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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货币(482002)

工银货币: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货币 市 场 基金 2014 年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五年三 月三十日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2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2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货 币 基金主 代码 48200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6 年3 月20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23,248,077,540.2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力求保 证基 金资 产安 全和 良好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 获 得 超 过业绩 比较 基准 的收 益 投资策 略 在确定 的利 率策 略和 期限 结构、 类属 配置 策略 下, 通 过 短期货 币市 场工 具的 投资 来获取 稳定 的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 6 个月银行定期储蓄 存 款利率,即(1-利息税率) ×6 个月银行定期储蓄 存 款利率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在所有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 是风 险相对 较低 的基 金产 品。 在一般 情况 下, 其风 险与 预期 收益均 低于 一般 债券 基金 , 也低于 混合 型基 金与 股票 型 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朱碧艳 田青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tianqing1.zh@ccb.cn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11-9999 010-67595096 传真 010-66583158 010-66275853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2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4,490,168,169.27 928,381,715.66 507,380,283.30 本期利 润 4,490,168,169.27 928,381,715.66 507,380,283.30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4.8672% 4.3816% 4.0542%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23,248,077,540.26 24,282,562,454.23 17,986,133,920.65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1.0000 1.0000 注:1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是 按日结 转份 额; 2、 上 述主 要财 务指 标根 据 中国证 监 会2005 年3 月25 日颁 布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 露编 报规 则 第5 号<货 币市 场基 金信 息 披露特 别规 定> 》 及 证监 会2008 年 2 月 27 日颁 布的 《 关于2007 年证 券 投资基 金年 度报 告编 制及 披露相 关问 题的 通知 》中 的要求 计算 及披 露; 3、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益 水平 要低 于 所 列数字 。


4、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 额,本期 利 润为本期已实 现收 益加 上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 由于货币市 场基 金采 用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因此 公允价 值变 动收 益为 零,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和本 期利 润的金 额相 等。 5、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06 年3 月20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值 收益 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0748% 0.0011% 0.6784% 0.0003% 0.3964% 0.0008% 过去六 个月 2.2221% 0.0028% 1.3841% 0.0003% 0.8380% 0.0025% 过去一 年 4.8672% 0.0025% 2.7726% 0.0002% 2.0946% 0.0023% 过去三 年 13.8999% 0.0033% 8.6173% 0.0005% 5.2826% 0.0028% 过去五 年 19.7856% 0.0043% 13.7210% 0.0011% 6.0646% 0.003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32.6043% 0.0069% 22.9345% 0.0017% 9.6698% 0.0052%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06 年3 月20 日。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2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收 益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06 年3 月20 日 生效 。 2、 按 基金 合同 规定 , 本基 金自基 金合 同生 效起 三个 月内为 建仓 期 , 截 至报 告 期末本 基金 的各 项投 资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关 于 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限 制 与禁止行为的 规定:本 基 金投资组合 的平均剩 余期限 在每 个交 易日 不得 超过 180 天 ;本 基金 投资 于同一 公司 发行 的短 期企 业债券 的比 例, 不 得 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除发生巨额 赎回的情 形 外,本基金的 投资组合 中 ,债券正回购 的资金 余额在 每个 交易 日均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20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2 页


3.2.3 过 去五 年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06 年3 月20 日。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已按 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4 4,480,372,437.60 - 9,795,731.67 4,490,168,169.27


2013 926,490,703.63 - 1,891,012.03 928,381,715.66


2012 511,000,493.14 - -3,620,209.84 507,380,283.30


合计 5,917,863,634.37 - 8,066,533.86 5,925,930,168.23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 我国第 一家 由 银 行直接 发起 设立 并控 股的 合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 2 亿 元人 民币 ,注 册地在 北京 。公 司 目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2 页


