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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薪金A(000528)

工银薪金: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薪金 货 币 市 场基 金2014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五年三 月三十日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8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 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1 月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 12 月31 日 止。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8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薪 金货 币 基金主 代码 000528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 月 27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6,246,764,987.74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工银薪 金货 币 A 工银薪 金货 币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528 000716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 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1,538,059,488.37 份 4,708,705,499.37 份 注:1、 本基 金 自2014 年4 月9 日起 将 “ 工银 瑞信 薪 金宝货 币市 场基 金” 更名 为 “工 银瑞 信薪 金 货币市 场基 金” ,基 金简 称由“ 工银 薪金 宝货 币” 变更为 “工 银薪 金货 币” 。 2、本 基金 自2014 年7 月3 日起 面向 机构 投资 者增 加B 类 基金 份额 类别 。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控制 风险 并保 持资 产流 动性的 基础 上, 力争 实现 超过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投 资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采 取利 率策 略、 信用策 略、 相对 价值 策略 等积极 投资 策略 , 在 严 格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 发 掘和利 用市 场失 衡提 供的 投资机 会, 实现 组合 增 值。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国人 民银 行公 布的 七天 通知存 款税 后利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在所有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 是风险 相对 较低 的基 金 产品。 在一 般情 况下 , 其 风险与 预期 收益 均低 于一 般债券 基金 , 也 低于 混 合型基 金与 股票 型基 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朱碧艳 汤嵩彥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95559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tangsy@bankcomm.com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11-9999 95559 传真 010-66583158 021-62701216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8 页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 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注:1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是 按日结 转份 额;


2、 上 述主 要财 务指 标根 据 中国证 监 会 2005 年 3 月 25 日颁 布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 露编 报规 则 第 5 号< 货 币市 场基 金信 息 披露特 别规 定> 》 及证 监 会 2008 年 2 月 27 日颁 布 的《关 于 2007 年证 券投资 基金 年度 报告 编制 及披露 相关 问题 的通 知》 中的要 求计 算及 披露 ;








3、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益 水平 要低 于 所 列数字 。








4、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 额。本期 利 润为本期已实 现收益加 上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 由于货币市 场基金采 用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因此 公允价 值变 动收 益为 零。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和本 期利 润的金 额相 等。 5、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4 年 1 月 27 日。 3.2 基金 净值 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值 收益 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工银薪 金货 币 A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0565% 0.0044% 0.3403% 0.0000% 0.7162% 0.0044% 过去六 个月 2.0479% 0.0032% 0.6805% 0.0000% 1.3674% 0.0032%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1 月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4 年 12 月31 日 工银薪 金货 币 A 工银薪 金货 币 B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755,533,313.43 72,248,786.83 本期利 润 755,533,313.43 72,248,786.83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4.0447% 2.2344%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末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1,538,059,488.37 4,708,705,499.37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1.0000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8 页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4.0447% 0.0030% 1.2538% 0.0000% 2.7909% 0.0030% 工银薪 金货 币 B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1842% 0.0045% 0.3403% 0.0000% 0.8439% 0.004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2344% 0.0037% 0.6732% 0.0000% 1.5612% 0.0037% 注:本 基金 自2014 年7 月 3 日起 面向 机构 投资 者 增加B 类基 金份 额类 别。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收 益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8 页


注:1 、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2014 年 1 月 27 日生 效 , 截 至报告 期末 , 本 基 金基 金 合同生 效不 满一 年。


2、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 本 基 金建仓 期 为6 个 月 。 截 至 报告期 末 , 本 基金 的各 项 投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关于投资范 围及投资 限 制的规定:本 基金主要 投 资于具有良好 流动性的 工 具,包括现 金、通知 存款、 一年 以内 (含 一年 ) 的银 行定 期存 款和 大额 存单、 剩余 期限 (或 回售 期限) 在 397 天以 内 (含397 天) 的 债券、 资 产支持 证券 、 中 期票 据; 期限在 一年 以内 (含 一年 ) 的债 券回 购、 期 限 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 中央银行票据 、短期融 资 券,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 证 监 会允许本 基金投资 的其他 固定 收益 类金 融工 具。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8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收益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8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4 年1 月27 日。 2、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 民币 元 工银薪 金货 币A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 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4 752,253,475.04 - 3,279,838.39 755,533,313.43


合计 752,253,475.04 - 3,279,838.39 755,533,313.43


工银薪 金货 币B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 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4 70,844,365.45 - 1,404,421.38 72,248,786.83


