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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保本2(487021)

工银保本2: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保本 2 号 混 合型 发 起 式 证券 投 资
基金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五年三 月三十日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9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9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保 本2 号混 合发 起 基金主 代码 48702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2 月 7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777,069,715.85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依照保 证合 同, 通过 运用 恒定比 例投 资组 合保 险策 略, 控 制 本金 损失 的风 险, 并在 基 金本 金安 全的 基础 上实 现基金 资产 的稳 定增 值。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 采 用 恒 定 比 率 投 资 组 合 保 险 策 略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CPPI ) ,来 实现 保 本和增 值策 略。 业绩比 较基 准 人 民 币税 后三 年期 银行 定期 存 款利 率。 在本 基金 成立 当 年 ,上 述“ 三年 期定 期存 款 利率 ”指 基金 合同 生效 当 日 中国 人民 银行 公布 并执 行 的三 年期 “金 融机 构人 民 币存 款基 准利 率” 。其 后的 每个 自然 年 , “三 年期 定 期 存 款利 率” 指当 年第 一个 工 作日 中国 人民 银行 公布 并执行 的三 年期 “金 融机 构人民 币存 款基 准利 率”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是 一只 保本 混合 型基 金 ,属 于基 金中 的低 风险 品 种 。根 据《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 理公 司基 金风 险等 级评 价体系 》 , 本基 金的 风险 评 级为中 低风 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张建春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10-63639180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zhangjianchun@cebbank.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1-9999 95595 传真 010-66583158 010-63639132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9 页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 2013 年2 月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68,922,379.78 29,296,861.85 本期利 润 157,287,489.43 -17,073,729.41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1926 -0.0149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0.14% -1.7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1163 -0.0174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917,563,930.12 994,170,452.27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181 0.983 注:1. 所述基 金业绩指 标 不包括持有人 认购或交 易 基金的各项费 用,计入 费 用后实际收 益水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本期已实现 收益指基 金 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 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 价 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3 年02 月07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8.75% 0.31% 1.04% 0.01% 7.71% 0.30% 过去六 个月 12.80% 0.24% 2.14% 0.01% 10.66% 0.23% 过去一 年 20.14% 0.20% 4.25% 0.01% 15.89% 0.19%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9 页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18.10% 0.17% 8.07% 0.01% 10.03% 0.16%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3 年2 月7 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2 月7 日 生效 。


2、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 本 基 金建仓 期为 六个 月 。 截 至 报告期 末 , 本 基金 的各 项 投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关于 投资 范围 及投 资限 制的规 定: 本基 金股 票等 风险资 产占 基金 资产 的比 例不高 于 40% ; 债券 、 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等 安 全资产占基金 资产的比 例 不低于 60% ;每个交 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 合约需 缴纳 的交 易保 证金 后, 保 持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5% 的现 金或 到期 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本基金在 任何交易 日 终,持有的卖 出股指期 货 合约价值不超 过基金持 有 的股票总市 值;基金 所持有 的股 票市 值和 买入 、卖出 股指 期货 合约 价值 ,合计 (轧 差计 算)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的 40%。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9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3 年2 月7 日。 2、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本基金 自成 立以 来均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 我国第 一家 由 银 行直接 发起 设立 并控 股的 合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 2 亿 元人 民币 ,注 册地在 北京 。公 司 目 前拥有共同基 金募集和 管 理资格、境外 证券投资 管 理业务资格、 企业年金 基 金投资管理 人资格、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资 格、全 国社 保基 金境 内投 资管理 人资 格。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52 只开 放式 基金—— 工 银瑞 信核 心价 值股票 型证 券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9 页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货 币 市场基金、工 银瑞信精 选 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稳健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增强收 益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红 利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 中国机会 全 球配置股票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信 用添利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大盘蓝 筹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沪 深 300 指 数证券投 资基金 、上证中央企 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中小 盘 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全球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双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深证 红利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深证 红 利 ETF 联 接基 金、 工银 瑞信 四季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消费 服务行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 银瑞 信添颐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主题策略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工 银瑞 信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睿 智中 证 50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基本 面量化策 略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纯债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 7 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睿 智深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 信 14 天 理财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信 用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 60 天 理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保 本 2 号 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增 利分 级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产 业债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信用 纯 债一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信用纯债两 年定期开 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标普 全球自然 资源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保 本 3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月月薪 定期 支付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金融地产行 业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双 债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添福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信息产业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薪金货币市场 基金、工 银 瑞信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绝对收 益 策略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目 标收益一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新 财富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现金快线货币 市场基金 、 工银瑞信添益 快线货币 市 场基金、工 银瑞信高 端制造行业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研究 精 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医 疗保健行 业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创 新动 力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规 模 逾 2500 亿元人 民币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欧阳凯 固 定 收 益 部 联 席 总 监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2013 年2 月7 日 - 12 曾 任 中 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金经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9 页