前拥有共同基 金募集和 管 理资格、境外 证券投资 管 理业务资格、 企业年金 基 金投资管理 人资格、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资 格、全 国社 保基 金境 内投 资管理 人资 格。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52 只开 放式 基金—— 工 银瑞 信核 心价 值股票 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货 币 市场基金、工 银瑞信精 选 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稳健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增强收 益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红 利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 中国机会 全 球配置股票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信 用添利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大盘蓝 筹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沪 深 300 指 数证券投 资基金 、上证中央企 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中小 盘 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全球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双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深证 红利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深证 红 利 ETF 联 接基 金、 工银 瑞信 四季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消费 服务行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 银瑞 信添颐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主题策略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工 银瑞 信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睿 智中 证 50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基本 面量化策 略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纯债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 7 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睿 智深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 信 14 天 理财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信 用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 60 天 理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保 本 2 号 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增 利分 级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产 业债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信用 纯 债一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信用纯债两 年定期开 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标普 全球自然 资源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保 本 3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月月薪 定期 支付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金融地产行 业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双 债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添福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信息产业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薪金货币市场 基金、工 银 瑞信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绝对收 益 策略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目 标收益一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新 财富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现金快线货币 市场基金 、 工银瑞信添益 快线货币 市 场基金、工 银瑞信高 端制造行业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研究 精 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医 疗保健行 业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创 新动 力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规 模 逾 2500 亿元人 民币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2 页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魏欣 固定收 益部副 总监, 本 基金的 基金经 理 2011 年 4 月20 日 - 9 2005 年 加入 工银 瑞信 ,现 任固定 收益部 副总 监 ; 2011 年4 月 20 日 至今,担任工银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经理 ;2012 年 8 月 22 日至今 , 担任工 银瑞 信 7 天理 财债 券型基 金基金 经理 ;2012 年 10 月 26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 14 天 理财 债券型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2014 年9 月 23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现金快线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4 年 10 月 22 日 至今 , 担任 工银 添益快 线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 杜海涛 投资总 监兼固 定收益 部总监 ,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3 年 1 月7 日 - 17 先后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基金经理助理,招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担任招商现金增值基金 基金经 理; 2006 年 加入 工银 瑞信 ,现 任投资 总监兼 固定 收益 部总 监 ; 2006 年 9 月 21 日至 2011 年 4 月 21 日, 担 任 工 银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0 年8 月 16 日至2012 年 1 月 10 日, 担任 工银 双利 债券型 基金基 金经 理 ; 2007 年5 月 11 日 至今,担任工银增强收益债券型 基金基 金经 理 ; 2011 年8 月 10 日 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2 年 6 月 21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纯债定 期开放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3 年 1 月 7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货 币基金 基金经 理; 2013 年8 月14 日至今 , 担任工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 基金基 金经 理;2013 年 10 月 31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福债券 基金基 金经 理 ; 2014 年1 月 27 日 至今,担任工银薪金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 经理 。 王朔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3 年11 月11 日 - 4 2010 年 加入 工银 瑞信 ,曾 任研究 部研究员、固定收益部研究员, 现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兼宏观 货币市 场研 究员 。2013 年 11 月 11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货币 市场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4 年1 月27 日至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2 页


今,担任工银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 理 谷衡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4 年 9 月30 日 - 9 先 后 在 华 夏 银 行 总 行 担 任 交 易 员, 在中 信银 行总 行担 任 交易员 ; 2012 年 加入 工银 瑞信 ,现 任固定 收益部 基金 经理 ;2012 年 11 月 13 日起 至今 担任 工银瑞 信14 天理 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3 年 1 月 28 日至今 , 担任工 银瑞 信60 天理 财债 券型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3 年3 月28 日至 今,担任工银安心场内实时申赎 货币基 金基 金经 理;2014 年 9 月 30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信 货币市 场基金 基金 经理 。 注:1 、任 职日 期说 明: 1)魏 欣的 任职 日期 为公 司 执委会 决议 正式 生效 日期 2)杜 海涛 的任 职日 期为 公 司执委 会决 议正 式生 效日 期 3)王 朔的 任职 日期 为公 司 执委会 决议 正式 生效 日期 4)谷 衡的 任职 日期 为公 司 执委会 决议 正式 生效 日期 2、离 任日 期说 明: 无 3、 说 明证 券从 业年 限的 计 算标准 :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行 业协 会 《 证券 业从 业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 的相关 规定 等 4、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2 页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2 页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 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 经公 司主 管领 导、 法律合 规部 审批 后执 行。 债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写 《债券 投标 审批 表》 及 《 债券分 销审 批表 》 , 经 公司主 管领 导、 法律 合规 部审批 后执 行。 其他 非集 中竞价 交易 ,参 考上 述审 批流程 执行 。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 经 公司 主管 领导 、 法律合 规部 及其 公司 主管 领导审 核 批 准后 执行 。 对 于部分 债券 一级 市场 申购、非公开 发行股票 申 购等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 交 易,各投资组 合经理应 在 交易前独立 确定各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有关申购方 案和分配 方 案应报公司主 管领导、 法 律合规部, 以保证分 配结果 符合 公平 交易 的原 则。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2 页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法 律合规部 可通过 投资 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法 律合规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法 律合规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法 律合规部,法 律合规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法 律合规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 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析 。 其中,中央交 易室负责 公 平交易制度的 披露,法 律 合规部负责公 平交易控 制 方法的披露 ,风险管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2 页