合计 70,844,365.45 - 1,404,421.38 72,248,786.83


注:1.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4 年01 月27 日。 2.本基 金 自2014 年07 月03 日 起面 向机 构投 资者 增 加B 类 基金 份额 类别 。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8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 我国第 一家 由 银 行直接 发起 设立 并控 股的 合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 2 亿 元人 民币 ,注 册地在 北京 。公 司 目 前拥有共同基 金募集和 管 理资格、境外 证券投资 管 理业务资格、 企业年金 基 金投资管理 人资格、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资 格、全 国社 保基 金境 内投 资管理 人资 格。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52 只开 放式 基金—— 工 银瑞 信核 心价 值股票 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货 币 市场基金、工 银瑞信精 选 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稳健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增强收 益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红 利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 中国机会 全 球配置股票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信 用添利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大盘蓝 筹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沪 深 300 指 数证券投 资基金 、上证中央企 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中小 盘 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全球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双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深证 红利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深证 红 利 ETF 联 接基 金、 工银 瑞信 四季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消费 服务行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 银瑞 信添颐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主题策略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工 银瑞 信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睿 智中 证 50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基本 面量化策 略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纯债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 7 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睿 智深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 信 14 天 理财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信 用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 60 天 理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保 本 2 号 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增 利分 级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产 业债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信用 纯 债一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信用纯债两 年定期开 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标普 全球自然 资源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保 本 3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月月薪 定期 支付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金融地产行 业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双 债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添福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信息产业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薪金货币市场 基金、工 银 瑞信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绝对收 益 策略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目 标收益一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新 财富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现金快线货币 市场基金 、 工银瑞信添益 快线货币 市 场基金、工 银瑞信高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8 页


端制造行业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研究 精 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医 疗保健行 业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创 新动 力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规 模 逾 2500 亿元人 民币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 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经 理 (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 日期 离任 日期 杜 海 涛 投 资 总 监 兼 固 定 收 益部总 监,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4 年1 月 27 日 - 17 先 后 在 宝 盈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招 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担任招 商现 金增 值基 金基金 经理 ; 2006 年加 入工银 瑞信, 现任 投资总 监兼固 定收 益部总 监; 2006 年9 月 21 日至2011 年4 月 21 日, 担任 工银 货币 市场 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0 年 8 月 16 日至 2012 年 1 月 10 日 ,担任 工银 双利 债券型 基金 基金 经理 ;2007 年5 月 11 日 至今, 担 任 工 银 增 强 收 益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1 年 8 月 10 日至 今, 担任 工 银瑞信 添颐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2 年6 月 21 日 至今, 担任工 银纯 债定 期开 放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3 年1 月7 日 至今 , 担任 工银 货 币基金 基金 经理 ;2013 年 8 月 14 日至 今, 担任 工 银月月 薪定 期支 付债 券型基 金基 金经 理;2013 年 10 月 31 日 至今 , 担任工 银瑞 信添 福债 券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4 年1 月 27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薪 金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王 朔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4 年1 月 27 日 - 4 2010 年加 入工银 瑞信, 曾任 研究部 研究员 、固 定收益 部研 究员 。2013 年 11 月 11 日 至今 ,担 任工银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2014 年 1 月 27 日至今 ,担 任工 银薪 金货 币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 注:1 、任 职日 期说 明: 1)杜 海涛 的任 职日 期为 基 金合同 生效 的日 期 2)王 朔的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 合同生 效的 日期 2、离 任日 期说 明: 无 3、 说 明证 券从 业年 限的 计 算标准 :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行 业协 会 《 证券 业从 业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 的相关 规定 等 4、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8 页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 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8 页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 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 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 ,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 经公 司主 管领 导、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8 页


