融 工具,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普 遍认同 , 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易 价格 验证 具有可靠性的 估值技术 , 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 采 用在当前情况 下适用并 且 有足够可利 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 术 ,优先使用相 关可观察 输 入值,只有在 可观察输 入 值无法取得 或取得不 切实可 行的 情况 下, 才使 用不可 观察 输入 值; (3) 如 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 述方法 进行 估值 不能 客观 反映金 融资 产公 允价 值的 , 基金管 理人 可 根据具 体情 况与 基金 托管 人商定 后, 按最 能反 映公 允价值 的方 法估 值; (4) 如 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抵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份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起 的 实收基金份额 变 动分别于基金 申购确认 日 及基金赎回确 认日确认 。 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 括 基金转换所 引起的转 入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 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损 益平准金和未 实现损益 平 准金。已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购 或赎 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 累计 未分 配的已 实现 收益/ ( 损失 ) 占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 的金额。未实 现损益平 准 金指在申购或 赎回基金 份 额时,申购或 赎回款项 中 包含的按累 计未实现 利得/ (损 失) 占 基金 净值 比例计 算的 金额 。 损 益平 准金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 基金赎 回确 认日 确 认 。 未实现损益平 准金与已 实 现损益平准金 均在“损 益 平准金”科目 中核算, 并 于期末全额转 入 “未分 配利 润/ (累 计亏 损 ) ” 。 7.4.4.9 收入/( 损失)的 确认 和计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若提 前支 取定期 存款 , 按 协议规定的利 率及持有 期 重新计算存款 利息收入 , 并根据提前支 取所实际 收 到的利息收 入与账面 已确认 的利 息收 入的 差额 确认利 息损 失, 列入 利息 收入减 项, 存款 利息 收入 以净额 列示 ;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40 页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 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 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债券 实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3) 资 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按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利 率计算 的金 额, 扣除 应由 资 产支持 证券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在证 券实际 持有 期内 逐日 计提 ;


(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按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成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 利率与 合同 利率 差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率 ) , 在回 购期 内逐 日 计提; (5) 股票投资 收益/(损 失 )于卖出股票 成交日确 认 ,并按卖出股 票成交金 额 与其成本的差 额 入账; (6) 债 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成 交日 确认 ,并 按成 交总额 与其 成本 、应 收利 息的差 额入 账; (7) 衍生工具 收益/(损 失 )于卖出权证 成交日确 认 ,并按卖出权 证成交金 额 与其成本的差 额 入账; (8) 股 利收 益于 除息 日确 认 , 并按 上市 公司 宣告 的分 红 派息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应由上 市公 司 代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额 入账 ; (9)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 损失)系本基 金持有的 采 用公允价值模 式计量的 交 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等公 允价 值变动 形成 的应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利得 或损 失; (10) 其他收 入在主要 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 移给对方 , 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且 金 额可以可靠计 量 的时候 确认 。 7.4.4.10 费用 的确认和 计量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1.5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0.25%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卖 出回 购证 券支 出, 按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的 成本 及实际 利率 (当 实际 利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 较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 率)在 回购 期内 逐日 计提 ; (4) 其 他费 用系 根据 有关 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 按 实 际支出 金额 , 列入 当期 基 金费用 。 如果 影 响基金 份额 净值 小数 点后 第四位 的, 则采 用待 摊或 预提的 方法 。 7.4.4.11 基金 的收益分 配政 策 (1)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 本 基金 每年 收益分 配次 数最 多为 六次 , 每次 收益 分配 比例不 得低 于该 次可 供分 配利润 的 30% , 若《 基金 合同》 生效 不 满3 个 月可 不进行 收益 分配 ; (2)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现金 分红 与红 利再 投资, 投资 者可 选择 现金 红利或 将现 金红 利自动 转为 基金 份额 进行 再投资 ;若 投资 者不 选择 ,本基 金默 认的 收益 分配 方式是 现金 分红 ;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40 页


(3)基金收 益分配后 基金 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 ; 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 的 基金份额净值 减 去每单 位基 金份 额收 益分 配金额 后不 能低 于面 值; (4) 每 一基 金份 额享 有同 等 分配权 ; (5)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其他 重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 。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政 策变 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7.4.6.2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40 页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3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 ,对基金 取 得的股票的股 息、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息 收入,由 上市公 司、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和银 行在 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入 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月 )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蓄 存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添 益快 线货 币市 场基金 基金管 理人 控制 的结 构化 主体 工银瑞 信新 瑞分 级资 产管 理计划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控 制的 结构化 主体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40 页


本基金 于2014 年10 月 22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会计 期间未 通过 关联 方 交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0 月22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5,949,341.06 -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854,123.91 -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1.5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1 .5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0 月22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991,556.88 -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5%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2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于 2014 年 10 月2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会 计期 间未 与 关联方 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债 券( 含回 购) 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40 页