理部负 责按 本制 度3.4.1 条的规 定对 公平 交易 制度 执行情 况中 当年 度同 向交 易价差 的专 项分 析。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 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按照时间 优 先、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本 公司在本报告 期内对满 足 限价条件且 对同一证 券有相同交易 需求的基 金 等投资组合, 均采用了 系 统中的公平交 易模块进 行 操作,实现 了公平交 易;且 未发 生当 日反 向交 易、交 叉交 易和 清算 不到 位的情 况。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 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有3 次 。 投 资组 合经理 因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策略而 发生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4 年, 国内 经济 增长 整 体较弱 ,GDP 在7.3%-7.5% 的区间 窄幅 震荡 ,CPI 等通 胀指标 持续 走 弱。面对疲弱 的基本面 , 央行托底式货 币政策连 续 发力,PSL、MLF、降 低公 开市 场回购利 率、降 息等一 系列 的宽 松政 策陆 续出台 。 货 币市 场利 率呈 现先下 后上 的U 型走 势, 但中枢 较2013 年整 体 有所下 行,7 天Shibor 全 年均值 为 3.58% , 较 前年 下行50bp 。 短 融等 短端 资 产价格 也出 现大 幅下 行。 至 年末 ,1 年期 国开 债 收益率 从上 年末 的 5.5% 下 行至 4% ,1 年期 AAA 短融 收益率 从 6.3% 下行 至4.7% ,1 年期 AA+ 短融 收益率 从 7% 下 行至5.3%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2 页


2014 年, 本基 金坚 持通过 对客户 需求 和货 币市 场的 判断, 合理 安排 组合 内生 现金流 的方 式 来 平衡组合流动 性与收益 , 进行适当的期 限管理。 由 于对市场利率 走势较为 乐 观,适度 提 高了债券 仓位, 并保 持相 对较 高的 组合期 限和 杠杆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2014 年, 本基 金净值 收 益 率为 4.8672% , 比较 基准 收益率 为 2.7726%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5 年, 货币 政策 和 关键领 域的 定向 放松 出现 了不断 加码 的迹 象, 房地 产销售 回升 和基 建刺激可能会 导致经济 出 现小幅反弹。 虽然经济 存 在底部企稳可 能,但由 于 我们判断通 胀回升和 货币政策调整 相对滞后 , 因此整体货币 市场利率 水 平中枢有望继 续维持低 位 。协议存款 收益率曲 线会继 续陡 峭化 下行 ,短 融收益 率也 存在 进一 步下 行空间 。 2015 年, 本基 金在 将保 持 适度的 久期 水平 ,严 格控 制低评 级信 用产 品和 中长 期 Shibor 浮息 债持仓比例, 继续努力 做 好组合内生现 金流的安 排 ,并进行适当 的期限管 理 ,把握好关 键时点的 存款投 资机 会。 在保 证组 合安全 性 的 前提 下, 获取 稳定、 合理 的收 益。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和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成员,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批 准同 意。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 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2 页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1 、 本 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 之日起 每个 开放 日将 实现 的基金 净收 益 (或 净损 失 ) 分 配给 基金 份 额持有人,参 与下一日 基 金收益分配, 并按月结 转 到投资者基金 账户,使 基 金份额净值 始终保持 1.00 元。 收益 分配 的方 式 约定为 红利 再投 资。 2 、 本 基 金 于 本 报 告 期 间 累 计 应 分 配 利 润 4,490,168,169.27 元 , 累 计 分 配 收 益 4,490,168,169.27 元。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累 计应 分配 利 润 928,381,715.66 元,累 计分 配收 益928,381,715.66 元。 其中 期末 应 付利润 将于 下一 工作 日结 转至实 收基 金。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中 国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的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了 《证券投资基 金 法》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 和其他 有关 规定 , 不存 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完全 尽职 尽 责地履 行了 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本 托管人按 照 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和 其他有关 规 定,对本基金 的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 督,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实 施利 润分配 的金 额 为4,490,168,169.27 元。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 务 会计报告、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审计报 告 本年度报告被 出具了无 保 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且 在 审计报告中无 强调事项 , 投资者欲了 解详细内 容,可 阅读 年度 报告 正文 查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2 页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货币 市场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0,211,759,615.44 17,990,152,601.34 结算备 付金