法律合 规部 审批 后执 行。 债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写 《债券 投标 审批 表》 及 《 债券分 销审 批表 》 , 经 公司主 管领 导、 法律 合规 部审批 后执 行。 其他 非集 中竞价 交易 ,参 考上 述审 批流程 执行 。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 经 公司 主管 领导 、 法律合 规部 及其 公司 主管 领导审 核 批 准后 执行 。 对 于部分 债券 一级 市 场 申购、非公开 发行股票 申 购等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 交 易,各投资组 合经理应 在 交易前独立 确定各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有关申购方 案和分配 方 案应报公司主 管领导、 法 律合规部, 以保证分 配结果 符合 公平 交易 的原 则。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法 律合规部 可通过 投资 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 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法 律合规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 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法 律合规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8 页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法 律合规部,法 律合规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法 律合规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析 。 其中,中央交 易室负责 公 平交易制度的 披露,法 律 合规部负责公 平交易控 制 方法的披露 ,风险管 理部负 责按 本制 度3.4.1 条的规 定对 公平 交易 制度 执行情 况中 当年 度同 向交 易价差 的专 项分 析。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8 页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有3 次 。 投 资组 合经理 因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策略而 发生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4 年, 国内 经济 增长 整 体较弱 ,GDP 在7.3%-7.5% 的区间 窄幅 震荡 ,CPI 等通 胀指标 持续 走 弱。面对疲弱 的基本面 , 央行托底式货 币政策连 续 发力,PSL、MLF、降 低公 开市场回购利 率、降 息等一 系列 的宽 松政 策陆 续出台 。 货 币市 场利 率呈 现先下 后上 的U 型走 势, 但中枢 较2013 年整 体 有所下 行,7 天Shibor 全 年均值 为 3.58% , 较 前年 下行50bp 。 短 融等 短端 资 产价格 也出 现大 幅下 行。 至 年末 ,1 年期 国开 债 收益率 从上 年末 的 5.5% 下 行至 4% ,1 年期 AAA 短融 收益率 从 6.3% 下行 至4.7% ,1 年期 AA+ 短融 收益率 从 7% 下 行至5.3% 。 2014 年, 本基 金坚 持通过 对客户 需求 和货 币市 场的 判断, 合理 安排 组合 内生 现金流 的方 式 来 平衡组合流动 性与收益 , 进行适当的期 限管理。 由 于对市场利率 走势较为 乐 观,适度提 高了债券 仓位, 并保 持相 对较 高的 组合期 限和 杠杆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报告期 内, 薪金 货 币A 净 值收益 率 为 4.0447% , 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为1.2538% ; 薪金 货币B 净值收 益 率2.2344% ,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为 0.6732%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5 年, 货币 政策 和 关键领 域的 定向 放松 出现 了不断 加码 的迹 象, 房地 产销售 回升 和基 建刺激可能会 导致经济 出 现小幅反弹。 虽然经济 存 在底部企稳可 能,但由 于 我们判断通 胀回升和 货币政策调整 相对滞后 , 因此整体货币 市场利率 水 平中枢有望继 续维持低 位 。协议存款 收益率曲 线会继 续陡 峭化 下行 ,短 融收益 率也 存在 进一 步下 行空间 。 2015 年, 本基 金在 将保 持 适度的 久期 水平 ,严 格控 制低评 级信 用产 品和 中长 期 Shibor 浮息 债持仓比例, 继续努力 做 好组合内生现 金流的安 排 ,并进行适当 的期限管 理 ,把握好关 键时点的 存款投 资机 会。 在保 证组 合安全 性 的 前提 下, 获取 稳定、 合理 的收 益。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 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8 页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和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成员,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批 准同 意。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 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1 、 本 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 之日起 每个 开放 日将 实现 的基金 净收 益 (或 净损 失 ) 分 配给 基金 份 额持有人,参 与下一日 基 金收益分配, 并按月结 转 到投资者基金 账户,使 基 金份额净值 始终保持 1.00 元。 收益 分配 的方 式 约定为 红利 再投 资。 2 、 本 基 金 A 级 于 本 报 告 期 间 累 计 应 分 配 利 润 755,533,313.43 元 , 累 计 分 配 收 益 755,533,313.43 元, 其 中 以红利 再投 资方 式结 转入 实收基 金 752,253,475.04 元 ,计 入应 付利 润 3,279,838.39 元。 本基金 B 级 于本 报告 期间 累计 应分配 利润 72,248,786.83 元, 累计 分配 收益 72,248,786.83 元 , 其 中 以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结 转 入 实 收 基 金 70,844,365.45 元 , 计 入 应 付 利 润 1,404,421.38 元。 其中 期 末应付 利润 将于 下一 工作 日结转 至实 收基 金。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8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2014 年度 , 托 管人 在工 银 瑞信薪 金货 币市 场基 金的 托管过 程中 , 严 格遵 守了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 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 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托管 人 应尽的义务 ,不存在 任何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2014 年度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在工 银瑞 信薪 金货币 市场 基金 投资 运作 、 资产 净值 的计 算、基 金收 益的 计算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问 题上 ,托 管人未 发现 损害 基金 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实 施利 润分配 的金 额 为 827,782,100.26 元, 其中 工银 薪金 货币 A 实施 利润 分配的 金额 为755,533,313.43 元, 工银 工银 薪金 货 币B 实 施利 润分 配的 金 额72,248,786.83 元。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2014 年度, 由工 银瑞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编制 并经 托管人 复核 审查 的有 关工 银瑞信 薪金 货 币 市场基金的年 度报告中 财 务指标、收益 表现、收 益 分配情况、财 务会计报 告 相关内容、 投资组合 报告等 内容 真实 、准 确、 完整 。 §6 审计报 告 本年度报告被 出具了无 保 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且 在 审计报告中无 强调事项 , 投资者欲了解 详 细内容 ,可 阅读 年度 报告 正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薪金 货币市 场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059,481,397.01 结算备 付金


9,850,000.00 存出保 证金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298,937,679.83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8 页


其中: 股票 投资


-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7,298,937,679.83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327,805,051.7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173,547,898.77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149.65 资产总 计


16,869,622,176.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605,898,771.15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4,902,939.16 应付托 管费


742,869.58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6,227,190.11 应付交 易费 用


138,830.65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153,328.80 应付利 润


4,684,259.77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109,000.00 负债合 计