7.4.8.4.1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于 2014 年 10 月2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会 计期 间内 未 运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在 本报 告期 末未持 有本 基金 。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0 月2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2,459,504.04 289,503.86 - -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在 承销 期内参 与上 述各 关联 方及 托管人 股东 承销 的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无。 7.4.9 期 末( 2014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 通受限 的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 牌 原 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002329 皇氏 集团 2014 年12 月 1 日 重大 事项 29.60 2015 年 1 月 30 日 27.61 1,199,733 32,395,935.43 35,512,096.80 - 300011 鼎汉 技术 2014 年11 月24 日 重大 事项 20.25 2015 年 2 月 3 日 18.98 999,944 17,740,950.42 20,248,866.00 -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40 页


002439 启明 星辰 2014 年12 月 8 日 重大 事项 23.84 2015 年 3 月 12 日 28.86 499,992 13,652,230.22 11,919,809.28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在 银行 间市场 未持 有债 券正 回购 交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在 交易 所市场 未持 有债 券正 回购 交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7.4.10.1 公允 价值


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应 付 证券清算款等 ,因其剩 余 期限不长,公 允 价值与 账面 价值 相若 。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650,118,289.77 元, 属 于第二 层次 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67,680,772.08 元 , 属 于第三 层次 的余 额 为 人民币 零元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持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在第 一层 次和 第二层 次之 间无 重大 转移 。 本基金本报告 期持有的 以 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 具 未发生转入或 转出第三 层 次公允价值的 情 况。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 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40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1,717,799,061.85 83.46 其中: 股票 1,717,799,061.85 83.46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50,000,000.00 2.4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86,110,720.94 13.90 7 其他各 项资 产 4,394,608.05 0.21 8 合计 2,058,304,390.84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A 农、林 、牧 、渔 业 35,238,926.01 1.80 B 采矿业 31,860.00 0.00 C 制造业 1,113,638,714.64 56.89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35,863,472.00 1.83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9,611,415.00 0.49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50,090,785.27 2.56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200,302,887.60 10.23 J 金融业 99,474,478.47 5.08 K 房地产 业 133,163,759.33 6.80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40 页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30,703,110.25 1.57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9,679,653.28 0.49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717,799,061.85 87.75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002421 达实智 能 5,477,325 165,196,122.00 8.44 2 002413 常发股 份 7,376,774 132,929,467.48 6.79 3 600485 信威集 团 2,249,164 97,501,259.40 4.98 4 600150 中国船 舶 1,613,657 59,479,397.02 3.04 5 300016 北陆药 业 3,429,321 50,925,416.85 2.60 6 600309 万华化 学 2,159,964 47,044,015.92 2.40 7 300281 金明精 机 2,685,346 46,134,244.28 2.36 8 000768 中航飞 机 2,399,943 45,454,920.42 2.32 9 000002 万


科A 3,092,400 42,984,360.00 2.20 10 002465 海格通 信 2,201,701 42,536,863.32 2.17 注: 投 资者 欲了 解本 报告 期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应阅 读登 载于 公司 网 站的年 度报 告正 文 。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40 页


1 002421 达实智 能 163,098,992.69 8.33 2 002413 常发股 份 143,506,261.47 7.33 3 600485 信威集 团 94,384,507.01 4.82 4 000712 锦龙股 份 83,913,266.71 4.29 5 600343 航天动 力 69,439,520.00 3.55 6 300281 金明精 机 62,043,806.05 3.17 7 300016 北陆药 业 61,754,256.46 3.15 8 600150 中国船 舶 59,815,291.81 3.06 9 600570 恒生电 子 55,252,155.39 2.82 10 300351 永贵电 器 51,897,905.43 2.65 11 000402 金 融 街 49,208,272.02 2.51 12 600309 万华化 学 47,806,751.55 2.44 13 002230 科大讯 飞 45,890,875.29 2.34 14 600606 金丰投 资 45,286,724.94 2.31 15 000988 华工科 技 43,628,938.31 2.23 16 002465 海格通 信 43,080,721.89 2.20 17 002690 美亚光 电 42,040,606.38 2.15 18 600149 廊坊发 展 40,240,657.32 2.06 19 300150 世纪瑞 尔 40,105,075.14 2.05 20 600048 保利地 产 39,103,901.21 2.00 注:1 、买 入包 括基 金二 级 市场上 主动 的买 入、 新股 、配股 、债 转股 、换 股及 行权等 获得 的股 票 ; 2、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0712 锦龙股 份 92,801,454.01 4.74 2 600343 航天动 力 72,919,319.68 3.73 3 600570 恒生电 子 57,160,536.22 2.92 4 300351 永贵电 器 45,272,379.04 2.31 5 002230 科大讯 飞 42,426,382.53 2.17 6 601233 桐昆股 份 42,110,569.11 2.15 7 300033 同花顺 41,908,313.56 2.14 8 601318 中国平 安 39,811,023.18 2.03 9 600893 航空动 力 38,001,333.63 1.94 10 000402 金 融 街 37,990,988.92 1.94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40 页