9,111,000.00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36,883,573,458.43 7,137,365,424.83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36,883,573,458.43 7,137,365,424.83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4,490,756,636.22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983,106,762.82 127,691,193.50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090,462,582.15 1,585,508,105.87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334,700.00 130,000.00 资产总 计


123,669,104,755.06 26,840,847,325.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299,999,430.00 2,535,410,036.87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37,433,521.44 96,134.29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3,768,877.50 8,379,746.73 应付托 管费


10,232,993.16 2,539,317.20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25,582,482.94 6,348,292.91 应付交 易费 用


398,202.96 83,089.46 应交税 费


-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2 页


应付利 息


74,820.14 1,507,098.86 应付利 润


13,417,886.66 3,622,154.99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19,000.00 299,000.00 负债合 计


421,027,214.80 2,558,284,871.3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23,248,077,540.26 24,282,562,454.23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23,248,077,540.26 24,282,562,454.23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23,669,104,755.06 26,840,847,325.54 注: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 日为 2006 年3 月 20 日。 报 告 截 止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 0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123,248,077,540.26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货币 市场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5,353,103,594.42 1,103,446,124.56 1.利息 收入


5,218,371,460.78 1,092,265,420.69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222,036,483.33 929,235,691.10 债券利 息收 入


935,506,678.06 133,021,933.34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60,828,299.39 30,007,796.25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133,729,011.92 11,172,439.87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33,729,011.92 11,172,439.87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1,003,121.72 8,264.00 减: 二、费用


862,935,425.15 175,064,408.90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2 页


1.管 理人 报酬


323,419,225.51 69,564,956.34 2.托 管费


98,005,825.96 21,080,289.81 3.销 售服 务费


245,014,564.75 52,700,724.50 4.交 易费 用


- - 5.利 息支 出


195,885,065.66 31,170,276.42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95,885,065.66 31,170,276.42 6.其 他费 用