经理。 理;2010 年 加 入 工 银 瑞 信 , 现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联 席 总 监 。 2010 年 8 月16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双 利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1 年 12 月 27 日 至今 担 任 工 银 保 本 混 合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3 年 2 月 7 日至 今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保 本 2 号混 合 型 发 起 式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3 年 6 月26 日起 至 今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保本 3 号 混 合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3 年 7 月 4 日 起 至 今 担 任 工 银 信 用 纯 债 两 年 定 期 开 放 基 金 基金经 理,2014 年 9 月 19 日 起 至 今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9 页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新 财 富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基 金 基 金 经理。 王勇 研 究 部 副 总 监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经理 2013 年2 月7 日 - 7 先 后 在 慧 聪 国 际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销 售 主 管 , 香 港 新 世 界 数 字 多 媒 体 公 司 担 任 市 场 经理; 2007 年加 入 工 银 瑞 信 , 现 任 权 益 投 资 部 基 金 经 理 , 兼 任 研 究 部 副 总监, 2011 年11 月 7 日至 今 担 任 工 银 消 费 服 务 行 业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1 年12 月27 日至 今 担 任 工 银 保 本 混 合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3 年 2 月 7 日至 今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保 本 2 号混 合 型 发 起 式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9 页


2013 年 6 月26 日起 至 今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保本 3 号 混 合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李敏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4 年 7 月 30 日 - 7 先 后 在 中 国 泛 海 控 股 集 团 担 任 投 资 经 理 , 在 中 诚 信 国 际 信 用 评 级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担 任 高 级 分 析 师 , 在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担 任 高 级 业 务 总 监;2010 年 加 入 工 银 瑞 信 , 曾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研 究 员 、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现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基 金 经 理;2013 年 10 月 10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信 用 纯 债 两 年 定 期 开 放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4 年 7 月30 日至 今 , 担 任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9 页


工 银 瑞 信 保本 2 号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基 金 基金经 理。 注:1 、任 职日 期说 明: 1)欧 阳凯 的任 职日 期为 基 金合同 生效 的日 期 2)王 勇的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 合同生 效的 日期 3)李 敏的 任职 日期 为公 司 执委会 决议 正式 生效 日期 2、离 任日 期说 明: 王勇 的 离任日 期为 公司 执委 会决 议正式 生效 日期 , 从 2015 年 1 月 9 日起 不再 担任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3、 证券 从业 年限 的计 算标 准: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 行业协 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 员资格 管理 办法 》 的 相关规 定 4、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 益 的行为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 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9 页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 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9 页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 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 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 经公 司主 管领 导、 法律合 规部 审批 后执 行。 债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写 《债券 投标 审批 表》 及 《 债券分 销审 批表 》 , 经 公司主 管领 导、 法律 合规 部审批 后执 行。 其他 非集 中竞价 交易 ,参 考上 述审 批流程 执行 。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 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 经 公司 主管 领导 、 法律合 规部 及其 公司 主管 领导审 核 批 准后 执行 。 对 于部分 债券 一级 市场 申购、非公开 发行股票 申 购等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 交 易,各投资组 合经理应 在 交易前独立 确定各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有关申购方 案和分配 方 案应报公司主 管领导、 法 律合规部, 以保证分 配结果 符合 公平 交易 的原 则。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 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法 律合规部 可通过 投资 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9 页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法 律合规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 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法 律合规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 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法 律合规部,法 律合规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法 律合规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析 。 其中,中央交 易室负责 公 平交易制度的 披露,法 律 合规部负责公 平交易控 制 方法的披露 ,风险管 理部负 责按 本制 度3.4.1 条的规 定对 公平 交易 制度 执行情 况中 当年 度同 向交 易价差 的专 项分 析。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9 页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 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有3 次 。 投 资组 合经理 因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策略而 发生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4 年, 国内 经济 基本 面 疲弱。 房地 产市 场景 气度 下行, 百城 房价 环比 下跌 , 地产 市场 进入 调整期,销售 低迷使地 产 开发商资金链 紧张,拿 地 和开工意愿下 降,土地 市 场成交量和 地产投资 新开工均明显 走弱。各 地 方政府陆续放 松房地产 政 策,中央层面 也推动自 住 型需求的金 融条件放 松,临近年末 ,一线城 市 房产销售和土 地市场有 明 显的回暖,但 二线以下 城 市库存压力 仍较大, 整体来 看, 房地 产市 场对 经济拉 动力 大幅 下降 。 海外分化明显 ,美国明 显 复苏,而欧 日 疲弱;各 国 各地区央行的 货币政策 也 泾渭分明,美 国 逐渐走向紧缩 周期,而 欧 日为首的众多 央行则不 断 加大宽松力度 ,力图提 振 经济。出口 对国内经 济的拉 动力 趋势 性下 行; 美元走 强的 大环 境下 ,人 民币也 面临 着一 定的 贬值 压力。 消费弱势稳定 。为对冲 地 产景气度下降 对经济的 影 响,二季度开 始,政策 面 不断加大“稳 增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9 页