11 600149 廊坊发 展 36,906,801.16 1.89 12 000069 华侨城 A 36,335,084.48 1.86 13 000157 中联重 科 36,322,910.00 1.86 14 600391 成发科 技 35,503,781.78 1.81 15 300150 世纪瑞 尔 35,459,107.49 1.81 16 600775 南京熊 猫 35,391,094.33 1.81 17 600340 华夏幸 福 35,276,130.04 1.80 18 600048 保利地 产 34,886,100.36 1.78 19 002205 国统股 份 34,865,746.35 1.78 20 600696 多伦股 份 33,250,986.47 1.70 注:1 、卖 出主 要指 二级 市 场上主 动的 卖出 、换 股、 要约收 购、 发行 人回 购及 行权等 减少 的股 票 ; 2、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3,439,005,498.11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635,717,542.28 注:买入股票 成本、卖 出 股票收入均按 买卖成交 金 额(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 数 量)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40 页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8.10.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股指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1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1.2 报 告 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8.11.3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2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 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 期未 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 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 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 同规 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77,834.47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40 页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83,754.96 5 应收申 购款 4,033,018.62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94,608.05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持 有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未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8.12.6 投资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无。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2,313 92,368.52 181,481,022.46 8.81% 1,879,537,804.71 91.19%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1,819,842.12 0.09%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 40 页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4 年 10 月22 日 )基 金份 额 总额 2,134,296,319.99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293,731,917.15 减: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报 告期期 末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367,009,409.97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减少 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061,018,827.17 注:1. 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总 赎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未 召开 持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1 、基 金管 理人 :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无重大 人事 变动 。 2 、基 金托 管人 :











因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 本行 ”) 工作 需要 , 任 命余晓 晨先 生 主 持本行 托管 业务 部/ 养老 金 管理中 心工 作。 余晓 晨先 生的基 金行 业高 级管 理人 员任职 资格 已在 中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8 页 共 40 页


国基金 业协 会备 案。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投资 策略未 发生 改变 。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 内应 支付 给安 永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 审 计费 用肆 万伍 仟元整 , 该 审 计 机构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管理 人及 其 高级管 理人 员 , 托 管人 的 托管业 务部 门及 其相 关高 级管理 人员 未受 到稽查 或任 何处 罚。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长城证券 1 760,736,530.92 14.99% 692,573.70 15.23% - 国信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2,863,719,933.76 56.43% 2,534,109.39 55.73% - 国泰君安 1 11,565,868.21 0.23% 10,529.52 0.23% - 华融证券 1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9 页 共 40 页


银河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瑞银证券 1 1,438,516,762.11 28.35% 1,309,623.58 28.80% - 注:1. 券商 的选 择标 准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 服务能 力 a)券商财务状 况良好、 经 营行为规范、 风险管理 先 进、投资风格 与工银瑞 信 有互补性、 在最近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b)券商 具有 较强 的综 合研 究能力 : 能 及时、 全面 、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 行 业、 资 本市 场、 个股分析的报 告及其他 丰 富全面的信息 咨询服务 ; 有很强的分析 能力,能 根 据工银瑞信 所管理基 金的特 定要 求, 提供 专门 研究报 告; 具有 开发 量化 投资组 合模 型的 能力 以及 其他综 合服 务能 力。 c)与其 他券 商相 比, 该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 序 a)确定 券商 数量 : 根据 以 上标准 对不 同券 商进 行考 察、 选择 和确 定 。 投 资研 究部门 ( 权益 投资 部, 固定收益部, 专户投资 部 ,研究部和中 央交易室 ) 根据公司基金 规模和服 务 需求等因素 确定对合 作券商的数量 ,每年根 据 公司经营规模 变化及券 商 评估结果决定 是否需要 新 增或调整合 作券商, 选定的 名单 需经 主管 投资 副总和 总经 理审 批同 意。 b)签订委托协 议:与被 选 择的券商签订 委托代理 协 议,明确签定 协议双方 的 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 期限、佣金率 、双方的 权 利义务等,经 签章有效 。 委托代理协议 一式五份 , 协议双方及 证券主管 机关各 留存 一份 ,工 银瑞 信法律 合规 部 留 存备 案, 并报相 关证 券主 管机 关留 存报备 。 2.券商 的评 估, 保留 和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 为一年 ,合 同到 期 15 天 内 ,投资 研究 部门 将根 据各 券商研 究在 服务 期 间的综 合证 券服 务质 量等 情况, 进行 评估 。 (2 ) 对 于符 合标 准的 券商 , 工银 瑞信 将与 其续 约; 对于不 能达 到标 准的 券商 , 不与 其续 约, 并 根 据券商 选择 标准 和程 序 , 重新选 择其 它经 营稳 健 、 研究能 力强 、 综合 服务 质 量高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租用其 交易 席位 。 (3 ) 若券 商提 供的 综合 证 券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 工 银 瑞信有 权按 照委 托协 议规 定, 提前 中止 租用 其 交易席 位。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0 页 共 40 页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长城证券 - - 20,185,100,000.00 84.79% - - 国信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2,960,000,000.00 12.43% - - 华融证券 - - - - - - 国联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660,000,000.00 2.77%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