610,743.27 548,161.83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4,490,168,169.27 928,381,715.66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 号填 列) 4,490,168,169.27 928,381,715.66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06 年3 月20 日。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货币 市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24,282,562,454.23 - 24,282,562,454.2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4,490,168,169.27 4,490,168,169.2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98,965,515,086.03 - 98,965,515,086.03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773,354,366,343.45 - 773,354,366,343.45 2.基金 赎回 款 -674,388,851,257.42 - -674,388,851,257.4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 填列 ) - -4,490,168,169.27 -4,490,168,169.27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123,248,077,540.26 - 123,248,077,540.2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2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17,986,133,920.65 - 17,986,133,920.6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928,381,715.66 928,381,715.6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6,296,428,533.58 - 6,296,428,533.58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60,461,775,599.35 - 160,461,775,599.35 2.基金 赎回 款 -154,165,347,065.77 - -154,165,347,065.7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 填列 ) - -928,381,715.66 -928,381,715.66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24,282,562,454.23 - 24,282,562,454.23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06 年3 月20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毕 万英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工银瑞 信货 币市 场基 金 ( 以下简 称 “本 基金 ” ) , 系 经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以下简 称 “中 国证监 会” ) 证监 基金 字 (2006 )22 号文 《 关于 同意 工银瑞 信货 币市 场基 金募 集的批 复 》 的 核准 , 由基金 管理 人工 银瑞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向社 会公 开发行 募集 ,基 金合 同 于 2006 年 3 月 20 日正 式生效 , 首次 设立 募集 规 模为 8,839,895,811.44 份 基金份 额 。 本 基金 为契 约 型开放 式 , 存 续期 限 不定。本基金 的基金管 理 人和注册登记 机构均为 工 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 人为中国 建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根据《货币市 场基金管 理 暂行规定》和 《工银 瑞 信 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本 基金的 投资 范围 为现 金; 通知存 款;1 年以 内( 含 1 年 )的 银行 定期 存款 、 大额存 单; 剩余 期限 在397 天以 内 (含397 天 ) 的 债券 ; 期 限在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的债 券回 购; 期限 在1 年 以内 ( 含 1 年)的中央 银行票据 ; 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 银 行认可并允许 货币市场 基 金投资的其 他具有良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2 页


好流动 性的 货币 市场 工具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税 后六 个月 银行 定期 储蓄存 款利 率。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编 报规 则 》 第5 号 《 货币市 场基 金信 息披 露特 别规定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 露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 报 告>》 及其 他中 国证 监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采用若 干修 订后/新 会计 准 则 2014 年 1 至 3 月, 财政 部 制定了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9 号—— 公 允价 值计量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40 号 —— 合营 安排 》 和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41 号 —— 在 其他 主体 中权 益的 披露》 ; 修订 了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权 投资 》 、 《 企业 会计 准则第 9 号 —— 职工 薪酬 》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 列报 》 和 《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 33 号 —— 合 并财 务报 表》 ; 上 述7 项 会计 准则 均自 2014 年7 月1 日起 施行。 2014 年6 月 , 财 政部 修订 了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 金融 工具 列报 》 , 在2014 年 年度 及以 后期 间 的财务 报告 中施 行。 上述会 计准 则的 变化 对 本 财务报 表无 重大 影响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4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4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财政部 于2014 年颁 布 《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39 号 —— 公 允价值 计量 》 、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40 号 — —合营 安排 》 、 《企 业会 计 准则 第41 号—— 在 其他 主 体中权 益的 披露 》 和修 订 后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2 号 —— 长期 股权 投资 》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9 号 —— 职工 薪酬 》 、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30 号—— 财 务报表 列报 》 、 《 企业 会计 准则第 33 号—— 合 并财 务 报表》 以及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7 号 —— 金融 工具列 报》 ,要 求除 《企 业 会计准 则 第37 号—— 金 融 工具列 报》 自 2014 年度 财 务报表 起施 行外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2 页


其他准 则 自2014 年7 月1 日起施 行。 上述 准则 对本 基金本 报告 期无 重大 影响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会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可参 见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 基础。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2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 ,对基金 取 得的股票的股 息、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息 收入,由 上市公 司、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和银 行在 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入 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蓄 存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2 页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添 益快 线货 币市 场基金 基金管 理人 控制 的结 构化 主体 工银瑞 信新 瑞分 级资 产管 理计划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控 制的 结构化 主体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323,419,225.51 69,564,956.34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87,748,315.11 7,998,569.67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33%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33%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98,005,825.96 21,080,289.81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1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1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2 页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40,490,701.23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3,905,613.07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177,889,336.42 合计 222,285,650.72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17,032,380.26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879,761.39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28,529,734.07 合计 46,441,875.72 注: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5 %的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如 下: H=E×0 .2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 场交易 的 各关联 方 名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 金额 利息 收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1,315,928,156.31 675,636,130.82 - - 16,289,780,000.00 6,987,481.62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 场交易 的 各关联 方 名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 金额 利息 收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 277,042,768.91 - - 4,942,525,000.00 3,400,170.28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2 页


