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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沪深300(481009)

工银沪深300: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沪深 300 指 数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五年三 月三十日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5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5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沪 深300 指数 基金主 代码 48100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9 年3 月5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856,103,732.87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采 用 指数 化投 资, 通过 控制 基 金投 资组 合相 对于 标的 指 数 的偏 离度 ,实 现对 标的 指 数的 有效 跟踪 ,谋 求基 金资产 的长 期增 值。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原 则上 采取 完全 复制 策 略, 即按 照标 的指 数的 成 份 股构 成及 其权 重构 建基 金 股票 投资 组合 ,并 根据 标 的 指数 成份 股及 其权 重的 变 动进 行相 应调 整。 但因 特 殊 情况 导致 基金 无法 获得 足 够数 量的 股票 时, 基金 管 理 人将 运用 其他 合理 的投 资 方法 构建 本基 金的 实际 投 资 组合 ,追 求尽 可能 贴近 目 标指 数的 表现 。本 基金 对 标 的指 数的 跟踪 目标 是: 力 争使 得基 金日 收益 率与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日 收 益 率 偏 离 度 的 年 度 平 均 值 不 超 过 0.3%, 偏离 度年 化标 准差 不超 过4% 。 业绩比 较基 准 沪深 300 指 数收 益率 ×95 %+ 商业 银行 税后 活期 存款 利 率×5%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属 于股 票型 基金 ,风 险 与收 益高 于混 合基 金、 债 券 基金 与货 币市 场基 金。 本 基金 为指 数型 基金 ,跟 踪 标 的指 数市 场表 现, 目标 为 获取 市场 平均 收益 ,是 股票基 金中 处于 中等 风险 水平的 基金 产品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田青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tianqing1.zh@ccb.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1-9999 010-67595096 传真 010-66583158 010-66275853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5 页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82,725.88 -235,159,485.73 -277,797,665.44 本期利 润 1,041,567,171.62 -93,452,600.99 303,312,041.81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4088 -0.0293 0.0687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51.44% -6.18% 8.61%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436,719,721.71 -437,485,021.10 -454,387,274.41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1529 -0.1594 -0.1040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635,951,484.39 2,307,338,529.99 3,915,009,852.39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2730 0.8406 0.8960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是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 资收 益、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09 年3 月5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41.59% 1.57% 41.63% 1.56% -0.04% 0.01% 过去六 个月 60.98% 1.26% 59.36% 1.26% 1.62% 0.00% 过去一 年 51.44% 1.16% 48.69% 1.15% 2.75% 0.01% 过去三 年 54.30% 1.24% 48.10% 1.23% 6.20% 0.01% 过去五 年 4.07% 1.30% -0.49% 1.29% 4.56% 0.01%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5 页


成立以 来 48.60% 1.38% 52.58% 1.39% -3.98% -0.01% 注:1 、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 基准为 ;沪 深 300 指 数收 益率 × 95%+ 商业 银行 税后 活期存 款利 率 × 5% , 每日进 行再 平衡 过程 ; 2、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09 年3 月5 日。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本 基金 合同 于2009 年3 月5 日生 效。 2、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 建 仓 期为 6 个月 。 截至 报告 期 末, 本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比 例符合 基金 合同 关于 投资范围及投 资限制的 规 定:本基金投 资于股票 资 产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 为 90%-95%,投 资于标 的 指数成分股票 、备选成 分 股票的资产占 基金资产 的 比例不低于 80%(但 因法 律法规限制原 因,导 致本基 金不 能投 资相 关股 票, 而致 使本 基金 不能 达 到上述 比例 的情 形除 外) , 现金 、 债 券资 产以 及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他 证券 品种 占基 金资 产的比 例 为5%-10%, 其中 现金或 者到 期日 在 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不 低于 基金 资 产净 值 5% 。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5 页