长”力度。继 棚户区改 造 、中西部铁路 建设、中 小 微企业减税等 措施之后 , 水利、能源 、环保等 领域也 推出 投资 规划 。 货币政策保持 中性偏松 。 不仅通过公开 市场操作 保 持银行间市场 的流动性 宽 松、使货币市 场 利率保持在较 低的水平 , 还通过定向降 准、再 贷 款 等方式,推动 商业银行 向 “稳增长” 所需的实 体经济 领域 投放 流动 性 , 并于 11 月 降息 。 而 经济 下 行和影 子银 行扩 张受 限 , 使商业 银行 的风 险偏 好下降,同时 地产和地 方 融资平台之外 的产业经 济 领域融资需求 减弱,导 致 宽货币向宽 信用的传 导较慢 ,资 本市 场流 动性 宽松。 全年来看,在 基本面疲 弱 和资金面宽松 的共同推 动 下,债券市场 收益率震 荡 下行,等级利 差 不断收窄。尽 管经历了 超 日债违约、中 小企业私 募 债风险频现的 情况,但 在 刚性兑付的 系统性风 险未爆发、流 动性宽松 的 环境下,包括 城投债在 内 的信用债市场 整体仍走 出 历史性的大 牛市,信 用利差 随基 础利 率的 下 行 不断压 缩。 在良 好的 改革 预期和 流动 性宽 松 推动 下 , 股票 和转 债市 场下 半年迎 来明 显的 上涨 。 本基金主要持 有政策性 金 融债和高等级 信用债, 积 极参与新股申 购,并控 制 仓位把握转债 和 股票市 场的 机会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 为20.14% ,比 较 基准收 益率 为 4.25%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 年, 在行 业大 周 期拐点 渐进 的背 景下 , 房 地产市 场景 气度 下行 的局 面短期 内还 难以 明显改善。产 能过剩压 制 制造业投资需 求,基建 投 资仍是经济稳 增长的主 要 推动力。 为 实现全年 经济增长目标 ,各级政 府 将加大投资力 度,但在 财 政和土地出让 收入下降 、 地方政府融 资能力受 到财政 体系 规范 影响 的情 况下, 稳投 资需 要中 央层 面 实施较 大的 政策 力度 和融 资规模 。 “ 新常 态 ” 下,预计经济 增长无亮 点 ,仍以托底为 主,财税 体 制改革规范地 方政府财 权 ,货币政策 仍将保持 中性偏松的基 调,通过 多 种政策手段向 实体经济 释 放流动性,降 低实体经 济 融资成本, 继续推动 宽货币 向宽 信用 传导 。 弱势经济环境 下,预计 债 券市场收益率 上行风险 不 大,宽松的货 币政策推 动 中短端收益率 下 行,而经济的 企稳复苏 可 能给长端收益 率带来一 定 的压力,收益 率曲线 面 临 陡峭化。信 用债仍将 面临着局部风 险,分化 加 剧。本基金将 继续持有 金 融债和高等级 信用债, 参 与新股申购 ,灵活把 握权益 市场 机会 。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9 页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和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成员,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 批 准同 意。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 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8 报 告期内管 理人 对本基金 持有人 数 或基金资 产净值 预 警情形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2014 年度,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在 工银 瑞信 保本 2 号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托 管 过程中,严 格遵守了 《证 券投资基金 法》 、 《证券 投 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息 披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9 页