公司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在本 报告 期内与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 未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工 银 瑞 信 投 资 管 理 有限公司 10,741,244.80 0.01% - - 注:本 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的 其他 关联 方在 上年 度末未 持有 本基 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100,759,615.44 57,731,566.74 40,152,601.34 36,652,454.27 注:1 、本 年度 期末 余额 包 括活期 存款 ,利 息收 入包 括活期 存款 利息 收入 和存 款投资 收入 。 2、 上 年度 期末 余额 包括 活 期存款 和定 期存 款, 利息 收入包 括活 期存 款利 息收 入和存 款投 资收 入 。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 期内 参与上 述各 关联 方及 托管 人股东 承销 的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 2014 年12 月 31 日 ) 本基 金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 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 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 通受限 的证 券。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2 页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股 票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299,999,430.00 元, 是以 如下 债券 作 为质押 :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40327 14 进出27 2015 年 1 月 5 日 99.97 3,000,000 299,921,906.10 合计





3,000,000 299,921,906.1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交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0.1 公允 价值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应收申 购款、应 收 利息、卖出回 购金融资 产 款等,因其 剩余期限 不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 值相若 。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持有 的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中属于第二 层次的余 额为人 民 币36,883,573,458.43 元, 无属 于第 一层 级及第 三层 次的 余额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 告期持有 的以公 允价 值且 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 在第一 层次 和第 二层 次之 间无重 大转 移。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持有 的以 公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工具 未发生 转入 或转 出第 三层 次公允 价值 的情 况。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2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 单位:人 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36,883,573,458.43 29.82 其中: 债券 36,883,573,458.43 29.82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4,490,756,636.22 11.72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0,220,870,615.44 56.78 4 其他各项 资产 2,073,904,044.97 1.68 5 合计 123,669,104,755.06 100.00


8.2 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6.0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2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299,999,430.00 0.2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报告期内 债券回购 融 资余额占基金 资产净值 的 比例为报告期 内每个交 易 日融资余额 占资产净 值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 额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 说明 报告期 内组 合债 券正 回购 资金余 额无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20% 的 情况 发生 。 8.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8.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140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64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74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80 天情况 说明 报告期 内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无超 过 180 天 的情 况发 生。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2 页


8.3.2 期 末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15.78 0.24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1.5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18.8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36.3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含) —397 天 (含 ) 26.1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98.66 0.24


8.4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7,392,737,884.27 6.0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6,402,749,841.13 5.20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8,082,717,935.99 22.79 6 中期票 据 1,408,117,638.17 1.14 7 其他 - - 8 合计 36,883,573,458.43 29.93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摊余成 本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5 期 末按 摊余成 本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40213 14 国开 13 13,200,000 1,319,065,581.15 1.07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2 页


2 140437 14 农发 37 9,200,000 919,391,568.56 0.75 3 140444 14 农发 44 8,800,000 882,771,896.08 0.72 4 140223 14 国开 23 6,700,000 671,887,123.63 0.55 5 140429 14 农发 29 4,900,000 490,102,789.07 0.40 6 140357 14 进出 57 4,800,000 480,790,783.46 0.39 7 1082183 10 首钢 MTN2 4,500,000 447,776,551.17 0.36 8 011437006 14 中 建材 SCP006 4,100,000 411,365,465.16 0.33 9 041458049 14 中 铝业 CP003 4,000,000 399,990,420.53 0.32 10 011410008 14 中 电投 SCP008 3,500,000 349,874,036.19 0.28 注: 上表 中, 债券 的成 本 包括债 券面 值和 折溢 价。 8.6 “ 影子 定价” 与“ 摊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1547%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1133%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666% 注:上 表中 “偏 离情 况” 根据报 告期 内各 交易 日数 据计算 。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8.1


本 基金 采用 固定份 额净 值, 基金账 面份 额净值 始终 保持为 人民 币 1.0000 元。 本 基金 估值采 用摊 余成本 法, 即估值 对象 以买入 成本 列示, 按票 面利率 或商 定 利 率并 考虑其 买入 时的溢 价与 折价, 在其 剩余期 限内 按实际 利率 法摊销 ,每 日 计 提收 益或损 失。 8.8.2