622,857,189.2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6,246,764,987.74 未分配 利润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6,246,764,987.74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6,869,622,176.96 注:本 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期 间 系 2014 年 1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报 告 截 止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0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16,246,764,987.74 份, 其中 A 类 基 金 份 额 为 11,538,059,488.37 份;B 类 基 金 份 额 为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8 页


4,708,705,499.37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薪金 货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1 月27 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039,806,675.58 1.利息 收入


1,010,242,169.2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92,764,895.47 债券利 息收 入


188,227,674.42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9,249,599.37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29,564,506.3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29,564,506.32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 以 “- ” 号填 列)


-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212,024,575.32 1.管 理人 报酬


64,401,713.58 2.托 管费


9,757,835.44 3.销 售服 务费


89,600,559.38 4.交 易费 用


- 5.利 息支 出


47,819,696.63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47,819,696.63 6.其 他费 用


444,770.29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827,782,100.26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827,782,100.26 注:本 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期 间 系 2014 年 1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8 页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薪金 货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10,919,977,694.76 - 10,919,977,694.7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827,782,100.26 827,782,100.2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5,326,787,292.98 - 5,326,787,292.98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206,153,959,788.49 - 206,153,959,788.49 2.基金 赎回 款 -200,827,172,495.51 - -200,827,172,495.5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 填列 ) - -827,782,100.26 -827,782,100.26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16,246,764,987.74 - 16,246,764,987.74 注:本 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期 间 系 2014 年 1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毕 万英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工银瑞 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以 下简称 “本基金”),系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 称“ 中 国证 监会 ” ) 证监 许 可[2014]95 号文 《 关 于核 准工银 瑞信 薪金 宝货 币市 场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 的注册 ,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于2014 年1 月21日至2014 年1月23日向社会公开 募集,募集 期结 束经 安永 华明 会计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合伙) 验证 并出具 (2014)验 字第60802052_A01号验 资报告 后 , 向 中国 证监 会 报送基 金备 案材 料 。 基 金 合同于2014 年1 月27 日正 式 生效 , 本 基金 为契约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8 页


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 设立时,已收到首次募集 (不含认购费)的有效认 购金额为人 民币10,919,382,286.00 元, 折合10,919,382,286.00 份 基金 份额 ;募 集资 金在 募集 期 间产 生的 利 息为人民币595,408.76 元,折合595,408.76 份 基 金 份 额 ; 以 上 收 到 的 实 收 基 金 共 计 人 民 币 10,919,977,694.76 元 ,折合10,919,977,694.76 份基金 份额 。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 和 基金 注册 登 记机构 均为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为 交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根据《中 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 《开放式证 券投资 基金销售 费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 瑞信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 《工银 瑞信 薪金 宝货 币市 场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等 相 关法律 文件 的约 定 , 经 与 基金托 管人 协商 一致 , 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4 年4 月9日起将“工银瑞 信薪金宝货 币市场 基金 ” 更 名为 “ 工 银瑞信 薪金 货币 市场 基金 ” 。 此外,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自2014 年 7月3日起面向机构投资 者增加本基金 的B类基金份额类别,增加 基金份额类别后,本 基金 分设A类 和B 类 两类 基金 份额 。 现 有 的基金 份额 为A 类基 金份 额 , 新 增的 为B类 基金 份额 , 并且不 收取 销售 服 务费。 根据 《 货币 市场 基金 管理 暂行规 定》 和 《工 银瑞 信 薪金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合 同》 的 有关 规定, 本基金的 投资范围为 现金、通知存 款、一年以内(含一年) 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 单、剩余期 限(或 回售期限)在397 天以内( 含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 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 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 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 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 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为 :中国人民 银行公 布的 七天 通知 存款 税后利 率。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 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编 报规 则 》 第5 号 《 货币市 场基 金信 息披 露特 别规定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 露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 报 告>》 及其 他中 国证 监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采用若 干修 订后 新会 计准 则 :2014 年 1 至 3 月, 财 政部制 定了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9 号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8 页


公允价 值计 量》 、 《企 业会 计准则 第 40 号 —— 合营 安 排》和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41 号—— 在 其他 主 体中权 益的 披露 》 ; 修订 了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2 号 —— 长期 股权 投资 》 、 《企 业 会计准 则 第 9 号 —— 职工薪 酬》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 列 报》和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3 号—— 合 并财 务 报表》 ; 上 述7 项会 计准 则 均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施 行。2014 年 6 月, 财 政部 修订了 《企 业会 计 准则 第37 号—— 金 融工 具 列报》 ,在2014 年年 度及 以后期 间的 财务 报告 中施 行。 上述会 计准 则的 变化 对本 财务报 表无 重大 影响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4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4 年1 月27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 的经营 成果 和净 值 变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 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 计准则、 《证 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 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编 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本 期财 务报表 的实 际 编 制期间 系2014 年1 月2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止 。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 始 确认时分类为 交易性金 融 资产及贷款和 应收款项 。 本基金持有的 交 易性金 融资 产主 要包 括债 券投资 等。 本基金 的金 融负 债于 初始 确认时 归类 为其 他金 融负 债。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在初 始 确认时以公允 价值计量 。 本基金对所持 有的债券 投 资以摊余成本 法 进行后 续计 量。 本会 计期 间内, 本基 金持 有的 债券 投资的 摊余 成本 接近 其公 允价值 。 本基金 的金 融负 债于 初始 确认时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并以摊 余成 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8 页