3.2.3 过 去五 年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09 年3 月5 日; 2、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本基金 过去 三年 未实 施利 润分配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 我国第 一家 由 银 行直接 发起 设立 并控 股的 合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 2 亿 元人 民币 ,注 册地在 北京 。公 司 目 前拥有共同基 金募集和 管 理资格、境外 证券投资 管 理业务资格、 企业年金 基 金投资管理 人资格、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资 格、全 国社 保基 金境 内投 资管理 人资 格。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52 只开 放式 基金—— 工 银瑞 信核 心价 值股票 型证 券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5 页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货 币 市场基金、工 银瑞信精 选 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稳健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增强收 益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红 利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 中国机会 全 球配置股票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信 用添利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大盘蓝 筹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沪 深 300 指 数证券投 资基金 、上证中央企 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中小 盘 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全球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双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深证 红利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深证 红 利 ETF 联 接基 金、 工银 瑞信 四季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消费 服务行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 银瑞 信添颐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主题策略 股票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工 银瑞 信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睿 智中 证 50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基本 面量化策 略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纯债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 7 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睿 智深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 信 14 天 理财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信 用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 60 天 理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保 本 2 号 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增 利分 级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产 业债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信用 纯 债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信用纯债两 年定期开 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标普 全球自然 资源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保 本 3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月月薪 定期 支付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金融地产行 业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双 债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添福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信息产业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薪金货币市场 基金、工 银 瑞信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绝对收 益 策略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目 标收益一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新 财富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现金快线货币 市场基金 、 工银瑞信添益 快线货币 市 场基金、工 银瑞信高 端制造行业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研究 精 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医 疗保健行 业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创 新动 力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规 模 逾 2500 亿元人 民币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刘伟琳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4 年10 月 17 日 - 4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金 融 工程博 士;2010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5 页


年 加 入 工 银 瑞 信 , 历 任 金 融 工 程 分 析 师 、 投 资 经理助 理 、 投 资 经 理 , 现 任 指 数 投 资 部 基 金 经理。 2014 年10 月17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深 证 100 指数 分 级 基 金 基金经 理;2014 年 10 月 17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沪 深 300 指数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4 年10 月17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中 证 500 指数 分 级 基 金 基金经 理。 何江 曾 任 指 数 投 资 部 副 总 监 , 曾 任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011 年 5 月 25 日 2014 年 10 月 21 日 9 先 后 在 北 京 方 速 信 融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高 级 分 析 师 , 金 诚 信 用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分 析师;


2005 年加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5 页


入 工 银 瑞 信 , 现 任 指 数 投 资 部副总 监 。 曾 任 风 险 管 理 部 投 资 风 险 管 理 业 务 主 管 ; 2011 年 5 月25 日至 2013 年 7 月22 日担 任 工 银 上 证央企 ETF 基金 基金经 理;2011 年 5 月 25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1 日 担任 工 银 沪 深 300 基 金、 工 银 深 证 红利 ETF 基 金 、 工 银 深 证 红 利 ETF 联 接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2012 年 1 月 31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1 日 担任 工 银 中 证 500 基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2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4 年10 月21 日担 任 工 银 深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5 页


证 100 指 数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注:1 、任 职日 期说 明: 1)何 江的 任职 日期 为公 司 执委会 决议 正式 生效 日期 2)刘 伟琳 的任 职日 期为 公 司执委 会决 议正 式生 效日 期 2、 离 任日 期说 明 : 何 江的 离任日 期为 公司 执委 会决 议正式 生效 日期 , 从该 日 起不再 担任 本基 金基 金经理 3、 证券 从业 年限 的计 算标 准: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 行业协 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 员资格 管理 办法 》 的 相关规 定 3、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 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 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5 页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5 页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 经公 司主 管领 导、 法律合 规部 审批 后执 行。 债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写 《债券 投标 审批 表》 及 《 债券分 销审 批表 》 , 经 公司主 管领 导、 法律 合规 部审批 后执 行。 其他 非集 中竞价 交易 ,参 考上 述审 批流程 执行 。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 经 公司 主管 领导 、 法律合 规部 及其 公司 主管 领导审 核 批 准后 执行 。 对 于部分 债券 一级 市场 申购、非公开 发行股票 申 购等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 交 易,各投资组 合经理应 在 交易前独立 确定各投 资组合 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有关申购方 案和分配 方 案应报公司主 管领导、 法 律合规部, 以保证分 配结果 符合 公平 交易 的原 则。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法 律合规部 可通过 投资 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 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5 页