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法 律 法规、相关实 施准则、 基 金合同、托管 协议等的 规 定,依法安 全保管了 基金的 全部 资产 ,对 工银 瑞信保 本 2 号混 合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的投 资运 作进行 了全 面的 会 计 核算和应有的 监督,对 发 现的问题及时 提出了意 见 和建议。同时 ,按规定 如 实、独立地 向监管机 构提交了本基 金运作情 况 报告,没有发 生任何损 害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 为,诚实信 用、勤勉 尽责地 履行 了作 为基 金托 管人所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2014 年度 , 中 国光 大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依 据 《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 、 《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证券投 资基金信 息 披露管理办 法》及其 他法 律法规、相 关实施准 则、 基金合同、 托管协 议 等的规定,对 基金管理 人 —— 工银瑞 信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的投资 运作、信 息 披露等行为进 行了复 核、 监督 , 未发 现基 金管 理人在 投资 运作 、 基金 资 产净值 的计 算 、 基 金份 额 申购赎 回价 格的 计算 、 基金费用开支 等方面存 在 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 的行为。该基 金在运作 中 遵守了有关 法律法规 的要求 ,各 重要 方面 由投 资管理 人依 据基 金合 同及 实际运 作情 况进 行处 理。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 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 公 司依法对基金 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 公 司编制的“工 银 瑞信保 本2 号混 合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4 年 年 度报告 ”进 行了 复核 , 认 为 报告中 相关 财务 指 标、净 值表 现、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 容真实 、准 确、 完整 。 §6 审计报 告 本年度报告被 出具了无 保 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且 在 审计报告中无 强调事项 , 投资者欲了解 详 细内容 ,可 阅读 年度 报告 正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保 本2 号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9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5,939,374.23 5,803,087.64 结算备 付金


11,530,648.37 7,660,357.05 存出保 证金


67,852.52 62,267.17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1,074,942,240.37 1,337,992,449.10 其中: 股票 投资


102,712,513.29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972,229,727.08 1,337,992,449.1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928,448.72 1,531,466.15 应收利 息 7.4.7.5 17,524,770.99 21,908,489.32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7.4.7.6 - - 资产总 计


1,114,933,335.20 1,374,958,116.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88,000,000.00 377,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8,052,386.99 2,144,880.38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810,064.28 1,027,794.70 应付托 管费


135,010.70 171,299.1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139,906.80 100,530.28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38,157.77 38,149.82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4.7.8 193,878.54 305,009.86 负债合 计


197,369,405.08 380,787,664.1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9 777,069,715.85 1,011,777,924.24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9 页


未分配 利润 7.4.7.10 140,494,214.27 -17,607,471.97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917,563,930.12 994,170,452.27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114,933,335.20 1,374,958,116.43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3 年2 月7 日。 报告截 止 日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人 民 币1.181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777,069,715.85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保 本2 号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2 月 7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189,165,186.55 12,740,425.73 1.利息 收入


49,512,769.15 50,948,271.5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511,757.37 4,223,697.19 债券利 息收 入


48,338,743.18 45,684,088.90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662,268.60 1,040,485.47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49,461,096.29 6,992,321.0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26,050,677.72 4,962,653.90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23,241,519.71 2,005,667.12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7.4.7.13.5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7.4.7.14 -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5 - - 股利收 益 7.4.7.16 168,898.86 24,000.00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7.4.7.17 88,365,109.65 -46,370,591.26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7.4.7.18 1,826,211.46 1,170,424.41 减: 二、费用


31,877,697.12 29,814,155.14 1.管 理人 报酬 7.4.9.2.1 10,300,485.13 12,323,691.93 2.托 管费 7.4.9.2.2 1,716,747.52 2,053,948.59 3.销 售服 务费 7.4.9.2.3 - - 4.交 易费 用 7.4.7.19 514,365.86 350,969.11 5.利 息支 出


18,943,198.61 14,745,145.51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9 页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8,943,198.61 14,745,145.51 6.其 他费 用 7.4.7.20 402,900.00 340,4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157,287,489.43 -17,073,729.41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 号填 列)