当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或 该 金融资产已转 移,且符 合 金融资产转移 的 终止确 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终 止确 认。


金融负 债的 现时 义务 全部 或部分 已经 解除 的, 终止 确认该 金融 负债 或其 一部 分。 本基金 已将 金融 资产 所有 权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 酬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止 确 认该金 融资 产; 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 上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 有 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 险和 报 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 理 :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 金 融资产;未放 弃对该金 融 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继 续 涉入所转移 金融资产 的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负 债。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债券投 资 买入银行间同 业市场交 易 的债券于成交 日确认为 债 券投资。债券 投资按实 际 支付的全部价 款 入账,其中所 包含债券 起 息日或上次除 息日至购 买 日止的利息, 作为应收 利 息单独核算 ,不构成 债券投资成本 ,对于贴 息 债券,该等利 息应作为 债 券投资成本; 卖出银行 间 同业市场交 易的债券 于成交 日确 认债 券投 资收 益。 出 售债 券的 成本 按移 动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2) 回购协 议 本基金持有的 回购协议 ( 封闭式回购) 以成本列 示 ,按实际利率 (当实际 利 率与合同利率 差 异较小 时, 也可 以使 用合 同利率 )在 实际 持有 期间 内逐日 计提 利息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估值采 用摊余成 本 法,其相当于 公允价值 。 估值对象以买 入成本列 示 ,按实际利率 并 考虑其 买入 时的 溢价 与折 价,在 其剩 余期 限内 摊销 ,每日 计提 收益 或损 失。 本基金 不采 用市 场利 率和 上市交 易的 债券 和票 据的 市价计 算基 金资 产净 值; 本基金 金融 工具 的估 值方 法具体 如下 : (1) 银行存 款 本基金 持有 的银 行存 款以 本金列 示, 按银 行实 际协 议利率 逐日 计提 利息 ; (2) 债券投 资 本基金持有的 附息债券 、 贴现券购买时 采用实际 支 付价款(包含 交易费用 ) 确定初始成本 , 每日按 摊余 成本 和实 际利 率计算 确定 利息 收入 ; (3) 回购协 议 1) 本基金 持有 的回 购协 议 ( 封闭式 回购 ) , 以成 本列 示 , 按 实际 利率 在实 际持 有 期间内 逐日 计提利 息;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8 页


2) 本基金持有的 买断式回购 以协议成本列 示,所产生 的利息在实际 持有期间内 逐日计提 。 回购期间对涉 及的金融 资 产根据其资产 的性质进 行 相应的估值。 回购期满 时 ,若双方都 能履约, 则按协 议进 行交 割 。 若 融 资 业务 到期 无法 履约 , 则 继续持 有现 金资 产 ; 若 融 券业务 到期 无法 履约 , 则继续 持有 债券 资产 ,实 际持有 的相 关资 产按 其性 质进行 估值 ; (4) 其他 1) 如有确凿证据 表明按上述 方法进行估值 不能客观反 映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 人 可根据 具体 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商 定后 ,按 最能 反映 公允价 值的 方法 估值 ; 2) 为了避免采用 摊余成本法 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与按 其他可参考公 允价值指标 计算的基 金 资产净值发生 重大偏离 , 从而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 的 利益产生稀释 和不公平 的 结果,基金 管理人于 每一估值日, 采用其他 可 参考公允价值 指标,对 基 金持有的估值 对象进行 重 新评估,即 “影子定 价” 。 当 “影 子定 价” 确定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与摊 余成 本法计 算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偏离 度的 绝对 值 达 到或超过 0.25% 时 ,基金 管理人应根据 风险控制 的 需要调整组合 。其中, 对 于偏离度的绝 对值达 到或超 过0.50% 的情 形, 基金管 理人 应编 制并 披露 临时报 告; 3) 如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最 新规定 估值 。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 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的基 金份额 总额 。 每份 基金 份 额面值 为人 民 币1.00 元 。 由于申 购 、 赎 回 引起的实收基 金的变动 分 别于基金申购 确认日、 赎 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 购 和赎回分别 包括基金 转换所 引起 的转 入基 金的 实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 基金 的实收 基金 减少 。 7.4.4.8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 本金与适用的实际利率逐 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 前支取定期存 款,按协议规 定的利率 及 持有期重新计 算存款利 息 收入,并根据 提前支取 所 实际收到的 利息收 入 与账面 已确认 的利息收 入 的差额确认利 息收入损 失 ,列入利息收 入减项, 存 款利息收入 以净额列 示。 另外 ,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基金 部通 知 (2006 )22 号文 《关 于货 币市 场 证 券 投资 基 金提 前支 取定 期存款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的规定 ,因 提前 支取 导致 的利息 损失 由基 金管 理公 司承担 ;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8 页