解释。 3.3.3 法 律合规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法 律合规部应 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 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法 律合规部,法 律合规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法 律合规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 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析 。 其中,中央交 易室负责 公 平交易制度的 披露,法 律 合规部负责公 平交易控 制 方法的披露 ,风险管 理部负 责按 本制 度3.4.1 条的规 定对 公平 交易 制度 执行情 况中 当年 度同 向交 易价差 的专 项分 析。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 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5 页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 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有3 次 。 投 资组 合经理 因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策略而 发生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跟 踪 标的指 数的 日均 偏离 度 为0.02% , 偏 离度 年化 标准 差 为0.58% 。 本 基 金跟踪 误差 产生 的主 要来 源是 :1 ) 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中法律 法规 禁止 本基 金投 资的股 票的 影响 ;2 ) 申购赎 回的 影响 ;3 )成 份 股票的 停牌 ;4 )指 数中 成 份股 票 的调 整; 等。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2014 年, 本基 金份 额净 值 增长率 为 51.44% , 比较 基 准收益 率 为 48.69%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本基金为指数 型基金, 基 金管理人将继 续按照基 金 合同的要求, 坚持指数 化 投资策略,通 过 运用定量分析 等技术, 分 析和应对导致 基金跟踪 误 差的因素,继 续努力将 基 金的跟踪误 差控制在 较低水 平。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5 页


(1 ) 参 与估 值小 组成 员为4 人 , 分 别是 公司 运作 部负 责人 、 研 究部 负责 人 、 风 险管理 部负 责 人、法 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由 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2) 各部 门负 责人 也可 推 荐代表 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成 员 , 如 需更 换, 由 相应部 门负 责人 提出。 小组 成员 需经 运作 部主管 副总 批准 同意 。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 理 参与 或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中 国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的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了 《证券投资基 金 法》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 和其他 有关 规定 , 不存 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完全 尽职 尽 责地履 行了 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 明 本报告期,本 托管人按 照 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和 其他有关 规 定,对本基金 的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5 页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 督,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 务 会计报告、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审计报 告 本年度报告被 出具了无 保 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且 在 审计报告中无 强调事项 , 投资者欲了 解详细内 容,可 阅读 年度 报告 正文 查看审 计报 告 全 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沪 深300 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11,832,045.53 119,727,417.68 结算备 付金


729,583.44 - 存出保 证金


198,493.44 439,719.7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3,448,911,543.57 2,184,990,054.30 其中: 股票 投资


3,448,911,543.57 2,184,990,054.30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7,027,326.48 应收利 息


54,264.22 27,207.62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54,880,279.15 828,355.13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5 页


资产总 计


3,716,606,209.35 2,313,040,080.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3,889,369.49 - 应付赎 回款


63,997,880.96 3,863,918.98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236,333.96 1,003,089.11 应付托 管费


247,266.75 200,617.8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1,084,572.29 327,506.06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99,301.51 306,418.95 负债合 计


80,654,724.96 5,701,550.9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2,856,103,732.87 2,744,823,551.09 未分配 利润


779,847,751.52 -437,485,021.10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635,951,484.39 2,307,338,529.99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716,606,209.35 2,313,040,080.91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09 年3 月5 日。 报 告 截 止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273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2,856,103,732.87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沪 深300 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058,165,159.91 -70,099,214.22 1.利息 收入


915,750.82 1,215,724.54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915,750.82 1,168,035.59 债券利 息收 入


- 47,688.95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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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14,828,788.84 -215,712,303.19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35,247,671.06 -276,803,300.73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 -88,639.81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50,076,459.90 61,179,637.35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1,041,649,897.50 141,706,884.74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770,722.75 2,690,479.69 减: 二、费用


16,597,988.29 23,353,386.77 1.管 理人 报酬


10,929,762.00 13,965,504.79 2.托 管费


2,185,952.46 2,793,100.99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3,058,874.49 6,159,920.61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其 他费 用