157,287,489.43 -17,073,729.41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3 年2 月7 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保 本2 号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011,777,924.24 -17,607,471.97 994,170,452.27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净 利润) - 157,287,489.43 157,287,489.43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234,708,208.39 814,196.81 -233,894,011.58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16,589,453.96 28,174,067.55 244,763,521.51 2. 基金 赎回 款 -451,297,662.35 -27,359,870.74 -478,657,533.09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777,069,715.85 140,494,214.27 917,563,930.1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2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243,617,931.34 - 1,243,617,931.34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9 页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净 利润) - -17,073,729.41 -17,073,729.41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231,840,007.10 -533,742.56 -232,373,749.66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697,432.31 10,916.42 1,708,348.73 2. 基金 赎回 款 -233,537,439.41 -544,658.98 -234,082,098.39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011,777,924.24 -17,607,471.97 994,170,452.27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3 年2 月7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毕 万英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工银瑞 信保 本2 号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以 下简称 “本 基金 ”) , 系 经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员 会 (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监 会 ” ) 证 监许 可[2012]1686 号 文 《 关于 核准 工银瑞 信保 本 2 号混 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 金 募集的批复》 的批准, 由 工银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 公 司作为发起 人向社会 公开募 集,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 2 月 7 日正 式生 效, 首次募 集的 规模 为 1,243,617,931.34 份基 金 份额。本基金 的基金管 理 人和注册登记 机构均为 工 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 人为中国 光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包括 具 有良好流动性 的企业债 、 公司债、短 期 融资券、 中 期票据、地方 政 府债、 商业 银行 金融 债与 次级债 、 可 转换 债券 ( 含 分离交 易的 可转 换债 券) 、 资产支 持证 券、 债券 回购、国债、 中央银行 票 据、政策性金 融债、银 行 存款等固定收 益类资产 , 股票(包括 创业板、 中小板 或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的上市 的股 票) 、 权 证及 股 指期货 等权 益类 资产 , 以 及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 他 金融工具,但 需符合中 国 证监会相关规 定。法律 法 规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品种 , 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 程 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 资 范围。本基 金根据中 国宏观经济情 况和证券 市 场的阶段性变 化,按照 投 资组合保险机 制对安 全 资 产(包括债 券、货币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9 页


市场工具等固 定收益资 产 )和风险资产 (股票、 权 证及股指期货 等权益资 产 )的投资比 例进行动 态调整。其中 ,股票等 风 险资产占基金 资产的比 例 不高于 40% ;债券、 债券 回购、银行存 款等安 全资产占基金 资产的比 例 不低于 60% ;每个交 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 约 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 后, 保 持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的现 金或 到期 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 本基金 在任 何交 易日 终, 持 有的 卖出 股指 期货 合约价 值不 超过 基金 持有 的股票 总市 值; 基金 所持 有的股 票市 值和 买入 、 卖出股指期货 合约价值 , 合计(轧差计 算)不超 过 基金资产的 40%。本 基金 的业绩比较基 准为: 人民币 税后 三年 期银 行定 期存款 利率 。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 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相 关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采用若 干修 订后/新 会计 准 则 2014 年 1 至 3 月, 财政 部 制定了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9 号—— 公 允价 值计量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40 号 —— 合营 安排 》 和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41 号 —— 在 其他 主体 中权 益的 披露》 ; 修订 了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权 投资 》 、 《 企业 会计 准则第 9 号 —— 职工 薪酬 》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 列报 》 和 《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 33 号 —— 合 并财 务报 表》 ; 上 述7 项 会计 准则 均自 2014 年7 月1 日起 施行。 2014 年6 月 , 财 政部 修订 了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 金融 工具 列报 》 , 在2014 年 年度 及以 后期 间 的财务 报告 中施 行。 上述会 计准 则的 变化 对本 财务报 表无 重大 影响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4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4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9 页


财政部 于2014 年颁 布 《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39 号 —— 公 允价值 计量 》 、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40 号 — —合营 安排 》 、 《企 业会 计 准则 第41 号—— 在 其他 主 体中权 益的 披露 》 和修 订 后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2 号 —— 长期 股权 投资 》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9 号 —— 职工 薪酬 》 、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30 号—— 财 务报表 列报 》 、 《 企业 会计 准则第 33 号—— 合 并财 务 报表》 以及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7 号 —— 金融 工具列 报》 ,要 求除 《企 业 会计准 则 第37 号—— 金融工 具列 报》 自 2014 年度 财 务报表 起施 行外 , 其他准 则 自2014 年7 月1 日起施 行。 上述 准则 对本 基金本 报告 期无 重大 影响 。