(2) 债 券利 息收 入按 实际 持 有期内 逐日 计提 。 附息 债 券、 贴现 券购 买时 采用 实 际支付 价款 ( 包 含交易 费用 )确 定初 始成 本,每 日按 摊余 成本 和实 际利率 计算 确定 利息 收入 ; (3)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按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成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 利率与 合同 利率 差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率 ) , 在回 购期 内逐 日 计提; (4) 债 券投 资收 益于 卖出 债 券成交 日确 认, 并按 卖出 债券成 交金 额与 其成 本、 应收利 息及 相关 费用的 差额 入账 ; (5) 其 他收 入在 主要 风险 和 报酬已 经转 移给 对方 , 经 济 利益很 可能 流入 且金 额可 以可靠 计量 的 时候确 认。 7.4.4.9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 基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0.33% 的 年费 率逐日 计提 ; (2) 基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0.05% 的 年费 率逐日 计提 ; (3) B 类基金不收取销售服务费,A 类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 A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 的年 费率 逐日 计提 ; (4) 卖出回购证券 支出,按卖 出回购金融资 产的成本及 实际利率(当 实际利率与 合同利率 差 异较小 时, 也可 以用 合同 利率) 在回 购期 内逐 日计 提; (5) 其他费用系根 据有关法规 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实际 支出金额,列 入当期基金 费用。如 果 影响基 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 后第四 位的 ,则 采用 待摊 或预提 的方 法。 7.4.4.10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本 基金 同一 类别 内的 每 份基金 份额 享有 同等 分配 权 ;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为 红利再 投资 ,免 收再 投资 的费用 ; (3) “每日分 配、按日 支付 ” 。本 基金根据 每日基金 收 益情况,以每 万份基金 已 实现收益为 基 准,为投资人 每日计算 当 日收益并分配 ,每月集 中 结转。投资人 当日收益 分 配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 点后2 位, 小数 点后 第3 位按截 尾原 则处 理, 因截 尾形成 的余 额进 行再 次分 配,直 到分 完为 止 ; (4) 本 基金 根据 每日 收益 情 况, 将当 日收 益全 部分 配 , 若 当日 已实 现收 益大 于 零时 , 为 投资 人 记正收益;若 当日已实 现 收益小于零时 ,为投资 人 记负收益;若 当日已实 现 收益等于零 时,当日 投资人 不记 收益 ; (5)本 基金 每日 进行 收益 计 算并分 配时 , 每 月累 计收 益支付 方式 只采 用红 利再 投资 ( 即 红 利转 基金份额)方 式,投资 人 可通过赎回基 金份额获 得 现金收益;若 投资人在 每 月累计收益 支付时, 其累计收益为 正值,则 为 投资人增加相 应的基金 份 额;其累计收 益为负值 , 则缩减投资 人基金份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8 页


额; (6)当日 申 购的 基金 份额 自 下一个 工作 日起 , 享 有基 金的收 益分 配权 益; 当日 赎回的 基金 份额 自下一 个工 作日 起, 不享 有基金 的收 益分 配权 益益。 (7)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 有规定 的从 其规 定; (8) 在 对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 益无实 质不 利影 响的 前提 下, 基 金管 理人 可调 整基 金 收益的 分配 原 则和支 付方 式, 不需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审议 。 7.4.4.11 分 部报 告 无。 7.4.4.12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会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可参 见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 基础。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2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 ,对基 金 取 得的股票的股 息、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息 收入,由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8 页


上市公 司、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和银 行在 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入 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储蓄存款利 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添 益快 线货 币市 场基金 基金管 理人 控制 的结 构化 主体 工银瑞 信新 瑞分 级资 产管 理计划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控 制的 结构化 主体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于2014 年1 月 2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 31 日止 期间 未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交易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64,401,713.58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41,342,554.07 注:基金管理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 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0.33%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0.33%/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8 页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27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9,757,835.44 注: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 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0.05%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0.05%/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薪 金货 币A 工银薪 金货 币 B 合计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89,600,559.38 - 89,600,559.38 合计 89,600,559.38 - 89,600,559.38 注: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 B 类基 金不 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A 类基 金的 销售 服务 费 按前一 日 的A 类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50% 的 年费 率逐 日计提 , 销 售服 务费 计提 的计算 公式 具体 如 下 : H=E × 年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率/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4 年 1 月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银行间 市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8 页