423,399.34 434,860.38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1,041,567,171.62 -93,452,600.99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1,041,567,171.62 -93,452,600.99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09 年3 月5 日。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沪 深300 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2,744,823,551.09 -437,485,021.10 2,307,338,529.99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 1,041,567,171.62 1,041,567,171.62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5 页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111,280,181.78 175,765,601.00 287,045,782.78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733,264,805.21 112,570,555.92 1,845,835,361.13 2. 基金 赎回 款 -1,621,984,623.43 63,195,045.08 -1,558,789,578.35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 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2,856,103,732.87 779,847,751.52 3,635,951,484.3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4,369,397,126.80 -454,387,274.41 3,915,009,852.39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93,452,600.99 -93,452,600.99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1,624,573,575.71 110,354,854.30 -1,514,218,721.41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594,381,720.98 -289,795,347.89 1,304,586,373.09 2. 基金 赎回 款 -3,218,955,296.69 400,150,202.19 -2,818,805,094.50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 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2,744,823,551.09 -437,485,021.10 2,307,338,529.99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09 年3 月5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毕 万英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5 页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工银瑞 信沪 深300 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以 下简 称 “ 本基金 ”) , 系 经中 国证 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证 监基 金字[2009]6 号文《 关于 同意 工银 瑞信 沪深 300 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 批复》的 批 准,由基金管 理人工银 瑞 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向 社 会公开发行 募集,基 金合同 于 2009 年 3 月 5 日 正式生 效, 首次 设立 募集 规模为 3,606,421,751.69 份基金 份额 。本 基 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存 续 期限不定。本 基金的基 金 管理人和注册 登记机构 均 为工银瑞信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资产 投资 于具 有良 好流动 性的 金融 工具 , 包 括 沪深300 指 数的 成份 股及 其备选 成份 股、 新股 (一 级市 场首 次发 行) 、 债 券 , 以 及经 中国 证监 会批准 的允 许本 基金 投资 的其他 金融 工具 。 法 律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 许基金 投资 的其 他品 种 ( 如股票 指数 期货 等) , 基 金 管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 资 范围。本基金 投资于股 票 资产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 为 90%-95% ,投资于 标 的指数成分股 票、备选 成 分股票的资产 占基金资 产 的比例不低 于 80%( 但因 法律法规限制 原因, 导致本 基金 不能 投资 相关 股票 , 而 致使 本基 金不 能 达到上 述比 例的 情形 除外 ) 。 现 金、 债券 资产 以 及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证 券品 种占 基金 资产的 比例 为 5%-10% , 其 中现金 或者 到期 日 在 一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不低 于基金 资产 净 值5%。 权证 及其他 金融 工具 的投 资比 例符合 法律 法规 和 监 管机构 的规 定。 本基 金的 业绩比 较基 准为 :沪 深 300 指数 收益 率 × 95%+ 商业 银行税 后活 期存 款利 率×5%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相 关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采用若 干修 订后/新 会计 准 则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5 页


2014 年 1 至 3 月, 财政 部 制定了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9 号—— 公 允价 值计量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40 号 —— 合营 安排 》 和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41 号 —— 在 其他 主体 中权 益的 披露》 ; 修订 了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权 投资 》 、 《 企业 会计 准则第 9 号 —— 职工 薪酬 》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 列报 》 和 《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 33 号 —— 合 并财 务报 表》 ; 上 述7 项 会计 准则 均自 2014 年7 月1 日起 施行。 2014 年6 月 , 财 政部 修订 了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 金融 工具 列报 》 , 在2014 年 年度 及以 后期 间 的财务 报告 中施 行。 上述会 计准 则的 变化 对本 财务报 表无 重大 影响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4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4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财 政部 于2014 年颁 布 《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39 号 —— 公 允价值 计量 》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40 号 —— 合营安 排》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41 号 —— 在其 他主 体 中权益 的披 露 》 和 修订 后 的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 权投 资》 、 《 企业会 计准 则 第 9 号 —— 职工薪 酬》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列 报》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3 号 —— 合并 财务 报 表》以 及《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金 融工 具列报 》 , 要 求除 《 企业 会 计准则 第 37 号 —— 金融 工 具列报 》 自 2014 年度 财务 报表起 施行 外 , 其 他准则 自2014 年7 月1 日 起施行 。上 述准 则对 本基 金本报 告期 无重 大影 响 。


7.4.5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会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可参 见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 基础 。 7.4.5.1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2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1. 印花 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5 页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业 税、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 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 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3.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 ,对基 金 取 得的股票的股 息、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息 收入,由 上市公 司、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和银 行在 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入 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 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 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蓄 存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得 税。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5 页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添 益快 线货 币市 场基金 基金管 理人 控制 的结 构化 主体 工银瑞 信新 瑞分 级资 产管 理计划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控 制的 结构化 主体 注: 以下 关联 交易 均在 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均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交易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0,929,762.00 13,965,504.79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4,877,995.12 6,040,417.85 注: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5%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5%/ 当年 实际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支 付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2,185,952.46 2,793,100.99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5 页