本 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持有 的剩 余期限 小于 397 天 但剩 余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 利率 债券的 摊余 成本总 计在 每个交 易日 均未超 过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20 %。 8.8.3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主 体本 期未出 现被 监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或在 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形。 8.8.4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2 页


3 应收利 息 983,106,762.82 4 应收申 购款 1,090,462,582.15 5 其他应 收款 334,700.00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073,904,044.97


8.8.5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无。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 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 的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1,295,879 95,107.70 27,002,438,439.78 21.91% 96,245,639,100.48 78.09%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 有本基 金 20,389,135.74 0.02%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50~10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10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2 页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6 年3 月 20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8,839,895,811.4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4,282,562,454.23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773,354,366,343.45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674,388,851,257.42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23,248,077,540.26 注:1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未 召开 持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无重大 人事 变动 。 2 、基 金托 管人 :





本 基金 托管 人2014 年2 月7 日 发布 任免 通知 , 解聘尹 东中 国建 设银 行投 资托管 业务 部 总 经理助 理职 务。





本 基金 托管 人2014 年11 月03 日发 布公 告 , 聘 任赵观 甫为 中国 建设 银行 投资托 管业 务 部 总经理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无明显 投资 策略 改变 。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 支付给 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 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审 计费用 壹拾壹 万 元整,该 审计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2 页


机构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管理 人、 托管 人的托 管业 务部 门及 其相 关高级 管理 人员 未受 到任 何稽查 或处 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信建投 1 - - - - - 申银万国 1 - - - - - 注:1. 券 商的 选择 标准 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服务 能力 a) 券 商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 营行为 规范 、风 险管 理先 进、投 资风 格与 工银 瑞信 有互补 性、 在最近 一年 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b) 券 商具 有较 强的 综合 研 究能力 :能 及时 、全 面、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行 业、 资本市场、个 股分析的 报 告及其他丰富 全面的信 息 咨询服务;有 很强的分 析 能力,能根 据工银瑞 信所管理基金 的特定要 求 ,提供专门研 究报告; 具 有开发量化投 资组合模 型 的能力以及 其他综合 服务能 力。 c) 与 其他 券商 相比 ,该 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序 a) 确 定券 商数 量: 根据 以 上标准 对不 同券 商进 行考 察、选 择和 确定 。投 资研 究部门 (权 益投资部,固 定收益部 , 专户投资部, 研究部和 中 央交易室)根 据公司基 金 规模和服务 需求等因 素确定对合作 券商的数 量 ,每年根据公 司经营规 模 变化及券商评 估结果决 定 是否需要新 增或调整 合作券 商, 选定 的名 单需 经主管 投资 副总 和总 经理 审批同 意。 b) 签 订委 托协 议: 与被 选 择的券 商签 订委 托代 理协 议,明 确签 定协 议双 方的 公司名 称、 委托代理期限 、佣金率 、 双方的权利义 务等,经 签 章有效。委托 代理协议 一 式五份,协 议双方及 证券主 管机 关各 留存 一份 ,工银 瑞信 法律 合规 部留 存备案 ,并 报相 关证 券主 管机关 留存 报备 。 2. 券 商的 评估 ,保 留和 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为一 年, 合同 到 期15 天 内,投 资研 究部 门将 根据 各券商 研究 在 服务期 间的 综合 证券 服务 质量等 情况 ,进 行评 估。 (2 ) 对于 符合 标准 的券 商,工 银瑞 信将 与其 续约 ;对于 不能 达到 标准 的券 商,不 与其 续 约,并根据券 商选择标 准 和程序,重新 选择其它 经 营稳健、研究 能力强、 综 合服务质量 高的证券 经营机 构, 租用 其交 易席 位。 (3 ) 若券商 提供的综 合 证券服务不 符合要求 ,工 银瑞信有权 按照委托 协议 规定,提前 中止租 用 其交易 席位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2 页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 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中信建投 - - - - - - 申银万国 - - 12,832,200,000.00 100.00% - -


11.8 偏 离度 绝对值 超过 0.5% 的情 况 无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