场交易 的 各关联 方 名称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 金额 利息 收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 40,417,019.17 - - -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管理 人 于2014 年1 月27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会计期 间内 未 运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 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 于 本报 告期 末 未持 有本 基金 份额 。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3,481,397.01 98,743,007.00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在 承销 期内参 与上 述各 关联 方及 托管人 股东 承销 的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 2014 年12 月31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因认 购新 发/ 增发 证券 而 流通受 限的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暂 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8 页


券款余 额人 民 币605,898,771.15 元 ,是 以如 下债 券 作为抵 押: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041455029 14 鲁黄金 CP001 2015 年1 月5 日 100.01 400,000 40,002,049.03 011499082 14 山钢 SCP001 2015 年1 月5 日 99.97 500,000 49,984,107.33 011474007 14 陕煤化 SCP007 2015 年1 月5 日 99.90 500,000 49,947,986.55 011491003 14 京能投 SCP003 2015 年1 月5 日 99.88 500,000 49,940,688.97 041464012 14 晋焦煤 CP001 2015 年1 月5 日 100.54 1,300,000 130,703,740.24 011414005 14 中粮 SCP005 2015 年1 月5 日 100.18 900,000 90,161,134.05 140204 14 国开04 2015 年1 月6 日 100.06 2,000,000 200,129,708.02 合计





6,100,000 610,869,414.19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交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0.1 公允 价值


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应 收 利息、卖出回 购金融资 产 款等,因其剩 余 期限不 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值 相若 。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持有 的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中属于第二层 次 的余额 为人 民 币7,298,937,679.83 元, 无属 于第 一 层次及 第三 层次 的余 额。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持有的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在第 一层次和 第 二层次之间 无重大转 移。 本基金本报告 期持有的 以 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 具 未发生转入或 转出第三 层 次公允价值的 情 况。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8 页


7.4.10.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 益投 资 7,298,937,679.83 43.27 其中: 债券 7,298,937,679.83 43.27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327,805,051.70 13.8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069,331,397.01 41.91 4 其他各项 资产 173,548,048.42 1.03 5 合计 16,869,622,176.96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8.2 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7.36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2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605,898,771.15 3.7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报告期内 债券融资 余 额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 例 为报告期内每 个交易日 融 资余额占资 产余额比 例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报告期 内组 合债 券正 回购 资金余 额无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20% 的 情况 发生 。 8.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8.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101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20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8 页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55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20 天情况 说明 报告期 内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无超 过 120 天 的情 况发 生。 8.3.2 期 末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25.84


3.73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8.13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21.81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28.64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5 180 天( 含) —397 天 (含 ) 18.34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2.03 - 合计 102.77 3.73


8.4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360,754,416.64 8.3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860,969,601.73 5.30 4 企业债 券 120,814,307.49 0.74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5,517,421,814.02 33.96 6 中期票 据 299,947,141.68 1.85 7 其他 - - 8 合计 7,298,937,679.83 44.93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 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330,383,234.92 2.03 注:上 表中 ,债 券的 成本 包括债 券面 值和 折溢 价。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8 页


8.5 期 末按 摊余成 本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140204 14 国开 04 5,100,000 510,330,755.44 3.14 2 041456008 14 穗 地铁 CP001 1,600,000 161,150,270.12 0.99 3 140410 14 农发 10 1,600,000 160,238,365.50 0.99 4 041459021 14 川 交投 CP002 1,400,000 140,908,826.90 0.87 5 041464012 14 晋 焦煤 CP001 1,300,000 130,703,740.24 0.80 6 041456010 14 滨 建投 CP001 1,200,000 120,885,677.75 0.74 7 041459013 14 海 淀国 资 CP001 1,200,000 120,794,828.88 0.74 8 1082160 10 河钢 MTN2 1,200,000 119,372,914.09 0.73 9 011490005 14 苏 交通 SCP005 1,100,000 110,006,540.60 0.68 10 011420006 14 中铝 SCP006 1,000,000 100,387,039.89 0.62 注:上 表中 ,债 券的 成本 包括债 券面 值和 折溢 价。 8.6 “ 影子 定价” 与“ 摊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2357%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330%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712%


注: 上表 中“ 偏离 情况 ”根据 报告 期内 各工 作日 数据计 算。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 8.8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8.1 本 基金 采用固 定份 额净值 , 基 金账 面份额 净值始 终保 持为人 民币 1.0000 元。 本 基 金估 值采用 摊余 成本法 ,即 估值对 象以 买入成 本列 示,按 票面 利率或 商定 利 率 并考 虑其买 入时 的溢价 与折 价,在 其剩 余期限 内按 实际利 率法 摊销, 每日 计 提 收益 或损失 。 8.8.2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持有 的剩 余期限 小于 397 天 但剩 余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 利率 债券的 摊余 成本总 计在 每个交 易日 均未超 过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20 %。 8.8.3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主 体本 期未出 现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或 在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形。 8.8.4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8 页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173,547,898.77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149.65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73,548,048.42