注:1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1%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1%/ 当年 实际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支 付。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 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在本 报告 期内与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 未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在 本报 告期 末与上 年度 末均 未持 有本 基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11,832,045.53 906,946.22 119,727,417.68 1,140,347.28 注:1 、本 年度 期末 余额 仅 为活期 存款 ,利 息收 入仅 为活期 存款 利息 收入 。 2、上 年度 期末 余额 仅为 活 期存款 ,利 息收 入仅 为活 期存款 利息 收入 。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 期内 参与上 述各 关联 方及 托管 人股东 承销 的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 通受限 的证 券。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5 页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 期 停牌原 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000562 宏源证 券 2014 年12 月10 日 重大事 项 36.39 2015 年1 月26 日 17.77 522,232 4,873,173.03 19,004,022.48 - 000009 中国宝 安 2014 年12 月29 日 重大事 项 12.95 2015 年1 月7 日 13.88 621,088 5,929,810.79 8,043,089.60 - 600332 白云山 2014 年12 月3 日 重大事 项 27.11 2015 年1 月13 日 29.82 177,711 5,947,331.72 4,817,745.21 - 000883 湖北能 源 2014 年11 月18 日 重大事 项 6.43 - - 720,900 1,882,204.34 4,635,387.00 - 600649 城投控 股 2014 年11 月3 日 重大事 项 7.23 - - 507,366 3,701,099.94 3,668,256.18 - 600664 哈药股 份 2014 年12 月31 日 重大事 项 8.68 2015 年2 月17 日 9.45 394,764 3,733,132.41 3,426,551.52 - 601216 内蒙君 正 2014 年12 月1 日 重大事 项 10.44 2015 年1 月7 日 11.10 208,620 1,456,508.80 2,177,992.80 - 000413 东旭光 电 2014 年11 月25 日 重大事 项 7.67 2015 年1 月28 日 8.44 241,200 1,971,376.43 1,850,004.00 - 注: 1、 申银 万国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以 2.049 倍 的比 例向所 有宏 源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以下 简称 “ 宏 源证券 ” ) 股东 发 行A 股 的 方式吸 收合 并宏 源证 券 , 并更名 为申 万宏 源集 团股 份有限 公司 ( 以下 简 称 “ 申万 宏源 ” ) 。2015 年1 月 26 日 申万 宏源 在深 交 所挂牌 ( 交易 代码 :000166 ) , 同日 宏源 证券 股票摘 牌。 换股 完成 后, 本基金 持有 申万 宏 源1,070,253 股。 2、 本 基金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持 有以 上因 公布 的重大 事项 可能 产生 重大 影响而 被暂 时停 牌 的股票 ,该 类股 票将 在所 公布事 项的 重大 影响 消除 后,经 交易 所批 准复 牌。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在 银行 间市场 未持 有债 券正 回购 交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在 交易 所市场 未持 有债 券正 回购 交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0.1 公允 价值


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 应收申购款、 应付证券 清 算款、应付赎 回款等, 因 其剩余期限 不长,公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5 页


允价值 与账 面价 值相 若。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3,401,288,494.78 元, 属 于第二 层次 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47,623,048.79 元 , 属 于第三 层次 的余 额 为 人民币 零元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 告期持有 的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工具, 由第 一层 次转 入第 二层次 的金 额为 人民 币 19,263,589.71 元 ,由 第二层 次转 入第 一层 次的 金额为 人民 币26,315,149.10 元。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持有 的以 公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工具 未发生 转入 或转 出第 三层 次公允 价值 的情 况。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3,448,911,543.57 92.80 其中: 股票 3,448,911,543.57 92.80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12,561,628.97 5.72 7 其他各 项资 产 55,133,036.81 1.48 8 合计 3,716,606,209.35 100.00 注: 由于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5 页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期 末指 数投资 按行 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10,251,965.48 0.28 B 采矿业 162,363,531.70 4.47 C 制造业 1,044,046,664.36 28.71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126,687,111.90 3.48 E 建筑业 160,502,613.70 4.41 F 批发和 零售 业 78,457,214.34 2.16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92,654,517.44 2.55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117,446,076.43 3.23 J 金融业 1,374,216,930.50 37.80 K 房地产 业 158,788,983.37 4.37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34,496,999.54 0.95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34,852,791.46 0.96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2,971,267.50 0.08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40,551,444.13 1.12 S 综合 10,623,431.72 0.29 合计 3,448,911,543.57 94.86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2.2 期 末积 极投资 按行 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无。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8.3.1 期 末指 数投资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5 页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1,959,615 146,402,836.65 4.03 2 600016 民生银 行 11,218,248 122,054,538.24 3.36 3 600036 招商银 行 6,925,434 114,892,950.06 3.16 4 600030 中信证 券 3,222,254 109,234,410.60 3.00 5 600837 海通证 券 3,313,164 79,714,725.84 2.19 6 601166 兴业银 行 4,801,351 79,222,291.50 2.18 7 600000 浦发银 行 4,687,404 73,545,368.76 2.02 8 000002 万