7.4.5 会计 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 政策 变 更的 说明 会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可参 见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 基 础。 7.4.5.2 会计 估计 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1. 印花 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业 税、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 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9 页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 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 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3.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 ,对基金 取 得的股票的股 息、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息 收入,由 上市公 司、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和银 行在 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入 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 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 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蓄 存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添 益快 线货 币市 场基金 基金管 理人 控制 的结 构化 主体 工银瑞 信新 瑞分 级资 产管 理计划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控 制的 结构化 主体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的交 易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9 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2 月 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2 月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0,300,485.13 12,323,691.93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4,405,340.66 5,449,189.93 注: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1.2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1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支 付。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2 月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716,747.52 2,053,948.59 注:1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2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支 付。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2 月 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 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9 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2 月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3 年 2 月7 日 )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 8,403,536.00 8,403,536.00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8,403,536.00 8,403,536.00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1.08% 0.83% 注:1 、基 金管 理人 持有 本 基金基 金份 额的 交易 费用 按市场 公开 的交 易费 率计 算并支 付; 2、期 间申 购/买 入总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 转换 入份 额;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含转 换出 份额 ; 3、 根据 《 工银 瑞信 保本2 号混合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招 募说 明书 》 的规 定 , 发 起资 金认 购本 基 金的金 额不 少于 人民 币 1,000 万元 ,且 发起 资金 认 购的基 金份 额持 有期 限不 少于 3 年。2013 年 2 月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运 用固 有资 金作 为发 起资金 认购 的本 基金 份额 为8,403,536.00 份 , 占本基 金份 额总 量 的 0.68% ; 4、本 基金 的 管 理人 在本 报 告期内 未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基 金。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在 本报 告期 末与上 年度 末均 未持 有本 基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2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5,939,374.23 342,470.42 5,803,087.64 208,374.33 注:1 、本 年度 期末 余额 仅 为活期 存款 ,利 息收 入仅 为活期 存款 利息 收入 。 2、上 年度 期末 余额 仅为 活 期存款 ,利 息收 入仅 为活 期存款 利息 收入 。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 期及上年 度 可比期间均未 在承销期 内 参与上述各关 联方及托 管 人股东承销的 证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9 页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无。 7.4.9 期 末( 2014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9.1.1 受 限证 券类 别: 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300406 九强 生物 2014 年 10 月27 日 2015 年 10 月 30 日 网下新 股自愿 锁定 14.32 76.95 216,341 3,098,003.12 16,647,439.95 - 603368 柳州 医药 2014 年 11 月26 日 2015 年 12 月3 日 网下新 股自愿 锁定 26.22 51.40 238,161 6,244,581.42 12,241,475.40 - 7.4.9.1.2 受 限证 券类 别: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110030 格力 转债 2014 年 12 月30 日 2015 年 1 月 13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22,320 2,232,000.00 2,232,000.00 -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 停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在 银行 间市场 未持 有债 券正 回购 交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人 民 币 188,000,000.00 元 ,分 别将 于 2015 年 1 月 5 日、1 月 7 日先后 到期 。该 类 交易要求本基金在 回购期 内持有的证券交易 所交易 的债券和/ 或 在 新 质押 式 回购 下 转 入 质 押 库的 债券, 按证 券交 易所 规定 的比例 折算 为标 准券 后, 不低于 债券 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9 页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7.4.10.1 公允 价值


银行存 款、 结算 备付 金、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 收利 息、 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等 , 因 其剩 余期 限不长 ,公 允价 值与 账面 价值相 若。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601,526,240.37 元 ,属 于 第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 币 473,416,000.00 元 ,属 于 第三层 次的 余额 为 人民币 零元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持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由第 一层 次转 入 第二层 次的 金额 为人 民 币57,600,000.00 元, 由第二 层次 转入 第 一 层次 的金额 为人 民 币 97,789,500.00 元。 本基金本报告 期持有的 以 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 具 未发生转入或 转出第三 层 次公允价值的 情 况。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102,712,513.29 9.21 其中: 股票 102,712,513.29 9.21 2 固定收 益投 资 972,229,727.08 87.20 其中: 债券 972,229,727.08 87.20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9 页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7,470,022.60 1.57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2,521,072.23 2.02 8 合计 1,114,933,335.20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8,036,604.95 1.97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15,724,822.15 1.71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8,694,000.00 0.95 J 金融业 54,367,541.76 5.93 K 房地产 业 1,533,000.00 0.17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4,356,544.43 0.47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02,712,513.29 11.19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9 页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2736 国信证 券 5,351,136 54,367,541.76 5.93 2 300406 九强生 物 216,341 16,647,439.95 1.81 3 603368 柳州医 药 238,161 12,241,475.40 1.33 4 600037 歌华有 线 600,000 8,694,000.00 0.95 5 002469 三维工 程 299,831 4,356,544.43 0.47 6 601933 永辉超 市 399,925 3,483,346.75 0.38 7 000042 中洲控 股 100,000 1,533,000.00 0.17 8 600392 盛和资 源 50,060 1,389,165.00 0.15