8.8.5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无。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 额 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工 银 薪 金 货 币 A 131,765 87,565.43 2,013,742,910.78 17.45% 9,524,316,577.59 82.55% 工 银 薪 金 货 币 B 31 151,893,725.79 4,708,705,499.37 100.00% 0.00 0.00% 合 计 131,796 123,272.06 6,722,448,410.15 41.38% 9,524,316,577.59 58.62%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工银薪 金货 2,853.90 0.00%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8 页


持有本 基金 币A 工银薪 金货 币B - - 合计 2,853.90 0.00%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工银薪 金货 币A 0 工银薪 金货 币B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工银薪 金货 币A 0 工银薪 金货 币B 0 合计 0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工银薪 金货 币 A 工银薪 金货 币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1 月 27 日) 基金 份额总 额 10,919,977,694.76 - 基金 合同生效 日起至报 告期期 末基金总 申购 份额 186,138,675,423.04 20,015,284,365.45 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总 赎回份 额 185,520,593,629.43 15,306,578,866.08 基金 合同生效 日起至报 告期期 末基金拆 分变 动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 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1,538,059,488.37 4,708,705,499.37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8 页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未 召开 持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无重大 人事 变动 。 2 、基 金托 管人 :





报 告期 内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报告期 内投 资策 略无 重大 改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 支付给 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 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审 计费用 拾万元 整,该审计 机构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 基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 ,管理 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 员,托 管人的 托管业务部 门及其 相关高 级管理人员 未受 到稽查 或任 何处 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国信证券 2 - - - - - 注:1. 券商 的选 择标 准和 程序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8 页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 服务能 力 a)券商财务状 况良好、 经 营行为规范、 风险管理 先 进、投资风格 与工银瑞 信 有互补性、 在最近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b)券商 具有 较强 的综 合研 究能力 : 能 及时、 全面 、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 行 业、 资 本市 场、 个股分析的报 告及其他 丰 富全面的信息 咨询服务 ; 有很强的分析 能力,能 根 据工银瑞信 所管理基 金的特 定要 求, 提供 专门 研究报 告; 具有 开发 量化 投资组 合模 型的 能力 以及 其他综 合服 务能 力。 c)与其 他券 商相 比, 该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 序 a)确定 券商 数量 : 根据 以 上标准 对不 同券 商进 行考 察、 选择 和确 定 。 投 资研 究部门 ( 权益 投资 部, 固定收益部, 专户投资 部 ,研究部和中 央交易室 ) 根据公司基金 规模和服 务 需求等因素 确定对合 作券商的数量 ,每年根 据 公司经营规模 变化及券 商 评估结果决定 是否需要 新 增或调整合 作券商, 选定的 名单 需经 主管 投资 副总和 总经 理审 批同 意。 b)签订委托协 议:与被 选 择的券商签订 委托代理 协 议,明确签定 协议双方 的 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 期限、佣金率 、双方的 权 利义务等,经 签章有效 。 委托代理协议 一式五份 , 协议双方及 证券主管 机关各 留存 一份 ,工 银瑞 信法律 合规 部 留 存备 案, 并报相 关证 券主 管机 关留 存报备 。 2.券商 的评 估, 保留 和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 为一年 ,合 同到 期 15 天 内 ,投资 研究 部门 将根 据各 券商研 究在 服务 期 间的综 合证 券服 务质 量等 情况, 进行 评估 。 (2 ) 对 于符 合标 准的 券商 , 工银 瑞信 将与 其续 约; 对于不 能达 到标 准的 券商 , 不与 其续 约, 并 根 据券商 选择 标准 和程 序 , 重新选 择其 它经 营稳 健 、 研究能 力强 、 综合 服务 质 量高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租用其 交易 席位 。 (3 ) 若券 商提 供的 综合 证 券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 工 银 瑞信有 权按 照委 托协 议规 定, 提前 中止 租用 其 交易席 位。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 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国信证券 - - 9,185,000,000.00 100.00% - -


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38 页


11.8 偏 离度 绝对值 超过 0.5% 的情 况 无 。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本基金 管理 人 于 2014 年 4 月 9 日在 指定 媒体 、公 司网站 披露 了《 关于 “工 银瑞信 薪金 宝 货币市 场基 金 ” 变更 基金 名称 、 基 金简 称的 公告 》 , 自 2014 年4 月9 日起 将 “工银 瑞信 薪金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更 名 为 “ 工 银 瑞 信 薪 金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 基 金 简 称 相 应 地 由 “ 工 银 薪 金 宝 货 币 ” 变更为 “工银 薪金货币 ”。本次 基金更 名对基金 持有人利 益无不 利影响, 并已经报 中国证 监会备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