科A 3,972,771 55,221,516.90 1.52 9 601328 交通银 行 7,642,513 51,969,088.40 1.43 10 601288 农业银 行 13,946,334 51,740,899.14 1.42 注: 投 资者 欲了 解本 报告 期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应阅 读登 载于 公司 网站的 年度 报告 正 文 。 8.3.2 期 末积 极投资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无 。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41,357,665.46 1.79 2 600016 民生银 行 35,690,856.23 1.55 3 600036 招商银 行 34,248,058.00 1.48 4 600030 中信证 券 32,692,205.65 1.42 5 601166 兴业银 行 23,236,017.96 1.01 6 600837 海通证 券 22,553,581.70 0.98 7 600000 浦发银 行 21,924,478.38 0.95 8 600887 伊利股 份 18,173,505.68 0.79 9 601818 光大银 行 16,367,631.08 0.71 10 000002 万


科A 16,178,232.34 0.70 11 601288 农业银 行 15,883,019.58 0.69 12 601328 交通银 行 15,782,955.66 0.68 13 000001 平安银 行 14,306,478.63 0.62 14 000651 格力电 器 12,756,363.00 0.55 15 600570 恒生电 子 12,572,173.84 0.54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5 页


16 601668 中国建 筑 12,281,635.00 0.53 17 600519 贵州茅 台 12,194,722.77 0.53 18 601601 中国太 保 11,681,976.25 0.51 19 601989 中国重 工 11,235,550.00 0.49 20 300027 华谊兄 弟 10,745,152.00 0.47 注:1 、买 入包 括基 金二 级 市场上 主动 的买 入、 新股 、配股 、债 转股 、换 股及 行权等 获得 的股 票 ;








2、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36,082,971.22 1.56 2 600016 民生银 行 31,606,578.10 1.37 3 600036 招商银 行 31,454,046.55 1.36 4 601166 兴业银 行 21,084,308.02 0.91 5 600000 浦发银 行 19,738,166.55 0.86 6 600030 中信证 券 19,029,055.35 0.82 7 600837 海通证 券 16,654,260.78 0.72 8 000002 万


科A 15,338,206.69 0.66 9 601288 农业银 行 14,280,183.00 0.62 10 601328 交通银 行 12,960,979.13 0.56 11 000651 格力电 器 12,250,971.05 0.53 12 600519 贵州茅 台 12,011,144.92 0.52 13 601818 光大银 行 11,300,678.00 0.49 14 601601 中国太 保 10,784,721.60 0.47 15 600104 上汽集 团 9,751,059.22 0.42 16 601169 北京银 行 9,274,287.60 0.40 17 601668 中国建 筑 9,249,758.50 0.40 18 600887 伊利股 份 9,067,349.70 0.39 19 000001 平安银 行 8,876,025.67 0.38 20 601988 中国银 行 8,583,151.80 0.37 注:1 、卖 出主 要指 二级 市 场上主 动的 卖出 、换 股、 要约收 购、 发行 人回 购及 行权等 减少 的股 票 ; 2、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5 页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1,280,936,496.32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023,417,233.49 注:买入股票 成本、卖 出 股票收入均按 买卖成交 金 额(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 数 量)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8.10.2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股指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1.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8.11.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5 页


8.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2.1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期 没有出 现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或 在 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形 。 8.12.2 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没 有超 出基金 合同 规定的 备选 股票库 。 8.12.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98,493.44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4,264.22 5 应收申 购款 54,880,279.15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5,133,036.81