投资者 欲了 解本 报告 期末 基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应阅 读登 载于 公司 网站 的半年 度报 告正 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2736 国信证 券 31,197,122.88 3.14 2 600037 歌华有 线 14,673,102.93 1.48 3 600392 盛和资 源 13,318,949.73 1.34 4 002299 圣农发 展 11,640,928.16 1.17 5 600276 恒瑞医 药 10,834,375.83 1.09 6 002714 牧原股 份 9,040,231.80 0.91 7 600376 首开股 份 8,809,410.30 0.89 8 002718 友邦吊 顶 8,102,907.66 0.82 9 601988 中国银 行 8,100,000.00 0.81 10 002469 三维工 程 6,683,903.88 0.67 11 000042 中洲控 股 6,654,822.41 0.67 12 603368 柳州医 药 6,244,581.42 0.63 13 000002 万


科A 5,983,238.82 0.60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9 页


14 600079 人福医 药 5,305,964.21 0.53 15 002171 精诚铜 业 5,032,371.93 0.51 16 300037 新宙邦 4,175,938.44 0.42 17 002333 罗普斯 金 4,175,815.94 0.42 18 002631 德尔家 居 3,613,512.78 0.36 19 601009 南京银 行 3,275,000.00 0.33 20 601933 永辉超 市 3,193,404.50 0.32 注:1 、买 入包 括基 金二 级 市场上 主动 的买 入、 新股 、配股 、债 转股 、换 股及 行权等 获得 的股 票 ;


2、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2299 圣农发 展 14,022,202.09 1.41 2 002718 友邦吊 顶 13,124,457.47 1.32 3 600392 盛和资 源 11,683,486.59 1.18 4 600276 恒瑞医 药 11,583,924.64 1.17 5 002714 牧原股 份 10,861,046.45 1.09 6 600376 首开股 份 10,625,543.67 1.07 7 601988 中国银 行 8,220,000.00 0.83 8 000002 万


科A 6,592,427.03 0.66 9 000042 中洲控 股 5,408,416.34 0.54 10 600079 人福医 药 5,403,948.30 0.54 11 002171 精诚铜 业 5,292,006.20 0.53 12 300037 新宙邦 5,029,119.31 0.51 13 600037 歌华有 线 4,459,606.02 0.45 14 002333 罗普斯 金 4,291,922.96 0.43 15 002631 德尔家 居 3,724,149.15 0.37 16 601009 南京银 行 3,377,418.56 0.34 17 000712 锦龙股 份 3,363,588.00 0.34 18 600221 海南航 空 2,824,000.00 0.28 19 000027 深圳能 源 2,800,397.71 0.28 20 002469 三维工 程 2,624,879.55 0.26 注:1 、卖 出主 要指 二级 市 场上主 动的 卖出 、换 股、 要约收 购、 发行 人回 购及 行权等 减少 的股 票 ;


2、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9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220,121,956.80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86,329,900.18 注:买入股票 成本、卖 出 股票收入均按 买卖成交 金 额(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 数 量)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49,445,000.00 16.29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49,445,000.00 16.29 4 企业债 券 542,341,720.00 59.11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90,264,000.00 9.84 6 中期票 据 168,385,000.00 18.35 7 可转债 21,794,007.08 2.38 8 其他 - - 9 合计 972,229,727.08 105.96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2214 12 大 秦债 2,000,010 200,761,003.80 21.88 2 1382159 13 鞍钢 MTN1 1,700,000 168,385,000.00 18.35 3 130223 13 国开 23 1,000,000 99,420,000.00 10.84 4 122225 12 一拖 01 600,000 60,120,000.00 6.55 5 122189 12 王府 01 593,950 59,395,000.00 6.47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9 页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8.10.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股指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8.11.1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1.2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8.11.3 本 期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2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8.12.1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本期 未出 现被监 管部 门立案 调查, 或在 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形。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9 页


8.12.2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股 票未超 出基 金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67,852.5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928,448.72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7,524,770.9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2,521,072.23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300406 九强生 物 16,647,439.95 1.81 网下新 股自 愿锁 定 2 603368 柳州医 药 12,241,475.40 1.33 网下新 股自 愿锁 定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无。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6,194 125,455.23 193,876,778.51 24.95% 583,192,937.34 75.05%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9 页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1,500,061.47 0.1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50~10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10~50


9.4 发起 式基金发起资金持 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持有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总 数 发起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承 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 理人 固有 资 金 8,403,536.00 1.08 8,403,536.00 1.08 3 年 基金管 理人 高级 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 理等 人员 1,585,046.40 0.20 1,585,046.40 0.20 3 年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9,988,582.40 1.29 9,988,582.40 1.29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3 年 2 月 7 日 ) 基金 份额 总 额 1,243,617,931.3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011,777,924.24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9 页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216,589,453.96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451,297,662.35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777,069,715.85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未 召开 持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1 、基 金管 理人 :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无重大 人事 变动 。 2 、基 金托 管人 :





报 告期 内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无。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 内应 支付 给安 永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 审 计费 用捌 万元 整, 该 审计 机 构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 基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管理 人、 托管 人的托 管业 务部 门及 其相 关高级 管理 人员 未受 到任 何稽查 或 处 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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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东方证券 1 184,464,388.03 52.32% 126,339.69 45.23% - 光大证券 1 168,076,186.52 47.68% 153,015.72 54.77% - 注:1. 券 商的 选择 标准 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服务 能力 a) 券 商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 营行为 规范 、风 险管 理先 进、投 资风 格与 工银 瑞信 有互补 性、 在最近 一年 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b) 券 商具 有较 强的 综合 研 究能力 :能 及时 、全 面、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行 业、 资本市场、个 股分析的 报 告及其他丰富 全面的信 息 咨询服务;有 很强的分 析 能力,能根 据工银瑞 信所管理基金 的特定要 求 ,提供专门研 究报告; 具 有开发量化投 资组合模 型 的能力以及 其他综合 服务能 力。 c) 与 其他 券商 相比 ,该 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序 a) 确 定券 商数 量: 根 据 以 上标准 对不 同券 商进 行考 察、选 择和 确定 。投 资研 究部门 (权 益投资部,固 定收益部 , 专户投资部, 研究部和 中 央交易室)根 据公司基 金 规模和服务 需求等因 素确定对合作 券商的数 量 ,每年根据公 司经营规 模 变化及券商评 估结果决 定 是否需要新 增或调整 合作券 商, 选定 的名 单需 经主管 投资 副总 和总 经理 审批同 意。 b) 签 订委 托协 议: 与被 选 择的券 商签 订委 托代 理协 议,明 确签 定协 议双 方的 公司名 称、 委托代理期限 、佣金率 、 双方的权利义 务等,经 签 章有效。委托 代理协议 一 式五份,协 议双方及 证券主 管机 关各 留存 一份 ,工银 瑞信 法律 合规 部留 存备案 ,并 报相 关证 券主 管机关 留存 报备 。 2. 券 商的 评估 ,保 留和 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为一 年, 合同 到 期15 天 内,投 资研 究部 门将 根据 各券商 研究 在 服务期 间的 综合 证券 服务 质量等 情况 ,进 行评 估。 (2 ) 对于 符合 标准 的券 商,工 银瑞 信将 与其 续约 ;对于 不能 达到 标准 的券 商,不 与其 续 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39 页


约,并根据券 商选择标 准 和程序,重新 选择其它 经 营稳健、研究 能力强、 综 合服务质量 高的证券 经营机 构, 租用 其交 易席 位。 (3 ) 若券商 提供的综 合 证券服务不 符合要求 ,工 银瑞信有权 按照委托 协议 规定,提前 中止租 用 其交易 席位 。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东方证券 189,464,179.60 30.28% 1,780,473,000.00 6.54% - - 光大证券 436,176,082.27 69.72% 25,455,700,000.00 93.46%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