8.12.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12.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8.12.5.1 期 末指 数投资 前十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指 数投 资前十 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 8.12.5.2 期 末积 极投资 前五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五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无。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5 页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61,232 46,643.97 863,913,175.82 30.25% 1,992,190,557.05 69.75%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2,174,948.26 0.08%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10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9 年3 月 5 日 ) 基金 份额 总额 3,606,421,751.69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744,823,551.09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733,264,805.21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621,984,623.43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856,103,732.87 注:1 、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 再投、 转换 入份 额; 2、总 赎回 份额 含转 换出 份额。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未 召开 持有人 大会 。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5 页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无重大 人事 变动 。 2 、基 金托 管人 :





本 基金 托管 人 2014 年 2 月 7 日发 布任 免通 知 ,解聘 尹东 中国 建设 银行 投资托 管业 务 部 总经理 助理 职务 。





本 基金 托管 人 2014 年 11 月 03 日 发布 公告 , 聘任赵 观甫 为中 国建 设银 行投资 托管 业 务 部总经 理。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有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 内应 支付 给安 永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 审 计费 用 玖 万元 整, 该 审计 机 构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 基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管理 人、 托管 人的托 管业 务部 门及 其相 关高级 管理 人员 未受 到任 何稽查 或 处 罚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信证券 1 1,601,706,030.76 69.58% 1,137,851.35 64.74% - 银河证券 1 700,190,700.37 30.42% 619,601.39 35.26% - 长江证券 1 7,607.00 0.00% 6.73 0.00% -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5 页


平安证券 2 - - - - - 西南证券 2 - - - - - 江南证券 1 - - - - - 国元证券 1 - - - - - 中投证券 1 - - - - - 中航证券 2 - - - - - 注:1. 券商 的选 择标 准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 服务能 力 a)券商 财务 状况 良好 、经 营行为 规范 、风 险管 理先 进、投 资风 格与 工银 瑞信 有互补 性、 在最近 一年 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b)券商 具有 较强 的综 合研 究能力 :能 及时 、全 面、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行 业、 资本市场、个 股分析的 报 告及其他丰富 全面的信 息 咨询服务;有 很强的分 析 能力,能根 据工银瑞 信所管理基金 的特定要 求 ,提供专门研 究报告; 具 有开发量化投 资组合模 型 的能力以及 其他综合 服务能 力。 c)与其 他券 商相 比, 该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选 择 程序 a)确定 券商 数量 :根 据以 上标准 对不 同券 商进 行考 察、选 择和 确定 。投 资研 究部门 (权 益投资部,固 定收益部 , 专户投资部, 研究部和 中 央交易室)根 据公司基 金 规模和服务 需求等因 素确定对合作 券商的数 量 ,每年根据公 司经营规 模 变化及券商评 估结果决 定 是否需要新 增或调整 合作券 商, 选定 的名 单需 经主管 投资 副总 和总 经理 审批同 意。 b)签订 委托 协议 :与 被选 择的券 商签 订委 托代 理协 议,明 确签 定协 议双 方的 公司名 称、 委托代理期限 、佣金率 、 双方的权利义 务等,经 签 章有效。委托 代理协议 一 式五份,协 议双方及 证券主 管机 关各 留存 一份 ,工银 瑞信 法律 合规 部留 存备案 ,并 报相 关证 券主 管机关 留存 报备 。 2.券商 的评 估, 保留 和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 为一年 ,合 同到 期 15 天 内 ,投资 研究 部门 将根 据各 券商研 究在 服务期 间的 综合 证券 服务 质量等 情况 ,进 行评 估。 (2 ) 对于 符合 标准 的券 商 ,工银 瑞信 将与 其续 约; 对于不 能达 到标 准的 券商 ,不与 其续 约,并根据券 商选择标 准 和程序,重新 选择其它 经 营稳健、研究 能力强、 综 合服务质量 高的证券 经营机 构, 租用 其交 易席 位。 (3 ) 若券 商提 供的 综合 证 券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 工 银 瑞信有 权按 照委 托协 议规 定, 提前 中止 租用 其 交易席 位。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中信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5 页


平安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江南证券 - - - - - - 国元证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中航证券 - - - - - -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